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禮儀及其禁忌,佛教網

  第一章佛教概述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創始人是釋迦牟尼,創立於公元前六世紀古印度。其後 向外傳播傳 播,分成兩大主流,流傳於東南亞一帶,包括錫(斯里蘭卡)、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 東南亞國家和我國雲南邊境地區,即是南傳佛教。所謂南傳佛教,主要指盛行於上述五國, 而以錫蘭大寺派為傳承之上座部佛教而言。另一主流,經中亞向北沿絲綢之路傳到中國漢地 ,後來傳到韓國、 屬於北傳大乘佛教。兩大主流最大不同處在於:南傳佛教三藏經典用巴 利文書寫,佛教徒重實踐;北傳佛教之三藏經典用梵文書寫,佛教徒重義理的發揮。按其傳播地區的語言劃分,分為巴利語系佛教、漢語系佛教和藏語系佛教。巴利語系佛教即 南傳佛教,又稱上座部佛教,俗稱小乘佛教; 漢語系佛教即北傳佛教,又稱大乘佛教。據史書 記載,漢語系佛教大約在公元前二年傳到中國中原地區,至今已經有二千年的歷史,;藏語 系佛教從公元八世紀,沿著喜馬拉雅山脈傳到我國西藏地區,後來又傳到蒙古,又稱為藏傳 佛教。  第一節 佛教的起源及其在印度的發展  佛教,廣義上說,它是一種世界性宗教,包括它的經典、儀式、習慣、教團的組 織等等 ;狹義上說,佛教就是佛陀所說的教言,如果用佛教的術語來說,應當叫做佛法,包括四聖 諦、緣起法、四法印、四攝六度、八正道等教義,解釋人生和世界的問題。  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出生於古印度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國南部)的釋迦族。關於他 生卒年代有不同的說法,一般認為生於公元前624年,卒於公元前544年。享年80歲。他姓「 喬達摩」,名「悉達多」, 成道後,人們常尊稱他為「釋尊」, 釋迦牟尼意為釋迦族的聖 人,成道後,佛教徒稱之為「佛」、「佛陀」,其意為 「覺者」或 「覺悟的人」。釋迦牟 尼時代正是我國春秋時代,與孔子同時。他當時是迦毗羅衛國國王的長子。父親名凈飯王, 母親名摩耶。根據當時印度的風俗,摩耶夫人3生產前回到母家去,路過藍毗尼花園,在樹 下休息的時候,生下了悉達多王子。  摩耶夫人產後七天便去世了,悉達多王子由他的姨母波者波提夫人養育。他自小從婆羅門學 者們學習文學、哲學、算學等等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學識廣博。又從武士們學習武術 ,是一個騎射擊劍的能手。他父親凈飯王因為他天資聰明,相貌奇偉,對他期望很大,希望 繼承王位後,建功立業,成為一個「轉輪聖王」,即統一天下的君主  悉達多太子在幼年就有沉思的習慣,世間許多現象,給他看到,都會引起他的感觸和深思: 飢、渴、困、乏,弱肉強食,人會生、老、病、死,促使他思索如何解脫世界上的這類痛苦 。他感到從他當時讀過的書上找不到答案,他未來的王位和權力也不能解決這類問題。於是 他就有了出家修道的念頭。他的父親凈飯王早就發現了兒子的心思,曾經用各種辦法防止他 ,特別想企圖通過生活上的享受來阻止他出家的念頭。於是在他16歲時便為他娶了鄰國的公 主耶輸陀羅為妃,生有一子名叫羅睺羅。但是這一切並沒有能夠阻止他。29歲時感到人生無 常,在一天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偷偷地離開皇宮,換去王子的衣服出了家。他的父親曾力勸 他回去無效,就在親族中選派五個人隨從他一起,先後尋訪三個有名的宗教家學道,仍不能 滿足他的解救人類痛苦的要求,便離開了他們,來到尼連禪河岸邊的樹林里,和那裡的苦行 人在一起。為了尋求解脫,他嘗盡了艱苦辛酸,堅持不懈,經歷六年苦行,但都沒有獲得所 期望的結果。方悟到苦行是無益的。他於是放棄以前的做法,他一個人來到菩提伽耶一棵菩 提樹下坐禪,並發誓說:「我如果不證得到無上覺,寧可讓此身粉碎,終不起此座。」經七 天七夜,最後終於戰勝了煩惱魔障,獲得了徹底覺悟,成了有大智慧的人。時年35歲。此後 45年(一說49年)內,佛陀把自己覺悟的內容向社會各階層宣說,擁有越來越多的信徒。他 最初找到離開他的五位侍者,為他們說法,從而組織教團,形成佛教。佛教把佛陀第一次說 法的活動,稱做「初轉法輪」。  轉法輪的概念是從印度傳過來的。「輪」,是印度古代戰爭中使用的一種不戰而勝的武器, 它的形狀象個輪子。印度古代有一種說法,即征服四方的大王叫「轉輪聖王」。所以,釋迦 牟尼出生時,傳說空中出現此輪,預示他的前途無敵。釋迦牟尼創立佛教,是無上乘的教法 ,因此人們就用戰爭用的「輪」,即不戰而勝的武器比喻佛所說的教法,名曰「法輪」。佛 教的理論出現於世,對一切不正確的見解和說法都破碎無餘。所以佛教把佛法的弘揚稱為「 法輪常轉」。到後來傳到中國,法輪成為佛教的標誌和象徵,因此,有的寺院房子上建有法 輪,僧人的香袋上也綉有法輪,表示佛教徒對佛教的信仰。世界佛教聯合會將「法輪」的圖 案作為佛教的教徽。李洪志不懂佛教,把佛教的法輪概念剽竊去,利用佛教的影響裝潢門面 ,歪曲佛教關於法輪的涵義,說什麼他給每個煉功的人小肚子上一個「法輪」,完全歪曲和 篡改了佛教關於法輪的象徵意義,矇騙了不少善良的群眾。  佛陀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後到摩揭陀國去的路上,受到他的教化而歸依的人很多,其中有拜火 教的婆羅門姓迦葉的三兄弟率領一千多人歸依佛教。他到了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後,歸依的 人更多。其中最有名的出家弟子有舍利弗、摩訶目犍連、摩訶迦葉等人。回到故鄉,佛陀的 異母弟弟難陀、堂兄弟阿難、提婆達多和他的兒子羅睺羅等都出了家。佛的姨母波者波提也 歸依了佛教,成為僧團中第一位出家的女弟子。  根據記載,佛自己足跡所到的地方主要是中印度地區。他的弟子到四方游化更遠一些。斯里 蘭卡和緬甸都有佛曾經到過的足印的傳說。  佛陀最後在毗舍離城生了病,度過雨季後,偕弟子們向西北走,最後到了拘屍那伽一條河, 洗了澡,在一處四方各有兩棵娑羅樹的中間安置著繩床上側卧著安祥逝世。佛陀逝世後,遺 體舉行火化。摩揭陀國和釋迦族等八國將佛陀的舍利分為八份送到各地建塔安奉。其中摩揭 陀國安奉在菩提伽耶的那一份舍利,到公元前三世紀,被阿育王取出,分成許多份送到各地 建塔。  佛陀是Buddha的音譯,用今天的漢語音譯,應當是「布達」。佛陀的意義即覺悟者或者智者 ,圓滿覺悟的人。佛陀的概念是印度早就有的文字,佛教給它加了三種涵義:一是正覺,即 對一切法的性質相狀,無增無減地、如實地覺了;二是等覺或者遍覺,即不僅自己覺悟,而 且能平等普遍地覺他,使別人覺悟;三是圓覺或無上覺,即自覺覺他的智慧和功行都已經達 到最高的、最圓滿的境界。  佛陀逝世後,弟子們奉行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因果報應等基本教義,後來結集為四 種《阿含經》等,稱為「經藏」;還有戒律方面的「律藏」;議論方面的「論藏」。在教團 生活中維持著釋尊在世時的羯磨(會議)制度和托缽乞食等各種戒律。約在佛滅後100——2 00年,佛教發展迅速。特別是阿育王(公元前286——232在位)時,廣建佛塔,支持布教, 尊佛教為國教,並派傳教師到周邊國家傳教,使佛教逐漸成為世界性的宗教。由於弟子們對 佛陀的教義和戒律理解不同,佛教分裂為上座部、大眾部二大派;其後又分成十八部或二十 部,從此原始佛教發展到部派佛教。部派佛教在印度佛教史上很重要,是通向大乘佛教的橋 梁。  公曆紀元前後,有一部分佛教徒根據《大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 解深密經》等闡述大乘思想和實踐的經典,進行修行和傳教,形成了大乘佛教中觀派——闡 發空、中道、二諦等思想;瑜伽行派——弘揚萬法唯識、三界唯心的理論,構成空宗和有宗 兩大系統。而將早期佛教稱為小乘(聲聞乘)。其後大乘(菩薩乘)佛教經過龍樹、世親等 人的宣揚,得到較大發展。  七世紀以後,古印度產生了密教。它以《大日經》、《金剛頂經》為基本經典,吸收了中觀 和唯識學派的觀點,又吸收印度民間的宗教信仰,以持誦咒語為主要修行方法。九世紀初, 密教發展很快,相繼形成金剛乘、俱生乘、時輪乘等系統。十三世紀時,伊斯蘭教的勢力擴 散到古印度各地,破壞佛教,加上佛教內部不良因素,佛教在南亞次大陸的印度本土幾乎銷 聲匿跡了。  十九世紀印度出現佛教復興運動。1947年創設研究機構,1956年在司法部長安培克等人的組 織下,有幾十萬「賤民」集體皈依佛教。此後信徒增多。在思想界、文化界頗有影響。  第二節佛教教義的基本內容  佛教教義的基本內容簡單來說,就是世間的苦(苦諦)和苦的原因(因諦或稱集 諦),說苦 的消滅(滅諦)和滅苦的方法(道諦)。諦是真理的意思。佛教經典非常多,其實都沒有超 出這四聖諦,而四聖諦所依據的根本原理是緣起法,佛教的所有教義,都是從緣起法而來。  一、緣起法  緣起即「諸法由因緣而起」。簡單地說,就是世間一切事物或現象,都是相待相 持的互 存關係和條件,離開關係和條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事物和現象。佛曾給「緣起」下了這樣的 定義:  「若此有則彼有,若此生則彼生;若此無則彼無,若此滅則彼滅。」  例如,沒有樹木就沒有森林,而樹木則是由樹的種子發芽後長出來的,因此沒有種子,就沒 有樹木。樹木是要靠土壤、陽光、空氣、水分才能成長的,因此,沒有土壤、陽光、空氣、 水分等一切條件,就沒有樹的種子的生長。所以,森森、樹木、土壤、空氣、陽光、水分是 相待相持的互存關係和條件,離開了它們,就沒有樹木,沒有樹木也就沒有森林。  互存關係也就是因果關係,如種子是因,芽是果,樹木是因森林是果等。實際上沒有絕對的 因,也沒有絕對的果,在前一因果關係中,種子是因芽是果,在後一因果關係中,芽是因, 樹是果,在再後一個因果關係中,樹是因森林是果。世界就是這樣由時間上無數的異時連續 不斷的因果關係組成的無限的網路構成的。所以,佛教常說的一個偈語是: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吾師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緣起說被視為佛教的根本思想,被認為是有普遍的客觀真理。以佛教的法語表示,即是「見 緣起者即見法,見法者即見緣起」,又說:「見緣起者見法,見法者見佛」。這就是說,若 能真正理解了緣起法,也就真正理解了佛教。  佛經中說緣起有十一個意義:1、無作者義,2、有因生義,3、離有情義,4、依他起義5、 無動作義,6、性無常義,7、剎那滅義,8、因果相續無間斷義,9、種種因果品類別義,10 、因果互相符順義,11、因果決定無雜亂義。這些教義都是不同於其他教派教義的。  二、四法印  四法印(也有說三法印),印是印璽,蓋有國王的印璽的文件有通行無阻的作用。法印就是 「佛教的標記」、「佛教的特徵」之意。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有和涅盤寂靜為佛教的主要 教義,此四項義理可用以印證各種說法之是否正確,故稱四法印,印定其說,即是佛說,否 則即是魔說。,四法印是判定佛教 偽的標誌,掌握了它,便能對一切佛法通達無礙。因此 ,若理解了四法印,也就理解了佛教的根本思想。下面簡單介紹四法印的內容:  (一)諸行無常  諸行無常,「諸行」,這裡的「諸」是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現象,指宇宙中的萬事 萬物,「行 」是遷流變動的意思,一切現象都是遷流變動的,所以叫做「行」,這個「行」字本身就包 含了無常的意思。「無常」是指沒有恆常的存在,沒有一成不變的事物和現象。「諸行無常 」就是宇宙的一切事物和一切現象都是此生彼生、此滅彼滅、相待相持的相互關係,沒有恆 常不變的存在。所以任何現象,它的性質是無常的,表現為剎那剎那生滅的。這就是十一義 中 的「性無常義」和「剎那滅義」。佛經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就是這個意思。 「生滅」二字,實際上包括著「生、異、滅」三字或「生、住、異、滅」四個字。這裡每一 個字表示著一種狀況:一個現象的產生、發生叫做和「生」;當它存在著,發生作用的時候 叫做「住」;在它存在或者發生作用的過程中,同時也在發生變化,如機器的磨損、動植物 的成長和老化等等,叫做「異」;通過變化一種現象消失了,叫做「滅」。「剎那」是個極 短的時間單位,佛經中說彈指一下的時間就有60剎那,一個剎那具有「生、住、異、滅」的 過程。一個人有「生、老、病、死」,佛教把人從生到死為一期,他這一期有「生、住、異 、滅」,也即是「生、老、病、死」,但從各個組成部分來說,則是剎那剎那的「生住異滅 」。一個物體的生住異滅,一個世界的生住異滅,即成住壞空,實際上都剎那剎那生滅相續 的存在,佛教認為,沒有什麼事物不是剎那生滅的。  (二)諸法無我  「諸法無我」,是說「世界上一切事物和一切現象並無形而上所謂我的存在」。 「無我」在 這裡是「皆無固定性」,無固定性也稱為「無自性」。自性是指「自身獨立的形而上之存在 」,佛教不承認固定獨存的形而上之存在,成為佛教的根本理論。  如何理解「無我」論呢?上述十一義中的「離有情義」、「依他起義」、「無動作義」,都 說明無我的道理。佛教把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婆羅門教和各派主張一切有情 的眾生都有一個固定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存在。佛教認為,所謂「有情」,無非是由種種物 質的和精神要素的聚集體。例如,人,的身體組織沒有象實我實法那樣的本體存在,而是由 地、水、火、風、空、識六大要素所構成的,依借前五大要素而論,地為骨肉,水為血液, 火為曖氣即身體溫度,風為呼吸,空為種種空隙;依借後一大要素「識」表現的種種精神活 動,有情的組織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簡單地解釋:色是指世界上的各種物質 ,包括人的眼、耳、鼻、舌、身五根(即是人的五個感覺器官),人們感覺到的顏色、聲音 、氣味、嘗到的味道、身體感觸到的東西,都是屬於物質的;受是感覺(感覺苦、樂,不苦 不樂等);想是印象(對事物的相貌、顏色、大小、長短、方圓等);行是思維(行是推動 身心活動的力量,所以叫行);識是了別(對於所認識的對象,予以判斷和推理)。上述這 五蘊,不是因為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起主導作用的自我存在,不是固定的單一獨立體,而是 種種社會要素的聚合體,任何要素又是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著。所以,在世界上找不到一個 固定的獨立的有情在支配著身心,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這是佛教中無我的簡單解釋 。  (三)有漏皆苦  「漏」是煩惱的意思。佛教認為眾生不明白一切法緣生緣滅、無常無我的道理, 而在無常的 法上貪愛追求,在無我的法上執著為「我」,或為「我所有」,這叫惑,惑使人煩惱。煩惱 種類極多。貪(貪慾)、嗔(嗔恨)、痴(不知無常無我之理等等叫作痴)是三毒,加上慢 (傲慢)、疑(猶疑)、惡見(不正確的見解如常見、斷見等)為六大根本煩惱。佛教說世 間有無量的苦,這苦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自己生起來的,也不是造物主給予的,而是有因緣 的,上面說的因惑所造的煩惱,即是業,因業而有生死苦,就是有漏皆苦。  (四) 涅般寂靜  涅般一語是由吹滅之意而來。人們在生活中,不明白無常、無我的道理,而貪愛 追求為「我 」,或為我所有,佛教叫「惑」,「惑」使人產生煩惱,主要有「貪」(貪慾)、「嗔」( 嗔恨)、「痴」(不知無我無常之理等等叫痴),佛教稱人生的三毒,加上「慢」(傲慢) 、「疑」(猶疑)、「惡見」(不正確的見解如常見、斷見等)為六個根本煩惱。由於有煩 惱,就會感到人生是苦的。一般地說,人生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 怨憎會苦、所求不得苦、五取蘊苦。涅般是指人生苦因苦果的消滅,是人生煩惱的消除,從 而得到極大自在。  三、十二緣起  佛教反對當時印度各教所說的人的一生是由神的意旨決定的觀點,也不同意一切 由前世決定 ,後天不能改變的觀點,主張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和合而成,都取決因果關係。同樣,人的苦 、人的生命和人的命運,也都是自己造因,自己受苦。十二因緣是:無明、行、識、名色、 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緣起的內容和互相關係如下:  (一)老死,這是佛教觀察人生的起點,老死憂悲苦惱是人生不可避免的。  (二)生,緣何有老死憂悲苦惱呢,是由於有生,如果沒有生,就無所謂老死,也就沒有憂 悲苦惱。所以老死緣於生。  (三)有,生的條件雖然種種,但是最重要的條件是「有」,「有」就是存在的意思,簡單 說,身、口、意所造的善業、惡業對招引自己的後果潛伏著一種力量叫做「有」。有了業力 為緣,必然有後果的生與死。所以生緣於有。  (四)取,有的緣起是取,「取」是追求執著的意思。即是人們追求色、聲、香、味、觸五 欲,執著可愛的事物為我所有,這叫取。由於有以自我為中心的執著追求,就能引發身、口 、意三業的活動。  (五)愛,取又以愛為緣。「愛」的簡單解釋就是生命欲,它是生命活動的本源力。有生命 欲才有追求執著,有追求執著才有種種身、口、意的活動而有業力的存在,招引生死之果。 所以愛、取、有同是生死的因。這也是構成惑、業、苦的因果關係。  (六)受,「受」是感覺的意思,即對客觀境物所起的快感(樂受)、不快感(苦受),或 者不苦不樂感(舍受)。由於苦樂的感覺,激發和衝動著生命的欲求,所以受緣起於愛。  (七)觸:受即感覺依賴於觸。「觸」是根、境、識三者會合而有的心理活動的開始。如眼 睛(根)對紅色(境)時,紅色刺激眼根,司掌視覺的眼識生起活動,根、境、識三者會合 ,才會發生紅色「觸」(反映)。  (八)六入:觸緣起於「六入」,就是人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傳遞色、聲 、香、味、觸、法(法,即對前五種事物遺存下來的印象,是意根的對象)六境的機能。  (九)名色:六入的存在,緣於「名色」,名色是身心(色、受、想、行、識五蘊)合成的 組織,六根是依存於身心全體組織的東西,因此,有名色才有六入。  (十)識:名色緣起於識,「識」是人的心識,是精神活動。「識」雖然是名色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把名色當成認識體看,識乃是中心的東西,名色全體的成立依存於識,但是識又不 能離開名色而獨立存在,又依存於名色。因為外境對人感官的剌激,和受、想、思的幫助發 生才有識的現起,識不能離開名色而獨立。識與名色是互相依存的關係。  (十一)行:識又緣於行:行的意義與前述的「有」相同,從現在身、口、意作的業來看它 替伏著引生後果的力量叫做「有」,從現在已經成熟的果來看過去所造的業叫作「行」。由 於過去無始以來「行」的反覆,積習成性,隱然有種力量支配著人們的行為,所以生死苦惱 現象連綿不斷。  (十二)無明:行又依存於無明。「無明」是對一切法緣生故生、緣滅故滅、無我的真實相 不認識,特別對自已身心只是因緣所生的道理不能自覺,以為其中有常住的、唯一的、作主 宰的是我。由於我的執著,所以對境而有樂受、苦受、舍受,而起貪、嗔、痴等煩惱,而造 成種種惡業。所以,人們的生死痛苦的本源畢竟在於無明。  十二因緣歸納起來仍不外乎上面所說的惑、業、苦的關係。無明、行是過去無始以來的惑和 業,招致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的苦果;愛、取、有,是現在的惑和業,招致未來的 生、老死苦果。這是四諦中「苦諦」和「集諦」的內容。  上述十二緣起,否定了人生由神的旨意和前世決定的說法,對於破除迷信,樹立正信有重要 的意義。  四、人生解脫的途徑和方法  佛教提出人生的煩惱,如何使人獲得解脫,達到理想境界呢?在這方面佛教的論述很多,下 面簡要介紹三學、八正道和六度的主要內容。  (一)三學  三學是指「戒、定、慧」,八正道也可歸結為三學:正語、正業、正命歸於「戒」,正 念、正定屬於「定」,正見、正思維歸於「慧」,正精進是學佛的態度,也是慧的一種表現 。通過戒、定、慧三學,熄滅貪、嗔、痴三毒,通常被認為是學佛者修持的主要內容。  〖HT4」K〗1、戒學  戒,是指佛教為出家和在家的信仰者制定的戒規,是防止身、口、意三業的過失 ,藉以 防非止惡,從是為善。其內容有別脫解戒、菩薩戒、三昧耶戒三個層級。別脫解戒中的五戒 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是出家和在家弟子共同持的戒。十戒是沙 彌、沙彌尼持的戒。具足戒是比丘、比丘尼持的戒。我國漢地比丘戒250條,比丘尼戒348條 。通過持戒克服「貪」的心,過清凈平淡、有規律的生活。也稱熄滅「貪」毒。  〖HT4」K〗2、定學  由持戒使人產生「定」力。「定「是指精神上既不昏沉(即不瞌睡),又不紛馳 的安和 狀態。心專註於一境而不散亂的精神狀態。佛教以此作為取得確定之認識、作出確定之判斷 的心理條件。由於定,身心遠離愛欲樂觸等的分別,逐步作到身心安定,寧靜安穩不受干擾 進而產生一種無任何煩惱的智慧。「定」有世間的四禪和四無色定,有出世間的受想滅盡定 、有世間的九次第定、三三昧等。通過修定,克服嗔恨心、妒忌心、輕慢心等,過上安靜和 諧的生活。也稱熄滅「嗔」毒。  〖HT4」K〗3、慧學  由「定」而後引發「慧」。「慧」就是智慧,指通達事理,決斷疑念取得正確認 識的精 神狀態。是分別一切法的自相(特殊性)與共相(普遍性),通達四諦的道理而有斷除迷惑 ,證悟真理的作用。為培養增加佛教智慧而進修,稱為慧學。分為三種:一是聞所成慧,聞 聽佛法,學習五明(即佛教說的五種學問:聲明,即語言文字,聲韻學等;工巧明,即工藝 、技術、歷算等;醫方明,即醫藥學;因明即邏輯學、認識論;內明,即佛學),即從他所 聞得智慧。二是思所成慧,依自己以前所聞經過深思熟慮,條理貫通,得到的智慧。三是修 所成慧,依由聞和思得到的智慧,修習禪定,由定生明,得於證悟的智慧。慧學主要闡明的 是佛教人生觀和宇宙觀,內容極其豐富。通過修慧,使人正確地認識世界,正確地認識人生 ,破除迷信,增長智慧。也稱熄滅「痴」毒。  戒、定、慧三學包括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修行法門 共37道品,在這裡不一一介紹,只介紹一下八正道。  (二)八正道  佛教針對出家修道各種主張,提出了修道中八種合理成佛途徑,稱為八正道,也 稱八聖道。  1、正見:就是於一切法上見到無常、無我、緣起、四諦的道理,明確認識它並把它成 為自己的知見。概括的說就是佛教的智慧。  2、正思維:即離開世俗的主觀分別,離開迷惑的妄念,作純真智慧的思考。  3、正語:純正凈善的語言,合乎佛法的言論。也就是不妄語、不慢語、不惡語、不謗 語、不綺語、不暴語,遠離一切戲語。  4、正業:合乎佛教要求的正當的活動使身、口、意合於佛教的法則。具體的說,如不 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作一切惡事。  5、正命:正當的生活,即按佛教的標準謀求衣食住的必需品,遠離一切不正當的職業 ,如詐現奇特、自說功德、星相占卜等,都不是正命,都應當反對。  6、正精進:即身、口、意毫不鬆懈地努力向正見所指引的目標前進。  7、正念:經常憶念著佛教正確見解,使正念不忘失而經常現前。  8、正定:在正見思想的指導下,修習進入無有煩惱和苦惱的清凈的禪定。  (三)六度  「度」是梵語「波羅密多」, 意思是「到彼岸」,就是從煩惱的此岸度到覺 悟的彼岸的意思。六度是六個從煩惱到覺悟的方法,其內容是:  1、布施:是指用自己的財力、體力和智力去濟助貧困者和滿足求索者,是為他人造福 成智,也為自己積累功德,以至求得解脫的一種修行方法。有三種:凡以物質利益施與大眾 的叫做「財布施」,包括身外的財物,仍至生命;凡以體力保護大眾的安全,使他們遠離怖 畏的叫「無畏布施」;凡以真理告知大眾,使其覺悟人生的叫「法布施」。  2、持戒,也有三種:防止一切惡行、修一切善行和饒益有情。佛教菩薩行中最根本的 戒是饒益有情戒,就是一切為了利益大眾,其餘所有戒條都要服從這一條。  3、忍辱:為利益有情故,忍受毀罵打擊以及饑寒等苦,所謂「難行能行,難忍能忍」 ,終不放棄救度眾生的志願。  4、精進:即不懈息地努力於自度度他,自覺覺他的事業。  5、禪定:大乘佛教提倡禪定不專主於靜坐沉思,而是強調悟解事物的實相,重視將禪 定活動貫穿到普度眾生的教化事業中去。  6、智慧(也稱般若)為自覺覺他,重視用緣起性空的理論去觀察認識一切事物,證悟萬物 性空的真理,達到智慧的境界。  六度體現了大乘佛教的倫理道德觀念,它以大慈大悲,濟渡眾生為道德的出發點,以克制自 我救助他人為行為的準繩,以「自利利他」,「自覺覺他」為宗旨,作到個人利益和眾人利 益的統一,一已解脫和眾人解脫的統一。  (四)四攝  「攝」的意義是大眾團結的條件,「四攝」就是四個團結和凝聚大眾的前提條件 。四攝的內容如下:  1、布施:是指用自己的財力、體力和智力去濟助貧困者和滿足求索者,是為他人造福成智 也為自己積累功德以至求得解脫的一種修行方法。  2、愛語:用慈愛的言語,和善的態度,慈悲的心懷對待他人和眾生。  3、利行:做一切有利於大眾的事,積極為眾生服務。  4、同事:使自己的生活和一切活動方面與大眾同甘共苦,一律平等,沒有任何特殊行為。四攝是佛教的菩薩在眾生中進行工作,自渡渡他的工作方法。  以上介紹佛教的主要教義,其最根本特點,就是根據緣起的道理而論,引出法性空的理論。 從而破除了世界上有一個常恆不變的指揮它的主宰的理論。所以佛教說的空,不是平常說的 沒有,而是說世界上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 「我」存在,沒有一個自性本體的法存在,沒有 一個常恆不變的主宰體存在。這是佛教同當時印度其他宗教的主要區別。  第二節佛教在中國的流傳與發展  佛教傳入中國的時間說法很多,比較流行的說法就有八種之多。比較一致認同的 說法是漢明 帝永平十年(公元67)的白馬馱經說。近年來,學術界一般以西漢哀帝元壽元年(公元前2 年)視為佛教傳入中國中原地區的標誌。至1998年已經有2000年的歷史。中國佛教由於傳入 時間、路線、民族等因緣不同,構成了「上座部佛教、漢傳佛教、藏傳佛教」三大教派具全的這一獨特格局。  一、上座部佛教  公元前三世紀中葉,阿育王之子摩哂長老往錫蘭傳教,佛教迅速發展 ,公元前一世紀, 巴利文三藏正式記錄成冊。公元五世紀,覺音論師於大寺把巴利文三藏進行注釋,奠定了南 傳佛教的基礎。大約到十四世紀,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已經完全變成以錫蘭為傳承 之上座部佛教。十九世紀,上座部佛教在錫蘭分裂為暹羅派、阿摩羅普羅派及羅那派等派別 ;在緬甸分裂為善法派、瑞琴派及門派等;在泰國、高棉、寮國則分裂為法相應部與大部等 派別。  上座部佛教在公元七世紀就有上座部佛教從緬甸傳入我國雲南邊境地區,後來情況不明。十 一世紀後期,蒲甘王朝重興佛教,上座部佛教再次從緬甸傳入雲南邊境地區。此後不斷發展 ,1277年始有傣文的貝葉經出現。雲南上座部佛教有傣族、布朗族、景頗族、佤族、德昂族 、阿昌族等6個民族全民或者部分信仰。主要派別有:潤派、擺庄派、覺囊派、覺域派、希 結派、霞魯派、郭扎派、多列派、左抵派。所用經典,系巴利語三藏的傣語音譯本,重要部 分有傣語翻譯。此外,傣語和布朗語的佛教註疏和著述也不少。  二、藏傳佛教  它是佛教的一支,俗稱喇嘛教,流行於蒙藏地區。公元七世紀,佛教最初從中國 漢地和印度 傳入藏族地區。佛教傳入後與當地苯教發生激烈衝突,而兩教在相互鬥爭中也互相吸收。此 後不斷發展,十一、十二世紀,形成帶有藏族地區特色的藏傳佛教。它把以釋迦名義編述的 大小乘佛法統稱為顯教;以法身佛大日如來所說的教說,稱為密教。所據經典有:《大日經 》、《金剛頂經》、《現觀莊嚴論》等顯密經典。藏傳佛教按時間分:前弘期——七世紀到 公元838年;後弘期——公元978年至今。其中朗達瑪禁佛100餘年。藏傳佛教也分不同的宗 派,主要有:寧瑪派、噶丹派、薩迦派、噶舉派、格魯派。它們雖然各有特點,但教義上基 本是把顯、密二教結合起來,提倡顯、密兼學兼修。藏傳佛教由於蓮花生大師、阿底峽尊者 、八思巴帝師、宗喀巴大師等人的努力,發展迅速,影響深遠,成為藏族人民燦爛的民族文 化。  三、漢傳佛教  西漢哀帝元壽元年(公元前二年),大月氏國派了一個名叫伊存的使者出使中國 ,向博 士弟子景盧傳授佛經《浮屠經》。因為年代久遠,戰亂頻繁,已經失傳了。東漢明帝(公元 67年)曾派人到印度求法,請回了攝摩騰、竺法蘭二位僧人到洛陽白馬寺宣揚佛教,並翻譯 出第一部漢文佛典《四十二章經》。這是現存最早的經文。從東漢以後,印度大小乘佛經不 斷傳入中國,譯成漢語。魏晉時期盛行老莊玄學,佛教大乘般若學說在思辯方法上與玄學相 似,所以很快風行社會。南北朝時期,後趙石勒石虎、前秦王苻堅、後秦王姚興、梁武帝等 人大力支持佛教,同時教內出現佛圖澄、道安、鳩摩羅什、慧遠等高僧大德,他們講經說法 ,著書立說,翻譯經典。當時影響很大。並且出現了許多以研究一部或幾部佛典為中心的佛 教學派:有研究《大涅盤經》的涅盤學派;研究《成實論》的成實學派;研究《十地經論》 的地論學派;研究《攝大乘論》的攝論學派;研究《中論》、《十二門論》、《百論》的三 論學派等。它們為後來中國佛教宗派的成立奠定了基礎。南北朝雖然發生了北魏太武帝和北 周武帝兩次滅佛事件。但從總體來看,佛教已經普及到社會各個階層之中。  佛教經南北朝時期的普及發展,為隋唐時期佛教中國化提供了基本條件。隋唐是中國封建社 會的盛世,也是佛教在中國發展的一個興盛時期。這個時期出現了一大批高僧大德,例如: 鑒真和尚、一行禪師、各宗派祖師等等,玄奘法師更是一位傑出人物,他置生死於度外,從 印度取回了大量的經卷,進行翻譯,是著名的佛學家、翻譯家、旅行家,被魯迅先生稱為「 中華民族的脊樑」。佛教經過長期與中國文化思想和社會習俗的融通、結合,形成了一些具 有民族特色的宗派。主要有八宗:  (一)天台宗,陳隋間的智者大師主要依據《法華經》和他所著《摩訶止觀》、《法華 玄義》、《法華文句》而成立。此宗以「中道實相」為最高真理。通過觀想一念三千——一 切物質、精神現象,皆一念所具等止觀方法,就會認識到空、假、中三諦相輔相成,圓融無 礙的道理,由此得到最高的真理。天台宗以「五時八教」判釋釋迦牟尼佛一代教法,很有特 色。  (二)凈土宗,東晉慧遠法師為初祖,唐朝道綽、善導大師對彌陀凈土信仰作了系統論 證。此宗主要經典依據為三經一論:《無量壽經》、《阿彌陀經》、《觀無量壽經》、《往 生論》。本宗以發願往生阿彌陀佛極樂世界為宗旨。修行方法以「念佛」為主。  (三)華嚴宗,唐朝法藏大師依《華嚴經》創立。最主要的理論是法界緣起和四法界。 法界指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此宗以達到「事事無礙」為目的。以五教十宗判釋釋尊一 代教法,有較完備的理論體系。  (四)禪宗,奉印度僧人菩提達摩為初祖,至唐朝六祖慧能大師時, 才真正創宗立派 。主要依據經典:《楞嚴經》、《金剛經》、《六祖壇經》等。此宗主張「識心見性,自成 佛道」。以「無念」為宗旨。後來發展為五宗:臨濟宗、溈仰宗、曹洞宗、雲門宗、法眼宗 。宋代從「臨濟宗」中又分出黃龍、楊岐二派,與五宗合稱「五家七宗」。  (五)律宗,唐朝道宣律師創立。主要弘揚《四分律》。此宗以嚴持戒律為方法,「由 戒生定,因定發慧」,達到解脫煩惱。  (六)唯識宗,唐朝玄奘法師及窺基法師創立。所據經典有:《解深密經》、《瑜伽師 地論》、《攝大成論》、《成唯識論》等。主要理論為「三性三無性,萬法唯識,一切唯心 」。它是佛教的心理學。  (七)三論宗,唐朝吉藏大師創立。依據經典:《般若經》、《維摩經》、《中論》、 《十二門論》、《百論》。以「無得正觀」為宗旨。主要理論:八不中道,真俗二諦,中道 實義等。  (八)密宗,唐玄宗時印度善無畏、金剛智和不空法師來華,譯出:《大日經》、《金 剛頂經》等密教經典,把密教傳入中國,形成中國漢地的唐密。此宗基本教義為「菩提心為 因,大悲為根本,方便為究竟」。認為眾生若能修持三密:1、結手印(身密),2、誦密 咒(口密),3、作意觀想(意密),便可以逐漸與大日如來相應會通,即身成佛。  中國漢地佛教在唐朝是鼎盛時期。自唐武宗滅佛後,開始衰退。可以說唐朝以後中國佛教沒 有突破性的發展。宋以後,佛教各大宗派逐步走向融合。直至今日各派很少有門戶之見。元 朝時期藏傳佛教興盛。晚清出現了以楊文會為代表的居士佛教。  中國是北傳佛教的中心。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方以中國佛教為祖庭。中國是唯一具足 世界三大語系佛教的國家,成為中國傳統優秀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節佛教的主要典籍  佛教的經典非常之多,按體例的不同,分為「經」、「律」、「論」三藏;按語 言的不同,分為巴利語佛經、藏語佛經和漢語佛經。下面簡單作一介紹。  一、六次集結  三藏經典並不是釋迦牟尼佛本人所寫,而是由他的弟子們根據他生前講的法記誦出來的。在 佛逝世的那一年,佛的弟了們500多人進行第一次集結,將佛一生所說的言教經集結(含有 編輯的意思)起來,以傳後世;佛逝世110年後,由長老耶舍召集700位學德兼優的僧眾進行 第二次集結;在佛逝世235年後,阿育王時代,有很多外道混入佛教中混亂了教義,以國師 目犍連子帝須為首的1000比丘誦出三藏,清除外道,這是第三次集結;佛逝世400年後,在 大月氏國統治西印度時代,以世友菩薩為首的500比丘造論解釋「六足發智論」,共30萬頌 ,900多萬言,其中主要一部就是《大毗婆沙》,是一部重要的論,這是第四次集結;距今9 0多年前,緬甸國王邀集眾多比丘校勘巴利文大藏經,並將三藏全文和校勘記刻在石碑上, 他們稱為第五次集結;1954年——1956年,緬甸聯邦政府為了紀念釋迦牟尼逝世2500年,發 起第六次集結,邀請緬甸、柬埔寨、斯里蘭卡、印度、寮國、尼泊爾、巴基斯坦、泰國等國 的比丘2500人參加,他們進行了兩年工作,根據各國的版本和第五次集結的校勘記對巴利文 三藏進行嚴格的校勘,印成了最完善的巴利文三藏。  二、佛經三藏的分類及稱謂  在佛經第一次集結時,侍從釋迦牟尼時間最長的大弟子阿難背誦了釋迦牟尼對佛 教教義的許 多論述,被整理確定下來後,被稱為「經」;持律最精的優波離背誦了釋迦牟尼有關戒律的 教導,被整理確定後被稱為「律」;在第一次集結除了誦出經與律外,還由大弟子迦葉誦出 了不少佛學弟子們發揮佛教教義的論述,被稱作「論」。  三、佛經三藏的語言種類  (一)巴利文經典。巴利文是古代印度的一種語言,是佛陀時代摩揭陀國一帶的 大眾語 。據說佛就是用這種語言說法的,所以佛的弟子們也用這種語言記誦佛所說的經教。公元前 三世紀時,佛教傳入斯里蘭卡。公元五世紀,三藏法師覺音在這裡重新用斯里蘭卡的僧伽羅 文字母把巴利文三藏全部記錄下來,刻在貝葉上,稱為貝葉經,就是巴利文藏經。巴利語現 在已經不通用了,是靠佛經把它保留了下來。原來的巴利文字母已經不存在,現在緬甸、柬 埔寨、泰國的巴利文三藏也都是用他們本國字母記錄的。同時,除巴利語三藏外,還有梵文 三藏,佛教分南傳和北傳,傳到南方去的用巴利文,是上座部佛教,傳到北方去的用的是梵 文,多數是大乘佛教的經典,也有上座部佛教經典。巴利語是印度古代俗語,梵文則是印度 古代雅語。巴利文經藏分五部: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巴利文律藏分三部: 分別部、度部、附篇。巴利文論藏有七部:法聚論、分別論、界論、雙論、發趣論、人施設 論、論事。  (二)藏文經典。藏文經典全都是從梵文翻譯的,彙集為藏文大藏經。藏文大藏經主要 分兩部分:一是正藏,即「佛語部」(含經部、律部),名叫「甘珠爾」,即經藏、律藏, 共1108部;二是副藏,「論疏部」名為「丹珠爾」,共3461部。  (三)漢文藏經。傳到我國最早的佛經是《浮屠經》,經過戰亂失傳了。漢明帝派人求 法,請回來最早的漢文經叫《四十二章經》。隨著佛經不斷大量翻譯傳入,佛經越來越多, 到了宋代,集中刻印成大苦惱經。我國第一次刻印大藏經是公元971年宋開寶4年刻本,經歷 代先後有20餘個刻本。清代雍正、乾隆年間刻的大藏經(通稱龍藏),尚有版本留存。漢文 大藏經共有1692部,共6241卷。  佛教的平等、慈悲、緣起等理論逐漸被現代人接受。南傳佛教國家斯里蘭卡、緬甸、泰國、 柬 寨、寮國等大部分是全民信教;北傳佛教國家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埔地方也有數目 可觀的信徒。當今歐美也興起了佛教熱,英國政府已把佛教納入公共教育科目,法國、美國 等建有不少寺院,歐美人信仰佛教人數增長很快。佛教給人類帶來了一種文化,帶來了種種 思考。  [JZ]第四節漢傳佛教寺院的日常行事  一、日常課誦 在原始佛教時期,僧眾的日常行事,除了出外乞食,每日各自修 行。修行 的方法,一是聞佛說法,或互相討論;二是修習禪定。佛滅度後,後來寺院立有佛像,又有 佛經,於是便有了禮拜供養佛像和讀誦佛經的行儀。佛教初傳入中國,弟子隨師修行,也沒 有統一規範日常行事。在東晉時代,道安法師創立僧尼規範:一是行香、定座、上經、上講 之法,即為講經儀規;二是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之法,即為課誦臨齋儀規;三是布薩、 差使、悔過等法,即為懺悔儀規。當時天下寺院普遍遵行。宋明以來又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寺 院普遍奉行的朝暮課誦,逐漸統一為每日「五堂功課」、「兩遍殿」。早殿有兩堂功課,念 誦《楞嚴咒》為一堂功課,念誦《心經》、《大悲咒》「十小咒」等為一堂功課。念誦的開 始有「香贊」,中間有「贊佛偈」,最後有「祝韋陀」,並且有鍾、鼓、磬、木魚等法器伴 奏。晚殿有三堂功課,一堂功課是誦《阿彌陀經》和念佛名,祈願自己往生西方凈土。另一 堂功課是念「八十八佛」和《大懺悔文》,表示自己改悔過惡,發願今後精進修行,永不退 轉。在一般寺院里,逢單日念《阿彌陀經》和念佛;逢雙日念「八十八佛」和《大懺悔文》 ,但是全部念的寺院也不少。第三堂功課是「蒙山施食」,則是每天都要舉行的,就是在晚 殿時,僧眾取少許米及水,按照《蒙山施食儀》,一邊念誦,一邊施給餓鬼。這一儀式源於 密宗,蒙山在今四川省雅安地區名山縣,相傳甘露法師在蒙山集成此儀。  二、打七是指在七日剋期求證的修行。修行者為求在短期內得到較佳的修行成果, 常作限期之修行,通常多以七日為期,稱為打七,又稱結七。如於七日中,專修念佛法門, 願求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稱為「打佛七」;專修禪宗法門,直接參究心性的本原,稱為「打 禪七」,略稱「禪七」。打七活動時間有一七(一個七日)乃至十七(十個七日)的不同。 每一個禪七的開始與結束,稱為「起七」、「解七」,各有其規定儀式。  三、浴佛法會佛誕節也稱「浴佛節」,是紀念釋迦牟尼佛的重大節日。在悉達多太子 誕生之日,有九條龍口吐香水洗浴佛身。根據這一傳說,於每年四月八日舉行法會,在大殿 里用一水盆供奉太子像(即釋迦牟尼佛誕生像),全寺僧人和信徒用香湯為佛像沐浴,作為 佛誕生紀念。  關於佛誕節的日子,東南亞各國的佛教徒以四月十五日為佛誕節,也是佛成道日.佛涅盤日 ,中國的蒙藏地區也是如此。中國佛典中對佛誕日的記載有二月八日、四月八日和十二月八 日三種。北朝時多以四月八日為浴佛節,自南朝梁開始經過唐至遼初,大多在二月八日浴佛 。宋代北方改在十二月初八,南方則在四月初八日。元代《敕修百丈清規》規定四月八日為 釋迦如來誕辰,此後南北均以四月八日為浴佛節,舉行浴佛法會,至今相沿不變。1991年, 根據趙朴初會長提議,中國佛教協會決定:漢傳佛教將陽曆五月的月圓日作為佛吉祥日,每 年舉行紀念活動,其他傳統的佛教節日仍按原來的習慣進行。  四、盂蘭盆會這是漢語系佛教地區的佛教徒根據《盂蘭盆經》而於每年七月十五日 舉行超度宗親的法會,梵語Ullambana譯音,意為救倒懸。  據《盂蘭盆經》所載,佛弟子目連以天眼通見其母墮在餓鬼道,皮骨相連,日夜苦悶相續; 目連見已,以缽盛飯,送給他的母親,但是他的母親因為惡業受報的原因,飯食都化為火炎 。目連為了拯救他的母親,於是向佛陀請示解救之法。佛陀就指示目連在七月十五日眾僧自 恣時(印度雨季期間,僧眾結夏安居三個月,此日乃安居結束之日),以百味飲食供養置於 盂蘭盆中以供養三寶, 以這樣的功德使七世父母和現生父母在厄難中者,脫離餓鬼道,生 人世或天界受樂。  五、水陸法會 水陸法會的全稱是「法界聖凡水陸普度大齋勝會」,也稱「水陸道場 」、「水陸大會」、「水陸會」、「水陸齋」、「水陸齋儀」、「悲濟會」等,是中國佛教 各種經懺佛事中規模最大、最隆重的一種。法會特意標出「水陸」、「普度」是指一切眾生 都能因經法會之緣而得救度,「大齋勝會」指此法會是以食施、法施為主而令眾生得到解脫 的法會。  舉行水陸法會的時間較長,最少七天,多則可達四十九天。參加法事的僧人有幾十甚至上百 ,法會上設內壇和外壇,以各種飲食為供品,供養聖凡水陸一切眾生,法會上並且設立法華 壇、華嚴壇、楞嚴壇、凈土壇等等壇口,誦經設齋,禮佛拜懺。由於這種法會規模較大,故 富者可獨力營辦,稱「獨姓法會,貧者只能共財修設,稱「眾姓水陸」。  水陸法事是由梁武帝的《慈悲道場懺法》和唐代密教冥道無遮大齋相結合發展起來的。相傳 梁武帝篤信佛教,為了普濟群靈,武帝便與寶志和尚廣尋經論,歷三年而在鎮江金山寺撰成 科儀。北宋熙寧中,楊鍔整理金山舊儀,撰成《水陸儀》三卷,盛行於世。南宋末年志磐又 續成《新儀》六卷。於是金山舊儀稱「北水陸」,志磐所撰稱「南水陸」。宋元佑八年(10 93年),蘇東坡為其亡妻宋氏設水陸道場,作水陸法像贊十六篇,供養上下各八位,稱眉山 水陸。宋以後又屢有修訂,現在通行的是明代祩宏訂正的《水陸儀規》。  六、焰口焰口即「放焰口」,又是叫「焰口施食儀」,這是密教中舉行的一種儀式 ,其源於唐不空所譯《救拔焰口陀羅尼經》。「焰口」有時又譯為「面燃」,是佛教經典中 所說的鬼王之名。據《焰口施食儀》說,人生餓鬼中,苦難異常,佛陀為了使餓鬼得度,為 此說施食的方法,體現了佛陀度人苦厄,普度眾生的願力。此後,這一施餓鬼食法便成為密 教修持者每日必行的儀規。但中國唐末密教失傳後,施食儀規也失傳了。直到元代時,由於 藏族喇嘛進入漢地,密教隨之復興,焰口施食之法也得以復傳。  焰口施食儀的內容,有凈壇、供養、歸敬三寶,以手結印,口誦有關施食滅罪等各種神咒及 變食真言等。此儀式多在晚上舉行,是追薦死者、超度亡靈的佛事之一。此外,一些重大法 會圓滿之日,也都舉行這一儀式。  七、誦戒又稱布薩,梵文音譯為優波婆素陀、布薩婆沙,義譯為長凈、增長、凈住、說 戒。同住的比丘每半月集會一處,或齊集說戒堂,請精熟律法的比丘讀誦戒本,以反省過去 半月內的行為是否合乎戒條,如果有犯戒的,則應該在大眾面前懺悔,使比丘都能長住於凈 戒中,長養善法,增長功德。  八、寺院處理僧人遺產:僧人圓寂後,由寺院執事們將全部遺產封存保管。喪事過後,首將 遺產分為輕物和重物,輕物可在現前僧中分,或者「唱衣」。唱衣,即估衣,或賣衣,由寺 院的維那(掌管寺院威儀)將亡僧的遺物集中,如果遺物中有亡僧生前就送人的,就讓人取走 ,其生前未送人的,則於現前僧人中分配送給,另對看護病人者也應視看護程度而送給,此 等分配工作,禁止在亡僧屍身前進行。另外,若亡僧生前負債,或給付療養、喪葬等費用時 ,一般由維那預先評定遺物價格,集合僧眾而出售,由維那拈出一物,說出價格,若有人願 意,當場付錢便可取走,此法便稱為「唱衣」,由「唱衣」處理亡僧的遺物所得全費,可支 付債務、療養、喪葬等費用,若有剩餘,交由常住(公家)保管。由此亦可見僧團民主和合之 一斑。  凡是重物,桌、椅、田、樹、金錢等貴重物口,一律不得分,全部歸該僧人圓寂的寺院 集體所有,其他任何人無由佔用,若佔有,則犯偷盜僧物戒。  〖HT2」H〗第二章佛教的禁忌  佛陀臨逝世時,教導弟子們,在他去世以後,要以戒為師。佛教的戒有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 針對僧人和僧團的,一方面是針對在家修行者的。佛教的禁忌,都是為了佛教事業的興盛, 佛教的根本教義得到弘揚為目的的。佛教傳入中國漢族地區、藏族地區、雲南地區後,同當 地民俗、文化相融合,形成不同的禁忌。下面作一簡單介紹。  [JZ]第一節漢傳佛教禁忌的基本特徵  佛教傳入中國漢地後,與中國儒家的社會倫理道德有明顯的不同,因此佛教徒在 生活方 式、社會交往、人生禁忌和信仰活動等方面,都與世俗百姓有著顯著區別,這些獨特的風俗 習慣構成了中國佛教文化的一個重要內容。中國佛教禁忌風俗一方面來自佛教本身的戒律儀 規,顯然留有古代印度社會風俗的痕迹;另一方面也受到中國本土傳統民間風俗的影響。它 是隨著佛教在中國文化圈裡的傳播而逐漸形成的。這些禁忌風俗一經形成之後,反過來又推 動了佛教向民間的廣泛傳播。  對於中國佛教來說,中國人對印度佛教的接受就是以「禮」為標準,傳統中國文化的核 心——「禮」是中國文明接納外來文化的限度,也成為改造外來文化面目的一種堅韌力量。 佛教影響了中國文化,中國文化也極大地影響了佛教,中國的佛教,實際上是中國化了的佛 教,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國的「禮」起了決定性因素,所以中國佛教倫理道德的中國化,如 孝道的思想、忠君的思想等;又如清規的制定,就是戒律的中國化,這些都能集中體現佛教 對中國文化「禮」的適應。發展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佛教禁忌又有自身的一些特性。如佛教僧團中的各種禁忌雖因時代不同而有演變,因地區不 同而有差異,因宗派不同而有分別。但變化差別之中又具有一定的共同特性:  首先僧團生活是一種宗教生活,故不但各種宗教活動構成了僧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內容,而且 飲食、穿衣、睡眠、出行等無不滲透著佛教的各種教理,於是人們維持生命所必需的基本活 動也成為佛教精神的儀式化。  其次,僧團生活又是一種團體生活,故不但要有種種規定約束各個成員,而且還強調團結友 愛,互相合作。特別是中國禪宗叢林有著細密的分工,全寺四十八個職位,或稱「四十八單 」執事,或稱「一百零八單」執事,寺眾各司其職,分工合作,保持了僧團生活的高度和諧 協調。  第三,僧團生活又是一種和平寧靜、嚴謹檢朴、極有規律的生活。因為只有這樣的生活方式 才能保持僧眾內心的靜謐恬淡,超脫清高,才能使僧人的心靈升華到解脫的境界。  佛教深入民間傳播發展,必須採取根據民眾的認識水平和接受能力而從事佛法的弘揚。民眾 一般只關心「有求必應」的現世利益,只能接受通俗易懂的道理,採用喜聞樂見的形式,來 完成他們的宗教實踐。所以,這就形成了各種民間佛教信仰習俗,如燒香拜佛、許願還願、 放生、造像、造塔等。  所以,中國漢地佛教禁忌風俗從印度傳到中國,經過中國本土傳統文化的消融與吸收,成為 中國佛教特有的禁忌風俗。在這過程中,佛教禁忌受到中國本土傳統風俗的影響,同時也改 變了許多風俗。在中國佛教的禁忌中,僧團生活的禁忌與一般民眾的佛教禁忌有所不同,這 是佛教「向上門」的提升與「向下門」的深入,反映了佛教中國化的歷程。  第二節漢傳佛教禁忌的主要內容  一、對一切學佛者的普遍禁忌  (一)歸依。佛教對一切學佛的人,無論出家或在家,都要求歸依三寶,這是入 佛學佛的第 一步,表現了佛教中對佛、法、僧三寶不可分離的觀點。近代以來,曾經有隻承認佛寶和法 寶,而不承認僧寶的行為,或者只承認法寶,只讀佛經,來拜佛、恭敬僧人,以上作法都不 如法,犯了佛教的禁忌。不歸依三寶,就不是真正的佛教信徒。佛在成道之後,初轉法輪之 前,僧團尚未建建立,但是為居士授歸依時,仍說「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未來僧」。可見 ,不歸依僧的話,就背離了佛的言教,那麼歸依佛、歸依法也就談不上了。三歸依有莊嚴的 歸依儀式,如歸依時立志發誓四宏願:「我某某,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斷,法門無 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體現了入佛學佛的莊嚴和神聖,表達了佛教信仰者的宗教 感情,所以凡進入佛門的人,要鄭重履行佛教的三歸依。  (二)持戒。歸依佛教的人,無論在家出家,為了發慈悲心,增長功德,都要持佛教的戒律 ,最基本的有五戒十善。  〖HT4」K〗1、五戒:  (1)殺生戒,這是佛教的重要禁忌,體現了對眾生的慈悲心,因為一切眾生,都 有不希望 自己被殺被害之心,由於我們持不殺戒,任何人不必害怕我傷害,多一持此戒者,就會減少 一分製造災禍的威脅,所以持不殺戒的人越多,對社會,對眾生,對自己的安全越大。凡持 不殺戒者都有無限功德。戒殺以戒殺人為重,因為佛教認為,在世界上,人是為最為保貴的 ,因此以戒殺人最有功德。殺旁類畜生為輕。殺人構成五個條件,罪不可悔:一是被殺者是 人;二是蓄意殺人,即明知對方是人;三是有殺人的意圖;四是運用殺人的方法和手段;五 是被殺者斷定已死亡。殺人方法多樣:自手殺、勸人自殺、派人殺都負殺人的責任。殺生以 心為主,不意殺者、誤殺者、自不由主殺者無犯。由不殺生,又延伸到對於一切蟲類,甚至 危害人體的害蟲,只能驅除,不能滅殺。當然對危害農、林的害蟲,另當別論。教外的人, 要理解佛教徒的這一行為。  (2)偷盜戒,偷盜是不給而暗中自取的行為。對他人之物或明知是他人之物而起盜竊之心 並且採取種種方法達到偷盜的目的。佛陀時代,偷盜五錢即犯不可悔之重罪。「偷盜五錢」 當時在印度可以判處死刑,所以這裡的五錢在今天應當理解為以國家刑法規定的貪污、盜竊 多少以判死刑為限。如果物主不同意,無論用任何手段取得財物,皆構成偷盜;無論天上的 地上的,水中的地下的,只要有所屬主權者,都不得暗中謀取。包括一切應交給國家的稅款 ,均不得偷、漏,凡偷、漏稅款者,一律視為犯偷盜戒。另外,凡是沒有道理而任意侵損別 人財物的行為,也犯偷盜戒。  (3)邪淫戒,是指出家後的僧人不得有男女歡娛之事。在家信佛弟子,允許正當的夫妻生 活,除了國家保護的合法的夫婦關係外,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承認的男女關係,均 稱為邪淫。人間安立,皆由男女夫妻的和合,正常的夫妻生活,對社會不會帶來悲劇,男女 問題之所以帶來悲劇,都是由於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所致。對同性、對畜牲、對死屍等邪淫, 也可構成不可悔罪。  (4)妄語戒,妄語就是虛妄不實的語言。妄語在佛教來說分三大類:大妄語、小妄語、方 便妄語。最重要的是犯大妄語罪。具備下述條件,構成大妄語罪:一是對人說大妄語;二是 認定對方是人而向對方說;三是蓄意要使對方受到欺騙;四是說大妄語,即自己沒有證得聖 果聖法而向人們說已經證得聖果聖法,自己未能見到天來、龍來、神來、鬼來,而說天來龍 來神來鬼來等。妄語的定義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見言見,見言不見,未覺言覺,覺 言不覺,不聞言聞,聞言不聞。妄語的方法:自已妄語,教人妄語,遣使妄語,書面妄語, 現相妄語等。凡是存心矇騙人不論利用何種方法,使得被騙的人領解,無論達不達到目的, 都構成妄語之罪。故意互相吹捧,獲得第三者受騙,也是妄語罪。為了成就善事,方便妄語 ,不犯。  (5)飲酒戒,因為佛教是講智慧的,飲酒可能會造成智慧迷失,甚至會釀成罪惡,飲酒後 興奮、膽大、衝動、盲目,失去了理智的控制。飲酒後可以罵人、打人、殺人、強姦、放火 等。不飲酒,包括不飲能使人醉的飲料。但是,為了治病,經過醫生診斷並處方,非用酒調 葯不可救治的,方可用酒調葯治病。  〖HT4」K〗2、十善  十善實際上是五戒的分化和細化,十善分為身、語、意三業的禁忌,其內容如下 :  身體行為的善(即禁忌)有三支:  (1)不殺生,殺生有三種:一是貪慾而殺:為貪肉食美味,為貪殺生販賣得的利益和 報酬;二是嗔恚而殺:為報仇泄憤,為惱羞成怒,為除去障礙。三是邪見而殺:為求福報, 為求功德,為祈平安,為禱豐收而殺。  (2)不偷盜,偷盜有三種:一是貪慾偷盜:見利忘義,為求發財,為求享樂為求貪心 滿足。二是嗔恚偷盜:嫉妒他人的財富,不滿他人發財,或為報復他人而使他人遭受財產損 失的。三是邪見偷盜:為求平安,為求願望達成等。  (3)不邪淫,邪淫有三種:一是貪慾邪淫:為貪淫慾的享受,無論通姦、強姦、誘姦乃 至淫業,為貪圖淫樂與夫婦之外的男女發生超友誼的關係者,皆是貪慾邪淫。二是嗔恚邪淫 :為了怨仇而姦淫他人母女姐妹與妻子。三是邪見淫:為求功德,為求福報,為求子息,為 求長生等。  語言方面的善(禁忌)有四支:  4、不妄語,妄語有三種:一是貪慾妄語:為貪名聞利養,為貪酒色勢力等。二是嗔恚妄語 :為使怨家受騙,為使一切障礙自己的人受到損失,故作妄語。三是邪見妄語:以為說謊可 以避難,罵人可以消災等。要求人們說話要誠實,不以欺騙人為目的說假話,大話,空話。5、不兩舌,出於破壞對方的和睦和諧為目的,挑拔雙方的關係,離間他們的和諧,使其變 為仇敵的行為。兩舌在社會上危害很大,如果任期發展,就會嚴重危害社會的安定團結,因 此,佛教界人士是必須克服的。  6、不惡口,惡口即是用難聽的語言誹謗人、攻擊人、諷刺人、咒罵人等。這也是佛教徒十 分禁忌的。不言人惡,不貪嗔嫉妒他人,不諂害誹謗,這是每一位佛教徒的起碼素質。不惡 口要出於內心對人的慈悲,如果口善心惡,也是不行的。  7、不綺語,綺語就是花言巧語,情歌艷詞,說笑搭訕,言不及義等。佛教徒要修持自身為 終生要務,因此要隨時檢點,不能忘乎所以,綺語惑人,違背了佛教徒修行的本意。如果犯 了小小口過,立即悔改,仍可造就。  意識方面的善(禁忌)有三支:  8、不貪慾,佛教視「貪」為人生三毒中之第一毒。貪慾是人把自己視為恆常的自性主 體,為自己生活的美滿和舒適,對不屬於自己的物質財富、精神財富等具有無限的佔有慾望 。甚至為了佔有,不惜採取各種非常手段,例如:殺人、偷盜、搶劫、貪污、走私、惡語誹 謗、誣衊諂害等等。這與佛教教義提倡的慈悲濟世,眾生平等的道德觀是違背的,所以貪慾 是佛教徒的重要禁忌之一。佛教提倡不貪慾禁忌,從內心裡樹立對自己的清凈觀。  9、不嗔恚:就是人們在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思想上產生對社會、對他人的怨恨、惱 怒、仇恨等等情緒。並且出於上述情緒,可能進而採取對社會、對他人實行損害、傷害、報 復、報仇等行為。這同佛教提倡合和共處的生活環境是不協調的,於是佛教提倡不嗔恚的禁 忌,樹立對社會、對他人的慈悲觀。  10、不邪見:邪見是指對社會、對他人和一切事物存有錯誤的思想認識,對佛教的教義有不 正確的看法,存有不符合佛法所說的八正道的意識。這種邪見可能會對粹、對他人作出各種 違背佛教的行為。這與佛教提倡的智慧不符的,於是佛教提倡不邪見的禁忌,用佛教的智慧 看待事物,樹立佛教的因緣觀。  二、對出家僧人的基本要求和禁忌  出家修行是佛教的傳統,從印度到中國,都有男、女二眾出家。出家修行有 兩大任務:  一是自度,為求得自己解脫,為證得阿羅漢果而出家修行:二是協助他人和護持眾生修學佛 法,幫助眾生得度和覺悟。因此出家僧人不擔任什麼神與人之間勾通的神職,他不應當,也 不可能代人祈福禳災,或代神降福免罪等等。因此佛教對出家僧人的要求和禁忌更為嚴格, 這裡僅介紹一部分內容。  (一)飲食方面的禁忌:漢傳佛教規定出家僧人飲食方面有很多禁忌,下面作一介紹。  1、素食。素食成為漢傳佛教區別於其他佛教宗派和其他宗教的重要標誌之一。素食的 概念包括不吃「葷」和「腥」,「葷」是指有惡臭和異味的蔬菜,如大蒜、大蔥、韭菜等。 《楞嚴經》說:葷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比丘戒規定,吃了葷菜要獨住,並於他人下風坐 ,或者必須漱口,沒有異味為止,主要為了不擾亂大眾。所謂「腥」,是指肉食,即是各種 動物的肉,甚至蛋,出家二眾都不能吃,這是我國南北朝時,梁武帝從佛陀戒殺生的教義中 ,提出進一步提倡僧人不吃肉,所以大乘經典《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 禁肉食,體現了佛教的慈悲觀。近年來,由於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一些富貴型疾病驟然 增多,人們從健康角度出以提倡素食,有相當一部分人堅持素食,素食有可能成為一個人們 追求健康保健的新潮流。  素食有廣大的範圍,例如:辣椒、生薑、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蕪荽、芹菜等 都不是葷菜。牛奶和乳製品,如乳酪、生酥、醍醐等也都不在禁止之列。  2、不飲酒:酒能麻醉神經,能亂性,出家人是自度度他的人天師,所以要絕對禁酒。不飲 酒也包括不飲一切能麻醉人的飲料,包括粳米酒、果酒、大麥酒、啤酒等。尤其包括麻醉神 經與分泌系統的各種「毒品」,更在禁忌之列。  3、不吸煙:出家僧人是佛教三寶中的僧寶,是護持眾生修學佛陀教法的人,是在家佛教徒 行為的表率,因此,僧人的形象至關重要。吸煙雖然不是五戒範圍的內容,但是吸煙是一種 不良的習慣和嗜好,體現了一種精神的追求和貪慾,同佛教要求清凈無我的境界不符的,因 此吸煙也應當是佛教的禁忌。  4、上殿:僧人在寺院生活除完成各項工作外,要做早晚五堂功課,就是早晚上殿誦經,這 是僧人基本的修行內容。因此,寺院生活中,無論僧人多少,早晚都要上殿誦經。  5、過堂:僧人在寺院過集體生活,吃飯要過堂,不能三三兩兩,各人自己在住處私自搞小 灶,亂做飯菜。過堂是出家人一項重要的儀規和修行生活,是出家團體修行的一項重要制度 ,作為出家僧眾,要堅持進行,不能偏廢。  6、過午不食:這是佛陀在世時的制度,在上座部佛教堅持較好。漢傳佛教不注重。但是, 近年來也有不少漢僧把過午不食作為自己修行生活的重要內容。甚至有的寺院晚上不開火, 這是佛教修行生活的一部分,作為教外人士,應該理解和支持。  7、不吃零食:這是佛教對僧人的要求,既是僧人威儀的需要,也是僧人修行的需要。  8、禁止比丘、比丘尼同住一寺:僧人出家受戒後,戒律嚴格要求比丘、比丘尼分別住在各 自寺院,不能同住一個寺院。「文革」以後,由於落實宗教政策中寺院較少,有些地方出現 比丘和比丘尼混同住在一個寺院的現象,這種情況是違反佛教規制的。當前,通過落實政策 ,寺院數量不斷增加,男女分寺居住應當因緣具備。所以應當創造條件,堅決糾正僧人男女 同住一寺的現象。  9、出家僧人的遺產,俗家親屬不能繼承:根據佛教寺院清規戒律:「一切亡比丘物,盡屬 四方僧。」僧人出家後不能私自蓄財,除生前贈予外,其死後遺產皆由寺院遵照佛教叢林規 制,概由常住處理:一份准喪事另用,及燈燭花香等費;一份歸常住作陪貼供養(「重物」 者歸寺院);一份請僧眾念誦並佛事等用(給誦念僧眾酬勞或供齋)。其俗家親屬不得繼承 。  〖HT4」H〗(二)著裝和修飾方面的禁忌  1、僧衣:出家僧人必須著佛教規定的出家人的服裝。根據佛教制度,僧眾的袈裟 衣服 有五衣、七衣、大衣:一是用五條布縫成的小衣,是勞動時穿的;二是七條布縫成的中衣, 是平時穿的;三是九條乃至二十五條布縫成的大衣,我國俗稱祖衣,是禮服,是出門或見尊 者時穿的。三衣總稱為架裟。僧衣是出家僧人的重要標誌,是僧人修行的體現,因此,僧人 已經出家,不得著在家人的服裝。  2、剃髮:又作削髮、祝髮、落剃、落髮、淨髮等,根據佛制,僧人出家時必須剃髮,這是 取得僧人資格的必備條件,僧尼剃髮是出家佛徒時有的相貌。為什麼要剃髮呢?佛教出家人 剃髮,是為去除慢心,或避免世俗的虛飾,斷誘惑,以便靜心修道,且有別於外道。經上說 ,釋迦佛剃髮時發願說:「今落鬚髮,願與一切,斷除煩惱及以業障。」意思是為了捨棄美 好的服飾,過樸素無華的生活。所以僧人出家前,必須落髮。蓄髮不具備佛教出家僧人的基 本條件,是僧人最大的禁忌。  3、剃鬍須:留鬍鬚也是佛教的禁忌,要求出家皆不得留鬍鬚。但我國漢族僧人也有極少 數留鬍鬚的,他們認為出家時應當剃鬍須,以後可以留,但是為數極少。上座部佛教和藏傳 佛教的僧人一律不許留鬍鬚。  4、香疤:香疤,即是僧人受戒時在頭上燃香燙戒疤,出家人在受戒時,為了表示發菩 薩的大宏誓願,以期難忍能忍,難捨能舍,以燃頂香來顯發自己的心跡,藉發大願而供養十 方諸佛法僧,在家菩薩則燃臂香,以別於出家菩薩的形象。  漢族僧人在唐朝就有煉頂的習慣,這個習俗曾經普遍風行。實際上受戒不必在頭上燒香疤。 因為這樣影響身體健康。除漢傳佛教外,其他民族佛教都沒有燒戒疤的規矩。所以,解放後 中國佛教協會第六屆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廢 止燙香疤的做法」。但也有少數僧人受戒時仍要求燙香疤。  〖HT4」H〗(三)個人生活方面的禁忌  1、不結婚:出家僧眾擔負住持佛法,續佛慧命的重大責任。在家修行障礙多,心 意難以專 純,出家生活自由無累,容易集注精力從事無我無欲的修行。淫慾為生死之本,所以要出離 生死證得阿羅漢果,使法輪常轉,慧炬常明,必須獨身出家才能成就。終身不結婚,這是出 家僧人同在家人信佛者的重要區別,也是僧人身份的根本標誌之一。中國佛教協會制定的《 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中,把「獨身、素食、僧衣」作為漢傳佛教僧人的根本條件。因此 ,不結婚是僧人的重要禁忌之一。  因僧人不結婚的戒規同儒家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是根本對立的,所以,僧人獨 身的戒規曾遭到歷代無聊文人的譏諷,成為不懂佛教義理的人的笑柄。解放以後,國家實行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受到法律保護,僧人不結婚的戒規受到黨和政府的尊重。所以 ,對於出家僧人不結婚的戒律,要給予充分尊重,不能用世俗的觀念來看待佛教不結婚的戒 規。更不要對此進行諷刺和譏笑,以免傷害出家人的宗教感情。  2、不蓄私財:出家僧人是代佛行道,在世間弘揚佛法的人天師,因此,僧人必須是舍已為 眾的楷模,以佛教事業作為終生事業,寺院是僧人生存和進行佛事活動的宗教活動場所,是 僧眾共同共有的生活集體,弘揚佛法是他們的終身願力和事業。僧人的財產既來自佛教,又 用於佛教,僧人個人沒有私有財產可言。因此佛教戒律要求僧人出家後不得私自蓄財。這是 出家二眾無我無累修行的根本條件。因此,僧人積蓄私財是違背出家本意的,也是違反佛教 戒律的。  3、不著香花鬘:出家人身著袈裟是終身的事,所以要求僧人不著香花鬘。在家居士在持齋日 ,衣著也應力求樸素為宜。著香花鬘是古印度的美化裝飾品,用香花結成花冠,戴在頭上, 掛在胸前等,相當於現在女人戴的項鏈、耳環、戒指、手鐲等。這裡也包括不著高貴華麗與 色彩鮮艷的衣服在內。  4、不香油塗身:香油塗身本來也是印度的習俗,由於天氣炎熱,有錢的人,不論男女都有 塗香油的習慣。出家人除了治病外,是不可以用香油塗身的。在家居士在戒齋的日子,也一 律不得使用。對於香料的運用,戒律規定可以塗在佛殿里、僧房裡,驅除異味是可以的。  5、不自歌舞:娛樂是俗家人調劑精神生活的一種文化活動。但是娛樂中也有健康向上的, 也有有害於身心健康的。為此,出家人嚮往出世,過修行的生活,就不能以閒情逸緻的順世 心態來享受世俗的娛樂。因此,僧人除了念誦經時的佛教音樂外,不能自行唱歌跳舞。  6、不觀看聽取歌舞:娛樂場所對出家人來說,有如下不便:一是歌舞好壞不等;二是觀眾 男女混雜,賢愚不齊;三是出家人的服飾形貌與俗人區別很大,易受注目,受人譏謗;四是 出家人生活應以攝心閑靜為職志,應以禪誦聽教為務。所以出家人不觀看聽取歌舞。根據佛 制,如果觀看聽取佛樂和有關佛教教化方面的歌舞是可以的。目前,漢地許多寺院有電視機 ,除收看新聞節目外,主要用於播放弘揚佛法的音像製品,這是遵守佛制,堅定信仰必然行 為,教外人士要給予理解和支持。  7、不坐卧高級豪華床位:佛教稱,床高一尺六寸,坐時雙腳著地,過此量者即為高,可容 身轉側為限,過此量者即為廣,既高且廣,即為高大。作為出家人,唯有淡泊物質享受,才 能提高道心,勇猛精進。如果資生用品越好越美,就會被物質慾望所左右,甚至愛護物質用 品比愛護自己的道心更為熱切,高傲之心出現,道心也就失去了。  8、不接受金銀象馬等財寶:這是佛教的銀錢戒。人類對於財富的佔有慾十分強烈,佛教的 根本教義就是為了解除這一束縛的索鏈才堅持出家修道的,所以,佛教教義令其修道人產生 清凈心,禁止出家人捉持財富,。否則就不能保證出家人一心一意修道,有違出家修道的意 義和初衷。  9、不作買賣:買賣商品是一種商業行為,商業行為必然以盈利為目的,出家人從事買賣行 為,必然會心想盈利,進而會生起貪物、貪財之心。因此出家人為了破除貪心,專心修行, 不作買賣,不貪盈利。但是,有的寺院為了自養,將自己生產的蔬菜、糧食(按規定上交公 糧後)吃不完的,可以出售,但這種行為不屬於作買賣的範疇。也有些寺院辦有法物流通處 ,經銷部分佛像、經書等,是寺院集體自養的經濟行為,應當以弘法為根本目的,不以盈利 為目的。  10、不看相算命:看相算命是在我國流傳很久的迷信行為,算命看相相信命運,同佛教信仰 的緣起性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教義是根本對立的。所以,算命看相不是佛教提倡的正 信、正行和正業,歷來為佛教界人士所不齒,是佛教寺院堅決禁止的行為。因此,佛教出家 人不得從事這一騙人、害人的迷信活動。  11、不顯示神奇:人們身體的神奇和特異功能,是由於各人的業力不同,修行所獲得的感覺 和結果不同所至,並不是人人皆有。同時神奇和特異功能對於眾生解脫煩惱和覺悟人生沒有 根本的幫助。所以佛教從來不主張顯示神奇不誤導別人走入歧途。因此,不顯示神奇,是佛 教同一切形式的外道、氣功、附佛魔法的根本區別。凡是搞個人神奇,藉此進行個人迷信和 崇拜的行為,都是佛教所嚴格禁止的。經教育堅持不改的,就證明他們不是佛教。  12、不禁閉、掠奪和威嚇他人:佛教是教人生智慧的宗教,又是和平的宗教,它注重教人智 慧,啟人覺悟,具有教化人生,覺悟人生的意願和功能,致力於以慈悲濟世的心志普渡眾生 。所以佛教是不強迫別人,不禁閉、掠奪和威嚇他人,對待相鄰關係上,不以武力相威脅, 這是由佛教的和平和慈悲的教義所決定的。  〖HT4」H〗(四)對在家居士的禁忌  在家居士,即是不出家而信仰佛教,學修佛法的男女二眾,目前從約定俗成的意 義上統稱居士。居士學佛也有禁忌,下面略作介紹:  1、歸依三寶:歸依即是身心歸向依靠之處,歸依三寶即確信佛法僧三寶為自己終生身心依 靠之處。學佛者不能歸依佛教以外的其他宗教與神廟。  2、奉行五戒十善八正道:(即參見本書出家僧人的禁忌的相關內容,這裡從略)  3、持齋:在每月一定的日子裡實行一種克制的生活,即不塗香裝飾,不觀聽歌舞劇,不坐 卧高廣床座。持齋日子一般是陰曆朔日、初八、十四、望日、二十三、二十九日。  〖HT2」H〗第三章 教外人士對佛教的禁忌  我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信仰宗教與不信教宗教的「實行政治上團結合作 ,信仰上互 相尊重」的政策。但是,由於我國從歷史上看宗教影響就小,信仰宗教的人數只佔人口極少 數,解放後由於在宗教問題上「左」的思想影響,信仰宗教人數比解放初期呈下降趨勢。當 前信仰宗教的人數只佔全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五、六。因此,對宗教不了解,不理解,不尊重 的事時有發生。特別對佛教,因服裝特別,戒規嚴格,生活習慣特殊,同以儒家為主流的傳 統文化差別很大,更容易被人們誤解為怪異,往往遭到歧視或輕視。為了貫徹「政治上團結 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方針,在日常生活中不至於行為上違反了佛教的禁忌而剌激佛教 界人士的思想感情,這裡向教外人士介紹一下同佛教人士交往中應當注意的有關禁忌。  第一節佛教稱謂方面的禁忌  一、 對佛的稱謂方面的禁忌  佛是梵語buddha的音譯,全稱為佛陀,意譯為覺者,是覺悟真理的人,為佛教中 修行證到最 高的境界。具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層意思。佛有十種稱號:如來、應供、正遍知、明 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除此之外還有各種尊稱,如覺 王、法王、醫王、寶王、空王等等,這些都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讚揚佛的各種功德而給予的各 種尊號。  1、佛不是神。他是公元前六世紀的一位實實在在的人,人們稱他為釋迦牟尼,意思是釋迦 族的聖人。有人把佛教視為有神論,說釋迦牟尼佛是佛教最高的神,這是不對的。有人不懂 佛教,便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李洪志就是利用人們不懂佛教基本知識的弱點,剽竊了佛教 的名詞、概念,把自己神化為比釋迦牟尼高几萬倍的神,鬧出一幕矇騙廣大善良人的醜劇。  2、佛教不是迷信的代名詞。佛教是一種啟人智慧的宗教,佛教觀察人生和世界的基本觀點 ,帶有樸素唯物主義和辯證的意識和成分,恩格斯曾經指出:「辯證的思維——正因為它是 以概念本性的研究為前提——只對於人才是可能的,並且只對於較高發展階段上的人(佛教 徒和希臘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發展還要晚得多,在現代哲學中才達到。」(恩格斯 :《自然辯證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第545頁)迷信一詞是來自於佛教經典的 ,是佛教稱那種不能正確理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義理的人,對充滿貪心、恨怨心和痴 迷心的人為迷信。現在有人不懂佛教,用來自佛教的「迷信」一詞反用在佛教身上,稱佛教 為「迷信」,這種作法當然受到佛教界士的堅決反對和掏。這是教外人士應當特別注意的。  3、燒香拜佛不是迷信。燒香拜佛是信仰佛教的人的一種宗教儀式和宗教活動,是佛教信仰 者宗教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為了對佛陀產生恭敬心,堅定自己的信仰,求得 人生的智慧和解脫。因此,燒香拜佛是佛教宗教信仰的組成部分,是宗教活動和宗教儀式中 一項重要的內容,因此是受黨的宗教政策和法律保護的,不是迷信活動。有人往往把燒香拜 佛同迷信活動混同起來,把佛教信仰者的燒香拜佛當成迷信活動加以反對,往往引起佛教信 眾的反感,影響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對菩薩的稱謂  菩薩是梵語bodhi-sattva的音譯,全稱是菩提薩埵,意譯為覺有情或大道心眾生 。菩提是覺 、智、道的意思;薩埵是眾生、有情的意思。即求道或求大覺的大心人。泛指上求佛果,下 度眾生,修六度萬行,發慈悲心,能給人快樂、代人受苦,自利利他的修行人。菩薩的種類 很多,依修行所證悟的境界不同,而有各種不同的稱呼,還可以根據其各種功德的差別而給 予不同的稱呼,如《菩薩地持經》舉出菩薩有十種之多:種姓菩薩、未凈菩薩、最後身菩薩 等。  1、菩薩不是神,是佛教慈悲思想的實踐者。菩菩薩的各種行為,稱為菩薩行;以達到 佛果為目的的教法,稱為菩薩法;其經典稱菩薩藏;講述菩薩應守持的戒律為菩薩戒。我們 通常最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彌勒菩薩、大勢 至菩薩等,尤其以觀世音菩薩在中國最為知名。  2、菩薩不是神。菩薩是人不是神,從廣義上說,修學大乘佛法的人也可以稱為菩薩,如:  龍樹菩薩、馬鳴菩薩、無著菩薩、世親菩薩等。菩薩有五十二個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 、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總之,能夠發菩薩心,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饒 益眾生的人都可以稱之菩薩。  3、信菩薩不是迷信。佛教徒信仰菩薩,表達了對佛教一貫提倡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自凈其意」的道德信條的崇拜和嚮往,與當代政府提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一致的,對社 會穩定、凈化人心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對佛教信徒信菩薩的行為不能用迷信來看待,更不 能排斥他們對社會的積極作用。  三、對出家僧人二眾的稱謂  中國人一般稱呼男出家眾為「和尚」,女出家眾為「尼姑」,或者稱「姑子」,其實這 種稱呼是不準確的,特別對比丘尼的稱呼更是一種不尊重的表現。  〖HT4」H〗(一)對男眾僧人的稱謂。  1、和尚:「和尚」,系中亞西域語,意思是「力生」,謂依此師之力,能生長戒 、定 、慧等的法身慧命。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和尚」一詞幾乎成了僧人的代名詞。其實遵照佛 教的制度,只有大叢林(寺院)的方丈才能稱為「和尚」。方丈稱和尚,是說他是眾僧的依 止師之意,是「依止和尚」;除此之外,沙彌的剃度師亦稱和尚(是這位沙彌的和尚);比 丘的得戒師也稱「戒和尚」。除此外,其他的僧人一般都不能稱和尚,和尚實際上是很尊貴 的稱呼。因此,歷史上又有和尚「上共君王並座」之說。對和尚的稱呼,可稱「和尚」、「 大和尚」、「方丈」,教外人可稱「大法師」、「法師」,居士可統稱「某某師父」等。  2、比丘:「比丘」是梵語的音譯,意思是乞士,即上從佛陀乞佛法,下就俗人乞飲食,含 有凈乞食、破煩惱、凈持戒、能怖魔四義。凡是剃度出了家的男性,年滿二十歲,受了具足 戒的則稱做「比丘」。即是代佛教行法的人。對比丘,根據他們學修的情況,分別有不同的 稱謂:  (1)受具足戒五年之內的比丘,還沒有資格收授徒弟的。居士可稱「師父」,教外人 可稱「某某師」、「某某法師」。在家居士要統稱「師父」,教外人要稱「某某師」、「某 某法師」,或者同他的執事職稱合一起稱呼,如「當家師」、「知客師」「維那師」等等。  (2)受具足戒五年之後,如果已經通曉了戒律,始可以所學的特長作師收授徒弟,稱 為軌範師的,梵語叫做阿者梨耶;善長於誦經的稱為「經師」;善長於持律或者精通戒律的 稱為「律師」;長於論議的稱為「論師」;善長於講經說法的稱為「法師」;善長於坐禪、 修禪的稱為「禪師」,受人依止,教其課業。到了十年之後,可作「親教師」。到了二十年 之後,稱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稱為耆宿長老。  (3)世俗對於比丘的稱呼,沙門二字見諸於文字,對比丘中的知識分子稱為法師,即能講 經說法的意思,僧人、出家人多用於口語。出於僧人的尊敬,對一般僧人稱「某某師」,對 有較高社會地位、在教內外有威望的僧人,應當稱「某某法師」,對寺院方丈,稱「某某和 尚」,或「某某大和尚」。  特別教外人,同僧人交往中,對其不要直呼其號,顯得不尊重僧人,容易引起信教群眾的反 感。  3、沙彌:「沙彌」也是梵語的音譯,意思是勤加策勵,息惡行慈。出家以後,但是還沒有 受比丘戒,在佛教的律制中,管他們叫做「沙彌」,沙彌要受持沙彌十條戒法。居士一般稱 為「某某師父」,教外人可稱為「某某師」。  〖HT4」H〗(二)對女眾僧人的稱謂。  中國人一般對女眾出家人習慣上稱「尼姑」,這是中國人的俗稱,並不合乎佛制 ,所謂 尼姑,是指佛教的出家女性,帶有貶義。而佛教對出家女性正確的稱呼,可分為三種情況:  1、沙彌尼:已經出家,年齡到16歲,尚未受比丘尼具足戒,而受了沙彌尼十戒的,並 且在形體服飾上亦未全具出家相的女人,稱為沙彌尼。居士稱「某某師父」,教外人可稱「 某某尼師」。  2、式叉摩那:(梵語sikkhamanā),年齡到18歲,在受了沙彌尼十戒基礎上再加六法, 為隨學比丘尼,所守持的正學女六戒法,稱為式叉摩那,式叉摩那形體服飾完全具出家相。 沙彌尼到18歲,再作二年,方可受大戒。居士稱「某某師父」,教外人可稱「某某法師」。  3、比丘尼:受過具足戒(三百四十八條)的式叉摩那稱為「比丘尼」(Bhiksuni),即是女 比丘。教外人可稱「某某尼師」、「某某法師」、「某某師傅」、「某某師太」。凡是戒臘 十二夏以上,經由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尼作師受戒者,並有資格剃度女弟子的比丘尼,也 可稱為尼和尚。也有稱尼眾寺院的住持為和尚的。  4、世俗對尼眾的稱呼:本來,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尊貴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 家女性所專用。到了中國,每以未嫁的處女稱為姑,故將佛教的沙彌尼及比丘尼統稱為尼姑 ,開始並沒有貶義,但到了明朝陶宗儀的輟耕錄中,將尼姑列為三姑六婆之一,就具有貶為 輕賤的意思了。因此,晚近以來,尼眾姊妹們很不願意人家稱她們為尼姑。因此,世俗人士 要尊重尼眾的意願,禁止稱她們「尼姑」為好。也有人稱比丘為「大僧」,稱比丘尼為「二 僧」,稱比丘為「首堂」,比丘尼為「二堂」,這是個別地區流行的稱呼,嚴格來說,也是 不夠妥當的。  〖HT4」H〗(三)對居士的稱謂。  「居士」一詞,也不是佛教的專用。在中國的《禮記》中就已有了「居士錦 帶」一語, 那是指的處士,含有隱士的意義。在印度,居士也不是出於佛教所創,梵語稱居士為「迦羅 越」,不論信不信佛教,凡是居家之士,便可稱為居士。  佛教對在家信徒尊稱為居士的由來,大概是出源於《維摩詰經》,在《維摩經》菩薩品 即稱維摩詰為居士。據羅什、智者、玄奘等大師的解釋,維摩詰是東方阿佛國的一位菩薩 ,示現在家相化度眾生,所以用居士一詞稱在家的佛教徒,也含有尊為大菩薩的意味在內。 可見,一個名副其實的居士,應當是一位大乘的菩薩。  〖HT4」K〗1、對男居士的稱謂。  按佛教國通常稱呼在家學佛的男性弟子為優婆塞,梵語為Upāsaka,譯義為清信 士、近 事男、善宿男等,總稱受三皈五戒、親近奉事三寶的男子。清是離過之名,信為人道之本, 士即男子的通稱,這是「清信士」,即親近承事三寶的男子。  〖HT4」K〗2、對女居士的稱謂。  我國通常稱呼在家學佛的女性弟子為優婆夷,梵語Upāsikā,新譯為鄔婆斯迦、鄔波斯迦 、優波賜迦、優婆私柯等,譯義即清信女、清凈女、近善女、近事女等,總稱受持三皈五戒 而近事三寶的在家女子。  教外人士通常稱男、女居士為「某某居士」即可,不要稱男居士為「大居士」,稱女居 士為「二居士」,這樣有歧視女居士的意思。  第二節對出家僧人的禁忌  一、對出家僧眾的禁忌:  僧是僧迦,梵語Samgha,譯為和合眾。從廣義上說,即出家人的團體總稱,僧的 範圍包 括了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等。從狹義上說,是指比丘(尼)四個以上的 集團,不包括沙彌(尼)。  僧是佛教中三寶之一,地位與法和佛一樣。因此,對僧人的禮節,有些地方,跟對佛的 禮節是一樣的。  黨政部門的幹部雖然不信仰佛教,但是僧人是統一戰線團結的對象,有「政治上團結合作, 信仰上互相尊重」的關係,因此見了僧人,要注意一些禮儀和禁忌:  (一)同僧人交往應當注意的禁忌  1、見了男、女僧人,最好合掌問訊,以代替俗人間的握手禮。這裡周恩來總理,鄧小平同 志給我們樹立了榜樣,他們在會見國內外佛教界人士時,都雙手合掌,以示對佛教人士的尊 敬。黨政部門的幹部這樣做,並不意味著信仰佛教,而是表現出對佛教人士的尊敬,是聯繫 群眾,團結群眾工作的一部分。僅僅一個合掌的動作,就拉近了同佛教人士之間的距離,起 到平易近人的特殊效果。  3、同出家僧人共處時,不要向僧人敬煙,因僧人不宜吸煙。  4、在同出家人同桌就餐時,要尊重他們茹素和五戒的戒律,不要向僧人敬酒,或者勸酒, 或者勸吃肉。最好不要同僧人進行乾杯之類的俗套。僧人也不要提議乾杯。  5、招待僧人吃飯,不要將素菜葷叫,例如:本來是素菜,卻叫素排骨、素雞、素鱔魚等。 如此作法會剌激佛教界人士的宗教感情。因此,素菜就稱素菜,尊重和維護僧人的素食戒和 宗教感情。  6、見了不認識的僧人,不要問吃不吃肉之類的話,也不要明知故問結不結婚之類的話,更 不要藉此歧視或者諷譏出家人。有人見了僧人,就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之類的話 ,這是電影《少林寺》中對僧人的侮辱,所以不能用電影中的台詞來侮辱和歧視僧人,這是 一種極為不禮貌的行為,也是一種無知粗俗的表現。  7、不要邀請僧人唱歌、跳舞或參加不符合佛教清規戒律的娛樂活動。  8、當前僧人出家,大概有三種情況:一是部分青年在生活道路上遇到一定的挫折,在探求 的道路上接觸到佛教,感到佛教是他戰勝挫折的精神力量而信仰出家;一是從小受佛教家庭 、親友的影響,對佛教有一定的信仰和認識,決心為佛教事業獻身而出家;三是個別年輕人 一時衝動,或者感到好玩,出幾年家體驗一下而出家。在出家人中,前兩種情況占絕大多數 。因此,對僧人出家要有正確的認識,不能籠統地把他們出家歸結為生活挫折或者性格怪異 方面而歧視他們。不論信不信佛教,在社會上要形成尊重僧人的文明風氣和習慣。  〖HT4」H〗(二)同比丘尼接觸時的禁忌  1、 男姓到比丘尼寺院,不能進尼眾的寮房,同比丘尼說話時要有另外的人在場 。  2、 所有男性,包括小男孩,不能在比丘尼寺院過夜住宿,到晚上都要離開。  3、 到比丘尼寺院參觀、拜佛,要衣冠整齊,特別男士,不要赤身露體,唱流行歌曲等不雅 的行為。  4、見了比丘尼,根據比丘尼的戒律,不要同她們握手,只要合掌問訊即可。  5、比丘和比丘尼如果拜了一位師父為依止師,他們之間不能互相稱師兄弟。  比丘尼不能拜在家男士為乾爹、乾哥哥等。  6、在家人不得與出家人結拜「乾親」。在家人與出家人同認一師,亦不得與出家人互稱師 兄弟。出家人在「佛、法、僧」 三寶之數,為一切在家居士所歸依的對象,此理,不可不 知。  二、尊重佛教宗教生活方面的禁忌  佛教寺院既是出家僧人居住的地方,又是僧人修行和過宗教生活的地方,這是寺院的主要任 憑和功能。在當代,寺院同時又是傳播佛教文化,進行旅遊觀光的地方,這是寺院的附帶次 要作用和功能。因此,教外人士到寺院去,要尊重僧人的宗教活動和宗教生活,主要有如下 幾點:  1、到寺院不要大聲喧嘩,不要高談闊論,指指點點,也不要評頭論足,以免影響僧眾的修 行生活和宗教活動,引起信眾的反感。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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