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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附錄一:公案拈題第四輯《宗門血脈》自序

  余初無意評論名師,然卻走上評論諸方名師之路;因為諸方名師之法教錯誤極多,處處誤導佛子故。我本無意批判傳統,卻不得不走上批判傳統之路,因為今日的「傳統」佛教已因喪失宗門了義正法之修證實質,而沒落了;徒有隻管奉獻、崇拜名師而不知證道為何物之廣大佛子,徒有金碧輝煌之寺院,徒有規模龐大之佛教財團法人資產,徒有遍布而繁多之佛教弘法表相,徒有認妄為真之各大道場禪修活動,而無了義正法之本質,所以佛教表面興盛,其實是沒落了!   憶昔出道弘法時,於諸方大德,不論悟與未悟,悉皆讚歎之,未敢稍貶一詞。乃竟有諸錯悟凡夫,或處心積慮、或隨緣以破余法、顛覆余法,令余弘法以來橫生波折,一再至三,令宗門了義正法之唯一血脈幾如懸絲。距正法滅盡尚有九千年,而勢已如此;吾人若再一味退縮,不圖摧邪顯正,則宗門了義正法將於此界永滅,時在不久。有監於此,不得不起而奮鬥,拈說諸方邪見,以示正道;得罪諸方名師,俾益佛子。   此前三輯公案拈提,皆不舉示諸方名師姓名等,乃為避免影響彼等名聞利養故。今於此輯起,一改已往,一一舉示姓名書名及其開示出處,其故有四:   一者依著作權法規定,凡引用他人著作言句,必須註明其出處,否則即成違法;余既累世受持菩薩戒,違法之事不應故犯,故今依法一一舉示姓名及出處。   二者前三輯中雖已舉示名師邪見而辨正之,然佛子眾中,十有九人不知此諸邪見究系何人何書所說;雖然已知其見邪謬,而不知邪見乃是彼師所說;雖知應當遠離邪見,而仍受彼師誤導。而彼師以余書不指陳其姓名故,乃肆無忌憚,執意繼續弘傳常見外道等法,混淆佛法正理,不改邪見;故應舉示名號及出處,令諸志求正法佛子知之。若有佛子知已,仍願繼續受學彼師邪見邪法,余心亦無愧疚;所應為彼作者,余已作故。   三者坊間有謂余所舉示諸多邪見,泰半系屬自己杜撰者;今示出處以明事實,使知余語皆有根據,非空穴來風也。   四者摧邪顯正維護正法,乃證悟佛子無可推卸之責任,一切初迴向位以上菩薩,悉應肩負此責,救護眾生;佛云:「菩薩摩訶薩施聲聞緣覺種種乘時,發恭敬心、尊重心………發解脫一切魔系縛心、摧滅一切魔軍眾心;不可稱量明凈智慧,善能分別一切諸法,令一切眾生常樂如來正教之法,除滅一切九十六種外道邪見………令一切眾生善分別知諸佛正教,悉能守護持佛法者。」若不能爾,坐令眾生修學佛法而受誤導、入外道法,不名慈悲,乃是無慈無悲,即成空發四宏誓願,不名菩薩。   以此四緣,自本輯起,一改已往仁厚於名師之心,轉而仁厚於廣大學人;乃一一舉示引用他文之出處及與姓名,令諸有智學人願意依法不依人者,據以簡別。伏願一切志求證道佛子,悉蒙法益乃至悟入;以此功德迴向正法久住,一切有情法雨均沾同獲其利,宗門血脈源遠流長永無窮盡;今者此書完稿,遂題此書名為《宗門血脈》,因之造序。   時惟公元二○○○年新春   大乘末法孤子 蕭平實 敬序於喧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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