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怪自己當初不懂得珍惜了,你們分手不是因為你不懂珍惜
06-05
別再怪自己當初不懂得珍惜了,你們分手不是因為你不懂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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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專欄李彎灣談情說理講故事

「曾經我有一個很好的對象,但是我很不懂得珍惜,後來因為我執迷不悟,她最終還是離開了我,我很後悔,很難過,我想挽回她,但是已經不可能了。人啊,要懂得知足、要懂得感恩、要學會珍惜」


1、為什麼就算覺得不愛了,也很難說分手?
剛分手的時候,只要是曾經真的相愛過,不管是提分手還是被分手的人,都會很難過、很不舍的——要記住,不只有你一個人難過。一般而言,分手不是一次就能分成的,如果一次就能分成,說明是真的根本沒有愛過。一般最後一次分手之前,就已經有過好多次分手了,而且沒有表達出來的分手的念頭,更是數不勝數。我們往往用溫暖和甜蜜來象徵愛情。確實,熱戀的時候,就像在大冬天,你躺在被窩裡,越睡越舒服,一直都不想起床。就算後來愛意逐漸消失了,你已經養成了睡懶覺的習慣。哪怕你已經睡了十多個小時了,但是你就是害怕起床。一來是因為起來很冷,就算不冷,習慣讓你非常不情願起床。愛情就是這樣的,直到有一個人餓得受不了了,或者被尿憋得受不了了,他就會非常不情願的起床了。
最後的結論就是,怪自己不好好珍惜。
我把這個說出來,想說明的是,這是一個很正常的心理過程,大多數被分手的人都會有,不只是你會有。

4、假如真的回到了過去,你就懂得珍惜了嗎?
基本上不會。為什麼說不會呢?因為,當你失去一個人後,你腦子裡的概念是——要我幹嘛都行,只要她能回到我身邊。我記得我讀大學的時候,跟我女朋友分手了,我當時的想法是——如果花十萬塊錢能讓她回心轉意,我是願意的,我寧願賣了自己,去換得十萬,挽回她。
在失去一個人後,你所有的反應,都是不真實的。比如你承諾「只要他跟你重歸於好,讓你做什麼都可以」,寵著她、慣著她、一切以她開心為前提。
但是倘若真的又重歸於好了,你是做不到你那些承諾的。你該咋樣還是咋樣,真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為了另外一個人而長期壓抑、委屈自己,很少有人能做到,而且這已經偏離愛情的本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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