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當然可以成為最好的理由
06-01
文/艾明雅 在杭州做形象培訓最後的那晚,老師給我選了一條頗有赫本風範的黑色禮服蓬蓬裙,緊身上衣,黑白相間浪漫花朵,真的很像公主穿的衣服。我在夜風中提著裙擺,和穿著大紅裙的十二站在會所門口等著車。 我問她:裙子美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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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你比裙子還美。
我繼續說:我怎麼感覺已經美到穿著這條裙子就會有人來帶我走。 她點頭如搗蒜哈哈大笑:你都孩子媽了還是放不下這個梗啊——會的會的,會有人帶你走的。我並非真的想走,而是那一刻,二十九歲的我輕快又歡樂,真的像個等著誰來的十八歲姑娘。
不知是幾年前,我曾問她,你有沒有什麼愛情軟肋。她想了一下說,就是有個人突然出現,說:想你了。 我說,我的軟肋是,那個人突然出現在我面前說:來,跟我走。 每個女人心中都在堅守一個不同的愛情傳奇,只因處的人生位置不同,遺憾不同,糾葛不同,背負不同。愛情,是一個女人脫離原生家庭的第一步。那一刻,她真正開始意識到自己是獨立的。所有人都有原生家庭問題,而愛情,成為了照見,並解決這個問題的出口。 無需仰望牛郎織女,也不必死盯著花千骨不放,就是你我身邊,鄰舍,坊間,不知多少愛情故事,流傳至今。我們都不明白那些隔壁的女人們,至親或是朋友,怎麼就會愛上那麼一個人,亦或嫁給那樣一個人。多少貴婦在自己的千金女兒面前崩潰,祈求她不要跟著那樣一個流氓阿飛走;又或者清貧母親死活不能相信,她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孩怎會放著富家子弟不要,又跟著一個一窮二白的男子浪跡天涯。
可都市女性大多數曾視愛情為恥,因為,那麼淺薄。一個女人,願意以120分的專註對待工作,卻羞於承認自己曾經傻乎乎愛過一個男人十年。我們覺得小情小愛是浪費時間的,是可恥的;加之在這個速食愛情的時代,明星三天就分手,一周便再婚;微信拿出來搖一搖,就有人說願意陪你到天荒地老。可夜色降臨的時候那些單身女子依然遲遲不願意歸家,金魚吐泡多肉清冷,可連他們都有伴;自己難說不是孤寂的。 昨日,那姑娘在知乎上提問:被關愛與對異性的需求,是不是對一個四十幾歲的女人那麼重要。父親去世,母親幾近崩潰,想要再找一個人。 她無法接受,於是求助。 這個國度,因得千年禮制,成為一個永遠羞於表達的民族。以至於,當女人們成為妻子,後來變成母親,旁人乃至她的親人做得極其殘忍的一件事便是——再也不把她當女人看待。他們認為一旦青春與她們無關,她們也就完全不再需要愛情。為此,他們熱衷於把愛情轉化成親情,並且讚頌這種轉化,也成為過節不送花不說愛的理由「不來虛的」。而事實是,多少男人,也從來不會給女人來點實的。他們最愛大宅院似的情感,以親情之名,把妻子放在最質樸的位置上,心安理得看著她們熨燙襯衫與打掃房間,最後,更年輕的女人纏繞著他們的脖子,找他們要禮物。
我堅決反對夫妻之間只有親情。當然要有愛情。 而這愛情,是因為彼此的懶惰和倦怠而消失,而不是時間。 你有多久沒有給太太送過花?多少男人,可以容忍隔壁五十歲的老太太再婚,可以容忍自己家裡四十歲的保姆收工了去跳交誼舞,可他們就是無法把身邊這個女人和夢想,浪漫,歡愉掛起鉤來,好想她們從來沒有年輕過從來沒有過粉紅色的夢一樣。好像給她們送花真的就那樣難以出手。
而那姑娘,母親豈止是四十歲就在她心中喪失了愛的權利——而是在她心中是媽媽,就再也無法和情愛掛起鉤來。把聖母頭銜加冕給她,早就忘了,她也是個有血有肉的女人。 忘掉女人不分年齡都是有血有肉的,又何止她一人。 哪裡是四十歲,八十歲,也是女人。女人是粉紅色的,是浪漫的,是憂傷的,是需要呵護的。永遠保留這份對所有女人的愛意的人,才成為了一個溫柔體貼的,善良的人。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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