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課 | NO.107 劉銘教授:早產管理Update指南解讀
本期主講
劉銘,女,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產科行政副主任。上海市婦產科第十屆青委會副主任委員,上海市圍產學會青年委員,於香港中文大學學習一年。擅長單胎及雙絨雙胎流產/早產的防治。單獨或聯合包括宮頸托、宮頸環扎、孕激素等在內的多種方式,成功救治多量流產/早產病例,尤其擅長經陰道孕前和孕期高位宮頸環扎術。另擅長包括雙絨雙胎管理、剖宮產術後再次妊娠陰道分娩(一胎剖二胎順,VBAC)管理、剖宮產管理、產程管理、臀位糾正技術(外倒轉術)等。學術研究以臨床研究為主,包括產程研究、早產、宮頸機能不全及剖宮產管理等。主持課題一項,發表文章二十餘篇,參與編譯《威廉姆斯產科學》、《高危妊娠》、《母胎醫學》和《產科手術學》等多部產科經典著作。
本期課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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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的管理是產科醫生工作中很重要的一方面,今天請到劉銘教授對於有關早產管理的策略進行一一梳理,內容包括宮頸環扎的應用,特殊劑型孕激素的使用,預防腦癱和促胎肺成熟,同時劉教授也會分享早產救治過程中併發症的防治經驗,以及在早產管理從保守到手術再到保守的反覆思考和實踐。
一、宮頸問題
在早產管理過程中,遇到的比較多的就是各種宮頸問題,涉及到的手術包括預防性環扎、緊急環扎、救援性環扎到外院環扎失敗後再做補救性高危環扎,同時也遇到了較多的有難度的病例,例如宮頸錐切術後宮頸很小或者宮頸在變化的病例,以及生殖道畸形的病例。當然,也碰到處理不了的病例,一例外院預防性宮頸環扎失敗,22周羊膜囊突出,計劃做羊膜囊推回加宮頸高危環扎,但宮頸後唇已經撕裂,無法再次進行環扎。
1. 宮頸環扎術的指征
在不斷的臨床實踐中,劉銘教授不斷總結反思,她認為宮頸環扎,最重要地是掌握指征。她經常自問以下問題,以下病人中到底哪些該做宮頸環扎?是宮頸≤25mm,宮頸錐切或LEEP術後,探宮法8號Higar可以通過,還是手診或宮腔鏡檢查發現宮頸松?到底宮頸機能不全該如何診斷,早產又該如何系統管理?
以上這篇文章系統地比較了宮頸機能不全的三個指南,即2014年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ACO)指南,2011年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Royal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RCOG)指南,2014年加拿大婦產科醫師協會(the Society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of Canada, SOGC)指南。
(1)病史為指征(預防性環扎)
對於病史為指征,及預防性環扎,從以上表格可以看出,ACOG指南認為只要有≥1次妊娠中期無痛行宮口擴張流產史,排除臨產和胎盤早剝,就是宮頸環扎的指征,而SOGC和RCOG則認為需要有≥3次妊娠中期流產史或早產史,才是宮頸環扎的指征。三個指南對於宮頸環扎術的時機,意見是一致的,即孕12-14周。
(2)體格檢查為指征(救援性環扎)
對於體格檢查為指征的,即救援性的宮頸環扎術,雖然如上表所示,三個指南所建議的不同,但實際上更多的需要個體化,手術醫生進行充分評估,同時也取決於手術醫生的經驗,和媽媽對孩子的期盼程度。SOGC指南認為當孕周小於24周,宮口擴張小於4cm,且沒有宮縮的時候,可以考慮環扎;RCOG指南認為,即使宮口擴張大於4cm,或羊膜囊突出,也可以制定個體化方案,需要經驗豐富的上級醫生評估並決定方案;ACOG則認為,如果技術可行,對於單胎,排除宮縮和羊膜腔感染,可以實施環扎術。
(3)超聲為指征及經腹宮頸環扎術
如上表所示,以超聲為指征時,三個指南意見統一,即既往有自發性早產史,起初認為不是宮頸機能不全導致,但在監測的過程中發現宮頸長度≤25mm,建議行環扎。而對於經腹環扎術(即腹扎),三個指南都認為如果考慮宮頸機能不全,且有經陰道環扎失敗史,建議行腹扎;而對於廣泛宮頸切除術史,RCOG不建議行腹扎,其他兩個指南建議行腹扎。
由以上對於宮頸環扎指征的探討引發了許多思考,劉銘教授認為,如果陰道環扎失敗,之前陰道環扎非常可靠,那麼推薦去做腹扎,但如果已經錯過腹扎機會,她自己曾有監測或再次高危環紮成功的病例,對於這樣的病例,劉教授指出,一定要仔細地評估是否真的是宮頸機能不全,並儘可能地改善治療措施。
2.宮頸環扎術的禁忌症
上表展示了是三個指南對於宮頸環扎不推薦和禁忌症的意見,關於不推薦的指征,三個指南較為一致,尤其是對於無自發性早產史但宮頸≤25mm的,都不推薦行宮頸環扎。而對於環扎的禁忌症,雖然SOGC和ACOG沒有明確寫出,但劉教授認為應該和RCOG列出的禁忌症是一致的。
3.特殊案例:雙胎宮頸短
劉教授給出一個特殊案例,雙胎宮頸錐切術後,在陰道使用黃體酮期間宮頸逐漸變短,而孕周較小,這時該怎麼決策呢?劉教授認為這樣的病例可以行宮頸環扎術,相似的還有子宮畸形的病例。單純依據超聲測量宮頸短就環扎的觀念不可取,超聲準確測量宮頸長度非常重要。劉教授對這類病例的治療原則總結為:把控風險、充分諮詢的前提下,行個體化治療。
上表顯示劉教授自己的病例數據,目前數據顯示,雙胎宮頸短行宮頸環扎可能延長28周之前妊娠的孕周。劉教授認為目前的數據還不完全,期待進一步的統計。
4.宮頸環扎術圍手術期管理
上表可以看出,三個指南對於宮頸環扎圍術期的管理意見比較一致,可以看到三者均不建議環扎前常規羊水穿刺,另外,除RCOG外,其他兩個指南都不建議環扎後常規監測宮頸長度,RCOG則認為監測宮頸長度可以幫助指導促胎肺成熟治療的時機,劉教授也贊成這一點,常規行宮頸長度監測。
5.宮頸機能不全的診斷
關於宮頸機能不全的診斷方法,三個指南均反對以下診斷方法:子宮輸卵管造影術、球囊法、探宮法以及手診法。劉教授還舉了一個手診法的真實病例,告訴大家手診「宮頸松」建議環扎不可取。
二、環扎後孕激素的使用
關於環扎後孕激素的使用,三個指南雖然措辭不同,如上表所示,但可以看出三者對於環扎後孕激素使用都不支持。但美國母胎醫學會發布的防治早產流程意見不同,如下圖所示,單胎有既往早產史,建議從16-20周開始到36周開始用孕激素17α羥己酸孕酮酯(17P),每周注射250mg,檢測,當宮頸長度<25mm時,行宮頸環扎,環扎術後繼續用17P。
特殊類型的孕激素包括,微粒化孕酮膠囊(安琪坦),陰道孕酮凝膠(雪諾酮),以及17α羥己酸孕酮酯(17P)。
在2014年中華醫學會頒布的早產治療指南中,將17P和陰道黃體酮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如下表所示,17P用於有晚期流產或早產史的無早產癥狀者,而對另外兩種宮頸縮短的病例,建議用陰道黃體酮。
而我國沒有17P該怎麼辦呢?下圖顯示了2017年Uptodate結合雙/單胎、有無既往自發性早產史、宮頸長度是否正常,列出的關於孕激素補充的建議,幫助我們解決了以上問題,可以看到,沒有17P可以用陰道黃體酮進行替代。
關於雙胎宮頸短的病例,2017年Rometo等做了一個系統綜述,如下圖所示,囊括了6個隨機對照研究,159例試驗組和144例對照組,606個胎兒。研究結果顯示,陰道用黃體酮可以降低<30周到<35周早產率和新生兒死亡率。宮頸長度和孕激素劑量分層,作者認為沒有更大的益處。
三、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關於糖皮質激素用於促胎肺成熟,目前有共識,也有爭議。目前的共識包括:使用指征為:24-34周在7天內有早產風險者推薦使用;我國為28-35周,7天內而有早產風險者使用;用法為:地塞米松6mg肌注,12h重複一次,共4次;可選擇性地對胎膜完整、30周前已使用1療程者,34周前可2療程;對於來不及使用完整療程者,早產前24小時內使用仍可以顯著降低死亡率。
四、硫酸鎂腦神經保護的用法
用法之一:首負荷4克,20-30min內輸注完,後1克/h直至分娩,一般在24h之內使用;用法之二:首負荷6克,後2克/h,中斷治療6h內可以重複使用;孕周為32周前,甚至34周前。
總結
在講座的最後劉教授分享了幾篇與早產密切相關,並與臨床處理相關的好文獻。最後,劉教授總結到:對於早產的篩查策略防治主要通過預防早產流產高危因素,找出相對精準人群,給予合理治療措施。早產是多因素造成的綜合征,無法通過單一的解釋進行對應的治療,因此,還應整體、系統的管理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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