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與自戀

自戀,是個體自身感受到快樂,即,怎麼舒服就怎麼來,自我感覺良好。

萬類霜天竟自由。

自戀是生命存在的基本特徵,包括植物、動物及人類。

快樂,是人的生存權利;生活有幸福感,是心理健康的基本要義。

自戀的快樂,可以來自於吃東西,性幻想,性自慰,看電影,旅遊,聊天,……還可以來自於玩電子遊戲。

電子遊戲,帶給我們哪些快樂以滿足自戀呢?

首先,在電子遊戲中,我們選取其中的一個人物,與遊戲中的這個人物角色認同,比如,趙子龍,對,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然後就可以開始玩遊戲了。

在遊戲中,我每一次敲動鍵盤,遊戲畫面都立刻做出相應。遊戲為我提供了一種「有相應的環境」,遊戲就是我的「自體客體」。

只要不停電,遊戲就可以一直陪伴我玩下去,這可比父母或小夥伴強得多。父母經常會忙各種事情,找理由拒絕跟我一起玩耍。

計算機遊戲從來不批評我哪裡做得不好,而總是在我做對了的時候,給予我肯定和鼓勵。父母則相反,我成績考了第一名的時候,他們不表揚我,我成績下降到第二名的時候,他們就會嚴厲地批評我。

唉,還是遊戲好啊,比親爸親媽都親。

在遊戲中,只要我積極行動,就能體現我的能力,讓我感受到我是全能的,甚至是戰無不勝的。遊戲滿足了我的「自戀全能感」。

儘管在遊戲過程中,我也經受了失敗,game over,但是,一切都可以從頭再來。這是現實生活中所不能的。現實生活中,一旦我失敗了,比如高考沒考上滿意的大學,我就後悔自責,還要擔當後果和責任,不能從頭再來。即使複課重考,也要等到下一年。

遊戲設置的難度,尤其是在開始的階段,往往會讓我輕鬆過關,讓我大顯身手,讓我感到一切願望和理想都可以逐步實現,全能感在我內心逐漸膨脹。即使有挫折,也是「剛剛好的挫折」,能夠讓我在挫折中屢敗屢戰,越挫越勇。

漸漸地,遊戲的關口越玩越高,難度也逐漸增大;尤其還會遇到某個關卡,我一出現,就會有遊戲中的怪物開槍打死,他一槍把我斃命,遊戲歸零。

好刺激!我哪裡受得了這樣的挫敗?!

我從一次次的失敗中嘗試著以最快的速度向怪物開槍,我只能在第三槍把怪物打死。該死的程序設計,就是這樣害我,害死我!

屢次失敗後,偶爾一次,我通過了這個關卡!

這時,我可以向小夥伴炫耀我過關斬將的成就和勝利的喜悅,在小夥伴面前,我具有一種「優越感」。這份欣喜,簡直就是「高峰體驗」!比吸毒的快感要強多少倍,當然,我沒有吸過毒。

每當我特別難的關卡,我也知道這是遊戲設計者故意把程序寫成這樣,讓我花好幾天甚至是幾個星期的時間被卡在這裡,我用各種手段跟這該死的遊戲程序死磕,我知道我有多麼多麼的傻,我在玩遊戲,而遊戲設計者在玩我。可是,我是多麼的不甘心,不肯停下來,不肯放棄。不管它,繼續前進,瘋狂地、狂熱地玩下去。

在電子遊戲里,我會遇到跟有同樣愛好的一群小夥伴,他們都不喜歡看書學習,我們共同的興趣愛好就是瘋狂的玩電子遊戲(同伴認同,鏡映)。我們彼此不認識,但是,在遊戲里,我們合起伙來,組成一個團結戰鬥的集體,我們是一個戰壕里的戰友,一起跟另外一伙人戰鬥。在戰鬥中,我就像是隊長,不,應該是,指揮千軍萬馬的最高指揮官,激情奔放,盡情展現出我的指揮才能,一切盡在掌握之中(掌控感),極大地滿足了我對於「理想化」的自戀。這是在平時的看書學習中,無論如何都難以找到的感覺。生活中,畢竟每次考第一的人只有一個,而這個人經常不是我;考倒數第一的人,每個班裡都有一個,而這個人,經常會是我。

跟學習相比,我寧願選擇玩遊戲。因為書本上的知識,遠沒有遊戲中的槍戰好玩和有趣;念書學習,書本會靜靜地陪伴我,但是,經常是,書本能看懂我,我卻看不懂書本。

在遊戲里,我的所有動作都會得到畫面的相應;我每取得一點兒進步,遊戲都會通過音樂或獎勵寶貝來鼓勵讚賞我的戰果,毫不吝嗇。

在遊戲中,通過遊戲,我找到了生活中早已迷失了的我自己,兌現了我內心的全能感和各種幻想。

我在遊戲中所取得的勝利戰果,消除了我生活中的所有挫敗感,讓我大獲欣喜,掃除抑鬱。

千萬千萬不要關掉計算機!千萬不能停止玩遊戲!因為,一旦離開了遊戲,一旦關閉了計算機,我就又一次徹底迷失了自己,內心徹底的虛無感,無法找到自己。

孤獨空虛的我,何以解憂?唯有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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