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讓小三們到「寶馬車外」哭!
【核心提示】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徵求意見稿中第二條,「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後反悔主張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8月13日《揚子晚報》) 這兩天,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三)的正式實施,在網民中像是炸開了鍋。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最新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可以說是從婚外情到生育權多方面,斷清了複雜多變的夫妻問題,男方送了巨額財產給二奶,大婆可以依據婚內財產不能私自送予的規定,要回自已該有的財產。筆者注意到,這次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中第二條,對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也就是小三),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也作了具體的規定。從解釋的內容分析,筆者認為,新婚姻法將讓傍大款的小三們到「寶馬車外」哭!
大家應該還記得「寧在寶馬車上哭,不在自行車上笑」的拜金女們吧。當今社會,金錢至上,已經極大滲入到了我們的戀愛、婚姻和家庭,已經嚴重影響著我們正常的婚姻家庭。這次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已表明已婚的「寶馬男」們為了擺脫「小三女」們而達成的「分手協議」是無效的。例如男方包養「二奶」,如果雙方約定分手費10萬元,那麼,男方不付錢,女方也無權提起訴訟,但如果男方已經支付了分手費又後悔的,法院同樣不予受理。這樣規定,能否有效遏制「拜金女」傍大款的做法嗎?
「寧在寶馬車上哭」之「拜金」觀念,讓如今的女孩子們都認為,幹得好不如嫁得好,也就造成了「二奶」「小三」的盛行,讓人感嘆道德的崩潰、社會的失序,「二奶村」的堂而皇之,「小三」、「二奶」之公開亮相,爭丈夫、爭財產、甚至女大學生們都公開求當「二奶」、「小三」;有的甚至開小三聯盟網站,其對金錢的赤裸裸追逐,破壞的不僅是道德風尚,也是對於法制社會的挑戰。難怪教育部原副部長吳啟迪十分痛心,讓我們這個社會感到痛心疾首。女人只想著摘果子,沒有想著去培育樹苗。
現如今,由於第三者插足的原因,導致家庭婚變是屢見不鮮,小三現象作為一種社會醜陋現象,其破壞力已經嚴重威脅到家庭、社會和諧,停留在道德層面的救贖已然失去效力,許多受害者面對自己的丈夫被搶走,自己的家庭遭解體而束手無策、極度無奈。從現在的法律解釋來看,法律確認了配偶的忠誠義務,所謂「二奶」「小三」們之權益不復存在,正室完全可以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對於那些不勞而獲、貪圖虛榮女性的重重一擊。讓「二奶」「小三」們再賴在「寶馬車」里哭是沒有用了,你出賣了青春,以後就有可能是到「寶馬車外」去哭了。因為新的婚姻解釋將會讓你——人財兩空!
然而,也許會有人會更擔心,這會讓男人會更花心,離婚成本越來越低,以及離婚率增加,我以為這根本不是什麼問題?有人認為,女人有時候做小三,是逼不得已,是男人欺瞞的,才使一些女人倫為小三的行列。這樣的說法貌似有一定道理,可令人不解的是,做小三的女人難道都是天真無邪、容易上當受騙的女人?我看未必,男人是不是欺騙很容易看得出來,不是男人欺騙女人而是女人自己欺騙自己,大多數情況,女人做小三的原因,大部分是為錢,極少數是為情所願。否則,怎麼解釋拜金女們「寧在寶馬車上哭,不在自行車上笑」這種現象?因此,筆者認為,新婚姻法這樣的解釋就非常有必要。
大家都知道,婚姻的真正基礎是感情,這是由人的一種精神財富所決定的。家庭是社會的一個細胞,當一個家庭,因為小三的出現浮現危機時,危害的不僅僅是一個家庭,和一兩個家庭成員,而當小三成群結隊的呼嘯而來,以群體性蔓延開去,殃及的便是整個社會。因此,不管怎樣,筆者還是非常贊同國家要出台的這樣一種法律監管,它的出台有利於家庭的和諧,有利於打擊小三,更有利於社會的穩定。讓道德和法律互為作用,才能夠更為徹底的根除這一社會毒瘤,讓社會得以寧靜。
總之,筆者認為,有了這些婚姻的新解釋,也讓整日因操勞而容顏早逝的黃臉婆們,再不用擔心在若干年後會像《蝸居》里說的那樣——會有人住你的房,用你的錢,睡你的男人,還打你的娃了……更能讓「寧在寶馬車上哭」的小三們走開,到時要哭了,就請到「房子」外、「寶馬車」外哭吧,「賴」!看來是賴不住了……
推薦閱讀:
※表哥,泡個胖妞不用咱開寶馬車
※初發菩提心之人乘坐的馬車,佛陀以頭牽引也未嘗不可!
※幽默段子:晚上約女神吃完飯,電影看到一半問我,認識寶馬車標嗎
※乾隆皇帝和英國馬車
※男童被鎖寶馬車內1個多小時 媽媽不同意砸玻璃(圖)|vivi|寶馬車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