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同三等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
06-23
[趙昌文]:實際上這是兩個問題,因為這次三中全會的《決定》裡面第二個大的方面,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裡面有兩個重要方面,一個是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還有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混合所有制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實際上都不是最新的提法,也不是第一次提出來,比如混合所有制,97年十五大的時候就提出來了,公有制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也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在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時候也提出了要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制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十七大更加明確提出以現代產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但是這次三中全會關於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提法應該說更加明確,比如說提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我個人理解,無論是我們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好,還是國有經濟的改革與發展也好,都必須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那混合所有制既然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也就意味著可以成為我們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國有經濟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的實現形式,這是我個人的理解。按照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形式推進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的改革,我覺得對於我們下一步國企改革來說意義很大的。比如說中央文件提到,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允許國有資本投資項目讓非國有資本參股等等,其實這些方面應該說進一步的拓寬了國有經濟改革的空間,也特別拓寬了非國有資本進入國有經濟改革的空間。所以我覺得混合所有制經濟雖然不是新的提法,但是對於下一步深化國企改革意義重大,特別是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的流動很重要的。 第二方面是現代企業制度其實也不是新的提法,我記得十四屆三中全會就有16字的表述,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其實一直到現在為止我們還在強調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實際上因為現代企業制度也是不斷完善的過程,雖然我們國有企業改革這麼多年,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方向一直在推進,但是到今天為止還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比如出資人和企業的關係上,比如說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體制方面等等,我覺得都需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這次在三中全會的文件里特別提出了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管等等,其實就是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的管理體制,有利於按照現代企業的方向改革,同時還有國有企業的分類管理,比如政策性和公益性的這方面的國有企業和一般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分別不同的功能,分別進行考核評價,分別進行管理等等,我覺得這都是它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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