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認識漢字?知道漢字的 六書屬性嗎

一、象形

說文解字序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由筆畫形狀可知其象物,象形為眼中之象,象形字可分為:

純體象形

因為是獨體

無論正視、側視、近視、後視

都明白獨體象形,

以一體為主。

合體象形

一形不能顯示其為何物,

加上其他形補足,

使其明了。

變體象形

取一象形字

改變其方向

或增損其筆劃

以狀寫其物

二、指事

指事字的定義

許慎:「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指事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

「指事」是一種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當沒有、或不方便用具體形象畫出來時,就用一種抽象的符號來表示。

字 例    說  明

甘  口中加一點,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

本  木(樹)字的下部加一個「點兒」,表示根部所在。

末  木(樹)字的上部加一個「點兒」,表示樹梢(頂)。

上  先畫一橫線,再於在線加一個「點兒」,表示上面。

下  先畫一橫線,再於線下加一個「點兒」,表示下面。

指事字的優點─造字方便:

只須在象形基礎上加上「指事符號」,

便可創造一個新字,相對於象形字,

可以表示稍微抽象的概念。

指事字的局限─指事字在六書中占絕對少數:

要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來表示。

要說明抽象的概念,就可以用會意來代替。

三、會意

會意字的定義

許慎說:「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

會意字往往就是一幅令人會心的一幅畫!象形字受到畫成其物的限制,有一定的數量侷限;指事字建築在象形的基礎上,同樣受到象形本身條件的約束,所產生的新字數量也很有限;到了會意字,只要將二個或二個以上的「文」排列組合,就能任我們表達想要傳達的意思,比起象形、指事更好發揮!

四、形聲

形聲字的定義

許慎說:「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段玉裁註解:「『以事為名』,為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

所謂形聲字,就是先取一字表示類屬(形符),然後再取另一字表示讀音(聲符)。

形聲構字方式─

形聲字的形符和聲符,在結構中的組合方式,有以下六種形式:

左形右聲 諆、詁、校、仲

左聲右形 期、胡、頭、頂

上形下聲 箕、罟、葵、宥

上聲下形 基、辜、盲、娑

內聲外形 圄、固、褒、衷

內形外聲 問、閩、辯、辨

「形聲字」是由「形」與「聲」組合而成的,也就是一邊讀音;一邊示意,如「睡」、「娶」……等。「睡」字的聲音來源是「垂」,意思來源是「目」,因為人眼皮垂下來就是睡著了。而「娶」字是用「取」字的聲音和「女」字的意思組合成的,因為「娶」就是把別人家的女孩子取回來。大多數形聲字的聲符和字義有關。

新的事物一產生,相繼能產生對這個事物的概念、以及表達這種概念的語言,但紀錄語言的文字卻不一定能立刻創造出來,尤其是古代普遍只用象形和會意的方式來造字,對於意義抽象的虛詞、或是含義複雜的實詞,都很難創造出相應的文字。隨著社會的發展,語言愈來愈豐富,造字來源越顯衰竭,表意文字面臨很大的侷限,類似情形在幾個使用過表意文字的古老國家-古埃及、巴比倫等都可能遇到過。由表意走向表音,是文字本身發展的規律,許多國家為了尋找新途徑,以解決表意文字的侷限難題,逐漸以拼音文字取而代之,朝向表音文字發展。但漢字並未全盤改用拼音字,而是在不破壞傳統字體的情況下,以一種特殊形式轉向表音文字,當某些辭彙不能用象形或會意的方法創造時,就暫時以讀音相同的字來代替,利用同音假借來解決用字不足的困難,如:假借同音、象是俯視形的釘子「 ?」,來作為天干字「丁」。類似這種假借的文字,在商後期的甲骨文中已普遍可見。

當新詞愈來愈多,使用假借字也愈見頻繁,詞義表達能力愈來愈弱,於是在同音假借字的基礎上增添表示意義的形符,構成表達新詞意的新字體,就衍生出形聲字。在同音假借字的基礎上發展,以音為主,以義為輔,從而使漢字開始解脫表意的羈絆,轉向表音的途徑。以形符和聲符兩部分,形符提示字義,聲符標註讀音,形聲字為漢字解決了造字的困難,也為漢字發展開闢出一條新的途徑,使漢字能擺脫表意的侷限,結合表音方式創造出更多的字,讓漢字生命得以開創與延續。

形聲造字法為漢字注入一股旺盛的生命力!形聲字兼具了記形與記音兩種功能,使得漢字的實用性倍增,漢字的運用也向前推進一大步。這種結合聲音與象形符號的文字,發展空間大、運用範圍也廣,所以在漢字當中占的比例最多。

形聲字最大的優點就是,歸納相同性質、類別的事物。如:自然、山川、陰陽、五行、人體四肢五官、蟲魚鳥獸等,當作形的符號,使得漢字趨於類化,這也就是字典上所使用的部首,共計有214個。

五、轉注

許慎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所謂「建類一首」,就是指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意字可以互相解釋。例如「老」字和「考」字,就是一對轉注字,它們都屬「老部」(所謂建類一首)許慎對「老」字的解釋是「老、考也」,「考、老也」(所謂同意相受)

轉注字有三個條件:兩字同一部首、二字聲音相近、可以互相解釋。

轉注字必須是一對或一組,不能是一個。

文字不是一人一時一地所造的,可是各種文字的功用同樣是紀錄語言的,因此,同一意義的語言,甲地造出的字,和乙地造出的字可能不同;起初用的字可能和後來用的字也不同了,這些在不同時間空間造出的「語根相同,語義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文字在某時某地都已經普遍使用,既然很難取消使用,就用轉相注釋的方法來溝通這些文字。

轉注與假借的不同:轉注是「一義數文」,也就是「異字同義」;假借是「一字數用」,也就是「異義同字」。就六書的轉注來說,轉注於「異字同義」之外,還要在聲音方面「同一語根」

六、假借

說文:「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里已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託事),這就是「假借」。

所謂假借,就是在紀錄語言時,借用已經造出的同音字,代替還沒造出來的字,《說文序》提到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所謂本無其字,是表示語言上已經有這種字彙,可是還沒有這種文字產生;所謂依聲託事是指紀錄語言時依靠同音的文字,代替一下會說不會寫的字。

假借的開始雖然是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可是到後來,本來已有的字,在紀錄語言時,因為一時想不起來,就找一個同音的字來代替,也叫做假借,這是假借的演變過程。

假借的例子

1. 公:原義為平分公平的意思,國之三公,必須由公平公正的人擔任,所以

借用公平公正的公當作這個官職名。

2. 北:本義是相背,因北方背太陽,所以借來代替北方的北。

3. 西:原義是鳥在巢上棲息,鳥棲息時,日在西方,所以借來當方向的西。

4. 自:本義當鼻子,人自稱時,常以手指著鼻子,所以引申為自己的自。

5. 集:原義為群鳥在木聚集,後來買賣者聚集交易的地方稱市集,會合稱

集合 。

假借和轉注二者是用字的方法,而不是造字的方法 。

假借的功用在於「節文字之孳乳」,也就是節制,讓文字不要不斷的產生下去,只要一字的意思或聲音相似,可以引申比擬就可取用,如此,造字用字才較簡易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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