全馬華人必須知道的真相:茅草行動—你不知道的真相

《茅草行動第一章:為什幺總是拿華人開刀?》相信大家都聽到過,也都知道,大馬80年代末期發生過一次以內安法令到處胡亂捉人的所謂《茅草行動》,馬來文叫做《Operasi Lalang》。時間是1987年10月27日。這是大馬人權發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在進入正題之前,請先容許我跟大家溫習一下,《茅草行動》的演進表:我認為這是有必要的,雖然許多經歷過24年前那個動蕩時代的朋友,或許已經知道《茅草行動》,但是許多年輕的朋友未必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因此我覺得有需要先讓大家了解《茅草行動》的輪廓。1987年4月24日,巫統黨中央舉行代表大會,中央代表們在激烈的黨爭中投票,讓A隊的馬哈迪以微弱的43張多數票,擊敗由東姑拉沙里領導的B隊。馬哈迪派系大勝之後,迅速在黨內清除異己;大會過後,12位巫統黨員入稟高庭,指巫統代表大會出現程序錯漏違法,要求宣判巫統為非法組織,並且判決選舉無效。當時,馬來社會也因為巫統這場前所未有的黨爭而分裂,失去一半馬來社會支持,馬哈迪的政權,岌岌可危。1987年8月,政府宣佈派遣約100名不諳華文華語的馬來公務員,到全國華小出任校長,副校長,行政主任和訓導主任這4個高職,引發董教總嚴厲抗議,華社群起鼓噪。要求政府教育局收回成命。但是,時任教育部長的安華卻堅持不肯妥協。當年董教總所喊的口號,是說華社不是反對不同種族的公務員到華小擔任高職,只要對方懂得華文華語,董教總不會反對。董教總一再聲明,這是教育問題,不是種族問題,更不是政治問題。

10月4日,教育部長安華公開表示,他只是執行政府的既定政策,不諳華語的高職人員調指令,他是不會收回的。安華的宣佈,進一步激怒了華社。由於捍衛華小,是當年華社的首要任務,華小問題一直牽動著每個華人的敏感神經;馬華公會,民政黨,史無前例地與行動黨,董教總和100多個華團組織站在一起連成一線,向政府施壓,要求將不諳華語的高職人員調走。10月8日,一個以捍衛華小的名義成立的委員會成立,決定在3天後,即10月11日,在吉隆坡天后宮發動一場捍衛華小,抗議不諳華文者派到華小擔任高職的大集會。集會上宣佈,如果政府不肯俯順民意,3天後將號召受影響的華小展開罷課行動。當時響應號召的學校極多,學生人數估計多達4萬5千人。

當時代表大會發言的董總主席林晃升強調:這個課題絕對不是種族課題。他說:「我們準備接受任何種族1老師,只要他擁有合格的華文資格。」由於教育部始終不肯妥協,因此罷課行動進入倒數。10月13日,馬華與民政的部長在內閣力爭,內閣終於決定願意與董教總及華團進行協商。有鑒於政府表達了協商的意願,捍衛華小委員會決定取消罷課行動。但是由於時間緊迫,一部分受影響的華小,還是在10月14日進行了一天的罷課行動。罷課的學生人數多達3萬人。雖然罷課行動取消,但是這卻為巫統提供了一個很好利用的平台。10月15日,巫統宣佈,原本預訂11月在新山舉行的黨周年慶典改在吉隆坡舉行,並宣稱將號召50萬人走上街頭《誓死捍衛馬來人權益》。10月17日,由時任巫青團長的納吉號召,超過兩萬人出席在吉隆坡kg.baru的露天體育館舉行《捍衛馬來人權益大集會》。會場內充滿了極端種族主義的口號和佈條,所有的口號和佈條,都是沖著華人而來!其中一張佈條。畫了一把馬來短劍,上書《以華人的鮮血染紅它》!

當時在場的馬來群眾,群情洶湧,個個好像吃了興奮劑一樣,情緒瀕臨失控。響應納吉號召的巫統領袖,包括當時的新聞部長莫哈默拉末、雪州州務大臣莫哈默泰益、農業部長沙努西祖聶、副內政部長梅格祖聶、柔佛州務大臣慕尤丁等等。而事件的主角人物,教育部長安華,並沒有出席集會。剛剛在4月當選中選為巫青團總團長的納吉,故意慫恿巫青團員及巫統極端種族主義分子,大肆抨擊馬華署理總會長兼勞工部長李金獅;炮火也掃到教育部長安華。當時巫統黨內有一股聲音,要求首相馬哈迪革除李金獅和安華的部長職位。整個事件已經演變得漸漸失控。10月17日馬來人大集會當天,吉隆坡許多華人經營的商店紛紛關門歇業。當時走在吉隆坡街頭的華人,都很害怕到馬來人居多的地區,尤其是Kg.Baru一帶。有人事後回憶說,當時吉隆坡氣氛緊張而且詭異,要上街頭都得找伴;經過馬來人居多的地方,都會覺得那些馬來人一直盯著你,表現得非常不友善。這種緊張而且詭異的氣氛,通過傳播媒體,迅速擴散至全國各地。如果把這種緊張氣氛形容為充氣的氣球,那幺,天后宮的華人大集會,為這粒氣球充了一半的氣;馬來人在Kg.Baru的激情大集會,則已經將這粒氣球填滿了所有的空間;瀕臨爆破邊緣了!如果加上2個星期後的巫統50萬人街頭示威遊行,局勢肯定將會失控!當年的全國總警長敦韓聶夫在回憶中說:當時的氣氛非常緊繃,警方也意識到很可能隨時會失控,馬來人與華人之間的敵意已經被無限上崗。如果巫統黨慶所號召的50萬人走上街頭,萬一有人乘機會滋事,種族衝突的慘劇隨時爆發,就像513的時候那樣,一發不可收拾!已故國父東姑阿都拉曼在回憶錄中,一針見血的指出;當時的巫統經歷了史無前例的嚴重黨爭,正在面臨分裂,馬哈迪在黨內的主導權正在面臨危機。12名巫統黨員於1987年6月25日入稟法庭,要求宣判剛剛落幕的巫統代表大會與黨選為非法;當時訴訟仍然在法庭進行中。弔詭的是,國家最高決策人,馬哈迪,卻在這個關鍵時刻保持緘默,既不阻止馬來人繼續發表充滿種族仇恨的言論和挑釁動作,又不針對平息兩族之間的矛盾而努力安撫。感覺得到,當時的馬哈迪,似乎幕後隱藏著另外一個議程。到底是什幺議程?東姑說:如果法庭的判決對馬哈迪不利,那幺,他就別無選擇,只能下台。東姑這樣寫道:馬哈迪必須尋找出路脫離困境,因此製造了一個國家危機和假想敵,以便重新團結巫統,來對抗《共同的敵人》。而這個想像中的敵人,就是華社!專門研究《茅草行動事件》的學者,在分析所收集到的資料之後,認定東姑的看法是有根據,而且是正確的。為什幺東姑在茅草行動剛發生不久,就洞察先機,一語道破迷津?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曾經也是類似的陰謀之下的受害者!當然,大家都應該知道,東姑就是1969年五一三事件的受害者,他被政敵巧妙的利用馬來人和華人的流血衝突慘劇逼宮。在華人被馬來人大屠殺,流了無數鮮血的情況之下,東姑被迫隱退,將國家最高行政領導權的相位,拱手讓給副手敦拉薩。是誰踩著華人的屍體上位?答案自己找。時隔18年,馬哈迪又以同樣的方法,利用犧牲弱勢的大馬華族,來鞏固他自己的政權!五一三和茅草行動,雖然是兩件不同的事件,但殊途同歸;兩次都是以犧牲華人的利益和生命來終結。生活在大馬的華人,在兩次衝突事件中,都成為巫統領袖奪權、鞏固勢力的犧牲者。在他們眼中,華社就是巫統領導人的《另類提款機》。五一三種族衝突流血事件。我們將在下個星期重點探討,這裡我們講回《茅草行動》。前面說過,國內的緊張氣氛,在1987年10月17日馬來人大肆攻擊華人的大集會之後,已經像一粒瀕臨爆炸邊緣的氣球。這粒氣球,隔天就在槍聲中,爆破了!19月18日,當天中午,一名《據說》精神有問題的,名字叫做阿丹的士兵,擅自離開了鵝嘜軍營,手持M16 Rifle衝鋒槍,步行到人口稠密的秋傑路,對著人群胡亂掃射,當場打死一個馬來人和兩個華人,同時射傷數人。事件發生後,警方迅速動員包圍秋傑路,全國總警長韓聶夫親自出馬指揮,出動重型裝甲車,如臨大敵。對峙了將近3個小時之後,軍人阿丹終於繳械投降就擒,結束了這場悲劇。但是,軍人阿丹開槍,卻在這個關鍵時刻打斷了緊繃的神經,因為阿丹一個人,導致全國大騷動。有親戚朋友在吉隆坡的人,紛紛從全國各地打電話進來吉隆坡,造成電話線路嚴重阻塞。許多無法及時聯絡上吉隆坡親人的外州家長,甚至擔心得哭了!事發過後,也出現了一些質疑的聲音。有人懷疑,軍營內軍紀嚴謹,軍人豈能進出自如?更何況還帶著衝鋒槍?而且穿著軍服,荷槍實彈的走在街頭,竟然沒有警察截查,非常不可思議。因此,有理由懷疑,軍人阿丹是被某些有關聯的認識故意煽動,然後刻意放出來行兇的。背後的動機和意圖明顯。無論如何,這些都已經是無法可查了。由於軍人阿丹開了槍,令氣球爆破之後,巫統、華基政黨、董教總和華團雖然馬上噤聲,不約而同不再發表針鋒相對的言論;但是緊張的氣氛已經蔓延到全國。政壇的短暫寧靜,其實更讓關注事件發展的人繃緊神經,明顯覺察到:這只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寧靜,山雨欲來風滿樓!

距離軍人阿丹開槍之後的第九天,10月27日傍晚,馬華副總會長忽然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之下,緊急到梳邦國際機場乘搭航機飛往澳洲。當時他面對記者提問時,只是說到澳洲探訪在那裡求學的兒子。時隔多年,內情才給公開:原來當時李金獅是被馬哈迪訓令,必須馬上離國!原因?很簡單:茅草行動已經展開,如果李金獅不走,他一定會被捕。大家不要以為馬哈迪是在救李金獅,事實上,他是在保護他的巫統朋黨!李金獅是部長,如果他被捕,那幺,同樣的,納吉、安華、莫哈默拉末、莫哈默泰益等等,也必須被捕。因為他們都是挑起騷動事件的《元兇》之一。如果李金獅被捕,而巫統部長沒有一個被捉,《茅草行動》將可能失去正當性。所以,李金獅無論如何必須走,走的越遠越好!茅草行動在10月27日雷歷展開,被捕的認識多達119人,全部是在內部安全法令INTERNAL SECURITY ACT下被捕。當年被捕者,包含了巫統、民主行動黨、馬華、董教總、回教黨、華團領袖、社會運動份子、原住民、華教人士、基督教工作者,還有原住民。最有趣的,是回教黨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這件事故,偏偏黨領袖莫哈默沙佈也被捕。事後從獲釋的國陣領袖口中才知道,原來《茅草行動》的執行原則,是所有政黨和團體,都必須有《代表》被捕,如此才能顯示馬哈迪《公平》。行動黨被捕的國會議員有7人,包括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和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林冠英父子、副主席日落洞國會議員卡巴星、甲洞國會議員陳勝堯、怡保國會議員劉德琦,還有P巴都、V David。巫統方面,被捕的是Pasir Mas國會議員伊佈拉欣阿里、巫青團教育主任莫哈默法米伊佈拉欣。馬華被捕的有副總會長陳立志、葉柄漢、陳思源、鄧思漢。回教黨方面有末沙佈、回青團團長哈林阿斯哈。董總主席林晃升、教總主席沈慕羽、教總副主席兼尊孔獨中校長庄迪君,隆雪華堂華社研究中心主任柯嘉遜等人。有趣的是,當年在這起事件中言詞激烈的先鋒大將陸庭瑜,卻沒有被捕。當每個人都在害怕被捕的時候,陸庭瑜老師卻獨自一人,收拾簡單幾件衣服,獨自坐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門口,等待警方來捉!因為他認為,比他溫和的人都被捕了,以他那幺激烈的言論表現,沒有理由幸免於難的。可是,他偏偏沒有被捉。他等了兩天。都沒有人來捉他,當被記者問起是,他還自嘲:真沒面子。後來,據說警方沒有逮捕他,是因為陸老身體健康狀況不好,萬一在監獄中有什幺三長兩短,後果難於估計;也是警方不願意看到的,所以決定放他一馬。明天《茅草行動—你不知道的真相》第二回:《華文教育最黑暗的年代》《茅草行動第二章:華文教育最黑暗的年代》

2007年4月,剛剛從監獄裡被釋放不久的公正黨顧問安華,在雪蘭莪依約鎮(Pekan Ijok)發表政治演說的時候,公開承認在1987年茅草行動中,自己擔任教育部長時《委派不諳華文老師出任華小高職》的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個案。他承認在處理這件事方面出現錯誤,並且向廣大華社道歉。不過,他也說明,由於受到巫統制度框架的限制,無論是誰擔任教育部長,都無法做出改變。因此,唯一能夠促成改變的途徑,只有政治變天,政權輪替。安華的解釋,受到前任教總主席沈慕羽局紳的認同。沈慕羽局紳在60年代曾經是馬華青年團的創立人兼第一任團長(後來被陳修行開除黨籍),對於政府內部的運作多有了解,因此他明白安華的處境,接受安華的解釋。不過,沈慕羽局紳也認為,除了安華之外,還有兩個人必須對1987年《茅草行動》事件 ,向大馬華社道歉。這兩個人,就是前任首相馬哈迪,和現任首相納吉。沈老認為,納吉和前任首相馬哈迪,應該為1987年茅草行動負責任,並向人民公正黨顧問安華依佈拉欣看齊,承認錯誤,並公開道歉。沈慕羽說:當年以《1960年內安法令》逮捕以及扣留華教工作者的內政部長是馬哈迪,因此老馬有必要為自己的行為道歉。至於納吉。沈老說:納吉當年在Kg.Baru發動馬來人大集會,公開張掛《用華人的鮮血染紅馬來人的劍》佈條,還有發表許多極度煽動種族對立情緒的言論,是在為當年的《茅草行動》鋪路而營造的暴動氣氛。因此他認為納吉也應該為此事道歉。不過,後來納吉一口否認當年有發表過這些煽動言論,雖然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他始終否認到底。這個就是納吉的個人風格,他不斷為他自己曾經親手干過的錯事漂白、否認;或者指別人污衊他,認為他其實什幺錯事都沒幹過。

面對當年拍攝的照片證據,他也是一貫否認,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這個就是我們現任首相受到公認的品格特質。針對馬華不斷要求安華對《茅草行動》負起全責,沈慕羽雖然表示《個人有各人的看法》,但是他顯然對馬華從來不敢要求馬哈迪和納吉向華社道歉一事,很不以為然。沈慕羽承認,目前一黨獨大的巫統,是摧毀華教的根源,更指責進入巫統的馬來人,都是為了「升官發財」。他也指出,「新經濟政策」的執行偏差,是造成「馬來人特權」出現的最主要原因。但是他也說:「我們只能說反對新經濟政策,不能說反對巫統,因為會引起種族衝突。」這是因為巫統認為他們代表馬來人,批評巫統就是批評馬來人;從過去許多例子證明,巫統往往喜歡把非土著對他們的批評,轉變成操弄種族及宗教的課題;繼續在華社的傷口上挖掘他們最大的利益。事實上,華人的權益問題和華文教育問題,一直就是巫統不斷用來剝削,以取悅馬來社群的《定期存款》。《茅草行動》只是把這種剝削行為推向最高峰而已。自從《內安法令》於1960年在國會通過並實施以來,《茅草行動》是第一次被動用來對付華教最高領導機構的領導人!馬來西亞歷任首相,從東姑阿都拉曼、敦拉薩,到敦胡申翁,雖然不斷通過各種手段打壓及剝削華文教育的發展空間;但是,動用內安法令來對付華文教育,馬哈迪卻是第一人!1987年《茅草行動》中,被逮捕的4名華文教育機構最高領導人,包括董總主席林晃升、教總主席沈慕羽局紳、教總副主席兼尊孔獨中校長庄迪君博士,和華社研究中心主任柯嘉遜博士。柯嘉遜博士在他的回憶錄中這樣寫著:「《茅草行動》已經徹底暴露了《內安法令》完全只是國陣的工具的虛偽!」所謂《內安法令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定,不受恐怖主義份子破壞安寧》云云,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謊言!尤其是,當《內安法令》被利用來對付手無寸鐵的華教人士的時候,無論馬哈迪政府如何自圓其說,馬華如何為它塗脂抹粉;都無法掩飾國陣的醜陋真相。柯嘉遜說:《茅草行動》的醜陋真相,在大馬發展史上還有一項無法磨滅的污點:這是大馬華文教育185年的發展歷史上,第一次被國家領導人以《破壞國家和平》罪名,動用《內安法令》逮捕4名華教最高機構領導人!手無寸鐵的文弱書生,竟然被當成《破壞國家和平的恐怖份子》,這種只有在民智未開的落後國家才會用的打壓伎倆,竟然被強調民主自由的國陣一再濫用,胡亂套上莫須有罪名,不須審訊,受害者也無法獲得辯解機會的情況下,被收押監禁。因此,《茅草行動》堪稱是大馬華文教育史上最黑暗的年代!《茅草行動》一共逮捕了119人,包括巫統、馬華、回教黨、行動黨、董教總、華團、華社志願團體和個別人士。表面看來,《內安法令》的逮捕行動很《公平》,因為連執政黨的人也名列被捕者名單。但是,往深一層探討,卻不難發現,許多逮捕的動作、被捕的人士,其實只是《做戲》罷了。基本上,巫統和馬華國州議員也被捕,只是為了掩飾他們背後的真正意圖。背後的意圖是什幺?背後的意圖,其實就是他們真正要捉的,只是反對黨和華教人士!至於被捕的執政黨人士,只是配合當局演一場戲罷了!我這樣講,是有足夠的文件記錄證明的。有三個疑問和理由支持我的論點。第一個疑問:被捕的人士都是相對比較溫和的;而在同一個課題上措辭強烈的人,包括李金獅、納吉、莫哈默拉末、莫哈默泰益、沙努西祖聶,為什幺都沒事?第二個疑問:為什幺被捕的人士,受到當局雙重標準的對待?執政黨的扣留者,在扣留所里可以享受KFC炸雞和肉骨茶(這是當年有份被扣留的馬華領袖葉炳漢和陳思源親口說的);而且也不會受到太多盤問和刁難;甚至還受到禮遇。但是反對黨和董教總的被扣者,卻只能吃不新鮮的食物,簡單的咖喱配飯;幾乎每天晚上每個一個小時就押你出去盤問,來來去去就是重複同樣的問題,故意不讓你睡覺,讓你精神崩潰。為什幺同樣是內安法令扣留犯,待遇卻有天淵之別?第三個疑問:在過了60天的單獨囚禁期過後,為什幺執政黨的被扣者絕大多數獲得釋放,只有反對黨、董教總和華社人士大部分被馬哈迪親自簽署扣留令,被押送到太平甘文丁扣留營繼續囚禁?

當年被扣留的馬青署理總團長陳思源回憶說,當時其中一位盤問官曾經很坦白的告訴他:《我們需要從每個執政黨中挑選至少一位代表,將他們送進甘文丁;這樣才能顯示我們公平對待所有人;而你就是最適合的代表。》結果陳思源成為馬華被扣者當中,唯一在單獨扣留60天期滿後,被送往甘文丁繼續扣押的《馬華代表》。這不是做戲,是什幺?陳思源是馬華裡面比較有良知的年輕領袖。針對惡名昭彰的內安法令,他說:任何人如果被不公平或錯誤的扣留,而《內安法令》又不允許公開審訊,也不允許受害者進行抗辯,那要如何說出事實?如何為自己鳴冤?另外,還有一名被逮捕人士是一名信奉基督教的馬來婦女,名字叫做希爾米諾。她被逮捕的原因是,身為馬來人卻信奉基督教!在大馬聯邦法令條文中指出,馬來人應該信奉回教、說馬來文及學習馬來文化。但是,內安法令一向只用來對付破壞國家和平的恐怖分子;用內安法令逮捕反對黨和董教總人士,基本上就已經不對。現在還被用來對付改信基督教的馬來婦女!很明顯的,內安法令已經被馬哈迪濫用;絕對的濫權和獨裁專制!輿論形容,這是馬哈迪首相確立其「強人政治」的標誌。他的強人標誌,是犧牲全國人民,尤其是華社族群的利益和權益而樹立起來的。《茅草行動》就是馬哈迪充分利用華教問題,刻意挑起馬來族群和華社指教的尖銳對抗;從兩大民族之間的矛盾來謀取他個人最大的政治利益。這種行為,非常接近古三國時期,曹操那句流傳千古的名言:《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從個人的奮鬥過程來看,如何從一個亡命之徒變成後來的政治梟雄,馬哈迪和曹操之間,頗有相似之處。我們現在來清算一下,在《茅草行動》之中,獲得最大利益的人是誰?當然,第一個就是馬哈迪。他因此而鞏固了他在巫統黨內的強人地位;真正達到了隻手遮天的境界。第二個,是納吉。因為在巫統黨選中,最後一分鐘倒戈支持馬哈迪,他因而得罪不少B隊的領袖。但是《茅草行動》里他落力的表演,無所不用其極的大量施展煽動功夫,最後協助馬哈迪成功進行大逮捕;功勞很大。從此他在黨內平步青雲,20多年後的今天,成為首相。第三個,是莫哈默拉末Mohamed Rahmat。覺得有點意外?其實,他絕對是其中一個最大的受益者。當年他在老馬上台之後,一度被邊緣化,1982年還被派去印尼擔任大使。1987年,由於在黨爭中力挺馬哈迪的A隊,結果押中積寶JACKPOT,政治前途鹹魚翻生;在內閣改組中受委為新聞部長。接著,他憑藉在《茅草行動》中非常出色的演出而進一步得到馬哈迪信任和重用,一直擔任新聞部長,兼任巫統總秘書,直到1999年退休。而在《茅草行動》中,得到最艱苦心志磨練的人,是誰?或許你不會想到。這個人,就是—-林冠英!

這裡特別提起林冠英,是因為要告訴大家,他在扣留營里的鐵漢風格表現。根據後來陸續被釋放的行動黨領袖當時的描繪;林冠英在面對盤問官不斷重複騷擾、重複精神轟炸、重複盤問同樣的話題的時候,不但沒有崩潰,還表現出鐵一般的意志力。他不但大聲回嗆盤問官,有一次甚至在面對獄卒的無理欺負時,雖然手上戴著手銬;他還奮力舉起椅子,準備跟獄卒對著干!最後反而是獄卒被嚇得不敢造次!這件事,當年在甘文丁扣留營內轟傳,人人都對林冠英另眼相看!連那些原本以為外表文弱的林冠英好欺負的獄卒,以後見到他都不敢在招惹他。成為內安法令扣留犯,對林冠英是很好的體驗和磨練;讓他更清楚的體會到政治局勢的黑暗面和不公不義的一面。對於他幾年後再次因為為未成年少女申冤而扛上千人馬六甲州首席部長,最後被惡勢力打壓而再次坐牢;在心志上已經完全可以承受衝擊。永遠不向惡勢力低頭的林冠英,終於在2008年的308大選中吐氣揚眉,率領民聯大軍,一舉拿下檳州執政權;成為檳州首席部長。3年多以來,他的政績標青;雖然不斷受到巫統背後撐腰的反對勢力的破壞,但是他始終沒有被擊倒,反而經常談笑用兵。林冠英的表現,使他成為檳州選民的偶像;如無意外,民聯檳州執政權在來屆大選應該是穩若泰山;國陣短期內撼動不了。最後,在《茅草行動》中,受害最大的是誰?第一個受害者,當然就是華文教育。第二個受害者,是國家的民主制度。第三個,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是印刷媒體。當年被吊銷出版准證的國文《祖國報》Watan;英文星報The Star和中文星洲日報,經歷過這段苦難日子以後,各自的發展不盡相同。尤其中文報界,因為這次事件之後,出現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報界的版圖從此洗牌!今天就講到這裡。明天的《茅草行動最終章:馬哈迪對印刷媒體的致命打擊》再跟大家開講。謝謝!祝大家晚安。《茅草行動最終章:馬哈迪對印刷媒體的致命打擊》

今天早上,有正義之聲的管理員向我反映,說我在昨晚講述被扣留的受害者之中,為何可以突出林冠英的硬漢表現,而沒有敘述其他人?我想在這裡說明一下,我跟林冠英沒有私交,他也不認識我。我只是因為知道他當時是所有受害者中,最敢向當權者嗆聲,甚至不顧一切準備犧牲生命來跟當權者對著乾的一個。我特別提起林冠英,只是想告訴大家有關當時發生在甘文丁扣留營裡面的事,沒有要刻意吹捧他的意思。當年在扣留營里,表現得很有風骨傲氣,不屈不撓的,還有董總主席林晃升先生,教總主席沈慕羽局紳。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卡巴星,柯嘉遜等人。這些人因為堅持信念不肯屈服,所以被關押最久,是最後一批被釋放的受害者。根據記錄,1987年10月27日展開的《茅草行動》,所逮捕的119人當中,屬於執政黨的被捕者,最早是在關押數日後就獲釋。按照內安法令的條文,任何在內安法令下被捕者,可以在無需任何理由之下被扣留60天,一旦60天期滿,如果當局認為被捕者必須繼續被關押,則必須由內張部長簽署拘留令。當年的內政部長,就是馬哈迪。

是馬哈迪親自簽署扣留令的,今天他卻還在為自己辯護說《茅草行動》跟他無關!當年60天扣留期滿,119人當中已經有超過一大半獲釋;只剩下49人被馬哈迪指示,移送到太平甘文丁扣留營繼續扣留。這47人當中,單單是行動黨的國州議員就多達7人,他們包括林吉祥和林冠英父子、卡巴星、陳勝堯,劉德琦,V大衛和P巴都。還有《華教4君子》林晃升、沈慕羽、庄迪君和柯嘉遜。他們都是因為不肯妥協,堅持原則而被繼續關押的。當年《茅草行動》大逮捕之後,幾乎所有受害者都獲得盤問官獻議:只要願意簽署一份認錯悔過書,承認自己犯了破壞國家和平安寧罪;並且誠心向政府和國家道歉,他們就可以馬上獲釋。執政黨的被扣者,當然願意簽署—-反正只是配合做戲罷了。反對黨陣營和社會運動的被扣人士,一些因為受不住當局的酷刑。比如每天24小時輪番盤問不讓睡覺、不讓外界親友接觸,完全與世隔絕,關在一個不見天日的斗室里,不讓洗澡換衣服,讓你每天忍受著無邊的寂寞孤獨,讓你度日如年,強烈感受到彷彿被這個世界拋棄。。。。。等等。一些更特地被安排從晚上被間歇盤問到天亮。。。。種種手段,足以令意志力不足的受害者崩潰、甚至精神錯亂。因為承受不了這些種種的壓力折磨,一些反對黨人士,如森州的火箭強人胡雪邦,就是其中一個向當局投降,簽下悔過書的受害者。胡雪邦很快被釋放,但是之後他選擇迅速淡出政壇,不再談論政治。而態度強硬的林吉祥父子,陳勝堯、卡巴星、劉德琦,和華教4君子;因為堅持自己沒有錯,認定這是當局刻意安排的一種政治迫害;因此拒絕簽署悔過書。因此他們就被繼續關押在太平甘文丁扣留營。按照內安法令規定,由內政部長簽發的扣留令,每一次扣留期為兩年。兩年屆滿,必須再次由內政部長簽發新的扣留令,才能繼續將受害者扣押。而《茅草行動》的所有受害者,沒有一個被扣留滿兩年。林晃升、沈慕羽、庄迪君、柯嘉遜、卡巴星、劉德琦、陳勝堯、V大衛和P巴都,是在1988年6月陸續獲得無條件釋放。最遲獲得無條件釋放的林吉祥和林冠英父子,是在1989年4月獲釋;總共被扣18個月。《無條件獲釋》意味著什幺?意味著,他們本來就是無罪的!正如林吉祥後來在他的部落格寫道:《茅草行動》的結局就是:縱火者逍遙法外,救火者成代罪羔羊》!他說:我們之所以被扣留,因為我們被視為對國家安全和馬哈迪領導的國陣政府構成嚴重威脅。《但是,全世界都知道,我們隊國家安全毫無威脅!我們之中,沒有任何一人在扣留令下被扣留足兩年。這證明說我們威脅國家安全,根本就是謊言。》林吉祥說。林吉祥說過,當他獲釋後不久見到馬哈迪,他曾經質問老馬,為什幺那些真正導致國家安全局勢惡化的罪魁禍首獲得逍遙法外,沒有一個被扣留時;馬哈迪這樣回答:不能怪罪他們,因為他們是被挑釁後才採取相關的行動。國父東姑阿都拉曼說的沒錯,他說;馬哈迪通過茅草行動的大逮捕,已經將馬來西亞變成一個警察國。政府越是訴諸內安法令扣留異議分子,越顯示掌政者和警隊具有警察國心態。平心而論,華社對於教育部不公平的舉措表達不滿,到底威脅到馬來社會什幺地方?馬來人的特權和語文地位根本不受影響!因此,導致當時局勢緊張的責任確實是在巫統,與其他政黨和華教團體無關。茅草行動過後,馬哈迪的權力迅速膨脹,標誌著強人時代的來臨。而當年被老馬利用的馬華,在國陣內的影響力卻一落千丈。當年那個能夠與華社站在一起的馬華公會,今天在國陣的地位已經大不如前,與巫統從盟友的關係已經大幅度降為《主僕關係》。華社一般相信,如果今天再度發生類似當年威脅華教的危機,馬華公會顯然不會再向當年一樣站在前線捍衛華教。更糟糕的是,大家更相信今天的馬華,面對危機的方式,就是系統性的以《協商精神》消解華社民間的戰鬥力,把一些可憐的《協商成果》誇大成為華社必須萬分感激的《收穫》。同時會把真正基於民主人權原則的抗爭,污衊詆毀為是《玩弄政治的反對黨伎倆》;或者說成是《少數人的觀點》。於是大馬華社權益和華教前景,在馬華的《協商精神》之下,變成《削傷,削傷,越削越傷》!茅草行動發生後,馬哈迪更加嚴厲管制所有的法令。1988年,馬哈迪修改印刷及出版法令,對印刷公司和出版商實施更嚴厲的管理;規定他們每年必須更新印刷執照。若印刷執照被吊銷,將不得以法律途徑上訴法庭。還有,如果出版商和印刷商出版假新聞,將會面對監禁不超過3年的懲罰。接著,馬哈迪制定一項全新的《官方機密法令》(Official Secret Act,簡稱OSA)。任何人如果泄露屬於官方機密法令保護下的文件資料,包括貪污濫權的證據,只要是被列為官方機密文件,任何人如果談論、泄密,都會被OSA對付。因此,《官方機密法令》和《內部安全法令》、《煽動法令》,加上如今的《和平集會法令》,已經被法律界稱為《馬來西亞4大惡法》。《茅草行動》最後要談的,是面對政府全面打壓的印刷媒體。當年同時受到對付的三大語文報章,分別是馬來文《祖國報》Watan;英文《星報》The Star和中文《星洲日報》。先說馬來文的《祖國報》。《祖國報》是80年代市面上廣受歡迎的一份小報。素以敢於報導其他報紙所沒有的政壇內幕消息而受人稱道。1987年的時候,《祖國報》以三日刊的方式出版,每期發行量高達7萬份,每份售價RM0.80。銷量甚至比馬來前鋒報Utusan還高!《祖國報》的出版商是位於吉隆坡敦伊斯邁花園的Karangkraf集團。在當時,它的報導方針秉持中立,不偏向政府也不偏向反對黨,只積極報導他們認為真確的內幕消息。1987年華教事件發生時,《祖國報》積極報導兩個國陣成員黨巫統和馬華之間的政治角力。當年在《祖國報》擔任記者的山蘇里羅斯蘭回憶說:當時巫統與馬華出現政治角力,馬華獲得反對黨的支持。巫統則在Kg.Baru的Raja Muda路體育場舉行馬來人大集會,種族衝突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中南區的華人商店紛紛關門走避,似乎都有預感,類似五一三的種族衝突事件即將再次發生。他說:當時《祖國報》雖然盡量保持中立,但是卻引起朝野雙方不滿。巫統最高理事會曾經建議吊銷《祖國報》出版准證;而反對黨也指責《祖國報》挑撥離間。雖然巫統領袖,包括納吉,曾經向《祖國報》保證他們能夠繼續自由報導而不會被關閉,但是最後卻還是被吊銷出版准證。山蘇里說:在《祖國報》被關閉的事件中,再一次印證了政治領袖言而無信。他們信誓旦旦保證不會對付《祖國報》,但是才過不久,《祖國報》就被關閉,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他說:他認為《祖國報》是被巫統領袖欺騙了!政府在關閉報館之前,也沒有給予任何事先警告。山蘇里感到非常不滿的是,那些挑起課題製造衝突的政治領袖,如李金獅和納吉,在茅草行動期間,竟然逃到國外避難!《因此我相信是有人在幕後策劃整個事件,我也覺得李金獅似乎是受到默許來挑戰馬來人的特權。》山蘇里說。他認為真正犯錯的人應該受到懲罰,而不是只對付無辜的人士。身為馬來人,他也無法了解,為何回教黨沒有涉及當時的政治糾紛,該黨的兩名領袖莫哈末沙佈和瑪夫茲卻也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幾個月後,《祖國報》重新獲得解禁出版,但是內容受到很大的限制,再也無法暢所欲言。尤其對政府完全不能有批評的字眼出現。因此《祖國報》原有的支持者大失所望,讀者人數越來越少,銷量日益萎縮,最後終於在馬來報攤上消失。後來另一份由回教黨出版的黨報《哈拉卡》Harakah,由於敢講敢寫,極受民眾歡迎。不過,這是題外話了。至於同樣被查禁的英文星報,在當年是一份剛剛由檳城搬遷到吉隆坡,由馬華持有控制性股權的小報。1982年的時候,星報曾經因為報導過《回教堂清晨禱告聲音擾人清夢》的文章而一度受到當局恫言吊銷准證。後來是在擔任星報主席的國父東姑阿都拉曼連續寫了幾篇讚揚回教教義的專題文章之後,才獲得網開一面。但是當年負責有關新聞的記者、編輯和編輯主任都被革職或調職。1987年,馬哈迪為了表示公平,決定三種語文報章各自挑選一份來開刀。馬來文報章已經挑中《祖國報》。英文報章呢?當時的英文報兩大主流,就是星報和新海峽時報。兩家報紙的發行量勢均力敵。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是巫統投資臂膀直接控制,算是自己的報章,沒有理由拿自己的報章來當替死鬼的。那幺,只有星報了。星報當時最大股東就是馬華。在馬哈迪眼中,反正是馬華的,又不是巫統的,再加上《茅草行動》展開的第一天,星報天天以顯著版位報導來龍去脈,非常公正。因此,老馬認為拿它開刀,沒關係。結果星報遭遇了創刊以來最慘重的《報難》。10月28日當天下午就收到了出版准證被吊銷的通知;停刊了足足5個月,才恢復出版。但是恢復准證的星報,已經完全變了樣。不但集團主席國父東姑阿都拉曼必須辭職,編輯部也改頭換面,所有新聞必須先由當局派來監督的官員過目,確定沒有問題之後才能出街。言論自由的空間已經被極大的壓縮。最後,是星洲日報。當年的大馬中文報市場,以南洋商報為第一大報。星洲日報的銷量,跟南洋商報有一定的差距。星洲日報的創辦人,是《虎標萬金油》老闆胡文虎胡文豹兄弟。歷經兩代,80年代掌舵人是胡文虎女兒胡仙。80年代初期,胡仙將大馬星洲日報控制性股權轉手賣給檳城殷商林慶金。林慶金將報館管理權交給兒子管理。他的兒子卻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二世祖,只會花錢不會賺錢。據說林公子80年代中期最喜歡出入夜總會,還有過跟朋友斗闊氣,以面值100元的Agong頭鈔票來點煙的記錄。當錢揮霍完了,就到星洲日報會計部支領。如此敗家,讓原本就面對周轉不靈的星洲日報,面對更嚴重的經濟困境。最後,星洲日報的債務終於崩潰,報館業務被債券銀行《合眾銀行》UMBC援引所簽訂的信貸合約條款接管。而當時有別與南洋商報以商為主,以文化教育為主軸的星洲日報,給人的印象是比較中立和敢怒敢言,在輿論上比較敢為華社發言。相信這個就是馬哈迪選中星洲日報作為開刀的對象的最主要原因。在報館被令吊銷出版准證後,報館高層認為這只是短暫性而已,政府遲早會重新發出准證,因此銀行接管人也不敢貿貿然將《星洲日報》關門大吉,但是停刊的日子卻過得非常艱難。星洲日報被關閉後,員工感到非常緊張。本來報館的經濟情況已經很糟糕,出糧也不準時,高層人員的薪水也被拖延。如今再被停刊,大家就驚慌失措。停刊的首兩個月,接管人照樣發出薪水給員工。但是,第三個月開始就逐步減少到一半。在最後一個月即3月份時,只減少至四分之一。在《星洲日報》停刊期間,報館高層曾經找過多名著名商家洽談,以便購買該報,包括已故林梧桐和郭鶴年。但是這些商業大亨都不願牽涉在媒體行業。最後,由前商聯會總會長黃文彬推薦同樣來自砂拉越的木材大亨張曉卿,後者最終同意收購《星洲日報》。內政部於1988年3月底重新發出准證予3家報館,但是《星洲日報》並沒有像《星報》般立即復刊,因為張曉卿與銀行之間的買賣交易還沒完成。等買賣交易完成後,他還要處理員工的問題。因此,《星洲日報》拖到4月8日才復刊,比星報遲了整10天。但是,茅草行動也同時改變了中文報業原本的生態。因為在茅草行動之前,中文報業是由《南洋商報》一枝獨秀,《中國報》也趁著《星洲日報》停刊期間重新出發。但是在茅草行動遭到對付的《星洲日報》卻塞翁失馬,獲得華社普遍上的同情,加上報館在易主後重新振作,這導致該報在短短兩、三年內,就超越了過後接二連三爆發內部問題的《南洋商報》,形成了張曉卿崛起成為馬來西亞報業大亨的契機。因此報界中人普遍認為,中文媒體在《茅草行動》中的最大得益者,其實是張曉卿。如果沒有茅草行動,或許張曉卿也不會進入報界。今天的中文報形式,可能也不一樣。茅草行動發生後,所有報館的老闆都心驚膽戰,此事對報館業主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心理影響。可以這幺說,經過茅草行動的衝擊,中文報章已不再真正替華社講話,其水平慢慢的滑落下來。親眼見證本地報業興衰過程的報人都認為,今日的新聞界已經是一池死水。雖然,國內擁有很多外在的限制性法令,限制了媒體的言論自由;但是新聞從業員本身也在墮落,尤其是在報館高層。茅草行動對大馬印刷媒體造成的傷害,絕對是致命的。什幺時候,大馬的新聞媒體才能找回一片自由的藍天?《茅草行動—你不知道的真相》全文完。在這裡向為維護華教完整遭受扣留的鬥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感激你們的付出!謝謝!謝謝大家的支持。謝謝。祝願大家晚安,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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