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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和哲學

唯物主義在自然科學範疇內產生出新的學科---生命科學,而達爾文的進化論則成了唯物主義的奇芭。

達爾文的進化論,他基於唯物主義,物質為一切之夲的錯誤認識,不承認非物質的存在,也不懂物質與精神的變化,違背自然之律得出了一切物質都是自然而然進化演變形成的,他在沒有任何依據和論證的憑空想像之下得出了荒唐的結論:「人是猴子變的」,他的唯物進化論理完全違背了物質世界有序法則的規律,錯誤的認為一切物質都可隨意變更,進化,及演變。他的進化觀點混淆了動物,生物,植物等有夲質區別的物質規律。照此觀念和理論,人類在無序的進化與演變中,完全可能再進化變成猴子或其它什麼東西了。

人類文明的進步產生了科學,科學的發展進一步探索和揭秘了世界的奧秘和規律。唯物主義藉助人類科學技術不斷的進步,對世界也有了更深的認知和認識,並不斷修正對唯物的認識和理念。科學無法證明進化論的假設推理,最終進化論只能成為錯誤百出的謬論。

在唯物下分的社會科學中的許多學科基於物質為第一性的理論,也產生了許多實踐上的錯誤。對於物質與精神相互關係的錯誤認識,就偏離了人性之律而喪失了人的靈魂,良知,道德,美善。產生了社會資夲,財富,報酬分配不公,義務職責錯位倒置,罪惡橫行,沒有正義等,人心世界也就日趨敗壞。

人類歷史在宇宙萬物中只不過是一個短暫的記憶,在時空之中更是一瞬之間,人類生存在有限的物質世界就必定受制於有限之律。因此,唯物主義的思想,認識,經驗實踐,理念,感知也都在有限範疇之內而無法超越。

世界本質的深奧奇妙是人類智慧,能力所無法徹底了解,認識,解讀的,儘管許多神學家,哲學家,科學家都在孜孜不斷的努力追尋解釋世界本源,但終究也無法完全明了,理解,認識和解讀。

神學:

(古希臘文:Θεολογια,英語:Theology)一詞,廣泛指稱所有對神(上帝)這個主題展開的研究或學說。在基督教於羅馬獲得勝利以後,神學一詞多被用以指稱基督教信仰觀的諸多理論。神學一詞的希臘文Θεολογια是由Θεο?(即神)和λογο?(即道/話語/學說)兩個字組合,字面上便有建立人類對上帝正確認識的學說之意。

在第二世紀,「神學」這一詞被基督教作家(即護教者)所採納,,「神學」這一概念意指「基督教的上帝論」。上帝處於其學說的中心。在亞里士多德那裡,神學概念的意含發生了根本的改變:神學作為最高的理論科學現在指向作為真正首要原理的神聖者(《形而上學》,1064a/b)。從而,神學的應用範圍就從神話學說轉變成形而上學。

自從大學作為修會高等學府在中世紀產生以來,神學就總是居首的學系。後來,在中世紀盛期,「神學」這一概念就在阿貝拉爾(早期經院哲學)和波納文圖拉(盛期經院哲學)首次獲得了一個更為全面的意含:「關於神聖知識的領域」,包含了整個基督教學說。在這個意義上,「神學」這一概念的意含逐漸固定下來;後來,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視神學為一門思辨性的、理論性的科學,然而其不具備科學的特質。

後來的宗教改革家越來越強調神學的實踐方向。馬丁·路德也處於修院傳統的影響之下來理解神學。神學所關涉的完全是委身於上帝所施行的救恩,以及信徒生活的完滿實踐。由此而得到確立的,還有一種越來越理論性的神學理解。

基督教神學以系統的方式分析和闡述信仰和信仰之根源(系統神學,基礎神學和教義學,以及信仰實踐神學)。

(基督教)神學可以理解為以科學的方式闡明信仰之根源(聖經神學與歷史神學),以系統的方式分析和闡述信仰(系統神學,尤其是基礎神學和教義學),以及信仰之實踐(實踐神學)。

神學分類:

關注信仰是基督教神學和猶太教神學尤其獨特的地方,因為對信仰進行理論反思乃深刻地植根在這些宗教傳統之中。從基督教和猶太教的觀點來看,這種反思並不僅僅以自身為目的,而是對於教會的宗教實踐來說必要的。

許多在神學研究中常用的分析體系和方法,也適用於其他領域,例如語言學、哲學和歷史科學。這使得新教、公教、正教、猶太教、無神論和其他信仰的不同研究者彼此展開學術對話成為可能,這種論述在例如宗教史研究或者《聖經》研究(釋經學)中都是常見的。然而,每種神學對其特點、研究對象(內容對象)、方法進路(形式對象)都會作出不同的規定。

神學研究一般來說可以分為以下幾個分部:

1、釋經學學科

《聖經》釋經學:一般方法問題,以及《聖經》各卷的信息。

《舊約》研究:以史學和語文學的方法對《舊約》進行解釋。

《新約》研究:以史學和語文學的方法對《新約》進行解釋。

2、教會歷史:

經常根據時期來分類:教父時代和古代教會歷史,中世紀教會歷史(從早期中世紀到晚期中世紀),近代教會歷史(近代和當代)。

3、系統神學:

基礎神學:關於信仰在理性面前之合法地位的學術問題。個別教派之信仰的一般特性與其他世界觀的差異也在此得到表述。基礎神學與教義學之區分在公教神學中尤其常見。新教神學對此則有不同的理解模式。

教義學:關於基督教信仰(在歷代教會信條和不同教會會議議決中得到總結的基督教信仰)的歷史、形式和內容的學術問題。

倫理學:關於基督教倫理之形式和根據的學術問題,經常可以再區分為一種人學式的個人倫理和一種社會科學式的社會倫理。

4、實踐神學(教牧神學):對信仰實踐和信仰宣講進行學術反思,當中或會運用各門社會科學和心理學的方法。經常有實踐神學與宗教教育學的劃分。此外,禮儀學也屬於實踐神學(儘管也可以置於系統神學或歷史研究之中)。

公教神學:

公教神學可以理解為關於基督教信仰及其對象的建構性反思和科學性闡述。對於信仰形式的提問而言佔有核心地位的有:《聖經》(作為信仰基礎的啟示之書),公教傳統的信理(尤其是教會信理部各項議決和陳述)。公教神學之下個別的學科分部此外還有更為廣闊的任務範圍。教義學強調公教信仰與其他異端信理的區別,而教義學和倫理學等等學科分部則總是處於與其他所有世界觀和學說的對話之中。正如其他學科一樣,神學亦有其獨特的方法、對象和人物。在教會信仰群體之內,公教神學為著公教信仰的現在和未來作出貢獻。

新教神學:

新教神學與公教神學的根本性差異在於:新教神學並不承認一個能對信仰真理作出教義學規定的最高教會信理部。由此,在新教神學中,教義乃指稱神學和教會的辯論過程中的結果,這些結果不斷變化更新著。這種辯論過程可以理解為對《聖經》經文不斷進行的解釋過程;而《聖經》則是信仰的根源以及神學反思的規範。在這種辯論過程中,學術性的神學研究雖然扮演著一定的重要角色,但並非形成教義的唯一要素。能夠成為新教教會教導的東西,乃是由所推選出來的教會領導組織(例如教會議會)通過神學反思和祈禱來決定的。

與此相應的是,新教神學中對神學概念也有各種進一步的界定:

1、神學作為命題式的教義學:這種傳統模式將神學陳述理解為關於上帝真實性和世界的命題。在這種理解模式中,神學總是與本體論有聯繫,要麼兩者發生綜合,要麼兩者處於衝突之中。《聖經》在此被理解為上帝真實性的啟示,沒有了這種啟示,人類只能零碎地認識上帝的真實性。唯有從這種得到啟示的上帝真實性出發,世界才可得到理解。從而,人們也就可以把大部分的啟示神學進路置於這種模式之下。

2、神學作為信仰學說:這種理解模式尤其因為施萊爾馬赫的緣故而為人所認識。神學並不以命題句式來描述上帝和世界的真實性;相反,神學描述了在信仰或信仰主體中上帝和世界的真實性如何被感知。宗教句式在此首先被理解為內心宗教性的表達(例如施萊爾馬赫把宗教感受理解為先驗的東西),其構成條件則為神學所探究,神學本身同時也是基於其上。在這種理解模式中,《聖經》的文本也就被理解為宗教性的表達,僅僅通過《聖經》文本是對於基督教宗教性之來源的最古老證言這一事實,以及通過《聖經》文本表達了這種宗教性最原初面貌這一事實,來發揮其對於信仰所具有的獨特功能。

3、神學作為規則系統:這種新穎的理解模式廣受關注,而且尤其與林貝(George Arthur Lindbeck)的名字聯繫起來。據此,神學陳述被理解為規則陳述。這意味著:神學陳述並不簡單地以本體論的方式描繪現實,神學陳述也不是宗教情感的表達,而是構成了基督教談論上帝的規則。這種神學觀經常採用了語言哲學最新的發展成果,並且把神學反思特別深刻地植根在信仰的實踐中。在這種理解模式中,《聖經》文本以不同的方式得到看待。神學能夠作為信仰言說的規則,神學本身也能夠被視為一種依據規則進行的釋經實踐(例如拉施(Nicholas Lash)和豪爾瓦斯(Stanley Hauerwas)就有這種構想)。根據這種理解模式全面發展出一種關於如何理解《聖經》的學說,是新教神學目前一項重要任務。

所有這些理解模式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首先都從教義學反思出發對神學加以規定。不過,其他神學學科並不會由此遭到排除。其他神學學科,尤其是釋經學學科,可以理解為服務於教義學的學科,或者理解為神學之外其他獨特的替代性方案。釋經家經常把自身理解為宗教改革意義下真正符合《聖經》的神學家,因為神學需要以解釋《聖經》文本為唯一定向。因此,以上所描繪的教義學模式也就提出了一種要求,亦即神學要成為對於《聖經》文本的真正解釋。

神學論的是人與神的關係。是探索,尋求,了解那超越物質和超越有限的創造者為絕對真理的理性實踐。神學是哲學最高學說「形而上學」的體現,也是教會宗旨,行事準則的理論和實踐指導依據之一。在基督教義中如:三位一體獨一真神,信徒十條信經,因信稱義,及聖經正典的確立等,都是根據神學理論而確立的。神學根據對聖經的考查,對比,論證,歸納,總結,最後才確立教義。也是教義和教義實踐的理論依據。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馬書1:19)

神的事情遠遠超出了人類的思維能力,是絕對的絕對之奧秘,人是根夲無法理解的。除非神自己願意啟示給人。神將衪的啟示放在人的心裡,這就是理念,是與生俱來的(即先天的理念)神學思想只有用心靈虔誠才能感知神的存在,神的救恩,及神對人的旨意和原則。神是靈,只有用心靈虔誠尋求神才能得到神的啟示。

先天的理念和感知它超越了對物質實踐經驗的認識,不在物質的限制範疇之內。因此,它可以認識物質,認識物質的哲理,到達哲學認識的最高境界----形而上學的範疇。所以阿奎那說出了「科學是神學的婢女」這一名言。

人類屬性中非物質的思想,精神,良知,感知,直覺,及人的靈魂,因果報應及與生俱來的善惡感應等,在科學上都無法用實驗來論證的。但神學可以實踐經驗這些存在事物。

神學思想它超越了物質定律的限制,正確的論述了物質與非物質的關係,物質在非物質之後。一切事物與非事物的存在的最高境界就是上帝。在物質沒有存在以先,非物質已經存在,在非物質以先上帝已經存在。是上帝用衪的全能,用衪的道(即衪的話語)創造了物質世界,創造了宇宙萬有,神用第一力(即第一因)推動了宇宙世界的運轉,也用衪的能力使宇宙世界萬物有序運動,規律而行。是全能的上帝獨一真神創造了世界萬物的生命,各分其類。上帝照著自已的形像造人,並把衪的靈氣吹入人的體內,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上帝在時間與空間存在以先已經存在,衪創造了物質世界,宇宙萬有,才有了時間與空間。

神學思想用理念使人們理性的感知上帝的存在和永在,上帝的創造,上帝神性中的公義,慈愛,聖潔,能力,上帝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及人類靈魂,善惡因果的終結和歸宿等非物質的理論問題。神學也使人們認識並知道:上帝是造物主,是至高無上永恆的上帝。 「但願一切頌讚,尊貴,榮耀,權勢,全都歸於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5:13-14》

原作:永永生生 部分文字摘自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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