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社會和市民社會芸芸眾生的絕妙的傳神寫照
貴族社會和市民社會芸芸眾生的絕妙的傳神寫照——《金瓶梅》與《紅樓夢》的人物群像之比較
《金瓶梅》和《紅樓夢》真是兩部奇書,以它們所表現的文化類型和審美格調而論,二書的差異何啻天壤,若以二書成就及其在中國小說發展史上的地位而論,它們又都屬里程碑式的作品,以二書相互關係而論,「紅樓」之於「金瓶」不特青出於藍,直是蟬蛻於穢——它們真是一組天造地設的極好比較對象。研究者早有人注意到這點,而且也就此做過不少文章。文學是人學,就作品自身的研究言,我們應該把人物的比較提到一定的位置,給以足夠重視。這方面學人也已做了不少工作,但總起來給人的感覺是還很不夠。這裡筆者不惴淺陋,本著拾遺補闕的精神,在師友同仁所未曾為或不願為之處努力做一點微不足道的探討,對《金瓶梅》和《紅樓夢》中的重要人物,從不同的選取角度出發,作了較為系統的比較,以就正於諸同好。 做完了具體的分析比較的工作之後,再回過來從總體上給以綜合,我覺得《金瓶梅》和《紅樓夢》二書在人物的塑造方面有如下一些比較突出的異同之處。
一、在人物性格的塑造方面,《金瓶梅》和《紅樓夢》在中國小說史上實現了重大的歷史性突破。
從神到人,從人的外在到人的內在,似乎是敘事文學塑造和表現人的總的趨勢。自敘事文學出現,一直到《金瓶梅》、《紅樓夢》之前的志怪、神魔、講史和傳奇小說,它們所描摹的主要是神和超人。「神」自然距人更遠,「超人」也非活生生的凡人可比。劉備的仁、諸葛亮的智、關羽的義、曹操的奸雄、武松的神勇、李逵的粗豪,他們在德行才智或勇技等方面往往超凡入聖,非人所能或非常人可及,筆記之志人雖猶今之「紀實小說」,多為實錄,然而它所選取的著眼點,也是不凡,撇開故事性的特點,它也是「傳奇」也。固然,神和超人也是「人」,也是人根據自己的樣子塑造出來的,但那畢竟是誇張和變形了的人,不是我們在生活中常見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個性豐滿的人,而這樣的「人」到了《金瓶梅》和《紅樓夢》,就成功地出現了。比起它的先輩來,「金」、「紅」中的人物有如下的特點: (1)它所刻畫表現的是現實生活中真的人,它呈現在我們面前的不是變形誇張的傳神寫意畫,而是如實描摹的寫實畫。無論是國公還是奴僕,貴婦還是村嫗,膏粱紈絝還是市井遊民,錦衣千戶還是乞食幫閑,富室寵妾還是卑賤小鬟,他們都是生活中可以找到或可能找到的人,在德行才智、喜怒哀樂方面,他們無異於活生生的塵世常人。 (2)它所塑造的是有血有肉性格豐滿的人,完成了從類型化到性格化的過渡。「金」、「紅」之前的小說人物,基本屬類型化的性格,論者或以曹操性格之複雜性為辯,其實曹操性格的複雜適為其「奸雄」性格的面面觀,與西門及寶玉之豐滿,猶不能同日而語也。以西門之淫惡,亦能待瓶兒竟多情,周濟幫閑兄弟,亦非一味無義,小說寫他的官場應酬及家庭燕談,並非處處要表現他的「淫」或「貪」等等,而是要立體地、全面地表現「這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雪芹筆下的寶、黛、釵、鳳、平、襲、鴛、晴,則更為血肉豐滿了。 (3)適應表現類型化性格的需要,以往小說的題材,也是單色的,或重大政治鬥爭,或文士倩女的風月多情,更不要說「齊諧」「幽明」式的靈怪,「金」「紅」中的人物,才全方位地活動在生活之中,人物生活的各個方面,衣食往行,起居燕飲,才進入作家的視野,作全面描繪,才出現百科全書式的有極高歷史和認識價值的豐富細節。 (4)以往小說的表現對象,主要為神和超人,為帝王將相,為才子佳人,「金」與「紅」才出現芸芸眾生的人物群落,「金」出色地描繪了市井的眾生相,「紅」第一次塑造了一系列的光彩奪目的女奴形象。 以上四點為二書對中國小說藝術的重大貢獻,為其共同之處。下面幾點為其相異之處。
二、《紅樓夢》以褒揚「情」為主旨,《金瓶梅》以宣露「欲」為主調。
《紅樓夢》和《金瓶梅》中人物的活動或性格的形成都以市民社會的興起為背景,明中葉以後在東南沿海的商業都會中,市民階層開始崛起,經過明末清初戰亂的摧折到康雍乾之際再度復甦,雖然彼時他們的力量還十分微弱,但比起已進入末世的封建勢力,他們表現出了一定的朝氣和自信,他們不光在實際生活中以自己的情趣自發地腐蝕和浸染著舊的社會機體,而且在思想文化上發出了一些體現他們歷史要求的呼聲。《金瓶梅》通過一個市井富商家庭生活的描繪,表現市井社會與莊嚴靜穆田園牧歌式的社會的大異其趣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們勢力的擴張;而《紅樓夢》則從傳統文化的批判和反思的角度通過賈寶玉等人物提出了帶有個性解放色彩的初步要求。它們的人物或者以自發的情趣,或者以朦朧的理性思考匯成了一股反傳統的力量,以對情慾的張揚衝擊著「存天理,滅人慾」的陳舊生活信條和哲學觀念。 雖然如此,二書又很不一樣。《金瓶梅》主要篇幅是用來淋漓盡致地描繪渲染西門慶和潘金蓮為代表的男女們的淫糜和貪婪,那裡真是一切「有錢便流,無錢不流」,憑著金錢的力量西門慶可以恣意玩弄婦女,而那些婦女也都以無恥出賣色相為自得。雖然,作者在書中一再標榜自己在箴誡「酒、色、財、氣」,但全書對於西門慶等男女淫穢生活的淋漓盡致的津津有味的描繪,很難說作者是批判還是欣賞這些東西。總之,《金瓶梅》通過自己對形象的描繪,極力渲染了人的「欲」——物慾,特別是肉慾。 《紅樓夢》則不同,它所著力刻畫的人物特別是他的主要人物賈寶玉則是「情痴情種」。賈寶玉的「意淫」、「體貼」、「情不情」、「多情」及「愛博心勞」等等,都可歸結為一個「情」字,比起來,《金瓶梅》中的人「欲」正是寶玉所痛恨的「皮膚濫淫」,西門慶等正是「泥做骨肉」、「濁臭逼人」——雖然他們不同於紅樓中的「男人」——的「渣滓濁沫」。紅樓中人物向形而上追求,金瓶人物作形而下追求;紅樓女性包括齡官和藕官,都是那樣多情動人,而金瓶中女性幾乎都十分不堪。金瓶中人表現的是市井之徒的自發慾望,紅樓中人則寄寓著作者的歷史性思考。
三、《紅樓夢》用詩一樣的筆調詠唱人性中的善和美,《金瓶梅》淋漓盡致地渲染人身上的丑與惡。
曹雪芹筆下的大觀園是「情天」,笑笑生筆下的西門府是「孽海」。太虛幻境是「天上」的極樂世界,大觀園是人間的女兒王國。「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鍾於女兒」,「女兒是水做的骨肉」,一部「紅樓」也是一部女兒的頌歌。這些女兒與那「泥做骨肉」的「濁臭逼人」的「男人」,成為鮮明強烈的對照。她們是那樣美麗、聰明、善良、執著、痴情、友愛、多才多藝、富於奉獻精神和犧牲精神,「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是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無論是黛玉晴雯式的為作者極力歌頌的主要人物,還是鶯兒、五兒式的作者對其不無批評的小人物,甚至像寶釵那樣作者給予深刻批判的人物,她們,或者她們身上的某些方面,都有著與那惡濁世界成為對照的、美好的、閃光的東西,充滿著天真的情趣,像詩一樣讀來令人心醉,表現出永久的藝術魅力。而笑笑生筆下雖由西門慶主宰實際上也是以女性為主的「金瓶」世界,與「紅樓」世界恰恰相反,那一世界裡,無恥出賣色相,恣意宣洩肉慾,獻媚邀寵,爭風吃醋,噬嚙同類,欺凌弱者,人們臉上所呈現的不是兇相即是媚相,歸根結蒂都是無恥相,那裡是一片惡濁,濁臭逼人。「西門慶是混帳惡人,吳月娘是奸險好人,玉樓是乖人,金蓮不是人……若王六兒與林太太等,直與李桂姐一流,總是不得叫做人。而伯爵、希大輩,皆是沒良心的人。兼之蔡太師,蔡狀元,宋御史,皆枉為人也。」雖金瓶中李瓶兒與韓愛姐的後期也似痴情,可是不光她們性格的斷裂不無可議之處,不光其情之所鐘不足為訓,而且這種「情」的星點亮光畢竟太微弱了,它完全被淹沒在那一片濃重的黑暗之中。《紅樓夢》讀來令人纏綿心醉,《金瓶梅》讀來叫人沉悶窒息。那罪孽的塵世,醜惡的眾生,未見憤火的燭照,無有睿智的啟迪,它極易磨鈍人們的知覺,淹沒人們的良知——世界也許就是這樣的吧?那過於濃厚的醜惡與黑暗,也會冰冷讀者的心。
四、《紅樓夢》以典雅的韻致寫上流社會,風流蘊藉;《金瓶梅》以粗俗的筆法寫市井社會,刻露盡相。
《紅樓夢》寫貴族社會,《金瓶梅》寫市井社會;貴族社會典雅,市井社會粗俗;《紅樓夢》用的是文筆,《金瓶梅》用的是野筆。二書的作者都十分熟悉他們所描寫的社會,都有非凡的文字功力,他們都十分生動地、全面地、百科全書式地再現了他們所要表現的社會,維妙維肖地再現了那一社會的芸芸眾生相,使之各得其所。不過,《紅樓夢》作者能夠站在貴族社會之上觀照那一社會,而《金瓶梅》的作者則站在市井社會之中描摹那一社會,故《紅樓夢》風流蘊藉,文質彬彬,富於情韻;而《金瓶梅》雖刻露盡相,然質勝於文,時露鄙野。 張竹坡謂:「《金瓶梅》於西門慶,不作一文筆;於月娘,不作一顯筆;於玉樓,則純用俏筆;於金蓮,不用一鈍筆;於瓶兒,不作一諢筆;於春梅,純用傲筆;於敬濟,不作一韻筆;於大姐,不作一秀筆;……此所以各各皆到也。」說明作者長於描摹刻畫市井人物,出神入化,可謂的論。他又說:「倘他當日發心不做此一篇市井文字,他必能另出韻筆,作花嬌月媚如《西廂》等文字也。」笑笑生能否作「韻筆」,且置勿論;但《金瓶梅》不作「韻筆」,竹坡講對了,這也正是它不同於《紅樓夢》之處。——《紅樓夢》用的正是「韻筆」。 紅樓的主人公「情不情」,不光對「女兒」從來不敢唐突,即使對草木也表現出一種富於詩意的憐惜之情,故葬花之舉可以作為紅樓人物的典型行為,成為美談;金瓶的主人公淫惡,即使對其唯一鍾情的女人,也是「你達達愛你好個白屁股兒」,且不要說其它更為不堪者。 紅樓中女兒,以黛釵為代表,錦口綉心,詩魄花魂,物華天寶,地靈人傑,乃數千年古代文明之所鍾;金瓶中女性,以潘金蓮為代表,羊狠狼貪,肉慾橫流,表現出衝出一切文明教養束縛的人的原始獸性的復歸和張揚。大觀園中即使那些微不足道的女奴,如晴雯撕扇,齡官畫薔,藕官燒紙,鶯兒打絡編籃,也都寫得詩意盎然,文采流動,美麗動人;西門家中,即使丫頭的玩笑,也滿嘴髒話淫語,令人不堪入耳。兩類不同環境,兩類不同人物,一美一丑,一文一野,一雅一俗,不光審美格調,文化品格也完全不同。
五、《紅樓夢》著力頌揚人的尊嚴、人的個性意識的覺醒;《金瓶梅》無批判地渲染人的奴性意識。
「心比天高,身為下賤」,晴雯形象之光彩照人,在於她鄙棄奴顏媚骨,顯露出了人的尊嚴的開始覺醒。司棋、鴛鴦的剛烈,芳官們的率性天真,玉釧、齡官的高傲,更不要說黛玉式的以愛情為基礎的對叛逆婚姻的追求和執著了,「紅樓」作者所極力頌揚的是那表現在眾多女奴身上個性意識的覺醒;而「金瓶」中女性,雖然也往往表現出了很強的追求發展觀念,但這種觀念中卻滲透了奴性意識。同樣身賤而心高的女奴龐春梅,吳神仙相她「五官端正,骨格清奇,發細而濃,稟性要強」,預言她「必戴珠冠」,「定然封贈」,吳月娘等不信,她自己說:「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各人裙帶上的衣食,怎麼料得定?總不長遠在你家做奴才罷?」可她的「志大心高」也不過是向高枝兒爬上去,她的追求和歷程也不過是如下的三部曲:得志的奴才——得寵的小老婆——得意的官太太,其實現方式不過是以色邀寵,取得西門慶和周守備的歡心,而對待不如自己的奴隸,他表現得比主子還要兇惡百倍。在「狼」面前,她顯「羊」相——雖然是一隻刁鑽的「羊」;而對「羊」,她則是一隻窮凶極惡的「狼」,這正是十足的奴性,而作者對此還表現得相當欣賞。而晴雯的高傲卻表現為在奴隸主面前的奴隸的骨氣,她不是以自己的色相取得寶玉的歡心而是以知音取得認同,她與黛玉的關係也是如此,她對小丫頭態度不好雖然也表現出等級觀念,但其主調則是鄙視奴隸身上的賤骨,而對個性比較解放的小丫鬟,她則引為同調。作者所熱情謳歌的正是這種與奴性對立的人的尊嚴與個性意識的覺醒,而以「女兒」為寄託。金瓶中的女性,普遍表現得輕賤、愚蠢、醜惡、同類相戕、奴顏婢膝,而作者往往是以漠然的甚至欣賞的態度表現之。金瓶梅詞話》;借支馬價銀;時代考證
《金瓶梅詞話》的內容是「借宋寫明」,「金學」界對此已無任何異議。但問題的癥結在於,其一,它寫的是明代哪個時期的事情,是正德、嘉靖朝還是萬曆朝,到目前為止,「金學」界還在爭論,未能達成共識。其二,它是以什麼方式反映明代現實的,它和其它寫前代歷史的小說的主要區別點在哪裡?這是《金瓶梅》研究必須首先要解決的兩個問題。筆者經過深入的研究,根據明代大量可靠的原始史料,證實了《金瓶梅詞話》所寫的內容是明代正德、嘉靖時期的事情,而絕不是萬曆時期的事情,這一點則是毋庸置疑的[1]。 認為《金瓶梅詞話》寫的是萬曆中年的社會情形,最主要的是已故歷史學家吳晗先生。吳晗先生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寫了一篇著名的論文,題目叫作《金瓶梅的著作時代及其社會背景》[2]。這篇論文發表後,產生了很大影響,幾十年來,很多人都堅信文章中的觀點,直至現在,有些人對其中的結論還是深信不疑。吳晗先生的最大功績在於充分地證明了《金瓶梅》是「借宋寫明」,這是非常正確的。但「金學」越來越發展,研究越來越深入,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新材料的不斷發現,吳晗先生斷定《金瓶梅》寫的是「萬曆中年的社會情形」的觀點,現在看來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吳晗先生的主要根據是對「馬價銀」、「佛教」、「太監」、「皇莊」、「皇木」、「番子」等問題的考證。徐朔方先生認為,在所有這些證據中,「只有馬價銀成為他(指吳晗)的惟一有力證據」,其他(指嘉靖時番子不敢放肆、嘉靖時無皇莊之名等)則屬於想當然之詞,缺乏證據,至於「佛道興衰、太監專權」則不可一概而言[3](P88),筆者對此也有詳細的考證,此不贅[1]。下面就朝廷爺違法借支「馬價銀」這一最重要的問題加以探討。《金瓶梅詞話》第七回張四(張龍)與孟玉樓有這樣一段對話:張四道:「我見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卧柳。又里虛外實,少人家債負。只怕坑陷了你。」婦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邊胡行亂走,奴婦人家只管得三層門內,管不得那許多三層門外的事。莫不成日跟著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錢財倘來物,那是長貧久富家?緊著起來,朝廷爺一時沒錢使,還問太僕寺借馬價銀子支來使。休說買賣的人家,誰肯把錢放在家裡?各人裙帶上衣食,老人家到不消這樣費心。」[4](P9——10) 整部《金瓶梅》寫朝廷爺違法借支「馬價銀」就這麼一句話,作品既沒有寫是哪位朝廷爺借的,也沒有寫是何時借的,更沒有寫借了多少,其來龍去脈甚不清楚,似乎作者故意在作品中留下這麼一樁無頭無尾的、沒有答案的懸案,其實作者是有嚴格界定的,只是寫得非常的巧妙隱晦,讀者不容易輕易看出罷了,這就是《金瓶梅》的獨特的藝術手法。 我們知道,《金瓶梅》的表層故事寫的是西門氏家庭的興亡史,又把它放在宋徽宗政和二年至宋欽宗靖康二年之間,作者之所以採取這種故事結構,顯見作者是非常洞悉中國傳統社會是「家國」同質同構的,也就是說,「家」是「國」的縮小形態,而「國」則是「家」的擴大形態,「家國」一體,由家看國,以小看大,所以,《金瓶梅》描寫的這個「家」,實際指的是十六世紀的整個中國社會。不過,作品的這種特殊結構,自然決定家庭要成為整個故事的描寫中心,因而,整部《金瓶梅》描寫最多的則是西門氏家庭的關係——家族關係,這個家庭最多的事——家事,以及這個家庭與社會各階層極為複雜的社會關係,等等,涉及到了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真可謂是晚明社會的一部百科全書。 作品對發生在西門氏家庭的種種事件的描寫是非常細膩完整的,又因作品把故事放置於宋代,作者當然可以毫無顧忌地寫宋代的人和事。但一涉及到明代的重要史實,作者顯然就換了另一種寫法。我們從作品中看不到對明代重大事件的完整的敘述,上文所引「朝廷爺借支馬價銀」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換句話說,《金瓶梅》中凡涉及到明代的重大歷史事件,作者往往採用了一個詞——或人名、或官名、或事件名——類似於我們現在的「新聞標題詞」的形式來揭示其寫「明」的意圖。雖然只是一個簡要的「標題詞」,但卻是一個巨大的信息載體,因為它關聯到明代許許多多的人和事,並為讀者提供了無限的想像空間,這就是《金瓶梅》的獨特的藝術手法。我們在明白了這種獨特的手法後,就可以對《金瓶梅》中「朝廷爺借支馬價銀」的時代作出準確判斷了。太僕寺,明官署名,「掌牧馬之政令」。太僕寺貯存馬價銀是從明憲宗成化四年(1468年)開始的。《明史》上說:成化二年以南土不產馬,改徵銀。四年始建太僕寺常盈庫,貯備用馬價。……太僕之有銀也自成化時始,然止三萬餘兩。及種馬賣,銀日增[5](P1518——1520)。
史料上提到萬曆時,「國家有興作賞賚,往往借支太僕銀」,「崇禎初,核戶兵工三部借支太僕馬價至一千三百餘萬。」從史實上說,萬曆、崇禎時借支太僕寺馬價銀之數量的確驚人,但不能說萬曆以前就沒有借支過。《明史·食貨志》中說,「隆慶中……數取光祿、太僕銀,工部尚書朱衡極諫不聽。」吳文中也說「隆慶時雖曾借支太僕銀,尚以非例為朝臣所諫諍。」「嘉隆時代的借支處只是光祿和太倉,因為那時太僕寺尚未存有大宗馬價銀,所以無借支的可能。到隆慶中葉雖曾借支數次,卻不如萬曆十年以後的頻數。……即使借支太僕,其次數決不甚多,……其借支數目亦不能過大。……張居正當國,……無借支之必要……亦無借支之可能。」吳晗先生最後的結論是,「由此可知《詞話》中所指『朝廷爺還問太僕寺借馬價銀子來使』必為萬曆十年以後的事。」「必為」者,一定是也,非常肯定。且不論歷史事實究竟怎樣,就文論文,吳文實在也是「自語相違」的。一方面說隆慶時借支過,還不止一次,又說借馬價銀必為萬曆十年以後的事,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借的概念是不能以次數多少和數量多少來論的,借一次也叫借,借一分錢也叫借。前引《明史》的說法,自從成化四年開始貯存馬價銀,以後由於賣種馬,銀量日增。憲宗以後,經孝宗、武宗到世宗,這期間馬價銀的貯存是與日俱增的,雖然沒有萬曆時多,但總有一定數量。既然有一定數量,就有借支的可能。吳文中只引《明史》的說法,沒有徵引其他史料,所下結論自然是片面的,並不符合實際。《明實錄》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明代最原始的史料,讓我們看看《明世宗實錄》上的記載吧。 明世宗在位四十五年,借支馬價銀至少不下十次(實際遠不止此數),《明會典》上也有相關的記載。茲把明世宗所借支「馬價銀」的情況一一縷述如下: 嘉靖三年九月: 兵部言,太僕寺貯銀,預備買馬,以應邊方徵調之急,今以和糴借用,乃一時權宜。設復因循宜借,令馬價缺乏,卒有急,胡以處之?此大可慮也。請自今軍餉,各以職掌出辦,無更取之太僕,則事體一而馬政不廢。詔可[6](P1129)。
嘉靖四年八月:
工部會廷臣議:營建仁壽宮,工役重大。今世廟大工方興,四川、湖廣、貴州,山林空竭,海內在在災傷,材木料價,采征甚難。請發內帑及借戶部鈔關、兵部馬價、工部料價各銀兩,查取兩京各庫顏料、各抽分廠木植及司府無礙官銀,又開納事例,以佐其費[6](P1327)。
嘉靖十五年六月: 時兵部覆武定侯郭勛議,擇團營官軍三萬於兩宮,三大營官軍四萬於七陵,修工人給月糧、行糧、賞米、冬衣、布花。戶部言……若並給之,歲當費銀百數十萬,非太倉所能給也。……勛因奏部臣推委誤事。且言:頃者查催積逋莊田子粒等銀,尚未解至,請將官軍糧賞、花布,先於太倉糧銀、馬價內如數借支,俟征完前銀抵補。……上曰:修飭諸陵、建造兩宮,皆非得已,工程重大,所費數多,……准於太倉、馬價內借支。……戶部朦朧推託,堂上官姑不究,該司官奪俸三月[6](P3977——3978)。 嘉靖十六年五月: 湖廣道監察御史徐九皋亦應詔陳言三事……酌工役各工經費不下二千萬兩,即今工部所貯不過百萬。借太倉則邊儲乏,貸仆寺則馬弛,入貲粟則衣冠濫,加賦稅則生民怨,此皆經用不核,管工諸臣負陛下也[6](P4209)。 嘉靖十七年十二月: 工部尚書蔣瑤以奉遷顯陵(筆者按:指明世宗生父之陵)條五事……動支馬價缺官柴薪銀三十萬兩,先送工所雇役支用。……詔從之[6](P4509——4510)。 嘉靖十八年閏七月: 癸丑,發太倉事故官軍班銀八十三萬八千六百兩,通惠河節省腳價銀三十萬兩,給濟泰享殿、慈慶宮等大工之用。仍借支貯庫及馬價銀四十萬有奇。令征皇莊馬房逋負子粒銀抵之[6](P4712)。 嘉靖十九年四月: 宣府巡撫都御史楚書等言,宣府諸路墩台宜修置者一百二座,……因求工料。兵科都給事中馮亮亦為請。上詔出太僕馬價三萬兩給之[6](P4822)。
嘉靖十九年六月:
戶部又稱:太僕寺銀一百九十餘萬兩,堪以借支……上報曰:國家營建,舊規,止派撥官匠官軍就工,戶部支與糧賞。比緣崇建郊壇,工程重急,權議動支兵部馬價銀兩。……皇穹宇、慈慶宮、沙河行宮,即今將完,撥工并力,若尚不足,兵部自行動支太僕寺馬價[6](P4845——4846)。
嘉靖二十年九月:
給事中王繼宗、蘇應旻、御史陶謨等以虜警,先後疏言邊事。上命兵部集廷臣議,至是條上十二事……先朝因大工告急,暫借五軍三千營軍兵充役,近年一既借撥,且並乞團營,而復借發馬價銀三十餘萬[6](P5089——5091)。
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
太僕寺劉畿言:馬政廢弛日甚,乞敕兵部議處及查累借支馬價別費者,督令還寺,嗣是不系買馬,不得借支。有詔下兵部,亟為查處[6](P8609)。
以上的材料足以說明嘉靖時期借支「馬價銀」不是一二次,而是多次。特別是嘉靖十七年十二月的那次借支很能說明問題。如果是國家大事,緊急需要,暫時動支一下馬價銀,雖有違明典,也未嘗不可。但嘉靖帝是遷移自家的陵墓,明知違背祖訓法典,卻偏偏去挪借馬價銀,真是「御用不給」了。馬價銀的貯存,本是專用來買戰馬的,是國防大事,嘉靖帝隨便借支,為以後的亂挪亂用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明代「馬政」的破壞,日甚一日,正如《明史》「兵志」所說,「蓋明自宣德以後,祖制漸廢,軍旅特甚,而馬政其一雲。」 在明代,借支「馬價銀」不只萬曆、隆慶、嘉靖三朝,也不數嘉靖最早。根據《明實錄》的記載,早在明武宗時期就曾借支過數次。 正德二年八月: 太監李榮傳旨:取太倉銀二十萬兩、太僕寺馬價十五萬兩,貯於內承運庫[7](P0737)。 這一年的八月丙戌,明武宗建立豹房,極盡淫樂荒唐。上述之事,不僅是借支,簡直是勒令動用了「馬價銀」。 正德三年四月: 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文貴,復請借太倉所貯者以濟急用。戶部執奏:詔特與太倉銀三十萬兩及太僕寺馬價銀十萬兩,待義民、僧道、農民、生員輸銀補還。……傳者謂,所借銀尚未出京而入瑾之門者,幾四分之一矣[7](P0878——0879)。
正德三年六月:
兵部言,太僕寺寄收馬價,專備京營及各邊買馬之用。今各處借支奏給及支用羨餘之數,既已查明,合咨戶工二部,將借支者補還。行陝西……宣大鎮巡官,將買補過馬價查明奏繳。如支用未盡者,亦具數奏報。……見在者解部發寺,以候買馬。詔借支者亟還,奏給者亟報,支用有餘者亟送部交納。如有遲誤侵欺之弊,聽舉劾治罪[7](P0924)。
「金學」界對《金瓶梅》所反映的時代,一般界定在明武宗正德至明神宗萬曆這一段時期,(具體是哪一朝,金學界尚有不小的分歧)就這一時段而言,查《明實錄》朝廷爺借支「馬價銀」最早的記載就是上邊提到的正德二年八月。那麼,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四朝都曾借支過「馬價銀」,若從武宗正德二年(1507年)算起,到萬曆中期(萬曆十五——三十年,即1587年——1602年),時間長達將近一個世紀,如果《金瓶梅》對借支「馬價銀」事件沒有一個嚴格界定的話,那就很難說清楚它的時代,這當然不符合《金瓶梅》的創作主旨。其實,作者對此是有明確界定的,這個界定詞就是「張龍」。 筆者在多年的研讀中發現,《金瓶梅》的藝術手法的確不同於前此的任何一部長篇通俗小說,它非常的獨特——往往選取明代不止一朝獨有的事件(例如上邊提到的「馬價銀」)或選取歷史上同名同姓的人物(例如張達,金代有,明代也有,且不止一個)來安排情節,古今雜糅,宋明雜糅,使讀者捉摸不定。但作者又在關鍵處加以嚴格界定,以表明他的創作意圖。若讀者不明白這種獨特的藝術手法,往往會上作者的當,辜負作者的良苦用心,借支「馬價銀」就屬於這種典型的表面上模稜兩可,而實際卻很明確的事件。 第七回所說的「朝廷爺借支太僕寺馬價銀」是孟玉樓與張龍在爭辨時由孟玉樓透露出這個信息的,可見孟玉樓與張龍是同時代的人。孟玉樓是小說中虛構的人物,但張龍卻是一個真實的明代人物。查《明實錄》《明史》及明代的其他史料,明代叫張龍的總共有六個人。一是明朱洪武時人,將軍,以軍功封鳳翔侯。《明史》卷一三0有傳,這個張龍肯定不是《金瓶梅》中的「張龍」,因為太僕寺貯存「馬價銀」是從明憲宗成化四年(1468年)開始的,所以,這個張龍需首先被排除。 另外五個張龍,有三個是明正德、嘉靖時人,兩個是明萬曆時人。其一是儀賓: 晉府方山王鍾鋌故嫡長子奇洹女確山縣君,選陽曲縣人張龍為儀賓,既而長史等官奏,龍母郝氏為晉懷王妃妹,倫序非宜,詔停婚別選。時龍已成婚,勿問,龍停祿米一年,長史等官各停俸三月[7](P1648)。 其一為宦官,《安徽通志》卷一百四十六: 明正德中廬州府巨惡張杲,璫張龍兄也。 其一為軍余,《甘肅新通志》卷七十二: (張)龍,明寧夏人,擒賊黨解靈州梟示,賊恨,捕龍至鎮,斬之。 其一為哨軍,《明神宗實錄》卷四0九: 先是,天壽山守備太監李浚准、延慶衛哨軍張綱,訐告王大義接買哨軍張龍等板枋椽木,行昌平州審,無的據。復移文宣鎮撫按會查,……[8](P7628)。
以上這四個張龍,需要說明的是,《甘肅新通志》所載的張龍,其被殺的時間為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這時,《金瓶梅》早已在社會上以手抄本的形式流傳了,這是「金學」界的普遍看法,其被排除則是無需多言的。另一個哨軍張龍,其盜賣天壽山木材的時間為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時間更晚,根本不能作為考察的對象。 正德、嘉靖時還有一個張龍,曾做過山東登州府知府,後升為通政司右通政,以交通錢寧、誆取財物罪論斬。《明史》卷三0六「閹黨傳」中「張彩傳」附有此人略傳: 張龍,順天人。官行人,邪媚無賴,與壽寧侯通譜系,應得交諸中人、貴戚,恃勢奪人田宅。正德三年夤緣為兵科給事中,出核遼東軍餉,得腐豆四石。請逮問監守諸臣,罰郎中徐璉以下米三百石有差,瑾以為能,擢通政參議。瑾敗,謫知灤洲。後又結朱寧為父,起嘉興同知,遷登州知府。言官彈射無虛日。與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右布政使陳逵、右參議孫清並貪殘,天下目為「四害」。……嘉靖初,下獄論死[5](P5251)。
《明史》的這段記載是依據《明實錄》的,似太簡略,我們看看《明實錄》中對張龍的評價,或許這個問題看得更為清楚。正德十一年六月乙丑: 六科都給事中呂經、十三道御史程昌等,皆疏論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右布政使陳逵、右參議孫清、登州府知府張龍,為天下四害。……故劾疏日上而不報,排之甚力而處之益安。……今四臣者略無畏憚,不知果何所恃呼?朝廷留之,則為容奸長亂,大臣庇之,則為害正黨惡,使其依社憑城壞天下非小也。……四害中,清,樂工臧賢庇之;龍,朱寧庇之;天民、逵,吏部尚書楊一清庇之[7](P2723)。正德十二年春正月乙未:六科給事中黃鐘、監察御史常在等,劾奏登州府知府、今升右通政張龍,行同禽獸,欲甚虎狼,黨逆宣淫,彰賂亂法,公論謂何?……亟寘之法,以正其罪。不聽[7](P2840)。 正德十三年夏四月丙申: 戶科給事中李長劾右通政張龍,奸貪淫亂,冒名誆財,動以千計[7](P3110——3111)。 正德十三年五月: 通政司右通政張龍,奸險夤緣,驟至通顯。招無賴以作爪牙,挾娼妓以縱淫褻。近又私開騙局,所得不貲[7](P3113)。
《明武宗實錄》中提到張龍的地方遠不止這些。如卷三九、卷五二、卷六十、卷一0二、卷一二七、卷一四四、卷一六六、卷一七一等,另外,《弇山堂別集》卷九十五,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這是一個「行同禽獸、欲甚虎狼」的無恥之徒,其奸貪淫縱,為當時士類所不恥。 《金瓶梅詞話》第七回所寫的張龍,與《實錄》中的張龍,兩相對照,極為相似。《詞話》第七回寫到:「且說他母舅張四,倚著他小外甥楊宗保,要圖留婦人手裡東西。」「張四羞慚回家,與婆子商議,單等婦人起身,指著外甥楊宗保,要攔奪婦人箱籠。」難怪楊姑娘罵張龍「賊沒廉恥老狗骨頭。他少女嫩婦的,留著他在屋裡,有何算計?既不是圖色慾,便欲起謀心,將錢肥己。」楊姑娘罵張龍的話,正是《實錄》的藝術再現。由此我們可以斷定,《詞話》中的張龍,必是這個「奸貪淫亂,冒名誆財」的曾做過山東登州府知府、後升為通政司右通政的張龍,而不是別的張龍。這個張龍死在嘉靖元年十一月: 前通政司右通政張龍論斬。龍,交通錢寧,誆取財物數千。寧誅,御使發龍罪狀,下法司,比交結朋黨、紊亂朝政律,詔如擬[6](P0579)。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通政司右通政的張龍主要活動於正德年間,但也活到了嘉靖朝,《金瓶梅》中由他和孟玉樓透露出「朝廷爺借支馬價銀」的信息,那麼,我們就可以斷定作品中借支「馬價銀」的時代必定指的是武宗正德和世宗嘉靖時期而絕不是隆慶、萬曆時期。退一步說,即使我們不能坐實「張龍」究竟指的是哪一個,但正德、嘉靖時的三個張龍(如上文所述,一為儀賓、一為宦官、一為通政司右通政),也足以表明「朝廷爺借支馬價銀」的時代。這就是《金瓶梅》的獨特的藝術手法——情節表面上的模稜兩可,關鍵處又嚴格界定,以表明作者的創作意圖。《金瓶梅》中的諸多懸案之所以遲遲不能得以解決,或者說,許多「金學」研究者往往是攻一點而不及其餘,自認為對某一問題已經解決,而實際是失誤、偏差很大的結論,筆者以為,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參考文獻:[1]參見拙著《金瓶梅發微》[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金瓶梅人名解詁》[M].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2]《文學季刊》創刊號[j].1934年1月.[3]徐朔方.《論金瓶梅的成書及其他》[M].濟南:齊魯書社,1988.[4]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M].台灣:天一出版社影印本,1975.[5]《明史》[M].北京:中華書局,2000.[6]《明世宗實錄》[M].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7]《明武宗實錄》[M].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8]《明神宗實錄》[M].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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