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致輕微傷被判兩年,最新判決引領維護警察權威新時代
2017年8月9日,青海省互助縣發生一起襲警案件。民警右耳受輕微傷,當地警方迅速組織精幹精力抓捕襲警者,並將其刑事拘留。近日,案件開庭審理,襲警者雷某被處有期徒刑2年。
互助縣法院很低調,只有四個字:從重處罰。
好了,讓我們先還原一下案情:
2017年8月9日,互助縣檯子鄉塘巴村村民在村口井某經營的飯館吃飯,喝酒後與井某爭執,後持斧頭在飯館鬧事。民警接警後趕赴現場,找到了雷某並亮明身份。雷某將斧頭伸進車窗威脅,砍傷民警右耳。
當地警方迅速對涉嫌妨害公務罪的雷某進行抓捕,並刑事拘留。後經鑒定,民警耳朵系輕微傷。
近日,互助縣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判,判決書很簡單,主要就是一句話:被告人雷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並應從重處罰。
見慣了很多枉法的案例:
明明故意阻礙民警執法,卻對違法嫌疑人放任不管。
明明暴力妨害執行公務,卻降格處理行政處罰。
明明構成妨害公務罪,卻不批准逮捕、不起訴。
明明有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情節,卻判的很輕。
於是,慢慢的,都習慣了。
刁民習慣了刁難警察,動不動就要所謂的「執法證」,動不動就大喊「警察打人」,動不動就對警察拳打腳踢,動不動就攻擊警察要害。
警察習慣了孤立無援助。同事不敢出手,單位領導不敢抓,檢察院不敢捕,法院不敢判,警察成了無依無靠的小草,只能靠自己。於是寧肯去下跪、寧肯去求饒、寧肯尊嚴不要、寧肯性命不要,也不敢動刁民一根毫毛。
尤其是輔警,本來位置就很低,這一下徹底低到了塵埃里,任人踐踏!
刁民抗法鬧事,逃避了處罰,撈足了好處。於是,越來越多的良民,都紛紛去做刁民。局面,越來越不好收拾。
領導也很委屈,一些領導說,沒受傷怎麼能抓人?法制也很委屈,他們說,沒到輕傷怎麼能報捕?檢法就更別提了,一個個都委屈的很。
有些領導甚至發出了「你要是規法執法,人家何至於襲警?」的經典謬論。幾百年了,「何不食肉糜」的笑話,依然大行其道。
好在,在基層警務(jicengjingwu)等媒體的大力呼籲下,在廣大基層人民警察的轉發宣揚下,這種現象正在逐漸改變。青海互助縣的判決,就是例證。
沒受傷不是襲警者免責的條件,輕微傷更不是襲警者降格的砝碼。
該抓就抓,該判就判,襲擊警察,必須從重。今天,一定要為敢於擔當的互助縣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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