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論

戰爭論

一、戰爭的定義及其它

狹義來說,戰爭是一種集體和組織互相使用暴力、虐襲的行為,是敵對雙方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經濟、領土的完整性等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戰鬥。由於觸發戰爭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軍人,因此戰爭亦被視為政治和外交的極端手段。

廣義來說,戰爭亦可分為武裝戰爭與非武裝戰爭兩大類。而非武裝戰爭,亦可稱之為合法與非法競爭。雖然從戰爭烈度、戰爭損害程度上來說要遠遠次於武裝戰爭的烈度及損害程度。但是,我們把這種合法或非法競爭形式稱之為廣義戰爭,既高度類似,亦並無不可。

更廣義來說,並不是只有人類才有戰爭。螞蟻和黑猩猩等等少數生物都有戰爭行為。戰爭是政治集團之間、民族(部落)之間、國家(聯盟)之間的矛盾最高的鬥爭表現形式,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最高、最暴力的手段,通常也是最快捷最有效果的解決辦法,也可以解釋為使用暴力手段對秩序的破壞與維護、崩潰與重建。

一般來說,戰爭的發起往往帶著掠奪的成分,即戰爭的基層就是來源於掠奪。在一方的資源不足時必須以"生存"或種種原因為理由對一方進行的掠奪行為,而被掠奪方認為自己是自衛反擊,因而兩種"正義"碰撞在了一起就形成戰爭這種極端社會現象。(部分引自360百科)

從戰爭的性質來區分,戰爭又分為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兩種形式。正義戰爭,是指戰爭一方為了有效捍衛國家領土、主權與自身其它合法權益,而被迫參與的反侵略戰爭。非正義戰爭,則是指戰爭一方,出於侵佔對方領土、侵害對方主權、侵害對方利益所主動挑起的侵略戰爭。

從戰爭的範圍來區分,戰爭又可分為政治形態戰爭、經濟領域戰爭和領土爭奪戰爭。其中的政治形態戰爭是指在政治意識形態領域所爆發的戰爭。比如:政治攻擊、輿論戰、宣傳戰、間諜戰等等形式。經濟領域戰爭是指貿易戰、金融戰、價格戰等等形式。領土爭奪戰爭是指採取武力進攻防守的方式所展開的領土爭奪、陣地攻防,圍殲戰、破襲戰、游擊戰等等戰法。

從戰爭的形式來區分,戰爭又可分為明戰、暗戰,熱戰、冷戰四種形式。其中明戰是有宣而戰,暗戰則是不宣而戰。熱戰則是以軍事武力征服,有效殺傷對方戰鬥人員、有效削弱對方作戰能力為目的的戰爭形式。而冷戰,則是以政治經濟等領域的非武力爭奪,從而達到有效消耗對方的綜合實力、有效遏制對方的發展勢頭為最終目的。

從戰爭階段來劃分,戰爭又可分為戰爭籌劃階段、戰爭準備階段、戰爭實施階段和戰爭收尾階段。戰爭籌劃階段是指主動發起戰爭的一方,提前進行戰爭籌劃。從戰爭策略、戰爭目的、戰爭準備、戰爭發起、戰爭收尾等等方面提前籌劃。戰爭準備階段是指戰爭籌劃一定之後的提前準備階段。其中包括軍事準備、物資準備、策略準備、發起準備的各個方面。戰爭實施階段是指戰爭爆發後的具體鬥爭階段,其中既有戰役組織、戰役發起,又有戰法運用、戰鬥實施等等諸多事項。戰爭收尾階段是指戰爭勝負已分之後的善後、收尾工作。其中包括戰爭談判、戰爭結束、戰爭善後等等事宜。

另外,我們如果按照戰爭進程的總體態勢來劃分,我們還可以把所有戰爭劃分為戰爭進攻、戰爭相持、決定勝負三大階段。戰爭進攻是指戰爭發起的一方,在一開始就一定會處於一種進攻態勢,而戰爭應對的一方,則會處於被動防守的態勢。但是,隨著戰爭的進一步發展深入,或多或少、或長或短,戰爭雙方都會進入到一個戰爭膠著、戰爭相持的階段。隨後,隨著戰爭相持階段的結果明朗,雙方戰爭也會進入到決定勝負的最後階段。

自從地球上有了人類,個人與個人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的戰爭,就自始至終在不斷上演。因此,其實戰爭,每時每刻都在我們身邊發生。

二、論戰爭的性質

自人類歷史有戰爭以來,每一次戰爭,都可以準確劃分為正義與反侵略戰爭、邪惡與侵略戰爭兩種性質。除此之外,別無其他。但是,無論是哪一種性質的戰爭,參戰雙方的目的,都是為了要征服對方,並獲取己方的最大利益。

第一,邪惡與侵略戰爭是主動戰爭。發起戰爭一方,是為了有效侵害對方的領土主權、合法利益,並通過發動戰爭的形式據為己有。因此,在它發起之初,就明顯帶有邪惡與侵略性質。在世界人類的戰爭史上,像這樣的戰爭例子數不勝數、不勝枚舉。當然,主動發起邪惡侵略戰爭的一方,也往往在戰爭發起之初,就在整體實力、武裝實力方面佔有優勢。兵法曰:兵貴神速。邪惡侵略戰爭的發起一方,也就更加註重戰爭發起的突然性和隱蔽性。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搶佔有利態勢、迅速佔領對方領土、迅速達成戰爭目的。

第二,正義與反侵略戰爭是被動戰爭。參與戰爭的一方,是為了有效捍衛自己的領土主權、合法利益不受戰爭發起一方的不法侵害。而被迫參與正義與反侵略戰爭的一方,在戰爭之初,就明顯帶有正義性質。通俗來講,參與正義與反侵略戰爭的一方,是被動而為、被迫而為,是迫不得已的被迫應戰。因此,參與正義與反侵略戰爭的一方,在發起邪惡侵略戰爭一方「兵貴神速」、準備充分、出其不意、敵強我弱的大前提下,要想變被動為主動,並最終贏得戰爭勝利,也就必須要付出比主動發起戰爭一方多得多的犧牲和努力。

第三,正義最終戰勝邪惡,反侵略戰爭最終會戰勝侵略戰爭,既是人類歷史的自然規律,也是戰爭歷史的必然規律。因此說:最終決定戰爭勝負的最關鍵因素,並不是侵略戰爭發起方有多麼強大、多麼兇狠、多麼隱蔽、多麼迅速,而唯在於你所參與戰爭的性質是否正義。俗話說: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說得,就是這個道理。

三、論戰爭的範圍

自古至今,人類社會所發生過的所有戰爭,都逃脫不出政治形態戰爭、經濟領域戰爭和領土爭奪戰爭這三大範圍。

第一,政治形態戰爭,是指戰爭雙方由於政治制度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種族觀念不同、理想信念不同、意識形態不同、道德追求不同等等原因所引發的戰爭。多採取政治攻擊戰、輿論戰、宣傳戰、間諜戰等等非武力戰法展開戰爭。當然,也有的會直接採取武裝入侵的極端方式展開戰爭。此種戰爭,是以壓倒性優勢,取得己方的政治話語權或是徹底用武力征服對方為最終目的。此種戰爭,多以暗戰、明戰、冷戰、的形式展開。

第二,經濟領域戰爭,是指戰爭雙方由於在經濟貿易領域所存在的重大矛盾或巨大分歧而引發的戰爭。多採取經濟戰、貿易戰、金融戰、價格戰、間諜戰等等經濟利益爭奪的方法來展開戰爭。當然,也不排除直接使用武力征服對方極端方式展開戰爭。此種戰爭,是以壓倒性優勢,徹底摧毀對方的經濟體系,或是徹底截斷對方的發展道路、發展未來,從而能夠謀求己方的最大經濟利益為最終目的。此種戰爭,也多以暗戰、明戰、冷戰的形式展開。

第三,領土爭奪戰爭,是指戰爭雙方由於在領土主權問題上存在爭端,或者是戰爭發起一方想著要以武力奪取對方的領土主權所引發的戰爭。多採取陣地戰、攻堅戰、登陸戰、空襲戰、圍殲戰、游擊戰等等領土爭奪的戰法展開戰爭。當然,此種戰爭是以直接奪取對方領土主權、或徹底摧毀對方為戰爭目的,為所有戰爭中熱戰的最高形式。其戰爭烈度最為激烈,破壞程度最為巨大。因此,此種戰爭形式不但存在暗戰、冷戰,而且更是明戰、熱戰。

四、論戰爭的四種形式

自古以來,人類歷史所爆發過的所有戰爭,也都逃脫不出明戰、暗戰,冷戰、熱戰四種形式。其中冷戰、熱戰都是明戰,只不過,它們三者之間劃分的標準有所不同罷了。但是,無論是明戰、冷戰、熱戰,其中也都同時包含著暗戰存在。

第一,所謂暗戰,是指戰爭雙方之間所爆發的戰爭烈度層次較低,也可以說是所有戰爭形式中烈度最低、破壞力最小的一種戰爭形式。戰爭雙方多是以不宣而戰、暗自較量的戰爭方式展開戰爭。其中,也多以間諜戰、滲透戰、破壞戰為最主要戰爭手段。其戰爭是以有效滲透對方並有效刺探對方情報、有效打擊對方關鍵敏感部位與關鍵敏感領域、有效破壞對方的要害部門及部位為目的一種戰爭形式。在這一戰爭形式中,對於戰爭發起的隱蔽性、迷惑性、難以判斷性要求極高。

第二,所謂明戰,是指戰爭雙方公開對抗、公開宣戰的戰爭方式展開戰爭。其中的冷戰、熱戰,都屬於明戰範疇。而明戰的作戰方法,則是以戰爭雙方的戰爭烈度上升到哪個層級來具體分析、具體判斷。

第三,所謂冷戰,是指戰爭雙方的戰爭烈度,還沒有上升至全面戰爭前的公開對抗、全面對抗的一種戰爭形式。此種戰爭形式,戰爭雙方多採取除去直接武力衝突之外的所有戰爭手段,能夠有效打擊或破壞對方政治、經濟、外交、軍事等等其它各個社會領域內的正常秩序、正常發展為最終目的。我們按照戰爭範圍來分,就是除去直接奪占對方領土武裝戰爭之外的政治戰爭和經濟戰爭。

第四,所謂熱戰,是指戰爭雙方包括政治戰爭、經濟戰爭、領土戰爭三大範圍的全面戰爭。而熱戰,也是所有四種戰爭形式中最高形式。戰爭雙方所能採取的戰爭手段,既包括暗戰、明戰、冷戰中的所有手段,還包括直接以武力摧毀對方重要目標、所有目標的所有直接打擊手段。這其中,既有暗戰、明戰,也有冷戰、熱戰。

五、論戰爭的階段劃分

自古以來的所有戰爭,我們都可以把它科學劃分為戰爭籌劃階段、戰爭準備階段、戰爭發起階段和戰爭收尾階段。與此同時,我們還可以按照戰爭不同階段的總體態勢,把整場戰爭劃分為戰爭進攻階段、戰爭相持階段和決定勝負階段。

第一,戰爭籌劃階段,是指戰爭發起一方的智力籌劃、智力準備階段。其中包括:作戰目的的明確、作戰方案的制定等等前期智力準備工作。在這一階段,戰爭發起方的戰機尋找、戰爭意圖隱蔽最為重要。其明確作戰目的、作戰方案制定也相當關鍵。而相對於戰爭應對的一方來說,對於戰爭敵對國家的戰爭意圖察覺、判斷才是關鍵。

第二,戰爭準備階段,是指戰爭目標確定後的一系列戰爭人員、物資、行動準備等一系列工作。其中既包括戰爭動員、戰前訓練、物資準備、物資運送、人員準備、人員運送等等方面。在這一階段,戰爭發起一方的戰爭意圖隱蔽,也是關鍵。而相對於戰爭應對的一方來說,對於爆發戰爭提前準備、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尤其顯的十分關鍵。

第三,戰爭發起階段,是指戰爭發起一方一旦戰爭目標確定、人員物資準備就緒後的戰爭發起、行動實施的作戰階段。在此階段,戰爭發起的方式、方法、方向、目標選擇尤為關鍵。當然,在戰爭發起後,每一場戰役發起的方式、方法、方向、目標選擇,及戰略、戰術、戰法的運用也是關鍵。而相對於戰爭應對的一方來說,戰略、戰術、戰法的運用,更是關鍵。

第四,戰爭收尾階段,是指戰爭雙方勝負已分之後的收尾階段。在這一階段,戰爭獲勝的一方才更主動。但是,正所謂「勝敗乃兵家常事」,一場戰爭的勝負,往往決定不了戰爭雙方的前途命運。因此,在這一階段,戰爭獲勝的一方,就更不應該被一時勝利沖昏頭腦,反而更應該著眼長遠、思慮萬全,從而,科學預見、準確判斷戰爭對手的前途未來,未雨綢繆、長遠謀劃,最終能夠謀取到最有利於己方的眼前利益、長遠利益和戰略利益。最終實現畢其功於一役。

第五,在每次戰爭中,也都會經歷一個從戰爭發起、到戰爭相持、再到決定勝負的三大階段。但是,無論戰爭如何演變,正義必將戰勝邪惡,才是所有戰爭中必須遵循的自然規律與必然規律。

六、論影響戰爭的關鍵因素與決定因素

在實際戰爭中,能夠最終影響戰爭結果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其中最能影響戰爭勝負的最關鍵因素與決定性因素,還是戰爭的正義與邪惡。

或許會有人說:你所說的「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只不過是一句空話。人家都把你的國家給消滅了、征服了,哪裡還會有什麼「正義必勝」?但在我看來,你那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葉障目、不見泰山。我們縱觀世界歷史,雖然也曾出現過秦滅六國、羅馬帝國、奧匈帝國、大元帝國、沙皇帝國、德意志帝國、大日本帝國等等的橫掃歐亞大陸的強大帝國,但是,秦滅六國卻為自己掘好了墳墓。羅馬帝國、奧匈帝國、大元帝國、沙皇帝國、德意志帝國、大日本帝國中的哪一個,到最後,還不都是土崩瓦解、煙消雲散了嗎?咱中國人有句老話: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說得,就是這個道理。在世界人類歷史上,千百年來,從來也沒有哪一個強大帝國能夠逃脫出了「逢強必霸、逢霸必衰、逢霸必亡」的周期律!而這,不就正是「正義必將戰勝邪惡」不滅真理的最真實體現嗎?

早在許多年前,我就曾同一位智者有過一次長談。據智者講:「每一個在經濟、事業上獲得巨大成功的人,都是其祖上,積攢下了豐厚蔭德德。」我們乍一聽這句話,似乎滿滿的唯心主義、有神論調,也並不符合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哲學。但是,如果我們靜下心來細想就會發現:其實每一個在經濟、事業上獲得巨大成功的人背後,都離不開他小時候所受到的家庭熏陶、父母教育。而恰恰是他們的家庭熏陶、父母教育,才最終奠定下了他取得成功的思想基礎、物質基礎。雖然,這其中也凝結著他個人的後天努力。但是,這個基礎性的東西,不單很重要,而且還極其重要!因此,我們把每一個成功人士的成功,歸結為領受了自己祖上的豐厚蔭德,不但不是唯心主義或封建迷信,而且還是科學道理與唯物主義哲學!當然,那些個靠著投機取巧、違法亂紀才獲得巨大成功的人,到最後,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我們再拿上世紀初的舊中國來舉例:如果不是一代偉人毛澤東的橫空出世,我想,一個愚昧落後、積貧積弱、一盤散沙、四分五裂、任人欺凌、任人宰割的舊中國,哪裡會有今天這樣揚眉吐氣的輝煌成就?一代偉人毛澤東,不單用他自己的宏韜偉略領導著中國人民最終取得了抗日戰爭、民族獨立戰爭、民族解放戰爭的三大勝利,而且還在一片廢墟上建立起了一個強大、富強的新中國!而毛澤東的雄韜偉略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天生所固有的嗎?是生而知之的嗎?答案當然不是。毛澤東的雄韜偉略,就來自於他的父母家庭,來自於中華民族祖先所創造出的燦爛文化!一部洋洋洒洒的《二十四史》,一部字字珠璣的《孫子兵法》、《三十六計》,一部貫通古今的《毛澤東選集》,就足以能夠世世代代的中國人,都能明白「雖強不霸」的深刻道理,也能讓13億中國人民,世世代代、永永遠遠立足於不敗之地!如此說來:現在中國的巨大成功,就是領受了我們祖先的豐厚蔭德,哪裡錯了?錯在哪裡?

話說至此,我想其他任何影響戰爭勝敗的萬千因素,都不需我再一一贅述了吧?世界歷史與人類戰爭史都在證明這一真理:正義必將戰勝邪惡!!!

美國最擔心的發生了:中國拿美國死穴開刀!——曾子天——每當記者問到釣魚島主權歸屬,美國就吞吞吐吐舌頭變大;每當中國官方要求美國在釣魚島保持正確立場,美國官員總是顧左右而言他;只要談到中日開戰美國是否出兵,美國就閃爍其詞····在中日衝突中,美國一會是不採取立場的中立者,一會又是熱心的調停者,一會又是正義化身的仲裁者,有時一轉身又變成幕後操縱者·····到底怎麼回事?美國想幹什麼?這種極其矛盾的表現,固然是美國耍兩面派以掌握操控權,故意把水攪渾從中漁利,但其中也泄露出美國的深深的矛盾、深深的無奈、難以祛除的致命傷:陳兵合法性不足,出兵道義性沒有!中美相隔萬里,大老遠跑到中國家門口舞刀弄槍,憑什麼?雖然美國與中國周邊幾個國家訂有軍事同盟,但所有衝突都是中國領土被侵佔而引起的,道理和道義在中國一方,談是我們的權利,打是正義的行動,美國無權介入。即使介入也應該為中國說話、為中國撐腰,怎麼能助紂為虐呢?一方面美國「出師無名,出兵無道」,另一方面做夢都想「解決」中國。矛盾就在這裡:美國作為世界老大,多少要維護正義原則,尤其開戰要具有合法性和道義性,否則就是惹是生非,濫殺無辜,會受到全世界包括他的盟友們譴責。因此,美國的矛盾與模糊表現,實際上反映的是心中有愧又有鬼,故而底氣不足,一碰到實質性問題、原則問題,馬上心虛發慌,舌頭髮僵手發軟。「理虧而心虛、心虛而手軟」,這十個字就是美國的死穴!中國必須對準死穴往死里捅——美國軍事比我們強,政治外交也比我們強,統一戰線比我們大,這些方面美國都不怕我們,都超過我們,我們唯一能佔上風的、唯一能讓美國發軟的只有戰爭道義性這一點。無論多麼強的對手,只要有死穴就有被打敗的可能,只要點准死穴,我們就有獲勝的希望。「理虧而心虛、心虛而手軟」,這是我們斗贏美國唯一的根本的依據!也許有人早就看出了美國的死穴,但面對一個強大的對手,敢不敢點、會不會點,則是另一碼事。沒有超人的膽量,沒有高超的手法,不僅點不到對方的穴,還可能遭到對方致命打擊。具體怎麼點美國的死穴呢?第一,背「核」一戰,確保美國不出兵底線即便美國協防,中國對周邊任何一個衝突國開戰都有勝算把握,但美國直接參戰,結果難以想像。所以,美國無論怎樣協防,如提供武器裝備、信息情報、技術、培訓等等,我們都可以忍受,但絕不能出兵參戰,哪怕一兵一卒,都不能出現在戰場上,否則性質就完全變了:宣戰。怎麼能確保美國不出兵呢?美國軍事水平超越中國幾十年,常規武器中國無法抗衡,唯有核武器能讓美國心存顧忌。對手雖然狠,但「狠的怕不要命的」。只要美國出兵,中國只有拿出核武器拚命,不僅對美國使用,包括對其盟國,能炸盡炸一鍋燴,要完蛋大家都完蛋。為了將核武器決心和意志傳達給對方,還要制定一個「一鍋燴」的核戰爭計劃,核心內容即,在最短時間內、將儘可能多的核武器、發射到儘可能多的衝突國。背「核」一戰,狠狠點到了美國「理虧心虛、心虛手軟」死穴,只要美國不直接參戰,我們可放開手腳打擊強盜國家。第二,以理壓美,先打站不住腳的對對手陣營我們總結為,「七個國家三大塊,後面美國在作怪」。當前與中國領土爭端相對激烈的有七個國家:日本、越南、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汶萊、印度。七個國家性質上一樣,都是非法侵佔中國領土,但「無理」的程度有所不同,有的炮製了一套理由振振有詞,有的狡辯耍賴歪理歪嚼,有的純粹是胡說八道。那麼,七個國家一比較,誰最站不住腳就先打誰,讓美國找不到干預的理由,失去開戰的道義性,持續保持理虧心虛的狀態。「無理」也就是站不住腳,這是擇敵的主要原則。第二個原則也非常重要,即「無力」——七個國家實力相差很大,美國給予的支持也很懸殊,對中國而言,有的是硬骨頭,有的是小菜一碟。那麼,選擇「無理」又「無力」的對手開打,從理論上講無疑是首選。第三個原則是「無賴」:挑釁中國,口出狂言,急於「了結」竊取的領土,對這種鬧得最凶、鬧得最狠的也在先打的清單上。最後還要注意「三大塊」:七個衝突國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地域和方向,也就是三條戰線,而三條戰線是不可能同時開戰的。就必須首先確定進攻方向:是先打東海的日本?還是先打南海五國?亦或西邊的印度?若日本最符合「無理」、「無力」、「無賴」三原則,就先打日本,若印度最符合「無理」、「無力」、「無賴」三原則,就先列印度,同樣,南海五國誰最符合「無理」、「無力」、「無賴」三原則,就先打誰。「三個無」加上「三大塊」,如同掃描儀,掃到目標就開炮第三,殺人不見血,讓美國「心更虛手更軟」。開戰必須打得堅決,戰役必須速決,手起刀落,殺人不見血。速戰速決好處很多,除了防止其他國家趁火打劫、掌握戰爭主動權等等外,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做給美國看——心理學上有個「超應激反應」規律:當事件來得太恐怖太突然時(比如親人突遭車禍),人們會出現異常反應,一種是發傻發愣,第二種是一下子改變一貫的觀念看法,第三種是神經錯亂。美國是戰爭老油條,既不會發傻發愣,也不會神經錯亂,但看到中國殺得這麼狠這麼凶這麼快,一定有所考量、有所動心、有所調整,改變某些看法甚至改變心態,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我們能像抗美援朝那樣,打得堅決打出意志打出氣勢,美國至少會對中國進行的戰爭保持必要的距離——這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反之,打得猶猶豫豫、拖拖拉拉,一旦陷入軍事上的持久戰,就會稀釋我方正義性,給對手尤其美國「創造」越來越多的機會,其結果將是災難性的。總之,任何強大的對手都有死穴,千萬不能忽略、千萬要抓住「理虧而心虛、心虛而手軟」美國的死穴。點准死穴就可能將對方逼進死局,點准死穴我們才有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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