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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諮詢「九層塔」/「九步功法」(一)

引子:婚姻諮詢的現象學描述

筆者從事婚姻情感諮詢多年,嘗試著從中總結一些諮詢過程與實質,與大家分享。

婚姻情感諮詢,很少遭遇到簡單磨合問題,因為這種問題處於微小衝突狀態,當事人並沒有足夠的危機意識,往往會因輕忽而PASS掉。等到關係危機局勢越來越吃緊時,才想起來某種程度的努力,這種努力又常以習慣化的應對方式出現而無法真正有覺察、反思與調整,致使努力本身常顯低效、無效甚至於負效,進一步促使關係趨向不斷惡化,危機加重的方向滑行。個人努力顯得不再有效,並因大量的反饋信息促使其不得不自我懷疑和深感無助時,經由外部提醒,獲得相關信息,才會尋求專業心理諮詢。此時的關係局勢,通常已經進入了僵局,大量的個案不僅已經是僵局,而且常見僵局的僵化程度異常地高,可謂是冰凍三尺。關係危如累卵也司空見慣,不足為奇。

我們諮詢師通常要處理的,正是這類婚姻問題,危機的婚姻情感關係,僵局的化解,關係的修復,以及發展。

婚姻危機從原理上正合了「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俗話說。通常在危機的形成過程中,彼此都是參與者,都是責任人,是雙方內部的關係模式出了差錯,在新的發展形勢下顯示出它的極不適應來,才逐步醞成危機的。鮮有例外,如境遇性的外遇,或短暫的婚外情——露水浪漫愛情——幾夜風流,在這種特定的情況下,危機處理相對容易一些,它可能只是相對多地涉及當事人的觀念發展、道德焦慮或譴責等問題;但如果在一方或雙方境遇性的出軌之外,尚有婚姻內部的關係模式問題,那麼麻煩也就非同一般,可謂是雪上加霜了。

求詢的來訪者,通常是渴望危機解除,挽回婚姻的。在這些求助者中,缺乏某種發展的意識,常常會想著修復婚姻情感的裂痕,回到「從前」,所謂的「挽回」,並不是前瞻性的婚姻認知。這樣的定位,危害還是很深。因為在這種定位下,當事人很可能並沒有意識到婚姻中的情感模式不當,適應不良,作為婚姻危機的內因是不可輕視的;而會傾向於簡單化地歸因,認為這只是配偶或自己一時「糊塗」,走了「彎路」,因而當事人容易幻想借力諮詢師,幫助自己糾正對方的「不良行為」,中止對方對自己的「傷害」。此時,不僅是模式問題上的認知能力跟不上反思需要,而且連起碼的個人責任也沒有基本覺察。外歸因之後,自己完全是一個受害者,完全是免責的;而「錯」在對方,或社會環境(文化)誘惑了對方等外在的因素。當事人會認為自己是無辜的,是被加害的。

婚姻諮詢中,因存在男女的性別心理差異,主動求助的男性相當少,而女性居多,男女比例大約在1:4~5的水平。女性在結婚之後,把婚姻家庭當成是自我的歸宿,以此為個人的主要價值支撐,除此似乎就難有什麼個人價值感了。進化論心理學性別差異心理學研究表明,女性的終極價值定位,通常在於「關懷」,與男性的「成就」定位形成鮮明的對照。這是心理上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另一方面,女性離婚或婚姻解體的社會成本,顯然要比男性高得多,也使得男性更比女性對婚姻的離合不在意一些。男性在婚姻情感之外,很可能有自己的獨立空間和個人價值感,其自尊對婚姻情感的依賴性比女性普遍低一些。男性的普遍文化影響下的個人價值取向是成就感;而女性的終極價值是人際關懷,這種傾向有著進化論的意義,同時也是很自然的價值定位。這樣的求詢比例上的差異,可以看出,女性相對男性在婚姻生活中是處於弱勢地位的。

換句話說,來求助的人是(即使是男性也是)「心理弱勢」的一方,比另一方更在意婚姻的保留;這些人,動機強烈,原來也努力過,掙扎過,很有精力耗竭的疲憊感,很沮喪。而對於處理危機的方式方法,顯得很迷茫,很需要指點。這些人通常渴望把自己的問題完全交給諮詢師,好叫諮詢師用其妙手回春的技術,直接提出有效的建議應對危機,而且渴望這種處理是立竿見影,手到病除的。進入諮詢的當事人,很少意識到它是一個極需要當事人個人切實努力的、有相當長過程的系統工程。這樣的沮喪心情下的失望與急切,甚至焦灼,在諮詢開始時,影響通常是負面的,它妨礙了當事人的冷靜反思,從容進行諮詢學習基礎上的個人調整。這些人的關注焦點,往往圍繞個人情緒,而不是深層的(如關係模式或心結或觀念上的)問題解決的,因而會有歸因不當、情感沉溺、過度防禦、道德化(標籤化)、自我中心、缺乏寬容、自我對抗等等心理問題,需要諮詢師一一加以清理、處置。

接手一個新個案,我們自然不能在未了解全面時,就輕易加以評判,或提出什麼建議,要不然,就有可能上了權力型投射認同的當了。我們通常需要在了解對方情緒困擾的同時,逐步了解相關的因素,慢慢地對整個案情形成框架性的認知與理解,在此基礎上對個案的危機局勢進行心理評估,在漸漸明晰之後,與當事人分享,引導當事人的重新評價關係的需求萌芽,進而為分離出關係中的個人責任,認清關係模式如何以及它與現實婚姻情感發展的不相適應性,找出個人的可為因素,立足於自我改變引起的自我成長這個長遠有效的活力因子,來促進婚姻情感的危機化解。我們的進展是一點點推進的,急躁會冒欲速則不達的錯誤,使得問題解決更難奏效。

隨著諮詢的深入,慢慢地,當事人會有了某種「原來如此」的領悟(即「覺醒體驗」)。這就是對婚姻(情感)關係及其危機重新詮釋和理解。它為理順關係糾結,分清個人責任打下基礎。而個人責任問題,通常不與動機有關;而是與個人的「情感能力」發展不足有關。比如說在互動中出現大量的不良溝通——自我防禦下的扭曲、產生的誤解,強力操縱,指責抱怨,缺乏自我反思,封閉冷漠,被動性等,所有這些,都是諮詢中要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解決,最終我們會明白,不只是為了關係危機的處理,更是為了保障個人的心理健康長治久安,為了哪怕當下的關係無力回天,自己的個人信心、未來、健康、幸福,也不會從根本上受到影響。立足於自我發展,事實上也使得關係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心理到精神上的充分獨立,讓個人的選擇或決策帶來更大的自由度,心理上的焦慮水平調整到了較為適中的位置,因而自我感受得到了大幅改善。而發展到相當高度的時候,被動性也可能因此消解,轉為更為主動地以一個自我負責的姿態來面對挑戰,把危機當成了個人學習成長的契機,更樂觀地看待壓力事件,更有信心地走向個人的未來。有不少危機嚴重到了實在無法挽回的地步,那麼,即使最終關係局勢崩盤,勞燕分飛,個人仍可以健康地生活下去,與怨恨和偏見絕緣,不帶陰影地重新考慮個人未來,贏得幸福。

婚姻諮詢常常是一方缺席的,因為兩人對婚姻的期待並不一致,弱勢一方更樂於求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本著誰求助誰負責誰發展的原則來加以處理,此時過度強調公平公正是無益的。有時候,甚至可以把對方當成是一個既定因素來簡化局勢,將婚姻諮詢轉化為個人發展性的諮詢。我們認為,簡單化地要「改變」對方是不可行的,真正可為的因素,還是求助的當事人的自我調整。即便要改變對方,也必須是漸進式的,滲透式的,逐步影響的。不能立足於自我改變,要輕易改變對方無異於痴心妄想。自我調整-積攢正性的關係影響力-促使對方有所知覺-對方在知覺當事人的改變之後給出積極的反饋-改善不良的互動-當事人受到激勵-強化新的互動模式-幾經輪迴-關係修復、改善或發展。這樣的一個過程,顯然是要從自我調整做起的。

以上大體上描述了婚姻情感諮詢的脈絡。以下則按過程中遭遇的問題以及諮詢的階段性,來勾勒婚姻情感諮詢的框架,力圖使得這個諮詢過程更有條理性,讓我們可以在回顧、反思、總結諮詢時,找到新的諮詢成長點,以便改善諮詢的效益,變得更加容易一些,輕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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