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_癌症】癌痛治療誤區,您知道多少?
06-02
癌痛對腫瘤患者的折磨不是一般人能想像的。科學、規範地止痛可以使90%的癌痛得到有效緩解。要有效治療癌痛就要找對方法,千萬不能走入以下這些誤區: 誤區一:疼痛能忍就忍 部分患者認為「對疼痛忍耐性好是堅強的表現」,加上對嗎啡、羥考酮、芬太尼等「毒品」相關副作用的擔憂,有痛常常忍著。實際上,不是所有腫瘤患者都會出現癌痛,癌痛也不是腫瘤晚期的標誌。而長期存在或嚴重的疼痛其實會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及免疫力,甚至會造成焦慮、抑鬱、厭世的情緒等。對於急性或突發的疼痛,應該儘早就診,而不是「忍」或「止」。慢性疼痛則應該「止」,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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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患者或家屬認為隨著疾病進展,疼痛會逐漸加重,若一開始就使用強效止痛藥,到了末期就沒有其他止痛藥可用。事實上,及時使用止痛藥物更安全有效,且所需的止痛藥強度和劑量也最低。而且無痛是人的基本權利,出現癌痛,應儘早就醫。
誤區四:疼了才吃,不疼就不吃
苦口婆心解釋後,患者好不容易才接受阿片類止痛藥,但很多患者往往「疼了才吃,不疼就不吃」。其實這是一個為什麼必須「按時給葯」,而不是「按需給葯」的問題。WHO三階梯止痛的基本原則中, 「按時」用藥是個很重要的概念。「按時給葯」即對於慢性癌痛患者,無論患者是否疼痛,均按規定的間隔時間給葯。如硫酸嗎啡緩釋片、鹽酸羥考酮緩釋片每隔12小時服用。芬太尼貼每隔72小時更換。因為鎮痛藥物的療效取決於血葯濃度的水平。「按時給葯」可以保證血液中藥物濃度維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從而達到疼痛的連續緩解。 治療過程中如果遇到患者疼痛未能緩解甚至加劇, 應增加單次給藥劑量, 而不應增加給葯次數。癌痛患者及時、按時用止痛藥更安全有效, 可達到持續有效地緩解疼痛的效果, 需葯強度和劑量也最低。臨床實踐證明,只要癌痛的病因得到控制,患者都可以逐漸減葯至最終停止使用嗎啡等阿片類止痛藥物。而且當嗎啡日用量為30mg~60mg時,突然停葯一般不會發生不適癥狀。但是對於長期大劑量用藥患者,應該逐漸減量停葯,否則可能出現流淚、流涕、嗜睡、頭暈等「戒斷癥狀」。
誤區六:一旦出現副反應就要停葯或換藥 阿片類藥物最常見不良反應為便秘、噁心、嘔吐,其次比較少見的還有過度鎮靜、呼吸抑制和尿瀦留等。而這其中除了便秘外,大多數是暫時性的,也是可以耐受的。例如噁心、嘔吐一般僅出現在用藥的最初幾天,數日後癥狀多自行消失。因此,一旦出現不良反應就立即停葯或換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而是應該積極預防這些不良反應,如調整飲食結構或使用通便藥物積極預防便秘,服用止吐藥物預防嘔吐等,從而避免不良反應的出現或減輕不良反應的程度。誤區七:用度冷丁止癌痛
在臨床上,度冷丁只可用於短時的急性疼痛,對需要長期連續應用止痛劑的慢性疼痛或癌症疼痛則不適宜於應用。 《麻醉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明確強調癌症患者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度冷丁。因為度冷丁止痛作用僅為嗎啡的1/8,有效作用時間非常短(2.5—3.5小時)。度冷丁體內代謝半衰期長13~18小時,其代謝產物去甲哌替啶止痛作用很弱,毒性卻增強了1倍,其長期積蓄後,患者可能出現震顫、驚厥、精神錯亂等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癥狀。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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