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對《石頭記》的著作權怎可能撼動?(下)

曹雪芹對《石頭記》的著作權怎可能撼動?(下)(續前) 三、歷史資料的考證說明:《石頭記》作者是曹雪芹

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刊印程甲本《紅樓夢》以後,直至清代滅亡,由於書上沒有明確寫出著者是誰,便引起了人們的探討。

古代的章回小說是在評話基礎上形成的,因而許多小說——包括《三國演義》、《水滸傳》在內,刊印後,沒有作者的姓名。現在這些書上印出的作者名字,是後來研究者考證出來的。《石頭記》(《紅樓夢》)的情況與此相似。

關於《石頭記》(《紅樓夢》)作者是誰的問題,首先進行史料考證的是胡適。在他之後,不斷有學者(如周汝昌等)在他的基礎上進行補充。至今已考證出多種圖書中都有關於《石頭記》(《紅樓夢》)作者系曹雪芹的記載。下面列舉10項以饗讀者:

(一)永忠的詩歌

永忠寫有《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姓曹)》詩三首。其第一首是:

傳神文筆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淚流。

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

這三首詩寫於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詩上有弘旿的眉批。弘旿號瑤華道人,字醉迂,永忠的堂叔,乾隆的堂兄弟。

墨香名額爾赫宜,敦敏的叔父,乾隆的侍衛,是《紅樓夢》早期抄本的傳閱或收藏者之一。

永忠(1735—1793)僅較曹雪芹小20歲。出身於清宗室,著有《延芬室集》。他是雍正的政敵胤禵的孫子。心情長期受到壓抑。這首詩是在曹雪芹去世後5年寫的,因而才有「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詩句。「曹侯」指曹雪芹。從書名可知:「曹侯」即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

(二)富察·明義的詩歌

富察·明義寫有《題〈紅樓夢〉》詩二十首,原載《綠煙瑣窗集》抄本。約作於曹雪芹逝世前一二年。

詩前有小序,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抄本焉。

書中明確寫出:「曹雪芹」「撰《紅樓夢》」。

(三)袁枚的《隨園詩話》

該書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刊印。在卷二中寫道:

康熙間,曹楝亭為江寧織造,……其子雪芹撰《紅樓夢》,備記風月繁華之盛。明我齋讀而羨之

——書中明確寫出「曹」姓「雪芹撰《紅樓夢》」。

(四)西清的《樺葉述聞》

西清的這篇文章載於鄧之誠《骨董瑣記》卷八引。文中寫道:

《紅樓夢》始出,家置一編,皆曰此曹雪芹書。

書中並記述了曹雪芹與敦敏、敦誠的關係,寫道:

宗室懋齋(名敦敏)、敬亭與雪芹善。懋齋詩:「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風月憶繁華。」敬亭詩:「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扣富兒門。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兩詩畫出雪芹矣。

西清認為上面兩首詩描繪了雪芹的境況。他是在「黃葉村」(指香山正白旗村)「著書」 的(指《紅樓夢》或《石頭記》)。

(五)裕瑞的《棗窗閑筆》

裕瑞系滿族人,號思元齋主人,努爾哈赤第十五子多鐸之五世孫,生於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其母為傅文之女,傅恆的侄女,其舅輩明義、明仁、明琳等「前輩姻親」,都與曹雪芹有過直接或間接的交往,所以在他的書中記敘了曹雪芹的品貌、為人等。

裕瑞在《棗窗閑筆》中收入了續《紅樓夢》的七種「書後」。這七種續《紅樓夢》「書後」,包括《程偉元續〈紅樓夢〉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書後》、《〈後紅樓夢〉書後》、《雪塢續〈紅樓夢〉書後》等,書中搜集了曹雪芹與《紅樓夢》的一些早期述評。其中有不少對曹雪芹著述的評論。

裕瑞在《〈後紅樓夢〉書後》寫道:

雪芹二字,想系其字與號耳,其名不得而知。曹姓。……聞前輩姻戚有與之交好者。其人身胖頭廣而色黑,善談吐,風雅遊戲,觸境生春。聞其奇談娓娓然,令人終日不倦,是以其書絕妙盡致。

他還寫道:

《紅樓夢》一書,曹雪芹雖有志於作百二十回,書未告成即逝矣。

殊不知雪芹原因托寫其家事,感慨不勝,嘔心始成此書,原非局外旁觀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澆己塊壘,泛泛之言,必不懇切逼真,如其書者。

(六)陳其元的《庸閑齋筆記》

《庸閑齋筆記》刊印於同治十三年,在該書的卷八寫道:

此書(指《紅樓夢》或《石頭記》)乃康熙年間江寧織造曹楝亭之子雪芹所撰。

(七)夢痴學人的《夢痴說夢》

這部書刊印於光緒十三年。書中寫道:

《紅樓夢》一書,作自曹雪芹先生。先生系內務府漢軍正白旗人,江寧織造曹楝亭公子。嘉慶初年,此書始盛行。嗣後遍于海內,家家喜聞,處處爭購。[1]

(八)伊園主人的《談異》

該書刊印於光緒十五年。在其卷二中寫道:

作《紅樓夢》之曹雪芹真有其人。……

(九)英浩的《長白藝文志》

在這部書的「小說部集類」中寫道:

曹雪芹……編。或雲內務府旗人,堂主事。

該書是《紅樓夢資料彙編》(南開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的編者朱一玄教授直接從「稿本」摘錄,並收入《紅樓夢資料彙編》的。

(十)李放的《八旗畫錄》

該書是「雲在山房叢書」中的一部。在其「後編卷中曹霑」部分寫道:

曹霑,號雪芹,宜從孫。《繪境軒讀畫記》云:「工詩畫。為荔軒通政文孫。」所著《紅樓夢》小說,稱古今平話第一。

四、內、外證相結合進行考證的結論:曹雪芹對《石頭記》的著作權不容置疑

經過內證與外證相結合進行論證的結果,我們得出的結論只有一個:《石頭記》的作者是曹雪芹。這部著作只有八十回,看似不完整,實則像「禿尾巴猴」那樣,是作者有意所為。這部著作中帶有脂硯齋批語,該批語是這部著作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都是作者的心血之作。

曹雪芹是《石頭記》的作者——事實如此,不容置疑。

紫軍 2013年12月14日

(此文摘自《考證曹雪芹》一書,

東方出版社2015年出版)


[1] 節錄自《夢痴說構》,載於《紅樓夢》第一冊第218—219頁,中華書局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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