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信仰,到底是信什麼

生命浩瀚,遠超過我們肉眼所見;生命尚包括了屬靈的現實。在這世上有許多的宗教,嘗試著去回答人類最好奇的問題,就是生命的起源及生活的目的。基督徒的信仰似乎不過就是諸多宗教中的一個。但是,只有基督教宣稱:人的問題只能在聖經中找到答案。聖經教導我們:有一位獨一真神,他有父、子、聖靈三個不同位格,但卻是一位永生真神。雖然聖經是世界上銷售量最大的書籍,但人們卻大大地忽略了聖經所教導的事實。因此,在過去數百年中,教會就編輯了一些綱要來幫助我們了解聖經。這些綱要叫做《使徒信經》,總共有十二條,如下所述:

一、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聖經一開始就告訴我們這世界的來源。聖經告訴我們神用了六天創造萬物(創世記紀第一、二章)。(這與當代的進化論完全相反。根據進化論,所有的生命都是因機率發生。)神最後造人。在諸受造物中,神給人一個相當高的地位,讓人去管理神造的世界。但人卻聽了魔鬼的話,反叛了神。人不聽從神的命令,反倒吃了那能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以致犯了罪。為此,人本應該被處以永遠的死亡。從聖經中我們可以知道,人的根本問題是在於人不服從神,以致一直身受處罰。與神鬥爭是人在自討苦吃。但是,神在人犯罪後,立刻向人顯示他對人的大愛。他告訴人,必有一位救主來為人贖罪,使人脫離罪與魔鬼的掌控。聖經中的舊約部分,記載了神如何引導歷史走向,預備這位救主的到來。

二、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

基督教因耶穌基督而得名。耶穌基督就是神從一開始應許給人的那位為人贖罪、使人得自由的救主。耶穌基督真正是神的兒子,他就是真神。他是父神大愛所結的果子。(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聖經表明了耶穌基督是脫離罪與罰的唯一出路。

三、因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神的兒子是以一種奇蹟的方式降生人間。神撿選了一位名叫馬利亞的猶太少女做他的母親。不過,耶穌的生父卻不是人類,神才是他的生父。唯有如此。神才能斬斷那生生不息的罪的循環,讓耶穌生而無罪。

四、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不是為了過好日子。他來是為了要為罪惡人類受苦。人犯的罪使人得到受死的刑罰,所以耶穌基督便受了最痛苦的十字架死刑,來代替人類受死。也因此,他為我們贖了罪、予人自由;也因他的死,讓人與神得以和好。耶穌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是唯一能為人遮罪的大祭司。你若相信耶穌基督,你就不必再害怕神了;反而可以稱神為「阿爸父」。

五、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耶穌活著!墳墓關不了他。他已征服死亡。藉著耶穌從死里復活,表明人與神之間又再度和平相處了。

六、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

耶穌雖活著,但他卻不在這地上。他的門徒曾親眼見他升到天上去了。神住在天上;耶穌在神的寶座前作為我們的中保,好讓神記念耶穌用寶血換來的和平。神又將天上並地下的一切權柄都賜給耶穌,讓他做宇宙的王。他正引導世界繼續走向最終目標。

七、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耶穌離開這世上只是暫時的。當他招聚了所有屬於他的人後,他就會與眾天使乘雲降臨。到那時,他就要審判那些信和不信他的人。凡是信他的,將進入永生之中;而那些不信他的,就要經受永遠的刑罰。凡信他的莫不迫切盼望那一天的到來。

八、我信聖靈:

聖靈是三一神的第三位。在五旬節那一天,他被澆灌在新約時代的教會中。聖靈對我們很重要,因為他給我們一顆嶄新的心,使我們得以相信神。聖靈是主耶穌給我們的第一個屬天的恩賜。

九、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教會一詞表示一群人的集合。基督在天上忙著招聚他的教會,就是那些因信他而得救的人。一旦這些主為他們捨命的人都找著了,主就要降臨了。這些信徒因信而聯於基督,因此他們就得與基督相通。而信徒也因同屬一個身體,而彼此相通。雖然只有神可以看見整個教會,但每當我們謙卑順從神的道聚會時,我們就可看到神在招聚他的教會。

十、我信罪得赦免:

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凡信他的就必得著赦免。這是基督帶給我們最大的益處。因為罪蒙赦免,表示神不會再生我們的氣,我們可以與他同在。

十一、我信身體復活:

正如活著並不意味眼見的一切,死也不是一切的終結。信神的人死後將要與基督同在。然而,當基督再次降臨世上時,已死的信徒都會得著一個復活的身體,一個沒有罪、沒有病痛的身體。

十二、我信永生:

當我們身體復活、基督也完成審判後,所有的信徒都要與基督同在新天新地中。在那裡,沒有罪,人和神、和鄰居都生活在愛里,和諧相處。具體如何,我們現在無從得知;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將有大喜樂,好像一個盛大的喜筵一般。

結語

基督徒的信仰是一個充滿喜樂的信仰,這是因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已與神和好。當你相信耶穌基督後,神就不再以怒氣待你,而你卻要在他的保護、愛以及恩典之中。聖經中的兩段經文說得很清楚:第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第四章12節)。第二,「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己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第三章16、18節)。上述幾點只不過是個摘要,每一點都是根據聖經而來。你若想深入探討這些事及其他相關的問題,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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