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

親公證死,公務員如此「孝心」真是天地可鑒啊!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丟的不僅僅是公務員的臉。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為了財產什麼都不顧太可恥。真可謂「用心良苦」啊。當今社會,有多少親情在利益面前蕩然無存?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再次讓我們不得不深思。

  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

  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新聞背景:

  在父親病故後,兒子為了獨霸房產,竟然假冒兄弟姐妹的簽名,將尚未過世的母親公證死亡。5月29日,記者從臨川區人民法院了解到,這起涉及房屋繼承權的訴訟已塵埃落定,當事人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當事人名叫劉平爵,是撫州市某機關公務員。10多年前,他出資在撫州市區二仙橋附近為父母建了一棟4層小樓,而房產證上寫的是父親劉子仁的名字。2000年劉子仁病故。2007年,劉平爵為獨霸房屋繼承權,在母親馮賽花健在的情況下,來到臨川區公證處(現文昌公證處),用冒充兄弟姐妹的假簽名,辦理了《繼承權公證書》,上面註明「父母死亡時遺留的房產,兄弟姐妹均自願表示放棄對父母的遺產繼承權,應由劉平爵一人繼承」。隨後,依據這份《繼承權公證書》,撫州市房產管理局為劉平爵辦理了房產過戶行政登記。

  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引網友熱議:

  Happy:#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他出的資金,情理上是應該他得.只是方式不妥當.

  #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為了財產什麼都不雇太可恥。前這樣的人,不是人

  candice李:#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他出資建的,理應在他的名下,但是也不必這樣啊。現在兄弟姐妹過來爭房產,難道父母在世,兄弟姐妹不管,只有他一人盡了孝道。

  金牛:#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不合法但合理。他出資建房孝敬父母,值得稱頌,現在他對母親應該也不錯吧。他後悔死了,當初房產證應寫自己的名字。未出資的兄弟姐妹不應該爭這份財產。

  歲談戀愛:@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有點不明白,要告就只能告公證處,因為公證處在沒有經過現場調查取證,單憑几個子女的簽字就辦理了公證,請問不用看公安局的死亡消戶證?別人房管局有公證書能不給辦理么?

  奇蹟:#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這種道德敗壞的人怎麼能進公務員隊伍的??

  爭房產將母親公證死,法院撤銷了《繼承權公證書》

  此事劉平爵的兄弟姐妹一直被蒙在鼓裡,直到今年他們才得知這一情況,於是向文昌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經核實後,撤銷了《繼承權公證書》。劉平爵的兄弟姐妹們隨後又一紙訴狀將撫州市房管局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撫州市房產管理局撤銷其作出的房產轉移登記以及頒發的房產所有權證。

責任編輯:NL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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