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慶:基督教與佛教的比較

一九七年至一九五九年,當我在歐美旅行時,許多西方的基督徒朋友,時常會問我:「你為何不做佛教徒,而變為基督徒呢?」又如:「你在基督教中找到什麼,是佛教找不到的呢?」  當時我已經給他們回答了,現在我想應該寫出來,讓有同樣問題的朋友,可以了解。  我家祖先數代是佛教徒,雖然我和我全家現在都是基督徒,我仍然承認佛教多少有它的好處:    佛教的優點  1.佛教勸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是佛教基本教義,所以佛教是勸人為善的宗教。  2.佛教教義,說有三世因果,勸人不可做惡業,以免受輪迴沉淪的苦報,另外一方面,因為有前生的說法,今世受苦者,常能得到忍受的力量,以為是前生做了孽,故今生只得忍受,這也是佛教基本要道。  3.佛教教義指明人生在世,必須修心修行,人不是死了就完了,死了還要投胎,按人的善業、惡業,投入六道輪迴。所以人生在世時,必須要修心、修行,修心、修行的方法有很多種,可按各人的喜好去選擇,如凈土宗、禪宗、律宗等,各適其式,實在是一個高明的傳教方法。  這樣,你可能要問我:「那麼你為何不繼續做個佛教徒,而改信基督呢?」  或者問:「你在基督教里找到了什麼,是佛教中沒有的呢?」  佛教有它的好處,但不能與基督教相比,因為基督教不僅是一個更合適於現實人生的宗教,基督教乃是福音,乃是救恩。無疑,若是我無機會在心靈中看見耶穌基督,我現在一定是一位佛教法師,因為我自幼以至青年時期,皆熱心傾向佛教,雖然我現在年屆六十,仍然對佛教許多地方欣賞,至於我卻還是成為了基督徒,甚至是位牧師,以下我提出十點理由。      基督教與佛教的比較  一、 佛教是拜多神,或無神,基督教是獨一至尊上帝  世上絕大多數民族都有宗教信仰,連最落後的地方也有信仰,可見宗教影響人類何等深遠。一個人的思想、行為、人格都受他的信仰所影響,如果他的信仰是高超的,是真理,那個人的思想、行為、志趣、人格,也就轉變了方向。因此一個人選擇他的宗教信仰,與選擇一位妻子,一個丈夫,同樣地重要,也許甚至更為重要。  我們知道佛教腐化後乃以水果、香燭供奉許多偶像,早晚叩頭跪拜,但可惜所跪拜的神不是真神,不要說偶像只不過是以泥塑木雕人手所造的,其實其它被信眾奉為神明的,大都也不過是以前死去的人罷了。近來新佛教運動,廢除了許多神像,單選出幾位著名的,如單單禮釋迦牟尼、阿彌陀佛、觀音菩薩等,但這些也都是死了的人,只是被稱為「神」,而不是天地萬物獨一至尊的神,我遇見不少朋友,故意誤會基督教上帝,只是佛教中眾多神祇之一,以自表佛教高超,不肯虛心研究,這是頗為可惜的事。  按佛教觀音菩薩,菩薩位尚在修行,要再上進才可到佛位,阿彌陀佛,也不過是千萬佛中之一,佛教中的「神」,說起來,當推釋迦牟尼最為重要,但他不是創造主,以佛教的說法,他也只是比丘修成佛而已。他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眾生皆可成佛。」,佛教只是覺義,他從未說:「我是神,你們要拜我。」,在佛教中找不到基督教的上帝觀,徹底說來,佛教中沒有一人是神,佛、菩薩都不是神。  一次一位佛教祖師丹霞,將佛像劈開焚燒,其餘僧人大驚,丹霞的意思是,偶像不是佛,我即是佛,我就是宇宙間最大最高者,可惜他不曉得他有人的軟弱,有疾病、痛苦、罪惡、死亡,人不是完全的。  基督教承受清楚的上帝觀。古時先知多次多方曉喻各時代的人,我們在各民族文化中,宗教中,可以查到人類對上帝的認識,有深有淺。就在這末世,更借著從上帝來的耶穌基督曉諭我們(來一1),這位至尊獨一真神,是自有永有(耶和華意為自有永有,不是人修行而成的),祂是真理(約十八37),是太初的道(約一1),是「我是我所是」(Iam who Iam出三14),在祂裡面有權威、仁慈、智能、聖潔、公義,是獨一至尊的真神(賽四十五18,創十七1,詩一四七5,約十七3),這樣一位上帝,才是人類應當敬拜的(請參閱第二章「信佛可以找到上帝嗎?」一文)  二、佛教對於世界觀以為這是四大因緣和合,而非上帝創造,並無美好目的與計劃,基督教卻說,這世界是上帝所設計創造的,有美好的旨意在其中  佛教朋友以為世界之成,是眾生業力所感,其中充滿諸苦,四大皆空,無得留戀的事物,基督教剛剛相反,認為世界是由上帝所創造,所設計,其中百物皆能表現出上帝所創造的偉大與智能,世界充滿各種寶藏,可以使人類生活完滿。有各種的樹、花、鳥、獸、礦物、音樂、美術、陽光、空氣,人可以使用,可以欣賞,若是人類心靈眼睛開了,就可以發現上帝造物的奇妙,無論大至無垠的宇宙,小至不可見的原子,都奇妙無倫(詩十九)  三、 佛教對人生的看法,是悲觀消極,基督徒對人生則是樂觀積極  佛教朋友也許不肯承認佛教人生觀是消極的,但佛教看人生,就是苦,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陰盛,總而言之,做人就是痛苦的。基督徒則不然,他們為人是樂觀的,他們樂於服侍家庭、社會、國家,以及全世界,他們覺得越是能多服務,越是能榮耀上帝。  四、 佛教教義要人逃避世界,基督教教義是要人進入世界  為何釋迦佛要出家?原因是他看見了生老病死等苦故決意捨棄老父、愛妻及出生不久的兒子,夜半出城,逃入深山,落髮做修行人,以求清凈寂滅,後來影響了他的妻、子、姨母、表兄弟及宮女,也出家為僧為尼。他們為何要「割愛辭親」,出家為僧尼?這是因為佛教的教是如此,雖然後來佛教中,興起了大乘教義,人們可以在家修行,不一定要出家,但結婚生子女,仍然是導致三世因緣的根由,若真得要了生死成佛,還是以跳出紅塵為宜。  基督徒則不然,以為婚姻神聖,是上帝所設立,馬太福音十九章:「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因此基督徒不要離開世界,可以有婚姻,父、母、妻子,兒女的家庭生活,這是上帝的恩賜,基督徒在世界時,信靠順服,做上帝的兒女,離世歸天時,到上帝家中去,是心安理得的人生,耶穌在禱告中曾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叫他們脫離那惡者。」(約十七15)  五、 佛教相信宿命論,基督教只尋求上帝的旨意  佛教教義相信三世因果,以為今生富貴、貧賤、夭壽、禍福,俱系前生作孽或積德的業力所致,比如釋迦佛在世時,因乞來的食物不潔而生病,他就說,這是前生業力,原因自己前生是一醫生,故章給錯葯予病人,故今生得此果報。又當北國毗琉璃軍隊來滅釋迦族時,弟子請釋迦佛去救,釋迦又說:「這也是前世業力所感,我們無力挽回,在多年之前,毗琉璃軍隊,原是一池魚,被釋迦族人網來吃了,故今世成了人,來報仇的。」因此因緣,釋迦拒絕抵抗。又釋迦佛患有頭痛病,他告訴弟子說:「這也是定業,原因是釋迦族網池魚時,那時自己還是個孩童,見岸上有一魚在跳,遂持竿擊魚頭,故有如此惡報。」  基督徒則不然,基督徒不信宿命論,只尋求何為上帝對該事件的旨意,而去遵行。基督徒如此思想,原因是救主耶穌是如此思想。一次有人帶生來是瞎眼的青年到耶穌跟前,門徒遂發疑問:「夫子,這人是生來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他自己呢?還是他的父母呢?」,耶穌不像釋迦回答無益於人又無根據的話語,他知道,可能是醫藥不昌明,接生婆不知衛生,致嬰兒瞎眼,耶穌只指出不是他自己犯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罪,從積極方面來說,應當思想如何救治這瞎眼人的失明痛苦,我現在要叫這生來瞎眼的人能看見,令上帝得榮耀。這是主耶穌的態度(約九)。  一次我與一位佛教領袖談道,我們的話沒有說完,分別時我說:「盼望下次,我們再有機會談談。」他說:「我們無緣,最好不談。」,我說:「我不管宿世因緣如何,我只尋求上帝旨意如何,若上帝要我與人談話,我是樂意去的。」(太二六39,羅十二2)  六、 佛教以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是平等的,基督教說,惟人是萬物之靈  佛教「眾生」指四生,「胎卵濕化」,一切生物,如胎生的有人、狗、牛等,卵生的有雞、鳥等,濕生的有魚類,化生的有毛蟲,蝴蝶,這都叫眾生,都有佛性,佛性是平等的,四生在六道輪迴之中,有時為人,有時為雞,為牛,為豬,投入畜牲道,故佛教不殺生,不吃眾生肉,以免投胎時也要做牲畜,償還因果債務,也或者因為這些生物是祖先投胎,豈不是吃了祖先?這樣三世因果業力報應,佛教認為是真理,連佛也不能廢棄。故此,佛教徒常買魚鳥放生,有些生得奇異的豬牛,施捨在寺院中養老,不準人吃。  基督教認為人與牲畜不同,人在被造時,賦有上帝形象樣式(指靈性,不是肉體上)。佛教徒常批評基督徒吃葷,不愛動物,只愛人類,但其實,佛教徒卻是太愛動物,反而不愛其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寧願出家,斷絕情愛。  七、佛教勸人修行,出發點是令人離苦得樂,基督徒勸人信耶穌,重點是叫人離罪得生命  佛教徒修行,無論在家出家,持齋念佛,出發點是要離苦得樂。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因為人生有許多痛苦,故發心修行,起初並不重視罪字。基督徒一開始信耶穌,就要認罪悔改,離開罪,要背十字架跟隨耶穌。不肯背十字架,就無冠冕,並不害怕痛苦,乃看罪惡為真正可怕。  八、佛教徒修行是靠己力,守戒積功德,自己救自己;基督徒明白人不能靠自己,只有信靠上帝的救恩  這是耶佛兩個宗教最大差別處之一。當釋迦佛將去世時,弟子環立哭泣問:  佛離世後,當以誰為師?」佛答:「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意戒律)是為汝等師,與我在世無異。」波羅提木叉意義是戒律,持戒是佛教修行第一要緊事,縱然凈土宗是靠念佛,也還是要持戒,釋迦佛沒有未曾對人說:「我能赦免你的罪,我能救你了生死。」佛教無救恩,是要人自己修的。  基督教明白人不能靠持戒得救,保羅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看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細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0-25)「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指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8-39)  九、 佛教教人要持齋吃素,基督教以為食物是為健康,並不關係靈性的事  筆者生長於佛教家庭,自幼持齋,連雞蛋也不吃,原因是認為雞蛋中有生命,可以孵小雞。當我壯年時在社會工作,持齋對於我有很大不便,因為不能在公共膳堂吃飯,朋友婚壽宴席,也不能參加。我有一位嬸母茹素,她的子女皆不信佛,因此一家常因媳婦燒菜而有爭端。在日本的佛教徒,大膽改革,連和尚也寺中也吃起肉來,結起婚來,這自也許不符合佛教的教義,因為佛認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三世因果報應,今生吃六兩,來生要還半斤。  自從我改信耶穌後,方知食物並不關係靈性,只不過關係健康。我可以隨便入餐館吃飯,也可以隨意赴朋友的宴席。因為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的靈性),出口的乃能污穢人(的靈性)...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太十五1-20)「其實食物不能叫上帝看重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八8),「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十、 佛教徒修行終極目的是進入涅盤,基督徒信主終極目的是得永生  佛釋迦年老有病,卧在雙林樹下去世,依佛教的說法,他是進入涅盤。進入涅盤也就是佛教徒的修行目的,涅盤是印度文nirvana,意為「寂滅」、「圓寂」、「入滅」。  進入涅盤後,到底是有,還是無,佛教徒中,議論不一,我曾試問過幾位法師:「當你進入涅盤後,還有你這個人嗎?」有的回答還有我個性,有的答沒有我個性了。有的設比方說:「當你有性如一滴水落入大性海中時,能分別出你是哪一滴水嗎?」有的反駁說:「雖然分別不出哪一滴水是你的,但一滴海的性質還是存在的。」,又有一人幽默地說:「個性在涅盤中,只可說,又存在,又不存在。」  基督徒對此問題,有清楚的回答:「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樣的永生,不是屬肉體及情慾的生命,乃是屬靈的,從上帝而來的生命(約一12-13),這樣的生命不是死後方獲得,乃是在世時,在信主重生時就有了(約壹五13),雖然起初這生命是嬰孩,軟弱,戰勝不過肉體的試探,但人若有了這屬靈的生命,他就明白屬靈的事,曉得與上帝交通,就會漸漸強壯起來(林前二14,弗三16)  這樣的生命,要結愛心、喜樂、和平、忍耐、恩慈、善良、信實、溫柔、節制等果子(啟二二2,加五22)  這樣的生命,能勝過罪惡(約壹三9,弗二1-6)  這樣的生命勝過疾病、刀劍、水火,並一切的痛苦(羅八35-37)  這樣的生命,是上帝經過耶穌基督而賜給人的,約翰寫信給信徒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  永生不是死後方得,乃是人在現在,今生在世上信主的時候就可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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