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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學界關於「早子」、「夜子」及「日的分界」之爭

(2015-01-05 23:18:34)命學界關於「早子」、「夜子」及「日的分界」之爭中國傳統的時間區劃方法將一天(一日)等分成12部分,其中每一部分叫做1個時辰。時辰不用數字或序數來命名,亦即不稱作一時辰、二時辰或第一時辰、第二時辰之類,而是用十二地支來命名。由於地支的排序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所以子時是每天的第一個時辰,依次是丑、寅、卯……直到最後一個亥時。這十二個時辰在一晝夜之間是怎樣安排的呢?天干丙丁屬火,丁為陰火,丙為陽火,陽中之陽,故被稱為太陽之火。地支巳午未是南方火地,對於丙火來說,「午」是它的旺地,因此,時辰「午」被安排在太陽最高的日之中天。午時一旦定位,其他時辰自然也就各就各位。跟「午」對沖的「子」時就到了夜之最深處。時辰定位之後,古人就給它們起了別名(如表1)。表1                      十二個時辰的名稱時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時辰別名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明朝末年,現代意義上的鐘錶傳入我國,西方一天(一日)24個鐘點的時間區劃法也隨之進入我國。12個時辰對應24個鐘點,1個時辰的時間間隔等於3個鐘點之間的時間間隔,於是國人將2個鐘點之間的時間間隔稱之為一個小時——小時者,小時辰之謂也。換言之,1個時辰的長短等於2個小時。時辰跟鐘點的換算當量是容易確定的,稍稍麻煩一點的是時辰與鐘點的匹配。因為「時辰」是一個時間段,而西方傳來的「鐘點」是一個時間點。西方的「中午」是12點整,就是這麼一個時間點,這麼一剎那。而我國的「午時」是一個長達2個小時的時間段,用「午時」這個時間段中的哪一個時間點來對應「12點」呢?時辰中間有沒有可供選擇的時間點呢?這就必須說一下「刻」。在現代的鐘錶時間裡,15分鐘是一刻鐘,一小時有4刻鐘,一天(日)共有96刻。而我國古代的計時裝置「刻漏」將一晝夜劃分為100刻,十二個時辰很不好分配這100刻,最後弄出了一個複雜的分配方案來解決這個難題。具體安排是這樣的:從100刻中拿出96刻來分配給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分得8刻(大刻),把剩下的4大刻再分成24個小刻(1大刻= 6小刻),每個時辰又分得2小刻。所以一個時辰含8大刻2小刻。那麼,一個時辰中的8大刻和2小刻又是怎樣安排的呢?是按「4大刻——1小刻——4大刻——1小刻」的次序安排的。容易看出,4大刻加1小刻等於現在的一小時。前面的4大刻加1小刻(一個時辰中的前面一個小時)冠以一個「初」字:第一大刻就命名為「初」,第二大刻名「初一」,第三大刻名「初二」,第四大刻名「初三」,後面那個小刻名「初四」。後面的4大刻加1小刻(一個時辰中的後面一個小時)冠以一個「正」字:第一大刻就命名為「正」,第二大刻名「正一」,第三大刻名「正二」,第四大刻名「正三」,最後那個小刻名「正四」。顯而易見,這些「刻」與「刻」的交接點都是一個時辰中的時間點。既然時辰中有時間點,時辰與鐘點的匹配就好辦了——不是「中午12點」嗎?「中午」者,午之中也。於是,午時的中間點——「午初」與「午正」的交接點,即「午初四」跟「午正」的交接點對應12點就成為順理成章的了。如此一來,「午時」就對應11點~13點了。按此推去,可以得到12個時辰與鐘點的對應關係如表2。表2                    十二個時辰與鐘點的對應關係鐘點23|11|33|55|77|99|1111|1313|1515|1717|1919|2121|23時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時辰中的十一個沒有問題,只有子時有點情況:它從23點開始經過24點(亦即0點)再到1點。按照西洋傳進來的小時(鐘點)機制,一天(日)的開始是0點,結束是24點(與0點重合)。子時既然從23點到1點,說明它跨過了「日」的界限。因此前人將「子時」的23~24點這一時段稱作為「夜子」,意思是子時的這一段在昨天的夜裡;將「子時」的0~1點這一時段,稱作為「早子」,意思是子時的這一段在今天的早上。由於時間是連續的,不可能被割裂,所以「夜子」接「早子」是一個完整的子時。清末民初著名命理學家袁樹珊在其所撰《命理探源》一書的「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一節中引《三命通會》作者明萬育吾的話說:「若子時,則上半時在夜半前,屬昨日,下半時在夜半後,屬今日。」問題來了:今天的第一個時辰「子時」是從昨天的23點開始的,昨天的23點至24點(即今天的0點)這一個小時既是「昨天的」,卻又屬於今天的子時?在這個小時里出生的人,究竟算「昨天」出生還是「今天」出生?同樣的,「今天」晚上23點到24點出生的人究竟算「今天」出生還是「明天」出生?袁樹珊對此作了回答,他在《命理探源》一書的「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一節中舉例說:「假如甲寅年,正月初十,辛酉,夜子時立春,其人正月初十日,午後九點後,十一點前,亥時生,即作癸丑年,乙丑月,辛酉日,己亥時推。如在初十日,午後十一點後,十二點前,夜子時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辛酉日,庚子時推。(用壬日起庚子時。)所謂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如在初十日,午後十二點後,一點前子時正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壬戌日,庚子時推,所謂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這個例子說的是:1914年2月4日(正月初十)這一天的夜晚23:29(夜子)立春。如果某人是在這一天的晚上21點後,23點前出生,由於還沒有立春,所以此人的年柱不應該是立春後的甲寅年,而應該是立春前的癸丑年,月柱也不應該是立春後的正月丙寅,而應該是癸丑年的十二月乙丑,至於日柱,毫無疑問應該是用2月4日(正月初十)這一天的「辛酉」,出生時間在21~23點之間,當屬亥時,時柱天干用日柱天干「辛」來推,得「己亥」。如果某人是在這一天的23點(29分立春)後,24點前的夜子時出生,那麼此人的年柱應該是立春後的甲寅年,月柱是甲寅年的正月丙寅,因為在24點前,所以日柱還是辛酉,但是由於子時是次日的第一個時辰,所以時柱天干要用次日的日干「壬」來推,根據歌訣「丁壬庚子居」,推得時柱為庚子。如果某人是在這一天的半夜24點後到次日1點前出生,就更簡單了:「這一天的半夜24點後」已經過了日的界限,所以此人實際上不是「這一天」出生而是「這一天」的次日早子時出生,所以年柱、月柱應該是立春後的甲寅年、丙寅月,而日柱應該是「這一天辛酉」的下一日壬戌,時柱天干用「早子」所在的「壬」日來推,得庚子。袁樹珊的觀點是很鮮明的:「今日」和「明日」的分界是今日的24點(即明日的0點),所以今日23~24點(夜子時)出生的人,其日柱按「今日」定,即日柱按「夜子」所在的今日為準,但是23~24點屬於明日的子時,所以時柱的天干要按子時屬於的明日的日干來推;出生於「早子」的人,日柱和時柱都用當日來推。古時只有時辰,沒有鐘點,所以日的界限是以子時的中間為分界,即夜子(子初)的「初四」與早子(子正)的「正」的交界處為日的分界。從陰陽轉化的角度來看,沒有到0點,黑夜還在加深,尚未向白晝轉化,自然是前一日的深夜。自0點起,黑夜向白晝轉化,當屬後一日的黎明前。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日」就是一晝夜,即一個白天加一個黑夜。人們習慣將一個白晝分為兩半:上午和下午,其分界是午時的中間,即現在的12點,古代的午「初四」之末與午「正」之初的交接處——當地當日太陽最高時。人們又習慣將一個黑夜分成兩半:上半夜和下半夜。從當日天黑起到0點(即次日子時的「初四」與「正」的交接處)為上半夜;從這以後到天亮叫做下半夜。也就是說,某日的「上半夜」在當日,而「下半夜」在次日。所以一日的程序依次是:昨日的下半夜、上午、下午、當日的上半夜。然而同時代的命理學家韋千里卻不認同袁樹珊的觀點。他在其所著的《千里命稿》一書的「評斷篇」中舉「黃君」之命(癸巳甲寅壬辰庚子)為例時說:「俗有所謂早子時夜子時之分別者,乃以晚間十二時前,為本日之夜子時,十二時後,為下日之早子時。此論曆法則或可,論命則萬萬不可。考曆書之稱夜子時,蓋表明節氣之交換,在夜子時之初(即十二點鐘之前)也,故只有夜子初幾刻幾分,從未言及夜子正幾刻幾分。子時既正,固無所謂夜矣。可見夜字者,僅包括子時之前段耳。後人訛以夜子時為本日之子時,早子時為下一日之子時。且又憑之論命,無怪有毫釐千里之差矣。今以黃君之命,舉為例證。黃君生於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七日,晚間十一時半,八字排列如上。壬日從庫,時落庚子,年上見癸,生扶者眾,不以弱論。況在初春,壬水餘威未失,乃喜木之泄秀,火之欣發,逢土克制,亦不為畏。故四十二歲前,一派金水運,浮沉宦海,栗祿無善,位不過科員,祿不過百金。去歲交入戍運,流年亦為戍,戍是燥土,有鎮水及溫煦之功,宜其擢升科長。明歲起,即逢丙丁戊己流年,雲程更上,當敢預卜。未來臆斷,固不可盡信,已過之事。卻已應驗。乃有人堅謂是年正月初七為辛卯日,晚間十一時半,乃屬辛卯日之夜子時,八字應為癸巳甲寅辛卯戊子。然命局財多峰弱,何以前行庚辛幫身運,一籌莫展。更何以去年甲戍,身弱逢財,忽得良遇,往事皆無可符者,豈可據以為信乎。倘誠如君言,則是日上午零時二十分,與晚間十一時半所生者,皆為辛卯日戍子時,距離有十一個鐘點之差,而八字竟完全相同,寧有是理耶?不知彼將何以答我。(按此篇會發表於時代日報命學講座。旋接蘇州紫闌巷十三號朱傲骨先生來函,謂夜子時理應日用今日,時用明日。蓋基於星平大成,所謂今日之夜,非明日之早也。並蒙將黃君八字。改為癸巳甲寅辛卯庚子。又加評論曰:庚為幫身,甲庚交戰,財已劫去,是以不作財多身弱論。庚運劫財,財逢劫奪,栗碌固宜。去年歲運俱戍,戍為陽土,為正印,土生金,財逢印以遷官,擢升科長。又何疑乎。《窮通寶鑒》云:春月之金,餘寒未盡,性柔得生乃妙。謹此照錄如上,以待高明揣究。)」其實韋千里並沒有弄清楚別人關於夜子、早子的觀點。什麼「晚間十一時半,乃屬辛卯日之夜子時」是他自己說的,所以時柱配成「戊子」也是他自己弄的。正因為如此,所以他的命例剛一發表,就有「朱傲骨先生來函」告訴他「夜子時理應日用今日,時用明日。」可韋千里還是不服,還要「以待高明揣究」。當代的李順祥先生在其所著《四柱命理學自修教程(提高班)》「早子時與夜子時」一節中就提到了韋千里的這個命例,在對韋千里的命例分析作了詳細剖析之後委婉地說:「無論從那個角度講,韋先生對此命局的分析都是值得商榷的。」關於夜子時、早子時的問題,李順祥先生的結論是:「可以看出早子時與夜子時是有所分別的,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作為學術研究,我們應該盡量做到精益求精,哪怕是千分之一差別,也有責任予以研究區分。」但是當代命理學者中不乏如韋千里者。例如邵偉華。他含糊其辭地說子時分為早子和夜子「不甚合理」,又斷言「沒有實例可作沿用」,於是宣布「捨去其分別」,「不論是前一日十一點至十二點之間,還是次日零點至一點之間生,均以第二天出生日來定干支日。」邵偉華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任何說理,顯得十分霸道。又例如陳園。她說:「日與日的分界線是以子時來劃分的,即晚上的十一點。十一點前是上一天的亥時,過了十一點就是次日的子時……許多人當晚生,但沒有注意到已到了子時,應作為第二天出生計算。還有一些外行者計時是以夜晚十二點來劃分上一天和下一天,這樣就把十一點至十二點之間出生的計在上一天,這是不對的,而且這樣的誤差真是差之毫厘謬以千里,根本就不是該人的命運了。」看來袁樹珊、李順祥到了陳園這裡也非得成為外行不可。還有例如署名「善緣老人」的《八字合婚》一書中也宣稱:「日於日的分界線是以子時來劃分的,即晚上的十一點。十一點前是上一日的亥時,過了十一點就是次日的子時。這一點請特別留意,而不要認為半夜十二點是一天的分界點。」「善緣老人」的「半夜十二點」之說,就表明他知道24點是「半夜」——夜之半。既然如此,卻又要以23點為界,何以服人?地球上的晝夜變化是一個周而復始的圓周運動,從這個角度來說,似乎無論以什麼時間為日的分界都是可以的。但是這個分界應該容易測定,應該為全世界所公認且統一使用。一天之中什麼時候最容易準確地測定?當地太陽高度最高的時候最容易準確地測定,也就是當地時間中午12點。用時辰來說就是「午初四」與「午正」的交接時,也就是「正午」開始的那一剎那。既然「中午」12點是一日之「中」,那麼與其對沖的夜半12點(24點)就是一日之始,不是極為順理成章的嗎?所以日界的這種劃分法得到了全世界的認同及統一使用。日以24點為界,並不影響夜子時的天干配置;但假如以23點為日之界,則23~24點出生的人的日柱必定排錯。在筆者的命理實踐經驗中,夜子與早子是必須區分的。且不說貧富貴賤吉凶壽夭那些勞什子,單是命主的為人性情就有著大相徑庭的不同!有一次某君要我看八字,但只知道是「子時」,具體幾點鐘不能確定。於是用夜子和早子分別排柱,兩個四柱所反映的命主性格全然不同,其中有一種四柱所反映的命主性情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當然,在陳園看來,筆者以上所述,都是外行話!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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