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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山德清《般若心經直說》標點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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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纂續藏經》第26冊No.0542《般若心經直說》

上海橘子樹明超新標點本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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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42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直說

明.那羅延山.海印(寺).沙門.釋德清.述

此經題稱「般若」者何?乃梵語(Prajn^a%)也,此雲智慧。

稱「波羅蜜多」者何?亦梵語(Pa%ramita%)也,此雲到彼岸。

謂生死苦趣.猶如大海。而眾生情想無涯,無明不覺,識浪奔騰,起惑造業,流轉生死,苦果無窮,不能得度。故云此岸。

惟吾佛.以大智慧光明.照破情塵,煩惱永斷,諸苦皆盡,二死永亡,直超苦海,高證涅槃。故云彼岸。

所言「心」者,正是.大智慧到彼岸.之心,殆(絕對)非世人肉團、妄想之心也。

良由世人.不知本有智慧光明之心,但認妄想攀緣影子.而以依附血肉之團者.為真心,所以執此血肉之軀以為我有,故依之造作種種惡業,念念流浪,曾無一念.迴光返照.而自覺者。日積月累,從生至死,從死至生,無非是業,無非是苦,何由得度?

惟吾佛聖人,能自覺(能夠自己覺悟發現自己的).本真智慧,照破五蘊身心.本來不有,當體全空。故頓超彼岸,直渡苦海。因愍迷者,而復以此自證法門.而開導之。

欲使人人.皆自覺悟.智慧本有,妄想元虛,身心皆空,世界如化。不造眾惡,遠離生死,咸出苦海,至涅槃樂。故說此經。

「經」即聖人之言教,所謂終古之常法也。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等)皆空,度.一切苦厄。

「菩薩」即能修之人。「甚深般若」即所修之法。「照見五蘊皆空」則修之(甚深般若)之方。「度一切苦厄」則修之實效也。

以此(觀自在)菩薩,從佛.聞此甚深般若,即思而修之。以智慧觀.返照五蘊、內外.一空(統統都是空無自性),身心世界洞然無物,忽然超越.世、出世間,永離諸苦,得大自在。

由是觀之,菩薩既能以此得度,足知人人皆可依之而修矣。

是故(釋迦牟尼)世尊.特告(舍利弗)尊者,以示觀音之妙行,欲曉諸人人也(使人人都能明曉此法)。

吾人苟能作如是觀,若一念頓悟.自心本有智慧光明.如此廣大靈通,徹照五蘊元空、四大非有,有何苦而不度?又何業累之牽纏、人我是非之強辯、窮通得失之較計、富貴貧賤之可嬰心者哉?

此上,乃菩薩學般若之實效也。

言「五蘊」者,即.色、受、想、行、識.耳。然「照」乃能觀之智,「五蘊」即所觀之境,「皆空」則實效也。

(以此,佛告尊者舍利弗言:)舍利子!

此(舍利子)S/a%riputra),佛弟子之名也。

然「舍利」(S/a%ri)亦梵語,此雲鶖也。此鳥,目.最明利,其母目.如之,故以為名。(梵語putra,音譯弗怛羅,意為子。)此尊者,乃鶖之子也,故云舍利子。

(舍利弗尊者)在佛弟子中.居智慧第一,而此般若法門.最為甚深,非大智慧者.不能領悟,故特告之。所謂可與智者道也。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正對鶖子(舍利弗)釋前「五蘊皆空」之意。

而五蘊中,先舉「色蘊」而言者,「色」乃人之身相也。以其此身,人人執之,以為已有。乃.堅固妄想.之所凝結,所謂.我執之根本,最為難破者。

今入觀之初,先觀此身.四大假合,本來不有,當體全空,內外洞然,不為此身之所籠罩,則生死去來.了無罣礙,名「色蘊破」。

色蘊若破,則彼四蘊.可漸次深觀,例此而推矣。

而言「色不異空」者,此句.破凡夫之常見.也。

良由凡夫但認色身.執為真實,將謂是常,而作千秋百歲之計。殊不知此身.虛假不實,為生、老、病、死.四相.所遷,念念不停,以至老死,畢竟無常,終歸於空。

此(空)猶屬生滅之空,尚未盡理。良以四大幻色,元不異於真空耳。凡夫不知,故曉之曰「色不異空」,謂色身本不異於真空也。

「空不異色」者,此句.破外道、二乘.斷滅之見.也。

因.外道修行,不知身從業生,業從心生,三世循環.輪轉不息,由不達.三世因果報應.之理,乃謂人死之後.清氣歸天,濁氣歸地,一靈真性.還乎太虛。苟如此說,則絕無報應之理,而作善者.為徒勞、作惡者.為得計矣!以性歸太虛,則善惡無征,幾於淪滅。豈不幸哉?

孔子言曰:「遊魂為變,故知鬼神之情狀。」此正謂.死而不亡.者,乃.輪迴報應之理.昭然也。而世人不察,橫(毫無道理地斷言)為斷滅,謬之甚耳。

然二乘.雖依佛教而修,由不達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不了(明了)生死.如幻如化,將謂三界之相.以為實有。故觀三界如牢獄,厭四生如桎梏,不起一念度生之心,沈空、滯寂,淪於寂滅。

故曉之曰「空不異色」,謂真空.本不異於幻色,非是離色、斷滅之空,正顯.般若.乃.實相真空.耳。

何也?以般若真空.如大圓鏡,一切幻色.如鏡中像。苟知.像不離鏡,則知.空不異色.矣。

此正破二乘.離色斷滅之空,及外道.豁達之空也。

又恐世人.將「色、空」二字.話為兩橛 ,不能.平等一如.而觀,故又和會之,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耳。

苟如此觀,知「色不異空」,則無.聲、色、貨、利.可貪,亦無.五欲塵勞.可戀,此則頓度凡夫之苦也。

苟知「空不異色」,則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不動本際.而作度生事業,居空.而萬行沸騰,涉有.而一道清凈。此則.頓超外道、二乘之執.也。

苟知「色空平等一如」,則念念度生.不見生之可度,心心求佛.不見佛果可求。所謂.圓成一心,無智無得。此則.超越菩薩,而頓登.佛地彼岸.者也。

即此「色蘊」一法,能作如是觀,則其四蘊.應念圓明,正如「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故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也。

誠能如是,則諸苦頓斷,佛果可至,彼岸非遙。只在當人.一念觀心成就.耳。

如此之法,豈非甚深者哉!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此,又恐世人.以生滅心.錯認真空實相般若之法,而作生滅、垢凈、增減之解。故(佛再)召尊者,以曉之曰:「所言真空之實相者,不是生滅、垢凈、增減之法.也。」且.生滅、垢凈、增減.者,乃眾生情見之法耳。而我.般若真空實相.之體,湛然清凈,猶若虛空,乃出情(超出眾生情執、情見)之法也。豈然之哉?故以「不」字.不之(加以否定)。謂「五蘊諸法.即是真空實相」,一一皆離此諸過也。

是故空(此諸法空相)中:

無色,無受、想、行、識(五蘊)。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十二入)。

無眼界,乃至(無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無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無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無意識界(十八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無行,亦無行盡。無識,亦無識盡。無名色,亦無名色盡。無六入,亦無六入盡。無觸,亦無觸盡。無受,亦無受盡。無愛,亦無愛盡。無取,亦無取盡。無有,亦無有盡。無生,亦無生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流轉及還滅十二因緣法)。

無苦、集、滅、道(四諦)。無智(能證之智),亦無得(所證之果)。

此,乃通釋「般若所以離過」之意。

謂.般若真空.所以永離諸過.者,以此中清凈無物,故無五蘊之跡。不但無五蘊,亦無六根。不但無六根,亦無六塵。不但無六塵,亦無六識。斯則.根、塵、識界,皆凡夫法。般若真空.總皆離之,故都雲無。此則離凡夫法也。

然般若中,不但無凡夫法,亦無聖人法。以四諦、十二因緣、六度.等,皆出世三乘聖人之法也。

苦、集、滅、道.四諦,以厭苦、斷集、慕滅、修道,乃聲聞法也。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乃十二因緣流轉門。即苦、集.二諦。無明盡,至老死盡,乃還滅門,即滅、道.二諦。此緣覺.所觀法也。般若體中,本皆無之。

極而推之,不但無二乘法,亦無菩薩法。

何也?「智」即觀智,乃六度之智慧,能求之心;「得」即佛果,乃所求之境。然菩薩修行.以智為首,下化眾生,只為上求佛果。良以.佛境如空無所依,若以.有所得心.而求之,皆非真也。以般若真空體中.本無此事,故曰:「無智,亦無得。」無得乃真得,方得為究竟耳。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良由佛果.以無得而得,故菩薩修行.依般若而觀。

然一切諸法.本皆空寂,若依情想分別而觀,則心境纏綿,不能解脫,處處貪著,皆是掛礙;若依般若真智而觀,則心境皆空,觸處洞然,無非解脫。故云 「依此般若,故心無掛礙」 。

由心無掛礙,則無生死可怖,故云 「無有恐怖」。

既無生死可怖,則亦無佛果可求。以怖生死、求涅槃,皆.夢想顛倒之事.耳。《圓覺(經)》云:「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然非般若圓觀,決不能離此顛倒夢想之相。既不能離顛倒夢想,決不能究竟涅槃。

然涅槃,亦梵語(Nirva%na),此雲寂滅,又雲圓寂。謂:圓除五住(①見、思、無明之煩惱有見一處住地、②欲愛住地、③色愛住地、④有愛住地、⑤無明住地),寂滅永安,乃佛所歸之極果也。意謂:能離聖凡之情者,方能證入涅槃耳。菩薩修行,舍此決非真修也。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謂不但菩薩.依此般若而修,即三世諸佛,莫不皆依此般若,得成無上正等正覺之果。故云「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梵語(Anuttara-samyak-sam%bodhi)也。阿雲無,耨多羅雲上(Anuttara意為無與倫比),三雲正,藐雲等(samyak意為普遍),菩提雲覺(sam%bodhi意為真正之覺悟)。乃佛果之極稱也。

由此而觀,故知般若波羅蜜多,能驅生死煩惱之魔,故云「是大神咒」。

能破生死長夜痴暗,故云「是大明咒」。

世出世間.無有一法.過般若者,故云「是無上咒」。

般若為諸佛母,出生一切無量功德故,世出世間.無物與等,惟此能等一切,故云「是無等等咒」。

所言「咒」者,非別有咒,即此「般若」便是。

然既曰「般若」而又名「咒」者,何也?極言.神效之速.耳。如軍中之密令,能默然奉行者,無不決勝。般若.能破生死魔軍,決勝如此。

又如甘露,飲之者能不死。而般若,有味之者(如果有嘗到它的滋味的人),則頓除生死大患。故云「能除一切苦」。

而言「真實不虛」者,以示佛語不妄,欲人諦信不疑,決定修行為要也。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

由其.般若.實有除苦得樂.之功,所以即說密咒,使人默持,以取速效耳。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二合)訶。

此梵語(Gate, gate,Pāragate,Pārasa?gate,Bodhi svāhā)也。

前文為.顯說般若,此咒為.密說般若。不容意解,但直默誦。其收功之速,正在忘情.絕解.不思議.之力耳。

然此般若.所以收功之速者,乃人人本有之心光。諸佛證之,以為神通妙用;眾生迷之,以作妄想塵勞。所以日用而不知,自昧本真,枉受辛苦,可不哀哉?

苟能頓悟本有,當下.迴光返照,一念熏修,則生死情關.忽然隳裂。正如.千年暗室,一燈能破,更不別求方便耳。吾人.有志出生死.者,舍此.決無舟筏矣。

所謂:

滔滔苦海中,般若為舟航!

冥冥長夜中,般若為燈燭!

今夫.人者,驅馳險道,泛濫苦海,甘心.而不求此者,吾不知其所歸矣!

雖然,般若如宵練(古代傳說中的名劍。為春秋時期衛人孔周所藏。《列子·湯問》:「孔周曰:吾有三劍,惟子所擇……三曰宵練,方晝則見影不見光,方夜則見方而不見形。其觸物也,驁然而過,隨過隨合,覺疾而不血刃焉」。一作「霄練」。),遇物即斷。物斷而不自知。非神聖者不能用,況小丈夫哉!

《心經直說》終

No.542-A心經直說?

《圓覺》雲 「智慧、愚痴,通為般若」,又雲「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修多羅.奧要微義,指人.於一切凡聖法中.得決定正位,此可與證者道,不足為粗識言也。

詎意(不料)狂禪撥無.者,反藉為口實。宗門流弊,今日為甚。

究其始,皆由浮慕之士.不從生死發心,以大道為名聞之資,以名聞為利養之實,持此心行,未有不錯會.古人向上之語,謬謂.無凡、無聖、無古、無今。明撤藩籬,暗滋情習。

不知.凡聖既遣、今古混同.此一著.絕大總持,誰為承當,誰為轉變。決了慧用,甚深難辨!正謂「以少方便,疾證菩提」,從聲聞、緣覺,以迄菩薩、佛地,皆不能忘.般若之功.也。

大慧(宗杲禪師)云:「擊石火、閃電光,引得無限人.悟將去,傳將去,有什麼了日?」圓悟(克勤禪師)為之吐舌,曰:「只要契證。若不契證,終不放過!」以此觀之,則圓悟所謂契證者,證何等事耶?

永嘉(玄覺禪師)曰:「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會者曰:「眾生根本無明,即是諸佛不動智。」

且詰之曰:「何為不動智?」

曰:「淫、怒、痴。」

「何為根本無明?」

曰:「不知淫怒痴。」

審爾,則能知淫怒痴者,不可謂.非般若也。乃有境緣相逼,若或與不知者同一流轉,即不然。安之與勉,順之與逆,亦人各自知!始知:理.不能該事,悟.不可當證。合斷德以成其智,舉一般若.而三德具備,豈干慧之足言哉!

是歸自棲賢(從廬山棲賢寺回到宗寶道獨禪師身邊),趨侍吾師,得捧讀《心經直說》,可謂深救禪病。因乞流通,以示來學。復承命?,謹述見聞所欲言。願與吾人,同具擇法(之眼),固不自知其淺昧也。

(明代)丹霞(山住持)沙門.釋天然.函是

(福州西禪長慶寺宗寶道獨禪師法嗣).志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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