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家物業公司高層住戶要趕,別墅業主要留 錢江晚報
同一家物業公司高層住戶要趕,別墅業主要留
因為矛盾,此前一年,東陽海德小區的物業只為別墅業主服務律師支招:別墅區可申請從小區「獨立」,自行成立業委會聘請物業
實習生 金淑麗 本報記者 侯明明 文/攝
昨天,家住東陽海德國際社區的陳女士致電本報《浙中城事》熱線0579-89111111反映:我們小區有別墅區和高層區,為了換物業公司的事,最近這矛盾鬧得可僵了。
記者核實:海德國際社區在東陽算是「高大上」的住宅區,光別墅區就有300多戶,高層區也有2000多戶。兩個區,由一個崗亭隔開。
由於靠近義烏,許多義烏老闆都把家安在這兒。建成至今,已經有七八個年頭了。這兩年入住率越來越高。
三四年前,小區聘請了建宇物業。至於收費,高層的物業費1.28元/平方米,別墅1.8元/平方米。
可是,去年,有部分高層的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建宇物業準備撤出小區。別墅區的業主們挽留了他們,最後,物業同意專為別墅區服務。從那以後,高層區就一直沒有物業管理。
最近,小區里貼了好幾張告示,大意是,高層區的業主們找了一個新的物業公司,要在這個月25日之前更換物業。
別墅業主
物業服務得蠻好,憑什麼說換就換
陳女士住在別墅區好幾年了。一說起要換物業就覺得窩火:
憑良心講,這一年來,建宇物業服務蠻好的。我們住著也很安心,憑什麼現在說換就換?
更何況,新的物業公司,對高層物業的收費,比之前還貴了4毛每平米,以前便宜的錢他們都交不齊,更別說現在貴了。到時候,新物業又因為收不到錢而想撤走,那我們怎麼辦?又把新物業勸回來?想想都覺得煩。
而且,舊物業給別墅區提供5個保潔,新物業則準備提供2個;舊物業給別墅區安排了13個保安,而新物業則說:「資源共享,保安隨時調配,別墅區和高層區共用。」
我們交的錢比高層區的人多很多,為什麼要資源共享啊?
現在別墅區入住的160幾戶,有140多戶明確表示不同意換物業。
高層業主
我們是一個整體,要用同一家物業公司
張先生是住在高層區的業主,入住有3年多了:
這一年來,小區沒有物業,我們也挺不好過的。畢竟,這麼高檔的社區沒個物業,說出去都覺得沒面子,對我們的房價也會有影響。
所以,前段時間,業委會開會討論,說想重新請一個物業公司。我們和別墅區是一體的,別墅區怎麼可以獨立出去呢?所以我們都覺得,應該把建宇物業趕走,請個新的。
物業公司
我們的去留,要聽別墅區業主的
一說起要被趕走,建宇物業羅總經理也很憋屈:
當年,是上一屆的業委會聘請我們來的。我們沒完全了解情況就接手了,進來後發現小區監控、圍牆、消防、電梯等設施都沒有完善,漏水也很嚴重。我們來了後,光完善這些都費了很大的勁。
最讓我們頭疼的是,高層區的業主把這些歷史遺留問題,都怪到我們頭上。部分高層區業主一直不肯交物業費,導致建宇200多萬元物業費沒有收回來。
當時我們壓力很大,心灰意冷準備撤走。但別墅區的業主們找人修繕了他們區域的緊急設施,將自來水等設施獨立出來,還主動要求提高物業費,讓我們只為他們服務,我們就同意了,合同簽到今年年底。
前幾天,業委會發函給我們,讓我們撤出這個小區。我們當然不會聽取單方面的意見,畢竟建宇物業是為別墅區的業主服務的,要聽取別墅區業主的意見。
現在別墅區的人很想我們留下來,已經有60多戶業主交了明年的物業費。
律師說法
一個小區只能有一個物業,別墅區可以申請分區域
別墅區的業主想「獨立」,高層區的業主想「合併」。那有沒有解決方法呢?
記者了解到,海德國際社區目前有兩個業委會,一個是整個小區的業委會,另一個是別墅區自發成立的業委會。只有前者是合法註冊過的。
別墅區業主委員會的陳主任說,想要申請物業獨立,就需要合法的那個業委會吳主任的同意,並蓋章。可吳主任是高層區的,不同意。
記者試圖找吳主任,但始終聯繫不上。
那麼,一個小區,能不能有兩個物業呢?記者諮詢了浙江浙中律師事務所的陳善律師。
陳律師表示,根據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一個小區只能有一個物業。不過,別墅區想要單獨聘請物業,跟高層區「分而治之」也不是不可以。別墅區可以向房產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進行區域認定。只要部門同意小區可以劃為兩個區域,即別墅區和高層區。那麼別墅區就可以成立業主大會,接著成立業委會,那麼別墅區的業委會就有了公章,獨立聘請物業也不會有問題。
實習生 金淑麗 本報記者 侯明明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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