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 | 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

李新宇 | 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

近來,一些有識之士開始呼喚公民教育。公民教育顯然要培養現代公民意識。這事意義重大。李慎之先生甚至這樣說過:「千差距、萬差距,缺乏公民意識,是中國與先進國家最大的差距。」(《修改憲(he)法與公民教育》,見《改革》1999年第三期)

抗戰時期的「公民證」

那麼,這「公民意識」是什麼?或者說,培養什麼樣的公民意識?讀過一些報刊上的文章之後,感覺似乎公民意識的內涵就是文明禮貌、愛護公物等等。當然,也有人強調大問題,如愛黨愛國,遵紀守法,無私奉獻……有一句話好像已成共識:「中國人的素質太低!」那麼,低在哪裡?回答又似乎就是隨地吐痰、亂扔果皮,滿嘴髒話等等。這些都不錯,在公共場所的不文明舉止,雖然不是大事,卻直接暴露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甚至使一切對五千年文明的誇耀都成為一種諷刺。幾年之後,北京就要舉辦奧運會了,為了不給世界留下一個未開化民族的形象,就是臨時抱佛腳,也一定要把中國——至少是首善之區北京弄出個文明樣子,因此,提高公民起碼的道德修養就成了公民教育的當務之急。

  這一切很有必要,但認真一想,卻並非公民意識的根本。公民意識的核心何在?根據國內流行的辭書解釋,公民就是「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現代漢語辭典》,商務印書館,1996)也就是說,公民不是一個自足的概念,無法孤立存在,而是需要在個人與國家的關係中確立。這也許是人的一種宿命:無法拒絕一切社會組織而孤立地生存,而是必然要生活於各種關係組成的群體環境之中。因此,人就必須面對個體與群體、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國家等一系列關係。公民,意味著一個人在與他所屬國家關係中的一種身份。因此,談到公民意識的培養,更重要的應該是懂得什麼是國家,什麼是政府,什麼是個人與國家的關係,懂得個人在這種關係中的地位和應有的權利。

顧准

恰恰是在這個方面,我們歷史悠久的本土傳統沒有提供什麼資源。

  何謂「公民」?我們歷史悠久的本土傳統沒有提供什麼資源。我們有的是「臣民」,「子民」,「順民」,幾千年的傳統根深蒂固;我們也不乏「暴民」傳統,一代又一代後繼有人;卻唯獨沒有「公民」。正如顧准在他的研究中所發現的:「『公民』、『公民權』等等,不見於我國古代,也不見於埃及、兩河流域等早於古希臘或與古希臘同時的『東方』各帝國。」(《顧准文集》,P74,貴州人民出版社,1994)專制主義統治下形成的傳統觀念能夠輕易地製造一代又一代卑微的「草民」和逆來順受的「順民」;專制統治本身也可以培養出一代又一代揭竿而起的「暴民」,卻不能培育出「公民」,更無法培養出現代公民。那些口口聲聲「吾皇聖明,奴才該死」的「臣民」顯然不是現代公民。那些動不動以「殺富濟貧」相號召而滿腦子都是「彼可取而代也」的「暴民」顯然也不是現代公民。

  現代公民應該能夠走出專制主義造就的「順民」與「暴民」的傳統籠罩。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就應該有助於從「臣民」、「暴民」走向「公民」。從「臣民」、「暴民」到「公民」,關鍵就在於公民權利意識的確立。

  現代社會的重要標誌就是每一個成員都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權利。現代公民意識的核心就是這種權利意識。懂得什麼是自己的權利,什麼是自己的義務,知道維護自己的權利,也知道尊重別人的權利,這是一個現代公民應有的最基本的常識。反之,不珍視自己的權利,也不尊重別人的權利,是缺乏公民意識的集中表現。中國人所欠缺的,正是這種權利意識。

以我和我的同代人為例,從小到大接受的都是服從和奉獻的教育:聽黨的話,聽毛主席的話,熱愛國家,熱愛集體,無私奉獻,為革命獻青春……社會規定了一系列守則,要我們無條件地服從,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要我們去奉獻,卻從來沒有告訴過我們自己擁有什麼權利,更不曾告訴我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因為從未意識到自己的權利,所以也不知道尊重別人的權利。所以,當一群又一群戴上紅袖章走進社會的時候,只要一聲令下,就能夠闖入民宅,把一個個家庭抄個底朝天,也能夠高喊著「砸爛狗頭」的口號把自己的老師打翻在地。在我們受教育的過程中,一直強調「德智體全面發展」,而且「德」是第一位的。但是,眾所周知,結果是越強調這種「思想品德教育」,人的思想品德就越糟糕,社會道德就越墮落。

  我們曾經主動或被動地「鬥私批修」,樹立「大公無私」的世界觀,也曾被教育如何把自己應有的權利看作救世主的恩賜。比如,新工人第一次拿到工資,要在書記的帶領下到偉大領袖像前三鞠躬,似乎那工資不是勞動報酬,而是領袖的恩賜。經過這樣一種努力培養,一代人大都有了堅定的政治立場,卻對個人權利茫然無知。直到今天,一些人仍然如此。尤其是那些終日辛勞的農民父老,他們知道的是只要自己還活著,就要「交皇糧」。這是「王法」,沒商量。而在年關之際,「特困戶」有時會迎來「送溫暖」的領導,說幾句什麼關懷之類的話,送一個小小的紅包,他們就感動得五體投地了。他們很少想到,他們接過的那幾張鈔票,其實還是他們自己作為納稅人上繳的血汗錢,不過是在養活了龐大的國家機器甚至讓貪官污吏任意揮霍之後的一點點剩餘。

為了便於領導,一些人往往有意識地繼續強化他們無私奉獻的美德。為了一個城市或國家的形象,當然可以要求人們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讓那些習慣於光背的「膀爺」穿了背心再上街。但是,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首先應該重視的,還是公民的權利意識。

(本文原載於《東方》2003年第9期)

李新宇

山東青州人。現為南開大學文學院教 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現當代文學的教學和研究,同時涉及20世紀中國思想史和文化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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