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敫銘:洛陽懸案背後的盜墓路徑(南方都市報 2010-2-10)

洛陽懸案背後的盜墓路徑

警方7年前揭開宋氏兄弟盜墓文物走私鏈,至今卻「勝負未分」

類別:深度調查 作者:上官敫銘 原創 瀏覽量:22  發布時間:2010-02-10 手機看新聞

版次:AT04 版名:深度周刊 縱貫線 稿源:南方都市報 全國訂報  

    龍門石窟佛首被盜割。

    盜墓者向記者展示了部分盜挖的「鬼貨」。

    洛陽鏟是盜墓賊最實用的工具。 資料圖

    2009年殘冬,洛陽東山古墓一片肅殺之氣。在古墓周邊,洛陽鏟鑿出的探洞又出現了。鑿洞的並不是考古人員,而是民間稱為「摸金校尉」的盜墓賊。

    對於此情景,洛陽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隊黨委委員張建岳只能無奈搖頭「這一管道還是暢通的。」他所說的「管道」,是指盜墓及文物走私。

    盜墓,這個幾乎與墓葬同時出現的古老行當,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曾一度沉寂,1980年代後又隨著文物流通及收藏風潮而重新活躍,與之相伴的則是文物走私。

    7年前,在暗流涌動的古都洛陽,警方曾與盜墓走私文物團伙一番角力,但名為「12·10」專案的較量卻被洛陽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尤益民形容為「一件最窩囊的事」。

    2003年12月10日,在公安部督辦下,河南警方對洛陽的盜墓及文物走私團伙進行全力打擊,當案件進入偵辦關鍵時刻,卻因種種原因致使專案組核心警力解散,擱淺至今。

    尤益民從警20餘載,辦案件無數,這個跟斗實屬預料之外。他甚至認為,這番較量「(有點)漲了盜墓賊文物走私販的志氣,滅了警察的威風」。

    這是一個警方打擊盜墓及文物走私的悲情故事。懸案背後,演繹的卻是盜墓及文物走私團伙編織的地下江湖。

    專案擱淺

    一項絕密的抓捕計劃在晚間鋪開,但「大魚」並未落網

    2008年下半年,河南警方得到消息:網上通緝4年有餘的「詹老大」,有意在廣東投案自首。

    「詹老大」原名詹移民,廣東文物販子,涉嫌倒賣及走私文物而被通緝。他作出自首之勢,被認為是一種刺探性的舉動。事後,因河南警方未能及時派出警力而不了了之。

    「他們就是想看看,這個事現在還有沒有人管嘛。」洛陽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隊黨委委員、「12·10」專案組具體負責人張建岳說,打擊洛陽盜墓及文物走私,這似乎沒人再願意多加過問了。

    「12·10」專案緣起一封揭發信。

    2002年,一封密函放在公安部相關領導的案頭。一位海外華僑指出,中國眾多文物流失海外,與河南洛陽猖獗的走私、倒賣文物行為緊密相連。

    揭發信引起高層重視,不久,公安部責令河南警方偵查,河南警方對相關線索的秘密調查因此啟動。

    2003年12月10日,公安部再次責令刑偵局召集河南、廣東兩省公安廳領導召開專門會議,要求兩地偵查部門組織偵破、查清涉案犯罪事實,徹底斬斷河南文物走私通道。該案便定為「12·10」專案,以時任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德勝為組長,該省公安廳刑偵、技偵和洛陽市公安局為主要力量的專案組得以成立。

    部督「12·10」專案組的核心力量,系洛陽市公安局。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的張太學為領導小組負責人,副局長兼刑警支隊支隊長李小選、刑警支隊黨委委員張建岳等人,成為了專案組的具體負責人。

    李小選向南方都市報記者介紹,根據蛛絲馬跡,警方曾先後輾轉於廣東、浙江、湖北及山西等省市,秘密偵查一年。

    據彼時專案組調查材料顯示,洛陽市存在一個盜墓及文物走私犯罪集團,涉及人員203人,較為固定成員90餘人,涉及各種犯罪案件161起———其中,149起與盜掘古墓、倒賣文物案件有關。而且,這些案件集中在兩三年內發生,「這表明該團伙作案已近瘋狂的地步」。

    團伙的首腦是宋彥慶、宋彥彬兄弟,除了盜掘古墓葬及倒賣文物外,該團伙還涉及綁架、傷害、非法拘禁及非法持有槍支等多項犯罪。

    2002年基本摸清疑犯底細,2003年1月13日晚,一項絕密大抓捕鋪開。

    為了保密,行動指揮部設在洛陽市郊邙山的一個部隊招待所,但行動至翌日凌晨,「大魚」並沒有落網。據參與行動的一名刑警回憶,得知主犯都逃脫,專案組領導小組負責人張太學黯然落淚。

    「有『內鬼』。」張建岳說。事後,專案組曾調取案犯何健康的手機通話記錄,記錄顯示何在該時段曾與洛陽市公安局某警察多次聯絡,而此人也與宋彥慶兄弟等人熟識。

    10餘天后,專案組趕赴外省,將潛逃的宋彥慶抓捕歸案,其兄宋彥彬則逃脫,至今仍在網上通緝。

    截至2004年3月,專案組共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91人,其中,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43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43起。此外,繳獲各類文物565件,其中三級以上文物144件,查封凍結主要涉案疑犯贓款贓物、房產及有價證券等價值700餘萬元。

    警察在抓捕疑犯,另一項針對警察的調查,也在悄然進行。

    2004年4月,在「12·10」專案偵辦期間,河南省紀委分別對專案組主要負責人張建岳、幹警尤益民等人進行詢問「雙規」。

    不久,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被查出存在「小金庫」。一場疾風驟雨式的人員調整也因此展開———2004年5月,洛陽市公安局局長張太學被調任河南省人防辦副主任。專案組其他主要偵查刑警也被相繼調離:李小選被調往洛陽市政法委工作;張建岳調出市公安局,調任某分局副局長;尤益民調離專案組,調入巡警支隊任副大隊長。此外,其他核心偵辦警力也做了調整。

    至此,刑偵支隊領導班子全面瓦解,「12·10」專案組偵查工作被迫中斷。

    對於「小金庫」,原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支隊支隊長李小選稱,這是當時體制不健全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不涉及違法犯罪,「這也是專案組成員,並無一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因」。

    2004年初,檢察機關開始對宋氏兄弟犯罪集團疑犯進行起訴,批准起訴14人,被法院判刑11人。此外,已捕另案處理2人,經勞動教養部門批准勞教16人。

    時年9月,被檢方指控為洛陽盜墓及倒賣文物集團主要分子的宋彥慶,被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罪名系倒賣文物及非法拘禁。2個月後,宋保外就醫。

    弟弟保外就醫,哥哥畏罪潛逃,被公安機關認定為洛陽「12·10」專案首犯的宋氏兄弟因此獲得「自由」;而因專案組偵辦主力被拆散,案件擱淺至今,該盜墓及文物走私犯罪團伙,事實上亦並未被徹底摧毀。

    公安部督辦「12·10」專案,警察所面對的,是何等厲害的對手?

    盜墓團伙

    依靠旁人道不出的「能量」,宋氏兄弟漸成洛陽文物黑市「老大」

    一切的故事,最先是由一把洛陽鏟開始。

    清末民初,一把半圓筒形的鐵鏟,因洛陽馬坡村村民李鴨子用於盜挖古墓而名揚四海。洛陽鏟是盜墓賊最實用的工具,在殷墟、商城等古城址的考古挖掘中也居功甚偉。

    古諺雲「生在蘇杭,死葬北邙」。歷史上,據稱有近三分之一的皇帝埋在了洛陽,王侯將相更是不計其數。邙山「幾無卧牛之地」,道出了洛陽城北陵墓墳冢之多。

    古墓多,盜墓賊也多。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後,洛陽盜墓現象曾一度斷絕,但據「12·10」專案組民警介紹,1980年代中後期,隨著收藏文物風潮興起,盜墓死灰復燃,迅速達到猖獗,彼時,洛陽民諺有雲,「要想富,挖古墓,一夜變成萬元戶」。

    1990年代初,宋彥慶等人也開始涉足倒賣文物的活動。洛陽土著宋家有四兄弟,大哥宋彥彬,老二宋彥海,宋彥慶系老三,小弟名叫宋彥紅。頗值得玩味的是,老大和老二被公安部「12·10」專案指控為犯罪集團主犯,而宋家其他兩位兄弟,均系洛陽市警界中人。

    據專案組成員稱,宋氏兄弟剛涉足文物(古玩)領域時,最先是買賣一些世傳的文物。依據現行《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世傳的文物(1949年前出土)可以交易。「但怎麼可能有那麼多傳世的文物?」前述專案組民警稱,倒賣文物分子獲取文物最直接的辦法,就是盜挖地下「寶藏」———古墓葬中的陪葬品。

    洛陽鏟,由此重出江湖。據專案組相關彙報材料描述,行動極其隱秘,但難度不高。「直接盜墓的人多是當地的農民,他們懂點風水,會辨識古墓葬。」原專案組民警尤益民介紹說,有些墓葬,一把洛陽鏟「咕咚咕咚搗幾個小時,很快就可以挖出寶貝了」。需要長時間挖掘的,在洞口蓋個掩蓋物再鋪上一層薄土。「在還有『青紗帳』的季節,他們甚至敢在白天挖掘。」

    洛陽北郊洛龍區商屯村村民張彥森、張利傑等人,就是盜挖古墓的農民。他們被專案組認定系盜墓及文物走私犯罪團伙的最底層。

    「他們不是骨幹,是比較鬆散的。」原專案組負責人張建岳說。盜墓農民以此為「副業」,在洛陽市的市郊(邙山地區)、孟津及偃師等縣市,各自劃分了勢力範圍。

    月黑之夜或陰雨天,一把把洛陽鏟便開始向古墓鑿進。盜墓賊通常是三五人,一人在遠處放風,其餘人挖土,挖到棺槨或墓室後,由身材較瘦小者鑽進盜洞取出陪葬品。

    熟識盜墓行業的老莊(化名)對南方都市報記者稱,盜挖古墓通常分兩種方式。一種是盜墓人探到古墓後自行挖出文物;另一種行話稱為「支鍋」或「包坑」,則由文物收購商指定盜墓者去挖掘古墓葬,先預付全額款項,不管挖得多少陪葬品都歸「支鍋人」(包坑人)所有。

    「胖妞」(唐代仕女傭)、「三彩」(唐三彩)、各式的金銀器物、瓷器、青銅器等被盜墓賊的洛陽鏟刨出土後,隨即進入了「12·10」犯罪集團的第二層流通網路:文物販子。

    張彥森、張利傑等盜墓農民挖出文物後,都賣給了一個叫海乾民的人。據警方查實,僅在洛龍區商屯村,海乾民組織盜墓的農民有10餘人。

    專案組相關案情材料分析,如海乾民此類位居第二層網路者,有固定的下線,組織盜掘古墓或者搜集「圈外」盜掘古墓葬犯罪人員手中的文物。如宋氏兄弟的手下何健康等人,有時也會到民間零星收購。

    而犯罪集團的第三層,系整個集團的核心,即宋彥彬、宋彥慶兄弟,他們除了為第二層網路的疑犯提供活動經費外,也是直接促成文物外流的主要分子。

    宋氏兄弟並非等閑之輩。1990年代,洛陽文物黑市風起雲湧,盜挖古墓葬、倒賣文物的疑犯,大都不同程度受到警方打擊,此兩人卻是例外。據專案組相關材料顯示,宋氏兄弟的手下若因盜墓倒賣文物被抓,也往往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依靠這種旁人道不出的「能量」,宋氏兄弟漸漸成為洛陽文物黑市上公認的「龍頭老大」,而犯罪集團的觸角,也伸出了河南,探往地下文物眾多的山西、陝西等省份。

    「12·10」的主要涉案人員蔡武堂,在洛陽文物黑市頗有名氣。河北甚至遠在山東的盜墓者都會將文物賣給他以期獲得好價錢。1994年4月,河北省鍾祥市「娘娘墳」被毀,在被盜掘52件文物中,蔡武堂即涉嫌倒賣了46件。為了插手山西的文物黑市,宋氏兄弟甚至給手下湯建強購置汽車和房產,以便讓其安心在山西監控貨源。

    「鬼貨」江湖

    這個地下網路,明處有堂而皇之的經濟實體,暗處有血腥暴力

    團伙主要固定人員90餘人,涉案人員200多人,宋氏兄弟用近10年時間,編織起一個盜墓走私倒賣文物的江湖。

    這個地下網路,明處有堂而皇之的經濟實體,暗處有血腥暴力。

    前述熟識盜墓行業的老莊向南都記者介紹,現時的盜墓者,根本就不是文學作品所描寫的,進入墓葬很少遇到所謂「人點燭,鬼吹燈」的事,「甚至很少用炸藥,一是怕被發現,也怕震壞了寶貝。」老莊說,洛陽鏟挖出的寶貝,行話叫「鬼貨」,買賣時暗語用「1塊錢」表示「1萬元」。

    「鬼貨」既出,得進入文物流通領域才能變現。1990年代初期,中國的文物古玩市場再度紅火,如北京潘家園等,為文物交易提供了場所。

    在洛陽,宋氏兄弟也曾投資興建了一座名為文化城。在名為「洛陽縱橫文化城」的3樓,曾是當地第二大文物古玩交易市場。「他們正是以合法的實體作掩護。」張建岳稱,宋氏兄弟倒賣文物的交易,多在文物經銷專櫃內完成。此時,宋彥慶也有了另外一個身份,中國、河南省兩級收藏家協會會員。

    據「12·10」專案組查實,宋氏兄弟在洛陽文物黑市坐大,與其他各種類型犯罪團伙一樣,都離不開暴力。在宋氏兄弟的得力馬仔中,陳兵及「郝孬蛋」,都曾身負命案,陳兵在收購文物時曾開槍打死過人。

    1997年秋,獲悉文物販子馬好強在洛陽白馬寺董村欲收購一塊北魏時期的石棺板,為了搶奪,宋彥慶帶領手下何健康等10餘人手持獵槍等兇器闖入盜墓人董紅傑家中。見對方來勢洶洶,馬好強只好退出,甚至還被迫為宋彥慶等人先墊付了24萬元。

    無論是盜墓者還是文物販子,獲得寶貝若不通過宋氏兄弟之手,幾乎都會遭到報復。在邙山地區有個叫盤龍冢的村莊,村裡有個廢棄的地下窯洞。「對於不服從的人,他們就把人抓到那裡拘禁、毆打。」專案組主要負責人張建岳說。

    2000年秋,團伙骨幹成員何健康花了1萬元買了一對梅瓶和一個瓷碗,事後發現是贗品,他帶領一幫打手將賣主綁架至某賓館,除了逼其退錢,還打斷一條腿以示警告。

    2001年8月,廣東省一名綽號叫「阿明」的文物販子,在洛陽花了15萬購得6件「馬上人」,帶回廣州出手2件之後,當地其他買家得知該文物並未通過宋氏兄弟之手後再無人問津。後來,「阿明」只得將其餘4件文物帶回洛陽,通過宋氏兄弟的手下才得以賣出。

    仰仗暴力,宋氏兄弟在洛陽文物黑市「威懾力」日增,巨額財富隨之而來。盜挖古墓走私文物的利潤有多大?李小選向南都記者舉了個例子:一個從盜墓者手中收購的「瓶子」(古瓷)也就幾千一萬元,但走私拍賣後價格卻可能是以千萬元計,「利潤比販毒還高得多!」

    走私秘道

    廣東文物販子「詹老大」等是宋氏兄弟的固定「生意夥伴」,他們通過秘密渠道將文物運至香港

    從盜墓到實現暴利,文物走私鏈條中與宋氏兄弟聯結的,還有重要一環———「廣東文物販子為主要成分」的疑犯。

    據專案組偵查,宋氏兄弟犯罪團伙倒賣文物,流入國內私人藏家的是小部分,大部分文物則通過廣東中轉香港流失海外。作為世界第三大文物交易市場,香港也是亞洲最大的中國古玩集散地。更重要的是,買賣文物在香港是合法行為。

    前述試圖投案自首的廣東文物販子「詹老大」詹移民,就是宋氏兄弟固定的「生意夥伴」。此外,還有李永佳以及綽號叫「福建王」的神秘文物販子等人。

    「12·10」專案組相關材料,描繪出這樣一個文物走私路徑:

    隨著宋氏兄弟在洛陽坐大,並在山西、陝西等地形成一定勢力,每年數以萬計的非法出土文物會彙集洛陽。在鄭州機場,宋氏兄弟有一名何姓內線,可專門將文物通過空運的方式安全發往廣州、深圳等地。此外,宋氏兄弟還通過鐵路運輸等方式,將文物發給在廣東接貨的「詹老大」「福建王」及李永佳等。

    而「詹老大」、「福建王」、李永佳等人獲得文物之後,即通過秘密渠道將文物非法運至香港。

    「只要文物抵達香港,就很難受控制了。」河南一位對文物市場頗有研究的人士稱,走私的文物,經佳士得、蘇富比等拍賣行拍賣後流失世界各地;有些甚至「出口轉內銷」,在香港「洗白」後返回大陸交易。

    宋彥慶等人以24萬元強買的北魏石棺板,通過鄭州的文物販子「小安」以75萬賣給了澳門的買主李某,李再以100萬元賣給了台灣的王某,至今下落不明。在「12·10」專案中,涉及的文物達1116件,但警方查獲追回的文物僅565件。

    而這只是中國流失文物的一小部分。流失海外的文物幾何?吳樹在其《誰在收藏中國》一書中寫道:

    「聯合國教科文提供數據: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總量超過了國內館藏文物的總和;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不完全統計:在全世界47個國家200多家博物館的藏品中,有中國文物164萬件,而民間收藏的中國文物大約是館藏數量的10倍以上。換句話說,按照最保守的統計,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至少在1700萬件以上」。

    面對洛陽走私文物之猖獗,公安部不得不責令河南、廣東兩省警方徹底斬斷河南文物走私通道。但遺憾的是,在經過2002年秘密偵查、2003年初進行大抓捕、2004年初對部分疑犯進行審判以後,2004年5月,「12·10」專案即因核心偵辦警力的調離而擱淺至今。

    「只是輕輕地觸動了一下。」張建岳甚至認為,「打擊」都談不上,在盜墓文物走私鏈至關重要的兩個環節(即前述第三和第四層),主要疑犯至今仍未歸案。

    如今,曾經被勞教或判刑的盜墓者及文物販子,也大多已經刑滿釋放。

    權力陰影

    有人稱警方憑空誇大捏造了一個盜墓文物走私大案,張建岳等人則稱,乃因受到更高層級官員干擾

    「12·10」擱淺的直接原因,是洛陽市刑警支隊「小金庫」問題的暴發。但深諳當地官場的一名人士分析稱,在查案關鍵時刻辦案人員卻被調查「這是一出官場演義」。

    事實亦表明,該專案在偵辦乃至被迫擱淺的過程中,權力的陰影籠罩案件始終。

    除了宋氏其他兩位兄弟均身在洛陽警界的特殊背景以外,據「12·10」專案組偵查得知,宋氏兄弟與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原緝私大隊隊長曲某有某種聯繫。相關辦案民警向南方都市報記者提供了幾個查實的細節。

    在曲某的辦公室內,曾擺放著一件根雕,後來不知所終。而在抓捕疑犯宋彥慶時,該根雕卻赫然擺放在宋的住處內。

    此外,在曲擔任緝私大隊長期間,多有涉案文物販子被處理,而宋氏兄弟哪怕涉案卻少有受到懲處。一個背景是,在曲某領導打擊洛陽文物盜賣的10年間,正是宋氏兄弟發家坐大時期。

    另據專案組調查得知,曲某還曾與宋氏兄弟多次同去香港。「發給宋家兄弟的邀請函,就發到他(指曲某)的辦公室傳真機里,你說這是什麼關係?」一名原專案組辦案人員稱,作為緝私隊長,曲某曾在1995年追查流失到香港的唐代石碑(狄仁傑父親邛州刺吏狄公的墓碑,國家一級文物)而與香港警界相關人士相識。此後,曲亦認識了香港其他身在文物古玩市場的人物。

    2003年下半年,專司打擊文物走私的曲某並未加入專案組,其對外宣稱被借調到河南省紀委工作。對於專案組查案過程中發現的蛛絲馬跡,2004年底,曲某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認為,「宋氏兄弟案根本就是憑空捏造出來的一個文物案,而關於他本人是保護傘的傳言,更是無中生有。」但曲同時承認,宋氏兄弟系其打擊文物走私活動的線人。

    在專案組的調查中,曲某並不是涉嫌與疑犯有關級別最高的官員。據前述團伙主要涉案人員蔡武堂的口供顯示,河南省紀檢系統的某位官員曾為其文物走私提供過相關便利,並存在利益交換行為。

    2004年3月,羈押在派出所的疑犯蔡武堂為立功贖罪,要求面見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12·10」專案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張太學。4月初,張太學帶領辦案人員提審了蔡。彼時,蔡武堂除了交代本人的犯罪事實外,還舉報了河南省紀委系統的前述某官員。

    時年4月16日,由專案組具體負責人張建岳提審蔡武堂。但兩天後,張建岳即被河南省紀檢部門「雙規」。此後不久,專案組負責人李小選、刑警支隊政委王宗文、負責保管專案偵查材料卷宗的民警尤益民等人,相繼被紀委部門問話「雙規」。

    2004年5月,隨即爆發開篇所述「小金庫」問題,「12·10」專案偵辦工作由此中斷。事後證明,刑警支隊的「小金庫」系因辦案經費所需,且「來源和用途是經過市領導協調」。

    張太學被調離洛陽市公安局不久,「12·10」專案卷宗等相關資料移交河南省公安廳。由於偵辦小組實際已經解散,該案至今沉寂。

    對於案件擱淺,洛陽坊間有人稱警方憑空誇大捏造了一個盜墓文物走私大案;而張建岳等人則稱,乃因受到更高層級的權力部門及相關官員的干擾。

    2006年5月,李小選、張建岳及尤益民實名聯名,向中央有關部門檢舉前述河南省紀委系統某官員阻撓專案組偵辦案件的相關情況。

    「沒有鐵證,我們怎麼敢貿然實名向上舉報反映?」從警20餘年的張建岳等人說。

    在非法文物買賣的暴利之下,手握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被腐蝕的例子在洛陽亦有先例。1990年左右,洛龍區公安分局緝私隊隊長郭勇,因倒賣沒收文物,最終被繩之以法判處極刑。

    前述熟識盜墓行業的老莊的話,或也證實了公權力在盜墓及文物走私中的某種關聯,「現在抓得那麼緊,沒有點關係,你敢幹這行啊?」老莊說。

    古都遺恨

    「還有那麼多疑犯沒有歸案,還有那麼多線索可以繼續追查」,但原專案組已「無能為力」

    依據中國公安系統的慣例,對於部督案件,地方公安部門每年必須向公安部彙報相關案件偵辦進展。南都記者從接近河南省公安廳的人士獲悉,已擱淺數年的「12·10」專案,河南省廳曾試圖將2004年偵辦的結果進行結案,但公安部並不同意。

    2004年,「12·10」專案被迫擱淺的消息傳回公安部,該部刑偵局相關官員曾表示將繼續偵辦。但該案偵辦中斷後至今再無更多進展。

    「還有那麼多疑犯沒有歸案,還有那麼多線索可以繼續追查。」2004年4月,尤益民因「拒不到市紀委接受調查」受洛陽市紀委警告處分,而後調離專案組。「這是我參與的最窩囊的一個案件。」尤強調說,不少專案組刑警原本是專司大案要案的警察,可如今只能眼看著案件擱淺卻無權過問了。

    千年帝都洛陽城,在綿亘100多里的邙山山脈,埋葬著各朝帝王的陵墓,達官貴人的墳冢亦不計其數。延續了幾千年的盜墓行當仍是經久不衰。

    對於打擊盜掘古墓及文物走私,「12·10」專案組具體負責人張建岳稱警方往往力不從心。對於盜掘古墓葬,除了需要疑犯指認墓葬的地點外,還需要文物專家確認墓葬的年份等程序。

    通常情況下,疑犯如果保持緘默或忘記作案地點,將成為警方破案最大的障礙。至於文物倒賣走私,由於必須見到實物,這讓警方的取證陷入困境。「很多案件時間跨度長,不少盜賣文物在國內不但已無跡可尋,有些早已流失境外。」張說。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據不完全統計的數據顯示,中國發生盜挖古墓的案件有10萬餘起,被毀壞的古墓約20多萬座。而洛陽市也已是「十墓九空」甚至是「百墓九九空」,面對這一現實,一位文物考古人士如此向南都記者哀嘆:那麼多古墓,怎麼保護?考古挖掘需要層層審批,「但盜墓者只要一把洛陽鏟。」近期一個印證的事例是,「曹操墓」最先並非考古發現,而是盜墓賊挖掘而現。

    2009年12月4日,全國文物安全與執法督查工作會議在河南鄭州召開。該會議透露的一個信息是,中國文物安全形勢嚴峻,盜掘古墓的現象也幾近瘋狂。據公安部刑偵局最新數據,2008-2009年9月,中國文物犯罪立案1768起,其中盜掘古墓葬的犯罪案件佔了47%,為848起。

    對於這一切,原「12·10」專案組成員已無能為力了。「往事無需再提。」尤益民幽幽地說,曾經想寫一部反映這一案件的紀實文學或小說,但現在還不是動筆的時候。

    「小說的名字,就叫《平手》吧。警察和盜墓走私文物分子打了個平手,也不是件光彩的事吧?」尤說。

    □采寫/攝影(除署名外):本報記者 上官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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