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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後裔證實同治帝死於梅毒

作者:李鎮(同治帝主治御醫,花翎二品頂戴食三品俸太醫院左院判李德立四世孫),文章原名:《同治究竟死於何病》。

  同治帝載淳死於1875年1月(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年19歲。 其死因有三種說法:一說死於天花,一說死於梅毒,還有人說死於疥瘡的。比較有檔案可稽的論證,是近年《紫禁城》雜誌社出版的《故宮軼事》中徐藝圃所寫的《同治帝之死》。他從清室檔案《萬歲爺進藥用葯底簿》中查閱了自同治十三年十月三十日載淳得病召御醫李德立、庄守和入宮請脈時起,直至十二月初五日載淳病死時止,前後共37天的脈案、處方及106帖服藥記錄,肯定同治是死於天花無疑,而絕非死於梅毒或其他病症。台灣出版的《玉座珠簾》一書,是一部傳奇式的歷史小說,作者高陽也查閱了大量有關檔案史料,參考了不少清宮軼事,取精去粕,編纂成書。他說同治是以借查園工之名,微服出遊,結果身染梅毒,走馬牙疳,潰爛穿腮,梅瘋入腦,不治身亡。  究竟孰是孰非呢?照理分析,脈案是皇室檔案記錄,是官方文件,應無可非議。但事實未必盡然。因為在某種條件下,由於某種不可公諸於世的原因,必須迴避當時的真實情況,有意識地弄虛作假,以掩蓋事實真相,這也是歷史上屢見不鮮的手法。  我家數代為御醫,高祖李萬清是咸豐皇室太醫,曾為懿嬪遇喜診脈,確定慈禧懷孕而生同治。曾祖李德立就是給同治看病的主治御醫。50年以前,我的祖父在世時,我為此疑案當面問過他,他是德立公的長子,曾任光祿寺置正,在清廷供事多年。關於曾祖為同治看病的親身經歷和慈禧懿旨「屏斥治罪」的內幕,因這是與家族命運休戚相關的大事,印象極為深刻。他說:同治確是死於梅毒,並將真相告我。時在1938年。我據此查閱有關史料,擬稿投北京《文言報》,被採用披露報端。先祖父及所識前清遺老閱後均額首稱是,未聞異議。他告訴我說「同治梅毒潰爛後,流膿不止,奇臭難聞,曾祖父每日必須親自為他清洗敷藥。一個多月來受到強烈惡臭刺激,從此失去了嗅覺。」  最近我的叔父(李德立之孫)在台灣中央研究院珍存的《明清內閣大庫檔》中,遍查咸豐起居注、咸豐朝長編總檔、軍機檔、查辦文武廢員檔等秘存檔案,並摘要複印寄來,其中有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監察御史余上華奏摺,奏道:「……伏思醫員李德立等以曲藝入直內廷,前因大行皇帝天花渥切恩遇非分,宜如何殫竭血誠力圖保護,乃甫經廿日卒以方劑誤投,致大行皇帝遽而升遐……今該員等職司方葯,竟不辨症之寒熱虛實,輕於嘗試迄至用藥無效……僅予撤銷京堂摘去頂翎,殊不足以蔽辜,應請旨將李德立庄守和立予屏斥,嚴治其罪以告天下……」。觀此奏摺,前後矛盾,言不由衷。皇帝既患天花,一個民間郎中即可辨認,對症下藥,而宦居候補京堂花翎二品、自咸豐朝入直的太醫院左院判李德立及他的助手花翎四品右院判庄守和,竟然不辨症之寒熱虛實,以致「方劑誤投」,何至庸迂至此。再說已確診是天花之症,也無方劑誤投之理。奏摺言詞含混,必有難言之隱。進而言之,如果是「方劑誤投,致大行皇帝遽而升遐」,監察御史奏請嚴治其罪,當然死罪無疑,至少也要流放充軍,終身不得錄用。查得清檔有李瀚章奉懿旨「李德立等均革職帶罪當差」之奏摺,而後光緒硃批中又有恩賞之御旨。並未「嚴治」。如此種種,推知其中必有不可告人之處,難以如實載入史冊。  據祖父面告,曾祖父奏詔入養心殿請脈之初,已看出是梅毒之症。為了慎重起見,曾約一位有名外科御醫張本仁會診,一致肯定是楊梅大瘡。自忖若奏明載淳生母慈禧,她通曉醫道,喜怒無常,如若一時火起,指責有辱九五之尊,必遭殺身之禍。倘若知情不報隱瞞病情,又怕責任重大,最終難免治罪,真是左右為難。經與右院判庄守和商議,認為反正是治不好的病,何況這是自古以來少見的帝王之絕症,難告於天下,不如裝胡塗吧。既然宮中都說天子出水痘,就照天花來治。好在皇室近臣對天子微服尋花問柳,都睜一眼閉一眼,諱而不言,自己又何必戳穿,自討苦吃呢。不過請脈處方還須格外謹慎,因為每張脈案都要呈東西兩太后過目,有時六爺恭王和帝師翁同和還要拿來斟酌一番,最後登記入檔,責任重大。如用治梅毒的葯,豈不自相矛盾,所以只能用蘆根、元參、金銀花、桔梗之類配製的「益陰清解飲」、「益腎清毒飲」、「益腎清解飲」等滋陰化毒的補劑。倘若用劑加重,太后會出面干預的。一次德立公提出用「白虎化斑湯」,太后馬上指出此乃虎狼之葯,應該慎用,只得另擬藥方。又如十一月初七日脈案寫道「……現在天花入朝,漿末蒼老,咽痛、音啞、嗆咳、胸堵、腰酸等尚未驟減;若得腎精不動,胸次寬通,即為順象。敬按聖脈,陰分未足,當滋陰化毒……」。前面說「若得腎精不動,即為順象」,接著又說「敬按聖脈,陰分不足」,已經點明出現了逆象,可見前後躊躇左右為難之苦衷。細讀藥方脈案,每方都離不開「腎」、「陰」、「毒」字眼,脈案中屢見「腎虛赤濁,襲入筋絡」、「毒火聚腰,慢流膿水」,「牙齦黑臭,口疳穿腮」諸病狀,並直言「遺精尿血」,這些豈是天花癥狀?  人所共知,慈禧是一個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女人,親生兒皇帝得了不治之症,必有所察覺。她所擔心的不是帝無子嗣,死後無人繼承皇統的江山大事;而所憂慮的是同治駕崩後,皇后可以立嗣新君繼承大統,將來垂簾聽政的是同治正宮皇后阿魯特氏,而不是已成了太上皇后的慈禧。這等於失去了政權,為此必須早做準備,立刻動手。她首先傳旨把同治遷到養心殿東暖閣,便於監視。阿魯特皇后住在養心殿西側的體順堂,如要夫妻相會,晨昏省視,要事先通知首領太監稟明,才能進入暖閣面見皇帝。慈禧與皇后,婆媳之間早有不和,如今矛盾益加尖銳。據祖父面告,同治之病,經曾祖精心治療已有起色。十二月初四日午後,阿魯特氏來東暖閣視疾,當時載淳神志清醒,看見皇后愁眉鎖目,淚痕滿面,乃細問緣由。這時早有監視太監走報西太后,說皇帝與皇后閣內私語。慈禧急來東暖閣,脫去花盆底高跟鞋,悄悄立在幃幔之後竊聽,並示意左右禁聲,切勿聲張。此時皇后毫無察覺,哭訴備受母后刁難之苦。皇帝亦親有感受,勸她暫且忍耐,待病好之後,總會有出頭的日子。可知載淳在去世的前一天,所想的是病好之後的事,沒有預感到明天就要死了。不料慈禧聽到此處正刺所忌,竟勃然大怒,立刻推幔闖入幃內,一把揪住皇后的頭髮用力猛拖,一大撮頭髮連同頭皮都被拉了下來,又劈面猛擊一掌,頓時皇后血流滿面,慘不忍睹。慈禧又叫太監傳杖,棒打皇后。同治大驚,頓時昏厥,從床上跌落在地,病勢加劇,從此昏迷不醒。急傳先曾祖入閣請脈,但已牙關緊閉,滴葯不進,於次日夜晚死去。德立公的最後一張脈案是「六脈俱脫,酉刻崩逝」。  十二月初六日,即同治死後次日,懿旨李德立庄守和著撤銷候補京堂,並摘去頂翎。初八日余上華奏請立予屏斥治罪,最後兩後懿旨李德立等均革職戴罪當差。  當時同治死於梅毒之說已鬧得滿城風雨,朝野皆知。倘若輕罰太醫,等於不打自招,默認了皇帝微服嫖妓。於是才有初八日監察御史余上華「應將李德立庄守和立予屏斥,嚴治其罪以告天下」的奏摺,用以掩蓋事實真相。據祖父告我,慈禧竟假戲真做,懿旨要將我曾祖賜死,企圖滅口以杜宮廷醜聞外傳。後來經過知其內情的親王苦苦乞求,甚至叩頭出血,才得免去死罪。  其實先祖已不是第一次被革職摘去頂戴。查咸豐起居註記載,「咸豐十一年歲次辛酉七月十七日癸卯寅刻,皇帝遘疾大漸,少頃龍馭上賓……諭旨朱泰、楊春、李德立均著摘去頂戴」。可知帝死於疾,降罪太醫乃是例行公事。同治死後,查光緒元年正月初十日,御旨有「前花翎二品頂戴食三品俸太醫院左院判李德立、前花翎四品食五品俸太醫院右院判庄守和」之記載;後又有「奉諭旨太醫院院使庄守和現在病故加恩著賞銀五百兩……其子法部主事庄壽榮加以恩以員外郎用」等交片,說明余上華的奏摺,奏請「立予屏斥其罪以告天下」,其含意是告知天下皇帝死於天花,太醫失職理當嚴懲不貸。以此掩蓋同治死於梅毒。至於光緒朝曾祖是否復職,得何賞賜,在台灣大庫檔中尚未查到。祖父面告,曾祖離職後再三告誡子孫,伴君如伴虎,切勿供職內廷,免受無罪之罰。他後來辭官在民間行醫,施診舍藥行善濟貧,故京都有李善人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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