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 章力生 卷七 教會論 (4)

卷七 教會論 第貳章 教會的性質壹 教會的要素 關於教會的要素;羅馬天主教,希臘正教和基督教乃有不同的觀念,茲分論之:一、羅馬天主教的觀念 早期的基督徒認為教會乃是聖徒的團契(Communio Sanctorum或稱被揀選者的集團)。在第二世紀末期,因為異端猖獗,於是使他們不能不注意真正教會的問題,以及教會的特徵。從居普良(Cyprian)的時期一直到改教運動,關於教會的要素,大家從教會可見的外形組織上加緊探索。教父認為普世教會乃包括分布在各處真正的教會,在主教團結合的範圍之內,結合成為一個外在的有形的團契。由於時間的推移,教會外在組織的概念,乃日形顯著,並且由是益發注重教職階級組織,結果便以教皇政治(Papacy)作頂石。現在羅馬天主教對教會的定義說:「教會乃是已經受浸,有同一信仰,領受同樣的聖物,受合法的牧師所管教,在地上有形的元首之下的信徒的聖會。他們把教會分作兩類,一為ecclesia docens,乃為管制,教導與造就的人;一為ecclesia audiens,乃為受教導,被管制,領聖物的人。照此詞嚴格的意義說:構成教會的乃為ecclesia docens而非ecclesia audiens。前者直接分享教會榮耀的特質;後者只是間接的。天主教雖只承認教會有其無形的一面,但卻寧欲保守教會一名作為有形的信徒的團契。他們雖時常講「教會的靈魂」,但卻與此詞確切的含義,並不完全相符。照第范氏(Devine)的定義,「教會的靈魂,乃是那些被召皈信基督,由超凡的天賦與恩典和主耶穌基督聯在一體的信徒的團契。」但是費默思氏(Wilmers)說:「構成基督教會的一切屬靈的超凡的恩惠使其會友能夠達成他們最後的目的。我們所稱的靈魂,一般而言,乃為使身體有生命的,滲透的本質且令教會的肢體能夠履行他們特殊的任務。一切信心,共同目標的渴慕,內在的成聖的恩典,超凡的德性,乃都歸屬教會的靈魂。」第范氏乃以教會的靈魂僅屬於某種合格的人。而費默思氏卻認為乃是普遍滲透的本質有如人的靈魂一樣。可是羅馬天主教卻不承認無形教會在理論上應於有形教會之先。莫勒氏(Mohler)說:「照天主教的道理,有形教會乃是在先,——然後始有無形教會;前者乃產生後者。」其意所指,教會乃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但是摩氏又說:從某種意義而言「內在教會乃是在外在教會之先;質言之,我們如不先屬於內在教會,我們便不能做有形教會活的肢體」。關於這個問題,他在其所著的《象徵主義》(或信條神學)或《教義的分辨》一書中對兩者有詳細的討論。摩氏復強調有形教會與基督的合一。因此他又說:「有形教會乃是上帝的兒子,永遠藉著人的樣式,把他表明出來;又復一直更新,萬世長春,——永遠好像在聖經裡面,道成肉身,甚至信徒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二、希臘正教的觀念 希臘正教對於教會要素的觀念,乃和羅馬天主教有密切的關係,但於若干重大的要點上,卻有顯然的差異。希臘正教不承認羅馬天主教是真正的教會,說他們乃徒以自稱,妄自尊大。他們說:「只有一個真正的教會,這個教會就是希臘正教。」他們雖比羅馬天主教更為坦白承認,教會乃有兩方面的情況,一是有形的,一是無形的;可是他們卻更為注重教會外在的組織。教會的要素,並非聖徒的團體;他們雖然不接受教皇政治(Papacy),但卻保留主教的教階組織。他們又堅持教會無誤論。而這無誤性乃歸於主教們,因此就歸於宗教會議。迦汶氏(Gavin)在其所著的《希臘正教思想》一書中說:「無形的教會乃持有上帝的恩賜與權能,乃負有重大使命,要改變世人,進入天國。有形教會,乃由信仰相同,習慣相同,運用神恩媒介的人所構成。同時又駁斥無形的和理想教會的理念;教會乃是實在的,確實的,有形的,並非一種不能想像,不能實現的理想。」三、基督教的觀念 改教運動,就一般而論,乃反對羅馬天主教的外表主義;就特點而言,則乃反對其外形教會的概念。他們重新把教會真理彰顯出來,教會的要素,非在外形的組織,而乃為聖徒的團契(或被神所揀選者的集團)。路德與加爾文都認為教會乃是聖徒的團契;質言之,就是那些皈信基督,在基督里成聖,且和基督聯合,以基督作教會之首的聖徒的團契。這乃是改正宗信條的立場與主張。比利時信條說:「我們相信一個普世的教會,這乃是真正基督信徒的聖會,都盼望在主耶穌基督里得蒙救恩,都被他的寶血洗凈,被聖靈成聖與膏抹。」第二次海爾弗信條也宣布同樣的真理,「教會乃是從世界呼召出來的信徒的集團;是所有聖徒的團契,他們乃真正認識上帝,按著正意敬拜,復藉著聖靈的話,事奉在救主耶穌基督里的真神上帝;他們藉著信心,要分享上帝在基督里自由所賜各樣美善的恩賜。」西敏斯德信條從揀選的觀點,對教會作定義說:「普世的教會,是無形的,乃包含所有上帝的選民,他們在教會之首主耶穌基督之下,已經或將要被聚集起來成為一體,並且成為那充滿萬有者的新婦。」普世教會,乃是照上帝計劃而存在的教會,乃被認為是上帝選民的總體,他們都有永生的盼望。但是那真實存在地上的教會,乃被視為聖徒的團體;這不但是無形的教會,且又是有形的教會。這並不是兩種教會,因此乃只有一種要素。無論是那一種,就要素而言,乃是聖徒的團契(Communion Sanctorum);但是無形的教會在上帝的眼光之中,其中乃只有信徒。有形的教會,照人的眼光來看,乃是那些帶著他們的兒女承認主耶穌基督的人之團契。這種教會,其中可能包含尚未重生得救的人——其中可能有稗子和麥子(參太一三24一30)。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一方面他毫不猶疑的稱他們是聖徒;但另一方面,他不能容忍那些邪惡的,要把他們排出。例如他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五11 ;並參帖後三6、14 ;提多三10)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個體,而以主耶穌基督作其神聖的元首;他乃受一個靈,基督之靈的感應;大家有同一個信仰,同一個盼望,事奉同一個君王。他又是真理的堡壘,把上帝屬靈的祝福傳授給信徒的機構。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乃被命定要把上帝救贖恩功所表明的榮耀反映出來。教會從他理想的意義說:照上帝所預定的,乃是我們信仰的目標,所以信條說:「我信聖而公之教會。」貳 教會的特質 教會的特質,可分以下各點加以檢討:一、鬥爭的和得勝的;二、有形的和無形的;三、機體抑為制度。茲分論如後:一、鬥爭的教會和得勝的教會 教會在現今的時代里,乃是一個鬥爭的教會,她乃被呼召,現在乃正在從事一個神聖的戰爭。這當然絕非指互相殘殺,而乃為負起一個神聖重大的使命,要在教會之內,或教會之外,和這個敵對上帝的世界不住的從事各種方式的爭戰;並「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參弗六11一17)祈禱默想雖是非常必需與重要,但教會不能袖手不動,夜以繼日,把時間完全花在祈禱上面;更不可在象牙塔里,自我陶醉,享受她屬靈的福分。她應當奮其全力,為主的國度爭戰,不但取守勢,還要取積極的攻勢。倘使在地上的教會是鬥爭的教會,則在天上的教會,便是得勝的教會。於是勝利的棕樹代替爭戰的刀劍;得勝的凱歌代替打仗的呼喊;皇冠代替十架。苦鬥已經過去,戰鬥已經得勝;由是聖徒要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遠。教會所經歷的這兩個時期,乃反映她在天上的主卑微之境和尊榮之境。羅馬天主教會不但講鬥爭的教會與得勝的教會,且又講所謂受苦教會。照他們的說法,這種教會乃包括那些已經離世,而尚未進到天上樂境的信徒,現在他們乃為他們餘下的罪,在煉獄裡面受苦。二、有形的教會和無形的教會 上帝的教會一方面是有形的,一方面是無形的。把教會這樣加以分別的,乃為馬丁路德,其他改教者也承認其說,而把它應用在教會方面。可是這個分別並未被時常正確了悟,甚至發生誤會。反對改教者誤以為他們乃把教會作兩種,因此加以非議責難。路德對於這非難,曾加說明,指稱無形的教會(ecclesiola),在有形的教會(ecclesia)裡面。他和加爾文特加強調,他們所說的有形的教會和無形的教會,並非指兩種不同的教會,而乃指一個主耶穌基督教會的兩個層面。無形教會一詞,乃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其一乃指得勝的教會;其二乃指在世界末期的理想的圓滿的教會;其三乃指人所不能看到的萬國和各地的教會;其四乃指在逼害的時候隱藏的教會。對那些在地上的人來說:「得勝的教會,乃是無形的。」加爾文在他神學名著Institutes一書中也把得勝的教會包括在無形教會裡面;但其首要的意思乃用以指戰鬥的教會。改正宗神學家通常也是這樣應用。他們強調,在地上的教會,乃是有形的,又是無形的。教會被稱為無形的,因為她在實質上乃是屬靈的;在她屬靈的實質上是不能憑肉眼加以描寫的,因為不能正確無誤的決定,到底誰是屬她,誰是不屬她。信徒與基督的聯合,乃是一個奧秘的聯合。使他們聯合的聖靈在其中構成一條無形的帶;而得救的祝福——如重生、真誠的悔改、真正的信仰和基督屬靈的交契,乃都是無形的,是屬血氣的人的眼睛,不能看見的;但是唯獨這些乃為構成教會真正理想的特質。「無形的」一詞,乃有其歷史的根源,在改教運動時候,乃把有形的和無形的加以分別。聖經把幾種榮耀的特質歸屬教會,稱她是救贖的與永遠的祝福的媒介。羅馬天主教把教會視為一種外在制度,而且更是一種特殊的教階組織(ecclesia representiua),成為救恩祝福的配給者;於是就漠視並且事實上否認神的兒女和上帝直接的交契,把人為的中保祭司隔在神人之間。這乃是改教者所要根本革除的謬妄的制度;因此強調教會不是一種外在的制度,而乃為主耶穌基督屬靈的身體;這於現在於屬靈的實質上乃是無形的。有形的教會,現在僅有一種相對的和不完備的形體,這要到世界的末了始有一種完善的可見的形體。 可是,無形的教會,正如人無形的靈魂一樣,要用一個身體,透過身體來表達其自己;無形的教會也需一個有形的樣式,要有一個外在的組織,藉以表達她自己。教會乃是藉基督聖徒的信仰和行為、聖道的傳揚、聖物的授與,以及外在的行政,變成有形的。麥克弗遜氏(McPherso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為著分辨無形教會與有形的教會說,基督教乃是要企圖在羅馬天主教超奇的外在主義,以及那些過分貶低藐視一切外表禮儀的人之間,謀一種適度平衡之道。我們須加註意,雖然無形的教會和有形的教會都可視為普世的,卻不可因此完全等量齊觀。有些人雖屬無形的教會,可能從未作有形教會的會友。例如照有些宣教士說:那些在臨終時悔改的人,還有些人曾暫時排除在教會之外,還有一種因過犯而禁止領受聖餐的人。從另外一面看,那些雖然屬於有形教會的人,卻從未重生得救,雖於外表上宣稱相信基督,卻是對主並無真誠的信心,在這種情況下的人,他們雖屬有形的教會,卻並不屬無形的教會。關於有形教會與無形教會的定義,可於「西敏斯德信條」中得到很好的準則。三、教會是一種機體抑為制度 這兩種對於教會的分別,不能和前者作同樣的看法。關於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的分別,乃是僅講一個有形教會兩方面的情形,所謂一物之兩面。如果以為教會變成有形的,乃是僅僅因為有職位,有聖道的傳講以及聖禮和某種行政管理的方式,那也是一種錯覺。即使這些條件一樣都不存在,教會仍要藉著聖徒交契的生活,信徒信仰的表白,以及他們一致不與世俗為友分別為聖的態度,成為有形的。我們所講的兩者的分別,乃是在有形教會之內的分別。我們不可忽略,無論教會是一種機體或為一種制度(apparitioinstitutio)乃都有他們屬靈的背景在無形教會裡面。可是,話又說回來,這雖僅是一個有形教會兩種不同的情形,卻仍是有其重大的異點。從教會是一種機體而言,乃為信徒的交契(coetus fikilium)中藉著聖靈的結合,聯在一起。從教會是一種制度而言,則乃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乃是救恩的媒介,又為使罪人悔改聖徒成熟的動力。從教會乃是一種機體言,乃能激起信徒的熱情,由於各樣的恩賜與才能的彰顯,用來從事主的事工。從教會乃是一種制度言,則由上帝所制定的職分與方法,教會乃有各種的模式,發揮不同的功能。兩者乃是同等的,但卻又是彼此順從,推誠合作,且能相得益彰。叄 教會的定義 教會乃是一個多方面的整體,所以乃可從各種不同的觀點作不同的定義:一從揀選的觀點說;二從呼召的觀點說;三從浸禮的觀點說。茲分論之:一、從揀選的觀點說 有些神學家說,教會乃是選民的團體(coetus electorum)。這個定義,有些人卻會發生誤解。這乃僅指從理想的觀點而言,在上帝的心意里,這要到世界的末了,才能實現,而並非現在教會的實情。揀選乃包括一切屬基督身體的人,不論他現在和教會實際的關係如何。反之,那被揀選的,如果還未出生,如果尚未認識基督,以及尚在教會的境界以外,當然不可能說是屬於教會。二、從呼召的觀點說 為要避免對於上述定義的反對,於是就轉變方向,從那些屬於教會的主觀屬靈的特質,尤其是從實際的呼召或信心,來下教會的定義。這樣就有三種方法為教會下定義:一則稱教會乃為被上帝的靈所呼召的選民的團體(coetus electorum vocatoram);二則稱教會是實際被呼召的信徒的團體(coetus Vocatorm);三則,更普通的說法,則謂教會乃是信徒的團體(coetus fidelium)。第一、第二種定義,其意乃在講教會無形方面的意義,而第三種定義,乃重信心,這乃是由信徒信仰的表白與行為顯現出來。三、從浸禮的觀點說 從浸禮(信仰的表白)說,教會乃是那些已經受浸與表示他們真誠信仰的人之團體,或是那些同他們兒女表示信奉真道之人的團體。這乃都是以外在的表示,對教會所作的定義。神學家加爾文對有形的教會作定義說:「教會乃為分散天下的聖徒的團體,他們宣稱敬拜在基督里獨一的真神上帝,藉著浸禮表示他們的信心,見證他們對教義的一致,藉著參加聖餐表示他們對肢體的愛心,對上帝的道,表示他們的共信,並且傳揚福音,善盡主耶穌基督所任命的聖職。」肆 教會與神國 這可分:一、神國一詞的意義;二、神國觀念的簡史;三、神國與無形教會;四、神國與有形教會四點來講。一、神國一詞的意義 神國一詞,原來乃是一個末世的概念(eschatological concept)。在聖經裡面,國度基本的意念,不是在基督里復興的神權政治的神國——這主要的乃為一個以色列的國度,這乃為前千禧年派所主張的;也非衛理公會(或稱監理會,美以美會)所信的,是一種社會的新秩序,藉著基督之靈的滲透由世人用各種外在的方法,例如良法、文化、教育、社會改造等等,求其實現。在聖經裡面神國首要而基本的意念,乃為上帝所建立的統治與法度,由於聖靈大能的感召,使罪人悔改重生,由衷的心悅誠服的接納,從而保證他們因救恩而得的沒有限量的祝福。這種統治在地上乃僅在原則上實現;要到主耶穌基督有形有體的榮耀顯現的時候,才能到達其極峰。現在所實現的,乃是屬靈的和無形的。主耶穌基督藉著他的教訓,使這個末世的概念,深切著明,為眾所共喻。他清楚闡明神國屬靈的真實和普世的特質。他又復親自使其實現,到達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且遠大大增加神國現在的祝福。同時主耶穌基督又堅定的提示,神國將來在外形上榮耀顯現時候之有福的盼望,以及救恩圓滿的祝福。二、神國觀念的歷史 在初期教父時期,神國乃為最大的至善,他們認為神國主要的乃為一種將來的實體,乃為教會現在發展的目標。有些教父,認為神國就是彌賽亞在將來千禧年的統治;但是歷史並不證實有些前千禧年派言過其實的論點。奧古斯丁把神國視為一種現在的真實,且把其與教會視為一物。他又把神國與虔誠的聖者視為相同的,教會乃是信徒的團體。羅馬天主教坦白承認神國和他們的教職階級制度(Hierarchical institution)是相同的。但是改教者卻認為在現今的時代里(dispensation)神國就是無形教會。由於康德,尤其是黎敕爾(Ritschl)的影響,就把神國的宗教性完全剝奪,而變成一種倫理道德的社會。降及今日,社會福音派,就把這種說法推廣到社會裡面,想把各種關係,加以改變,本乎愛的動機,由於人的作為,以建立道德的體制,為他們最高的目的。三、神國與無形教會 在某種程度上,神國和無形教會乃是相同的,可是仍須深思熟慮的加以明辨。神國子民的身分與無形教會會友的身分,都須同樣的以重生為決定的準則。教會是主耶穌基督奧秘的身體,若非在教會裡面,就不可能在神國裡面。信徒由於他們與主耶穌基督的關係,構成神國,以主耶穌基督作他們的主宰;復由於他們與世界分開,對上帝的皈依,以及彼此在機體上的聯合,從而建立教會。就教會而言,信徒乃被上帝呼召,為他所用,預備主的道,使萬事達到理想的境界;從神國而言,他們就要在他們中間把神國理想境界,作初步實踐的表現。四、神國與有形教會 羅馬天主教既不加明辨,堅持神國與教會乃是相同的,因此他們認為他們的教會對於人類生活每一領域如科學,文藝商業,工業,以及社會與政治的體制,乃有管轄權和司法權。這乃是一種完全謬誤的觀念。由於他們對於教會觀念的謬誤,他們以為基督教學校的團契,無論老年人或少年人所自動組織的研究基督教原理及其實際應用的團體,基督教勞工會,基督教政治協會,凡此種種乃都是教會機體的各種表現,因此便都受有形教會高級職員們的直接管制。這乃就是神國的表現,也是把神國的道理在每一生活領域裡加以應用。有形教會與神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相同的。有形教會乃當然可說是屬於神國的,乃是神國的一部分,甚至乃可說是神國權勢最重要最具體的表現。有形教會也有無形教會的特質,藉以使神國實現。神國乃似有形教會,因此分擔從罪惡世界而來的缺陷。這可從主耶穌基督麥子稗子,以及撒網的比喻得到明示(參太一三章)。有形教會既是用來建立並發展神國,因此乃是從屬的,乃為達到目的之方法(a means to the end)。神國乃可說是一種廣義的教會,因為其目的乃為對於全部人類生活的表現,加以完全的控制;乃是代表上帝對於人類努力每一領域的統治。凡此乃為天主教會混淆神國與有形教會之謬見。伍 教會的時代 這大概可分一、先祖時代;二、摩西時代;三、新約時代三大部分來講:一、先祖時代 在先祖時代乃以信徒的家庭組成各種宗教的「聖會」,教會乃由虔誠的家族作標識,父親就作為祭司。那時雖尚沒有正式的崇拜(Cultus);但是創世記四章二十六節說:「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的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那時的「神的兒女」和「人的兒女」乃有分別;後來人的兒女漸佔優勢,而且目中無神,犯罪作惡。「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都從地上除滅』……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參創六5-8)所以在洪水泛濫之時,僅僅挪亞的家庭教會在洪水時得救。因為「挪亞與上帝同行」,「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創九18)特別是閃的後裔,後來在恩典里昌盛繁殖起來。但是世人的心總是悖逆上帝,當真的宗教將趨消滅之時,上帝就呼召亞伯拉罕,和他立約,並用割禮,作為他們與世人分別的記號,並且成為上帝的子民。直到摩西時候,先祖乃是上帝真道的保持者,一方面敬畏耶和華,一方面事奉主,使真道繼續活潑長存。二、摩西時代 以色列人自從出埃及以後,不但建立國家,並且組織上帝的教會。他們建立各種的制度,他們有家庭的靈修祈禱,部落的信條教義,且有全國的宗教。教會雖無獨立的體制,卻在全民的生活里有制度的建立。他們乃採取一種「教會——國家」(Church-state)的特殊模式,但我們不能說這兩者乃是完全合併在一起的。公民間的與宗教的職務,在國家的範圍之內,乃是分開的。但是同時教會乃由全國所設立,教會乃於以色列一個國家之內。外國人民倘能結合在國家裡面,也可進教會。在這個時期,教義有顯著的發展,因此對於真理乃有更清楚的認識。關於敬拜上帝的規則,乃有無微不至的,非常詳密的規定,大部乃是關於禮儀的、儀式的。而且都是在一個中央的聖所。三、新約時代 從本質上說:新約時代的教會和舊約時代的教會乃是一體的。因為就彼此基本的性質而論,兩者都由真正信徒所組成,而且只有真信徒。但是從其外形的組織而言,則兩者都是良莠不齊。都有麥子,也有稗子,混襟在一起。可是因為救主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恩工,新約時代的教會乃發生重大的改變。教會脫離了國家的生活,而有其獨立的組織。職是之故,教會就突破國家疆界的羈絆。以往受國界限制的教會,現在已攝取普世的特質。我國教會若干學者,沒有認識教會普世的特質,也沒有深明文化之真諦,因此倡導所謂「本土神學」,「本土教會」;削足適履,要修改基督教神學,甚至僭妄褻瀆,藉中國文化獨特為理由,要和上帝分庭抗禮,另立「中國本聖經」,「中國本新約」,使基督聖道名存實亡!著者心焉憂之,特披肝瀝膽,著書辟之。教會不但有其普世性,而且為求實現其普世性,還要讚揚教會的宣道性,使教會成為普世宣道的中心,把救世福音,傳遍天下。忠實履行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升天以前所交付我們的大使命(太二八l8一20)。複次,新約時代教會的禮拜,乃以屬靈的敬拜取代以往禮儀的敬拜。 如上所陳,無論是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的教會,雖於制度上和行政上乃有差異,兩者乃是相同的。各種信條的教義,也與此相符。比利時信條說:「教會從世界的開始直到世界的末了,都以主耶穌基督作永世的君王,君王必有他的子民。」這和海特堡信條乃完全相同。其中說:「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基督,從世界的開始直到末了,從人類裡面聚集他們,保護他們,維繫他們,使他們皈向他,在真道里聯合起來,組成教會,有永遠的生命。」上文曾一再提說:教會乃是信徒的團體,而這個團體乃從舊約時代即已存在,直到現在,還要繼續存在,一直到世界的末了。從這一點來說:我們不能贊同那些前千禧年派的說法。他們受了自相紛爭的時代派的影響,以為教會乃完完全全是新約時代的制度,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澆灌以前,根本未曾存在,到了千禧年開始的時候,又要從地上移去。他們對教會作定義說: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這在特性上乃是一個新約的名稱;他們卻不知在新約里教會亦稱是「上帝的殿」,是「耶路撒冷」,這無疑的乃為帶有舊約的意味的名稱(參林前三16、17 ;林後六16 ;加四26 ;弗二21 ;來一二22)。複次,即在舊約裡面,這乃為顯明的事實,不能閉目否認,「教會」一名,(照希臘本舊約,乃將希伯來文的gahal譯作ekklesia)即在舊約裡面也會一再應用。(參書八35稱「全會眾」;拉二65稱「會眾」;珥二16亦稱「會眾」。)事實上,這乃是一個翻譯問題,在舊約裡面乃將原文譯作「會眾」等名稱,在新約裡面,乃譯作「教會」,致引起誤解;其實一而二,二而一,兩者乃都是指上帝子民的會眾。主耶穌基督一方面似乎要在將來建立教會,例如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同時他卻又似承認教會乃是一個已經存在的制度。例如他在十八章十七節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司提反講以色列人在曠野里的教會(參徒七38)。使徒保羅乃見證以色列人與教會屬靈的合一(參羅一一17一21 ;弗二11一16)。從本質而言,以色列人建立舊約時代上帝的教會僅於外形的制度上有不同而已。陸 教會的屬性 關於教會的屬性,照基督教的道理,原來乃以之歸屬於無形的教會,以之為一種機體,其次才歸於有形的教會,以之為一種外在的制度。可是,羅馬天主教,卻以之屬於他們「教職階級制度」的機構。基督教說教會乃有三種屬性,一為合一性,二為神聖性,三為普世性,天主教卻又加一種。茲分論之:甲 教會的合一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羅馬天主教通常僅認照「教職階級組織」的ecclesia才算是教會。教會的合一性乃由世界各國教會普世性的機構自己彰顯出來。她真正的中心,並不是在信徒,而乃在「教職階級組織」及其集中的小圈子裡面。其下層的乃為低級教士、神父,和其他下級職員;其上則為主教較小的圈子,再上則為大主教更小的圈子,最上乃為紅衣主教(或教廷內閣員)最小的圈子——而由教皇覆蓋其整個「金字塔」頂,作天主教會有形的元首,對他屬下乃有絕對管轄之權。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強調教會的合一,根本並非外形的,而乃為一種內在的屬靈的特質。此乃為主耶穌基督奧秘身體的合一,而以所有信徒為成員。這個身體,乃由一個元首,主耶穌基督所統制;他也是教會的君王;教會乃從一個靈——基督的靈得到生命。合一的含義,乃謂凡是屬於教會的,乃有同一的信仰,由共同的慈繩愛束把信徒凝結在一起,且對將來乃同有一個榮耀的前途與盼望。這個內在的合一,也在信徒的行為上從外面表現出來,他們一同公開敬拜一位在基督里的上帝,參加同一個聖餐。毫無可疑的,聖經明白曉諭我們,無論在無形的或有形的教會,乃都是合一的。誠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三十一節說:「……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其含意就是指教會的合一。複次,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十六節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連於元首基督……」保羅所講的,乃為注重教會的合一;他也顯然有有形的教會在他心裡,因為他提到教會各種職位的名稱。由於教會的合一,所以他勸勉大家,「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得快樂。」他又勉勵地方教會要供應彼此的需要。 羅馬天主教對於教會的合一,乃是尊重他們「教職階級組織」的有形教會的合一。改教運動者和羅馬天主教分裂以後,並未否認有形的教會的合一,而卻加以維護。可是他們卻不見在「教職階級組織」裡面有真正的合一。維繫教會合一的,非在外形的組織,而乃在傳揚純正福音的真道,以及正確的行聖餐禮。此乃與比利時信條所說的相符。該信條又說:「我們相信一個聖而公之教會,乃是真正信徒的聖會,一同盼望在主耶穌基督里的救恩,由他的寶血洗凈罪惡,藉著聖靈成聖而膏抹。」真正教會的特徵,乃為:「傳講福音的真理;遵照主耶穌基督所制定的方式,施行各種聖禮;執行紀律,懲罰罪行;總之,凡事都要遵照上帝聖潔的道而行;否則就要堅拒,毫不徇情;尊重主耶穌基督是教會唯一的元首。由是就可確知真正的教會,而無人可有權自行與他分離。」在改教運動以後,改正宗神學家也傳講有形教會合一的道理;而蘇格蘭神學家對此尤加重視。華格氏(Walker)說:「基督的教會只有為著暫時方便的理由,彼此有分開的組織,否則乃為蘇格蘭神學家所絕對不能容忍的。」在荷蘭,由於教會的多形化,教會合一論,曾湮沒一時。教會之所以分化,乃由兩種原因,一則由於地區和方言之不同。此則無礙於合一。一則由於教義的偏差以及聖禮之妄用。前者乃由於上帝護理的引導,後者乃由於罪惡的影響,以致心地昏黑,昧於真道;或則由於心地剛硬,作私意鬥爭,教會對此應當為真道竭力爭辯,加以克服。但是一個無形的教會乃無需一定要藉一個單一的組織把他表現出來。且事實證明,把所有教會聯合在一起,成為一個龐大的外形的組織,並不會產生好的結果,僅是一種拘泥虛套的外表主義、禮儀主義和律法主義。複次,倘使由於上帝護理引導的多形性的教會,此乃基督教的本質,而又合乎變異法(Law of differentiation)的道理,照這個法則,一個機體在他發展的時候,就從同種的(Homogeneous)變成異種的(Heterogeneous)。因是,教會的機體固有的豐富,很可能在其多形性中比在一個單一的外在組織里有更美善與更豐富的表現。但這又並非說:教會不應當努力求其更臻於合一的境界。現在且有一種強大的教會聯合運動。他們大聲疾呼,奔走呼號,但倘無內在的合一,此乃捨本逐末,恐將勞而無功。至若為求合一,妥協遷就,犧牲真理,則尤不合聖經的教訓;雖或可獲工作上一時的功效,卻於靈性上不能得到實益,此乃得不償失。巴爾德氏(Karl Barth)說:「關於教會合一的問題,和關於主耶穌基督的問題,乃是相同的。合一的祝福,不能和賜福的主耶穌基督分開。因為在他裡面,有祝福之淵源和真實,此乃藉著他的話和靈,使我們得著啟示,而又藉著我們的信心,成為我們的真實。」乙 教會的神聖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羅馬天主教關於教會神聖的概念根本也是外在的。這不是藉著聖靈成聖的奇工,使教會成員有內在的聖潔;而乃把教會外表神聖的禮儀放在首要的地位。照第范神父(Father Devine)之見,教會第一要先神聖,這才可以「在她的教義上,在她的道德觀念上,在她敬拜上,在她的紀律上」,「都是清潔,無可指摘,……這才可勝任除去罪孽邪惡,且能助長崇高的德性。」第哈比神父(Father Deharbe)也說:「教會是神聖的,因為教會裡常有聖徒,他們的神聖,乃由上帝用神跡和特殊超凡的恩典,予以證實。」

二、基督教的概念

可是基督教關於教會神聖性的概念,乃和天主教完全異趣。他們一反宗教的主觀主義,而乃從一種客觀的意義來講。教會絕對神聖,這乃完全從主耶穌基督來講,由於他救贖的恩功,義的代替不義的,因他中保性的義,使教會在上帝面前,算為神聖。在相對意義上,也認為是主觀的神聖,此乃謂在其生命內在的性能上,乃真是神聖的,且要臻於完全神聖的境界。因此她乃稱為聖徒的團體。神聖一義,首先乃為內心的(inner man),但也在其生活上,形之於外。職是之故,神聖也歸屬於有形的教會。教會的神聖,其意乃指,要與世界分開,全心皈向上帝,為上帝所用。而在倫理的意義上,又要和主耶穌基督有神聖的交契。有形的地方教會乃由信徒和他們的子孫所構成,則所有不信的和邪惡的分子,自當加以排除,這才能成為真正的聖徒的教會。丙 教會的普世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羅馬天主教把教會的普世性(Catholicity)歸屬他們,似乎只有他們才有權稱為普世教會,故天主教又稱為公教會(Catholic Church)。像其他教會的屬性一樣,他們把普世性應用到他們的有形組織上面。並且他們還認為唯獨天主教會乃為真正有普世性的教會。他們自稱這乃是因為他們的教會乃遍滿普世天下,且能適應各種國家和各種政府的制度,又因他們乃從最初即已存在,其他的教派盛衰無常,但是他們的教會乃始終有其「臣民」與忠心的「兒女」。這乃是因為他們乃有完善的真理與恩典,且要把真理與恩典傳給普世人類,又因他們會友的總數乃超過一切分裂的宗派之總和。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乃把普世性主要的歸屬於無形的教會,無形教會的普世性乃遠較一切現存的有形的組織,更為真實,天主教也不能與之相比。他們不滿羅馬天主教妄自尊大的態度,把這個屬性拿來為他們的「教職階級制的組織」所用,而把其他教會一概排除。基督教堅決主張,無形教會在根本上乃是真正普世教會,因為她乃包含普天之下無論任何時期的信徒在內,沒有一個人除外;又因她乃有福音傳到的世界各國教會的會友;復因她乃對於世人整個生活無論在那方面都有統御的感力,所以乃有普世性。其次,他們又把普世性歸屬於有形的教會。我們在上文講論有形教會合一性的時候,已經顯明看到改教者和改正宗信條已經表明他們對普世有形教會的信仰;而這個信仰,荷蘭、蘇格蘭和美國改正宗神學家又一再加以表達。但是,我們又不能否認,現在這個學說,乃發生許多難題,尚待加以解答。這一個普世性的有形教會究竟何在,乃不易確切指出。除此以外,還有如下各種問題:(1)對於宗派主義,是否應照范大克氏(Dr.Henry Van Dvke)的主張,要加以完全駁斥?(2)這是否指某一種宗派是真教會,而其他宗派則乃屬虛妄?(3)從那一點可以決定某一個地方教會或宗派不再構成一個有形教會整體的一部分?(4)有形教會的合一是否必需只有一個單獨的制度或組織?這些問題,尚待作更深入的研討。柒 教會的特徵 教會的特徵,可從兩方面說,一為從一般而言;一為特徵的認辨。茲分論之:甲 從一般而言

一、特徵的需要

當初的教會乃單純合一,沒有覺得有何特徵的需要。可是後來異端猖獗,於是就必須指出若干特徵,俾能確認究竟何者是真教會。在初期教會的時候,已經有對比需要的意識,中古時候,變得不甚顯明;但是到了改教時期,對此需要就大為加強。在那個時期,不僅整個教會,分成兩大部分,而且基督教會自己也分了幾個教會,且又分了許多宗派。職是之故,結果對於教會特徵的需要,就越發覺得要加強,俾可明辨教會之真偽。改教運動即為事實證明。改教家一方面不否認上帝保守他的教會。一方面教會卻易趨於偏差,離棄真道,以致完全墮落;但上帝的道,卻永遠常存,所以教會當謹守遵行,永矢勿渝。

二、神學家之見

改正宗神學家對於教會特徵的數目,乃有不同的意見。貝才氏(Beza)、阿斯特氏(Alsteds)、阿梅修氏(Amesius)、海但納斯(Heidanus)、馬爾秀士(Maresius)認為只有一種,就是純正福音的道理。有些神學家如加爾文、浦霖兀氏(Bullinger)、尚基斯氏(Zanchies)、瓊尼斯氏(Junius)、戈馬羅(Gomarus)、馬斯屈利氏(Mastricht)以及阿馬克氏(a marek),認為乃有兩種:一為傳揚純正的福音,一為施行各種的聖禮。還有些神學家如哈泊理士(Hyperius)、馬底爾氏(Marty)、郎新納士(Ursinus)、屈爾卡修士(Trelcatius)、海特格氏(Heidegger)、溫特林納士(Wendelinus)等則認為乃有三種,除了上列二者以外,還要忠實施行紀律。西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說:唯一不可少的(特徵),乃為信奉真道。荷蘭神學家凱伯爾氏(Dr. Abraham Kuyper)認為傳揚聖道以及正確施行聖禮,乃為教會真正的特徵。紀律與此二者並非對等的。凱氏並非否認忠實施行紀律為特徵之一。可是這三種特徵,不可等量齊觀。嚴格地講,宣揚真道,乃教義與生活的準則,實為教會真正的特徵,如果缺乏這特徵,那就沒有教會,施行聖禮以及執行紀律,都應以此為決定的標準,乃為教會聖潔絕不可少的要素。乙 特徵的認辨

一、正確傳揚基督聖道

此乃教會最重要的特徵。真確傳揚基督聖道,乃為維繫教會主要的方法,藉以使教會成為信徒之母。這乃真正教會特徵之一,經文乃有顯明的指示。例如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二、四十七節:「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出於神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主耶穌又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三節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三節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約翰貳書九節說:「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上帝;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把這個特徵歸屬教會,並非說一定要能夠把基督聖道傳講得完完全全,那教會才能算為真正的教會。因為我們在地上乃不能達到這種理想完美的程度;所以只能以相當完美純全之道理歸屬於教會。一個教會若能傳講相當純正的道,就不失為真正的教會。但是話又說回來,這乃是有限度的,否則就要謬講或竟離棄真理的道,那就要變成假的教會。所以,如果否認了真道基本的信條,教義和生活不受上帝聖言的約束,那個教會就要名存實亡。

二、正確施行各種聖禮

聖禮和上帝的道乃不可分離。因為聖禮本身沒有內容,而乃得自上帝的道;聖禮乃可說是把上帝的道用有形的方式傳講出來。所以必由合法的教牧遵照神聖的定製,對信徒施行。如果離棄了福音的重要真理,那就要影響聖禮的真確施行,羅馬天主教即犯此病,他們偏離了正確的模式,照神學家柏可夫(L. Berkhof)說:他們有必要的時候,甚且容許助產士施行浸禮。他們的聖禮乃離開了上帝的話,反說乃有一種神秘的果效。聖經裡面,乃有許多經文曉諭我們正確施行聖禮乃真正為教會的特徵,並和聖道的傳揚有不可分離的關係。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二至三十節更詳細的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三、忠實嚴格施行紀律

此乃與維護教義的純正,聖禮的神聖,至關重要的條件;如果紀律鬆弛,則遲早要看到消失真理之光,毀損其原有之神聖。所以為求確保教會在世上可能達成的理想境界,就要精勤不懈地嚴格維護教會的紀律。聖經對此有嚴厲的警告。例如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哥林多前書五章一至五、十三節說:「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十四章三十三、四十節說:「……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啟示錄二章十四至十五、二十節說:「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也有人……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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