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父母出資買房,一定是共同財產?錯,大錯特錯

很多人覺得,婚後買房,不管是哪方父母掏的錢,掏多少錢,房產都歸夫妻雙方共有。其實並不一定。婚姻法對婚後父母買房贈與子女做出了明確規定,房產要視父母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名字?雙方父母是否都出資?等情況進行分割。跟隨小編一起看存在哪些情況?

情景1:婚後他爸媽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他名下。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答案:是的。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哦!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咋說,都是連牆角都分不到。

情景2:婚後房子是他爸媽出全款買的,但寫了兩人的名字,這房子是他們倆的?

答案: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

解答: 如果這個情景是真的,那麼這房子將被認定為他倆的共有財產,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者申明,證明此出資時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是對雙方的贈與。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的,歸雙方共有,即便是他倆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情景3:婚後房子是雙方父母湊全款買的,寫了兩人的名字,房子是他兩的?

答案:是的。

解答: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情景4:婚後他父母出首付,他們兩人共同還貸,房子登記在他名下,房子算誰的?

答案:房子算他兩的。

解答:婚後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但由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該房屋無論登記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房的除外。如果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

多多君叨叨:婚後父母出資買房,但想要把房產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必須是全款買房!全款買房!全款買房!並且只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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