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XX真理的:「亞當可以控訴上帝違法嗎?」

反駁XX真理的:「亞當可以控訴上帝違法嗎?」

反駁XX真理的:「亞當可以控訴上帝違法嗎?」

XX真理在豆瓣說:「亞當可以控訴上帝違法嗎?」(douban.com/group/topic/

創2:17,18"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亞當吃了那果子,上帝不是按法律罰他永遠死亡,相反的是,要加刑至永遠折磨他、永遠燒烤他、永遠囚禁他、永遠苦痛他。

亞當可以指控上帝殘暴、不公平、沒事先聲明便單方面違法加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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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這是耶和華見證人的拿手好戲!

因為他們不相信有地獄,所以他們篡改聖經,把有關地獄的經文刪除和歪曲。見:《誠實辨明聖經真理》(為耶和華見證人)第十一章「復活、審判、天堂、地獄」(chineseapologetics.net/

但是,XX真理這樣的回答顯示他不明白什麼是「永遠死亡」!

「永遠死亡」不是永遠消失,不像耶和華見證人講的那樣。請見::《誠實辨明聖經真理》(為耶和華見證人)第十章「死後靈魂仍存」(chineseapologetics.net/

啟示記20章告訴我們:

魔鬼被捆綁一千年,之後被釋放,但它繼續作惡,那麼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魔鬼被丟進「火湖」,即地獄,那裡是「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這是魔鬼,但是,那人呢?啟示記這一章繼續告訴我們,白色大寶座出現了: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20:14 ……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那些不屬於神的人(不信耶穌的),他們和魔鬼一樣,到達它所在的地方——火湖,一個永遠受苦之處。火湖又叫第二次的死,亞當被審的「死」就是這個。

所以我們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耶和華見證人,不懂聖經,誤解聖經,甚至篡改聖經,我可以相信,這也是他們的最終歸宿。否認地獄,不會叫地獄消失。鴕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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