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預習城市維護建設稅概念與立法原則

2011預習城市維護建設稅概念與立法原則2010-7-8 10:51:00文章來源:財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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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Word下載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概念、特點與立法原則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概念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具有以下特點:   1.稅款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2.屬於一種附加稅   3.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4.徵收範圍較廣   鑒於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屬於主體稅種,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原則上講,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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