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臉嗎?堂堂《財經》抄襲我一個自媒體!

還要臉嗎?堂堂《財經》抄襲我一個自媒體!

來自專欄黑奇士之家

我是80後。

《財經》雜誌在我們那一代人心裡,是財經新聞的巔峰。

銀廣廈、魯能、基金黑幕,財經報道一出,舉國震動。

所以,當我看到《財經》旗下的網站,原文照抄我的文章,只是改了改題目(題目改動都不大),內容都是抄襲自我的原文時,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的原文:順豐爆內鬼窩案:合夥出售客戶隱私 11名員工獲刑

財經抄襲文:順豐爆出售用戶隱私窩案 含管理人員在內11名員工獲刑

從題目就看得出來「窩案」、「11名員工獲刑」這種個人風格很重的詞還保留著。只能他們說明抄都抄的不用心。

有人說,事情都發生了,新聞就在那裡,你還能阻止別人寫嗎?

對,同一新聞,基本相同的法院判詞和公安通稿新聞源,怎麼寫的吸引人,挖出自己的東西來,才是自己的本事。

例如,這件事7月份爆出,今年4月判決,沒有一家媒體指出這家內鬼公司是順豐!

我翻遍法院判決,找出其中關係,梳理人物關係,成文,我做的這些,就是媒體應盡的職責所在。單單人物關係,我就列了三張A4紙。

這樣的辛苦,財經網站輕鬆的一下抄襲,就全部搞了過去。

2018年1月27日,財經雜誌發布:《「黑名單」第二十七彈 | 《財經》雜誌反侵權公告》

公告開頭就寫明:

「自創刊以來,《財經》一直堅持新聞專業主義原則,以創作「獨立、獨家、獨 到」的原創內容為目標,不斷自省,力求進步。多年來,各界讀者的信賴和支持給予我們莫大的力量。

公告中稱,多家媒體未經許可就對財經的報道進行了轉載、摘編。我看了下,裡面列舉的例子,多數是進行了轉載,且標明來源的。

而財經網抄襲我的那篇,只有題目改了改,就堂而皇之發出去當作原創新聞,被各大媒體轉載。

你是知名媒體就有權抄襲,我無權無勢的自媒體就只能任憑你抄襲?

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放圖吧,無圖無真相:

財經抄襲的大段文字,並非判決書原文,而是經過我梳理的文章邏輯。

所以,我認為他們抄襲!

在此,我要求:

1、王波明先生,作為財經雜誌、財經網的總編輯,負起你的責任,以書面形式向我(黑奇士)公開道歉。

2、對抄襲我文章的記者,當班編輯進行嚴肅處理。

3、把抄襲我的文章從網上刪除,不僅包括財經網網站,還需要把轉載的一併刪除。

4、按照千字300元的稿費標準,向我支付稿酬。(這個稿酬很慘吧,沒錯,這就是國內媒體通行的稿酬標準)

5、向我支付1元的象徵性賠償金。

自媒體黑奇士創始人 司馬子羽

2018.5.17


推薦閱讀:

自媒體之殤/各自媒體平台體驗對比
2018微商賣什麼最賺錢?自媒體人才必備的10種技能
自媒體轉戰短視頻,怎樣的內容更賺錢?
釗子自媒體運營:視頻音頻自媒體的春天到來
七年了,鳳姐還是炮灰

TAG:《財經》 | 抄襲 | 自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