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思考]斷頭台上的國王---查理一世

『學術中國』 [歷史思考]斷頭台上的國王---查理一世
作者: 中年悍婦 提交日期:2007-10-24 21:58:54

  「政治學若不以史學來開闊視野,便是粗俗的;史學若看不到它與實際政治的關係,便退化為純粹的文學。」      約翰·西利爵士  「歷史學要求我們把握永恆的問題,使我們免於局限短暫易變之物。」 Lord Acton     一、斯圖亞特家族的宿命  有人說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們大多沒有好下場,他們本是蘇格蘭的國王,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貴族,卻總是渴望超出自己威望的權力,最後或死於非命,或有名無實。用外國人的話是他們應該是受到了嚴重的詛咒,用中國人的話來說是他們的先祖沒有選好墓地,風水不好,這種命運一直延續到斷頭台上的查理一世及其兒孫。  到16世紀為止,英格蘭與蘇格蘭是兩個獨立的國家,統治他們的分別是英格蘭的都鐸王朝與蘇格蘭的斯圖亞特王朝。英格蘭與蘇格蘭相互之間的不友好,是現代的中國 人難以想像的,就連我們熟知的英法百年大戰,也只是為了這樣一句話:與其剷除身邊的雜草,不如採摘光榮的百?雜草指蘇格蘭,百合是法國王室的象徵)。  到了世紀之交(16-17世紀),兩個國家的王冠幾乎同時落到了兩位女繼承人的頭上,他們是伊麗莎白·都鐸與瑪麗·斯圖亞特,並且她們還是表姐妹,也就是瑪麗·斯圖亞特同樣有英格蘭王位的合法繼承權,對於這種權力的過度要求,使瑪麗·斯圖亞特身首異處。伊麗莎白無論是在得到支持的程度、國力、還是在智謀與沉穩上都遠強於瑪麗,她支持蘇格蘭的貴族們反對自己的國王。而瑪麗空有一腔熱情,卻從來不知如何當一個好國王,是斯圖亞特王朝祖墳的風水問題,還是這位美麗的女人受到法國式熱情的影響就難以猜測了。  瑪麗先是十分輕率地愛上一位花花公子,然後又輕率地愛上另外一個人,並且謀殺了親夫,這給人以口實,在與蘇格蘭貴族鬥爭中一敗塗地,不過蘇格蘭的貴族們並不願承擔弒君的罪名,於是讓瑪麗·斯圖亞特隻身逃走。她沒有走到她母親的娘家—法國,而是到了她「親愛的」表姐妹伊麗莎白那裡。瑪麗母親的吉斯家族是天主教積極的支持者,出過幾位天主教的主教,瑪麗從小長在法國,是位天主教徒,而蘇格蘭當時處在新教的衝擊之下,她同父異母的哥哥是位新教徒,這種宗教的衝突,也是國王與貴族之間爭鬥的原因之一。有時有一個法國母親,對於英國國王來說實在是一件很不好的事---尤其是在宗教改革之後,新教與天主教的衝突,會讓查理一世的兒子也大為倒霉。   在通信中表現得溫情脈脈的伊麗莎白,在知道瑪麗的到來後,根本沒有見這位倒霉的蘇格蘭國王,而是直接將這位尚在青春年少的少婦關了起來。天性熱情的瑪麗·斯圖亞特不知是想念她尚在襁褓中的兒子—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多一些還是回憶她的情人多一些;也不知她在囫圇之中,有沒有想過不受理智制約的愛情,對於一個國王來說是不是致命的;也不知她有沒有想過,作為一個國王,責任比之於享樂要重要得多。  她也許都想過,但誰也不會知道。在被關押了20多年之後,瑪麗·斯圖亞特被送上了斷頭台。這種出於伊麗莎白直接授意的行為,伊麗莎白竟然裝成不知,但其動機的明顯及演技的過度誇張,又怎能掩得世人耳目呢?此時已經成年的詹姆斯六世的心中,明顯地對英格蘭的王位顯得比對自己的母親更要關心。因為伊麗莎白沒有後嗣,英格蘭王冠將要在伊麗莎白身後落在詹姆斯六世的頭上。於是詹姆斯很適度地表現了一下自己的不滿,便真心實意地等待著伊麗莎白的死亡。  在斷頭台上的瑪麗·斯圖亞特風韻猶存,她紅衣勝火,肌膚如雪,面帶微笑,從容走上斷頭台。雖然沒有太多人關心這位前任的蘇格蘭國王之死,但充滿對國王敬畏之情的英格蘭人民,將在若干年之後看到這個人的孫子也被推上斷頭台,神情也是那麼從容不迫,那麼有王者氣度,或者可以說表現得更為大度---他臨死之前原諒了他的敵人,這個人就是查理·斯圖亞特一世。         

作者: 中年悍婦 回復日期:2007-10-24 22:01:00

  二、斯圖亞特王朝的開始  詹姆斯六世的等待並不算太長,不久伊麗莎白也去世了,於是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成為了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在成為英格蘭的國王的同時,他也成為了英國國教---英國聖公會的首腦,身兼神俗兩種至高地位。  雖然詹姆斯一世這個學者型國王會偶爾想去國會中進行演說,講一講「神權君授」的合理性,有時在對外事務中不按英格蘭人的好惡出牌,他總是覺得自己是超級正確的,對於宗教信仰並不採取寬容政策,但總體來說,他與英格蘭的貴族及中產階級還算相安無事,不過是讓大家對國王的忠順之情打了一點點的折扣而已。  等到查理一世繼位,自都鐸王朝開始的宗教矛盾終於暴發出來。自16世紀初開始,德國的馬丁·路德開宗教改革之先河,加爾文創建加爾文宗後,各種新教派別林立,大多數國家成為新教為主的國家,而新教也成為許多國家佔主導地位的宗教。其中,荷蘭經過戰爭,在奧蘭治親王威廉一世的領導下,成立共和國,奧蘭治親王威廉世代為荷蘭執政,在荷蘭共和國內形成宗教信仰自由,各教派一律和平相處,這也為英國日後的道路提供了經驗(或者還不止如此,還有一位了不起的國王)。  英國在都鐸王朝時開始成為新教國家,正式確立英國聖公會為英國國教,並規定英格蘭國王為世俗兩界的首腦。但英國仍有少數人信仰天主教,在國教內部也分為不同的派別,有些天主教色彩較重;有些較激進,要求清除國教中的天主教成分;也有些處於兩者之間,較為溫和。中國人可能無法理解,區區宗教之爭,竟然可以導致一位國王被送上斷頭台,而這位國王的兒子也被迫遜位,讓位於前面提到了荷蘭執政、威廉三世。  

作者: 中年悍婦 回復日期:2007-10-24 22:02:00

  三、山雨欲來風滿樓  中國的歷史書習慣上將清教戰爭,稱為「資產階級」革命,但保守主義的歷史學家們,通常認為那時候的資產階級還在吃奶,按照人類生長發育的規律,小奶娃進行革命的可能性較小,不過也就是不肯吃奶,革一下自己的命而已。有鑒於這次革命本質上講是一次與宗教有關的戰爭,故命名為「清教革命」。之所以說只是「與宗教有關」,而不是如某些人一樣將之定為宗教戰爭。我認為主要的原因不只宗教一端,還因為下議院的議員們的利益受到明顯損害。  都鐸王朝其實也是專制王朝,伊麗莎白對待異教徒更加不寬容,但與斯圖亞特王朝的區別在於:她盡量避免戰爭,而一旦參與戰爭,大多數屬於「完勝」;而且在宗教問題上,她順應大多數英國人的習慣,在主要對立的兩派之間取折中的方案,所以雖然有人不爽她的宗教立場,還不至於「精神物質兩壞」。斯圖亞特王朝各君主總是那麼一廂情願地認為他們的權力真的是天賦的,所有臣民要無條件地服從,莫名其妙地參與戰爭,而且大多以失敗告終,強迫大多數人放棄自己的信仰,真的是既不讓人得錢,又不是讓人心裡爽一下。  伊麗莎白比之斯圖亞特王朝各君主,更象一個獨裁者,可是如果你問英格蘭人伊麗莎白該不該死?估計英格蘭人會認為你是個神經病---如此偉大的女王,為什麼想到讓她死?不能在精神上戰勝對方,就要在肉體上消滅對方,就才是獨裁者標準的思維方式;不能用講道理的方式說服對方,就要用暴力威脅對方,就是獨裁者的「講理」方式。獨裁者的產生,並不在於獨裁者本身,還是在於其產生的土壤,如何使這片土壤不再產生獨裁者,才更重要。  前文說過,詹姆斯一世自己對「君權神授」的「假說」深信不疑,其內政外交均不能服眾,但好在他還沒有四處打仗,既消耗金錢,又使英格蘭蒙羞,所以英格蘭人民的不滿還是有限度的。查理一世繼位以後,其內政外交的失敗程度更勝前者,專橫程度也更加明顯。  說實話,<三個火槍手>中的四個人的價值觀念我是難以接受的,這本書為什麼能成為名著真是很費思量,不過這裡還是要提一下,因為裡面的法國王后有位英國情人----白金漢公爵。歷史上的白金漢公爵深得查理一世信仰,不過他可沒什麼濟世之才,不過是個繡花枕頭。查理一世的第一次屆議會就表示對白金漢公爵的不信任。  查理一世繼位之初,終止了與西班牙的聯盟,並且發動了對西班牙的戰爭,這位白金漢公爵指揮戰鬥取得了巨大失敗,1626年第二屆議會對他提出責難,查理一世因此解散了議會,他說「你們要記住,議會的召集、開會、解散的權力,全都掌握在我手中;所以我要根據議會的結果是好還是壞,來決定他們是繼續召開還是解散。」,以後兩年查理一世在沒有議會的情況下統治,恢復了多種明顯屬於橫徵暴斂的稅收。白金漢這位同志本身水平不咋地,還喜歡到處惹事,這邊西班牙給他惹火了,那邊又去動路易十四的虎鬚,小小的英國,竟然兩線作戰(這是工業革命之前的英國啊),又沒有議會的財政支持,靠國王征的那點稅只夠維持了兩年。  1628年3月,第三屆議會召開,議會的議長說:「這次爭論,不僅關係到我們的財貨和土地,而且關係到我們所有的一切。凡是那些使我們祖先成為自由人的權利和特權,都已成了問題。如果這些權利不更加小心地加以維護的話,那就會使我們的子孫後代喪失掉我們的祖先所享有的自由和受人尊敬的地位。」400年前,失地王約翰在內戰中被自己的貴族們打得象狗一樣,貴族借口「英國人古已有之的自由」,迫使英王接受「無代表權不納稅」的原則,從此哪位國王不順應貴族們的意願而一意孤行,這句話就會被提出來。當然未必每次都會戰場上見,但總是一種警示。查理一世為了得到錢,不得不答應議會提出的權利請願書,答應未經議會同意而進行的囚禁和徵稅是非法的。  在這次議會的兩次會議之間,白金漢被刺身亡,聯繫國王前後的一致表現,人們終於明白:討厭的人不是白金漢,而是國王本人。議員們否認不經議會同意國王有權徵稅,而國王認為他想怎樣徵稅議會管不著;議員們要求去除天主教在英格蘭的影響,而且要一併去除國教會中的「高教派」(高教派與低教派指其中的天主教成分而言,高教派是更注重表面上的儀式,而低教派接近後來的福音派)。第二次會議,國王與議會之間因為徵稅問題及宗教問題再次吵翻,查理一世又一次下令解散議會。  於是在後來的11年間,查理一世處於「君權神授」的YY之中,在沒有議會的情況下還是美哉了一段時間,不過因為沒錢,不得不退出與西班牙及法國的戰爭。他任用以下這兩個人,坎特伯雷大主教勞德與愛爾蘭總督斯特拉福,勞德無視清教徒越來越多,反而要加強儀式中天主教意味,從而在宗教上採用高壓政策;斯特拉福根本無視愛爾蘭議會的存在,與查理一世一樣為所欲為,在政治上採用高壓政策。1638年蘇格蘭人達成一致,反對查理一世的宗教政策(蘇格蘭是長老派為主的新教,是反天主教的先鋒,前面說過查理一世的祖母瑪麗當國王時與貴族們的爭鬥也與宗教有關)。查理一世糾集人馬前去鎮壓,沒想到比起對手,他自己的人馬更象烏合之眾,一打便散了。查理一世不得不簽定了合約,同意蘇格蘭宗教自治,並用自己的議會解決自己的民政問題。  蘇格蘭人懷著忠君愛國之情回到家裡,哪裡想得到查理一世回到倫敦便馬上翻臉不認賬,想著再一次進攻蘇格蘭。為了拿到錢,查理一世終於在事隔11年後又召開了議會,但因為議會在沒有明確其地位之前不肯出錢,查理一世又一次解散了議會。  斯特拉福被任命與蘇格蘭交戰,但一交戰便一潰千里,直讓蘇格蘭人打到英格蘭的腹地。查理一世萬般無奈之下,不得不召開了議會。子日:「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這句話查理一世肯定沒聽說過,要不他也不會一意孤行。現在,一點兒談判的籌碼都沒有,只能任議會宰割。回想當年的都鐸王朝從來不認為「君權神授」是理所應當,君權不過是從議會的虎口裡奪出來的,所以要麼不打仗,一打仗便打「有利可圖」之仗:問問對手想不想叫停,想停,好的,拿錢來。只要國王民心盡失,並且處境不妙,只能跟議會達成「喪權辱國」條約,不斷地「割地賠款」。  這一次議會,議會想達成三個目的:一、懲處國王的寵臣們;二、將權力自此轉移到議會手中;三、迫使查理一世對國內的天主教徒進行清洗。第一個目的很容易達成了,勞德與斯特拉福被處死。在審判斯特拉福過程中,議員們的發言很值得記住:  「如果人的意志超越了法律之上,那麼,好的法律,不,最好的法律也是沒有什麼用處的。……如果如果拋開法律,一切都將陷入混亂之中。這樣的話,每個人將成為自身的法律,在人的天性腐敗的情況下,必然會產生大量的罪大惡極的行為。慾望成為法律,妒忌成為法律,貪婪和野心也將成為法律;這樣一些法律將會產生什麼樣的指令,什麼樣的結果,這些都可以很容易地在愛爾蘭政府的例子上看到。……它同樣危及到國王身邊的人,危及到國王的統治。假如要追溯一下東方各國的歷史的話,就可以看到君主們是根據斯特拉福伯爵有害的原則去處理他們的事務的。他們不受任何政府規章的約束,結果人們發現騷亂頻繁,遍地殺戮,君主們也得到了悲慘的結局。」  但是後兩個目標是一個當時君主很難接受的,於是後來被人稱為「清教戰爭」的內戰爆發了。我之所以將戰爭的原因如此不厭其煩地說清,不只是想表現查理一世確實有時候比較愚蠢,但決對不是一個殘暴的人,更重要地是想使一部分人明白:這場戰爭不是一場正義與非正義的戰爭,更不是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

作者: 中年悍婦 回復日期:2007-10-24 22:03:00

  但是後兩個目標是一個當時君主很難接受的,於是後來被人稱為「清教戰爭」的內戰爆發了。我之所以將戰爭的原因如此不厭其煩地說清,不只是想表現查理一世確實有時候比較愚蠢,但決對不是一個殘暴的人,更重要地是想使一部分人明白:這場戰爭不是一場正義與非正義的戰爭,更不是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戰爭,不過是權力之爭,君主想維護自己的權力,議會想要成為最高權力所有者,與其說是資產階級革命,不如說是新興貴族們一次成功的反叛。即便是其中的宗教色彩也與權力有關:英國聖公會要求宣布效忠國王,清教徒則認為個人的信仰不受任何權威限制,前者必然受到一個神經正常的國王的喜愛,而後者則必然會讓那些對權力有些想法的新興貴族及鄉紳們心儀。從宗教寬容角度講,清教徒們比起自己的對手更沒有寬容精神。  我們不能因為歷史上看來的,因為其中之一的進步性,而為當初的鬥爭披上道德的外衣,神化其目的與結局;也不能將其對手描述成惡棍加無賴。而且,我們在讀任何歷史書的時候,不得不考慮一下作者對失敗者與勝利者的公平程度,我的偶像、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說過:犯罪份子在前面殺人,後面跟著拿筆為他們辯護的人(以及一句比較長,但不那麼有力的:減輕罪行和放鬆懲罰的請求恆久存在。每走一步我們都會遇到一些論點,它們姑息養奸,掩飾罪過,混淆是非,誘使正派人墮落。那些企圖迷惑和阻撓我們的人,首先是那些創造了今日之歷史的人)。歷史有時候就是個小姑娘,我們如果不能洗鉛華而對真質,得出的結論無疑將會是錯誤的。    四、清教戰爭始末  戰爭的過程並非我感興趣的,只能簡單地說這是一場部分人的戰爭,是一場保王黨人與議會之間的戰爭,上議院的議員有80名支持國王,30人支持下議院,下議院支持國王者不足200人,而反對國王者約300人。許多鄉野之人,並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在打仗,只顧自己種田發財,誰來了就打誰。參加戰爭的相對人數比起其它國家的內戰來,是很少的,而且雙方都打得鬆鬆垮垮,時斷時續,似乎每打一仗都在等待著合談。戰爭的目的,不是消滅敵人,只是打擊對手,他們有時候竟然乾脆將自己的傷員丟給對手來醫治。查理一世在戰爭剛一開始便將王后(又是個法國人)及兩位位大王子送到國外,這是後來的查理二世與詹姆斯二世,他們在法國長大,受到了天主教的影響,並且是親法的。  交戰的一方有兩位了不起的將軍,一個是蘇格蘭的萊斯利,另一位是天才的克倫威爾,他們在開始時均屬於議會軍。戰爭從1642年8月正式開始,到1646年6月24日告一段落,不過在1646年的5月國王已經成為議會軍的俘虜。查理一世在成為階下囚的時候,似乎沒有影響到他對自己權力的渴望,他仍然在努力地使議會與軍隊對立,從而漁翁得利。查理一世的努力沒有白費,軍隊與議會之間發生了戰爭,不只如此,蘇格蘭在與國王經過密秘談判後同意為國王作戰,不可否認的是蘇格蘭的支持雖然並不穩固,卻很有力量。但是英格蘭的軍隊取得了最後的勝利,有人將英格蘭軍隊最終的勝利歸功於克倫威爾,尤其是克倫威爾統帥的那隻由清教徒組成的軍隊。據說每次戰爭前晚,克倫威爾要做很長時間的祈禱,而他的軍隊之所以所向披靡,也與他們宗教信仰虔誠有關,此種行為與我們農民起義軍們喝符水後的表現似乎有某些共同之處。原來,宗教狂熱不只可以使人產生升仙得道之感,還可以增加戰鬥力,看來有宗教信仰還是很好的事情。當然我不會就此說這種狂熱對於個人來講是一種德行有虧的事情,如果非要責怪還應該責怪於人的並非全知全能,所有的人類加起來也不會全知全能。  軍隊成為最終的勝利者,對於查理一世是一個最不好的消息。原因有以下三點:第一,軍隊當權是強權的開始,他們不顧規矩為所欲為,沒有文官制度,單單只有槍杆子,那裡出的政權都不是什麼好政權;第二,議會以長老派為主,這是一支相對溫和的教派,而軍隊中以獨立派為主,他們堅決要求對天主教徒斬盡殺絕,對有天主教色彩的教派絕不寬容;第三,議會中以貴族及鄉紳為主,他們權力的要求是有限度的,軍隊中各派林立,以中下層人民為主,他們認為有一個國王是多餘的,要求完全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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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斷頭台上的國王  1648年11月南方的軍隊向議會提出懲處國王的意見書,議會置之不理,一部分原因是當時議會與國王有某種共同的利益,可以拿出來解釋的原因是審判一個國王是不合法的。為了讓「獨立派」議員控制議會,12月8日,普萊德上校帶領士兵讓議員們「排隊」,凡站錯隊者一律清除出議會,還將45名頑固份子投入大牢。可見古今中外的排隊行為都很普遍,我們的陳希同同志的最大錯誤就是對排隊問題認識不深刻,沒有想到排錯隊不只會丟權,而且會喪命。不過,能有至少兩條隊排,是一件極其幸運的事,現代人的一切進步大多與此有關。  經過「清洗」的議會,向上議院提出控告國王判國罪,並要求審判的決議,但上議院以全票反對否定了此項決議,法官也拒絕審理此案!經過清洗的下議院宣布自己為最高權力所有者,通過的法律無需得到上議院及國王的同意。下議院不再搭理上議院,自已指定了135人的「人民審判員」,同時執行陪審員及法官的職責。但這種「美好」的願望總是這麼多波折,這些「人民審判員」中竟然有一半人拒絕了任命。拒絕的理由如下:首先,一位國王不應當受到這樣的法庭的審訊;第二,任何人都不應當受到這樣的法庭的審訊。  從1649年1月20日開始對國王進行了三次審判,但國王拒絕任何申辯,他說:「這不僅僅是我個人的問題,而是英國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的問題。你們可以假裝進行你們所要做的事情,但我仍要堅持他們的自由。因為假如強權可以不顧法律而製造法律,可以改變王國的基本法律的話,我不知道作為臣民的英國臣民的人,如何能保證他自己的生命或者保證他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東西。」由62名委員組成的委員會同意判處國王死刑,1月27日查理一世出席了自己的審判大會並且被禁止發言。我想這裡有些人在同樣的情況下,也會如軍隊一樣做出同樣的決定的。蘇格蘭議會就處死國王提出了抗議,克倫威爾稱:「宗教要求他們必須對一切事業的破壞者及敵人予以應得的懲罰,為了絕大多數人獲得自由,難道不應該懲處那些少數犯罪者嗎?」  準備就死之前,查理一世對自己身邊的兒女說了幾段話(不包括兩位大王子),據查理一世的女兒伊麗莎白公主回憶:「他希望我不要悲傷,不要為他感到悲痛,因為他的死是光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和自由,為了維護真正的新教而死的。他說他已經原諒他所有的敵人……」。  1649年1月30日,查理一世神色如常地走上斷頭台,在臨死之前,他又說了一段話:「對於人民,我希望他們能盡量擁有人人都應有的自由和權利;但我必須告訴你們,他們的自由和權利包括在他們擁有的政府中;包括在使他們的大部生命和財產屬於他們自己的法律中,而不是在於他們分享政府的權力,在政府中沒有屬於他們自己的東西……假如我對用武力所取得的一切變化屈服的話,我也無需來到這裡;因此我對你們說我是人民的殉難者。」  查理一世的頭被砍下,據一位年青人的日記記載,他當時聽到圍觀者集體發出痛苦的呻吟聲,英國人再也不想看到一位被砍頭的國王。這時候剛剛還一望無雲的天空,竟然下起了大雪,放眼望去,一片潔白。可以肯定的是,這位受感動的上帝,絕對不是清教徒的上帝。  克倫威爾去世後,軍隊無法進行統治,只得找回了被自己驅逐的長期議會成員,議會迎回了查理二世,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並不明白英國國教徒的忠君之心是在國教基礎之上的,繼續在宗教問題上左右搖擺不定,不僅得罪了已經很敵視國王的輝格黨人,連忠君的托利黨人也忍無可忍,最後兩派聯合,請荷蘭執政、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威廉三世來繼承英國王位。1688年,一場不流血的革命,確立了英國的君主立憲政體,議會通過了人身保護法並確立了新聞自由原則。    議會因於機緣巧合,一步步地擴大了自己的權力,並且形成內閣責任制。英國的選民,從1688年占人口總數的2%發展到1868年的40%,權力中心由國王到議會,又由上院(貴族)轉移到下院(平民)。這種民主權利的一步步地擴大,都是在和平環境中獲得的。在這期間,英國完成了工業革命,成為歐洲最富強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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