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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合一:以弗所書第4章14-17——鍾馬田

14.不同的恩賜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弗四7、11

現在我們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兩節經文上。前面我們已經探討過第八至十節中那段括弧里的文字,因為要了解這兩節經文,我們必須把握它上下文里的教訓。使徒寫下了第七節「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之後,接下去並沒有立刻解釋主耶穌基督究竟給人什麼恩賜,他反而岔開話題,先論到主耶穌是根據什麼立場這樣作。我們得提醒自己,這整段的主題是教會的合一。他也迫切地要指出,這合一不是指一種機械式的劃一,而是異中求同,是多樣性中的合一,是教會的元首主耶穌基督代表祂的子民作工的結果。

在這兩節經文里,我們可以看到,使徒詳細指出合一的原則如何在基督教會的生活和活動中實現出來。這個主題非常重要,特別是現今的世代,許多人在高談普世教會團結,我們尤其需要試著去思想、明白使徒有關這件事的教導。我們這樣作的時候,應當留心觀察到使徒並未替教會次序奠定一套僵硬的系統。事實上我們是否能在聖經其他地方找到這種系統都成問題。然而我們必須注意一些已定下的原則,這是我們當留心並遵行的。

第一個原則是:基督,也只有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正如十六世紀的麥爾維(Andrew Melville)所言:教會中只有一個君王,就是君王耶穌。教皇不是元首,任何世上的帝王或統治者也不是。沒有一個人可以作教會的元首。教會歷史顯示,人類常常忘記這一點,許多戰爭就是因此而爆發的。基督在教會中就是作元首的,不論在什麼地方,只要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集,祂就在他們中間。現今我們必須重新正視這個中心真理,因為在絕大多數人的心中,所有原則似乎都混在一個大熔爐里了。我們的先祖為這些原則奮力的爭戰難道就功虧一簣了嗎?我們說教會除了主耶穌基督就沒有別的元首,沒有任何人可佔據祂的地位,難道是白說的嗎?基督是元首,我們是祂身子的肢體。

第二個原則是:教會包含了各肢體,每個肢體在頭底下都有各自的功用。這就是第七節所說的:「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當使徒說到「恩賜」時,他不是指救恩,因為他前面已討論過這個題目了。現在他想到的是教會作為基督身子的功用。顯然我們都已經得到救恩了,否則我們就根本不會在教會裡面,但是這裡他說:「所賜的有使徒」,顯示他的主題是,教會每一個肢體都從神領受了恩賜,得以發揮各自特別的功用。每個人都有特別的功用,神也賜給人能力去發揮這功用。身子的比喻就是最清楚的說明。我的身子上每一部分都有其特殊功能。我們不一定總是知道這功用是什麼,但我們不知道並不表示這功用就不存在。

科學家在這事上常常犯錯。大約一百年多前,一些主張進化論的人武斷地說,甲狀腺毫無任何功能,只是人體許多退化了的殘餘物之一。他們對一些其他的內分泌腺也是持同樣論調。可是現今我們都知道,這些腺體各有不同的功用。他們也說盲腸一無用處,但是他們真正的意思是,他們不知道它的功能,說不定有一天他們忽然發現盲腸的功用大得很呢!我要強調的是,人體裡面沒有一個部分,甚至包括一個最微小的單細胞或一根毛髮,是沒有其功用或目的的。它本身或許看來毫不起眼,微不足道,但它既然在身體裡面,就與其他部門合作,有它自己的角色要扮演。

我們觀察這個真理,並且親身去實驗之後,我們如何看自己作為基督教會肢體的身分呢?最不幸的看法就是,認為教會中絕大多數的人都應該是被動的。很多人似乎認為,教會就是一座建築物,是供他們坐下來聽講道的地方,他們在那裡什麼也不必作。這完全抵觸了神賜恩給教會每一個肢體的基本前提。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各自的功用,絕對不能全然被動地坐在那裡。人身體的運作之奧秘,就在於每一部門、每一小部分都有特殊的功用,有待其發揮。

因此我們必須作的第一件事是,去發現我們的功用是什麼。我們若明白這一點,就會發現作為基督教會的肢體是何等的一種特權。我們的地位之所以榮耀,是因為在基督透過聖靈所形成的這個身子里,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席之地。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提醒我們這些功用的一部分,但保羅並未全部列出所有的恩賜。某些特別的身分是神呼召我們每一個人都當具有的。我們若相信基督,若屬於教會,相信教會有責任維護這惟一的信息,而在現今世代只有這信息能拯救人,那麼我們當務之急就是發現自己的功用並且去實現它。這個功用可能看起來無足輕重,正如稍後我要指出的,但這無所謂;重要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當作的事,「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

現在我們來到這整件事最重要的部分,從今日教會裡的活動這角度看,顯然這是最要緊的一個問題。換句話說,我們要來思想有關呼召的教義。主耶穌自己呼召教會裡的人要發揮各自的功用,祂也賜下他們所需要的能力。這個題目不容易弄明白,也常常被人誤解。我們可以先從一些相關的原則著手。

第一個原則是,人不能召自己。我們不能自己決定在教會中我要作這作那,可是這種情形卻非常普遍。例如有一個人決定他要講道,他就逕自去作了。他對呼召的教義毫無興趣;他甚至從未聽過人需要蒙召。他只是隨己意而行。但是根據使徒的教訓,一個人不能呼召他自己,當然他更不能自己決定出來傳道,或擔任教會裡的某項職位,把它當作一份工作。教會史上有一些死氣沉沉的時代,從那些時期的記錄可以看出,當時視傳道為一項職業的觀念相當盛行。有些大家庭保有一項傳統或習俗,就是讓大兒子加入海軍,二兒子加入陸軍,三兒子加入教會作傳道人。那個兒子出來傳道就像他的兄長加入海軍和陸軍一樣順理成章。這也說明了教會萎靡不振的原因。不要以為這種情形在今天已銷聲匿跡,現今還是有許多人用同樣的方式進入服事工場。也許有一個人喜歡作詩,他嚮往寧靜的生活,可以有很多時間讀詩寫作,他可能就為了這個原因而決定作傳道人。這也是為什麼教會常常軟弱,缺乏果效。人們忘記了呼召人的是基督,我們自己不能決定要在教會裡作什麼。

我要進一步強調,「需要」本身並不等於呼召。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福音派里有一種頗受歡迎的教導,認為需要本身就是呼召。針對這一點,我的答覆是,呼召人的是主。祂當然會因為某項需要而呼召人,但是需要本身並不等於呼召,因為如果是需求促成呼召,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當回應那需求,這豈不荒謬?需要本身不是呼召。主耶穌能看見全貌,祂是整個身子的頭。祂能同時看見不同地方的需要。祂不像我們,只看到一部分。祂有絕對完美的視野。我們必須強調此原則,不要因為看見一個需要,就下結論說我有責任去滿足它。也許這樣作並不合乎主的心意。祂可能有別的事要我作,祂也許定意要其他人去作這件事,而我卻急躁地越俎代庖。那種主張需要即呼召的教導,不僅不合乎聖經,而且違反了基督是教會元首的教訓,只有基督能呼召人,祂直接向我們發出呼召。

第三點,我們必須強調,教會不能單憑自己呼召人。我不是根據我個人的意思來解釋使徒這裡的話:「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因為主基督自己也作過同樣的教導,記錄在馬太福音第九章,這段經文也常常被人引用:「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的莊稼」(37~38節)。不是我們打發工人出去,是祂;我們只需要求祂這樣作。很多時候我們本著一腔熱忱,用不同的方法催促人出來擔任教會工作。今天在主工場服事的人,有不少是因為曾經有一位年長的牧師或長老、執事前去詢問他們是否考慮過出來傳道,並且一再慫恿他們出來。

請容許我用自己的一個例子來說明。三十多年前我感到神呼召我傳道,我從某一個國外差傳組織的總幹事收到一封信。他在信中建議我不要在英國傳道,而應該考慮到印度去從事醫療傳道工作。當時印度一家醫院極度需要一個醫生,顯然我是最佳人選,在那種情形下,我怎能考慮留在英國傳道呢?我知道那位總幹事是出於一片好心,我也很同情他們的需要,我的答覆很簡單,我只是問他,他是否相信聖經有關呼召的教義,他是否相信莊稼的主有權選擇祂的工人,並且有絕對的主權決定把工人差到何處?我告訴他,我個人不但相信,並且奉行不渝,因此我沒有去印度。

那種認為呼召必須來自別人或教會的教導,在屬靈上多少顯得急躁妄為。我們以為自己別有洞見,所以經常貿然採取行動。由於無知,我們總是倉促地為教會立法,決定什麼人應該作什麼。教會無權去建議或呼召,更無權對人施加壓力或動之以情。教會常常列出需要,陳列在年輕人面前,然後呼籲他們全體獻身。這種過程是最不合乎聖經的。

我強調這一點,不僅因為它涉及到神學問題,而且也因為親眼目睹許多悲劇是由此而產生的。這種教導宣稱,每一個年輕人都應該投身宣教工場,結果毀了很多人的一生。他們教導說:「你沒有感動也沒關係,需要本身就是呼召;你儘管去,等你到了宣教工場若發現自己不適合待在那裡,那就打道回府。」這與主耶穌及使徒的教訓正好相反。於是教會裡有了混亂,很多人的一生受到虧損,因為他們沒有遵照聖經的教訓行。

我們每一個人都會願意作主耶穌呼召我們去作的事,不論是去宣教工場事奉,或者不去。有時候去可能比不去還容易。有些人以作某種英勇的事來滿足他的良知,例如深入非洲大陸,在那裡蓋醫院等等。但這可能不是出於神的旨意。神或許要他留在自己國家作一些平凡單調的事。作為基督徒,特別是基督身子的肢體,我們應該聽憑祂差遣,隨時準備好去作祂呼召我們去作的事。那些蒙祂呼召,被祂差遣的人,若在所差的事上忠心,就能使神的名得榮耀。

教會在與國外宣教這整個題目有關的事上,常常引起不少困惑,使基督的名受羞辱。有些人一時衝動,貿然加入宣教事工,等到了宣教工場,才發現作了錯誤的決定,所以他們一旦回國休假,就再也不返回工場了。結果教會以外的人,對此都有所悉。我聽說有些國家的宣教士,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在首次返國休假之後仍回到原來的工場。這是因為他們是被人而不是被主所呼召;他們把需要當成呼召,或以教會的呼召取代了神的呼召。他們未明白一點:我們每個人只是身子的一個肢體,作決定、發出呼召的乃是頭,那是祂的特權,單單祂可以享有。

或許有人會問:「當呼召臨到時,我們怎麼知道呢?教會與這事有沒有關連?如果有人站出來說,主呼召他從事某項事工,我們應當如何回應?」聖經對此提供了答案。正如我們已強調過的中心教訓,呼召人的乃是主自己。此外,聖經也指出,我們任何人所感受到的呼召都必須經過試驗和考察。這時教會就介入了;但教會的功用主要是消極方面的。教會應該先審慎對那個自稱被主呼召的人加以考察。那人不可立刻採取行動,他必須來到教會面前,提出說明,讓教會考慮這件事。

不妨用使徒行傳第六章和教牧書信中的例子來說明。那裡詳細列出了任命長老、執事、牧師、教師的規則。教會有責任審核任何一位候選人。這個問題有兩面。我要以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那個著名的故事為例。有一次有一個年輕人來告訴司布真,聖靈呼召他下個星期四在司布真牧養的會幕堂講道。司布真回答說:「這事未免太奇怪了,因為聖靈並沒有將這事告訴我啊!」如果主透過聖靈呼召,祂不僅會告訴那個年輕人,同時也會讓司布真知曉。保羅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免得叫神的事工受虧損。教會中不可有混亂;當聖靈行動時,祂總是照著次序行。所以教會領受了這些指示,要仔細辨明,以避免被一時的衝動所誤導。我們都很脆弱,而仇敵卻詭計多端。他能「裝作光明的天使」,來混淆我們的視聽。一個真正被神呼召的人必須是謙卑的,他不會洋洋得意;他乃是到教會那裡,述說他感受到神的呼召。他把自己放在教會面前,讓教會審核他。

當然最重要的是,教會應該妥當處理這事;我們可以處處看見其中埋伏的危險和陷阱。教會必須用屬靈的方法來審核。她自己必須對聖靈的引導抱著敏銳的態度。她不可採取律法主義、形式主義,或嚴厲僵硬的態度。教會不時會犯一些可悲的錯誤。有些人真正被神呼召,可是教會卻告訴他們,那不是從神來的呼召。教會拒絕了他們。然而在一些例子中,證明教會全然錯了。教會不是絕無謬誤的,所以採取行動時不可以流於律法主義;她必須尊重聖靈的自由引導,和聖靈保持平衡的功能。因此聖經勉勵我們,要常保守自己在聖靈和祂的影響力之下,這樣我們才能「按公平斷定是非」(約七24)。

教會歷史清楚顯示,不論我們喜歡與否,發出呼召的都是主自己。兩百多年前英國教會對待懷特腓德和衛斯理兄弟的方式,給我們提供了最佳例證。當時的英國教會是盲目的,看不見是神呼召那些人,差遣他們去作大能的工作。教會看不見這一點,那是教會的錯。是主把祂的恩典賜給教會,教會史上最令人興奮的事莫過於觀察祂賜恩典的方式。很多時候祂出其不意地採取行動。祂把手放在一個不道德的哲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身上,祂使用一個修士路德馬丁(Martin Luther),或一個學者加爾文(John Calvin)。我們看見祂賜下祂的恩賜。祂呼召,祂也賜與。教會不一定總是明白;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可以忽視教會,認為教會無關緊要。教會可能犯錯,因為她不一定完全符合聖經,完全屬靈,但耶穌是頭,祂能修正教會所犯的錯誤。

你在使徒描繪的畫面中,絕對找不到諸如「制度化主義」和「教會形式主義」一類的東西。你在新約任何地方都找不到這些「主義」。制度化主義是在否定有關教會是基督身子的肢體、惟有基督是教會的頭、聖靈能保守這種合一的整個畫面。教會形式主義也否定了聖經的教訓,現今它在其他圈子中引起了許多混亂,因為那些人自以為是,拒絕承認別的權威。我們接受聖靈的恩賜和能力時,也必須受聖靈的引導,以保持一個真正的平衡。

這樣,我們被帶到第四個,也是更實用的原則上,那就是:主耶穌給我們各人的恩賜都不一樣。「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祂在教會中指定不同的職位和功能,所以任何人若根本不相信組織,也是不符合聖經教導的。有些人以為,教會中只有鬆散、自由的團契,而不設立任何組織,才算是屬靈。但是主耶穌已經在教會中指定了某些職分。這些不是人發明的,而是使徒受默示從主耶穌那裡得來的。祂不但指定職位和功能,並且也決定了它們的性質和不同之處。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說得很清楚。有些職位比其他的重要,但每一個都是必要的。正如人體中某些肢體沒有別的體面,但這些較不體面的肢體都是不可少的,我們反而更加以顧惜。肢體功能各異,也應該有異,但它們對於維持整體的和諧卻是功不可沒。

更進一步說,聖經也告訴我們,主耶穌也將這些職位分派給人。「所賜的有使徒。」是主自己揀選使徒、先知,和其他的人。祂設立這些不同的職分,向人發出呼召,並賜他們能力去發揮功用,各盡其職。這裡再度顯示差異的存在。聖經教導說,我們當格外敬重那些負講道和教導之責的長老,因為那些功能特別重要。教會中的職分是有高低的區分;有些比較重要,有些是次要的,但它們全都是必要的。所以我們心中要始終記住這兩件事——職分的區別,和職位的高低;此外它們同樣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主自己設立的。

更重要的是,把這教訓實踐出來。我們首先看出職位有高低之分,但我們毫不以為忤,因為我們知道這些是出於主的指派,它們是為了發揮教會完整而和諧的功能而設立的。我們看出其中的差異和區分之後,還必須尊重它們。雅各在他的書信第三章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三1)。早代教會中有些人聲稱人人平等,每個人都是教師,都是牧師,都可以作同樣的事。但我們並非生來都是作教師的。我們必須認清,教會中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職位,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呼召。但我要加上一句,我們不要把這一點僵化,變成一種嚴格、絕對的劃分。聖經沒有一處支持以獨裁的方式治理教會。在教會中我們不能稱任何人為主。教會裡沒有君主或教皇式的權柄。

請注意使徒彼得這樣寫道:「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以前的清教徒和自由教會的先祖曾為了這個原則而不惜流血捨命,但是今日卻有人說:「這種事不值得大驚小怪。」我們必須認清,各人的功用、呼召、職分或許不同,但這中間並沒有階級的劃分。職分較低的用不著向職分較高的屈膝,稱他為「主」。我們都領受了同樣的恩典,雖然功用不一,但都同樣重要。我在教會中不能稱任何人為主。我知道有區分,我尊敬具有較高功用的人,但不是用卑恭屈節的方式,我不是向一個君王或獨裁者臣服。這種君王的思想完全違反了此處的教訓。

我們必須正確地看待這些事。就我們個人而言,你若覺得被召去擔任一個較高的職位,或領受了特別的恩賜,不可因此驕傲,或輕看其他的弟兄。正如保羅所勉勵的:「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如果你在高位,要謙卑;你所有的都是領受的;職位是賜下的,恩賜是賜下的,能力是賜下的。另一方面,你若在較低的職位上,不要嫉妒或羨慕。不要看著別人說:「為什麼他得到那個職位而我沒有?」不妨讀一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讓那段經文來糾正你。我們都當滿足於自己所具有的功用,和被召去作的工作。我不在乎職位多低,工作多微小;我不在乎人的褒揚,或名字是否登在報紙上。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召我的是主,我的功用是不可少的。我作一切都是為了神的榮耀;我以此為樂;雖然我的職分可能微不足道,我仍要讚美神,讓我成為這身子的一部分。「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是祂呼召我們,是祂賜給我職分和能力。

我們也必須將這一點運用在我們對別人的觀點上。這是哥林多人未能作到的地方,結果教會分成許多小團體,各自擁戴不同的領袖,並以某種特殊的恩賜而誇口。他們忘記了「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他們若沒有主基督所給的恩賜,他們就一無所有。所以保羅告訴他們不要以人誇口,只要榮耀主,祂是一切恩賜的源頭,是教會的元首。

由此可見,今天教會裡面各樣的難處、混亂、結黨、分爭、隔閡、碎心、嫉妒、敵對,以及一切烏煙瘴氣的事,以致於攔阻了教會的復興,這豈不是因為我們沒有好好讀神的話語?主耶穌怎能賜福這樣的教會,這樣的一群人?我們必須回到聖經有關教會的教導上。這不是單單給長老或教會領袖的理論,也不是只用來在教會會議上討論的。以弗所書是寫給以弗所教會每一個信徒的。我們對這些事必須有清楚的概念,所以我們讀的時候可以有一些看法,並且能夠表達出來。我們有責任讓教會發揮她應有的功能。因此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謙卑地來到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驕傲、嫉妒、失敗、自私自利、自抬身價,或因感覺受忽略而產生的自憐。讓我們回到祂那裡,在祂面前謙卑下來;讓我們祈求祂的赦免,求祂潔凈我們;讓我們求祂將祂的呼召,祂所要我們作的事,清楚地指示給我們;然後我們就當起來,依靠聖靈的全能、權柄,和大能大力,竭盡己力去行。

15.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

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弗四11

我們已看過,第十一節是繼續使徒從第七節開始的這一段陳述。我們應該把它們放在一起討論。前面我們已經這樣作過了。現在我們要來看這一節經文本身所包含的信息,但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們得常常記住,教會中一切的恩賜都是主所賜的。此外我們也要記住,神最終的目標和心意是使萬有合而為一,而基督教會的主要功用之一就是向世界顯明這一點。因此我們必須謹慎,時時保守並護衛這合一。使徒解釋我們的主為達此目的而作了某些事,祂定意要保守這合一。

使徒寫下了這個教義和原則之後,接著他就加以解釋,用一些例證來說明主耶穌如何保守這合一:「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我們必須明白,使徒只是在第十一節里闡釋他的主題。他指出一些他的讀者在自己教會和其他教會的生活中耳熟能詳的事。有的職位他並未在此處提到。他的目的只是說明他的原則。他實際上是說,教會裡有不同的職位和恩賜,但每一項就是為了同一個目標而設立的,那就是促成合一。他又在第十二節至十六節提出詳細的說明。「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等等。

這個勉勵乍看之下似乎與個別基督徒的生活不太相關,但我們有許多強有力的理由去研究它。歷代以來的教會史顯示,引起教會分裂、混亂、結黨、使教會遭受損害、使基督的名蒙羞的最大原因,就是由於人們未明白這件事。在羅馬天主教會中尤其明顯,但這並不限於他們。其他教會和教會的運動中,也常見到這種混淆,稍後我們會再提及。

在替「使徒」、「先知」和其他職位下定義時,常會產生一些難處。但從了解教會史的立場看,這並不重要;目前最要緊的是應付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我們不斷聽到,今日最重要的問題是把各教會聯合起來,形成一個大的普世教會。有人認為這是使徒時代以來聖靈最偉大的一次行動。這裡面有一個危險,就是那些對聖經教訓缺乏透徹認識的人,可能隨時會對可悲的錯誤讓步。他們為了聯合所有基督徒,可能不惜放棄某些我們祖先所奮力維護、甚至為之捨命的原則。舉例來說,某些大宗派認為,主教統轄制度有利於教會發展。因此我們對這一類的事應該有理智上的認識和了解。作為基督徒,對這些事我們理應有個人的看法;如果我們無法根據理性來談論這些事,我們就有失職之處。任何基督徒若說,他們懶得理這一類的事,他們是福音派所以只關心救人的靈魂,那麼他們就大錯特錯了。我們無權與教會劃分開來,也無權忽視聖經的教訓。你或許以為這樣作很屬靈,但實際上你並未順服神的話語。我們無權一直作嬰孩,正如使徒稍後提醒的,我們必須長大。那些自以為格外屬靈、不屑理會這一類事情的人,最容易變成保羅所謂的「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最後落到他們從未想像的地步。

使徒提到的職位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幾世紀以來,有關這些職位的作品、討論、爭議層出不窮。我建議把這些職位分成兩組。第一組是教會中暫時的、非比尋常的職位,那些功能只是在某一段時期有用,過後就消失了。顯然第二組就是在教會生活和見證中長久性的職位。為了證明這種劃分的合理性,我們必須來看這些不同的職位。

在第一組暫時的職位中,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第二組長久性的職位則包括牧師和教師。我們先從「使徒」開始。主耶穌親自設立了這個職位,祂也指定了擔任這職位的人選。保羅在加拉太書一開頭就提醒我們:「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從死里復活的父神)。」他不是「由於人」而作使徒;他也不是被人呼召、指派作使徒,「乃是藉著耶穌基督。」「所賜的有使徒」,祂把這些使徒賜給教會。新約聖經對使徒的職分有清楚的指示。使徒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見過復活的主,能夠見證基督的復活。我們不能一一舉出聖經里的每一個證據,但最重要的一處不得不提,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第一節,保羅在那裡寫道:「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另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他列出那些見過復活之主的人,他提到一個事實:「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一個人若從未見過主的復活,若無法說他看見過復活的主,他就不能作使徒。稍後我們會看到,強調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第二個條件是,他必須親自被複活的主當面呼召、差派,而不是由教會或任何一位代表所任命。這也可以從加拉太書第一章看出。事實上保羅通常都在書信開頭這樣描述自己:「作使徒的保羅」,或「蒙召作使徒的」。他把自己與那些自稱是使徒卻從未被主呼召的人分別出來。他們呼召自己,或者教會呼召他們。保羅卻是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蒙呼召的。復活的主向他顯現,保羅看見了祂。我們必須記得,那不是異象;保羅確實看見了主,親眼目睹榮耀之主。他像那些在樓上看見主的門徒一樣,確確實實地看見了。主耶穌在那裡差派他,告訴他:「我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徒二十六16)。祂說祂是「特意」向保羅「顯現」。一個人若從未見過復活的主,他就不能作使徒。

第三,使徒對真理領受了超自然的啟示。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三章已討論過這一點。他說:「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2、3節)。主已經「用啟示」使他知道將要傳講的真理。在加拉太書第一章,他界定自己的使徒身分,並且咒詛那些傳別樣福音的人;甚至天上的使者若傳不同的福音,也在受咒詛之列。他用以下的字句來解釋他為什麼語氣如此嚴厲:「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0~12節)。這使得一位使徒有權柄和能力,去擔任特別的教師。

第四,這是從上一個條件自然發展出來的,就是一個使徒領受了權柄,他不僅說話帶有權柄,而且說的話是絕對的。使徒是基督的使者,有獨特的權柄。早代教會承認這權柄。稍後初代教會在聖靈的引導下決定新約聖經的正典性時,就以這一點來作最終的準繩,也就是每一卷書都必須具有使徒的權柄。它必須能追溯到是出於一位使徒之手,或經證明是從一位使徒的教訓衍生出來的。使徒的身分可以印證一卷書的正典性,因為只有使徒能帶著絕對的權柄說話。這也是為什麼保羅寫信時說:「你們要效法我」(林前四16;腓17)。這不是吹噓或誇口,而是出於一位使徒的謙卑,因為他始終清楚聲明,他所說的話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主的話。這種強調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個條件是,使徒有能力行神跡。這記載在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四節,那裡告訴我們,先是主自己,然後是聽見祂的人,為道作見證,「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主耶穌也對祂的門徒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祂指的是神跡奇事;行神跡是使徒的記號之一,這一類的例子在使徒行傳裡層出不窮。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即使在早代教會的時期,甚至使徒還在世的時候,就有人起來自稱使徒,儼然以使徒和教師自居。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提到過那些人。他們使哥林多教會和別的教會深受困擾,保羅這樣論到他們:「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3~14)。當時有假使徒出現,所以我們必須先明白真使徒是什麼樣子。假使徒從未看見過復活的主,他們沒有被祂差遣。他們不了解真理,也從未領受過啟示,更不會行神跡奇事。他們是冒牌的,只是「用人的薦信」(林後三1)。根據定義,使徒的職分顯然是特殊的,而且是暫時的。它不可能一直持續下去,因為自從使徒保羅以後,就再也沒有人親眼看過復活的主。有人聲稱看到異象,但異象是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保羅在往大馬色路上看見的不是異象,而是主基督。

因此使徒是沒有後繼者的。根據定義,使徒不可能有繼承人。新約本身的教導可以證明這一點。記得猶大自殺以後,門徒決定要指定一個人接續他的職分;使徒行傳第一章告訴我們,他們選了馬提亞出來。然後是使徒保羅的例子,聖經告訴我們他是如何被任命為使徒的。若是他未曾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看到復活的主,他絕對不會被其他使徒接納。他自己也說過,他的情形是比較特殊的,他是「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8),好像早產兒一樣。他是最後一個看見復活基督顯現的人。基督復活的當時,他並未在場。

這件事也有一個負面的證據,相當有趣。使徒行傳第十二章說:約翰的兄弟雅各,也是一位使徒,他被希律王處死之後,就未再指派繼承人。如果使徒是由教會指定的,毫無疑問的,當時教會可以再指定一個人接續雅各的職分。可是他們未這樣作。這一切證據放在一起,就確實地證明了使徒的職分只是暫時的,主耶穌從未想把它變成一個長久性的職位。可惜我們卻常常誤會這一點。教皇制度的整個結構就是建立在這種誤解上的。它根據的理論是,彼得是使徒和羅馬主教,他後來指定了一個繼承人,這個程序就一直延續迄今。羅馬天主教教導說,彼得把他自己擁有的同樣能力,也傳遞給他的繼承人了。這種說法不但不合乎聖經,而且從歷史角度看也是錯誤的。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彼得曾得過這種職位,或他曾擔任過羅馬的第一任主教。這種說詞是後來世代所捏造的。它完全建立在對使徒職分的誤解上。教會任命的教皇沒有一個能自稱看見過復活的主;而我們已討論過,那是作使徒的第一個條件。

可悲的是,這種錯誤並不局限在羅馬天主教會裡。除了天主教會以外,其他教會也有人自稱是使徒,所以我們必須在教會中一再以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的教訓提醒大家。珥運(Edward Irving)和他於一八三零年在倫敦創立的大公使徒教會(Catholic Apostolic Church)就是一個例子。珥運本來是一個年輕有為的蘇格蘭牧師,曾擔任查麥士多馬博士(Dr. Thomas Chalmers;譯註:蘇格蘭神學家,曾領導信徒退出國教,另組蘇格蘭自由教會)的助理,很多人都認為他的口才和雄辯甚至凌駕在查麥士多馬之上。他到倫敦之後,牧養教會許多年,廣受人歡迎。可是他突然作了出人意外的宣告,說整個教會系統是錯誤的,他宣稱自己是使徒,而每一個教會都應設立使徒的職位。於是他創立了所謂的大公使徒教會,在其中設有使徒、先知,和其他職位。他的一生是以悲劇收場的。庄蒙德(A. L. Drummond)在他的珥運和他的圈子Edward Irving andhisCircle)一書中有詳盡記載。從那以後,就有一個自稱使徒教會的教會存在。它基本上是誤解了新約有關使徒職位的教訓。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先知」一詞。新約里先知常常與使徒相提並論。例如以弗所書第二章,「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0節)。雖然它與使徒相提並論,但兩者還是有明顯的差異。例如先知並不一定要見過復活的主。事實上使徒大部分的條件他都不必具備。先知主要是在聖靈直接默示下說話的人。有時候也有女先知出現。路加福音第二章告訴我們,亞拿是一個「女先知」。使徒行傳也同樣告訴我們,傳福音的腓利有四個女兒,都是「說預言的」(二十一9)。新約有許多地方提到先知,例如使徒行傳說,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來(十一27,十三1)。其中一位名叫亞迦布,他預言將有大饑荒,並事先警告基督徒。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有特別論到先知的教訓。整個有關先知的問題是一個很困難的主題,任何人對此都不能太過武斷。對於使徒的問題,我們必須絕對武斷,可是來到先知的問題上,我們就當格外謹慎,因為這方面的教訓並不是那麼清晰明確。

然而我們可以說,先知是從聖靈領受了真理的人。他得到有關真理的啟示,並且得到能力,用一種多少帶著激昂情緒的方式將真理陳述出來。這可以從一個事實得到印證:哥林多教會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先知昂奮的言談常常在他們中間引起混亂。有些說預言的為自己辯護說:他們是身不由己,因為他們是在聖靈的能力控制之下。保羅回答他們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他的教訓是,先知應該有所自製,一個一個有次序地說預言,不可彼此打岔。

我們必須強調,先知乃是一個有真理的啟示臨到他身上的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說得很明白:「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29~30節)。一個有關真理的啟示、或信息、或洞見臨到,他們被聖靈充滿,就能說出一些使教會蒙受利益的話。很顯然的,這職分也是暫時的,有一個原因是,早代教會還沒有新約,真理並不是以寫成的文字方式來闡釋的。

我們不妨設身處地來想像一下當時的情形——沒有新約,只有舊約聖經。這正是早代教會的處境。真理主要是藉著使徒的教導和講道傳遞給人,並由先知的教訓加以補充;這些先知都領受了真理和能力,可以靠著聖靈的權柄,說話不但清晰,而且滿帶能力。一旦新約寫成,先知的職分就不再是必須的了。即使是針對教會史上較晚期而寫的教牧書信,就已經不再提到先知了,因為那時情況比較穩定了。顯然在那個時期,先知的職分已經不必要了,那時的呼召乃是要教師、牧師,和其他人去研讀聖經,以獲得真理的知識。

此外我們必須注意,教會史上出現的問題,常常是因為人們自以為是新約定義下的先知,領受了對真理特別的啟示。有一個答案可以回答這種看法:根據新約聖經的教導,我們根本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啟示。這是一個絕對的觀念。我們從新約已得到了一切真理,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啟示。全部真理都賜下了,我們需要的一切都供應給我們了。因此如果有人宣稱他得到有關某種新真理的啟示,我們要馬上對他心存防範。教會常常面對這種情況。第二世紀時有一個稱為孟他努派(Montanist)的異端興起,他們就是作此宣告。他們被教會譴責為異端,也一點不為過。那些人都是善良虔誠的人,就像很多別的異端一樣;他們對教會光景的批評也大多是正確的。他們的心思固然著重屬靈方面的事,但是他們過於強調一個特別的真理,結果魔鬼趁機潛入,慫恿他們超越聖經之上,於是他們落入了異端。諷刺的是,羅馬天主教會本身在這件事上也像他們在使徒職分的事上一樣,落入了異端。在過去的世代里,羅馬天主教會常常毫無猶豫地宣告,她領受了一些新的啟示,是新約所沒有的。例如她有關童貞女馬利亞的教訓,根本不是出於聖經,但他們聲稱那些是透過新的啟示而得來的。一般說來,現今他們已經不像從前那樣毫無顧忌地作這種教導,但他們說:這些事乃是潛藏在聖經中,不易為人察覺罷了。不論如何,當教皇說到「教皇有關信仰的宣布絕對無誤」時,當他宣告「無罪聖胎」或所謂「聖母升天」的教義時,就等於聲稱他是以使徒、先知,和基督代理者的權柄說話。這都是誤解了使徒和先知的職分。在現今這個力倡與羅馬教會合作、建立一個更大的普世教會之世代,我們豈不是當格外謹慎留意這些事嗎?

再進一步說,我們必須記得,這種現象並不僅限於羅馬天主教會。在復原派改教運動時期,某些異端冒了出來,在歐洲他們常常被歸入「重洗派」(Anabaptists)的行列,其實這種劃分是不公平的,尤其給路德馬丁、慈運理(Zwingli)和加爾文帶來不少麻煩。那些人自稱是「慈味考先知」(Zwickauprophets),以先知自居,宣稱領受了從天上來的啟示。有些較狂熱的人甚至貶低或忽視聖經的話,而用他們所謂直接得自聖靈的啟示來取代聖經的權威。十七世紀清教徒復興時期,在英國的貴格主義(Quakerism)也有類似的傾向。他們的創立者弗克斯喬治(George Fox)是一個敬虔的人,這是毫無疑問的,可是他越來越強調「內在的亮光」,以及直接的領導和指引,將其凌駕在聖經之上,他的跟隨者更是變本加厲。他們實際上宣稱自己是新約定義下的先知。

對於他們,最好的回答是,一旦我們有了新約正典,就再也不需要先知了。我們不需要對真理的直接啟示;真理都在聖經中了。我們千萬不可以把聖靈和神的話區分開。聖靈透過神的話語向我們說話;所以對於任何不與神話語相一致的啟示,我們都要存疑。其實智慧的本質就是拒絕從我們的立場來談「啟示」,而只論及「光照」。啟示是一次賜下就永遠賜下了;我們需要的,以及靠著神的恩典我們所能有的,乃是聖靈的光照,使我們得以明白神的話語。傳道人不能在講台上宣告他領受了啟示;他應該宣稱他讀了神的話語,並且禱告,相信聖靈光照他的悟性,使他有信息可以傳講給人。換句話說,他應該不斷用保羅為以弗所人禱告的話(弗一、三章),為他自己禱告。

關於「傳福音的」一詞,我的建議也一樣。我把傳福音的和使徒、先知的職分都同樣歸到「不尋常而短暫」的這個類別里,任何人若是對這樣的歸類感到驚訝,那麼他一定是用現代的觀點來思想「傳福音的」一詞。這與新約的用法有異,雖然新約在這方面說得不多。使徒行傳第八章提到腓利是一個傳福音的人。第二十一章又再度提到他。另外提摩太和提多顯然也是傳福音的。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要作傳福音的工作。從這幾處經文看來,傳福音的人是很特別的,他們與使徒們有密切的關係。早代有一些教父說,傳福音的是指四卷福音書的作者;但從前面提到的那幾處經文看,顯然他們的說法有誤。傳福音的是指受了特別能力,去傳講、解釋福音的人。一般說來,他是由使徒指定的,可以說是跟隨著使徒學習的人。他被使徒差派,去從事一項指定的工作。有時候他被差在使徒前頭,例如腓利被差去撒瑪利亞,但通常他是跟隨著使徒的。

使徒、先知,和傳福音的都是周遊各處的。他們四處旅行,建立教會,奠定了基督教會的根基。因此你常常可以看到,使徒把傳福音的留在一地,在已經打好的根基上建造,將真理解釋得更完整。或者像我說過的,有時侯他被差在使徒前頭,先去預備道路,將一般性的福音信息介紹出來。那是他特有的使命。他未見過復活的主,他也不能用那種方式見證主的復活。提多和提摩太的故事毫無疑問地證實了這一點。傳福音的人乃是使徒在聖靈引導下所揀選出來的。他得到某些能力;他知道事實,明白福音的真理,能夠憑著聖靈的恩膏、權柄和能力,有條不紊地將真理解說得透徹。所以他是在補充使徒的工作,將其延伸、擴展,以穩固下來。因此傳福音者的職分是暫時的,一旦教會建立了,並且穩固下來以後,這個職分就消失了。

這並不是說,從那時候起,或者在今日教會裡,就再也沒有人被召,以特殊的方式去傳講福音,但是嚴格說來,他們並不是新約所謂「傳福音的」。我們最好仿效十八世紀福音大覺醒時期的作法,稱他們為「勸誡者」。

於是我們看見,這裡有三個職分是非比尋常的,也是暫時的。至於「牧師」和「教師」的職分則是長久性的,它們也比較容易明白,雖然牧師和教師是不是兩個不同的職位,各方意見紛紛。我贊成把它們視為同一個職分。假若它們是兩個不同的職分,經文就應該是,「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有教師。」然而保羅寫的是「有牧師和教師」,把兩者相提並論。一般說來,這兩個職分是同時由一個人具備的。它們是為己穩固建立的教會預備的,已經流傳了許多世紀。牧師的職分通常涉及管理、指示、治理、引導。顯然它是藉自牧人的畫面。牧人看守他的羊群,使羊群井然有序,指引它們方向,帶它們回羊圈,留意它們的安全,保護它們免受仇敵的攻擊。這是一個重要的職分,可惜這個詞已經被貶低了。牧師是受託照管群羊的人,他不僅是一個和善、親切的人,不時去探訪人,與人茶敘,或一起打發時間。他是群羊的監督、管理人、保護者、組織者、指導者、治理者。教師是在教義、真理上提供教導。使徒接著就解釋這一點,指出我們都需要被建立,不能永遠作嬰孩。我們必須防範「異教之風」,要作到這一點,就得接受指導和教訓。

雖然我說這兩個職分通常都是同時兼具的,在漫長的教會歷史中這一類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有些人牧養的恩賜勝過教導和講道的恩賜,另外有些人則是教導和講道的恩賜勝過牧養的恩賜。這是因為聖靈給各人的恩賜不同。在教會裡有這些職分,有人又牧養,又教導,又講道。羅馬天主教會企圖將這些職位劃分開來,十六、十七世紀的清教徒也指定「講道者」,他不需要擔負任何牧養之責。但這些都是在常規以外的特殊情形。

在基督教會裡,我們以救主耶穌基督為智慧的元首。祂賜下使徒和先知,來奠定根基。教會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他們是基督特別呼召來從事這項工作的人。使徒保羅回顧以往,他能夠說:神「把我從母腹里分別出來」。他從前不知道這一點,有數年之久他亟力逼迫、毀謗教會。然而到了時候,基督就將自己啟示給保羅看,並且呼召他。哦!教會的元首其智慧何等浩大!你我可能永遠不會去呼召那些漁夫和沒有學問的人作門徒。我們會挑選像哲學家一類的精英分子。但是教會的元首基督選擇一批沒沒無聞的平凡人,祂也選擇像保羅那樣出類拔萃的人。是祂揀選了他們。祂知道如何奠定根基。教會常常忘記這一點。例如君士坦丁(Constantine)在主後三百一十三年成為基督徒之後,就把基督教定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於是政、教就混合為一。教會中的職位都是由帝王和議會在貴族家庭成員中指定人來擔任的,這種作法一直延續下來。非基督徒所使用的「教區」一詞開始介入。於是大體說來,那些被任命擔任教會中高層職位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們屬靈的能力或對真理的領悟,而是因為他們天然的能力或在大學中得來的屬世知識。基督教會始終面臨著一個危險,就是忘記了使徒的教導,忘記了我們應在什麼根基上建造,結果這個世界根本不把教會放在眼裡。世界看見教會裡的世俗化,看見教會和世界一樣充滿著爭名奪利、詭詐、欺騙、相咬相吞的事,就說它對教會倒盡了胃口。換句話說,今日我們的當務之急乃是向世界顯明,教會仍然是基督的身子,仍然是屬靈的,有關教會的一切事,特別是教會的職位,都是主自己決定的,而不是由教會當局來決定。真正的教會乃是基督的身子,只有在頭呼召、任命人去擔任這些職位時,世人才會聆聽教會的信息,得以脫離罪和撒但的捆綁,成為永生神教會裡的聖徒。

但願神在這些事上賜我們智慧和悟性,好在現今危言聳聽的理論充斥的情況下,保持正確的立場。不要懼怕採取聖經的立場,也不要被那些有關合一的模稜兩可的的理論所搖動,因為那些理論常常是以犧牲真理為代價的。

16.建立基督的身體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弗四12~16

這段話多麼偉大,多麼有力啊!它的目的是要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在教會中設立不同的職分,並指定人去擔任那些職分。祂的旨意是要成全教會,使她的每一部分都完全,以臻完美之境。

我們最好先對這段話作一個概括的分析。使徒在第十二、十三節概略而正面地指出了他的目標。他說,這一切成就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是他的目標,但作為一個有智慧的教師,他在第十四節又提到消極的一面:「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然後他又在第十五節提出積極的一面:「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到了第十六節,他以教會作為基督身子的比喻更詳細地指出:這一切都是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並使各部門聯絡得合式。

再一次我們看見一幅有關教會的美麗圖畫。只有當我們這些在教會裡面的人對教會有了正確的觀點時,教會才能開始真正發揮功用。例如我們傳福音時面臨的第一個問題,不是外面世界的情況,而是教會自己的光景。我們若對教會和教會的功能認識不清,就可能採取屬世和屬肉體的方法去傳福音。我們若像使徒所說的這樣去認識教會,整個情況就會頓然改觀。真正的問題還是我們對教會本質的認識。

我們談到主在教會中設立各職分的目的時,必須先來看第十二節、第十三節里的概括論述。保羅在第十二節說到客觀、一般的部分;第十三節則比較主觀、專門;第十二節是論到目的本身,第十三節則是這個目的對我們的影響。教會中設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其目的有三: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問題是這三者之間彼此的關係,而歷代以來許多學者花了無數心血來討論這個問題。這裡的問題是:此三件事是絕對平行、完全同等的嗎?

為要」一詞提供了答案——「為要成全聖徒,為要各盡其職,為要建立基督的身體」(譯註:中文聖經和合本只譯出第一個「為要」)。欽定譯本將這個詞重複了三次,但回到希臘原文就會發現第一個「為要」和第二、第三個不是同一個詞。第一個「為要」比其他兩個較為一般性。我同意有些人的看法,他們認為區別在於第一個「為要」是指最終的目的,而第二、三個則是指眼前的目的。這兩個眼前的目的是引向一個更大的目的。我們可以這樣說:教會裡的分工、設立這一切職分,其最終的目的是成全聖徒;而聖徒是藉著各盡其職得以成全的,成全聖徒的功用則是建立基督的身體。最終的目標只有一個,但眼前的目標則不只一個。

我要指出這裡是如何描述信徒的。每一個信徒都是聖徒——「為要成全聖徒。」基督教會的每一個肢體都是聖徒。新約使徒書信表達得很清楚:信徒都被稱作「在哥林多的聖徒」,或「在羅馬的聖徒」等等。可惜很多基督徒容許「聖徒」一詞被人誤用,特別是讓羅馬天主教對聖徒的觀念來影響我們。有人說:「哦,我算不上是聖徒,」或「我不好意思說自己是聖徒。」這真是愚不可及。我們應該承認自己是聖徒。聖徒是什麼?聖徒乃是從世界分別出來的人。這個詞真正的意思是「聖潔的人」——「為要成全聖潔的人。」聖潔的人乃是被帶離他原先的地位,另外放在一邊的人。這詞在舊約中一再出現。一座山可以分別為聖,讓神來使用。祭司將血灑在聖殿里的器皿上時,它們就成為聖的了。它們被分別為聖了。因此我們基督徒也當這樣看自己:我們已從世界分出來,不再是污穢的,不再屬於世界的領域。神已挪移我們,為了祂自己而將我們分別出來。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是特別屬於祂的百姓。我要再重複一次說,教會今天落到此光景,就是因為忘記了這一點。這種區分不再明顯了,我們跟世界已沒有分別。世界侵入教會裡面,你很難區分誰是基督徒誰是非基督徒。「聖徒」一詞提醒我們這整個過程——被召、分別、被放在神的那一邊。讓我們因為自己是聖徒而喜樂,並且以我們所蒙的召為榮。

現在來看「成全」一詞。基本上說這詞的意思是:我們必須被塑造,才能達到最終的目的。這裡的畫面是,我們想要使用的東西並不完美,所以我們必須作一些事以達成目標。這是指補充某些缺失,或修理、調整有差錯的部分。這個詞原初的意思是「在一個身體中配搭得合適」。它是指使脫臼的骨頭恢復原位。當骨頭錯位時,它所連接的肢體就不對勁了。一旦骨頭複位,那個肢體就又完美如初了。因此使徒用這個詞的原意是,基督身體中每一個不同的肢體都應該被放在正確的位置上,彼此連結得恰到好處,而且每一個肢體都得到充分的發展。使徒也想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合在一起是基督的身體,但是我們每一個人又各自是肢體;每一個肢體都必須被成全;若是每一個肢體都成全了,整個身體就成全了。所以成全的工作是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進行的,我們被成全,就可以恰當地被放在教會中那個屬於我們的特殊位置上,結果是整個身體可以在和諧、美好的情況下發揮功能。主耶穌為教會指定的每一件事都有這個目的,那就是叫基督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被成全。

現在我們要來討論下一個問題:這一切是如何作成的?第二個論述說到「各盡其職」。這是附屬的目標之一。這個短句的意思同樣也引起不少的討論和爭辯。有人說它是指「作主的事工」,主耶穌在教會中設立這一切職分,是為了叫我們裝備好去服事祂,不論這事工是什麼。也有人說:「使徒是指這一切職分的設立是為了使我們這些肢體能彼此服事。」但我認為這種解釋很難使人心服。當然從某方面看,它也有道理,但問題在這是否真是使徒此處所強調的。我不認為如此,因為它與上下文格格不入,使徒在整段經文里強調的是教會中的職分。所以他特別具體地劃分這些職分——「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他想到的不是教會裡一般的肢體;他特別挑出某些特殊的職分和呼召,以突顯他的主題。換句話說,他在強調主耶穌已經在基督教會裡指定了事工的形式和次序。這是整個上下文的內容。他只包括那些具有服事職分的人。事實上新約中的「職事」一詞通常都是這個意思。例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第五節說:「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他所謂「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意思是「照主所指定給各人的職分」。他又繼續說:「我栽種了,」那是主給他的工作;「亞波羅澆灌了,」那是主給亞波羅的工作。但請留意,使徒描述他自己和亞波羅都是「執事」。他在下一章又重複了一次:「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他在那裡也是論到服事的職分。

復活的主在祂一切榮耀中把這些恩賜賜給教會。它們不是人設立的,乃是主親自任命、指定的。祂決定職分的性質,祂決定由誰來擔任這些職分。他們是教會裡的「執事」。使徒是執事。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都是基督的執事,是神奧秘事的管家。每一個主日傳道人所作的事並不是歷代以來人類設計、發展出來的;它是主自己設立的,而我們照著去作是因為職責在身,因為主呼召我們去作。若沒有「各盡其職」,就不可能達到「成全聖徒」的地步。

各盡其職」為的是「建立基督的身體」。「建立」就是建造。使徒在第二章末了已用過「建造」一詞,他說我們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聯絡得合式」。確實,主耶穌說到「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時,也是同樣的用意。所以我們在這裡關心的是建造的觀念。使徒似乎混淆了他的比喻。他在第二章似乎也有同樣的現象。他主要是以身體為譬喻,可是他又說到建造身體。其實他是把建造房屋的觀念和身體成長的觀念合併在一起,所以他寫到身體的建造。今天我們論及「增強體力」的食物時,也是用的同一個觀念。保羅教導我們,作主的職事就是「建造身體」。

使徒說:職事的工作乃是促進屬靈的生長和發展。不要以為這只是神學院和牧師的目標,與教會中那些未蒙召傳道的平信徒無關。這件事對教會所有的肢體都是攸關重大的,特別是現今講壇常常被會眾控制,教會蒙受損失匪淺。使徒警告提摩太,時候到了,「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這正是現今的寫照。因此教會每一個肢體都應該對教會和教會中的職分存正確的觀念。

今日有些教會表面上看來非常興旺。人們從各地湧入,每個人都顯得很火熱。但仔細觀察,你會發現他們花大部分的時間在音樂、社團、社交活動上。有的教會早上十一點開始聚會,十二點就完了;你若不準時結束,麻煩可大了!真正講道時間只有十五分鐘,最多不超過二十分鐘。可憐的傳道人,如果他在這些事上也看不清楚,就不敢違反大多數人的意願。他的生活得仰仗會眾支持,結果每一件事都得順應大家的意思行。我聽說有一個教會,一年中某段時期總是會有一批達官顯要來參加聚會,他們居然會指示那個傳道人講道不得超過七分鐘。所以教會的每一個肢體都應當明白,教會事工的目的和功用是「建立基督的身體」,這是極重要的。教會歷史清楚顯示,當會眾勢力龐大,影響講壇,而傳道人又缺乏勇氣加以匡正時,神的話語無法真正傳達出來,教會就必然變得死氣沉沉,毫無生命。會眾不能控制傳道人當作什麼,說什麼。

但我要附加上一句:傳道人也不可獨斷獨行。事工是主自己決定的,祂如今坐在神的右邊,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了建立教會的肢體,祂賜下這些職分,所以這些人當放膽、坦然無懼地傳講主的信息。我們應當效法諾克斯(John Knox)的精神,他的講道曾使蘇格蘭的瑪麗皇后(MaryQueen)全身顫抖。

教會的事工就是建立基督的身體。傳道人的職責是建造教會,而不是建造自己。可惜他們常常忙著建造自己。我們從新聞得知,有的傳道人過著極奢侈豪華的生活,這真是與保羅的教訓背道而馳。我們也要注意,傳道人被呼召去建造,而不是去討好人,娛樂人。使徒行傳第二十章那段最感人的經文里,將傳道人事奉的方式作了極精闢的歸納。當時保羅在海邊向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辭別。他說:「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32節)。「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使徒寫給哥羅西人的信上,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我們傳揚,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我也為此勞苦,照著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一28~29)。我們在提摩太後書也看到同樣的教訓:「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三16~17)。另外在同一卷書第四章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四2)。使徒在哥林多前書說:「我是用奶喂你們,沒有用飯喂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三2)。我們又在希伯來書讀到:「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五11~14)。

這些經文教導我們什麼是教會事工。它們指出了建立基督身體的方法。那就是「傳道」——「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教會事工並不包括評論時事,傳道人不必在報紙上尋找信息,他也不必用故事、笑話來娛樂會眾。他應該「傳道」。只有這道能建立教會,建立基督的身體。

現在我們要來看一個實際的問題:如何傳講這道呢?第一個原則是,必須守住教義的純正。使徒彼得寫道:「就要愛慕那純凈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彼前二2)。「純凈」是指沒有雜質,純潔,沒有任何摻雜,合乎標準,通過試驗——那純凈、沒有雜質的靈奶就是道。不是指人的道,而是指神的道。教會落到今天的光景中不足為奇,因為她一直被喂以哲學和娛樂。或許這種傳道方式會吸引人,暫時得到一大群人支持,但它無法「建立」;傳道人的職責是建立,而不是吸引大眾。只有神的道那純凈的靈奶能建立人。除此沒有別的權柄。我們不能為了順應現代科學時尚,或為了應付瞬息萬變的批評,而修改或刪減神的道。福音是垂之永恆的,是「永生神的道」,是保羅和其他使徒所傳講的同一個道,它與改教者、清教徒、兩百年前的偉大傳道人、上一世紀的司布真所傳講的是同一個道,沒有任何增修。由於過去一個世紀中,這個原則普遍被忽略了,今天世界才會是這個樣子。

我們必須傳講合適的道,供給合適的靈糧。保羅說:「我是用奶喂你們,沒有用飯喂你們。」希伯來書作者也說了同樣的話。我們不會喂嬰孩吃飯,嬰孩只能吃奶。這是指傳道人必須在這些事上慎思明辨。嬰孩並不能決定什麼食物最有助於他的生長。當然到了幼兒階段他會想自己決定吃什麼,最好只吃自己愛吃的食物;但他不知道什麼對自己有益。決定吃什麼不是孩子的事,是父母的事。在屬靈的供應上我們也有奶,有飯;傳道人的工作之一就是分辨二者的區別。他必須根據不同人的需要選擇不同的食物——不單是奶,也不單是飯——否則他的講道就無法使人受益。此外環境也有不同,而神的道是可以運用在各種環境里的。有些人聽了道以後歡欣喜樂,有些人則黯然神傷;或許有些人正經歷患難和逼迫,有些人則在慶祝得勝。神對每個人都有話語;神話語的職事可以運用在每一種情況、每一個環境里。

再進一步說,建立人的這種食物不單是純凈的、合適的,而且也必須是完整的、平衡的。自然的領域可以解釋這一點。我們都從報章上讀到,維持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他命的均衡飲食是很重要的。二十世紀,特別是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大的發現之一就是飲食均衡的重要性。人們常常生病,不單是因為他們吃的不夠,而且也因他們吃的不均衡。論到屬靈的糧食也一樣。正如前面引文告訴我們的,我們都需要均衡的食物,包括教訓和教義。這是最首要的。使徒吩咐提摩太:「你要以宣講、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前四13)。同一章又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16節)。除非我們被建立在基督徒的教義上,否則我們不可能長大。

教會歷史清楚顯示,她最榮耀、興旺的時期,例如復原派改教運動時期,都是緊跟著亟力傳講教義而來的。你若不了解這一點,單單去仰慕那些信心的偉人,例如立約派(Covenanters)的人,是不智之舉。那些人之所以成為信心的偉人,是因為他們知道基督徒信仰的偉大教義。帶給人力量的是蛋白質、鐵質。基督徒的屬靈飲食必須以信仰的偉大教義為基礎。緊隨著教義而來的,必然是用來實行教義的教訓。使徒謹慎地說:他「勸戒你們各人」。我們不時得接受這一類的勸戒。教會裡面太多自滿的氣氛了。這種現象頗令人擔心,因為「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我們是否知道自己對教會、國家的光景負有責任?我們要對它們負責。

接著勸戒後面的是督責和使人歸正。我們都不喜歡這些,只喜歡能使我們快樂的言談。但是聖經充滿了督責和使人歸正的話;我們都需要在生活和生活方式上受督責,被匡正;例如我們如何使用金錢、支配時間、穿著打扮等等。我們需要被教導去學義。我們需要受教,知道當如何過一個虔誠、聖潔、純凈的生活。在以弗所書里我們看到,使徒從第四章中間一直到末了,都在教導人學義。他也告訴提摩太要「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意思是真理必須應用出來。任何事工若只陳述真理,卻不加以應用,就必然會失敗。真正教導人學義的老師一定會鼓勵學生學以致用。換句話說,我們若關心一個孩子的成長,就一定會強調運動的重要,它可以幫助孩子長大、發展。

再一次我們看到,我們的教導必須平衡。最近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和他的許多同伴都感到很灰心,因為他們不斷被鼓勵去作一些事,卻始終沒有人向他們解釋為什麼需要那樣作。任何事工若只是不斷勉勵人或呼籲人作決定,它至終必然落得一無所成。行動和活動必須是由教義產生的結果。一個均衡的事工不會將自己局限在單單教義或單單勉勵上,而是合併兩者,把它們放在正確的位置上。總是要顧及心思、感情,和意志三方面。真理包括了理論和實際。一個傳道人在講解一處經文時,絕對不能像對待莎士比亞(Shakespeare)的劇本那樣來分析。聖經是神的話語,是神聖的真理,為的是要感動人心,影響人的意志。因此一個傳福音的人必須是在聖靈的大能引導下,以生動、熱忱的方式去傳講。從某方面說,沒有什麼比一個只注重知識,卻絲毫不能打動人心的事工更具破壞性了。在教會歷史上,很多時候我們看到傳道人的講道完全合乎正統教義,教會卻依然死氣沉沉。原因是講台純粹偏重知性,卻不能感動人心。

許多年前有一個人對我說過一段話,迄今仍使我大得激勵。他已年過八旬,聽了我以「因信稱義」為題的講道之後,他噙著眼淚對我說:「我知道這個教義已經有一輩子了,但我從不知道它能這樣感動我的心。」他是從理智上認識這個教義,長久以來他所屬的教會也一直把這些事視為純粹客觀的、知識性的東西,所以他從未受感動。如果一個事工要有生命,它一定得蘊含著所謂的屬靈的維他命。

最後,它必須具有吸引力。當一個人生病、毫無胃口的時候,你給他的食物一定得色香味俱全,才能激起他的食慾。你不會隨便把一點吃的丟到他面前:你一定精心烹煮,用巧思加以排列得動人悅目。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傳道人對人的靈魂缺乏興趣,從不會為他們掛心,也不注意觀察他們是否在成長、發展,那麼他就未盡忠職守。我再強調一次,這不是說他應該取悅會眾。保羅特別在他的教牧書信中強調,必須以端莊、穩重的態度作主工。使徒這樣描述他自己和他的事工:「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11)。他覺得對人的靈魂有責任,他知道他的事工有一天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被評估,而其中有一部分是要根據他所牧養的人之光景來定。陳現真理時必須生動,用屬靈的動人方式,而不是用世俗取悅人的方式。

進一步說,傳道人必須在他的生活和事工上有榜樣。他自己要在生活和行為上顯示出靈里的長進、對教義的領悟和關切。保羅如此向帖撒羅尼迦人提出挑戰:「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帖前二10)。他也勉勵提多,在一切事上要顯出善良、公義、聖潔的德行(多二7~8)。

我們已說過,這些職分是主親自設立的,「為要成全聖徒。」祂的心意是,藉著聖工使我們得造就,使基督的身體得以建立,使每一個肢體都變得強壯有力,使頭得榮耀,並且每一個肢體都遵行祂的旨意,討祂喜悅。這位永生的元首知道身體的需要,因此祂設立職分,並差派人去擔任這些職分,作祂的工。

我們蒙召傳道的人若在事奉上有軟弱失敗,神仍然對我們滿有憐憫。但我們沒有藉口去推諉責任,因為這裡很清楚告訴了我們當如何行。我們都需要記住:「神恩惠的道……能建立你們。」你是否被建立?你有沒有「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你是否剛強有力?你能不能抵擋得住現今世界的污染?你健康嗎?作為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你是否被成全,真正被建造?這是一件嚴肅的事。「人應當自己省察。

17.信心與知識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信心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弗四13另譯)

在這一節經文中,使徒解釋了各種職分和事工如何帶來成全和建立基督身體的結果。因此對我們以及以弗所的信徒而言,最重要的事莫過於明白使徒放在我們面前的有關基督教會的畫面和觀念。基督徒當中許多問題的產生,都是起因於我們不明白作為教會肢體的意義——其尊嚴、特權、責任何在。因此我們亟需把握新約有關教會的教導。我們若能在新約的亮光下看自己,就會知道原來我們是世界上最蒙福的人,沒有什麼堪與作一個基督徒、作基督身體的肢體相比。

主設立了教會中的職分,又呼召人去發揮各職分的功用,以建立基督的身體。可是第十三節指出了一些難處,第十五、十六兩節也繼續論及。使徒又回到了他最喜歡用的教會是基督身體的比喻。他對此非常關切,所以他在第十四節用一個消極的敘述來打斷自己的思路,然後他又回頭,這樣作幾乎混淆了他所用的比喻。然而主要的畫面還是十分清晰的。這些職分以及教會事工最終的目標是成全聖徒。首先他用合一來表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信心上同歸於一」;然後第二個短句是「認識神的兒子」。我們靠著這些,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我們可以這樣描述最終的目標:「長大成人」,或「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長大成人」的意思是「純潔」,「充分長成」,「充分發展」,或「大工告成」。我們使用「人」(man)這個字詞可能會帶來一個危險,就是視其為一個單獨的個體,好像使徒是說「直等到我們每一個人都長大」。當然從某方面看,這樣說也是事實,但這不是使徒此幅畫面真正涵蓋的意思。因為他指的是如果是「人」 (man),在英文里只包括男人,那麼就會引起應該把女人放在何處的問題。早代的教父確實為此大傷腦筋。其實這裡的「成人」指的是教會,基督是教會的頭,而我們這些男女是教會的肢體。所以「長大成人」的是基督和祂的教會,祂是頭,各肢體構成身子其他的部分。「長大成人」可以指在完全狀態下的教會,身體與頭配合得完美無缺。

我們可以用一個事實來支持這種解釋,使徒在哥林多前書說到我們的主時也是用同一個詞:「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十二12)。這裡的「基督」顯然代表著教會。人天然的身體如何,「基督」也如何;他所謂的「基督」是指基督和祂的教會,基督和教會組成了一個身體。所以使徒說:我們必須總是從這角度來看自己,知道神偉大的旨意和計劃乃是使教會成為完全——基督是頭,我們都是這身體的肢體。這是教會最終的狀況;為了達此目的,神設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有一天教會這身體將完全、成熟、長大、充分發展。但現在還未完全,那是將來的事。然後使徒又用別的詞來敘述這件事:「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一些博學的解經家花了許多時間來辯論這裡的「身量」是否應該譯成「年齡」。其實兩者在意義上並沒有什麼差別,因為年齡和身量是齊頭並進的。我們可以從高度也可以從年齡來論成長,因為一個孩子到了某一個年齡,就會達到他長成的高度和身材。重要的是,使徒要我們明白如何獲致這長成的身量。一個完全的身體不僅是只有頭——耶穌基督,並且還包括了我們這些作肢體的。保羅真正的意思是,只有當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完全長成、發展出神指定我們的樣子,這個身體才真正完全了。肢體若不完全,那個「人」——身體,教會——就不完全。任何一個部分若有缺陷或發育不全,你就無法說整個身體是完全的。

例如一個蘋果,即使它表面看來新鮮悅目,但只要它有一點瑕疵,或有一小塊潰爛,就不可能在農產品競賽中奪魁。即使它在大小、形狀、顏色上都出類拔萃,它已經不是優良品種。因此除非身體的每一部分都發展完全,它還稱不上是「長大成人」。

當然這也不是說我們應該絕對平等,一模一樣。身體的比喻最能說明這一點。腳趾和手指就不一樣,手指和手掌也不一樣;每一部位都不一樣,能力和功用也各不相同;然而每一部分都可以長到完全的、應有的樣子。

我們也可以據此來反駁那些主張教會在各方面應該劃一的人。任何人在傳講基督徒真理的時候,若企圖在人中間製造一致性,根據前面所述的那個試驗,都是謬誤的,有問題的。我們已說過,異端總是製造出一個樣板,他們的成員都是一模一樣的,都遵照一個模式。他們用同樣的表達法,說同樣的話。新約從未如此指示我們,這也不是聖靈工作的特色。身體的比喻應該可以幫助我們避免犯此錯誤。假教義總是呆板的,他們要求人幾乎在每一方面都一個樣子。教會的榮耀有很多種,不但包括合一,也包括每一部分的成長完全。換句話說,身體無法成為完全,除非每一個趾頭,每一個指甲,每一根頭髮都長好了,每一個細節都絕對完美了。

因此教會裡最重要的,不是我們個人的呼召或職分,不是基督賞給各人的恩賜,而是我們每一個人是否在那個地位上長大成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滿有祂的生命。每一個肢體的度量不一,但都是充滿的。如果你拿一個杯子到海邊,把它浸在海水裡,你可以說:「我的杯子滿了。」如果你拿一個大桶子,盛滿海水之後,你也可以說桶子是滿的。杯子和桶子的盛水量有很大的差異,但兩者都能裝滿水,都能滿溢出來。因此這裡教導的不是數量上的一致,而是每一個肢體都能享受他應有的完美。

一旦教會完全了,臻於「長大成人」的境界,每一個聖徒就完全了,沒有缺乏了,可以安全地聚在一起。「外邦人的數目」滿足了,以色列人也要得救。神知道完成的時間和數目。我不知道,沒有人知道,只有神「認識屬的人」;當那完美的時刻臨到時,身體上就沒有一個肢體是欠缺不全的,沒有一個部位在恩典上有絲毫的缺乏。全身都將充分發展,臻於完美。

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看。從某一方面說,你我是組成基督的豐滿之一分子。從另一方面說,若沒有我們,祂就不完全。祂甘願接受這一點,這也是祂犧牲自己、甘願降卑的地方,祂加入這個身體,成為其中的一部分,就是作它的頭。從這個角度看,祂若沒有我們,祂就不完全,因為除非我們分享祂的豐富,變得完全了,否則祂作為頭所擁有的豐富就無法完全。在我們達到完全之前,祂的完全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面。

在此我們看見身體的比喻頗有價值。身體的整個結構,它的本質,它合一的特性,使這個比喻身價倍增。生命存在於血液中,血液流經身體的每一部位,即使最偏遠的部位也不例外。流經每一部位的血都帶著同樣的生命。頭的完全也在手指和腳趾中。祂的完全在我們裡面。同樣的,我們的完全也構成祂的完全。我們基督徒應該從這個角度看自己。

現今由於許多人不明白這一點,不知道它所包含的特權和榮耀,結果許多牧師和傳道人不得不苦口婆心地勸信徒主日上教會敬拜,呼籲他們參與事奉。這些人從未視自己為基督身體的肢體。他們以為只鬆鬆地連著教會,按時候去聚會,就算給教會面子了。殊不知他們有責任努力使教會完全,他們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浪費了,他們必須遠離罪,尋求聖潔,在恩典中長進,以達到長大成熟的地步。我們應該常常思想「長大成人」的意思,好叫我們「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讓我們集中注意力於自己在教會裡的地位上,因為教會裡沒有一個人是微不足道的。我們若過分強調「傳道人」和「平信徒」的區別,就很容易走偏了路。我們已看過,強調某些特殊的職分是應該的,是不容忽略的;但是我們也不能據此而斷言,自己在教會中只是無名小卒,可有可無,是毫不重要的肢體。只要我們不完全,身體就不會完全。我們每一個人的目標應該是「長大成人」,並且「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所以,讓我們趕緊往前,「榮上加榮」。我們沒有時間可以浪費,因為正如使徒約翰所說的:「凡向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潔凈一樣」(約壹三3)。

再來看如何達成此目標。使徒的教導是,整個基督徒事工就是為了把我們帶到這地步。我們必須達成兩件事。第一件是「在信心上同歸於一」。他說:「直等到我們眾人在信心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在信心上同歸於一」的「信心」,就是指相信「神的兒子」。文法學家都同意這一點。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讀:「直等到我們眾人在對神的兒子之信心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我們必須在對神的兒子之信心上合一,這是達到完全的方式。我們看出使徒是多麼注重實際。他不留下任何模稜兩可之處。他所寫到的「長大成人」並不是一種神秘的經驗;達到它的方式首先是在對神兒子的信心上保守合一。

這裡的「同歸於一」是什麼意思?它和保羅第五節所說的「一主、一信、一洗」有何關係?他說我們已經有「一主、一信、一洗」了,但是此處又說我們要去獲致信心上的合一。這看起來似乎有矛盾,其實並不矛盾。我們在研讀第五節時已說過,那裡是指在使人得救的信心上,有一些最基本、不能或缺的要素,一個人若缺乏了它,就不能成為基督徒。我甚至可以斷言,那裡是指因信稱義說的。這個教義是信仰的中心,若再添上個人的行為或功德,就不是基督徒信仰了。「」是開端,是第一步;「一信」是指我們因信稱義。但那只是開頭,不是全部。第一步非常重要,它最終會引致信心的完全、充足、均衡,一無所缺。然而現今我們必須把第一個真理弄清楚,沒有它就沒有基督徒的信仰;對神兒子的信心有很多方面,有些我們還不太明白,每一個基督徒對它的認識也各不相同。一旦我們達到信心完全的地步,我們就能說同樣的事,相信同樣的事;那時我們就得以認識祂,知道祂的本質。那就是完全的信心。

我們談到「一信」的時候,也可以同時談到「在信心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這種信範圍極大,包羅甚廣,我們竭盡思慮也無法一一觸及;但是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含義,就是在有關對主耶穌這個人的信心上必須一致。使徒的話強調了這一點;「在信心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稍後保羅提到祂是「基督」。關於祂的位格,我們不可有任何疑惑或遲疑。祂是神的兒子;但祂也是人。合一的信心能接受這兩面。有些人只強調祂的人性,他們未看到別的部分。那不是「」。也有人只強調祂的神性,他們似乎不明白道成肉身的實際性,祂並不是化身為人,祂實際上取了人的樣式,為童貞女所生。祂是神子,也是人子。「」將這些事放在正確的位置上,並且給予它們相關連的價值。我們都當謹慎,以避免重彼輕此。也許有些人過分強調祂永恆、獨特的神性,而忘了強調祂也是人,祂的人性和祂的神性一樣真實。另外有些人過分強調相反的一端,雖然他們同意祂具有神人二性。當我們 「在信心上同歸於一」時,我們就會看得清楚,看得合乎中道。但願我們都朝此目標努力。

這涉及了道成肉身的整個奇蹟。那是「認識神的兒子」之一部分,知道神在萬世以前就計划了這一切,指定祂兒子承繼萬有,又將教會賜給祂,作祂的子民。於是神兒子來到世間,自願接受祂在這計劃中的職責。我們要獲得最終的完全,就必須留意這些事,把握、了解、默想這些事。我們必須相信救贖的計劃,救恩的策略,正如先知所預言的。那都是認識神兒子耶穌基督的一部分。舊約的例子和預言對我們一樣重要。我們認識得越多,就越長大,越成熟。

我們也必須思想耶穌的職分——先知、祭司、君王。我們要注意祂的教訓,並且銘記在心。我們要相信「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表明出來」(約一18)。我們也得讀四福音,並注釋神所彰顯、啟示的榮耀。若忽略這些事,我們就落在危險中;我們必須活在其中。我們也當聆聽登山寶訓中的先知耶穌,和祂一切的教訓,因為那都是「認識神的兒子」 之一部分。我們看到祂也是祭司,祂以自己為祭物獻上。祂為了人的罪,獻上自己的靈魂。祂捨棄生命,甘願代人受死。祂存心順服,讓神「將我們的罪孽都歸在身上」,神擊打苦待祂,而這些本來是我們所當受的。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祂獻上了自己,又在天上的至聖所以自己的血呈獻給神。這位大祭司「遠升諸天之上」,就坐在神的右手邊。默想這些事,可以使我們成熟長大。這是「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的方法。

再來思想主耶穌作為君王的身分。祂已經是教會的王。祂來要建立一個國度。教會是這國度現今的代表。但是祂還要再來,建立一個看得見的國度。祂建立了永久的國度之後,我們就要在榮耀中與祂同在,我們的身體也將得榮耀,並且我們將審判世界和天使。我們也要想到祂賜聖靈給教會,又設立這些職分,而聖靈的工作乃是成全我們、潔凈我們,使我們成聖。這些都是「認識神的兒子」 之一部分,這種認識最終將我們帶到完全的地步。

使徒保羅不只說到信神的兒子,他也說到認識神的兒子。關於這一點,各方面的討論頗多。有人說我們應該把這段經文讀成:「直等到我們眾人在信心上同歸於一,那就是說認識神的兒子」——指引向知識的信心。我無法接受這種解釋,因為使徒在兩個短句中間用的是連接詞「並且」(譯註:中文聖經和合本未譯出此連接詞),而不是「那就是」。他指的是另一件事。我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它比什麼都寶貴。信心當然會帶來知識,信心裏面總是會蘊含知識的成分。要區分這些事並非易事,但我們要儘力試著去認清其差異。你可以對使徒所說的缺乏特別的認識,而仍然有對神兒子的信心。你可以對他所說的認識有限,而仍然成為一個基督徒。我再說一次,你若沒有任何認識,就不可能有信心。對於我所提到的那些事,你若毫無所知,你就不會去相信。信心確實包括了這種知識的成分。但此處我們討論的信心是實用性的。使徒用了一個很強烈的字——「epignosis」,意思是「完整的知識」,超越了前述那種智識上的認知。此處是指一種更深、更有意義,並且具實用性的認識。

基督徒事工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帶領我們進入這種更豐富的知識中。我們很容易忽略它,未給予它應有的重視;但願神赦免我們這方面的疏忽。要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必須先認識神的兒子,這是非常重要的。這種「認識」就是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所說的。他已經清楚自己是因信而稱義的,他對自己那「因律法而得的義」毫無興趣;他看出那種義不過是「有損的」,是糞土,一無價值。他所要的是在基督里「因信神而來的義」。然而他還有一個更大的渴望,就是「使我認識基督」——不但認識有關祂的教義——「曉得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一同受苦,效法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復活。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10~12節)。他尚未得著所盼望的。雖然比起其他人他已算領受得極豐富了,他也為此感謝神,但他仍然「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他盼望認識主自己,他無法滿足於只相信祂、相信有關祂的真理。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對神兒子有更深的認識,親身經歷祂的愛,對主自己有真正的體驗。

使徒已經在以弗所書第三章論到這種更深的認識,他表達他是如何希望以弗所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18~19節)。使徒說到的「明白」同樣是指認識祂對我個人的愛,以及我對祂的信心和委身。它是指直接認識主,與祂有個別的交通。這是所有基督徒都能經歷的,是我們成長過程的一部分。它是指我們明白領受祂一切的豐盛之含義。正如約翰福音所說的:「我們也見過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從豐滿的恩典里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一14、16)。它也是指領受祂的能力、力量、恩典;並且確實知道我們正在領受,知道我們在祂裡面就像枝子在葡萄樹上,能夠源源不斷地從祂那裡支取生命。

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的話也具有同樣的含義:「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約四14),意思是永遠不再飢餓,不再口渴,並且認識、領受祂的豐富。換句話說,就是活在祂裡面,正如主耶穌在約翰福音所說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6~57)。我們知道在屬靈上因主而活是什麼意思嗎?我們是否在屬靈上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我們因祂活著嗎?我們靠祂而活嗎?我們是否能和保羅一起說:「我活著就是基督」?這些都是「認識」神兒子的一部分。我們必須被祂充滿。我們應該經歷自己所唱詩歌的內容:

主阿我神!充滿我生命,

使每一部分都是讚美。

那就是指領受頭所有的一切豐富,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都被祂充滿。

我們不只是「信神的兒子」,並且「認識神的兒子」。你認識祂嗎?祂對你是真實的嗎?祂說過祂要向遵行祂命令的人顯現。當祂顯現時我們會知道;這已經不是初步的信心了。這是一種個人的認識,是對祂的一種親密認識,是賜給祂兒女的,是屬祂之人生命的一部分。

這些都是建造我們的方法。教會的工作不只是告訴我們如何得到喜樂,如何找到那位良友,如何克服罪。我們太主觀、太自我中心了。成長的法子乃是仰望祂,相信祂,認識祂。

我要強調信心和知識彼此之間的關係。單有信心沒有知識會使我們自高自大;知識可以建立我們。保羅說有一種知識會叫人「自高自大」;但是「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我們必須花時間研讀教義,我們必須「在信心上同歸於一」。神的啟示已寫明在祂的話語里了,祂又賜下聖靈幫助我們明白祂的話語。我必須立志勤讀聖經;每一個牧師和教師都有責任提醒會眾這些事,以建立他們。但我們並不是就停留在此,因為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完全認識神的兒子——「使我認識基督」——就是個人、主觀、實際地認識祂,享受祂,接受祂作生命的主,領受祂的豐富,被祂的豐盛所充滿。

我們要繼續追求,「直等到我們眾人在信心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哦!那將是何等的一日!何等的福氣!屆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臻於完美,在祂裡面得以完全,有分於祂永恆的福氣和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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