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省高官到「天上人間」嫖小姐?

現年24歲、大學文化的吉林籍被告人孫立霞,因在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部副總經理期間多次介紹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於日前被北京市朝陽法院以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記者獲悉,她僅僅從介紹賣淫中獲利6500元。(人民網)

  看了這則新聞,又讓筆者想起《天上人間頭牌花魁被殺其住處留下多名高度官電話》的報道。報道中曾這樣寫道:2010年5月11日"天上人間"夜總會被勒令停業整頓6個月。被查處的第二天,這家夜總會的保安對客人說:「用不了半年,過幾天就能再開。」2005年,"天上人間頭牌花魁"梁海玲,遇凶身亡。案件至今未破,在該「花魁」住所,除查獲千萬之巨遺產外,還有多個外省高官電話。

  換句話說,既然多次介紹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北京市朝陽區「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部原副總經理孫立霞都被刑罰了,那麼,給天上人間頭牌花魁"梁海玲留下聯繫電話的外省高官嫖客,為何還沒有被查處呢?因為,在筆者看來,公安部門只要通過留下的電話號碼,就可以很輕鬆地查找到外省高官嫖客的真實身份,也就可以查處了。可現在的問題是,天上人間的歌舞廳營業部副總經理都已經被處罰了,但外省高官嫖客卻遲遲沒有被查處,人們不禁要問,這裡面究竟存在什麼問題?是外省高官嫖客太多不便查處還是外省高官嫖客權太大無法查處或者是外省高官嫖客職位太高所嫖小姐太多無法查清,還是另有其因?

  然筆者認為,不管有何種原因存在,紀委部門對此都要一查到底,給人民一個交代。這也可以看出,查處天上人間的外省高官嫖客,是人心所向,民之所願啊!至少有三大好處:

  一是可以證明北京掃黃打非是動真格的,對小姐嫖客一視同仁,確實把賣淫嫖娼作為違法犯罪來打擊,否則,只查小姐,不查嫖客的懲罰,是無法令國人信服的。

  二是可以殺雞警猴,警示其他愛當嫖客的官員「金盆洗手」。雖說官場的官員大多數是作風正派的,沒有嫖娼的行為,但是,由於中國官員隊伍特別龐大,即便嫖客官員所佔的比例很小,但其絕對數還是很大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查處高官嫖客,警示官員息嫖是非常有利的。

  三是可以提高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大家知道,掃黃打非是政府的職責,雖然任重道遠,但在人民看來,這麼多年來,政府開展的掃黃打非行動並不少,但結果是,小姐越打越多,嫖客越掃越旺。為何?原因難道不正是政府在掃黃打非上的力度和決心下得不夠嗎?可見,從這個意思上來說,查處天上人間的外省高官嫖客,對提高政府的信譽度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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