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兒子上天堂,生女兒下地獄?

文/晏凌羊

1

番茄小姐跟前夫相識,比較有戲劇性。

那一年,她20歲,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他23歲,是即將退役的一名士兵。

如果不是他打錯了一個電話,他和她本是兩條不會有任何交集的平行線。那一通打錯的電話,讓他和她慢慢成為了隔著一條電話線聊天的「熟人」,再之後兩個人發展成為戀人。

他退役之後,在她上學的城市找到了工作。工作之餘,他會約她出去散步,帶她到街邊小店吃小吃,下雨時會給她撐傘,看她鞋帶散了他會蹲下身子給她系鞋帶……兩個人有過一段無比美好的戀愛時光。

轉眼,她大學畢業,進了事業單位。兩個人結婚的事就被提上了議程,雙方家長見面,定結婚日子,一切按部就班地進行著。那時,她和他沒房沒車沒錢,只辦了一個很簡單的婚禮,但她依然覺得很幸福,因為兩個人很相愛。

婚後,住在鄉下的婆婆幾乎每個月都會打電話問她,肚子有沒有消息。番茄小姐也感覺到,丈夫非常渴望做爸爸,因為只要一看到鄰居或親戚朋友的兒子,他眼光柔得彷彿能化成水,於是,她決定趕快生一個寶寶。

結婚一年多的時候,一顆小種子終於在番茄小姐的子宮裡「安營紮寨」。那一刻,她和他都覺得幸福得要爆炸了。整個孕期,他都陪伴著她,包攬了所有家務。

你以為接下來的故事會很美好?不是的。

番茄小姐的女兒出生後,一切都變了。

從產房出來那一刻,番茄小姐看到丈夫面無表情,而站在他旁邊的婆婆更是一臉失望。孩子出生還不足24小時,婆婆就給番茄小姐提了要求:「你必須給我生個孫子!」

婆婆這麼說話的時候,番茄小姐偷偷看了看站在一旁的丈夫,他依舊是面無表情,沉默不語。

生女兒時,她陣痛了將近20個小時,彷彿是闖了一次鬼門關回來。她再也不想再經歷那種痛,所以並沒有立即答應。

婆婆見自己說不動她,開始又哭又鬧。本來說好要來幫他們帶孩子的,孩子出生後卻開始消極怠工,天一亮,她就出門到處逛,天黑了才回來。

更令她寒心的是,原本對她溫柔有加的丈夫像是換了個人,一天到晚不見人影,而她甚至都不能問他到底去哪了,因為她只要一開口問,他就表現得極不耐煩。

那時,她是一個新手媽媽,沒有任何帶孩子的經驗,夜裡孩子經常哭鬧不止。有一次半夜,她給孩子餵了奶後,孩子依然在哭鬧。此時,睡在床上的丈夫突然暴怒,一下子踢掉了被子,一把奪過了她手裡的孩子扔到了床上。

她被他這一舉動嚇到了,完全想不到一個父親為什麼會對親生女兒這樣。那一晚,她哭泣不止,開始考慮還要不要繼續和他走下去。

出了月子後,她帶著孩子回了娘家,再沒跟丈夫聯繫,他也沒有再找她。在娘家住了一段時日,她回到自己家,發現他已經辭了工作並搬走了他的東西。

後來,她輾轉和他聯繫上了,才知道他去了鄉下他父母的家裡,並且不打算再回來了,除非她答應他生一個兒子。他說,沒有兒子,他們全家都無法在鄉鄰面前抬起頭,他也沒有了奮鬥的動力。

聽著他這些不是理由的理由,番茄小姐唯有苦笑。她完全想不到曾經對她呵護備至的男人,怎麼居然會有這樣落後的觀念。

番茄小姐下了很大決心要跟丈夫協議離婚,結果他的態度卻出乎她的意料:他堅決不肯離婚,因為在他們村裡,從來沒有女人甩男人,只有男人甩女人。

就這樣,番茄小姐和他開始了長達兩年的冷戰和分居。在這兩年里,他特別「有骨氣」地做到了對她和女兒不聞不問,甚至不出一分錢。

番茄小姐獨自一人撫養女兒,日子過得是捉襟見肘,靠著親人和朋友的幫扶才熬過了那段最艱難的日子。分居兩年後,番茄小姐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了法庭。法院做出了判決,她終於逃脫了這個婚姻牢籠。

番茄小姐的故事,只是中國所有「重男輕女」家庭故事中的一個縮影。

2

我爸有一個朋友,三十年前生了三個孩子都是女兒。

那時,農村計劃生育政策執行得很嚴格,一對農村夫婦只能生育兩個孩子,所以三女兒的出生幾乎已經罰得他家徒四壁,但為了生兒子,他還是堅持要生第四胎,甚至不惜為此舉債應對高額罰款。

妻子懷了第四胎,胎兒落地後果真是個兒子,他樂了他整整一個月,說這個兒子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新希望。

對這個兒子,他溺愛到哪種程度?兒子撒尿在他身上,他說那是很吉利的「童子尿」,甚至都不願意立刻把衣服脫下來換洗。

他還說過這樣一句名言:「我兒子拉的粑粑我都愛吃!」

四個孩子陸續長大了,都要上學,他供不起,就相繼讓大女兒、二女兒、三女兒都輟了學,於是,三個女兒都只讀到了小學畢業。

在家裡,女兒們都知道只要對弟弟好,父母就會對自己好,所以她們三個爭先恐後對弟弟「好」,更是把弟弟慣得無法無天。

最小的弟弟倒是讀到了初中,但他從小頑劣不堪,是學校里的小霸王。不僅跟同學打架,還常跟社會上的一些小混混在一起玩。

某回他跟班裡一個男同學在廁所里發生了一點衝突:那個同學「噓噓」時不小心把尿汁撒到了他的鞋子上。他勃然大怒,從兜里掏出一把軍刀,想都沒想就插到了那同學的背上……

事發後,他父母連夜把他送到了遠房親戚家躲著。被他刺傷的男同學的父母找上門來,他們全家人起初假裝不知情,後來實在抵賴不過去了,就請求「私了」,賠了幾千塊醫藥費了事。

初中畢業後,他沒考上高中,出去打了幾年工,沒賺到什麼錢,卻哄回來一個外地的女孩。兩個人結婚後沒多久,他就開始對妻子實施家暴,還差點把妻子打死。妻子不堪忍受,服藥自盡了,丟下一個三歲的孩子。

此時,他的三個姐姐均已出嫁,老母親也得癌症去世了,家裡只剩下他自己、一個三歲孩子和一個老父親。

老父親每天都得去田裡種莊稼,回家還得給他做飯、洗碗、洗衣服,飯菜稍微做得不合口味就被他謾罵、毆打。生病了,也只能靠女兒們的接濟生活。

看到這樣一個深受暴戾兒子折磨的老男人,你真的會覺得當年他說「這個兒子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新希望」簡直就是一場笑話。在他連一頓安穩飯都沒法吃、一個安穩覺都沒法睡的時候,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當初那個「要靠兒子傳宗接代」的宏大夢想?

一個男孩子若僅僅因為他的性別是「男」,就可以在家庭中擁有高人一等的地位,處處特殊照顧,那他長大以後也會覺得自己很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很大概率上會變得暴戾自私,缺乏同理心,不會關心他人。

相信我們的身邊一定不乏那種被「重男輕女」的父母寵壞了的男人。小時候,他們的父母對他寵愛有加,百般縱容。長大以後,他們果真成為了一事無成的混球(比如我舅舅)。

3

成長在「重男輕女」家庭中的女兒們,又會變成怎樣呢?

像前述案例中,為了贏得父母的關注,爭相對弟弟好、把弟弟寵成「巨嬰」的三個姐姐,無一例外發展出「討好型人格」來。

結婚後,她們習慣壓抑自己滿足丈夫的需求,把丈夫和兒子放在第一位,丈夫家暴、出軌、賭博也不敢反抗,而是選擇逆來順受。

當了婆婆後,她們又將這種「重男輕女」的意識代代相傳了下去。沒辦法,她們骨子裡認為女人比男人低一等。

父母若明顯偏向兒子輕視女兒,有時也會導致家庭中的女孩心理壓抑、陰暗。

去年9月19日凌晨,陝西安康曾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件:

一對夫妻育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妻子在超市和賓館兼職打兩份工。事發當晚,母親在賓館值班,只有兒子和兩個姐姐在家。

14歲的少女小郭是大姐,那天她在被窩裡拿著從同學處借來的手機玩遊戲,不料被醒來的弟弟小宇發現。擔心小宇給父母告狀,自己會被責備,就起了殺心。

凌晨3時許,小郭等小宇熟睡後,先用雙手扼頸的方式想將其掐死,但響動有些大,驚醒了同床的妹妹,小郭暫時停了手,假裝繼續睡覺。

等弟弟妹妹又睡著後,小郭從廚房找來菜刀,砍向弟弟小宇的頭部……小宇感到大事不妙,衣服和鞋子也顧不得穿,就拚命往屋外跑,小郭提刀便追。

直至追到200米外一座石橋上時,小郭終於追上了受傷的小宇,隨後她攔腰抱起弟弟從石橋扔了下去,而後又走到河下,將弟弟拖到河灘,確認弟弟沒有呼吸死亡後,就地用泥沙將屍體掩埋離開。

回到家中,她又擦拭案發現場的血跡,偽裝成弟弟去上學的假象,自己則與往常一樣平靜地睡覺、上學、吃飯。

直到警方抓獲了她,她很平靜地解釋說,自己殺死弟弟是擔心他向父母告狀。另外,她對父母給弟弟買手機,而她和妹妹沒有手機一事很有意見,她覺得父母做事不公,不喜歡她。

誠然,因為平時父母重男輕女、做事不公就把怨氣發泄到弟弟身上,因為擔心弟弟告狀就把弟弟殺死,說明這個女孩本身就有點心理扭曲,甚至可能屬於「反社會人格」。

如果說她本身的人格是一根柴,那麼父母在平日里「重男輕女」、厚此薄彼,就是點燃這根柴的「火」。

案件展示出來的,僅僅是冰山一角,我們甚至能想像到:平日里,小郭在家裡受到的是怎樣的薄待,才會讓她覺得「被弟弟告狀」這事兒產生的後果比「殺死弟弟」更加嚴重。

是的,成長於「重男輕女」家庭的女性,在家裡通常不受重視,也得不到足夠的關愛。若是父母對待家裡的男孩子的態度和對自己天差地別,她們就很容易產生「不平衡」「嫉妒」心理,很不利於她們的身心健康。

當然,不一定所有在家庭遭到薄待的女性都會變得像小郭一樣極端。也有一些因為在家庭中感受到不平等,而努力掙脫原生家庭對自己的羈絆,闖出一條陽光大道來的女性。

我特別喜歡看她們混出名堂、衣錦還鄉時,她們的父母對她們的那副巴結樣兒。像《歡樂頌》里樊勝美那樣的吸血鬼父母畢竟是少數,大多數父母看到女兒比兒子出息了,兒子的確靠不住,反而會來巴結女兒的。

4

古代中國的「重男輕女」系統,早期在邏輯上是自洽的,但後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性別分工不再那麼明顯,女性的社會地位、社會貢獻度逐漸提高,這一套已經被丟進了歷史的垃圾桶。

偏偏有人覺得這樣的「古董」丟進垃圾桶實在可惜,於是千方百計翻找出來,供奉到自家靈堂上,所以,今天的社會中,依然有無數女人因為生了女兒就被丈夫、婆家人輕賤,因為生了兒子就被高看兩眼。

我一個同學,大學畢業後進入體制內工作。隨後,她找了一個非常有錢的男友並懷了他的孩子。

在機關單位如果未婚先孕,會因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面臨被勸退的問題。擺在她面前的有兩種選擇:第一、打胎,保住工作;第二、生下孩子,丟掉工作。

她選擇了後者,而且是在男方不太想要這個孩子的情況下。

她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是因為她認定男方不會不管自己的親生骨肉。

事實上也正是這樣:男方雖然對身邊的鶯鶯燕燕沒什麼感情,但對自己的親生孩子確實沒什麼抵抗力。而他只要肯管這個孩子,她這輩子也跟著衣食無憂了。

整個孕期,她都住在自己租來的稍顯破舊的公寓里,男方只來探望過她幾次。快生產的時候,她的母親過來照顧她,母女倆就住在一間不足三十平米大的房間里,誰半夜起床上個廁所都會把另一個人吵醒。

孩子出生後,是男孩。男方高興壞了,這才興沖沖地把她介紹給自己家人,並在自己父母的催促下,跟她去領了證。

再之後,她「母憑子貴」,錢多得花不完,而她的丈夫三天兩頭在外「應酬」,身邊野花不斷。她倒也挺想得開:孩子是他的命門,只要孩子還跟我在一起生活,他不敢玩太過的。

這樣的婚姻,也保持了某種奇妙的「平衡」:他愛兒子,兒子只粘她,而她利用孩子牽制著他。

只有旁觀者知道,若是當初她生的是女兒,那麼她能擁有的,也不過就是一些零花錢、一個「外室」身份。

當初她懷上孩子時,所有人都為她捏了一把汗:如果賭輸了呢?工作沒了,男方也不願意負責,那時她該何去何從?

我不評價她的選擇,但相信我們身邊一定存在很多這樣的人。她們將自己的人生賭注下在「生兒子」這事兒上,瞄準的是這事兒帶給自己的隱性利益。

在她們眼裡,自身利益大過一切,孩子不過就是達成利益的手段罷了。「母,可以憑子貴」是她們的生存邏輯,女性最大的價值就是當一個能生齣兒子的「移動子宮」,兒子最大的價值就是能給生養他的母親帶來相應的身份、地位、錢財、資源。

沒辦法,雖然現在已經是21世紀,但只要有人認同、迎合這一套,這種「母憑子貴」的封建思想依然大有土壤。

過去,社會資源主要掌握在男性手裡,女性只是作為一種附屬地位而存在的。千百年來,男性=強,女性=弱,所以女性地位低、不被重視。女人作為一個生育工具,她的命運是跟丈夫、兒子捆綁在一起的。

既然是工具,那就可以正著用,也可以反著用。在人們認為女性對兒子有用的時候,她就母憑子貴。在人們認為母親對兒子沒用甚至有害的時候,就「子貴母死」。比如北魏時期,為了避免婦人干政,哪個妃子生的兒子當了皇帝,哪個妃子就得死。

歷史上,由於社會生產力低下,戰爭、饑荒時不時發生,體力上佔優勢的男人的生存能力明顯比女人要強,於是,人們傾向於生兒子。隨後,父權社會下的財產制,讓女性也成為了父親的「資產」,進而形成了「男娶女嫁」的風俗,女性的地位進一步降低。

女性被列為男性附屬物的結果便是,重男輕女觀念進一步鞏固。中國上古的卜辭里就視生男為「嘉」,生女為「不嘉」,於是,「母因生女賤」、「母憑子貴」的現象層出不窮。

古代社會,「母憑子貴」是因為生兒子是女人安家立命的保障。到了現代社會,經過千百年的抗爭,女人也終於可以出去工作,可以靠雙手來養活自己,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此時再來一招「母憑子貴」「生女則賤」,當真是對於女性的侮辱。

我們貴不貴,是由我們自己的價值決定的,不是因為肚子里懷了誰的兒子才變「貴」的。再退一萬步講,即使肚子里懷的是女兒,我們也一樣金貴。

「重男輕女」「母憑子貴」的本質是什麼呢?並不是尊崇男人、仇視女人,而是「慕強心理」在作祟。

說難聽點,就是趨炎附勢、恃強凌弱。

若你想反抗這一套封建糟粕,唯一的辦法就是讓自己變強。

舉個小例子,在一些「重男輕女」風俗比較嚴重的地區,如果其中一兩個女性從農村突圍出來,在外面蹦躂一圈,手裡積累了一定的財富、資源和權勢,再回到農村,還是會被當神供起來的。

她們說「一」,村裡的男人不怎麼敢說「二」,更不會有人說她「頭髮長,見識短」。至於「不讓女人上桌」之類的陋習,也會為她們而破例。

若是她們手裡端把槍,就更沒人敢說「一個臭娘們,有什麼了不起」。

你看,他們那裡敢輕視女性?他們輕視和欺負的,只是弱者而已。

你夠強,就沒人敢欺負你。

這是叢林社會的法則,也適用於重男輕女的社會。

So,裝嬌弱、做小伏低是沒有前途的,弱者的低姿態便於尋求保護,但也有可能因為你弱而受欺辱。只有強者,才會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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