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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喪習俗與禮儀

崇明喪習俗與禮儀

臨終是生命的終結,死亡對於人們來說是無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們在這裡誕生、成長,直到最後的死亡。舊時,人們認為,人生有兩界,活著是陽界,死亡後即入陰界,臨終和死亡也是陰陽兩界的交結點,即人死為鬼,人進入陰界後與活著時一樣知冷暖、辨善惡與活著的人有親疏關係,進入陰界後亦同樣能置田地,造房屋。人死後,陰界的親人團「不死的靈魂」同樣造福子孫,與人世間一樣。在這種兩界觀念的支配下產生了喪葬禮儀,這是既要讓死去的人滿意,也要讓活著的人安寧。由此,在整個喪葬的過程中,是生者與死者一種特殊的「對話」,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個堅韌的結——念祖懷親。這個結,表現在生者和死者之間的實體聯繫中,也表現在兩者之間的精神聯繫之中。也揭示了中國人生死觀的深層之內涵。

千年瀛洲,既形成了有特色的鄉音,百裏海島也傳承了獨具地方特色的喪習俗禮儀。

送終 人類喪葬的系列活動,實際上是由死者快要斷氣的那一剎那已經開始。崇明地區的喪習俗東西部大同小異。家人對於即將去世的老人或危重病人,如朝南宅,一般先把人移至中堂屋靠西的牆邊,用連子(一種用干蘆葦桿和麻繩製成作晾曬被子等的用具)搭個鋪,(一般不用門板),撤去蚊帳,如不然死後會落入「枉(網,蚊帳如網)死城」,家人圍床前哭泣,守候病人斷氣,並不時地觀察,因病人呼吸微弱,也有人把少許棉絲放在病人鼻孔下,從棉絲微動中觀察是否還有呼吸。如有現成的紅棗,給未亡人喂點紅棗(崇明人稱紅棗為果子,有「顧子」顧兒子之意),如再講究一點煮一點蓮心加入,即有死者到「陰界」顧兒子連到心。民間傳說,此時給未亡人換上衣服,到陰間才是真正的穿到了,並在未亡人手裡放些錢,讓親人握錢離去,最後等待「送終」,一般認為送終既是老人的福份,也是男女的孝心。待確定病人斷氣後,家人放聲大哭,意為留念,並立即放炮仗3——5個(不能成偶數)意義有兩個,第一是告示鄰居,家有喪事;第二,炮仗別名為高升,意為靈魂「高升」陰界,從此時始不時地燒錫箔或黃紙,叫「引路錢」。

報喪 舊時,民間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因無時鐘,以十二個時辰的子時為一天的開始,設深夜十一點始為子時(後來隨著鐘錶的普及,漸漸習慣改為深夜十二點始為一天開始),如死者斷氣在前半夜,一般大殮為4天,如在後半夜為3天。死者親屬應推派比較熟悉情況的人向死者親戚報喪(堡鎮一帶避諱「喪」字,稱報「活」,意為報告活人),報喪人一般都是兩個人同去,不管晴雨要帶一把傘,右腋傘柄朝後,如騎自行車,傘放在書包架上,同樣傘柄朝後,明人一望便知是報喪人,報喪人向死者的親戚說明大殮日期,邀親戚參加喪禮 ,如近親則邀在大殮前一天「燒床柴」前趕到,被報親戚應給報喪人報喪錢,或煮3個雞蛋招待報喪人,也有給一包煙的,以示感謝。

燒床柴 大殮前一天的晚上「燒床柴」,標誌著喪禮正式開始。舊時,死者的兒媳婦應在「燒床柴」前回娘家報喪,並接受長輩的白布「還扎」,如死自己的父或母,應在「燒床柴」前向公婆報喪,接受公婆和同族長輩的「還扎」。

「燒床柴」當天,近親趕到,午後應將死者擦身換上壽衣。據說,壽衣是小輩專給長輩盡孝,給死者在黃泉路穿的「禮服」。壽衣分三個領、五個領、七個領直至十幾個領,領頭數必須成奇數,越多表示 「富裕」或「鄭重」和「孝順」。壽衣不用扣子(認為「扣子」把「子」扣住了),改用帶子,穿壽衣時只時把兩根衣帶交叉了一下,不打結,(認為打結就是打死結),在按照梳頭、洗臉、擦身、穿衣等順序進行時,一邊哭唱《梳頭經》、《沐浴經》、《穿衣經》等,諸事作畢後,將死者移至中堂屋的中間,死者頭南腳北臉朝天,胸前撐面鏡子,據說防止死者變「殭屍」,足邊置盞油燈,給死者黃泉路上照明用。並在死者頭後邊搭個架子,架子上置有藍色布作幔帳,正中掛死者的畫像,講究之家在遺像兩邊有輓聯,前面放個桌子,上邊放供品。晚飯後,將死者生前所穿的舊衣服等整理在一起,與此同時準備「搭撐」和豎「幡桿」,喪家一般都用「鼓手」,進行時顯得熱熱鬧鬧,舊時「鼓手」主要是指嗩吶、海螺(崇明習慣稱為海波)、號筒等,經濟紮實之家還請牡丹亭民樂隊,民國後期始行銅管樂(崇明稱為「軍樂隊」)。

不過,諸三事進行時有講究,不管喪家如何富裕,房子再多,在「燒床柴」時必須於中堂屋前搭撐,用連子鋪在上面,連子數必須是奇數,忌偶數。用連子搭撐意為「戀子得昌」圖個好口采。

三事一般以吹奏「響器」開始,親男女護送死者衣裳等焚澆遺物到焚燒點,同時進行搭撐、豎幡桿(幡桿選用兩根統梢的長木頭,上邊扎柴把,幾個柴把表示死者幾歲,木梢上扎三角型的小黃旗。朝南宅兩根幡桿豎在中堂屋正南兩端,朝東宅則豎在中堂屋正東兩端。未結過婚的死者不豎幡桿,不過死後牌位可以進祠堂)和哭喪敘事。

崇明喪事儀式一般請道士或精通類似道教喪禮之人主持,謂「道士脅扎」,也有請僧尼主持,謂「和尚脅扎」。三事畢,即行發孝。

孝服 舊時親男女均穿一身白衣服、白帽子(一般兒子兒媳衣服毛邊白衣,女兒一樣的都穿白鞋子,女婿穿白鞋子藍圓口,女婿白扎頭上無麻,親男女須用稻柴繩束腰,頭上還要墜兩隻棉花球(女婿墜1隻),並在白帽子和白鞋上縫有夏布(亦有直接用夏布縫帽子),貧困之家以舊麻袋片代之,即為「披麻戴孝」。孫子和未婚孫女藍鞋子白圓口,外孫外孫女藍鞋子藍圓口,侄男女、外甥男女一般白扎頭白圍腰,親男女要穿滿3雙白鞋子,親男女如父母還有一個,白鞋子圓口應半隻光半隻毛,或一隻光,一隻毛,死者兒子的白圍腰如有父無母,應半光半毛,如已全喪全毛,幾個兒子的圍腰應一樣長,如持較短白圍腰者認為是被子看不起。晚上還有道士念《指靈經》指引亡靈免走歧路,並由親子脆著,女兒哭《九千七、二萬四》,一邊哭一邊焚燒長錠,據說九千七是女兒給父母黃泉路上用,二萬四是兒子給父母在陰間置田地、屋宅用,舊時哭《九千七、二萬四》時焚燒的是用黃紙做成的一串串紙錠,每串紙錠8——10隻,每滿4串打捆為「100」,再將10捆「100」捆在一起為「1000」,10「1000」「1000」,待《九千七、二萬四》哭完,錠也基本焚燒完。

道場和守靈 較富裕之家還要置三個桌子,上面設有「道具」,請道士做「牛馬過三界」,十分富裕之家可以一連做幾天,據說「牛馬過三界」是生者給死者做的「解法」凡做過牛馬過三界」的亡靈在黃泉路上遇到陰府牛頭馬面可以通暢無阻,晚上焚燒死者部分衣被。

當天晚上親男女應守靈,在死者前哭七七四十九場,以蠶豆或黃豆計數,哭一場放一粒在碗里,待後下種,據說蠶豆早發芽死者可以早脫生。

大殮(崇明習慣稱熱墓) 當天上午,弔唁人先後到達,舊時當見到有賓客至,吹嗩吶之人轉吹崇明特有的長號筒,發出極其悲沉的聲音。如死女的,小輩要搶先給女方娘家人付車錢(舊時載客均是木質獨輪車,也叫百家車),講究人家特意關照廚房飯菜要比其他人端正一點,意為重視。小輩要率先迎接,用近禮(叩1個頭),意思是要長輩「照顧」。如媳婦喪父或喪母,馬上回家給公婆近禮;如媳婦死公或婆,又同時死父或母,當時重男輕女,允許媳婦先回娘家叩個頭,立即回夫家參於喪禮,長輩要給幼輩還扎。

如死者是生過孩子的婦女,入殮前,道士率死者兒女進行破「血污」,由兒子手持一根竹竿(名曰「哭喪棒」)轉圈進行破「血污」,意為婦女在生產兒女時血污土地,最後,道士念念有詞將一根帶有鋼釺的道家戒具狠狠地往地上一插,讓死者兒女喊一聲「姆媽出來」!據說通過破「血污」解法,讓自己的母親「脫罪」。

大殮一般放在下午,大殮時辰按生肖和出生時辰由誦經人推算。入殮前,由詠經者「報衣帳」先宣布死者的子女媳婿孫輩名單及弟兄姐妹和他們的子女名單,然後將入殮的衣服「清單」一件一件宣讀,詠經者宣讀一件,子女應一聲:「有的」。死者入殮時由長子捧頭,其他類推,由親子蓋上棺材板((舊時,有條件之家,一般先做壽材,壽材質量視經濟條件而異,用生漆里外進行保養),請木匠敲釘,入殮前棺材裡邊先放一些石灰包吸潮防腐,也有增放木炭,在入殮同時必須放倒幡桿,意為喪事畢,放倒幡桿時,周圍人應走開,據說幡桿倒向那裡,那裡人要倒霉。入殮後由兒子(如有數子,則由長子)捧牌位,已定入嗣的侄子應比照親生父母一樣,但已入嗣的在親生父母大殮穿著同樣但不應捧牌位,如兩房合一子可以捧。靈樞在中堂屋放三年,貧困之家薄皮材一般在三七落葬。大殮後普遍設靈位也叫座台,置有牌位。入殮時貼白門對,三年內不能辦喜事,落葬後死者畫像放在中堂。也有兒女乘辦喪事之機,在靈堂成親,稱為並婚。

大殮當天晚上,由紙人和轎子順著一路荷花燈,引向化庫的地方,由死者兒女捧牌位至化庫的地方,並由女兒、兒媳一面散哭,同時把死者的衣服等放在蘆頭紮成由紙糊成的房子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朝南宅庫的門必須朝北,朝東宅必須朝北,以示陰間與陽間人的向陽習慣相反,庫點著後,兒媳應向里撒米,然後,將死者躺過那塊門板放在火上燙一下,以示喪事了結,實為消毒。

在靈台前每頓飯由親男女抬飯菜,並叫一聲「爹爹吃飯」或「姆媽吃飯」,大殮後一天,燒會親羹飯,在中堂擺一大桌有菜有酒及水果和糕糖和錢,招待在陰間的老祖宗在此時「聚餐」,待「聚餐」將完,用幾根蘆葦同靈台連接稱為搭橋,如死者另一方已故,則應拉紅線連接,表示夫妻在陰界正式團聚,然後焚燒黃紙等,待祭祀完畢,任在場人搶供品,稱為「搶發」,如在搶時碗、杯跌碎,有好口彩,被稱為「歲歲平安」,會親更飯後必須拆撐。

喪事後親男女不宜串門和走親戚,為避免不便,一般由自己的親戚請小輩到飯店裡吃一頓,叫做「出孝(靈)堂門」,以後即百無禁忌。

以後逢七(從死之日起計)必祭,其中三七和六七,崇明上沙和下沙不同,上沙由女兒燒六七,下沙則由女兒燒三七,在七七四十九天里,早晨應在座台哭唱,稱謂「叫五更」,傍晚亦哭,稱為「叫黃昏」,七七即為斷七,也叫上靈殿,後還有燒六十日和百日羹飯,至此才正式結束。喪家三年內被面子和衣服都必須素色,否則據說死者要「出血」。

兒女脫孝(也稱脫服)也有講究,如逝者是母親戴孝二百六十天,而父親則必須滿三年。親男女要穿滿三雙白鞋子。

喪葬 如靈柩在中堂屋放三年的,一般放在立春前大寒里落葬。墳穴一般是兩個(即一夫一妻),也有多個,如大通、富安紗廠老闆杜少如有八個穴(包括其父母和杜少如本人及其五個妻子。崇明墳穴普遍興「天穴」,坑四周等高並用磚砌好,落葬時將靈柩從上邊緩緩放下。但富貴之家亦興「推穴」,「推穴」與「天穴」略有不同,「推穴」上面至坑底側面有一個斜度,在落葬時,靈柩下鋪了鐵棍從側面緩緩推至「推穴」底,然後在有斜度處重砌磚頭。落葬後講究之家在墳前栽柏樹,如杜少如原來的墳墓佔地足有三畝之多。舊時,崇明亦有少數用大石板和糯米漿拌石灰砌成的墳墓,稱為石坑。

在崇明的上沙部分地區有些人家,將靈柩置於地面,用磚頭砌個圓弧型的棺材屋,並漆成黑色,在向陽處置有玻璃「明瓦」,陽光可以透過「明瓦」進入棺材屋(棺材屋,民間叫黑蘇牛,也叫「材屋」。此遺風可能來自浙江部分地區)。

喪習俗演變 1966年開始「文化大革命」後,10餘年間,道士改行,響器絕跡,並全面推行火葬,廢除棺木土葬。文革後以嗩吶、海螺等為代表的「響器」曾短暫恢復,在九十年代後期,又隨之在破除迷信宣傳後,崇明絕大多數地區(據說崇明海橋附近近時還有)永遠退出了歷史舞台。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尤其與島外交通的改善,五十年代後,尤其是近三十年來,崇明的喪俗禮儀有了很大的變化。有些是與島外「接軌」,有些屬島民獨創。

如喪事中,原來稱為的「素飯」,只是一些常見的鹽擠豆瓣、鹽擠黃豆、黃豆芽油豆腐等素菜和必備的豆腐,死者年齡較大者有「老人豆腐乾」,除非經濟條件好一點的添只咸帶魚燒蘿蔔塊。現在喪事中與和平時的酒宴幾乎一樣,以葷菜為主,但是不能缺豆腐和豆腐乾這兩道菜。原來常用的崇明「老白酒」已經難覓綜影,取而代之的是各時興飲料,和酒、啤酒、小糊塗等一些酒席上常用的酒,靈堂里有哭聲,也有親屬的嘆息聲,靈堂外有笑聲、鼓樂聲、碰杯聲,成了名副其實的白喜事。

崇明地區對80歲老去世後,過去還有「偷」碗的做法,據說「偷」了長壽老人家的碗,可以長壽,隨著人們生活迅速改善,崇明地區百歲老人已經上百人,最近幾年有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死者逾九十歲,碗已不需「偷」了,只要參加喪禮,每戶發一隻碗,讓人們都活到九十歲以上。

幡桿從六十年代起已經絕跡,近十年,搭撐已經由出租活絡棚代替。隨著電話的普及,報喪已全部由電話報喪代,懸掛的畫像已全部由大幅彩色照片代替。穿白鞋子和穿素色衣服和用素色被面已不再強調。

哭喪歌原來是流傳在崇明民間的一種禮俗歌,家裡死了親屬,婦女不會哭喪歌被視為不孝。舊時,崇明的婦女,人人都會哭喪歌。但經和套頭不一定會,以前的小姑娘,利用插秧、摘棉花和曬太陽、納涼或踩水車時,拉著年長的人學唱哭喪歌,哭喪歌的曲調抑揚頓挫,委婉悠長。現在隨著生活內容和節奏的加快,能哭「經」類「套頭」的越來越少,即使「散哭」會者也稀少,亦有人將散哭錄音,反覆播送,一次喪禮日進2000元被稱為「差吊」(即代哭)的新職業漸進百姓喪家。

喪家普遍用軍樂隊,也有軍樂隊、民樂隊並用,吹奏的樂曲是流行的歌曲,與遺體告別時已統一奏哀樂,過去曾吹奏過與場合十分不適的《真是樂死人》一曲,在《解放日報》曝光後,從此絕跡。

近幾年來崇明的喪俗朝簡便和實惠方面轉化,如文革後時興戴黑袖章,一個袖章的大華呢料正好一雙鞋面料,隨著生活的改善,手工自做布鞋基本被皮鞋代替。大約2006年左右始,發黑袖章漸漸被實用的毛巾代替。喪事間的長輩「還扎」, 已由給錢代替,近來許多喪家,為減輕長輩的額外經濟負擔,貼出謝絕長輩「還扎」的布告。

喪事里貼白門對已徹底絕跡,一般在大殮後就貼紅門對。喪事後所保留的座台已罕見。

大殮之日當天晚飯,就燒「六七」,更有甚者。大殮後一天,中午是會親羹飯,晚飯就算「頭周年」羹飯招待近親,席間吃餛飩「兜財」結束。喪事後,一般人家已不再有禁忌,婚事照辦。

(作者:李志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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