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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在基督里--在神的旨意方面

  《舊約》里沒有「在基督里」這個名詞,這是一個奧秘。在《約翰福音》第六章里主見證自己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51)當時那猶太人不理解耶穌所說的,所以主又解釋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又在《約翰福音》十四章里,腓力要求主將父顯給他們看,主對腓力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他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這時主就解釋這奧秘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14:10–11)

  他又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說自己是真葡萄樹,說:「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約15:4)主比喻自己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這比喻是很實際的,他為要叫我們常在他裡面,他就常在我們裡面。這就說明「在基督里」這個名詞是從主這裡來的,主說「常在我裡面」就是「在基督里」。有時保羅在書信里用比較完整的詞說「在基督耶穌里」,或「在耶穌基督里」,或「在愛子里」,或「在耶穌里」,在《約翰壹書》里說:「住在主裡面」或「住在子裡面」。(參約壹2:28、24)所以保羅寫書信,他簡稱「在基督里」。在新約有七十幾次提到「在基督里」。我們要重視「在基督里」這個詞,舊約有許多事物都是預表「在基督里」,新約真體基督已經顯現出來了,就是「在基督里」。這個詞就是《聖經》的總綱。我們若不知道「在基督里」的奧秘,就不知道整本的《聖經》,如同俗語說:「不知道猶太人就不知道世界」。我們要把新約中有關的重要的九項真理,用「在基督里」這個詞一同來分享。

 

  一、在神的旨意方面

 

  1.神在萬世以前在基督里定的旨意

  《以弗所書》第三章說:「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里所定的旨意。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弗3:11–12)從此我們就知道「在基督里」這事,是神的旨意。在萬世以前神的旨意就已經定好了,是叫我們「因信」他,就在他裡面,因著人的信,就在他裡面。這就是神在萬世以前發明的救法,使人因信「在基督里」得救,「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這就是神在罪人身上所定的旨意。所以歷代以來任何人都不能再創出罪人得救的門路,中國儒、道、釋三教的法門都不是神定的使罪人得救的旨意,惟有神所定罪人「在基督里」才能得救,這是不能改變的。

 

  2.神為蒙恩後定的旨意

  《貼撒羅尼迦前書》五章說:「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這三件事是基督徒不可缺少的,這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喜樂,是蒙恩在基督里,聖靈所結的果子。《羅馬書》十四章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

  不住地禱告,是基督徒靈命的呼吸,因為人的身體若停止了呼吸就不能存活,所以主在《路加福音》十一章培訓門徒的禱告里,他設一個比喻:半夜有人到一個朋友家裡去叩門,要求他為他開門,給他三個餅,那朋友不起來給他開門。主說:「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他開門。」(路11:8–9)主這裡的教訓就是叫我們常常地禱告,不可灰心。我們在禱告中要情詞迫切、直求,這幾方面是何等的重要。若不這樣懇切地禱告,往往就得不到主的答應。

  凡事謝恩,就是舊約的獻祭。《詩篇》五十篇說:「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50:23)又《希伯來書》十三章說:「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13:15)

  「凡事」,包括許多的事。我們基督徒無論臨到好事還是不幸的事,在神面前都要謝恩。我們所臨到的事,是神的旨意所命定的,(參帖前3:2)所以我們都要謝恩。如約伯他家臨到患難,僕人一班一班前來向他報告凶信,他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約伯這樣就是凡事謝恩。神給他臨到好事他謝恩;他家臨到這樣不幸的事,他在神面前也是照常謝恩。他是作我們眾信徒謝恩的榜樣。經上又告訴我們說:「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伯1:22)人在忍受患難之時口裡不犯罪,不怨恨神,這是好的。有些人在患難中,心中焦急,口中說出話得罪神和埋怨人,這是不好的。「不以神為愚妄」,這也是我們的好榜樣。許多人,神給他臨到不如意的事,他就會妄評神作的事。因為神是站在自己立場上作事的,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評論神作的事。神在《以賽亞書》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55:8–9)

  人的患難是奧秘。許多人認為人臨到患難是因為虧欠了神和得罪了人,所以臨到災難或受到神的管教,單單以這樣的角度來看問題。單單這樣斷定和評論是會搞錯事的,因為患難是一種奧秘,不可這樣簡單論斷的。如約伯臨到患難,不是因為他的虧欠,也不是他在神面前犯了罪。《約伯記》開頭介紹他的簡歷說:「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他所臨到這麼大的患難不是他自己有什麼原因,《聖經》記著是神寶座前的事,是撒但在天庭神的眾子會中激動神,無故攻擊是神的許可,讓撒但毀滅他所產生的事。連他的三位朋友也說他有罪孽,所以臨到這樣的災禍。約伯感謝神,他從苦境中轉回時,經上記著說:「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約42:7–8)

  這《聖經》叫我們知道我們教會中若有什麼人臨到不如意和患難的事,我們切不可隨便評論,更不可論斷人,免得叫神不喜悅你,或向你發怒。神說陪伴約伯的三個朋友是愚妄的,叫約伯為他們獻祭,又為他們禱告,因為他們議論神不如神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所以使徒保羅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3–36)

  神在萬世以前,「在基督里」,給我們因信耶穌得救的旨意,他要我們世世代代遵守他的旨意。神在以色列國尋找一個治理他百姓的人,經上記著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已見朽壞;惟獨神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徒13:22、36–37)

  合他心意和遵行他旨意是兩回事。「合我心意」,是神心裡想、還未作出來的事,僕人知道主人的心意去作了,這是主人最滿意的人。「遵行我的旨意」是照寫在《聖經》上律法書和先知書中神的話去行的,這是遵行神的旨意。舊約是說預表、影兒,新約是說真體。神在萬世以前定下旨意「在基督里」,使我們因信耶穌,就可以放膽無懼、篤信不疑來到神面前。

  歷史記著大衛一生有很不光彩的地方。他佔了別人的妻子,又殺了那人,哪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呢?但我們知道,他是遵行神旨意、「在基督里」的人,他在《詩篇》十八篇里說:「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詩18:1–2)

  他形容神是什麼?岩石、山寨、救主、磐石、盾牌、拯救、高台。這些都是形容預表「在基督里」,所以《聖經》稱他「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因他「在基督里」罪得赦免,得以稱義。《聖經》說他死時歸到他祖宗那裡已見朽壞,惟獨在神那裡是有復活的人,他「在基督里」未見朽壞。

  所以主在《馬太福音》七章對那進神國度的人有一個標準原則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主又在《馬可福音》三章對眾人講到誰是可稱為他的弟兄姐妹和母親時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3:34–35)

  現今的教會,各教派,各團隊,他們都以自己所長之處,認為自己的教派、自己的團隊是遵行神旨意的,認為別人沒有與他們一樣的看見,說別人不遵行神的旨意,以自己為獨尊。我們各教派和各團隊的同工們,你們在那裡是遵行神旨意的嗎?你們是否有「在基督里」呢?你們要省察自己,否則恐怕進不了天國,又稱不起是主的弟兄姐妹和母親,因為新約里總稱得救標準的人是「在基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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