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

《自私的基因》

又名: The Selfish Gene

作者: [英]里查德?道金斯

译者: 卢允中 / 卢允中

目录

序言

  前言

  第一章 为什么会是人类呢

  第二章 复制基因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第四章 基因发动机

  第五章 攻击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六章 基因种族

  第七章 家庭规划

  第八章 代际之战

  第九章 性别战争

  第十章 欺软怕硬

  第十一章 自私的拟子

  第十二章 善有善报

  第十三章 基因苦旅

  //以下是台北天下文化公司《自私的基因》版本中收录的章回目录

  第一章:为什么我们是人?

  第二章:复制者传奇

  第三章:不朽的双螺旋

  第四章:打造求生机器

  第五章:生存策略

  第六章:基因的自私算盘

  第七章:动物早懂得家庭计划

  第八章:母亲你真伟大

  第九章:爱情游戏

  第十章:你帮我搔痒,我帮你抓背

  第十一章:自私的"弥"

  第十二章:好人还是会出头!

第十三章:基因无远弗届

内容简介:

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社会科学领域内一系列研究部门相继兴起,致力于建立一种达尔文前和孟德尔前派的社会和心理世界的观点。甚至在生物学领域中,忽视和滥用达尔文学说的情况一直令人诧异。无论造成这种异常发展的原因究竟何在。有迹象表明,这种状况即将告终。达尔文和孟德尔所进行的伟大工作已为日渐增多的科学工作者所发展,其中著名者主要有菲希尔(R.A.Fisher),汉密尔顿(W.D.Hamilton),威廉斯(G.C.Williams)和史密斯(J.Maynard Smith)。现在,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之处。凡遇他的观点同已发表的著作的论点有分歧时,他的评论,就象他在指出我的一处谬误时一样,无不一箭中的。同时,道金斯不遗余力地把据以论证的逻辑推理交待清楚,俾使读者能够运用这种逻辑推理再去扩展这些论据(甚至可以和道金斯本人展开争论)。这些论据可以向许多方面扩展。例如,如果(按道金斯的论证)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的话,就一定存在有对欺骗行为的强烈的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蛛丝马迹的自觉迹象,把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因此,说自然选择有利于神经系统是更准确地反映了世界的形象这种传统观点,肯定是一种关于智力进化的非常幼稚的观点。

  近年来社会学说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由此引起了一股小小的逆流。例如,有人断言,近年来社会学说方面的这种进展,事实上是为了阻止社会前进的周期性阴谋的一部分,其方式是把这种社会的前进说成在遗传上似乎是不可能的。还有,把一些相似而又不堪一驳的观点罗致在一起,使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即达尔文的社会学说,其政治含义是反动的。这种讲法同事实情况大有径庭。菲希尔和汉密尔顿首次清楚地证明了遗传上性别的均等性。从群居昆虫得到的理论和大量数据表明,亲代没有主宰其子代的固有趋势(反之亦然)。而且亲代投资和雌性选择的概念,为观察性别差异奠定了客观的和公正的基础,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展,超越了一般把妇女的力量和权利归根于毫无实际意义的生物学上的特性这一泥潭中所作的努力。总之,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使我们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特里弗斯(Robert L.Trivers) 1976年7月于哈佛大学

书评

认识自私的基因

  随着人类基因组工程完工,基因一词也被广大媒体以极大的热情四处传播,已经从教科书上走入大众的生活领域。确实我们是父母基因的产物,长期以来我们仅仅是把基因看成是构建我们机体的一份蓝图,而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它对我们的行为的影响。 

  毕竟我们自认是万物之灵,有着自由意志,可以判断是非善恶。并且我们有着强烈的愿望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强加给自然界,诸如勤劳的蜜蜂等幼读故事,将我们身边的自然界塑造成天堂的模样,除了让人尴尬的食肉动物。所以我们完全理解大灰狼注定了得不到好名声,甚至到今天我们已经对生态系统的认识有了长足的进步之后,也是如此。 

  错误的观念甚至比无知更糟糕,伴随着现代生物学的迅猛发展,我们终于有了正确认识自然乃至我们自身的机会和可能。虽然真相总是让人难堪,然而鸵鸟政策决不是明智的举动。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将事物是怎样和事物应该怎样混为一谈,人生没有意义,不等于我们不能去追求意义。事实上,现代生物学最重要的教益就是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生活的意义仰赖于我们自己。 

  不过要将艰深的专业知识以通俗易懂并且正确的方式表述出来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而英国生物学家里查德.道金斯所著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可以称为此类科普书籍的典范。在这本杰出的以现代新综合进化生物学为理论基础的书中,道金斯对生命本质——自私的基因——的全新阐述,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人本身的重新思考,彻底颠覆了我们梦想中的伊甸园。足以使任何一个对自然以及渴望了解我们自己的读者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 

  太古以来,聚集在海洋、或某个冒着强烈硫磺气息的接近于沸腾的池塘里一些寻常的有机小分子,在纯粹的物理化学原理作用下发生各种随机的聚合。一定有某个刹那,这世界上诞生了第一个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有机分子,它具有非凡的能力能够利用基本的原料制造自己,当然复制并非完美。它的后代子孙在这星球上繁衍不绝,穿越四十亿年的时光长河将这世界改造得面目全非。如今它的后代子孙遍布这星球的天空、陆地、海洋,不过它已经将自己深深的藏匿,直到1953年人们才真正明白了它们的地位,今天我们把这些分子中的某些片断称为——基因。而我们眼中的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由它们所创造用来延续它们自己的生存、繁衍的机器,包括我们自己。 

  虽然将自私这样一个纯粹人类道德领域中的词,用来修饰一种分子,有些荒唐,然而这确实有助于我们的理解。在深受大家喜欢的动物世界中各种动物在求偶期间的各种仪式、战斗,都只是由隐藏在这些漂亮而杰出机体中的自私基因的驱使下完成它们的终极使命,将这些自私的基因延续下去。在这里确实没有什么美德,这些穿越了难以想象的漫长岁月的分子,都注定了是自私的。 

  或许有些读者会提出异议,毕竟我们在这自然界中看到了大量的利它主义,看到了伟大的母爱。这些难道是可以用自私的基因可以解释的吗?这里面涉及到稍微复杂的算计,如果牺牲自己可以拯救更多的自己,那么具有这样行为的动物,将会更加成功。这就是我们在自然界中观察到的无数具有亲缘关系的动物中,所表现出动人的利它主义乃至自我牺牲行为,也是我们常说的血浓于水的生物学含义。实际上生命延续到今天,早已进化出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复杂行为模式,不过归根到底它们都不能违背自私这一基本的原则。这就是在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所全力阐述的内容。 

  道金斯在本书中,将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打磨成一件锋利的武器,以前所未有的胆略揭示生命世界中隐藏极深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核心。他不仅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幻觉,同时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且更加壮丽、精彩的生命画卷。

  《自私的基因》一书首版于1976年发行,作者于1989年重新修订。在这本受到无数赞誉和攻击的书中,作者将进化的选择单位从个体定位到创造个体的基因上,这一在76年显得颇为激进的观点,现在已经逐渐成为进化生物学界的主流。随着本书的中译本的出版,很多人认为进化的故事让人绝望,他们假想的世界被生物学进展粉碎而过分伤心,完全忽视了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的重大区别。这就是,我们拥有文明和教育,事实上我们的命运并非完全由基因决定,我们所拥有的由自私的基因所赋予的神经系统完全可以帮助我们逃离困境。只要我们能够知己知彼,而不是在不知不觉间沦为基因的工具。毕竟基因不关心道德,我们本来就只是它们的工具。我们所要警惕的正是创造我们并不可或缺的基因。 

  自私的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在这本让某些人绝望的书中,作者对人类文明的诠释,可能是这本书最大的价值所在。道金斯在书中玩笑式的用meme(中文译为拟子或迷米)这个生造的词描述人类头脑中的观念,对于这些观念的传播和存亡,道金斯认为可以用达尔文的进化论加以探讨,现在已经开始有了初步成果。这个生造的词已经被牛津英语字典收录,已经广泛进入到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哲学等领域,由英国心理学家苏珊·布莱克尔所著的《迷米机器》一书,正是这种观念的进展。 

  《自私的基因》一书,自诞生以来已经产生了许多回响,唤起了无数人对认识自身的渴望,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它将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当我们依赖智慧而不是蛮力从自然界中脱颖而出的时候,自私的基因的地位或许该被人类社会中的观念所取代。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不朽的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而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而我们拥有什么样的未来,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我们相信什么。

《自私的基因》

译文:

序 言

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社会科学领域内一系列研究部门相继兴起,致力于建立一种达尔文前和孟德尔前派的社会和心理世界的观点。甚至在生物学领域中,忽视和滥用达尔文学说的情况一直令人诧异。无论造成这种异常发展的原因究竟何在。有迹象表明,这种状况即将告终。达尔文和孟德尔所进行的伟大工作已为日渐增多的科学工作者所发展,其中著名者主要有菲希尔(R.A.Fisher),汉密尔顿(w.D.Hamilton),威廉斯(G.C.Williams)和史密斯(J.Maynard Smith)。现在,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人胜之处。凡遇他的观点同已发表的著作的论点有分歧时,他的评论,就象他在指出我的一处谬误时一样,无不一箭中的。同时,道金斯不遗余力地把据以论证的逻辑推理交待清楚,俾使读者能够运用这种逻辑推理再去扩展这些论据(甚至可以和道金斯本人展开争论)。这些论据可以向许多方面扩展。例如,如果(按道金斯的论证)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的话,就一定存在有对欺骗行为的强烈的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蛛丝马迹的自觉迹象,把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因此,说自然选择有利于神经系统是更准确地反映了世界的形象这种传统观点,肯定是一种关于智力进化的非常幼稚的观点。

近年来社会学说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由此引起了一股小小的逆流。例如,有人断言,近年来社会学说方面的这种进展,事实上是为了阻止社会前进的周期性阴谋的一部分,其方式是把这种社会的前进说成在遗传上似乎是不可能的。还有,把一些相似而又不堪一驳的观点罗致在一起,使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即达尔文的社会学说,其政治含义是反动的。这种讲法同事实情况大有径庭。菲希尔和汉密尔顿首次清楚地证明了遗传上性别的均等性。从群居昆虫得到的理论和大量数据表明,亲代没有主宰其子代的固有趋势(反之亦然)。而且亲代投资和雌性选择的概念,为观察性别差异奠定了客观的和公正的基础,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展,超越了一般把妇女的力量和权利归根于毫无实际意义的生物学上的特性这一泥潭中所作的努力。总之,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使我们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特里弗斯(Robert L.Trivers)

1976年7月于哈佛大学

前 言

读者不妨把本书当作科学幻想小说来阅读。笔者构思行文着意于发人深思,唤起遐想。然而,本书绝非杜撰之作。它不是幻想,而是科学。“事实比想象更离奇”,暂不论这句话有否老生常谈之嫌,它却确切地表达了笔者对客观事实的印象。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载运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这一事实直至今天犹使我惊异不置。我对其中道理虽已领略多年,但它始终使我感到有点难以置信。但愿我也能够以此使读者惊叹不已,这是我的一个希望。

在写作过程中似乎有三位假想的读者一直在我背后不时地观望,我愿将本书奉献给他们。第一位是我们称之为外行的一般读者。为了他的缘故,我几乎一概避免使用术语。如属不得已使用专门性词语的地方,我都一一详加说明。我不懂为什么我们不把一些学术性刊物里的大部分术语也删掉呢?虽然我假定外行人不具备专业知识,但我却并不认为他们愚昧无知。只要能做到深入浅出,就能使科学通俗易懂。我全力以赴,试图以通俗的语言把复杂艰涩的思想大众化,但又不丧失其精髓。我这样尝试的效果如何尚不得而知;而我的另一个抱负是,让这本书成为一本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读物,使其无愧于题村的内容。但这方面我能取得多大成功,心中也毫无把握。我一向认为,生物学之迷人犹如一个神秘的故事,因为事实上,生物学的内容就是一个神秘的故事。本书的题材理应为读者带来莫大的兴趣和启发,但我所能做到的充其量不过是沧海一粟,再多我也不敢侈望了。

第二个假想的读者是个行家。他是一个苛求的评论家,对我所用的一些比拟笔法和修辞手段大不以为然。他总是喜欢用这样的短语:“除此之外……”,“但在另一方面……”,“啧!啧!”我细心地倾听了他的意见,纯粹为了满足他的要求,我甚至把书中的一章全部重写了一遍。但归根结底,讲述的方式毕竟还是我自己的。这位专家对我的写作方式恐怕不会完全没有微词吧!但我仍极为热切地希望,甚至他也能在拙作中发现一点新内容,也许是对大家所熟悉的观点的一种新见解,甚至受到启发产生出他自己的新观点。如果说我的这种雄心太大,那么,我是否可以希望,这本书至少能为他在旅途中消愁解闷?

我心目中的第三位读者是位从外行向内行过渡的学生。如果他至今还没有抱定宗旨要在哪一方面成为专家,那么我要奉劝他考虑一下我所从事的专业——动物学。动物学固然自有其“实用价值”,而各种动物大部又有其逗人喜爱之处。但除此之外,研究动物学有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因为宇宙万物之中,我们这些动物当属最为复杂、设计最为完美的机器了。既然如此,弃动物学而求其他学科就令人费解了!对那些已经献身于动物学研究的学生来说,但愿本书能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因为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所孜孜不倦钻研的原著和专业书籍,正是笔者撰写本书的依据。他们如果发现原著难以理解,我的深入浅出的论述,作为入门或辅助材料之类的读物,也许对他们有所助益。

显然,要同时迎合三种类型读者的口味势必要冒一定的风险。我只能说,对此我是始终十分清楚的。不过,考虑到我的这种尝试所能带来的种种益处,我是甘愿冒这种风险的。

我是个行为生态学家,所以动物行为是本书的主题。我接受过行为生态学的传统训练,我从中获得的教益是不言而喻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牛津大学我曾在廷伯根(Niko Tinbergen)指导下工作过十二个年头。在那些岁月里他对我的影响之深,恐怕连他自己也想不到。“生存机器”这个词语虽非实际出自他的口,但说是他的首创亦不为过。近年来,行为生态学受新思潮的冲击而生机勃发。从传统观点来说,这股思潮的来源不属行为生态学的范畴。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即取材于这些异军突起的思想。这些新思想的倡导者主要是威廉斯,史密斯,汉密尔顿和特里弗斯(R.L.Trivers),我还将分别在有关章节中提及。

各方人士为本书的书名提出过许多建议,我已将他们建议的名称分别移作有关各章的题目:“不朽的螺旋圈”,克雷布斯(John Krebs);“基因机器”,莫里斯(Desmond Morris);“基因道德”,克拉顿-布罗克(Tim Clutton-Brock)和琼·道金斯(Jean Dawkins),为此向他们表示谢意,另外,特向波特(Stephen Potter)表示歉意。

尽管假想的读者可以作为寄托虔诚希望的对象,但同现实生活中的读者和批评家相比,毕竟无太大实际意义。笔者有一癖好,文章非改上几遍不肯罢休。为此,玛丽安·道金斯(Marian Dawkins)不得不付出艰辛的劳动。对我来说,她对生物学文献的渊博知识,对理论问题的深刻理解,以及她给予我的不断鼓励和精神上的支持,都是必不可少的。克雷布斯也阅读了全书初稿。有关本书的议题,他的造诣比我深。而且他毫不吝惜地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汤姆森(Glenys Thomson)和博德默(walter Bodmer)对我处理遗传学论题的方式提出过既诚恳又严格的批评。而我所做的修改恐怕还不能完全使他们感到满意。但我总希望,他们将会发现修订后的稿子已有所改进。他们不厌其烦地为我化费了大量时间,对此我尤为感激不尽。约翰·道金斯以其准确无误的眼力指出了一些容易使人误解的术语,并提出了难能可贵的修改意见。我不可能再找到比斯坦普(Maxwell Stamp)更适合和有学问的“外行”了。他敏锐地发现初稿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文体缺陷,这对我完成最后一稿助益非浅。最后,我还要向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罗杰斯(Michael Rodgers)表示谢忱。他审阅过我的手稿,所提意见富于助益;此外,他在负责安排本书的出版工作方面,作了许多份外的工作。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行星上具有理解力的生命从其领悟自身存在的道理时起,这一生命才算成熟。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访问的话,为估价我们文明的水平,他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将是:“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三十多亿年来,地球上一直存在着各种生活有机体,但对生命存在的道理,它们始终一无所知。后来,其中有一个人终于弄懂了事实真相,他的名字就叫达尔文(Charles Darwin)。说句公道话,其他的人对事实真相也曾有过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对于我们之所以存在的道理第一个作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的却是达尔文。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对于好奇的孩子提出的,现作为本章题目的这样一个问题,给予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需再求助于迷信。著名动物学家辛普森(G.G.Simpson)在提出上述的最后一个问题之后,曾这样说过:“现在我要讲明的一点是,1859年之前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一切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我们将其全部置诸脑后,我们的境遇会更好些”。

今天,对进化论产生疑问,犹如怀疑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理论一样,但达尔文进化论的全部含意仍有广阔的天地有待认识。在大学里,动物学仍是少数人研究的课题,即使那些决定选学这门课的人,往往也不是出于赏识其深刻的哲学意义。哲学以及称之为“人文学科”的课程,现在讲授起来,仍好象不曾有过达尔文此人。毫无疑问,这种状况以后将会改变。不管怎样,本书并无意于全面地提倡达尔文主义,而是探索进化论对某一个特殊问题所产生的种种后果。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我在开始进行论证之前,想先扼要他说明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论点,以及不是什么样的论点。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某人在芝加哥强盗社会中长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对他是什么样的人做一些猜测。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性格粗暴鲁莽,动辄开枪,而且能吸引忠贞不贰的朋友。这些推论并非是万无一失的。但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生活和发迹的,那你是能够对他的性格作出某些推断的。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象芝加哥发迹的强盗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我将要论证,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面一句话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儿。尽管我们对这种情况可能觉得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因此,现在我要讲一下本书所不准备论证的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我自己也觉得,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生活在其中将会令人厌恶之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借,事实毕竟就是事实。本书主旨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如果你想从中引出某种教益,那未阅读时,可以视之为一种告诫。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上述有关教育的议论,必然表明下面的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从遗传学的角度看来,继承下来的特性是明确固定,不容改变的。这是一种谬见,而且极为常见。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如果我们在遗传上生来就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