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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能吃血嗎?

《創世紀》9:3-4:「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蔬菜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馬太福音》5: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感謝主,通過禱告,聖靈感動我很想把關於吃血的問題闡述出來。 血--是上帝在舊約聖經里明確規定不能吃的誡命。可是現在的一部分基督徒已經廢棄了這條特別的命令。他們認為新約時代什麼都可以吃的話,就代表血也可以吃了。是這樣的嗎? 新約是恩典時代,耶穌來到人間替人除去了在律法上的咒詛,神自己親自掛在了十字架上擋當了這咒詛,將這一切的咒詛通過十字架的死,埋葬在了墳墓里。但我們首先要明白,既然我們知道新約的基督耶穌就是舊約里的耶和華,那就要仔細讀神的話語,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棄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這時,我們就要謹慎讀聖經了。不能憑自己的血氣和主觀意思去讀,不能斷章取義,這樣就會和聖經的原話相去甚遠,這也是很危險的。認真讀經是對神話語的尊重和順服。神給人的邏輯思想和智慧不是徒然的。因為解經是有個規律性和原則性的,首先要了解這章或這卷或這節的背景是什麼?眾先知或使徒在寫這些書信時的背景、目的和初衷是什麼?一定要回到當時的立場來讀經,不然的話,十個人讀這節經文,就可能會產生十個人的解釋,因為他們都站在了個人的主觀意思里去領受了,之所以產生這麼多的教派和異端就是如此。 以前我讀經就是如此,不懂得如何去解經,常常按照自己的主觀意識斷章取義,結果就把聖經給讀偏了。我一直在求神給我悟性和正確學習聖經的智慧。感謝主,今年良友聖經學院突然給我寄了一些學習聖經的資料。我當時收到這個寶貴的資料時,非常的感恩,也很意外,因為我沒有想到良友聖經學院會給我寄學習聖經的材料。我記得我是在初信主時,在網上給良友學院發過報名學習的郵件,後來因為工作等等各方面的因素沒有時間的原因,也就忘記了。如今已經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感謝神,神知道我的心和我的情況,所以聽了我的禱告,在我這段時間特別渴慕神話語的時候,神通過良友學院讓我明白該怎樣讀經的道理,當我看到這些資料時,我感覺太好了,讀經的時候感覺更有亮光和悟性,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通過學習良友學院資料的教導,我稍微可以正確理解聖經了。感謝主的帶領。良友學院教導我說,讀經和解經,要認識基本的解經原則。一、有些經文盡量按字面解釋。比如耶酥將水變為酒的神跡。酒就是酒,水就是水,並沒有特別象徵什麼。二、聖經不同的經卷、不同的段落都各有不同的文體,所以要按文體與文法解釋。三、按文史與背景解釋,嘗試置身在聖經時代,置身在當時的聽眾的環境和情況中,才能設身處地的明白經文原來的意思。四、以經解經。引導他處的經文為根據來解釋經文。五、以大解小。就是以原則解釋細則;以明顯的教訓解釋不明顯的意義;以教訓解釋比喻;以卷解章;以章解節;以節解字。六、綜合整本聖經來解釋。聖經各卷書,各有其宗旨與特徵,必須明白各書卷獨特之處,以及各書卷之間的關係,全面研究各書卷,掌握整本聖經的真理。七、合乎邏輯地解釋。 所以讀經要以章解節,以卷解章,上下文研讀來解釋某節經文,明白它的中心思想。假如 神在某個時候給了我們一些經文,有時候也要如此去理解,祈求聖靈老師親自帶領我們進入聖經的真理,不能憑主觀意識和血氣去理解,一定要找到經文的精髓。保羅說: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所以要認真研讀。甚至有時候需要以這卷經文解釋那捲經文,或者以整本聖經來解釋某些經文。讀經要注意的是,不能以小節解小節,很多時候一章經文和小節經文不能自己解釋本身的,需要從整卷或整章中作相互回應,使這節經文得到精髓之意。聖經是個整體,所以需要上下文和整本聖經來做回應和解答。 在這裡我要開始講到吃血的問題。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棄律法,而是要來成全律法。」所以,對於整本聖經的話語,主不會讓他自己相互矛盾,更不會使他的道混淆不清,凌模兩可、是而又非的。保羅也說,神的道沒有是而又非的。這也是使徒對真理明確說出的原則,因為來自神的真理永遠只有一個,不會是兩個三個,模糊不清的。猶大書說:你們要為真理持守。打那美好的仗。神的話,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神在舊約說不能吃血,而在新約里又特別明確肯定的說不能吃,新舊約都說不能吃,沒有說可以吃。因為耶穌來不是要反舊約,而是要來成全。 在這裡,我們就要弄明白,舊約里 神對於不能吃血和不能吃一些不潔凈之物的命令完全是兩種不同的誡命。現在我要回到舊約里神對幾處關於吃食物和吃血的誡命。神在聖經的頭卷書《創世紀》9章3-4節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蔬菜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在這裡我們要注意,這兩節經文是 神在洪水剛剛過後給人類關於食物的首要誡命。因洪水退後,挪亞一家出方舟後,需要從新開始,並首先要解決飲食問題。這時候,耶和華 神首先特別給他們頒布關於食物的第一條必須遵守的誡命,就是不可吃血,因為血是帶著生命的,是神聖的,故不可吃。 然後到利未記7章26-27節,神又嚴厲的說:「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利未記11章主要講的是哪些食物不能吃,哪些不潔凈的動物不能吃,但神的口氣只是講到這些東西不潔凈,不能吃,其他的就沒有多說。但,在利未記17章卻特別長篇幅的,單獨講到關於吃血的問題,就完全不一樣了,是兩種不同的口氣,而且是非常嚴厲的口氣。神說:「17: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17:12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17: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它的血來,用土掩蓋。 17:14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可想而吃,神對吃血的問題是非常重視的。這和吃不潔凈之物完全是兩種不同的誡命。因為吃了不潔凈之物不至於被神剪除。「剪除」也等於就是死了,被神丟棄了。神明確說:血是代表生命,一切的活物都在血裡面。這裡也預表了血在將來耶酥基督來到人間時會作為一次性救贖的工價,所以血是很神聖的,吃血就是在褻瀆生命。因此,我們不能把那些不能吃的不潔凈之物與不能吃血的誡命混為一談或相提並論,這樣就離開了真理。在這種前提下,我們就能明白為什麼使徒雅各在使徒行傳里再三重複說不能吃血的原因了。新約藏於舊約,舊約是來表明新約的。為什麼雅各要再三重複說不能吃血,就是因為它的重要性。我們仔細看耶和華 神在舊約里對人說話時的習慣和口氣,祂會常常在很多非常重要的事情上,再三重複說,就是害怕人不重視或疏忽,因為 神知道人的軟弱和糊塗,容易忘記神的話。所以,神在利未記17章里重複說不能吃血。一、血是用來贖罪的;二、一切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三、重複兩次說到,凡吃血的,必被剪除,剪除是什麼意思?就是不屬於天國子民了,等於是行屍走肉一般,靈魂滅亡了。 這些經文是 神要對人闡述這誡命的重要性,並清楚的告訴我們這誡命和吃不潔凈食物的誡命完全不同。神在利未記17:10、12-13這三節經文里也特別講到說,不光是以色列人要遵守這誡命,連外邦人也必須遵守。然後我們回到新約使徒行傳15章19節,雅各特別以自己的表達方式來重複闡述了利未記17章的話說:「所以據我所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幫人,20隻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和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21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里誦讀。」 21節這裡講到摩西書里的律法,我們就要注意了,就是要告訴我們 神在新約時代不會廢棄律法里很重要的誡命,而是要成全。雖然外幫人歸服了 神,但吃血和偶像的祭物卻永遠不能廢棄。因為神是永不改變的神。接著,28節開始重複說:「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的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29就是禁戒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創世紀》9章3-4節、《利未記》17章與《使徒行傳》15章本該結合到一起來讀的經文,因為他們是一個整體,神在利未記也明確說,以色列人要遵守不吃血的誡命,寄居的外邦人也同樣必須遵守。到新約的使徒雅各也正如耶和華神一樣的口氣如此吩咐,說:「不要難為外邦人,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這樣,我們已經很清楚,雅各在重複闡述 神當初在利未記里特別的誡命。雖然 神揀選了外邦人也得救了,但是唯有幾件事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是神讓雅各知道這條誡命的重要性,所以才讓他對歸服神的外邦人這樣說,叫我們必須遵守。 我們注意看雅各又特別說了這麼一句話:「惟有幾件事『不可少』的」。這句話太重要了,「不可少」——意思就是必須遵守或做到。這裡已經非常肯定不能吃血的重要性,是誡命中不可少的事情。如果雅各說是祭祀過偶像的物不能吃,肯定也包括了血,不用將血再特別說出來,為什麼雅各還要特別把血單獨放在一邊,說:並勒死的牲畜和血。讀經不能象讀小說一樣一跳而過,一定要一字一句的讀。雅各總共說了三次不能吃血,就已經說明他的重要性,還有一處所提到的不能吃血在哪章我已經忘記。就這兩處經文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了我們這誡命的重要性。雖然我們是以色列以外的外幫人,神不把一些重擔加給我們,但也不能疏忽神在聖經里很重要的誡命。就如 神當初叫挪亞造方舟一樣,神要求挪亞按著祂所說的尺寸一點不差的做,挪亞就照著那尺寸一點不差的做,因此造出了世界上沒有任何船可以相比擬的方舟,挪亞方舟是人類歷史上最穩固也最安全的方舟。這個故事也啟示了人該如何順服神,神要我們學習挪亞的順服。就像小孩子一樣單純的去順服祂,祂要我們照著聖經里所要求的去做,順服在祂的話語當中,只有單純的小孩子才會照著聖經做,因為他看見聖經怎麼寫就怎麼做。因為,新約不是來反舊約的,他們是個整體。這就要看人是否明白真理了,是否願意順服神的話語。羅馬書說:隨從肉體的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體貼聖靈的事。 論到《哥林多前書》10章和《羅馬書》14章的經文,很多人以這兩章經文來爭辯支持吃血的問題。其實根本不是這樣的。關於這兩章經文,我們就應該首先要看它的背景是什麼?中心思想是什麼?主要圍繞著什麼在說?這樣看聖經,才不會把聖經前後某些事情看得混餚一起,發生矛盾,或者越看越糊塗。當我們仔細看這兩張經文,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哥林前》明確的主要是針對拜偶像和祭祀過偶像的食物。當時的哥林多教會,在只有舊約聖經沒有新約聖經的情況下可能有些基督徒不明白真理,既相信主,又拜鬼,也就是既吃主的飯,也吃鬼的飯,這是神所憎惡的。就如,林前10章1-7節講到古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時那樣。他們都是信耶和華 神的,那時侯他們在曠野所吃的是 神所賜的嗎哪,但是卻有好些人同時吃主所賜的嗎哪,背地裡卻又干違背上帝的事情,最嚴重的就是拜偶像的事。所以4-5節說:「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了。」 到19節保羅說:「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我乃是說:外幫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所以讀到後面23至33節的經文裡面,我們也不能偏離前面主要的話題。保羅說:「凡是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是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這節經文可能告訴你,在當時那個時代,可能在市場上所賣的東西也許會有很多祭過偶像的物。去買的人是無法知道的,因為祭祀過偶像的物我們肉眼是看不見的,但記住血是能夠清楚看見的。只有賣主才知道那些東西有沒有祭祀過偶像。但保羅說:「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保羅這裡是告訴我們,不必去問別人這些東西有沒有祭祀過偶像,只管買來吃,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屬於 神的恩典,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如果我們在哪裡吃什麼東西,或買什麼吃的東西的話,都要先問清楚再買的話,顯得太過分了,這也並不能造就人,只要謝恩而吃就聖潔了。所以,保羅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27節說:「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也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如果有人告訴你這是祭過偶像的物,那你就要為那人的話不吃。你吃的時候有人知道那是祭過偶像的物,別人就論斷你,那是他們的事情,因為這些祭祀過偶像的食物因著你謝恩而吃就已經得聖潔了,在這裡也告訴了我們一件事情,就是謝飯的重要性。但切記的是,並不是代表你謝恩就可以吃血了,保羅沒有這樣說過,他明確說的是祭祀過偶像的食物。但有人親口告訴你某些食物是祭過偶像的話,那就不能吃了,因為是為那人的良心而不吃的。祭祀過偶像的食物,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吃了是不算有罪的。但,這裡保羅說不要去問賣東西的人,只管買來吃,這裡肯定是把血除外的,血是看得見的物,所以本來就不需要人去問什麼話,只有祭祀過偶像的東西,因為看不見或不清楚的情況下人才會去問話。 同樣的,羅馬書14章里講到關於食物的問題也是相同的道理。其實羅馬書里主要也是講道,有些外邦人信了主之後,遇見的問題就是,關於《利未記》11章所講到不能吃的很多不潔凈之物,和守安息日的律法被猶太人或其他人論斷。所以保羅說:「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14: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 神。 14: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14: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4:1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接著,保羅又說:「14: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14: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凈的;惟獨人以為不潔凈的,在他就不潔凈了。是的,聖經說:「人的心潔凈了,物就潔凈了。」 從整章經文來看,13與14節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羅馬書14章里主要是針對舊約律法里那些關於不可吃的不潔凈之物和守安息日的條例。和吃血沒有任何關係。因為血不但是潔凈的,而且是神聖的。因此,這兩章經文與吃血的誡命是完全不能混淆在一起的。 而林前10章23-33節的經文,非常明確的告訴了我們,它主要針對的是祭祀過偶像的食物,跟吃血沒有任何的關係。所以仔細以整本聖經又不互相矛盾的原則來讀。這兩張經文可以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它們與吃血的事情毫無關係。我們讀經千萬不能把它的原話和初衷給背離了,不要把吃血的問題上放進去,這樣就違背了這章經文的真理。這章經文與使徒行傳15章里不能吃血的問題上沒有任何關係。如此我們就不會把這章經文與使徒行傳15章混淆在一起了。因為保羅自己肯定不會在後面的書信中把聖經前面所講的誡命給否定了。他不會使自己後來所教導人的話把前面的誡命給廢棄了,神的道是清清楚楚的,沒有矛盾。就是我們每個人自己在平時說話時,肯定也不會讓今天所說的去否定前天所講的話,誰講話也不願意把自己給弄得是而又非的。所以我們始終要明白,保羅不會把神的話給是而又非的。不能吃的就絕對不能吃,能吃的那就謝恩而吃吧。就如彼得前書3章21節所講到受洗的問題一樣,受洗是耶酥基督的命令,人願意受洗歸入基督,是願意公開承認自己就是屬基督的,與主同埋葬同復活。但受洗的當時並不代表那人就真正完全悔改和重生了,重生的憑據是在生命的改變上,所表現的是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哪怕你洗幾次,生命沒有得到改變,還是幹壞事的話,也等於零。所以洗禮並不能拯救人,但每個基督徒信了主之後都必須受洗,因為洗禮的誡命與象徵就是基督徒對 神話語當中的一種順服和回應,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那吃血也是同樣的道理,就是一種回應 神話語的表現。在這裡我要申明的是,吃血與不吃血並不算什麼,就如保羅說:偶像不算什麼,祭祀過偶像的食物也不算什麼。聖經告訴我們,信而受洗的人就必然得救。食物不能把人怎樣。聖經要告訴我們的真理就是人對 神的順服有多少!神要的就是人的心對 神的話語一種順服回應的表現。 那吃血的人,只能說是還沒有把聖經讀明白,斷章取義。解經一定要多禱告,靠著聖靈的帶領來找正確的答案,才能明白聖經。那吃血的人,是因為自己想吃,明明可以不吃的為什麼還要吃呢?其實我這不叫論斷,而是願意人人都順服神的話語,回到聖經真理。羅馬書8章5節說:「隨從肉體的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體貼聖靈的事,」如果願意順服神的話語,自然就不會吃了。不要因為看見別人吃,我們就吃,聖經說:「不要隨從人的遺傳」。不管別人怎麼做,自己要明白聖經真理,回到神的話語當中里去,順服神的誡命。聖經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才是順服神的人,因為我們要做那五個聰明的童女。當然,順服的功課不是那麼簡單和容易的,這兩個字說起來簡單,但對於我們很多有時屬肉體的時刻來說,做起來不是那麼容易,需要我們自己付出代價。就如,上次 神對我說過的話:「你要順服在我的話語當中。」雖然聽起來是簡簡單單的一句話,但,做起來需要一翻掙扎和磨練。雖然我們的心裡固然願意,但肉體和自己的老我就致使人軟弱了。感謝主,靠著主,凡是都能,凡是祈求禱告,主必賜給我們力量,就能夠做到。 關於我認識的一個姊妹因為對吃血的問題上不是很明白,所以迫切禱告後,神親自在禱告中直接給她了一節經文來回答她的疑惑。這經文是馬太福音19章11節:「這些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當我們要了解這句經文的精髓時,就首先要看整章經文的背景,因為主耶酥對門徒說這句話的當時肯定有他的原因和精意。這章經文的話題主要是講關於離婚的教導。那些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說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在這段經文里我們可以看見,耶穌基督已經完全把神的立場、原則和真理闡述得很清楚。就是,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不可玷污床塌。神所配合的就是一夫一妻制,不可分開。這就是主耶穌對那些問祂的人所表達的獨一真理的思想。 但是那些法利賽人又問耶酥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回答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耶穌所說的起初,就是神當初造男造女設立婚姻的初衷是聖潔的,因為神是聖潔的,婚姻也是神聖的。神造人時,給了人自由選擇的權利和意志,但摩西准人休妻絕對不能代表是神的立場。只不過神知道人的罪性,所以才讓摩西給以色列人設立休妻的律法來約束不斷犯罪的人們。因為基督的救恩還沒有來到,沒有基督的寶血,聖靈的降臨,人的心永遠無法回到神起初造人設立婚姻的原則上去的。所以是人的罪性不能順服神的意願,並不是神准人類休妻離婚,離婚那都是人的罪所產生的問題。耶穌又接著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這時候,門徒聽了就有點不樂意了,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門徒為什麼這樣說話呢?因為當時的他們還沒有重生,不明白神的心意,他們還活在罪中,再者他們也是男人。那個時代的人和今天一樣,人在婚姻上有邪惡之心。不懂得婚姻的神聖,包括當時還沒有重生的門徒。他們不明白聖經,所以門徒才那樣跟耶穌說話。所以耶穌又接著回答門徒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這11節,主耶穌所要表達的就是,婚姻的真理永遠只有一個,就是不可離婚。但是這獨一的真理,就是神的心意不是每個人都能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這真理的話語,賜給不同的人,也許會產生不同的回應。就看人願意不願意順服神的話語。能不能摸著神的心意。或體貼肉體,或體貼聖靈。所以,神給這位姊妹這節經文,是要藉著這章經文回答她關於吃血的真理,那就是順服聖經的要求不吃血,因為這才是獨一的真理,神是不會廢棄這特別的誡命的。 我看見,所有神所重用的僕人們,他們之所以被神大大的使用,一是付出了很多的代價,還有就是在神的話語當中能夠做到起碼的順服,重視神在聖經里所說的每句話。就是從最小的事情上忠心,最起碼的就是不吃血。吃血的確不能代表什麼,因為新約恩典時代,神不會因為食物而審判人。但最重要的是,神要看人有沒有願意去順服神一切話語的心。順服神的誡命,就是一種信心與外在的一種表現。因為雅各書說:信心是與行為並行的。 通過我們看了整章馬太輔音19章之後,知道它主要是論婚姻的真理。這樣,那19章11節,這節經文的精意,就能立刻明白。就是說,聖經的教訓和真理都是來自神所默示,但不是每個人都能領受的。真理的話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比如這句經文,十個人看,可能會產生幾個不同的領受,但真理卻只能有一個,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所以神的真理也是永不改變的,只有一個真理。 感謝讚美主,謝謝主的帶領,我是個小學生,對於聖經的理解實在是有限。若不是賜智慧的 神帶領,稍微讓我能看聖經的話,我很難把聖經讀進去。神是奇妙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榮耀歸給主!如若有 神不喜悅的地方願神赦免我,引導我,並啟示我,能夠不斷進入聖經的真理。也願看了此文章的弟兄姊妹們,如有什麼意見或不對的地方請及時指出來,我們彼此交通、勸勉、勉勵學習。因為十字架的道路就是要我們肢體之間彼此合一、勸勉,彼此存著一顆謙卑順服的心交通學習,靈性上才能很好的成長,使我們得以成聖,榮耀神的名。願神賜給我這樣一顆謙卑、忍耐、順服祂的心。感謝主!願神祝福祂自己的話語。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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