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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孩子,我和別人不一樣

  打完父親,「媽媽」怒氣未消,把給我接生的衛生院砸了,她用自己的拳頭,把玻璃窗戶捅出了窟窿,鮮血淋漓。  前言  這個故事是我聽一對姐弟講的,弟弟才19歲,從沒給人講過自己的身世,這半年,斷斷續續地給我講,很多細節,如歷眼前。  本文經姐弟倆授權刊發,弟弟口述,我整理。他們隱去真名,但希望他們的故事,能夠讓世上少幾個像他們這樣的孩子。  1  從小,我就被告知:「你和別人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  我四歲時想去鎮上像兩個姐姐那樣跟父母一起生活,上鎮上的小學,奶奶告訴我:「你不能去,你跟她們不一樣!」  爸爸媽媽不是每年都回來嗎?媽媽還會給我買新衣服,當著很多人的面給我套上,拉拉袖子,拽拽衣襟,摸著我的臉,說:「小寶又長大了!」姑姑們就誇:嫂子真會買衣服,嫂子對小寶可真好,然後她們就讓我「謝謝媽媽」。  可從來沒人讓姐姐「謝謝媽媽」。  我和奶奶、三姑、小姑一起生活,她們說我是家裡的獨苗,一定要好好養著。吃肉,我總是吃最瘦的那一塊;睡覺,我總是睡在最熱乎的炕頭兒。只有三姑,有時候會看著我嘆氣,說我身份尷尬。  奶奶說,什麼尷尬不尷尬的,是個男孩就行!  2  慢慢地我終於知道,我的「不一樣」。  人們對我的身份的遮掩,像捂著一個毛線團,怕我窺出顏色,又忍不住露出一點線頭,像招引一隻小貓。  我把每個人的毛線團都捯出來,發現媽媽、奶奶,姥姥、姑姑們,懷裡的毛線團都不一樣,都有一定的偽飾,多年過去,洗去顏色,比較、還原,才終於了解了關於自己身世的大概事實:  我是個小三生的孩子。  父親曾是我們當地政府的一個小官員,管林業,有點權力,在那個年代,這已經很了不起了。他有點灰色收入——人一有錢就容易膨脹,父親很快結識了母親。那時,母親還是個未出嫁的姑娘,18歲,風華正茂。父親把少不更事的母親哄得團團轉,結果就有了我。  母親要去打胎,父親不讓,她要求父親離婚娶她,父親也不肯。父親的岳父是我們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這婚他離不起。  母親毅然決定把我打掉。但在她去打胎的路上,爺爺截住了母親,他讓母親把孩子生下來,並保證讓父親離婚。  母親被爺爺說動了,而我成了孽緣的種子,自打萌芽那刻起,就面臨被取捨。  生我的時候,爺爺親自帶了奶奶和三姑、小姑去照顧,他們最緊張的是我的性別,如果是個女孩,簡直不知怎麼收場。生下來是個男孩,全家人果然歡呼雀躍。  就在這時,父親的妻子突然打了進來,她像一頭髮瘋的母牛,進來就往爺爺身上撞,奶奶為了護我,擋在了前面,結果被撞倒。我的親生母親,氣還沒喘勻,就被扇了兩個嘴巴。然後就是死命地打父親,父親就蹲在地上抱頭受著。  打完父親,她怒氣未消,把給我接生的衛生院砸了,她用自己的拳頭,把玻璃窗戶捅出了窟窿,鮮血淋漓。  這件事,是爺爺親自給兒媳道歉才了結的,差一點跪下。  母親雖然挨了兩個巴掌,可心裡卻以為,照這個樣子,他們肯定過不下去了,就等著他們離婚。她先帶我回了娘家。可是等了幾個月,父親不但沒離,連吵架的風聲都聽不見。父親每次來,只說想把孩子接走,一提離婚就支支吾吾,說先把孩子接回去讓奶奶帶著再說。  母親意識到了問題,堅持不離婚不讓見孩子。於是雙方就耗著。一耗就耗了三年,母親越耗越窮,最後窮到賣了父親買的戒指,給我買雞蛋。  大概,我把童年用在不斷探索「我是誰」上,就是我和別人最大的不一樣。  最終,我還是被送回奶奶家,爺爺奶奶得意地笑了,「看,我說她一個女人不肯帶著個男孩嫁人吧!」  從此,我和爺爺奶奶相依為命,兩個姑姑先後出了嫁,爺爺去世,我又隨著奶奶輾轉生活於一個叔叔和兩個姑姑之間。  我那時什麼也不懂,以為父親的老婆,就是媽媽,我很想和「媽媽」親近,但並不能得到回應。有一次我過門檻,拉了一下她的手,她像被針扎了一樣跳了起來,憤怒地瞪著我。  從此,我再不敢向她伸出手。  3  和這個「媽媽」一樣,我的兩個姐姐,對我也很冷漠,只有堂姐對我好。  堂姐是大伯的女兒,但也不是大伯的親女兒,大伯母不生養,就抱養了堂姐,有人說,不生養的女人,抱個孩子招一招就好,所以堂姐叫招娣。  招娣到了家,果然大伯母就生了個兒子。堂姐很快「沒用」了。  我小時候經常看見堂姐挨大伯母打,她扯著她的嘴,點著她的額頭,罵她懶。  堂姐天天得餵豬,小小的身子拎著一個巨大的豬食桶,咬著牙走,一路湯水淋漓,她舀一勺豬食,爬上矮牆,將豬食倒下,滔滔作響,豬圈裡的幾頭豬,一頭母的,幾頭小的,奮命哄搶。  有一隻小豬,很弱小,永遠也搶不上前,只好吃一些飛濺出來的食物,堂姐就把它抱出來單獨喂,我說:「你把它喂大了,不就是讓它早死嗎?」  堂姐說對,就又把它放回去,任它被兄弟姐妹欺凌。  堂姐看著那個小豬餓得嗷嗷叫的樣子,心生悲涼,「你看,親兄弟都是這麼無情的,豬媽媽也一樣……」  我蹲在另一側牆上,不說話。夜間的流螢,一顫一顫飄過來,明明滅滅,像人在嘆氣。  「小寶,姐只有你。」  4  堂姐當然沒能上成學,她十六歲就離開家,去了一個很遠的地方,據說那裡有鐵礦石,有很多有錢人,也有很多沒什麼大錢但慾望沒地方發泄的男人。  堂姐做了小姐。  堂姐一兩年回來一次,每次都像變了一個人。第一次回來,穿著漂亮的細腿褲,燙著大捲髮,眼皮上亮亮的,金色疊在咖色上,咖色疊在黑色上,層層疊疊。  她對所有人都表現出冷漠,唯獨對我還算熱情,她拉著我出去,路過豬圈,大伯母正在「啰啰啰」地餵豬,蒼蠅在她頭上亂飛,一瓢瓢豬食流水介潑下,還是滔滔作響,堂姐捂著鼻子輕俏跳過,看也沒看一眼。  「招娣啊,去幹什麼?」  「走走。」  「到時辰回來吃飯哦,小寶也來!」大伯娘好像從沒這樣溫柔。  走到河邊,堂姐蹲下來問我:「小寶,你過得好不好?」  「什麼好不好?」  「就是有沒有人欺負你。」  「沒有。」  堂姐鬆了口氣,「那就好。」  她從細腿褲口袋裡,拿出兩百塊錢:「小寶,這錢你留著,別給別人知道嗎?這是姐的賣身錢!」  我那時候並不知道,什麼叫賣身錢。  待了幾天,堂姐又走了。  5  堂姐再回來,又是兩年後。  這期間,我上了初中,已從那些人的眼角眉梢隻言片語里探索出堂姐的營生,明白了「賣身」二字作何意義。  這次回來,她學會了吸煙,長長的指甲上塗著黑色的甲油,上面有白色絲線,眼睛上的妝也更濃了。  堂姐變得很爽利,話很多,且無所顧忌,她說那個鐵礦之都早晚得完,有些姐妹傍了那裡的大款,當了三房四妾,表面看終身有靠,其實不過是一時光鮮,那裡的人腦子不靈,有錢了只會享受,沒好下場。  她還說:「你們能過上這麼好的生活,得感謝那裡的傻老爺們兒。」  「我還得去別的地方發展,小姐就像草原上的牛羊,逐水草而居一樣,我們得逐銀錢而居,哪裡有錢就往哪流動,千萬不可戀戰一個地方,除非這個地方,夠大,夠好,夠吃一輩子。  大伯和大伯母像聽天書一樣聽她講外面的世界,從來不知道還有一種地方,男人能娶好幾房。他們已經無權干涉堂姐生活。  她又去了內蒙古,聽說她在內蒙古竟嫁了個人,說男人知道她的過去,但不在乎,後來卻又聽說她的婚姻持續了一年就失敗了,因為男人總是去嫖妓。  再之後,她又去了北京,又做起小姐。堂姐邊做邊謀劃未來,她覺得得有個安身立命的本事,就去學了美甲,後來開了一家美甲店,就再也不做小姐了。  6  堂姐在外漂泊的這些年,我一直在家上學,當那個「不一樣的孩子」,值得說的是,初二那年,親生母親曾到學校看我。  宿舍的阿姨喊我說,「你媽媽來了」,我心裡正納悶,出來一看,竟是她,我早已不認識了。她捧著我端詳了一下,然後把我摟到懷裡,流起了眼淚,我拚命掙脫,宿管阿姨在旁邊饒有興緻地看著我,這讓我很尷尬。  她給我買了一塊三千塊的手錶,說是名牌貨,我收下了,但並不高興。我並不需要一個手錶,只想要三千塊錢。那時候父親早落魄了,他被人舉報,丟了官職,自顧不暇,我連生活費都沒有。  我學習並不好,數學一塌糊塗,只有語文很好,先天的自卑,導致我連想當一個好學生的夢都不敢做,我害怕站到高處,害怕被人看。  後來學也上不下去了,就到北京投奔堂姐,堂姐把我介紹到一家飯店當服務員。  人都說到北京上不來氣,我卻相反。到了北京,像一條常年缺氧的魚被注入了氧氣,走路的腰桿也自然挺直了。人們都在趕著自己的路,沒人關注我,我鬆了氣——終於沒人知道我是誰了。  我睡在集體宿舍,每天工作12個小時,宿舍里的孩子,或者窮,或者孤,他們經常聊身世,我從來不說話。我不敢說我是個小三的孩子,因為即使到了現在,這也是個被人不恥的角色。  7  我覺得自己自由了,努力工作,人生一定會光明起來。  沒多久,親生母親又來了。  她帶了她和另一個男人生的女兒到北京旅遊,我不知道該不該見她。堂姐說,見吧,畢竟血濃於水。  我去接她們,給她們安排了賓館,然後請他們去吃烤鴨,裝鴨肉的盤子像一隻白色的小船,我一邊在心裡計算這盤鴨肉花掉了我多少的薪水,一邊拈起一張麵餅幫媽媽卷烤鴨。母親緊繃繃地坐著,像是參加一個什麼儀式。  當我把卷好的鴨肉遞到她手裡的時候,她的眼淚適時地流下來:「沒想到,我兒子到北京工作了,還能請我吃飯。」  不知怎的,我忽然被她一這番感慨激起了火氣,我賭氣地說:「這是我花半個月工資請你吃飯呢,你以為一個飯店的服務員能賺多少錢?」  「我知道……我知道……」  「你以為一個被人拋棄的孩子能有什麼好出路?讀得起書?抬得起頭?」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容易……」  看著她那副卑微的樣子,我又心軟了,趕緊緩和氣氛:  「你們這次到北京帶了多少錢?不夠的話我去我堂姐那裡借點。」  「不用不用,媽媽帶了張兩萬的卡呢!」妹妹脫口而出。  只見母親「啪」地一聲把半隻卷餅扔在盤子里,瞪著妹妹:「你胡說什麼,哪有什麼兩萬塊的卡,那張卡早被你爸拿去還債了!」  妹妹自知失言,不敢再說話。  我忽然明白了,她以為我是在套她的錢。我再也不想和她們維持這種彆扭的親情了,我送她們回到賓館,再沒出現。  我去找堂姐,說了情況,正在這時,收到了母親的簡訊,她說她在火車上,傷透了心,說我一見面就打她錢的主意,一聽沒錢就不再露面,讓我以後再也不要找她。她罵我是白眼狼,「再怎麼著,我也是那個給你生命的人。」  她這句話,奶奶也常說,她說:「要不是我和你爺爺當年橫豎要留下你,你早被那女人打成一灘血水了。」  大伯母也常對堂姐說:「你這個小三生的孩子,要不是我肯收留你,你早不知道被誰扔到哪個臭水溝去了!」  堂姐也是個小三生的孩子,因為是個女孩,被親生父母雙雙拋棄。  堂姐現在已經有了三家店,也結了婚,生活很幸福,她忽然說:「要不我們一起做個了斷吧?」  「什麼了斷?」  「拉黑他們!」  她拿過我的手機,把我親生母親拉進通訊錄的黑名單:「這些年,往他們身上去的錢也夠多了,現在又跟我要錢給小弟買車子,我不想再還了……姐姐幫你,你也幫姐姐。」  我把她手機拿過來,把大伯娘也拉進了黑名單。  然後我們兩人哈哈大笑,笑得像兩條魚,終於對水死了心。  編輯:侯思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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