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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篆與小篆的區別

  大篆又有籀文、籀篆、籀書、史書之稱。周宣王時,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因其為籀所作,故世稱「籀文」。「籀文」乃據古文而作,是在古文基礎上整理出來的,故其與古文或同或異。今其文散見於《說文解字》和後人收集的各種鐘鼎彝器之中。其中以周宣王時所作石鼓文最為著名。  小篆又名秦篆,為秦朝丞相李斯所創。秦始皇滅六國,統一華夏,其疆域廣而國事多,文書日繁,甚感原有文字繁雜,不便應用;加之,原有秦、楚、齊、燕、趙、魏、韓七國,書不同文,寫法各異,亦亟待統一。乃命臣工創新體文字。於是,丞相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就大篆省改、簡化而成。小篆又名玉筋篆,取其具有筆致遒健之意而名之。  小篆較之大篆,形體筆畫均已省簡,而字數日增,這是應時代的要求所致。從古文到大篆,從大篆到小篆的文字變革,在中國文字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佔有重要地位。  玉筋篆  筆劃豐腴如玉筋的篆書,指「小篆」。筋,一作「著」,即筷子。「玉筋篆」的代表書家,有秦之李斯,唐之李陽冰。  鐵線篆  筆劃纖細如線而剛勁如鐵的小篆,如唐·李陽冰《謙卦碑》。「鐵線」之名,一說取象於「鐵線草」。其葉柄細長而黑,有光澤,似鐵為之。  夏篆  傳說中夏代的文字。一般以為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始為篆字,此「夏篆」所言之「篆」,泛稱也。從考古實物來看,尚未發現確切可靠的夏代文字;如有之,則必較甲骨文更原始一些。古人多有以金文大篆附會夏篆之說,凡此種種,皆依託之偽說。  周篆  周代的篆書,指鐘鼎文、石鼓文等大篆系統文字。因小篆又稱"秦篆",故大篆對稱"周篆"。  秦篆  即「小篆」。唐·張懷瓘《書斷》卷上「小篆」:「案,小篆者,秦始皇丞相李斯所作也。增損大篆,皆同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清·劉熙載《藝概》卷五《書概》:「秦篆簡直,如《嶧山》、《琅琊台》等碑是也?以李斯所書為代表。」  漢篆  漢代的篆書。多為小篆,而體格近方,筆法近隸。一般在莊重的場合和金器上使用。  唐篆  唐代書家所寫之篆書。有大、小篆多種,以李陽冰為代表。  清篆  清代碑學之風大盛,取法秦漢,一改唐代以後篆書因為以楷入篆而衰微的局勢和風氣,鄧石如、吳讓之、楊沂孫、趙之謙等人皆是篆書高手。

篆書雜識(篆法百韻歌)

 

    篆書有兩說:(1)指「籀文」,即《史籀篇》文字。(2)指「隸書」,清學者多主其說。

  石鼓文

  秦刻在十塊鼓形石上的文字。唐初在岐州雍縣南二十里之三畤原被發現。每鼓一首四言詩,十首為一組,記敘當時漁狩的情況,故亦名「獵碣」。現藏故宮博物院,一鼓已泐無字,其餘九鼓亦多漫漶殘損。傳世著名北宋拓本有明安國《十鼓齋》「中權」、「先鋒」、「後勁」三本,已流入日本。

  古籀

  「古文」、「籀文」的合稱。漢許慎《說文解字·敘》:「今敘篆文,合以古籀」 。

  蕭籀

  漢丞相蕭何所作,一作"禿筆書"。元·鄭杓《衍極》卷四《古學篇》劉有定註:"蕭何作未央宮,前殿成,覃思三月,以題其額,觀者如流水。何用禿筆書,時謂之"蕭籀"。

  金文

  殷、周青銅器上銘文的統稱,舊稱「鐘鼎文」、「吉金文」、「款識文」。屬大篆系統,包括了小篆以前的大部分篆書形體,是研究古代書法的重要實物資料。近人容庚撰有《金文篇》,較為完備,收可識知金文一千八百九十四字,另附錄約一千二百餘字。

  鐘鼎文

  即「金文」。上古青銅器一般可分為禮器和樂器兩大類,禮器以鼎為尊,樂器以鍾為多,故以「鐘鼎」為青銅器之代稱。「鍾」,經典多作「鍾」。青銅器上的銘文,統稱為「鐘鼎文」。《文選》卷五十五《劉孝標廣絕交論》:「書玉牒而刻鐘鼎。」李善注引《墨子》:「琢之盤盂,銘於鐘鼎,傳於後世。 」

  款識文

  即「金文」。「款識」者,青銅器上所銘之文字也。《漢書》卷二十五上《郊祀志》:「鼎大異於眾鼎,文縷,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音式志反。』師古曰:"識,記也。音式志反。』」通雅》引《卮言》謂:「款」為陰文,凹入;「識」為陽文,凸出。《博古錄》謂:「款,在外;識,在內。」凡石、磚、瓦、金等上所刻文字皆可泛稱為款識,而狹義專指青銅器上的銘文。又元·吾邱衍《學古編》八《字源七辯》以之為六國古文:「七曰款識。款識文者,諸侯本國之文也。古者諸侯書不同文,故形體各異,秦有小篆,始一其法。」

  草篆

  草率急速寫就的篆書,故名。有省簡結構、糾連筆劃的特點。清·阮元《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四《乙亥鼎銘》:"草篆。可識者惟"王九月乙亥"及"乃吉金用作實尊鼎用孝享"等字,其餘不可盡識,則以其恣意簡損之故耳。"

  古篆

  有兩義:(1)泛指「古代篆書」如清桂馥《續三十五舉》:「宋人間用古篆作印,元人尤多變態。」(2)指上古文字,如明趙宦光《寒山帚談》卷上《權輿一》論「九體書」:「二曰古篆,三代之書,目見(左目右見)於金石款識。」

  古文(古文篆)

  有三義:(1)廣義,從文字學的角度說,泛指甲骨文、鐘鼎文、石鼓文、古陶文、古泉文和小篆,是為「古文」系統,與秦、漢後以隸、楷為主的「今文」系統相對稱。(2)指殷、周或更前的上古文字。(3)專指晚周、六國所用文字。

  小篆

  篆書之一,與「大篆」對稱。亦稱「秦篆」,意指秦始皇統一天下文字而命李斯所制也。小篆筆劃圓轉流暢,較大篆整齊。秦時刻石如《泰山》、《嶧山》、《琅琊台》等,傳為李斯所書,為小篆之代表作品。唐李陽冰、五代徐鍇與清代的鄧石如均是小篆大家。 

  大篆與小篆的區別:

  大篆又有籀文、籀篆、籀書、史書之稱。周宣王時,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因其為籀所作,故世稱「籀文」。「籀文」乃據古文而作,是在古文基礎上整理出來的,故其與古文或同或異。今其文散見於《說文解字》和後人收集的各種鐘鼎彝器之中。其中以周宣王時所作石鼓文最為著名。

  小篆又名秦篆,為秦朝丞相李斯所創。秦始皇滅六國,統一華夏,其疆域廣而國事多,文書日繁,甚感原有文字繁雜,不便應用;加之,原有秦、楚、齊、燕、趙、魏、韓七國,書不同文,寫法各異,亦亟待統一。乃命臣工創新體文字。於是,丞相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就大篆省改、簡化而成。小篆又名玉筋篆,取其具有筆致遒健之意而名之。

  小篆較之大篆,形體筆畫均已省簡,而字數日增,這是應時代的要求所致。從古文到大篆,從大篆到小篆的文字變革,在中國文字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佔有重要地位。

  玉筋篆

  筆劃豐腴如玉筋的篆書,指「小篆」。筋,一作「著」,即筷子。「玉筋篆」的代表書家,有秦之李斯,唐之李陽冰。

  鐵線篆

  筆劃纖細如線而剛勁如鐵的小篆,如唐·李陽冰《謙卦碑》。「鐵線」之名,一說取象於「鐵線草」。其葉柄細長而黑,有光澤,似鐵為之。

  夏篆

  傳說中夏代的文字。一般以為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始為篆字,此「夏篆」所言之「篆」,泛稱也。從考古實物來看,尚未發現確切可靠的夏代文字;如有之,則必較甲骨文更原始一些。古人多有以金文大篆附會夏篆之說,凡此種種,皆依託之偽說。

  周篆

  周代的篆書,指鐘鼎文、石鼓文等大篆系統文字。因小篆又稱"秦篆",故大篆對稱"周篆"。

  秦篆

  即「小篆」。唐·張懷瓘《書斷》卷上「小篆」:「案,小篆者,秦始皇丞相李斯所作也。增損大篆,皆同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清·劉熙載《藝概》卷五《書概》:「秦篆簡直,如《嶧山》、《琅琊台》等碑是也? 以李斯所書為代表。」

  漢篆

  漢代的篆書。多為小篆,而體格近方,筆法近隸。一般在莊重的場合和金器上使用。

  唐篆

  唐代書家所寫之篆書。有大、小篆多種,以李陽冰為代表。

  清篆

  清代碑學之風大盛,取法秦漢,一改唐代以後篆書因為以楷入篆而衰微的局勢和風氣,鄧石如、吳讓之、楊沂孫、趙之謙等人皆是篆書高手。 

    篆書的演變

  大篆,從漢代以來,一般人都認為是周宣王(公元前827年)時太史籀所造。如漢書藝文志載史籀十五篇,班固註:「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許慎也說: 「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古文或異者,也就是太史籀就古文加以增損而成,故大篆又稱為「籀文」。因此後人都認為大篆是古文之後的一種形體了。

  大篆字體,在傳世的石刻文字,當以石鼓文最具代表性。此種石器,無疑是中國最古而又最可信的石刻遺物。今藏在北京故宮博物館。《石鼓文》在書法史上有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石鼓文最古的拓本為世所知者,是浙江省寧波的范氏天一閣藏宋拓本。石鼓文的字體,大致介於周金文與秦小篆之間。可知確是秦始皇以前之物,應當是屬於籀書的系統。相對小篆而言,可稱為大篆,是大篆文字的代表作。其字體類小篆而較繁複,似宗周彝器而較端整,堪稱為典重嚴整。康有為在其《廣藝舟雙楫》一中稱石鼓文為:「金細落地,芝草團雲,不煩整裁,自有奇。體稍方扁,統觀蟲籀,氣體相近,石鼓既為中國第一古物,亦當為書家第一法則也」。可謂讚賞之至。石鼓文向為藝林所寶,但北宋以後,帖學大興,少人臨之,直至清代中葉以後,考古尊碑之風復熾,石鼓文字,尤為書家推重。吳大,能得其典重嚴整韻致。吳昌碩則發其遒古為雄拔之氣。兩人書法,皆雄視當代為後世所重。

東漢·袁安碑

釋文:司徒公汝南女陽袁安召公授易孟氏永平三年二月庚午以孝廉除郎中四十一月庚午除給事謁者五年正月乙遷東海陰平長十年二月辛巳遷東平城令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

 釋文:守十七年八月庚申徵拜河南尹初八年六月丙申拜大(太)僕元和三年五丙子拜司空四年六月己卯拜司徒孝和皇帝加元服詔公為賓永元四年月癸丑薨閏月庚午葬 

 

西周《柞伯簋銘》 

    西周《柞伯簋銘》,1993年河南平頂山市應國墓地第242號墓出土,銘文鑄於簋內底部,共8行74字。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

    柞伯簋出土於M242(中型墓葬)。與之共出的銅禮器還有鼎、簋、觶各2件,尊、爵、卣各1件。此外,還出有銅車馬器、銅兵器、王器和陶器等。柞伯簋敞口,斜方唇,短頸內束,淺腹外鼓下垂,腹部一對龍首形耳下各附一垂珥,淺圈足下設一喇叭形支座。頸部飾兩組八個以細雷紋作地紋的凸目夔龍紋。每組的四個夔龍紋各以一浮雕獸首為中心,對稱地分列兩側;腹部飾兩組以細雷紋襯地的凸目獸面紋,且在每組紋樣的左右兩側配以兩個相對稱的夔龍紋。耳的上端飾龍首,下部兩側飾陰線C形捲雲紋,整個耳部作龍口吐長舌向下內彎曲狀。圈足部飾一周側視的三角形凸目蟬紋。喇叭形支座為素麵。簋內底部鑄有銘文,共8行74字。通高16.5、口徑17、底座直徑13.4厘米。

    銘文大意是說,在八月庚申日這天早晨,周干在首都鎬京舉行大射禮,即舉行射箭技藝的比賽。當時將參加比賽的人員分成兩個小組。周王命令南宮負責"王多士"(也稱小子)組的比賽事宜,又命令師免父負責"小臣"這一小組的有關事宜。此後,周王拿出十塊紅銅板材作為獎品,說道:"小子,小臣,你們要按長幼次序,謙敬恭和地進行比賽,射中靶子較多的人可以得到這十塊紅銅板。"結果,柞(胙)伯十發十中,成績優秀,周王便把獎品給了他,並且又賞賜給他射禮儀式上的某種樂器。柞(胙)伯為紀念這一殊榮,特用周王賞賜的這些紅銅為原料,鑄造了用來祭把周公的銅簋。 

    銘文是一篇十分優秀的記敘文,短短70餘字,闡明了射禮舉行的時間、地點,參加的人物、事件經過和結尾等各個方面,言簡意賅,層次分明,有條不紊,具有較高的文學成就。同時,更重要的是,它為研究我國古代的射禮制度提供了十分珍貴的資料。從銅簋的形制、紋樣、銘文字體與內容均顯示出周初銅器的特徵。銘文中"王"應指周康王,南宮與《尚書·顧命》中的南宮毛很可能是同一個人。

    這件銅官是胙國銅器,但為什麼會被埋在應國墓地呢?我們認為柞伯簋,應是通過饋贈等手段輾轉於應國的。據文獻記載,胙國為周公之子的封國,簋銘末尾"作周公寶尊彝"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胙國地望在令河南延津縣境。而應國是周武王之子的封國。兩國同為姬姓國,共同承擔著藩屏周王室的任務,關係理應十分密切。故柞伯簋流落到應國應排除通過戰爭和掠奪等手段取得的可能性。

    柞伯簋製作精細,造型別緻,特用支座墊高器體,裝飾紋樣布局合理,對稱莊重,主體為纖細的凸線,又用細如髮絲的雷紋襯地,線條流暢自然,輕盈飄逸。銘文字體很漂亮,為早期書法珍品之一。這件銅簋,既具有珍貴的文獻史料價值,又具有較高的工藝觀賞價值,實在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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