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老仙 基礎命理之一 論干支狀態及其生克

     本人之所以萌發書寫此文,乃囿於目前命理學界理論太過於混亂,使學命者無所適從。其中憑空想像構說出的「地支克制論」,比如酉克寅、申克卯、亥克午、子克巳,甚至是戌克亥子等,成為命學界笑柄。導致這種謬誤出現的根源在於對陰陽學說理解不深刻,對干支動靜缺乏科學的認識。

   

    說到陰陽,我們不得不提到道家創始人老子,其思想在幾千年前的中國已經閃爍出了辯證思維的光芒。《老子》第四十二章說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乃是這一思想的光輝典範。何為「道」?指的是一切自然的規律。何為「一」?指的是宇宙的原初狀態是一團混沌之氣。命理學著作《子平真詮》開篇「天地之間,一氣而已」正是對此最恰當的闡述。而「道生一」指的是天地間萬事萬物的規律源於宇宙的根本,這個根本就是《周易》所稱的太極!太極乃混沌也!

 

    何為二?「二」指的是陰陽。為何一生二?原因在於現在我們所說的宇宙產生前的大爆炸,也就是 「唯有動靜,遂分陰陽」。通俗的講,陰陽指的是事物普遍存在的相互對立的兩種屬性,比如:動是陽,靜是陰;上是陽,下是陰;暖是陽,寒是陰;男是陽,女是陰;剛是陽,柔是陰;天是陽,地是陰;晝是陽,夜是陰,等等。

 

    動靜產生陰陽,但是動靜的態勢亦有不同之處。有極動與初動之分,是為太陽少陽;有極靜與初靜之時,是為太陰少陰。因此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就是我們常說的四象了。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所以有了這「四象」,五行莫不藏於其中,因此五行也就是《老子》所說的「三」。三生萬物乃是指五行衍生出萬事萬物,因此萬事萬物莫不「負陰而抱陽」者也!

 

    明白了基本陰陽五行後,那麼放眼四柱八字,以干支相對來論,那麼天干是陽,地支是陰。《子平真詮》中詳細論述:「命中喜忌,雖支幹俱有,而干主天,動而有為,支主地,靜以待用,且干主一而支藏多,為福為禍,安不得殊?譬如甲用酉官,透丁則傷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動而午靜,且丁己並藏,安知其為財也? 」。

 

    既然「陽主動,陰主靜」,那麼道理已經言明:天干五行是「動而有為」,之間無時不存在生克關係,而地支一般情況下是「靜而待用」,並非時刻都產生生克關係。可以舉個例子說明,比如一般情況下,子不能論生寅,卯不能論生巳,酉不能論生亥,巳午不能論生辰。單純的酉金不能論克制寅木,也不能論酉金有阻擋寅木作用,八字中有此種性質的五行有子與巳,午與酉,申與卯,酉與寅,亥與午,午與申等。當然其中有些還存在暗合的狀況,以後將會另闢文章加以論述。

 

   那麼地支在什麼情況下才會產生生克制化,毫無疑問的說,只有地支出現動態的情況下才可能發生明顯的生克關係,也就是說存在沖合刑破害的關係下才能起到作用,否則不論。不過由於地支五行性質不同,不能由此及彼,讀者須仔細琢磨。以下舉一些特殊情況進行分類說明:

 

   關於生。申子合動即能生,午未,亥卯,寅亥,辰酉,寅午,丑酉亦然。從另一層面講,如果命局中地支不存在此類組合,那麼申無法生子,其他類似。

 

   關於克。地支克制關係則相對複雜些,克即傷也!那麼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論克傷呢?首先,合動能克傷。《子平真詮》又論述道:「然亦有支而能作禍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傷,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動,亦能傷矣。即此反觀,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會寅會戌,二者清局而火動,亦能矣。然會必有動,是支與干有別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這明顯說明了本身地支單純午火是不會克制酉金或者申金,只要會局火動,那麼必然會產生克制的關係。其次,衝動能克傷。比如寅木遇申金,由於同性地支金木相遇,必然會引起衝突,在力量相同又沒有任何羈絆的情況下,必然兩敗俱傷。又如甲用子印,遇到辰土,子辰半合水局,本身辰土起不到克制子水的作用,但命局一旦遇到戌來沖辰,那麼必然土動,就明顯會克傷子水。再如甲用子印,遇到丑土,本身子丑合乃是合來,丑土不傷子水,但命局一旦遇到未土衝動丑土,子水必然也會受傷。再次,刑動害動亦能克傷。譬如甲用子印,地支丑來合子,遇戌不能刑丑,但命局一旦出現未土,那麼會形成丑戌未三刑,土動必然會克傷子水無疑!

未完,待續!

 

                                                      醉酒老仙與庚寅年歲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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