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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裝備100課(三)

前 言在本篇中,「宣教」及「差傳」為通用詞。兩者與英文的Mission一詞都源於拉丁文的Misso(被差遣)及希臘文的apostolos(受差者和合本譯作「使徒」)兩詞。因中文並無相應辭彙,又無政府官方翻譯作準,所以各人按教會傳統及己意翻譯;也有因喜好不同而引起辯論,此實無必要。筆者等以為只要詞能達意便可,不必為字句浪費時間,最重要的乃是切實遵行主耶穌所賜「叫萬民作主門徒」的大使命,明白每一位基督徒都是蒙揀選及被差遣的,只是崗位不同而已。若不是在前方作「傳者」(宣教士),就是在後方作「差者」(差遣及支援)。為配合以上精神,本篇將盡量使用「差傳」一詞,但在一些普遍通用的辭彙上,亦會使用「宣教」一詞,以免混淆,例如「宣教士」等。另一個常引起爭論的就是什麼是差傳事工?差傳與佈道有什麼分別?定義與界限何在?為簡明起見,現從三方面簡述:首先是從堂會事工的角度看,假若事工的果子歸於本堂會則屬佈道事工;果子歸於別的堂會則可稱之為差傳。第二就是從障礙及難度的角度看,假若福音能不需要跨越障礙便能自然傳遞,這就是佈道事工;但假若必須跨越地域、言語、階層、族群等障礙才能傳遞,這就是差傳的工作了。第三就是從福音工人呼召的角度看,假若工人作的是自然及正常的福音工作,並不需要特別的呼召及差遣,這是佈道事工;但假若工人必須有神進一步的呼召及差遣,這就是宣教士了。林國安差傳並不是人血氣的發明或是某教會或機構的主意,乃是三位一體的真神——聖父、聖子、聖靈的本性及整本聖經的啟示來說明差傳事工的本質及內容。差傳之源一、聖父是一位差傳的神聖經一開始便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後來神又照著自己的形象造男女(參1:27),給他們靈命(參2:7),賜福他們(參1:28),給他們權柄管理一切。天父把所有的都賜給人類,只有一樣他仍保留著,就是他的主權。無論我們屬哪一種族,不管我們承不承認,他都是我們的父和主。神為什麼對萬民的靈魂焦急?因為萬民都是屬他的,但可惜他們不認識神、離開神,因此神為他們焦急,盼望他們回頭,想辦法勸導拯救,這是神與人的關係所產生出來的宣教行動。在舊約時代,神派了先知、祭司、士師等,提醒、拯救以色列及外邦人。到了新約時代,他派自己的獨生子基督耶穌,傳講天國福音,最後捨命,完成了救贖,以義的代替不義的。耶穌升天后,神差派他的眾僕人到處宣講福音,直到地極。「差派」代表了他對萬民的愛心及關懷。神就是普世差傳的總指揮,親自揀選呼召,給他們使命與工作,差派他們出去。例如摩西、以賽亞及保羅等人,他們都是蒙召,是按神的旨意作工,不是他們揀選神,乃是神揀選他們。神差派,因為他要向人表示,他是他們的父,是惟一的主,他希望他們回頭,又顯示他們得救贖的方法。神的懲罰彰顯神的主權,也表明他與世人的關係。聖經記載神管教以色列人,神也管教埃及人,管教亞捫人……(參結25~32章)證明這些外族人與以色列人一樣,都是神的國民,焉有國民不受國王之管轄?焉有兒女不受父親之管教?神的懲治有潔凈、警戒和教導的作用:人被管教,對神、對己都會加深認識。神施行審判的心意不是刑罰人,而是叫人迴轉。他說:「……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二、聖子是差傳的神聖子被差遣,離開自己的地方,住在我們中間,「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希伯來書》稱聖子是「使者」(參3:1),意即「被差遣去的人」,用現今的名詞是「宣教士」。耶穌是跨越文化的宣教士,因他從神的地方來到人的地方,從靈體變成肉體,從無限的表達能力變成受限制的表達能力,從全能變成軟弱,從全知變成學生,從主人變成僕人,從富足變成貧窮,從安享天堂福樂到經歷塵世痛苦,從父懷中的獨生子變成孤單的人子。聖子的工作是普世的拯救。「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西面看見耶穌,就稱頌神說:「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2:30~32)耶穌不單向猶太人傳教,也向撒馬利亞婦人傳道,更帶領很多撒馬利亞人悔改。他醫治羅馬百夫長的僕人,釋放格拉森被鬼附者,又醫治迦南婦人的女兒。他走遍各城各鄉(參可3:7、8),傳講天國的福音。聖子更頒下普世福音的使命:「……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1)三、聖靈是宣教的神「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按這節經文,聖靈是宣教的能力,他推動教會把福音傳到地極。我們查考新約,特別是《使徒行傳》,看到聖靈在差傳工作上有四方面工作:即選召、加力、裝備和指引。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徒13:2)在《使徒行傳》中,聖靈不只選召領袖出去,也帶領門徒分散各地作見證。彼得和約翰是無學問的小民,但當聖靈加給他們能力,他們便勇敢宣講神的信息、醫治瘸腿者、糾正長官,以大而無畏的精神事奉主,甚至擺上生命,為主犧牲。五旬節的時候,使徒被聖靈充滿時,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參徒2:4)。聖靈隨己意把恩賜分給各人(參林前12:11),有講道的、領會的、傳福音的、宣教的、有向內的、有向外的,都是為了裝備聖徒,完成教會的使命,傳福音給萬民。保羅第二次佈道時,到了亞洲西部,打算留在亞洲工作,但聖靈不許。他想往北去,聖靈又不準,原來聖靈要藉馬其頓的呼聲,引導他往歐洲(參徒16:6~10)。聖靈指引腓利離開福音機會甚好的撒馬利亞,往曠野去,向一個非洲人傳福音(參徒8章)。聖靈指示彼得往哥尼流家去傳福音(參徒10:19)。沒有聖靈的催促,彼得斷不肯打破傳統風俗,向外邦人工作。從宣教歷史,我們看到聖靈不斷引導,若是順服,必能看見福音的果效。聖經信息聖經的信息提及神為全人類預備了救恩:「神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神的救恩是為世上所有人預備的,只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聽到這好消息。差傳就是那些先蒙揀選的人負起責任將福音傳給其他的人。一、舊約的普世性在舊約中以色列人雖然是主角,但整個舞台,整箇舊約的背景卻是列邦:「我曾將她(以色列)安置在列邦之中。」(結5:5)以色列的就揀選並非專為自己享福,乃是為要在萬民中為主作見證:「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賽43:10~12)因此,以色列是被揀選作列邦的僕人,他們的責任是要「施行我(耶和華)的救恩直到地極」(賽49:3~6)。舊約清楚說明神是獨一的真神和全地的主。神賜十誡明顯宣布他的獨一性和忌邪性,斷不容許假神與他同列:「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4:35、39)因此,他不單警告以色列不可雕刻偶像,也要嚴懲那些敬拜偶像的列邦(參申5:7~10,4:25、26)。所以當列邦犯罪,離開他,破壞了關係時,他心中傷痛,在責罰中盼望列邦迴轉:「耶和華必被埃及人所認識……(埃及)也要獻祭物和供物敬拜他,並向耶和華許願還願……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賜福給他們說:『埃及,我的百姓,亞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產業都有福了。』」(賽19:21~25)神與挪亞立約,以虹為記,應許他不再以洪水毀滅全地,這約不單與挪亞立,更是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的(參創9:17)。亞伯拉罕之約更是明顯,他要賜福與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更要透過他們賜福和拯救萬族(參創12:1~3),因此,以色列的使命乃是在神的全地為神作祭司的國度,服侍萬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當聖殿建立後舉行奉獻禮時,所羅門禱告說:「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代下6:33)因此,聖殿中敬拜的人必體驗聖殿之主的心意,在敬拜中為外邦得福而禱告:「願神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詩67:1、2)無論是向以色列人或是向列邦,先知的信息都在宣告神的本性及心意,警告他們離開神而犯罪的必受神的審判。很可惜,以色列作為神國的子民,卻常與列邦混雜,跟從他們一同犯罪,失去見證和能力,結果與萬國同列在被審判而滅亡的行列。但先知的信息並非止於審判,更是宣告盼望,人國度的短暫,神國度的永恆及美好,吸引他們選擇神的道和盼望神的國:「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萬民都要流歸這山,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賽2:2、3)「……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聚來,看見我的榮耀。」(賽66:18)總括先知的信息,提及的三個國度:列國、仆國與神國。神的心意是要列國進入神國,方法是透過蒙揀選的仆國盡忠職守,施福傳愛。二、新約的普世性新約的開始是耶穌基督的家譜,這家譜始自亞伯拉罕,可以說整個新約是亞伯拉罕使萬民得福使命的延續。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的出生,乃是神「記念他的聖約」(路1:72),更是「關乎萬民的」(路2:10),因為他是萬民的救主。西面稱讚神說:「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2:30~32)施洗約翰介紹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參約1:29)。約翰介紹耶穌是世界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耶穌基督升天前向門徒頒發的大使命是普世性的:「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這使命不單有深度,也有廣度;不單向自己的民族,也向普世各民各族;不單使他們信而受洗,更要全套地教導他們作門徒;不單坐下聽教導,也要起來作使徒,被差派出去。耶穌差遣門徒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要照樣差遣你們。」(約20:21)耶穌的使命是有次序及有策略的使命,因為他教導我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為他作見證(參徒1:8),即在遠在近,在本國及外國作見證。但這層次不是先後的步驟,乃是達成同步同時的策略,耶穌不是吩咐我們先完成耶路撒冷,才到地極,乃是「並」、「和」的同時進行。耶穌的使命是賦予能力的使命,因為他頒發使命的同時,也宣告他的權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而且當我們肯順服出去時,聖靈會成為我們見證的力量(參徒1:8),有了這最重要的裝備及身分,我們還怕誰呢?《使徒行傳》讓我們看清楚教會的增長及事奉的方向,教會從人數的增長開始:三千、五千及天天有得救的人數,甚至素質的增長:敬拜、教導、學習、相交、相愛。但《使徒行傳》也讓我們看到教會的增長不止於質與量,因為跟著下來便看見教會的延伸及跨越的增長。延伸是到各處植堂,跨越是離開自己的地域及向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傳福音。地方教會是後防團隊(腓立比教會、安提阿教會等),而保羅、提摩太、路加等卻組成前線開拓隊伍,兩個不同的架構,前後方互相配搭,使福音不斷擴展到未得之地、未得之民。耶穌教訓的中心是天國的觀念,而非教會,教會的組成與使命不過是要達成天國來臨的實現,這國度觀乃是回應了舊約先知的國度信息。新約的教會繼承了舊約以色列的職分,是一班分別為聖的子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聖潔的國度,有君尊祭司的服侍,這團隊的使命是在萬民中「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耶穌的比喻中提到天國的廣闊性:「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里坐席。」(路13:29)這是應許,也是今天神子民的使命。保羅的神學是神與世人和好的神學,世人靠著耶穌,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參弗2:13、14),使人與神和好。過去,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參羅3:23),世人死在過犯罪惡中,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私慾,任意而行(參弗2:1~4)。現在,因神的愛,神為世人預備了耶穌作挽回祭,使世人因接受耶穌的代贖而從死里復活過來,成為新造的人,過一個新的人生(參林後5:17)。保羅的和好神學是普世性的,但他的論調不是一個死的思想,而是一個行動的神學。他自己成為這行動的先鋒,他把他的思想變成了實體,他出去傳這和平的福音給遠處的人,也給近處的人(參弗2:17)。他覺得自己受了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1:5)聖經的結尾是救贖的完成,舊約的「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參彌4:1)的國度觀實現於主的寶座前,使徒約翰看見許多的人「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啟7:9)與寶座前的天使、眾長老並四活物一同敬拜、歌頌、讚美、事奉。國度的完成非靠別的,乃是因為羔羊流血代贖的目的是為普世的人而設立的,他的血是要把她的子民「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9)羔羊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參賽53:11)。主耶穌的救贖「成了」!世人有盼望了!這大團圓的招聚工作今天交託你我的手中去完成。「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你是否對主的普世使命回應說:「我願意!」結 語從《創世紀》到《啟示錄》,包括舊約的律法書、歷史書、詩歌書、先知書及新約的福音書、教會歷史、書信、預言書等,都同有一個焦點的信息,就是神是普世的神,他的愛是普及的愛,他的救贖是萬民的救贖,他給教會的使命也是普世的差傳使命。問題研討一、你以為「蒙恩得救」與「奉差遣」有什麼關連?二、為什麼基督徒要參與普世差傳的事工呢?有什麼聖經根據?/林國安一艘郵船在離岸不遠的地方擱淺,船身漸漸傾斜,船上三千名乘客的生命危在旦夕之間。岸邊一位船廠老闆,正在廠中點貨,因當天是假期,工廠只有他一個人,他看見形勢危急,便駕了一艘小船前去救人。但是這麼多人,不知應從哪裡著手,後來他想到船廠有許多船可以利用,何不先搶救那些會駕船的乘客,然後由他們同時駕駛,使救人的工作加速進行?於是船廠老闆把船駛近郵船,大聲呼喊:「誰會駕駛船隻,可先上船,再駕駛其他船回來救人。」有些人舉手,船廠老闆選了十二人,這是第一批,也是有重任在身的人,他們須像船廠老闆一樣,去拯救將死的人。故事暫停在這裡。先說明一下,三千名乘客代表世上三千個民族,他們失喪待救;船廠老闆代表神,他要拯救危難中一切的人;救人策略代表神救贖的計劃,第一批十二人代表以色列民,他們有重任在身,須負起拯救靈魂的工作。但故事的結局很不幸,首批十二人上了船,救人救了不一會,便開口埋怨,左顧右盼找食物尋享受,又要求船主給工價,船主費了很多唇舌,才鼓勵他們繼續工作。但不一會,他們又停頓下來,回複本來的態度,最後船主忍無可忍,大發雷霆,責打他們,趕散他們,把救人的工作交給其他有心救亡的人。從上訴故事,我們學到以下的功課。神的心意,是要萬人得救前一課,我們提到神是萬物的創造者及維持者(參創—26;徒十七26),從創造與被造的關係上,我們已看到神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主權。當人犯罪離開他,失喪在魔鬼撒但的權勢下及自我的情慾中,神的刑罰便臨到人類(參創6:11~13)。後來神與挪亞立約。挪亞代表全人類,他與兒子是以後人類的根(參創9:19)。可是義人挪亞的後裔變了質,竟建起巴別塔來揚名。神只好揀選亞伯拉罕,建立以色列國以達成他普世的救贖使命。這些都表明神的心意是為萬民的,他的拯救不是單單為一族一民,他的拯救是為全人類。從拯救的策略來看,神拯救萬民需要有一個起點,以及器皿、同工。這起點就是《創世紀》第十二章的亞伯拉罕,神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這裡神說得很清楚,他的心意是要萬族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以色列蒙神揀選作賜福的器皿萬民與以色列人只有一點不同,萬民都是神所創造,惟獨以色列先經歷神得救贖,「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紀念你的罪惡。」(賽43:25)因此,亞伯拉罕開始了以色列的歷史,也同時開始了神救贖的計劃。以色列民是救贖的器皿,把救恩傳遞給萬民;以色列不是救贖的終點,乃是救贖的起點。神要求以色列以下面的方法來服侍一、以聖潔生活見證神「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賽43:10)以色列國是神治的國度,他們實行舊約的教訓,過一個高道德水平及敬虔的生活。這種生活方式與放縱的外族人成了強烈的對比,是無聲的見證,好像在宣告說:「我們所敬拜的是創造天地獨一的真神,他能給你崇高的道德標準,你們來認識他,敬拜他吧!」以下的圖表讓我們更清楚了解以色列民見證神的方法:以色列希臘羅馬(新約時代)政治健全、廉潔、道德高尚、一神信仰、經商守信、宗教虔誠、研讀、抄寫、傳播舊約。政治暴力、貪財淫逸、不道德、多神信仰、商業詐欺、宗教虛假、迷信。二、以祭司身分服侍外邦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便指明他們在萬民中是祭司的身分:「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祭司的職事是帶領人親近神,萬民藉以色列民認識神,並他的神性和心意,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已看見:「……萬民都要流歸這山。」(賽2:2)他們到耶路撒冷的聖殿聽訓誨、敬拜神。另一方面,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中間摻雜著很多外族人。猶太人在各處有猶僑的地方設立會堂時,也准許外邦人加入他們的會,享受同樣的福利,神也教導以色列人愛護外邦人,看他們如同自己人(參利19:33、34)。在耶穌時代,會堂中已有很多敬畏神的外邦人,他們以後成了初期教會的中堅分子。從以上所提,我們看到以色列從兩個方式服侍外邦,一是用吸入的方式,二是用外傳的方式。吸入的方式乃以耶路撒冷的聖殿作為吸力的集中點,《使徒行傳》第八章記載,那位埃提阿伯的太監,便是從非洲到耶路撒冷尋道的代表。自從以色列民王國分散後,他們以另一形式服侍外邦,這形式不再是大型的聖殿,而是深入外族民間的會堂,以色列人的信仰藉會堂的散播,把神的恩典傳到外邦中(參徒13:5、14,14:1,17:1、10、17,18:4、19,19:8都提到會堂在外城設立)。三、為彌賽亞預備道路以色列對神普世事工最重要的的貢獻,就是預備彌賽亞的來臨。彌賽亞來臨賜福給萬族的應許,記載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上(參創12:1~3),又出現在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上(參撒下7:12~17)。因這兩個約,再加上以賽亞清楚的預言(參賽7:14:童女生子,9:1、2彌賽亞的工作),彌迦的預言(彌5:2:生於伯利恆城)等,猶太人便日夜在等候這救世主的降臨,而且把這盼望重複地談論及傳講。果然,神子道成肉身,新約首句便證明耶穌是應驗了舊約的兩個約的預言。「亞伯拉罕的後裔」,應驗了亞伯拉罕「施福與萬民」的約;「大衛的子孫」,應驗了大衛「作王直到永遠」的約。馬利亞得到這消息後,歌頌神說:「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路1:54、55)老西面抱過耶穌來,稱頌神說:「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路2:30~32)是的,救恩乃從猶太人而出,這是舊約的應許,他要來施行拯救,建立和平、公義的國。他果然來了!神兩千多年前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果真應驗了!外邦人(包括中國人)的拯救者來了。但非常可惜,以色列是失職的僕人。在舊約中,他們常常忽略了過聖潔敬虔的生活,沒有把「-神的觀念」影響外族,反而多次跟隨了外邦淫亂、沒有道德的宗教。以色列也沒有盡上祭司的職分,耶路撒冷的聖殿也沒有吸引萬民之力。以色列美其名是預備彌賽亞來臨的民族,但卻拒絕他們的王,又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以色列的失職與教會的被召到了新約,神的施福沒有因為以色列的失職而停止,神繼續召喚亞伯拉罕的屬靈子孫(參加3:29)出來完成這個計劃,將墮落的人類帶回新天地的美境;因此,大使命是「亞伯拉罕計劃」的下半部分,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差使的命令與順服的大使命耶穌差使的使命是:「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一、大使命要求你做一個「越障」的基督徒大使命中的「去」字,原文是「越過障礙」和「跨越」的意思,「障礙」乃指「我」的障礙。每一個人都有「我」的牆將自己與未信的世界隔離,例如言語、文化、思想、世界觀、社會階層、經濟階層、地域等的不同,我若要「去」傳福音,我一定要越過這些障礙。基督耶穌是一位越障的宣教士。看他道成肉身:從無限變成有限,從全知變成學生,從全然聖潔來到污穢之地,從安定變成漂流,從喜歡之天堂來到痛苦流淚的塵世,他離開父懷成了人子,耶穌基督越過自己的界限到我們當中,用我們能聽懂的言語與我們相交,他降到我們的層面與我們說話,否則我們怎能明白?初期教會的門徒是一群「去」的人,他們越過「我」的界限去傳福音,例如富戶巴拿巴變賣了他的一切,去到窮人當中,與他們一起生活;保羅越過地域和法利賽人的優越感,作一個福音的使者。西方宣教士來到中國,有穿上中國服裝,也有乃穿西服及保持西方生活方式的。這兩類宣教士哪一類事奉有效呢?豈不是那肯「去」、肯越障的人嗎!二、大使命要求你做一個「生產」的基督徒「生產」即帶人信主的意思,大使命里有「洗禮」這兩個字,洗禮是一項儀式,表示這人經過聽道與慕道的過程,到了信主的地步。其過程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經過生產之苦,時常為他的靈魂祈禱,向他表示愛心,把福音傳給他,苦心栽培他等,洗禮的牧師不過是接生者,真正的生產者乃是順服大使命的門徒。今天很多信徒愈來愈沒有屬靈生產的能力,有些人在教會很忙碌,但他們並不能生產;有些人認為個人傳音只限於生活表現得好,因此忽略了迫切的口傳。三、大使命要求你做一個能教導的基督徒「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兩句話是吩咐每個基督教徒都要起來做教導的工作。但是教導之先,自己要能虛心學習。現今教會信徒很多,卻少有門徒。新約很少用「信徒」這個詞來形容基督徒,只出現兩次(參徒5:14;提前4:12),其他地方都是用「門徒」。「門徒」的意思,就是遵守神話語的人:「你們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約8:31)另外,耶穌基督也給「門徒」下了一個定義:「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就常再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15:7、8)誰是主的門徒?就是那些時常在神話語裡面,祈禱滿有功效,多結果子榮耀神的人。四、大使命要求你做一個心懷普世的基督徒大使命要我們看見萬民的需要,並關心他們。萬民的「民」原意是指一個人種的單元。中國人是一個總稱,但中國人包括了很多單元,分為大陸的中國人、新加坡的中國人、台灣的中國人,講華語的、粵語的、第二代土生操當地語的華僑等。大使命的「民」是指這些單元。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的創辦人威廉·卡海倫·湯森(William Cameron Townsend)在瓜地馬拉(Guatemala)傳道時,發覺自己患了「民盲」(people blindness),看不見萬民在他面前。他起初以為當地人都說西班牙語(spaish),就出去派西班牙文聖經,用西班牙語傳福音,可是工作全無果效。原來當地人雖然明白西班牙語,但心語(heart language)卻是另一語言,所以對福音沒反應。有一次一位印第安人對他說:「你所傳的神若真有能力,為什麼不會說我們的話?」湯森覺得他言之有理,便開始留意,發覺那地有五百個「民族」。後來他組織了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逐漸發覺世界還有很多不同的「民族」。起初他只知道五百個,後來增到一千,再增加到二千、五千多。他的使命是把聖經翻譯成他們的語言,用他們的語言向他們傳福音。今天萬民已在我們當中,可惜我們很多人是「民盲」,只知在華人教會裡。大使命要求我們作一個有普世感的基督徒,看見周圍有很多不同種類的人,我們要知道他們的存在,認識他們的需要,向他們傳福音。如果我們看不見近處的萬民,我們便很難說要往遠方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五、大使命要求你做一個有能力的基督徒「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主耶穌用這「權柄」差派和裝備我們,如果我們沒有能力,便很難有效地為主傳福音。耶穌基督的工作有兩方面:第一是真理的傳遞,第二是能力的彰顯。今天在中國大陸福音工作發展迅速,因為能力與傳福音的人同在,在未信的人面前顯明神是一位有能力的主,故此很多人歸信基督。「權柄」與「驅魔者」(exorcist)同字根,當我們領受權柄的時候,乃是領受了跟撒但爭戰的能力,去攻打撒但的營壘。「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1:8),你傳福音時有沒有感到撒但在人身上的破壞工作?你曾否奉主的名破壞撒但的工作?六、大使命要求你做一個警醒的基督徒耶穌基督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大使命要求我們一直工作,直到主再來。一個接受大使命的人,也是一個等候耶穌基督回來的人,當我們感覺到主快將回來的時候,我們就不會留戀短暫屬世的許多東西,有很多事情我們不須去爭辯,我們也不會將生命投資在短暫無意義的事物上。翟輔民牧師(Rev.Robert Jaffray)曾做過一個夢,夢見自己雙手滿了血,怎樣也洗不掉,那時他正思想到福音還未傳到東南亞很多地方,如越南(Vietnam)、印尼(Indonesia)等,又想到時間那麼短促,主回來的日子很接近,不知怎樣才能將福音傳開。所以,當他夢醒時,他覺得自己欠了東南亞千萬人的債。結果,他離開了中國,帶著數位傳道人到印尼和越南開始工作,建立了很多教會。但願我們領受這個大使命後,生活能與大使命相稱。問題研討一、為什麼以色列是失職的僕人呢?這與外邦人蒙揀選有什麼關係呢?二、「揀選是為了事奉,若基督徒不事奉,失去見證,便是違背了揀選的目的,也失去了存在意義。」你同意這句說話嗎?先賢的榜樣:差傳歷史簡介林安國神學家布魯斯·克爾(Bruce Ker)說:「聖經是一本從開始至末了都講差傳的書,整本聖經記載神逐步啟示和成就他的普世大計。」《創世紀》第一、二章描述樂園的景象,《啟示錄》第二十一、二十二章描寫新天新地的美境,在這兩者之間,我們看見了人類的敗落及神拯救的過程。舊約是神呼召亞伯拉罕出來完成這拯救計劃的記載,神對亞伯拉罕呼召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亞伯拉罕的使命是施福萬族的使命,而使命的前奏是神先大大地賜福給他,所以一個肯參與差傳的人是一個蒙福又施福的人。《使徒行傳》所記載的初代教會是蒙福又施福的教會,因為他們是重視差傳、實踐差傳的教會,所以不單蒙大恩典,更為神所使用。今天海外八千多家華人教會中,只有約一千家教會積極在作差傳,其他86%在建立自己的教會和宗派。這些教會可能不是不想參與差傳,只是不知如何參與。有些教會支持了一些本地工作,便滿足地覺得自己已在差傳;又有些教會支持弟兄姊妹參加差傳大會便以為在做差傳。這些都是應作改進的。其實差傳的方法不必問專家,只研讀《使徒行傳》便會發現。以下是《使徒行傳》中供我們仿效的初期教會模式。平信徒流動佈道模式「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腓利下撒馬利亞城去,宣講基督。」(徒8:4-5)腓利是平信徒,是七位執事之一,當環境不許可或改變時,平信徒便分散,福音因此傳給未得之民,而且建立了教會。華人教會中的平信徒如卧虎藏龍,只是這些活龍猛虎躲在溫室、留在井底,不肯出去,多少時候醞釀成了龍虎鬥。有一教師剛自東南亞移民到北美,在這空檔時間,她往中美洲事奉了半年,把她歷來在教會的查經訓練與當地信徒分享,使無牧師的弱小教會大得造就。一位退休的長者不願靠政府的養老金過活,他回歸故鄉,出錢出力建立了教會。一位主日學老師在教會教了數年《馬太福音》,他用了數周時間到泰北難民村分享他的心得。這些平信徒都是流動的大軍,在宣教工場發揮很大的作用。差傳的教會先要成為門徒訓練中心,弟兄姊妹不斷接受訓練,學習各種事奉,時機一到(政治動蕩、失業或移民)便流動出外佈道。因此,教會是一個集合的團體,也是一個分散的團體,集合是為了學習作主的門徒,分散是為了成為主的使徒,這就是《馬太福音》大使命的內容:「作門徒」與「你們要去」的循環。教會組織佈道隊模式「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徒13:3)教會中大多數肢體都要顧家上班,但教會可揀選有心志的肢體,組成佈道團,這班人是教會的機動部隊,可先在近處工作,也可往較遠的地區工場,美國加洲(California U.S.A)一家教會認領了中美洲的一個城市,固定每年數次派隊到該城佈道及培訓,建立了親密的母子關係,教會也建立了起來。北美有很多小鄉鎮未有福音傳到,有些教會及機構對他們特別有負擔,每年都組織佈道隊前往工作,帶了不少人信主,也建立了查經班。有家教會還請了一位傳道人,固定地巡迴去幫助這些地方。教會的佈道隊是差會的前身。當佈道隊開始定型,有了固定的隊長隊員,對新加入的人加以甄選訓練,定下了方針及策略,容納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加入以壯陣容時,便漸漸演變為一家差會。安提阿教會的二人佈道隊,以後像滾雪球一樣愈來愈多人加入,這些人都是從其他教會派來參加的(參徒20:4)。用現在的話語來說,這安提阿的佈道隊已變成了一家差會,有策略地向未得之地作開荒植堂的工作,這是佈道隊必然的走勢。教會是地方性的架構,佈道隊是超地方性的架構,二者相輔相成,使福音不受教會四壁所限,也不受地區所困,更不會因事業、家庭的緣故,使事工停滯不前。教會透過佈道隊的動力或差會的合夥同工,便可以自由地往普天去下。有牧師問及教會可否自派宣教士而不必與差會合作。答案是可以的,因為這是安提阿的模式。不過一家教會的人力物力總是有限,行政支援及宣教士的關懷必然不足,海外植堂及跨地域文化也欠經驗,因此,教會只適宜在初步或人少的時期自派宣教士出去,當事工擴大及人力加增時,教會將會面對很多力不能勝的問題。畢竟海外差傳事業是一個繁複的天國事業,非專人及專門機構去負責不可。資源彙集與均平模式保羅和巴拿巴工作之一就是在眾教會間彙集他們的捐款,送到有需要的地方。「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把捐項托巴拿巴和保羅,送到眾長老那裡去。」(徒11:29、30)初期教會這種捐獻的方式,保羅稱之為「均平」:「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8:14)工場上的教會發展甚速,但經濟卻是薄弱,他們需要買地建堂,傳道人需要代步的腳踏車,很多信徒活在生活的困境中,鄉村要開井得水,受訓的神學生需要資助等。我們蒙神賜福的教會感受到神恩浩大,以回報感恩樂捐的心,把資源均平出去,投資於普世國度的擴展,這是蒙福及施福當然的道理。當我們想到三十五元美金可以支持中國大陸一個佈道者,五十美金可以養活越南(Vietnam)一位牧者,一百元美金可以養活菲律賓(Philippines)傳道人的一家時,我們就覺得這樣的分送出去是理所當然的,也是有效的。有人問教會的經常費與差傳費的比例應是多少?以普世的需要來看,當然越多越好。有些教會不購堂不建堂,而把大部分奉獻支持海外工作,但不是每家教會都有這樣的領受。我的建議是教會應以十份之一(10%)的常費比例作差傳基金的起點,若提升到四份之一(25%)便算正常,但理想目標是增加到常費的一半(50%)以上,不少在差傳上成功的中西教會都會在這比例內。以上所提的這種奉獻並非信心的奉獻,因為這只是把神給我們的豐盛資源,按各人的力量均平出去罷了。初期教會還有另一種奉獻,是憑著信心,在自己仍缺乏時,仍以犧牲的精神,超越自己的力量去奉獻。馬其頓的教會,除非是真的看到富足的主耶穌為他們成了貧窮,也在奉獻同時把自己獻了給主,不然他們必不會這樣作,而差傳的奉獻,正是需要以這種態度去參與(參林後8:2~5、9)。傳道人短期流動模式「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馬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徒8:14)「彼得周流四方的時候,也到了居住呂大的聖徒那裡。」(徒9:32)有些教會把傳道人看成僱工,規限只能做教會內的事,若要出到宣教工場,傳道人須用自己的假期出去。另有些傳道人根本不想出去,覺得做一些對自己教會增長無關係的工作,費時費財費力。這些都是沒有國度觀的看法。短期宣教的傳道人不一定要有宣教的恩賜,他若能抽時間到宣教工場去,他的牧養、行政等的恩賜可幫助工場上弱小教會及經驗尚淺的宣教士,也能擴展自己的眼光,回來後講道內容更有活力,若牧者能帶信徒上工場,教會必能產生更大的宣教動力。短期宣教不只是為了讓一些青年人出去經歷一下海外工場,更是可以影響整家教會的路線及佈道活力的重要工作,這工作必須由上而下的帶領、計劃及參與,而牧者在這方面的角色及榜樣最為重要,因此牧者應每年抽時間出宣教工場,教會也應鼓勵牧者及為他們在各方面安排預備。有一位牧者每年最少一次到中美洲一工場短期工作,雙方建立了親密的關係;有一位牧者對泰北很有負擔,不單自己多次出去,也帶會友出去;有一英語牧者每年帶一隊華裔青年,到澳門去辦英語班及佈道。有一差會安排了一牧師到中美洲幫助當地教會兩年,也有牧者組隊往歐洲,不少差會每年不同的短宣隊伍也多有牧者參加。三線路並進差傳模式「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讓我們看到三條傳福音的路:同文化(耶路撒冷,猶太全地),近文化(撒馬利亞),異文化(直到地極),這三條路線由「並」、「和」兩字連起來,表示一個緊跟著一個,也可表示同時進行。《使徒行傳》記述福音開始傳遞時,是循著這三條路線,一個緊跟一個的,第一至七章在耶路撒冷及猶太全地,到第八章,福音已傳到撒馬利亞,跟著傳給非洲埃提阿伯的太監(參8:27)、羅馬人哥尼流(參10:1)、希臘人(參11:20)等,保羅後來的傳福音策略,都是三線並進的。華人教會的人力、財力及事工應分配在這三條線路上同時進行,擴展天國事工。可是我們卻聽到很多不同的論調,說要傳遍本地才可傳外地,傳遍同族才可到外族。若這樣我們便永遠不能突破第一線,那我們怎能完成基督的使命呢!多倫多(Toronto)有一華人教會開設了一家宣教中心,專門向非華人傳福音,有另一教會認領了一個未得之民,禱告及支持該民的福音工作。有些教會開設多種族的團契與崇拜,吸引不同單元的民族到主面前。帶職佈道與配搭模式「……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篷為業……」(徒18:2、3)「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亞波羅)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18:26)這對以製造帳篷為業的夫婦,是宣傳的最佳拍檔,當保羅無地方住時,他們供應;當保羅離哥林多住以弗所開荒植堂時,他們一同前往;當保羅離開以弗所時,把扶立牧養初生教會的責任交給他們夫婦。他們雖是帶職,但他們以福音為優先,也為福音的緣故隨宣教士遷徙。今天我們華人教會有無數專業人士,但多以自己的事業及兒女為優先,在天國事業與自己的事業、兒女之間,信徒往往選擇了後者,以致對發展神的國度怠慢了。近期,我們卻看到了很多美好的例子,這些如雲彩圍著我們的福音先鋒,以他們的職業為橋樑,竭力進入一些福音未達之地。有一工程師在中國,其身分是任職業公司的工程師,實質上卻是宣教士;另有一護士進入回教國家工作,一商人在非洲開廠,數家台灣信徒移民到巴西(Brazil)務農,同時開設了兩家教會,一弟兄跑到關閉國家投資,幫助培訓當地信徒,也引進了很多教會所需的扶立材料及短期宣教士。有兩對夫婦同在一家教會長大,成為主里密友及同工,後來其中一對夫婦成為宣教士,另一對夫婦仍開廠經商。宣教士夫婦到什麼地方宣教,這對經商的夫婦也到什麼地方經商。他們成為宣教的夥伴,最佳的拍檔。差派支持宣教士模式差傳教會不能只停留在支持一些機構及施工上,教會是差出宣教士的地方,也是支持宣教士的基地,教會的牧長從不斷鼓勵奉獻、受訓、實習,然後接納與差派。宣教士一生的宣教生涯,工廠發展、家庭的支援,回國的述職等也與這差派他出去的母會緊密地連在一起。基督的大使命吩咐門徒及教會要「去」,這「去」不是表示每一個門徒都要出外作宣教士,而是在「去」上參與,好像一隊軍隊,前方與後援配合在一起來打仗,這樣才是一個健康整全「去」的團隊。那天,安提阿教會的差派禮是一幅美麗的圖畫,教會的代表按手在保羅、巴拿巴兩位宣教士頭上是一個美好的動作,把一個微小而地方性的教會擴大成為一個國際屬靈投資機構,這一小步成為了跨向萬民及參與普世計劃的一大步。耶路撒冷的教會已差派了馬可,腓立比教會已差派了以巴弗提,帖撒羅尼迦教會已差派了亞里達古和西公部,庇喱亞教會已差派了所巴特,以弗所教會已差派了特羅非摩,歌羅西教會已差派設猶,路司得教會已差派了提摩太。我們的教會差派了誰?盼望教會年年的差傳年會都有差遣禮,因為真正的差傳行動是差遣的行動。問題討論一、為什麼《使徒行傳》所記載的初代教會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呢?二、今天在你教會聚會的基督徒與初代信徒在差傳事工的參與有哪些不相同的地方嗎?曾錫華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使徒行傳》記載了基督徒在眾使徒帶領下把福音從耶路撒冷直傳至羅馬帝國的首府羅馬城。但差傳的大使命仍未完成,在主後的兩千年中,救贖的主繼續在萬民中施行拯救,神國度將擴展到各國各族;在每一世代當中,也有基督徒願意付出血汗,甚至生命來遵行基督交託的使命。以下是從福音傳播及教會發展的角度來敘述接近兩千年的差傳歷史。我們可簡略將基督信仰的差傳歷史分成四大部分:早期的宣教(30~1500)、現代西方殖民擴張的宣教(1500~1900)、改變的世紀(1900~2000)及普世全方位的宣教(2000以後)。早期的宣教(30~1500)一、基督國教時期前的宣教:三○至三一三年時期基督教起首的三百年是擴展迅速的時期,福音由巴勒斯坦的猶太民族傳遍整個羅馬帝國——東起中東,西至英倫三島,南及北非洲地中海沿海地區,北至南歐各地。基督教也從一個地下非法信仰發展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從文化角度而言,基督教信仰更從猶太文化過渡至希臘、羅馬文化。福音能快速傳開的原因包括:羅馬統治下的法治與安定和平、希臘語作為帝國的公用語言、安全可靠的道路網路等因素。羅馬帝國早期曾強暴逼迫基督徒及禁止教會聚會,基督徒亦因此被迫轉入地下活動,甚至要到晚間在地下墓園中才能聚會,但信徒的宣教熱誠從沒減退,福音不斷廣傳,以至帝國的四極。這段時期,基督徒最有力的見證乃是彼此相愛、主里的喜樂、甘願為主受苦及傳福音時常有治病、趕鬼等神跡伴隨。三一二年,君士坦丁(Constantine)在戰場上經歷基督幫助的神跡,戰勝敵人並成為羅馬帝國的君主。最後他不單歸信基督,更在三一三年宣布信仰包容法案,基督教因此成為合法宗教,至終更成為國教。自此基督徒便能公開信仰、自由佈道及抄寫聖經,基督教會更漸漸成為權貴的中心。教會雖然不再需要掙扎求存及冒險傳道,但卻面對新的問題。教會的注意力轉向神學系統的建立及哲理學問的分析,結果在不覺間神學爭辯便取代了差派宣教士到境外向其他民族傳道的教會使命。二、國教制度下的宣教:三一三至一五○○年「基督國教」(Christendom)的理想乃是一個廣大、合一、超國界的基督徒社會。簡單而言,宗教信仰與文化是一體的,因此政教不分,在政治及社會上兩者互為利用,因此也帶來信仰、文化與政治效忠之間的千絲萬縷的關係。國教制度對該國教會而言尚有一定好處,但對宣教而言卻是極大的攔阻,因為福音的使者與國家主義及民族主義過分地親近,跨文化福音見證因此跟政治及文化侵略結下不解的關係。在這種政教關係下,宣教與武力侵略結合,宣揚和平福音與戰馬、利劍竟成盟友,這種荒謬的結合也是這段歷史的事實。(一)塞而特人(Celts)及哥特人(Goths)時期(400-800)當羅馬人成為福音已得之民後,他們卻沒有將福音傳給塞而特人、哥特人及其周圍的民族。結果神便興起這些野蠻民族,叫他們入侵羅馬帝國,甚至攻陷羅馬城,迫使羅馬帝國將首都東遷至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並放棄了帝國整個西部地區。在這個兵荒馬亂的時期,基督教修道院開始興起,當教會只專註於牧養會內信徒的時候,修道院便成為差傳基地及宣教士訓練學校,直至十六世紀,改教運動(Reformation)以前,修道院及修道士在差傳及信仰傳播工作上扮演著主要的角色。雖然羅馬教會沒有派宣教士向這些野蠻民族傳福音,但結果他們卻因所擄的羅馬信徒的見證而歸主。相同地,住在愛爾蘭(Ireland)的塞而特人亦因被他們從英格蘭(England)擄回的基督徒的見證而歸主。最後藉著塞而特人的宣教士,今天的法國(France)地區亦歸向基督。至此整個歐洲除了北歐的維京人(Vikings)以外都成為基督教地區。主後第七世紀期間(622年),伊斯蘭教在中東阿拉伯地區崛起,並且迅速擴展到北非,甚至進入西班牙(Spain)南部白種人當中,自此伊斯蘭教便成為基督信仰傳播最大的攔阻。七七五至一三○○年是伊斯蘭教的成長期;在這段時期,伊斯蘭教不斷向遠東及亞洲發展,而歐洲的基督教社會則陷入了黑暗時期之中。(二)維京人的時間(800-1200)維京人是北歐的野蠻海盜民族,他們不單橫行北海,更經常南下擄掠英倫三島、法國,甚至連遠達地中海的各個沿海城市。維京人兇殘暴虐成性,殺戮眾多,甚至連本族婦女亦會被賣為奴。但奇妙的卻是維京人主要是藉那些被他們擄去的基督徒少女的見證而得醫治一樣(參王下五章)。至此全歐洲先後成為基督教地區。這時基督教會分為東、西兩大陣營,西邊是羅馬教皇控制的西方教會(至終分裂成為今天的羅馬天主教及基督教)及東面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東方教會[衍生為今天的希臘(Greek)及俄羅斯(Russia)東正教會]。但因伊斯蘭教的興起及擴張,基督教東進及南向無門,加上西向大西洋,因此基督信仰被困於歐洲多個世紀。(三)穆斯林(Muslims)時期(1200-1500)因為當時基督教會是歐洲的國教,基督信仰國家與異教國家壁壘分明,信仰與政治及民族效忠便化成等號,更可悲的就是宣教也變成殖民侵略及政治擴張的借口。由羅馬教皇及歐洲一些皇族所組成的「十字軍」東征便是很好的例子,他們的口號是要從伊斯蘭教手中奪回聖地的控制權,高舉的也是十字架的旗幟,但我們絕對不能將這幾次「十字軍東征」當作差傳宣教事工,因為「十字軍」所作的絕大部分是殺戮擄掠,並沒有將神福氣及恩典帶給當地的人民,這是與差傳的精神背道而馳的。「十字軍」當中也許有一些是錯用熱心宣教的人,但不少歷史學家指出「東羅馬帝國」[今天的土耳其(Turkey)]最終失陷於伊斯蘭教軍隊的最主要原因乃是「十字軍東征」的結果。「十字軍東征」雖然在中東沒有帶來長久的改變,但那些歸回歐洲的軍人卻把東方先進的藝術、建築及文明等新知帶回歐洲,一方面在社會中引發起文化復興運動,另一方面在教會中亦引起一些人對伊斯蘭教教徒傳福音的負擔,例如那時成立的聖法蘭西斯修道會(SaintFrancis)便有很多修道士前往中東地區作宣教士。只可惜那時在羅馬教皇領導下的西方教會已腐敗不堪,不單對差傳沒有多大興趣,甚至道德及信仰亦敗壞到極點,至終西方教會的改革運動亦於十六世紀初爆發,自始教會在注意力轉向教會內部的改革、重建聖經的權威及教義的重整。三、羅馬帝國以東的教會的宣教:三十三至一五○○年《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安提阿教會後來成為基督教的一個主要基地,更衍生成說敘利亞的東方教會(亦稱敘利亞語教會),因為在語言、文化及政治環境上(波斯帝國)與西方希羅文化的教會大不相同,所以兩者常有紛爭,至終分裂。東方教會長期活在異教政權之下,基督徒不單是小群,更經常受到逼迫。雖然如此,他們在宣教方面卻有一段輝煌的歷史。他們在沒有政權及刀劍保護下,竟曾將福音傳至波斯(Persia)、印度(India)、斯里蘭卡(SriLanka)、阿富汗(Afghanistan),以至蒙古、西藏及中國內地。首先將福音傳至中國的大唐景教就是此教會傳統所差派的宣教士所建立的。敘利亞教會屬於聖多馬派(SaintThomas)的宣教士則從水路將福音傳到印度及更遠的地方。涅斯多流派(Nestorian)則藉陸路將福音經中亞地區傳至中國,只可惜這些工作未能傳留至今。根據此傳統的記載,使徒多馬曾將福音傳而印度南部,並建立了今天尚存的教會。現代西方殖民擴張的宣教:一五○○至一九○○年十六世紀是歐洲進入現代的時期,也是歐洲人開始四齣搜索世界及殖民擴張的時代。基督信仰隨著歐、美文化也被帶到全球每一角落,基督教會才真正成為一個普世信仰群體。一、羅馬天主教的全球擴張期:一五○○至一七○○年十六世紀初,那時初生的更正教會在羅馬天主教的圍堵及連綿幾十年的戰爭中一直處於掙扎求存的情況,實在無力推行宣教事工。再者那時天主教國家控制離歐的陸路及海權,基督教除了北方以外也發展無路,所以在改教運動的以後兩百多年間,基督教的差傳工作除了重浸派及一些小群體的移民宣教外,基本是原地踏步。對比天主教卻在這兩百年間差出宣教士遠至亞洲及日本,隨著哥倫布(Columbus)發現美洲新大陸,天主教的宣教士便隨同歐洲的殖民軍隊將整個南美洲變成天主教的地區。在這段時期中,基督教宣教的困局除了政治、地理因素以外,更大的欠缺乃是沒有招募及培訓的差傳架構。因著過去教會的錯失,基督新教的改革者廢除了修道院及修道士的制度,但自中世紀以來,修道院及修道士卻是差傳基地及宣教士訓練的學校。可惜的是舊的架構廢除了,但卻沒有建立起新的架構,結果差傳事工停滯、宣教士的招募、培訓及差遣無人負責,整個基督教差傳事工便停頓下來,這情況要等到現代差會的成立才得以改變,基督教才能再次全面投入差傳的工作。宣教事工被忽略的更大原因乃是宣教神學上的忽略及錯誤,當時教會改革者如馬丁·路德(MartinLuther)、烏爾里克·慈運理(UlrichZwingli)及約翰·加爾文(JohnCalvin)等都極少提及海外宣教,教會亦普遍認為初代使徒已完成大使命,所以與當時教會無關,假若基督要其他民族信主,他自有辦法,不需我們擔憂。二、基督教現代宣教的萌芽期:一七○○至一八○○年隨著歐洲基督教國家如英國(UnitedKingdom)、荷蘭(TheNetherlands)等國的興起及奪得制海權,基督教的傳道人也隨著本國軍艦、商船及殖民週遊世界、散布各地。嚴格來說,他們並不是宣教士,只是隨軍牧師或是殖民地牧者,因為他們工作的對象仍是本國本族的人,絕少向本土人傳道,但無論如何基督教經過在歐洲超過十五世紀的發展,終於衝出本土,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普世性信仰。在這期間,有三件重要的事發生了。首先就是基督教國家殖民地的建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北美洲及大洋洲的英語殖民地的建立,這些地區至終獨立成為有基督教傳統的國家,在歐洲基督教會衰微及差傳熱誠減退時承接成為近代基督教普世差傳主要基地。其次就是莫拉維亞(Moravia)的移民宣教運動。這批移民是一群希望不受當時教會制度及儀文控制,能夠自由隨從聖靈帶領敬拜的信徒,因為他們反傳統的作法,所以同時受到天主教及更正教的逼害,結果他們逃到莫拉維亞地區,得到親岑多夫(Zinzendorf)男爵的庇護,在他的領土中耕種及敬拜。他們在一七三二年經過十天禁食禱告後,領受了大使命的異象,組成差會,展開普世宣教運動。這一小群信徒在往後的一百五十年中,差出超過兩千位宣教人士到六大洲傳福音建立教會,他們的工作對普世差傳大業有深遠的影響。第三就是屬靈能力的重建:先後有歐洲的敬虔運動、英國的清教徒運動、約翰·衛斯理(JohnWesley)的聖潔及佈道奮興運動。這些屬靈復興運動為要來的現代宣教運動在人力及靈力上打下必須的基礎。從宣教歷史中,我們看見屬靈運動與差傳運動是雙生子,有靈里的復興而沒有帶來教會更大差傳的工作,這不是真正的祝福,往往帶來教會的破壞及紛爭,甚至分裂。但差傳運動沒有屬靈的復興只是人的作為,不能建立長久蒙神喜悅的工作。三、偉大的宣教世紀:一八○○至一九○○年到十八世紀末,歐洲的國家經過工業革命的改變,國力突飛猛進,藉著經商、殖民及軍事霸權,西方世界有席捲全球之勢,好像英國建立了日不落的帝國,也建立了一個全球的通訊及交通網路,無意間為宣教消除了不少險阻及開通道路。歐洲的商人及殖民地的官員往往也將全球各地的民族及社會情況寫成書本傳回歐、美等地,這些喜訊讓各地教會及信徒知道各民各族的情況及需要。這時神在一位英國修鞋匠的生命中動工,他就是被譽為「近代宣教之父」的威廉·克理(WilliamCarey,1761~1834),他雖然出生貧寒,但好學不倦,除了勤讀聖經以外,亦喜愛閱讀世界各地的民情風俗,十八歲的時候,他成為浸信會的平信徒傳教師。克理在一七九二年出版了一本小冊子,清楚指出大使命對當代的教會及信徒仍然有效,更指出使用特別的「方法」來促進宣教工作是合宜的,克理所指的「方法」就是成立差會專責招募及差出宣教士的組織。結果同年五月英國浸信會成立更正教第一家國外差會,並將克理一家差往印度宣教,同時開展了波瀾壯闊的近代宣教運動。克理的貢獻有三方面:宣教神學的突破、異象及資訊的分享及差傳架構的建立。在以後的二三十年內,歐美各地的基督教各宗派及教會都紛紛成立差會,並差出宣教士到世界各地。十九世紀上旬成立的主要是宗派差會,例如浸信會、長老會、公理會等,這些差會通常在海岸地區及大城工作。在世紀的下半旬,神也興起不同的獨立信心差會(超宗派,因此也沒有確定的依靠),例如:戴德生(JamesHudsonTaylor)建立的內地會(1865)、宣道會(1887)及非洲蘇丹內地會(1893)等。這些新興差會的工場往往是內陸、福音未達之地。從宣教事工而言,十九世紀是歐洲及英國主導的世紀,這也是歐洲各國稱霸世界舞台的時期,西方的國勢及文明達到前所未有的發展及成就,西方人對自己的基督教文化有近乎驕傲的自信,覺得西化就是進步與文明,所以應該推廣至全世界,其他民族的都是落後與不文明,是應該被取代及放棄的。一方面基督教乘著西方文化擴展的浪潮傳到世界各地,但不覺間宣教士也成為全球西化的最大推動者。不幸的是,在西方國家強權侵略的人民眼中,基督教宣教士也被視為殖民帝國主義的幫凶,基督教被看成文化侵略的工作。雖然如此,福音總被傳開,教會在各地被建立起來。自教會改革運動以來,女性在教會事工參與的機會因著改革者對天主教的獨身理想及修道院制度的排斥而減少,女性只能在自己的家庭中服侍,婦女在教會中是沒有任何工作機會的。因為當時世界很多地區是男女不相往來的,所以便需要女性宣教士在女性當中工作,這樣同時也為女性事奉提供一條出路。一八六一年「美洲婦女聯合差會」(Woman』sUnionMissionarySocietyofAmerica)正式成立,也標誌著婦女宣教運動的開始。在近代宣教史中,假若將宣教士的妻子也計算在內,女宣教士的人數肯定是超越男性的。衛斯理的聖潔運動及追求屬靈進深的奮興運動,對當時提升及鼓勵婦女參與公關事奉有極大的幫助。當女性發覺屬靈生命長進及聖靈的充滿是不分性別的時候,也促使更多婦女參加普世宣教工作。北美復興運動不單在提升婦女地位及事奉上有貢獻,也是叫十九世紀成為偉大的宣教世紀最重要的原因。美洲第二次大復興(TheSecondGreatAwakeninginAmerica,1776-1810)及世紀中的德懷特·慕迪先生(Mr.DwightMoody)在英美兩地所帶領的奮興運動,不單提高教會的靈性及宣教的異象,更實際地挑戰無數優秀的基督教年輕人投身普世宣教的事工。到了十九世紀末時,因著交通工具的發達,世界變得愈來愈小;隨著人口的遷移,世界變成地球村,但同時國教制度下的歐洲教會正逐漸衰落,宣教在二十世紀面臨極大的挑戰。四、改變的世紀:一九○○至二○○○年進入二十世紀以後,歐洲教會因受自由神學及理性主義的影響,屬靈情況日漸衰落,宣教事工的領導地位漸由北美福音派教會取而代之。二十世紀的上半部,歐洲經歷兩次大戰,西方所謂基督教文明的優越性神話完全破滅,世俗主義的興起,再加上戰爭所帶來的破壞,歐洲教會不單不再是主要的宣教士差派基地,歐洲進入後基督教時代,再次成為福音宣教的工場。二十世紀初葉,因為兩次大戰及種種原因,各地宣教士將更多責任交付本土傳道人,同時本土的獨立教會運動也在不同地區伴隨奮興運動而興起,中國教會的建立就是一個好例子。到了二十世紀中葉,歐美的基督教會明顯衰退,而在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的教會卻大幅增長。因為傳統宗派在宣教事工上的大倒退,二十世紀見證了福音派及靈恩派在差傳運動中的冒起。二十世紀下半期是蘇聯(U.S.S.R)及以美國(U.S.A)為首的西方國家冷戰時期,再加上中國共產竹幕的形成及歐洲前殖民地獨立後的第三世界國家普遍抗拒宣教士入境的政策,宣教士可以自由傳道的地區大幅萎縮,普世宣教的工作真是困難重重,不少傳統宗派甚至不再支持宣教事工。面對新的世界形勢及宣教困局,也引發了宣教事工的反省及研究,新的宣教理論及模式如創啟宣教、10/40之窗、整全事工策略、「未得之民」、伊斯蘭群體中的差傳及植堂策略、傳回耶路撒冷運動等次第興起,為二十一世紀的普世差傳事工提供了多元化的發展。同時亞、非、拉三洲教會在這段時期蒙神的恩典,開始參與普世差傳的工作,當中南韓(SouthKorea)、南美及南亞的教會可謂急起直追,普世華人教會,包括中國大陸及海外的,在這段時期特別蒙神賜福,無論人數及實力都有空前的長進。隨著亞、非、拉三洲教會的興起,宣教再不是單向的由西方教會傳到各地,而是由不同地區民族的教會傳給所有地方的人,基督教也不再是西方的信仰,而是一個普世性的信仰,這也是「近代宣教運動」的成就與貢獻。基督教信仰生於猶太世界,長於希臘、羅馬文化社會,後轉移到歐洲,以至美洲等地,現在基督教會也正經歷第三次的整體性文化改變。普世全方位的宣教時期:二○○○年以後二十世紀是一個轉變的世紀。二十世紀末期所發生的事:蘇聯的解體及後共產世界的出現、中國的崛起及經濟開放政策、美國「九·一一」事件及東西方文化的衝突、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與伊斯蘭世界的對立,叫二十一世紀的宣教工作充滿變數及新挑戰。在一個經貿全球化、道德多元化、貧富懸殊、充滿苦難及危機的世界,差傳事工必須要「道成肉身」、全民參與、全人關懷、藉福音大能改變生命、文化及社會的事工。歷史告訴我們,基督信仰的廣傳及教會的建立那是無數委身基督大使命的宣教士及信徒為拯救萬民付上生命代價而成就的。在未來的世紀中,普世宣教的成敗仍在教會是否能培育出一群這樣的宣教士及門徒。問題研討一、「國家主義」及「民族主義」與「胸懷普世」是否互不形容呢?二、基督教成為國教,你覺得是禍、是福呢?三、社會文化服務與佈道植堂兩者有什麼關係?你覺得孰輕孰重呢?林安國本課先討論最早期來華的宣教團體,及其差傳工作的成敗,然後分享普世華人如何負起宣教廣傳福音的責任。福音入中華遠在主後七世紀,基督教的涅斯多留派,已有宣教士來中國傳教,他們以景教為名,工作了二百一十年,可惜只是曇花一現,便在中國宗教歷史舞台上失去蹤跡。傳教事業在中國停頓了六個世紀,天主教才派宣教士東來,經數百年的辛苦耕耘,終顯成果。他們的策略及方針,頗值得參考。一般來說,基督教(改革宗)在中國的宣教工作,始於羅伯特·馬禮遜(Robert Morrison)。當十九世紀初,滿清政府閉關自守,馬禮遜歷盡艱苦,打開中國福音的門戶,下面我們會將這三個時期的差傳情況分別討論。一、景教宣教的歷史主後一六二五年,中國明朝時代,在長安發掘出一塊石碑,高三公尺、寬一公尺、厚三十厘米、重二千公斤。碑上寫滿中外文字,是為著名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這碑深具歷史價值,將基督教來華的年月推早了一千一百七十二年。換句話說,主後六三五年,涅斯多留的傳教士已踏足中國。景教,意即光明燦爛的宗教,可能取義自「耶穌是世界的光」,景教另名大秦(波斯)景教、波斯經教、彌賽亞教等。景教乃初期教會之異端,起源於涅斯多留主教(Nestorius)因此稱涅斯多留派。主後四三一年,以弗所大會定涅氏的信仰為異端,禁其傳教,並將之放逐埃及(Egypt)。他的信徒逃到波斯發展;後來他的教徒再向東移,進入中國。景教乃由其教士(當時稱僧侶)阿羅本等六十八人,先後傳入長安及十數城市,時為主後六三五年(唐太宗時代)。主後八四五年(唐武宗時代)景教被禁,一共流行了二百一十年。景教碑的建立,乃志頌景教之興旺。按碑文記載,景教流傳快速廣速,為唐太宗、高宗賞識,於兩朝五十年間,准許建寺(教堂)於諸州及翻譯基督教經典。阿羅本宣教士又被朝廷封為「鎮國大法主」(佛教用語)。主後八四五年(唐武宗時代),皇帝崇尚道教,定為國教,罷黜其餘一切中外宗教,拆毀佛寺四千六百餘所,沒收一切宗教的田地及財物,把銅鐵佛像熔化作錢幣及耕具,又下令二十六萬五千僧尼還俗,驅逐所有外國傳教士。景教經這逼迫退出後,一蹶不振,日趨衰微,終而銷聲匿跡。總括景教宣教的方法如下幾點:(一)從上而下的路線:與皇帝官員往來,藉此而得宣教之使。(二)本色化:1.教名本色化:景教名字起源於景星,有光明之宗教及端祥之兆的含義。2.教堂本土化:有帝王、將領的肖像及皇帝大官的題字等。3.教義本色化:為亡靈禱告,以示孝道。4.用詞本色化:借用道佛詞語,稱真神為真主,天國為帝山,教堂為寺院,教士為僧侶。(三)救濟工作:著重救災救難的社會工作。(四)參政活動:與帝王及官吏過從密切,因而沒有與政治分離,需靠當權者支持。景教的失敗,相信是神伸手禁止這異端在中國流傳。從其政策方面來看,景教失敗的原因如下:(一)政教混合乃不當之策:單靠取悅於皇室、官宦,沒有人民普遍的接受支持,教會興衰,全繫於王朝,可謂不智。(二)由於景教太重本色化,失去了基督教的獨特性,聖經真理是絕不能更改,也不能因本色化而降低標準。(三)宣教士為討好當地人,助譯佛經,造成宗教混亂。(四)信徒多因救濟而來,禁令一下,逼迫一到,便消蹤滅跡,鳥獸四散。二、天主教的宣教史最早來中國傳教的天主教宣教士是方濟各會(Franciscan)的孟德高維納的約翰(John of Monte Corvino)。他於元朝時代(1292年),被教皇尼古拉斯九世(Nicholas Ⅸ)派往中國傳道。初時倍受中國各教攻擊,但因元朝采宗教自由政策,而且他得皇帝信任,經過十一年的努力,終於在北京建立了兩座教堂,會友六千。他又收留了一百五十個孩童,訓練他們事奉,協助傳教。一三三〇年他去世時,中國已有十萬天主教教徒。五十年後,元亡明興,漢族重建天下,驅逐外國宣教士,天主教宣教事工遂停頓下來。一五〇〇至一七五〇年間,天主教再度東來。最成功的天主教宣教機構要算是羅育拉(Loyola)創立的耶穌會。短短兩百多年間,他們在中國設立了四十二個宣教站及一百五十九座教堂。一六一七至一六五〇年,信徒由一萬三千增至十五萬,一六六四年更增至二十三萬七千人。耶穌會最著名的宣教士有以下幾位:一、沙勿略(Francis of Xavior)沙氏在印度(India)很成功地工作了七年,無數的人因他受了洗。他本打算轉去日本,但日本人問他:「若你的信仰是真的,為什麼中國人不信你所傳的道?他們是一切智慧之源啊!」這一刺激,遂使沙氏決意向中國進軍。他想盡千方百計,擬循正途或旁路進入廣州,繼而想偈見皇帝。可是他在廣東海外的上川小島等了一年,仍不得其門進入中國,失望之餘,於一五五二年終,患高熱病,孤獨死於上川島一塊大石上,遺下的簡陋衣具給人竊去。他的死訊激起了信徒很大的悲哀,但也挑起了無數宣教士的心,繼其遺志,進軍中國。二、利瑪竇(Matteo Ricci,1552-1610年)利氏的上司華利蘭利(Valignani)很有負擔向中國傳福音,曾在澳門,面向大陸,含淚向大陸呼喊:「頑石啊!頑石啊!你何時開啟?」利氏進入中國,是先以西文珍貴的禮物,買得兩廣總督的人情,得以在廣州、肇慶、韶州一帶居住,傳教建堂。工作初時遇到極多的困難,然而利氏有無限毅力忍耐,不斷奮勇工作,慢慢把工作進展到南雄、南昌、南京,最後到達北京。利氏的傳教方式乃是以學者之身分出現於上層社會,以學術及教義講解吸引信徒。最著名的信徒有中國學者徐光啟、李之藻及楊廷筠等,這三人被稱為早期天主教三台柱。一六〇一年,他抓到機會將鐘錶及風琴等呈獻給明帝萬曆,雖然他不得觀見皇帝,但仍獲准居留北京。後來他在曆法及天文方面對朝廷有功,皇帝封他及同工為欽天監,是最早擔任官職於朝廷的外國人,由是開了先例,以後任官職者繼有湯若望(J.A.Schall)及南懷仁(F. Verbiest),都是天文學者,又是天主教的傳教士。這樣的身分給利氏等人開了傳道的門及影響力,使耶穌會教士在中國各地旅行傳道通行無阻。在短短的幾年間,領了約二十五萬人歸入天主教。天主教在華宣教所以成功,最重要之因素在於宣教士之委身。他們徹底奉獻,把自己全身、全心和畢生交給主,直到死在異鄉,沒有一點保留,沒有一刻回顧。此外他們有良好的學術訓練、團結,再加上熟悉和尊重當地文化,著重造就本地人才等,都可做為日後宣教士的借鑒。當然他們有些手段不合理,如送禮賄賂、偷渡入境、討好大官學者、過分寬容習俗等。但整體而論,他們的宣教事業是有果效的。三、馬禮遜:第一位來華的改革宗宣教士家庭及教會的宗教教育,能培植一個偉大的宣教士。馬禮遜生於基督化家庭,自小背誦聖經,十二歲時能將《詩篇》第一一九篇背誦無誤。他一度生活放縱,但很快就醒覺過來,生命起了改變,發奮讀經禱告,辛勤工作。每當工作的時候,常把聖經放在一旁,邊看邊做,此後還有奉獻心志,願意受訓往海外宣教。神在他受訓期間,把中國的異象給了他,他接受這個巨大的挑戰,說了一句感人的話「我們此去,必須先有視死如歸的決心。」這種決死的心成為他後來在中國克服困難的力量。馬禮遜於一八〇七年自英經美到達廣州,當時滿清政府閉關自守,嚴拒「洋」人入境,只准東印度公司屬下的商人進入廣州,而且甚多禁令,政府更下令,凡教外人中文者,需處死刑。馬禮遜千方百計進入廣州後,節省開支,租了一貨倉的下層,開始了他在中國的偉大宣教事業。他入鄉隨俗,穿戴中國服飾,蓄長辮子,吃中國菜,秘密用功學中文。一位天主教教徒不顧性命,教他中文,助他譯經。但是因為他是宣教士,東印度公司為了維護貿易,不願承擔他居留廣州的風險。為免被驅出境,他不得已加入東印度公司為譯員。這決定與他宣教的心志相遠,差會也不諒解。他在給差會的信中,有以下的解釋:1. 工作可使他安全居留。2. 有助中文進步。3. 有薪金。4. 消除東印度公司對傳教士的仇視。馬氏受聘印度公司同一天,與瑪利莫頓小姐(Mary Morton)結婚。但因清廷規定,妻子必須留在澳門,而公司卻要他至少半年居留廣州。夫妻長久兩地相隔,是早期宣教士須付出之代價。馬夫人體弱,長子出生即告夭折,她的身體每況愈下,終於一八一五年離澳返英。此去一別六年,直到一八二一年才返澳門團聚。可是返澳不久,馬夫人便因病死亡,葬於澳門,留下一雙兒女,馬氏經此打擊心靈創傷極大。次年,同工威廉士·米憐(William Milne)又死於馬六甲(Malacca),使他更是傷痛。但重重的打擊,使馬氏在悲病中操練得更堅強忍耐,一生沒有退縮,至死忠心。馬禮遜研究中文,翻譯聖經,頗有成就。可是當時購買中文書,學習中文及印刷中文,都為清廷嚴禁。馬氏不理禁令,一八〇八年寫完《華語初階》,譯成《使徒行傳》,以木版刻字印成。次年他又出版《路加福音》,一八一二年出版《真道問答》,一八一三年譯完全本新約,一八一九年完成全本聖經,一八二二年他又編印六卷《華英字典》等。他與同工米憐博士於馬六甲創辦英華書院,訓練宣教人才,協助傳福音,並在當地出版了《察世俗每月統計傳》(Chinese Monthly Magazine),這是我國第一份報紙。起初此報每月只印五百份,後增至兩千,由梁發負責把福音小冊子按時一同分送。從以上的成果,可以看到馬氏的恩賜,他是一位多產的譯作家。馬氏一生帶領信主的人不多,第一個是蔡高,馬氏為他洗禮,不斷為他禱告,望他成為將來大收成的初熟果子。第二個名梁發,後來獻身做了中國第一位牧師。馬氏因體弱多病,一八三四年死於澳門,離世時只得著中國信徒三四位,但他卻在中國打開了一條福音的大道,是中國基督教宣教運動的先鋒及鼻祖。問題研討一、請針對以上幾項華人差傳的弱點提出補救的方法。二、華人在超越文化差傳工作上有什麼便利之處?福音出中華神在聖經中多次清楚指示我們:教會不能滿足於接受福音與享用神豐盛的恩典。一棵果樹若只是肥壯茂盛,沒有果子,便失去存在的價值,不能滿足主人的要求。華人教會領受了福音,若只是滿足於靈命紮根、組織完善,與建教堂、訓練傳道人等,仍未能達到主的要求。安提阿人接受了福音後(參徒十一19-23),教會建立,漸漸成長(參徒十一24-26),不久便起來差傳(參徒十三1-3)。腓立比人接受福音後(參徒十六13-15),在呂底亞的家成立教會(參徒十六40),漸漸有了組織,設立了監督及執事(腓—1)。但他們不停在這個階段,更差派了以巴弗提出外作宣教士(參腓二25,四18)。感謝主,神在過去的年日中,已把華人教會推向海外福音工作,其實早在華人教會還沒正式成立差會以前,神已差派很多信徒往海外去建立教會。以下我要告訴大家幾個故事。一、分散各地的華人成了宣教先鋒印度洋某島上有這樣的故事:一個新娘從廣東梅縣嫁往模里西斯(Mauritius),這女子是基督徒,嫁入未信主的夫家,多方受壓,可是仍勇敢向人見證,努力傳揚福音,帶領兒女親友信主愛主。後來時機成熟,便與當地信徒成立教會,發展聖工,聘請傳道人,繼而把異象擴大,到別的城市開拓新的福音站……另一個故事發生在印尼的蘇門答臘島(Sumatra,Indonesia):一李姓賣布匹的山東信徒,因經商關係返往印尼。起初他趁沿途逐戶兜售之便,打探當地信徒蹤跡,找機會散發單張和傳福音。過了一段日子,他與數位信徒舉行聚會,建立了教會。第三個故事發生於美國(U.S.A);一學生到美國留學,離港前曾禱告求主保守,免在異地失去信心,並使用他作施福的器皿。到了美國,他先到白人教會聚會,後來又參加西國同學的校園團契,只是看到學校里中國同學和唐人街的中國人甚多,心想為何不向他們傳福音呢?於是他接受短期個人佈道訓練,在校園中向中國同學傳起福音來,繼而又組織查經班。畢業後他獲准在美居留,因為看見查經班接觸的對象有限制,便在家中開設家庭聚會,向不同年齡階層的華人傳講福音。後來有點發展,又在華人聚集的地方租了一所學校,成立教會,查經班的同學也來參加,合成了一個很有活力的教會。以上的信徒並非宣教士,他們因環境而分散,把福音帶到不同的地方,他們的工作與宣教士相似,可說是宣教工作的先鋒。「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腓利下撒馬利亞城去,宣講基督。」(徒八4、5)「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塞普勒斯和古利奈人……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徒十一19、20)這兩節經文,說到門徒因分散而廣傳福音,是否也可用來形容我們華人的差傳方式?華人教會向外差傳,並不是出於牧師或佈道家的倡導,也不是出於領袖或差傳學者的高見。從華人分散的歷史大局來看,情況正像初期教會一樣,在背後計劃及推動的是神自己,目的是為廣傳福音。王永信牧師認為,華人信徒向內陸遷徙或向海外分散,都是神的旨意。他說:「沿海大都市的生活程度較內地為高,所以沿海的基督徒很少願意到內地生活或傳道。但是內地廣大的人口需要福音,教會需要建立得更深更廣;於是神允許戰爭來臨……這些基督徒因著分散,將教會建立在內地很多地方,華人教會於是因分散而廣傳。」關於華人散居海外,王永信牧師說:「今日神把一個雙重的責任交託給中國大陸以外的華人教會。第一方面的責任是帶領普世華人歸主,但我們也相信神同時給我們第二個責任,叫我們無論在什麼地方,就向當地人傳福音。」現在海外約有八千多家華人教會,成立的因素多如上述,這豈不是神的手在計劃推動嗎?二、正式成立差會差派工人上文提及神分散華人信徒出去傳福音,是為非正式的差傳。華人教會最早期的正式差派,要算中國聖公會。早在一八八四年,中國聖公會首次派遣一位宣教士赴韓國,翌年在韓國成立教會。由此可見,華人差傳較許多西差會之成立為早,可惜這些工作後繼無人,也沒有多大影響。到了數十年前,華人差傳事工才略有成績,差會一家接一家成立,連同作差傳的教會在內,差會已近兩千多家;宣教士也從數個躍升為目前約一千人了。華人差會的重點,現在仍集中於同文化及近文化,這是個必須的步驟,但決不可永遠停留在「耶路撒冷及猶太全地」,應該也顧及「撒馬利亞及地極」。因為這是莊稼主人的目標,也是神在大使命中給我們的疆界。目前已有很多華人宣教士加入西差會,往異文化的地方工作,有些加入非洲內地會(African Inland Mission),在非洲工作;有些加入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WycliffeBible Translators)在未有文字的部落傳福音。這是華人教會在差傳上向前踏進一步的明證。三、華人差會的類別(一)向中國內地傳福音的差會這些差會以中國沿岸大城市為據點,向中國內地傳福音。例子有一九一八年蔡蘇娟女士發起的中華國內佈道會,往雲南、黑龍江一帶傳福音。(二)向華僑傳福音的差會1.一九五一年王又得牧師在倫敦(London)創立歐洲華僑佈道會,專向歐洲華僑及學生傳福音。2.一九六二年金新宇博士等成立香港海外傳道會,此會現已停止活動。3.一九七三年郭誠弟兄等成立中華福音使命團,專在泰北華僑間工作,後延伸向泰人傳福音。自總部移北美後,中福的工作擴展到歐、非等地。4.一九七八年鄭果牧師等在美國中信設差傳部,聯合北美教會,向海外華人宣教。該會嘗試與其他各地中信聯手差傳,至今仍在協調中。5.一九九0年畢玉書牧師與一位德國(Germany)宣教士創立國際華人宣教協會(Chinese International Mission(CIM)),先後到過巴西(Brazil)及非洲華人中宣教。(三)教會自組的差會1.一九六一年鄭果牧師在菲律賓靈惠堂成立靈惠差會,主要工場是菲律賓(Philippines),此外也略作別的亞洲國家和越文化的本土人工作。2.一九七二年香港希伯侖堂成立希伯侖差會,派遣宣教士到東南亞及北美等地傳福音及建立教會。(四)向華僑及當地人傳福音的差會1. 一九二八年西教士翟輔民(Robert Jaffray)發起中華海外佈道團,由王載博士為團長,派人到越南(Vietnam)、柬埔寨(Cambodia)、寮國(Laos)、印尼(Indonesia)等地開荒,建立華僑教會。宣教士林證耶、練光臨等更深入山區,向達雅人傳道。一九四七年他們離開時,已有三千人信主。這是華僑差會的一頁光榮史,可惜該差會因人事解散,好些宣教士被逼落地生根,有些至今尚未重回故國。2. 香港宣道會聯合起來,成立中華宣道會海外佈道會,後與希伯侖差會聯合成宣道差會,不單派宣教士到東南亞向各地的華僑工作,還進一步派宣教士向非洲華僑及本地人傳福音。還有其他的宗派如播道會、浸信會、生命堂等也仿效自組或差派宣教士的組織。3. 一九六八年吳勇長老等成立中華海外宣道協會,嘗試跨文化的差傳。4. 一九九五年,鄭果牧師、黃存望牧師、林安國牧師等在美國(U.S.A)成立「華人福音傳會」,在九年間發展成一國際信心差會,目前共有八個辦事處及在十二個國家宣教。(五)西差會徵召華人宣教士西差會如海外基督使團(OMF,前身為內地會)、國際事工差會(SIM)、非洲內地會(AIM)、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等都有不少人宣教士加入,也著意在亞洲設立辦事處及設立華人徵召部門。特別是海外基督使團,因過去戴德生(Hudson Taylor)宣教士及內地會的關係,他對中國的愛,感動了不少華人回饋西文宣教士的愛。(六)支持差傳事工的教會我們切不可忽略這一環差傳的力量,雖然華人教會多未組織差會,但卻多設立差傳委員會和差傳基金,支持差會及海外宣教有些也透過西文差會,支持中西方宣教士。綜觀華人差會成立及工作的簡史,便可知道華人的差傳事工仍在起步階段,因為:1. 華人差傳在教會中還未普及:海外八千多家華人教會,直接或間接參與差傳的只約一千家,按比例只有八分之一。2. 差會組織既不完善又不穩定:好些差傳事工只依賴某一領袖,若領袖改變,整個組織便都倒垮。有些華人差會仍沒有完善的經濟系統,也沒有好好安排和關心宣教士的福利。3. 差會負責人缺乏宣教經驗:差會負責人不單應有熱心愛心,也應有宣教的訓練及經驗,這樣工場一旦發生什麼問題,負責人方能提供明智指導。4. 人、財資源不足:華人教會對差傳奉獻的教導仍不足夠,很多教會一鼓吹差傳奉獻,常費及建堂費便出現赤字。華人信徒仍不曉得憑信心作超過十一之奉獻和為福音大業投資,中國信徒獻身的人不多,獻身宣教行列的更少,很多工場人力奇缺,多年等候人前往幫忙。5. 教會與差會缺乏合作:很多教會不知道差會作些什麼;很多差會只依靠幾家大教會支持,少與其他教會聯繫,即或同一宗派,也有同樣情況。6. 缺少超越文化的事工:華人教會的對象通常只集中大陸及普世華人,這並沒有不對,但若太民族化,單顧華人,恐怕會變成狹窄的民族主義。華人差傳的工作應以當地華人為橋樑,把福音傳給當地的人,也應不斷跨越往普世很多未得之群體。問題研討(一)做宣教士要有哪方面的預備?(二)馬禮遜一生最感動你的地方是什麼?、(三)天主教的宣教方法有哪幾方面值得我們學效?林國安差傳的視野、寶座的宏觀躲在教會的地平線,只能看到四牆之內的景象;人若被提升到主寶座的高峰,透過他的高度來看教會增長的路向,視野必超越四牆,看見他的國度如大山充滿天下(參但二35)。有一家教會發展得不錯,每主日崇拜人頭涌涌,水泄不通;長老驕傲地對一位外來的講員說:「你看,我們的教會坐滿了人!」外賓把眼光移向窗外的人群,輕輕地說:「教會坐滿了人,因為教會有四堵牆。」人的視野若只限於自己教會的地平線,人便容易患上「四牆短視症」;人若被提升到主寶座的高度,就必擁有「寶座宏觀」。所謂「宏觀」,是看見神自創世以來所設計的救贖計劃;所謂「寶座宏觀」,就是從神寶座的角度看這計劃;而「教會宏觀增長」,就是把教會的發展、構想、路線、企劃等建立在這個大計划上,以收宏觀效果。宏觀也表示胸襟,當人看到教會在四牆外發展,這發展似乎與自己教會無直接關係,但卻知道神的國度已在擴展,人就因此高興,因為這不是為自己收果子,乃是為國度收子民。宏觀大計整本聖經,神啟示我們一個救贖萬民的大計,這個大計已啟示了亞伯拉罕(參創十二1-3)、大衛(參詩六十七)、以賽亞(參賽四十九5、6)、約翰(參約三16)、保羅(參弗一8-10;羅三21-26)等人,這計劃就是從萬民的源始,然後萬民對神的離棄及至萬民的得贖,而以建立萬民蒙福的國度為止。這國度計劃是神愛萬民萬族的明證,而差傳事工便是對這大計的認識、認同及參與。信徒若一生只看到自己教會內部的事奉及發展,他似乎忠於自己的地方教會,但他未必忠於主的使命。教會若單有教會大計而無國度宏觀大計,這教會也是狹窄、自私、自保、內向的教會,與神的心意相隔千里。在正常的情形下。信徒的生命大計與教會的增長大計應與神的宏觀大計相吻合,這信徒或教會便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所謂「有普世感的基督徒及教會」便是把基督的宏觀大計放在心中,順服及參與完成他的計劃。宏觀世界舉目向田觀看,田地就是世界。多少教會今天只看到自己教會,只看到自己社區,只看到自己同胞。這種狹窄的看見帶來了教會狹窄的增長路線。有差傳負擔的教會視野廣闊,看見整個世界在魔鬼的控制下,而這種胸懷普世的心推動人加入宣教的行列。全球有三份之一人口是基督徒,約二十億,但有九億是無生命的掛名基督徒,剩下的福音信仰基督徒有十一億,即約人口六分之一,而其他六分之五仍在救恩門外,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信奉不同異教,他們迫切需要福音。可是我們百分之九十五的基督徒卻留在同文化及本地事奉,缺少宏觀視野及宏觀行動。若要接觸多些未得之民,必須有所跨越,包括國界的跨越及文化的跨越,因此讓我們看到差傳事工的必須及急需。「10/40之窗」是一個宏觀世界需要之窗,這窗讓我們看見異教的大營壘,是最赤貧、最動亂的國家及民族,也是最需要福音的地區。教會應透過這窗戶,看到一個極需福音的世界,而全力參與拯救行動。一、從文化及宗教看世界禾場可分為六大文化及宗教群體:華人群體、伊斯蘭教群體、基督信仰群體(美、歐、俄)、印度教群體、佛教群體及精靈信仰群體。每個群體各有特色,所以要以合適當地文化及處境的方法和策略來實行差傳事工。有兩點是值得我們注意的,首先絕大部分基督徒居於西方基督教文化地區,而大部分未聞福音的人卻生活在其他地區,所以跨地域及跨文化的宣教事工乃是全球福音化的最關鍵工作。其次就是華人同時是全球最大的禾場及最有潛力的宣教士差派群體,所以如何善用散居華人的特點及整合各地華人教會的資源來實行普世差傳也是差傳成敗的關鍵。普世華人信仰及華人教會的分布(數字來源:林安國,2003)華人教會華人信徒人數華人人口百分比中國大陸(估計)447,76160,000,0001,295,330,0004.63%亞洲6,8671,551,50458,219,8002.7%北美洲1,200208,0003,700,0005.62%歐洲14613,0651,364,0000.96%非洲12570208,0000.27%拉丁美洲865,240933,6000.56%大洋洲21814,500322,9004.49%海外華人總數8,5291,792,87964,748,3002.77%合共456,29061,792,8791,360,078,3004.45%二、從差傳路線看世界禾場(一)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治及社會環境,所以需要不同的差傳方法。(二)開放地區:佈道植堂(三)後共產地區:整全福音(四)10/40之窗地區:服務見證(五)散居之民:佈道植堂(六)無語文群體:聖經翻譯(七)封閉地區:福音廣播網路三、從世界趨勢及情況看世界禾場世界的人口不斷增長,但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增長幅度。人口的變化直接影響社會、民生、經濟及政策,因此也影響差傳事工。簡言之,歐美等基督教背景的發達國家人口在減少中,而第三世界(大部分是福音未及的地區)的人口卻不斷增加,因此跨文化宣教的需要是與日俱增的。人口老化最快速的地方也是已發展的西方國家,而非洲、拉丁美洲及第三世界國家如柬埔寨(Cambodia)等地區卻有超過一半人口是青少年人,不同年齡的福音對象有不同的需要,也直接影響宣教的策略及方法。整體而言,西方基督教背景的國家都是已發展的國家,但最需要福音見證的地方往往是最貧窮及落後的地方,當中不少更是限制福音見證的地區,所以整全福音、社會發展服務及雙職宣教的事工及工人極為重要。今天的世界充滿苦難、貧富不均、社會不公義、天災及疫症等問題,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及全人關懷的宣講見證方法仍是最有效的宣教模式。宏觀教會宏觀教會是以主的大使命為根基的教會,而這教會的增長路線必須是宏觀路線。以下介紹一個理想宏觀教會的增長模式,這模式稱為「50/50教會」,就是把教會的資源及人力分為兩半:一半發展教會內的事工,如強化靈命、向上敬拜等;另一半發展教會牆外事工,如佈道、服侍及差傳。這比例並非絕對,但比例的分配正反映教會的發展重點及背後的哲學在哪裡。95/5的教會肯定是內向、缺少佈道、發展緩慢、沒有實行大使命的教會,可能更是矛頭相向的教會,但50/50的教會則一定滿了活力和動力。跨越行動的原則一、一家教會不能接觸全球眾多社群,必須按部漸進,可以用認顧的方法集中在某些未得之民:例如在某國中的伊斯蘭教教徒或中國的某少數民族。二、在經常費及建堂等費以外學習信心認獻,向著25%的目標前進。三、不但差傳基金要達25%,也應鼓勵人力投入25%,使多人參與短宣、帶職、長宣、差委行政、差關小組、宣傳推動小組等。四、勿忘用25%禱告時間為普世需要及呼聲禱告。內強行動的原則一、華人教會用太多人力在詩班及行政開會,用太少人力在敬拜及門訓,應有適切的分配。二、華人教會不能在主日用十分鐘唱一首詩及讀一段經文便說是向神敬拜,然後等聽道及散會。教會應重估崇拜的真正意義及內容。三、華人教會大多數是90/10甚至是95/5的教會,太多人力用於強化教會,太少人力參與佈道差傳,應以50/50為目標增長,這樣才能產生近遠的動力,質量並進。四、華人教會的成人主日學漸強,但門徒訓練仍弱,應加強分配人力資源。延伸行動的原則一、教會的佈道不能單用吸力,應來去並用,雙管齊下。二、勿忽略社區服侍,這是光鹽作用,在教會與社區中建橋樑。三、針對社區的需要確定教會服侍路線,務使社區感到教會對社區的關心及愛心。四、延伸的人力若只放5%,便只得5%之佈道力,教會必增長得慢。10%的佈道資源與人力投資是起碼的分配,比例越高,增長越快。五、植堂不但倍增佈道之力,也是在本地實習宣教之好方法。結 語差傳的教會切切需要宏面增長,但在這增長之前,教會的領袖必須具有宏觀的眼睛,這雙眼睛不是自己生出,乃是透過主寶座之視野來看他的心意及他的大計,也看到整個世界卧在那惡者手下。宏觀教會乃是以宏觀的視野,採取宏觀行動的教會。-林安國二十一世紀應是華人宣教的世紀過去的二十世紀,神透過西方宣教士給了華人教會很多屬靈的資源,華人教會不單接受了福音,也在純正的信仰、教會的建立、人力的裝備、宣教的異象、工場的經驗等漸漸儲建了根基。面對新世紀,是神給我們在普世傳福音的事工上急起直追的機會。二十一世紀是我們華人教會應該起來宣教的日子,我們應回到神的心意,再認定主的大使命,同心興旺他的國度,努力工作,警醒等候,直到主來。華人教會在這契機參與普世宣教大業,可循根基重整焦點、基地的差傳化和工場策略發展三條路線前進。以下是筆者對華人教會差傳整體發展的一些策略建議,分享如下。一、根基重整焦點華人教會要建立穩當的差傳事工及長遠的維持力,必須回到聖經差傳的根基上。我們必須問:神對整個人類的心意及計劃是什麼?教會存在的使命為何?主再來時國度如何完成等問題。從差傳的角度,聖經中有四類這方面的經文幫助我們把焦點重整於差傳神學及教會使命:(一) 神的本性:他的本性是慈愛的,他的愛普及世界萬國萬族萬民(參約三16)。(二) 世人光景: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包括靈魂體的沉淪(參羅三23)。(三) 神的救贖:神救贖萬民萬族的方法是差他的兒子,為我們作了挽回祭,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參約一29)。他是救主,而且是惟一的救主,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參徒四12)。(四) 神的計劃:神不單定了救法,也制定了計劃,要藉著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組成一個蒙福又施福的國度,這計劃在舊約及新約不斷向他的僕人顯明,如亞伯拉罕、大衛、約拿、以賽亞、但以理、彌迦、使徒約翰、保羅等人。(五) 子民使命:神多次向以色列民說明他們蒙揀選的使命,乃是在萬民中作神的子民,向他們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他們的存在不單為以色列全家得救,還要作外邦人的光,將神的救恩傳到地極(參賽四十九6)。(六) 教會的使命:神吩咐門徒成為使徒,被差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而且培育萬民成為主的門徒,把一切主的話教訓他們遵守(參太二十八18-20)。(七) 耶穌的宣教:凡跟隨主腳蹤的人,都要思念這位作使者、作宣教士的耶穌(參來三1),他如何離開天上榮華,道成肉身為人子,背起十架,成為微仆,不單受苦,而且受死,為要把天國的福音傳揚。他本來是富足的,卻為人類成了貧窮。他成為模範的宣教士,在凡事上給我們作了榜樣。(八) 初期教會的宣教行動:初期教會的宣教歷史,是歷代宣教歷史的根基,他們如何差派,如何巡迴佈道,如何解脫猶太文化的枷鎖,超過地域深海,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猶太全地,越過撒馬利亞,到達小亞細亞及歐洲,直到地極為主作見證。初期教會派出巴拿巴和保羅,後來又產生保羅的差傳隊,以動靜兩架構互相配搭,使福音的跨越力倍增及有效(參《使徒行傳》)。(九) 聖靈的動力:聖靈是差傳的靈,其動力是跨越之力,聖靈的工作是感動、呼召、差派、教導、督責等。他主導了教會擴大及拓展路線,也負起了教會質量的增長(參《使徒行傳》)。(十) 國度的預言:主必再來,凡等候他國度來臨的人必興起傳福音,而且不怕生死,竭力工作,因為知道他的國度是萬民的國度(參啟七9),因此,福音的工作也是建立萬民國度的工作。以上十類經文皆指向普世差傳事工,教會在這根基上建立起使命的神學,回到聖經即等於回到神的心意,回到神的心意及回到他拯救普世的計劃。走門徒道路的人及作教會燈台的使者,皆應以此為根基為目標。二、基地重整健壯(一) 病態的教會:健康的教會是宣教基本的條件,教會不健康,何來力量差傳?環視華人教會,有如下的十種病態:1. 分裂症:病症——你傷我,我傷你,最後分開養傷,無力作工。2. 自閉症:病症——全世界都不重要,只有「我」的世界重要,教會把自己困在四壁內。3. 近視症:病症——近的看得清楚,遠些便什麼也看不見。4. 麻痹症:病症——頭腦知識很多,手腳卻無力。5. 痴呆症:病症——不能了解自己的實況,有時會失去方向,不知去了哪裡。6. 失憶症:病症——最重要的話往往記不起,最重要的事常忘記去作。7. 萎縮症:病症——因一些隱藏的病菌使身體某部分或各部分都在不斷地萎縮。8. 自戀症:病症——教會內圍信徒相親相愛到一個地步,忘記了外面還有一個缺乏愛的世界。9. 神經症:病症——想的東西不是正常人所想的,頭腦出了問題。10. 腫瘤症:病症——少數毒細胞威脅到整個身體的存亡。(二) 健康的教會: 要教會健康,必須有以下十種健康的徵兆。1. 敬拜的教會:教會是神寶座之所在,信徒到主寶座前是敬拜及事奉,到主耶穌再來後,信徒就不必再佈道及研經,在永恆世界裡,教會將喜樂地讚美及敬拜神。可是目前教會最弱的一環往往是向主的敬拜,我們多麼需要多放人力、智力、財力,更新今日華人教會死氣沉沉的敬拜形式及光景。2. 相愛的教會:若我們彼此相愛,眾人就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一家溫暖的教會,是一家滿有見證力及吸收力的教會,相愛的環境及氣氛來自相愛的言語及實際的行動。無論是小型教會或大型教會,切實相愛是教會增長的原動力。3. 餵養的教會:有食物供應教會自然長大,但教會要健康地長大,不單是有草吃,還要知道供應什麼草給羊吃。每家教會都有講台供應及主日學,能得到滋養的講台及主日學的課程供應,是難能可貴,尋見者真是有福了。4. 社區教會:教會的存在不單是為信主的幾十個或幾百個人,因為還有九十九隻羊在教會四壁外,教會的事工應以社區未信的絕大多數為念,可能是99%或是98%,因此社區的探訪、關懷、服侍等都表明教會是社區之光。5. 門訓教會:教會是一個門訓中心,有豐盛生命的長者帶著初生屬靈的嬰孩,以生命影響生命,以榜樣模式來塑造他們學像基督的生命。6. 事奉的教會:教會是有機體,是基督的身體。人人都有恩賜,而且恩賜互相配搭,建立整個身體,恩賜的運用帶來有效的事奉,不單各肢體能認識自己的崗位,而且更能榮耀神。健康的教會是一家全體動員的教會,有人強化教會,有人佈道使人數增長,有人領導計劃,更有人服侍支援。人人參與,人人分工合作。7. 能力的教會:健康的教會有兩種能力,一是福音的爆炸力(dunamis),一是對付撒但的戰鬥力(exousia)。按《啟示錄》所記載,exousia這字義是神給他的子民有這種戰鬥的能力,撒但也給他的跟隨者有這種能力,但最後的得勝是屬於神。這表明神給教會這兩種能力,為要使教會能攻入強盛的撒但營壘,搶救人出死入生。8. 延伸的教會:健康的教會必延伸而倍增,不少教會在植堂的事上不斷努力,產生第一代的姊妹教會(sister church),第二代的女兒教會(daughter church),繼而產生第三代的子孫教會(granddaughter church)。這樣,每家教會延續生子生孫,福音便產生延伸之力,很快傳遍一民一國。9. 國度的教會:健康的教會是國度教會,以天國的計劃為念,以國度的心胸為懷,以天國的信息為重。這樣的教會不單在做教會自己的事工,也與眾教會攜手合作,又進一步與各機構配搭拓展。國度的教會對自己民族有負擔,也在本地向不同民族工作,國度的教會必定是差傳的教會。10. 跨越的教會:正如安提阿教會一樣,健康的教會發展及增長的路線必然跨越四壁,跨越本城本國,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為了分散的國民或遙遠的異族,心中滿有負擔,愛他們的靈魂,產生訓練及差派人力,帶著教會的禱告及金錢,順服主命,跨越出去作成他的工。三、工場重整策略華人教會在差傳上要成功,不單有正確的差傳聖經根基,不單有健康的教會,更需要有發展宣教工場的智慧,以下是發展工場的十個有效策略。(一) 單元策略:社會的結構乃由不同單元社群組成,福音的發展及植堂的路線若循單元前進必收效更大,因為信主的人都不喜歡越過自己的單元去加入別的單元,因此單元的教會對同單元未信者更有吸力,也比多元混合的教會發展得更快。(二) 培訓策略:耶穌一生的重點都在訓練門徒,他也吩咐我們要把所學的教訓別人。工場上若只帶人信主,而沒有訓練人成長作領袖,其事工永遠建立在宣教士身上,教會便永遠做小孩,不能負起自傳之責。(三) 服侍策略:教會與社會中間一定要以服侍為橋樑,不然教外人不會自己找上門尋求福音,服侍表現了教會的愛心,也鋪路讓他們自然地踏進教會來。(四) 雙刀策略:教會有兩把鋒利的鐮刀:一是真理的宣講,一是能力的彰顯。耶穌的講道產生了話語的能力,耶穌的治病趕鬼又表現了屬靈的能力。宣講清醒人的頭腦,能力使人心信服。(五) 收割策略:收割是目標,撒種是進程。我們不能把撒種當作是工作的完結,就此拍拍手便離開。保羅的植堂乃是把莊稼收入倉庫,若單單佈道撒種便結束,這是個不智慧的工人,工作會隨流消失。(六) 巡迴策略:未信的群體分散各地如羊無牧,收割工人若收縮工作及定點工作,福音就只能留在一城一鄉。巡迴的策略是使工人流動,使福音涵蓋廣大禾田,耶穌說:「我也必須往別城去。」因此他周遊四方,在各城各鄉傳福音。保羅也不在一地停留過久,他不斷開拓新的領域。(七) 攻重策略:集中力量在一些有影響力的城市及群體,把福音建立在重要的據點上。保羅的城市策略皆集中於文化中心、軍事中心、經濟中心等地,然後把附近較小的鄉鎮交給這些中心去拓展,這樣他便可跨越得更快。(八) 交棒策略:訓練當地的工人起來,時機成熟便交出。工場的事工常發生人際問題,很多時候是宣教士不肯放權、不肯交出。福音初到時可能宣教士是長者,是屬靈父母,但孩子長大後便是平輩夥伴,不久孩子成熟就得獨立,宣教士不交棒便產生問題。保羅的策略不單是培訓提摩太,也肯信任同工而把權交出來。(九) 分援策略:這是根據耶穌的均平策略,支援人力多的地方應視自己是管家,而把神交託的均分給缺乏的地區。耶穌本來富足,卻把富足分給我們,使我們從貧窮成為富足。屬靈的分援是宣教美好的策略,使工場加速自養自傳。(十) 橋樑策略:分散的猶太人成為福音的橋樑,使植堂工作不必從零開始,保羅因此每到一處便尋找沃土,這些沃土是自己的同胞,很快建立了核心小組,教會便有根基地建立上去。結 論華人教會在差傳路上必須建立聖經神學,強化教會做差傳基地及有智慧、有策略地發展工場,這樣二十一世紀將名正言順是「華人的世紀」,是華人信徒回應神心意而決心參與建立天國的「華人差傳世紀」。問題研討一、在二十一世紀中,華人基督徒可能接得上普世差傳的棒嗎?假若接不上有什麼後果?二、華人教會及基督徒應作什麼改變來承接普世差傳的棒呢?曾錫華面對普世宣教的挑戰,華人必須同時注重兩方面:華人當中的福音工作(特別是分散的華民及其下一代)及跨文化宣教工作。首先讓我們認識全球福音化的情況及基本概念。福音必須靠著言語、文化及人際關係才能有效地廣傳,所以宣教工作必須以種族、文化認同的群體為工作單位,因此一個國家或民族中也可以包括不同的福音群體,例如華人當中有漢族,而漢族中又可分成不同語系的群體。大使命的目標是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所以宣教的目標不只是領人歸主,更是要建立滿有生命力及能獨立在本群體中傳福音的本土教會。假若在一群體中已成功建立這樣的教會的話,我們稱之為「福音已達之民」,不然,便稱之為「福音未達之民」。以下是二十一世紀初全球福音化的現況:宣教人力資源分配與目標群體的現況1福音已傳達福音未傳達群體數目14,00010,000占未信主總人口50%50%在其中工作的宣教士的比例74%26%在以上的兩表中,我們可以看到工人與福音對象一幅不平均的圖畫:大部分宣教的人力資源投放在福音已傳達的群體中,而福音未達之群體往往因為政治、社會文化、地理因素而沒有機會得聞福音。因此從全球福音化的角度看來,跨文化宣教是最有需要的事工。福音事工的分類:2常規宣教及前線宣教傳福音的模式(舉例)傳福音的目標群體福音已達之群體福音未達之群體更大E3一、 華人到非洲向講當地土語的人傳福音二、台灣華人在南美洲講西班牙語的人中工作Ⅱ. 常規宣教Ⅲ. 前線宣教E2一、 海外華人向在英國土生的華人傳福音二、 台灣華人在香港講粵語的人中工作E1一、 與你未信主的鄰居分享福音二、在原居地與有相同言語文化的人分享福音Ⅰ. 傳福音/佈道事工未得之民中的初熟果子向本民作的福音工作E0更小一、 在教會中舉行的佈道會二、在教會中分享福音更大更小可能歸主者與最相近的教會的文化距離Ⅰ. 傳福音/佈道事工:在當地已有活潑的本土教會群體中作同文化的福音工作。Ⅱ. 常規宣教:在當地已有活潑的本土教會群體中作跨文化的福音工作。Ⅲ. 前線宣教:在當地仍未有活潑的本土教會群體中作跨文化的福音工作。宣教的目的必須是植堂,而植堂必須先有傳福音的工作。假若我們以傳福音者與福音對象的文化距離作分類的標準,傳福音的工作便可分為四類:教會以內(E0)、同文化(E1)、近文化(E2)及異文化(E3)。文化距離越遠,福音工作的要求及難度便越高,反之亦然。從植堂的角度看,假如我們以福音對象與最相近的教會的文化距離作分類標準的話,福音工作便可分四類:傳福音/佈道事工(Ⅰ)、常規宣教(Ⅱ)、前線宣教(Ⅲ)及未得之民中的初熟果子向本民所作的福音工作。根據以上圖表的顯示,假若我們將世界分成三份,從西方教會的角度看,同文化的福音工作只能達到三分一的人(三分之一已是基督徒),另外三分一就需要跨文化了,因此福音遍傳就必須以跨文化事工為主(E3)。但華人的處境與西方不同,華人有兩大不同點:華人是全球最大的「未得之民」,也是最大及分布最廣的群體,所以在全球福音化的工作上,我們有特別的機會及優勢。我們要善用策略,藉著分散的華人及其下一代,將福音首先傳給華人及附近的未得之民(就是以同文化及近文化為優先),這樣也就省略最困難、代價最高及果效最低的異文化傳福音工作(E3)。所以從策略上而言,華人差傳必須以華人群體為優先。華人(包括中國大陸在內)是全球最大的禾場,也是有潛力差派大量宣教士的群體,再加上各地華人信徒及教會都從神領受不一樣卻都是極寶貴的恩典,假若能善用散居華人的特點及整合全球華人教會的人力及物力資源,二十一世紀就真的是「華人差傳的世紀」。但是普世華人信徒及教會必須相愛合作,在宣教大業上同心同德,互通有無,不計自己的好處,只求福音的廣傳,天國的擴展,這是華人普世差傳成敗的關鍵,也是「世界華人福音運動」的目的。其次就是必須願意付代價,救恩是白白得來的,但卻絕不是廉價的,因為是基督付上了他生命重價買來的。同樣的,我們要萬邦萬民得聞福音是必須付上代價的。首先是禱告,其次是金錢,但最大的挑戰仍然是人,就是我們回應神的呼召,委身成為宣教士,鼓勵及支持自己的兒女參與宣教大業。華人往往甘願為下一代的前途而移民海外,但我們更需要有甘願為福音緣故移民的人。移民海外華人的下一代是向當地原居民傳福音最理想的人選,因為他們不再需要跨越地域、言語及文化,他們也是華人宣教士到當地工作的最佳夥伴,但這一切都要基督徒父母有願意奉獻兒女的心志及行動。中國現有人口十四億,是世界最大的宣教工場,不少未來學家相信二十一世紀是中國的世紀,所以中國福音化也是福音遍傳世界的關鍵工作,更是普世華人教會責無旁貸的工作。感謝主,今天中國已有數以千萬計的信徒!但百分之九十四以上的人仍未得救,所以福音快速廣傳及教會增長仍是首要工作;但這卻不是說,中國教會不需參與普世差傳事工,事實剛好相反,中國必須成為最主要的宣教士差派基地,華人教會才有可能接下普世宣教的棒。因此海內外的眾華人教會在福音廣傳及普世差傳事工上應如何同工及結成福音的夥伴,如何招募、裝備、差遣及支援中國差出的宣教士的策略及具體執行工作已是急不容緩的工作了。差傳教育、異象分享、事工推廣、工人訓練、差會建立及宣教士的支援等都是華人教會眼前必須努力的建設。華人也決不能忽略跨文化的差傳工作,更應積極地向其他民族的宣教前輩學習及一同參與跨文化的差傳工作。從全球福音化的角度來說,跨文化宣教是最迫切的需要,但也是華人差傳最落後的一環,所以必須急起直追。今天全球福音化最大的挑戰乃是伊斯蘭教世界,有學者更估計伊斯蘭教將在本世紀中取代基督信仰成為全球最大宗教。英美西方國家本來在穆斯林中已不受歡迎,自「9·11事件」及英美攻打伊拉克(Iraq)後,西方宣教士在伊斯蘭教世界面對極大的困難。向伊斯蘭教群體宣教的責任似乎要交到亞非拉的教會手上,面對如此巨大的宣教挑戰與責任,華人教會更應勉力以赴,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一同接受這福音遍傳的棒,讓二十一世紀真的成為華人宣教的世紀!問題研討一、E1、E2及E3這三種傳福音模式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又與《使徒行傳》第一章八節中的使命有什麼關係?你認為哪一種最有效?哪一種最有迫切性呢?二、從策略上而言,「傳福音」與「宣教」之間有哪些分別是必須清楚說明的呢?兩者有什麼相同的地方及分別之處呢?三、 使徒保羅是「雙文化」(猶太裔的羅馬公民,同時精通希臘語文)的人,所以他是宣教的理想人才。你有沒有想過怎樣利用自己的特點及背景來協助福音工作呢?你可以作什麼來幫助自己成為神更合用的器皿呢?你及你所屬的教會,可以怎樣參與及促進全球福音化呢?註:1、資料來源:David B. Barrett,Todd M. Johnson:WorldChristian Encyclopedia.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2001.PatrickJohnstone,Operation World. 21st Edition. Toronto, Ontario: Gabriel Resources,2001.2、改自為Ralph Winter: Perspectives on the WorldChristian Movement : A Reader,3rd Edition. Pasadena: William Carey Library,1999.3、引自林安國牧師提供的資料。4、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差傳學堂——青年級》(香港: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2001年),第九課,第41頁。林安國教會的責任:建立差傳的群體請看看以下幾家教會,哪一家是合神心意的教會,原因在哪裡?例一唐人街附近有一家教會,專門做些福利事業,牧師平常替人寫信賺點錢,主持婚喪禮,安價目表收費,每星期舉辦老人午餐會,人數甚多,電影晚會人數更多。可是一到主日,教會便好像市中心的辦公室一樣,來往的人寥寥可數,汽車稀少。人數太少時,牧師便索性提早散會,方便人到附近酒樓午膳喝茶。例二離此不遠有一家大教堂,鐘樓聲入雲霄,紅磚建築,屬大宗派、老字號。教會有千個座位,平常聚會只近一百人,者是紳士淑女,豪華汽車,崇拜儀式嚴肅單調,講道注重哲理科學,大多數人每星期只來一次聚會,教會雖然人數不多,但彼此卻不甚認識,更談不上深交。牧師從著名神學院畢業,主張神既愛世人,世人便不會沉淪落入地獄,人人終究皆可得救。因此,信徒應尊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若能合一則佳,若不能合一,彼此應互相溝通了解。例三城東有另一家教會,是家族式教會,執事會成員差不多都是自己人,只有一個例外,此人乃他們家族公司的僱員。教會的成立,是因為從前教會的牧長不聽指揮,所以另起爐灶,自掛招牌,經濟上他們沒有問題,牧師及女傳道都是他們一手聘請。可是,教會多年來維持原狀,新來的人無法找到事奉的機會。例四城西有一家很屬靈的教會,主日用很長時間講解聖經,很長的時間禱告,只準會員守聖餐。他們的會員只穿素色或凈色的衣服,崇拜不用音樂伴奏,嚴格禁止與不信的人通婚。他們主張得救的人是蒙神揀選的人;因為蒙揀選的人,不傳福音給他,也自然會來;不蒙揀選的人,終日向他傳福音,也不會信。神擁有人得救的全部主權,我們人不能作什麼。例五大學附近有一家教會,多數是學生及年輕夫婦。教會成立數年,借了一所學校聚會。他們很努力向人傳福音,帶他們到教會,所以地方不久已不敷使用。他們剛請了一位傳道人,又正在覓地建堂,因此多數人不主張有什麼向外差傳的工作,他們一方面覺得自己力量有限,另一方面也認為教會的工作是向鄰近的人傳福音,若每家教會都向鄰近傳福音,福音便能廣傳,不必好像八爪魚那麼多爪,到處亂伸。討論:你認為以上幾家教會對神的救贖計劃及使命是否盡責呢?現在我們再看看神救贖計劃中教會的角色。一、神的救贖計劃以上數家教會,大部分與神的救贖計劃及神給教會的使命有很大的差距。神的救贖是有全備計劃的,指向一個最終的目的,從耶穌的救恩開始,先是罪人得救,組成教會,然後教會受託,傳給萬民,最終是萬民與整個宇宙萬物都得贖,得與神和好。「……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歸於一。」(弗一10)意即神與萬民、萬物和好,這種與萬民、萬物和諧的境界是如何得呢?聖經明言是「在基督里」,是因愛子所流的血(參弗一7),是因十字架的救恩(參西一20),是因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參林後五21)。因此,得救、得贖不應只是以色列人,也不應只是教會,乃是萬民萬族,是普世每一個人。二、教會的角色教會在這普世計劃里,是一個施福的器皿、一個恩典的導管,與舊約的以色列民身分相似。世人的光景如何?聖經形容世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他們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的掌權者魔鬼,他們被放縱的靈所控制,與神的恩典及慈愛隔絕了,沒有指望、沒有真神(參弗二1-12),他們惟一的指望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既然是人急切需要福音,沒有這福音便沒有指望,誰負起這重任去傳講呢?耶穌復活後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又說:「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二十四47、48)「你們」不單指當時的門徒,更是指所有跟從主的人。「你們」是表示一個整體,這個團體是一班經歷主救贖的人,是見證主恩典的人,這團體便是教會。因此,耶穌升天前頒下的大使命,就是普世萬民得聞福音的宣教責任,已交在教會這團體手中,也是交在每一個信徒的手中。舊約的以色列人得著了神的恩典,可惜他們多次失職,失見證,以致外邦人不單不認識神,反而褻瀆神,這是何等羞恥的歷史事實。初期教會有些律法主義的人,也企圖把神的救贖收藏自享,製造很多行為上的條件,來攔阻人白白接納救恩。神興起了保羅,為這事與他們極力爭辯,把神救贖的奧秘及計劃向人顯明,他解釋說:「……我深知基督的奧秘……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里,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弗三4-7)他跟著更清楚地說,不是只他一人作傳福音的執事(工人),他乃是要「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里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里所定的旨意(或作所定成的旨意)。」(弗三9-11)神既然早已定意要救萬民,完成他天國的大計劃,而教會又是被揀選負起這神聖任務的團體,我們的責任何等重大啊!若我們自私、失職、不傳、不肯付代價、不肯服從、不肯裝備,神要向誰追討他們喪命的罪呢,豈不是向教會嗎?豈不是我們這些蒙了恩又忘恩的人嗎?三、教會應該如何扮演這角色(一)教會應該有一個順服的態度主人喜歡順服的僕人。大使命是吩咐、是命令,教會無論在什麼景況,都應該順服主的命令,履行普世福音的大業,因為這是她存在的主要原因。(二)教會應該集合起來作見證舊約以色列人見證神的方法,是以聖殿的敬拜吸引人到神的面前,這是「來」的方法,是吸入法。教會是由多人合起來見證神的團體,這種集體的見證,是向世界的宣告,吸引他們來觀察、聆聽、思想,以至接受。教會信徒聚在一起有兩個目的,每一個目的是向上的,包括向神的敬拜,對神的事奉,把榮耀、尊貴、權能、讚美歸給神。這些行動雖然是向神,但卻產生了見證的作用。未信的人從我們的敬拜中認識神的神性及救恩,因而相信,成為我們一分子,擴大了敬拜神、事奉神的質量。教會信徒聚集在一起,另有一個目的是向內的,就是信徒彼此相愛、彼此服侍、彼此建立,這也產生了見證的吸力。有很多人信主,是因為在我們中間感受到教會中的愛及溫暖;他們到教會,從講壇到主日學認識真理,知道人生的路向,生命被建立,決心洗禮,加入教會,成為一員,彼此過肢體的生活。(三)教會應該分散出去做見證舊約以色列人見證神,有另一個方法,就是在各處建立會堂,深入各民族中見證神,這是「去」的方法,是外傳法,應教會不能僅停留在集體的見證。很多人不會到教會,也不肯來,很多人在地理上相隔很遠,有些人與我們的文化相差很遠,因此,主吩咐我們「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傳福音」,這個「去」字表示分散到萬民中。《使徒行傳》第一章八節把分散的方法及層次向我們表明:「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並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耶路撒冷及猶太全地,表示同文化的人,撒馬利亞表示與我們文化相近的人,而地極表示文化與我們完全不同的人。這些人都需要福音,我們應該想到他們,到他們中間分享神救贖的計劃。因此,教會的目的不單是集體的見證,也是為主分散出去的見證。差會的角色:差傳的架構福音若要傳到萬民地極,必須透過兩個架構來完成。當安提阿的信徒要向普世傳福音時,他們先建立了一個差傳基地——安提阿教會,一個負起在本地或近處見證的架構,繼而從這基地產生一個行動的架構——差會,負起跨越地域文化的使命。這隊人始自保羅、巴拿巴兩人(參徒十三1-3),後來繼續從各教會徵召宣教人力,如提摩太及路加等加入。他們每到一地便設立地方教會,是另一個差傳基地,也同時成為他們差傳行動的支援。到了《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一至六節保羅的第三次行程,這佈道團已在各處建立了不少教會,這些教會也差派人加入佈道團,不斷倍增了宣教的實力。這兩個架構循環不息,互助互倚,成為完成大使命的兩股力量。「亂定之後,保羅請門徒來,勤勉他們,就辭別起行,往馬其頓去。走遍了那一帶地方,用許多話勸勉門徒,然後來到希臘,在那裡住了三個月,將要坐船往敘利亞去,猶太人設計要害他,他就定意從馬其頓回去。同他到亞細亞去的,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遠古和西公都,還有特庇人該猶,並提摩太,又有亞細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這些人先走,在特羅亞等候我們。過了除酵的日子,我們從腓立比開船,五天到了特羅亞,和他們相會,在那裡住了七天。」一、宣教的動靜架構《使徒行傳》第二十章到六節記載了不同的地名人名。(一)第一類是地名,代表靜的架構當中提到的七到八個省名及城名,包括了馬其頓、亞細亞、希臘、敘利亞、特羅亞和庇哩亞等,這些地方均設立了教會。例如馬其頓有三家出名的教會,設立在腓立比城、帖撒羅尼迦城和庇哩亞城;希臘也有兩家出名的教會——雅典和哥林多教會;在亞細亞省亦有以弗所教會等。這些地方教會可稱為靜的架構,因為他們的信徒不能像保羅一樣流動傳福音,他們有家庭的責任、職業的限制,他們是一個在本地見證的團體。但這亦不是說他們靜而不動,乃是指他們因受各方限制而留在一個地方事奉主,在本地傳福音,也支援外地的工作。(二)第二類是人名,代表動的團體地方教會既受限制不能動,便需要動的人到處去傳福音,建立教會。經文中提到的宣教士包括保羅(安提阿教會)、所巴特(庇哩亞教會)、亞里達古和西公都(帖撒羅尼迦教會)、該猶(特庇教會)、提摩太(路司得教會)、推基古和特羅非摩(以弗所教會),還有作者路加(可能是以弗所教會)二、動靜架構的合作這兩個團體如何彼此合作互相幫助?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說:「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腓一5)原文中「你們」兩字,應譯作「你與我」,是指地方教會和差傳團體,雙方搭配成為整體,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保羅常去探望腓立比教會,建立他們,寫信勉勵他們,將海外的異象與他們分享。而腓立比教會用金錢及禱告支持保羅的差傳團體,並接待路過的宣教士和繼續供應人力。三、被忽略的架構華人教會一向很看重建立地方性的教會,但卻不看重建立一個強健的差會。華人教會需要看到這個急切需要,華人教會應在各地建立中國差會,就如從前西方教會建立差會,來到我們當中傳福音一樣。神的心意是要萬人得救,因此他在我們當中要揀選人成為流動的一群,像保羅一樣將福音帶給遠方的民族。既然神已為華人教會預備了人力、物力,又顯明異象,那麼現在最需要的就是建立及加強華人差會,計劃自己培訓宣教士加入差傳團體的陣容,成為一道強而有力的洪流,為主工作!教會歷史給我們一個教訓,基督教宣教差傳遠比天主教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遲遲沒有設立差會。歷史學家拉圖雷特(K. S. Latourette)曾說:「基督教在宣教事工上比天主教遲緩的原因,是基督教缺少了宣教的媒介和架構。天主教早在一千年前已經派修道院的修道士,到不同的地方傳福音。而基督教雖然想接觸未信的世界,卻苦無工具。」沒有差會,就是沒有工具。基督教後來才發現差會的重要性,因此開始組織差會。就如貴歐利(Gregory)請奧古斯丁(Augustine)組織差會,將福音傳到英國(United Kingdom),建立了英國教會;當英國人預備到中國傳福音時,他們在英國亦組成了倫敦差會,羅伯特·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戴德生(Hudson Taylor)等就是這樣被差到中國傳福音的。在二十一世紀,普世傳福音的工作應由誰來承擔?是否單靠西方的宣教士?拉爾夫·溫特博士(Dr. RalphWinter)說:「將有很多新興的國家起來參與普世福音工作,這是九十年代的差傳路向。現在印度至少有五十家差傳機構,非洲也有一家差會差派了五百個宣教士出去。」溫特博士相信,第三世界的宣教士人數將會超過西方宣教士。華人教會應思想,在未來數年,會有多少華人出來參與普世差傳大業?他們如何被差派出去?四、兩種架構互助配搭合作(一)拒絕作獨行俠有一類宣教士可稱為「獨行俠」宣教士,他們有很崇高獨特的理想,也有很專一的心志,他們不想被差會或教會轄制,也不想向人籌募經費,更不想在一個大組織里向上級呈報。在他看來,屬靈人只講異象與信心,只要清楚是主的帶領,便應毅然前往,不必考慮徵求太多人的意思,為了福音他們甘心擺上一切為主受苦。獨行俠宣教士的心志是可嘉的,但在人際關係上卻常帶來問題,而且事工的方向容易動搖,故容易導致受傷或兩敗俱傷。有些教會則是獨行俠的教會,她一切宣教工作,都要自己管理及控制,因此教會也成了差會,不鼓勵信徒參與教會外的宣教組織。這種情形多發生在較大的教會,他們甚至有能力請一位宣教牧者,也能自己全力支持及差派宣教士,不過這些獨行俠教會需要面對不少問題,例如堂會與工場的需要不斷產生緊張的拉力,畢竟一家教會的人力及資源有限,難以兼顧教會及宣教工場兩方面的需要與問題,如一個工場尚可應付得來,但發展多個工場就分身乏術了。差會的成立與行事也會出現獨行俠。日本有一百二十家差會,其中超過六十家差會的宣教士少於十位,更有三分之一是少於兩位(注)。這樣的差會浪費及重複了很多人力資源,不是好管家。華人差會也有很多獨行俠的組織,實在需要重估存在的價值及合併的可能性。有些差會獨斷獨行,不把教會看在眼裡,沒有好好交代宣教工場的發展及宣教士的情形,以公司老闆的方式管理宣教士,而忽略了牧養帶領,又攔阻教會對宣教士進一步的的支援。差會應接受教會的看管,應向教會負責,應有清楚的教會觀,差會服侍的對象不單是工場及宣教士,更是要作教會的僕人。聖經給我們看到差會的演變過程及三者之間互倚互助之關係,三者不能獨自有效地完成主的使命,三者的息息相關正是三股合成的繩子,能更堅強有力地負起普世救靈的大業。(二)差會架構的演變保羅時代差會的演變有三個過程。保羅、巴拿巴出來作宣教士是教會整體得聖靈的感動而產生的回應行動,因此,宣教士是堂會的延伸、是教會的天使,而堂會是宣教士的後勤及支援(參第一階)。可是當宣教士上工場後,一家堂會所給的支援及人力的供應便受了限制,除非宣教士不發展事工,不然一定要從四面八方加強支援,這也能把一些未參與的堂會帶上宣教事奉之路(參第二階)。宣教士的人數增多,工場的數目及需要也相繼增加,再加上很多不同背景的教會參與,這些從縱橫交錯的合作及配搭,變成了複雜的行政架構,宣教士的指派及福音事工的發展成了差會主要的功能,而宣教士的母會也成了禱告支援及關懷的角色,又在教會中不斷培養宣教士及差派出去加強外麵糰體的事奉(參第三階)。保羅差會演變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教會產生宣教士(參徒十三1-3)第二階:宣教士徵召其他宣教士(參徒十三至十六章)第三階:宣教士組成差會(參徒十八2、27,十九22,二十1-4;腓二5;西一7)(三)兩種架構互助合作《腓立比書》給我們看到教會與差會及宣教士的密切關係。神透過教會去完成他的心意及普世的拯救計劃,教會是主角,而眾宣教士及差會皆是教會的手,代表教會伸向未得之地及未得之民,因此教會及宣教士是教會的一部分,是息息相關、相輔相成,需要密切合作才能完成主的大使命。教會、差會與宣教士是三股合成的繩子,合作則強,分開則弱。問題研討(一)構想一家實行差傳使命的教會。這教會一定是:(二)試將你的教會與上述理想差傳教會比較。請問你們教會的差傳事工有什麼地方可以改進?林安國差傳的禱告:能力的群體差傳事工的主要動力不是在乎看得見的事工,而是在乎那看不見的禱告。歷史告訴我們,禱告開始了教會(參徒—14),也開始了差傳(參徒十三1-3,)由此可見祈禱實在是差傳的原動力。「多禱告的教會快增長,少禱告的教會慢增長。」這是教會增長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及定律,因為多禱告便能推動聖靈的工作,由此產生靈命的更新,而帶來了福音的廣傳。因此禱告能使教會有深度及廣度兩方面的增長。若禱告會只有三四人,絕不可能產生一股影響教會、社區、世界的動力。莫說為海外事工、未信之群體、偏遠未識之民禱告,就連自己教會的屬靈光景、周圍社區失喪的人,都提不起勁或抽不出時間來禱告。這樣怎能期望信徒參與更廣更遠的差傳禱告?所以要先把教會訓練成一個禱告的群體,繼而推行差傳禱告。一、建立一個禱告的群體要在教會推動及實施差傳禱告,要先把教會建立成一個禱告的群體,這是播道會總主任保羅·塞達牧師(Rev. Paul Cedar)的秘訣。有一位牧師建議以下的方法:(一)把所有的長執會、領袖會放在周三晚的禱告會之前,時間一到,停止所有會議,用一小時一起全心全意為教會及宣教工作禱告。(二)鼓勵所有團契及小組每月停止一次聚會,改為參加周三全教會動員的禱告會,各人仍可在自己所屬的團契或小組裡禱告,禱告會後,他們也可延長團契或溝通時間。(三)每季有一禱告周,高潮是在周三的通宵禱告會,那一周也用簽名認領的方式舉行七天的連鎖禱告。(四)把教會及差傳禱告資料傳送給每個家庭,作為飯前的禱告事項、家庭崇拜及床前禱告的內容。(五)每次崇拜會後,牧師及長執部特別為需要者禱告,使信徒生命得著復興。教會要有一群經過訓練的禱告勇士,以禱告事奉神,又把禱告延伸到宣教士及工場去。二、禱告宣教人人有責《禱告大合奏》(Concerts of Prayer)一書的作者大衛·布賴仁特(David Bryaut)說:「禱告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參與的普世宣教行動,藉著禱告我們可以愛世上一些未得之民;禱告不會延遲我們對普世福音事工的參與,也不會受時空的限制。」(注)因此每一位信徒及教會都應作禱告的宣教士。我喜歡禱告的一個定義:「禱告是人對神心意的回應。」這樣,禱告便不應以人為出發點,只陳述自己的需要、情況等,而應是「看」神的心意,從這角度去觀察及回應神。所以禱告是提說神的心意、神的事情、神的計劃。禱告既是對神的回應,就一定要以福音、宣教為內容,這樣的禱告最蒙神喜悅。教會也必能產生更多禱告的宣教士。今天教會的祈禱會人數寥寥無幾,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教會領袖沒有將這既刺激又興奮的禱告模式教導會友。很多信徒不會禱告,只會為每日三餐得飽而謝恩;睡前的禱告也離不開自己的健康、學業、事業、兒女等。而教會的禱告會也只提出圈在教會四壁內的大小事情,這種自我中心的禱告態度,在教會中從上至下甚為普遍,教會也變成自私的教會。循例的禱告使人覺得枯燥乏味,祈禱會也使人望而生畏。要挽救這種光景,禱告一定要注重神的心意、福音的挑戰、遠近的呼聲等。具有深度及廣度的禱告,不單向上對準主的計劃、向外對世界的光景及需要,更帶來了挑戰、刺激、興奮。禱告成了與神在普世的計划上同工的途徑,眾人的同心凝聚成一場禱告大合奏,充滿了和諧與激情,便產生了能力、活力和持續力。所以教會的牧者及禱告會的負責人必須設計及預備富有挑戰性的禱告事項。有些教會的崇拜氣氛很美好,教牧及長執用很多時間、心思去策劃,以至程序井井有條,有高素質音樂,司事各就其位,信息滿有能力,赴會者得關顧等,這都表明了教會在崇拜方面肯用人力、財力、心思。但禱告會很多時候內容空洞,沒有好好安排和計劃,時間到了才搬排椅子,程序都是千篇一律。教會不重視禱告會,自然人數稀少,不能吸引信徒來參加。以下是一些改進的建議:(一)指派一位執事或小組,特別思想禱告會的內容及推行的策略。(二)在教會參與事奉的肢體務必參加祈禱會。(三)每次的家庭、小組或團契聚會都用一段時間由專人帶領禱告。(四)好好預備禱告事項,傳遞給會友。每周都應包括福音的挑戰:如近處的佈道、本地未得之民、遠處傳福音的機會和果效、宣教士的事工需要等。(五)印發代禱周報夾在秩序表內,鼓勵各家庭的父母帶領兒女一同禱告。有一位弟兄的家庭,每天晚飯除了謝恩禱告之外,也為一件福音事工禱告。(六)介紹信徒用「普世禱告卡」,每日為一個地區的福音需要禱告。(七)把活的見證及需要放在禱告會中,可請福音機構或宣教士來分享,使禱告更充實及具體,有時可聽宣教錄音帶或放映幻燈、錄影帶等。(八)在每年的教會支出預算案中,為禱告事工預備經費。(九)用一個周末舉行禱告退修會,重點是教會復興及普世差傳。(十)每主日崇拜為一項教會支持的宣教事工或宣教士禱告。三、禱告宣教產生宣教行動宣教的禱告不單使教會在深度及廣度上有增長,往往也帶來了宣教的行動。一七九〇至一八三〇年英國(United Kingdom)大復興,產生了幾百個禱告小組,目的是「為教會復興及普世福音工人禱告」。這些禱告小組產生了教會復興的連鎖作用,也差派了很多宣教士出去。當時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是禱告小組的一員,每月一次與禱告小組的人一同通宵禱告,在他的辦公室掛著世界地圖,提醒他不斷為世界各地禱告,不久這位禱告者變成行動者,他加入了普世差傳行列,往印度(India)傳福音。一八〇六年,有六位學生在草堆中為普世福音工作禱告,遂產生了北美第一個差傳團體,其後很多差傳機構都是由禱告而生。教會不單要鼓勵肢體禱告,也應在禱告中等候神的差派,把禱告化成行動。安提阿教會在禁食禱告時,「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徒十三2、3)宣教的禱告若成了差派的行動,這教會必如安提阿教會一樣大大興旺四、宣教士與教會雙方的禱告關係教會的責任是培養禱告的宣教士,忠心竭力地為工場上的事工禱告。按聖經的教導,工場上的宣教士也應同時為支持他們的教會禱告。有時宣教士有錯誤的觀念,期望教會在經濟及禱告上支持他,可是自己在私禱及工場的教會中,卻忽略了為「後方」的教會懇切代禱及感恩。保羅是一位到處植堂的宣教士,他屢次得到腓立比教會的金錢支助,甚至派以巴弗提去支援他。腓立比教會固然是家禱告的教會,她是由河邊一個禱告小組開始建立的(參徒十六13)。但保羅為腓立比教會的禱告,更給我們留下了美好的榜樣,提醒我們宣教士與教會應有雙方面的禱告關係。差傳的更新:教會宣教化聖經是神給整家教會的,裡面的使命,包括了愛鄰如己(服侍),宣講福音(傳揚)及植堂培訓(使人作門徒),這是主親自吩咐教會去完成的。教會所傳的信息,不應只是赦罪、平安、得福,而應是全面的傳整個使命,將完整的福音傳遍全世界,因這是天國的福音,是關乎神的主權在個人與教會中的彰顯;而福音也不是單為一民一族的,乃是要往普天下去向萬民萬族宣講的。既然整家教會都應參與差傳,便應把架構中所有的內容宣教化,以下是一些建議以供參考:一、架構宣教化(一) 組織宣教部理想的宣教部是從上而下的扇形組織,以牧者為顧問,主席作領導,其他成員分配工作,可從小作起。(二) 組織差委會除兩三位主要成員外,可從各團契推選代表加入差委員會,以便在各團中推動。(三) 組織宣教關懷小組主要責任是聯絡和關懷教會所支持的宣教士及宣教機構。(四) 組織宣教行動小組其行動可包括內部差傳教育及工場有計劃的支援。二、教育宣教化(一) 講壇的教育牧者可有計劃地把宣教信息列入講道當中。舊約的創造觀、神的本性、以色列的使命、彌賽亞的工作,新約耶穌的宣教模式、教會使命、初期教會的宣教、國度的完成等都是很好的講題。(二) 主日學教育不單為青少年預備有關差傳的主日學課程,也可用不同的方式,如在成人主日學中研讀《約拿書》、《彌迦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或宣教士傳記等。(三) 視聽的教育介紹工場的幻燈片,宣教士生平見證的影片及錄影帶,差傳教育的錄音、錄影帶等都可應用。(四) 實習的教育工場的觀察及實習是最好的教育,但必須要有一個好的導師及周詳的計劃,以免產生反效果。三、節日宣教化教會既有復活節、母親節、敬老主日等,也應把差傳節日化,如舉行差傳主日、差傳周、差傳雙周或差傳月,內容可包羅萬象,除特別講員外,可加入宣教電影、宣教士見證、宣教遊戲攤位、詩班清唱劇、差傳專題、短宣長宣差遣禮、萬國餐等。四、禱告宣教化(一) 主日宣教禱告有些教會每主日都為宣教事工禱告,包括教會支持的宣教士、一個未得的群體、中國一省、一少數民族等。(二) 宣教禱告小組把願意為宣教禱告的肢體集合一起,定期一個月或三個月一次的禱告,有些教會分成數個小組,如回教禱告小組、中國禱告小組等。(三) 禱告會宣教化禱告會的內容不應限於教會本身的事工及患病的肢體,而應把普世的差傳負擔放在這班禱告勇士心中。每次禱告會都可預備一兩項提出來分享,差會的刊物是很好的資料來源。(四) 宣教禱告日用半天或一天的時間特別研讀神的話,體會他愛世人、救世人的心意,繼而從近至遠、分組分區為未聞福音的萬民萬族禱告。五、人力宣教化(一)信徒教會應動員信徒參與宣教。信徒因工作被派到某些國家,如中國、越南(Vietnam)、非洲等地,這是宣教的好機會。有一新加坡商人定期把佈道刊物帶到某地供應當地信徒。另有一專業家庭到宣教工場找一份工作,為的是可與宣教士並肩配搭傳福音。(二)長執長執在教會的領導及教導的經驗可成為弱小工場的幫助。(三)獻身者教會中有些神學生或神學院之獻身者,都可能是宣教工場的人力資源,教會可為他們提供訓練的機會,以後加以甄選及差派。(四)教牧歐洲及中南美洲很多沒有牧者的教會,很需要扶助。教牧若能定期(每年一至三個月)或用安息年出去工場扶立這些弱小的教會,對神國度的發展有很大幫助。當然教牧出外要取得教會的認同及支持,而不是獨斷獨行。六、事奉宣教化教會的事奉原則上分兩批人力,一組是強化教會的事奉,如領詩、教導、牧養、關懷等;另一組是擴大或增長教會的事奉,如佈道、宣教等。按統計,教會平均用85%的時間維持系統:如開會、行政管理,只有15%的時間用於事工上,而用於佈道宣教的時間比例則更低,有些教會把人力集中在詩班及主日學,當然這是重要的事奉,但缺乏了向外的動力。教會若能把10%的事奉人力用於佈道植堂,另把10%人力用於宣教,教會必增長得更快,也更能具體參與天國的擴展。七、圖書宣教化圖書館應該加添下列四類的宣教書籍:(一) 宣教的歷史及傳記(特別是華人宣教士傳記);(二) 宣教的研討及收集;(三) 宣教的參與及裝備;(四) 宣教的群體及策略。每年的宣教基金預算應包括宣教圖書及教材,差傳機構的定期雜誌裡面的資料很合時及寶貴,應揀選及編檔。若有足夠人力,可考慮搜集一些專題資料,如回教教徒、少數民族等,供信徒參考。八、經費宣教化有四類籌募差傳基金的方法:(一) 計劃按預算的需要向信徒宣布,呼籲大家參與奉獻。例如為國內某地建堂經費,某教會圖書館需要奉獻等。(二) 比例在教會收入中取出10%或15%作差傳基金。(三) 信心定一個目標,會眾在經常費奉獻之外憑信心再認獻。(四) 比例加信心把教會的總收入抽出10%作基金,信徒再憑信心學習認獻。九、訓練宣教化教會是一個宣教訓練的場所,其目的是為了培訓更多宣教士幫助天國的擴展。教會可在以下四方面培訓宣教人才:(一) 恩賜事奉的訓練信徒在教會中認識自己的恩賜而有效地事奉,這些經驗可延伸到工場上,例如一個好的主日學老師可到工場幫助教導。(二) 本地宣教的訓練本地的植堂事工及接觸不同的群體都是好的訓練場地及實習機會。(三) 工場實習的訓練教會可安排肢體到海外工場去實習,教會本身也可成為實習的場地,讓未出工場的宣教士實習。(四) 神學裝備的訓練也應讓獻身的肢體進入神學院正式受訓,預備去宣教的肢體不單要受聖經神學訓練,更應該受宣教的訓練。十、教牧宣教化教牧是影響教會最重要的人物,教牧若不積极參与宣教行動,信徒便沒有學習的榜樣,也缺少了帶動力及屬靈的支持。教牧可有以下四方面的宣教參與:(一)教牧本地宣教在植堂的時候,教牧不一定要留守母堂,若恩賜及負擔是開荒植堂,可像保羅、巴拿巴一樣出去,對母堂不一定造成損失,卻可幫助子堂發展。(二)教牧短期宣教教牧可用有薪或無薪的方式出工場,若每年出工場一至三個月,不領薪金是較容易安排時間及較恰當的做法,教牧的生活費可憑信心由有負擔的肢體或工場的教會分擔,但不一定足夠。(三)教牧安息期宣教教牧的安息期有數月至一年不等,可出外幫助一兩個工場。(四)教牧差出宣教神若感動教牧成為宣教士,教會理應全力支持及成為差派的母會,而教牧則代表教會延伸至外地,成為前後方美好配搭的夥伴。預備出宣教工場的教牧要有一段過渡期,一方面訓練預備信徒,一方面為教會安排接班人,免得教會因為無牧者而彷徨。結 語宣教是教會的本質,教會事奉的對象是頒發大使命的主,教會也是完成主國度的使者及器皿,因此教會必須要宣教,這是理所當然的。以上的宣教化十則只是一些建議及參與的模式,教會要先有願意的心態才能走上去。今天華人教會十之有九還未具備這種願意的心態,華人教會日夜在談聖靈及聖言,但卻離聖靈的心意及聖言的中心甚遠。「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二十四47)問題研討一、禱告、奉獻及教會事工推動是差傳事工的動力來源,在你的堂會中,哪一方面做的不錯,哪一方面仍須改進呢?二、你願意為你所屬的堂會能成為一家滿有屬靈力量的差傳教會代禱嗎?理篇/葉敬德基本上,聖經對世界有幾種不同的看法,雖然《創世紀》第一章一節所說的是「起初,神創造天地」,但我們都知道「天地」所指的便是神所創造的「世界」。因此,約翰也作見證說:「……世界也是藉著他(耶穌基督)造的……」(約—10,引自《《新譯本》》,下同)。神創造世界,並且吩咐人要「征服」和「管理」他所創造的萬物,但也要「耕種」(或「修理」)和「看守」神安置人類的伊甸園。因此,人類不僅要管治,也要愛護這個神所創造的世界。保護環境是人人當盡的本分。人類既然是受造物,亦應該學習如何能夠跟其他的受造物和諧共處,共存共榮。為了完成神所交付給人類的任務,妥善地治理和保護世界,任何人都必須勤奮地工作。保羅亦肯定工作的重要性,他曾經「奉主耶穌的名吩咐」弟兄姐妹,不可「遊手好閒」,「如果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6-12)然而,神在「完成了他所作的工」後,也給自己安排了休息的時間。《創世記》第二章二至三節記載:「在第七日神歇了他所作的一切工。神賜福第七日,把它分別為聖,因為在這一日,神停了他一切所創造的工,歇息了。」神以安息的那一日為與其他日子不同的聖日,肯定了休息的重要性。休息是要分別出來的,它具有本身的價值,我們並不是為了工作而休息的。當神創造萬物時,他看自己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而且,道(神)亦「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滿有恩典和真理。」(約—14)所以,物質的世界基本上是好的。而適當地滿足人肉身的需要和慾望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我們也要求神教導,叫我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可以知足」。讓我們既「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裕……或是飽足,或是飢餓,或是富裕,或是缺乏,都可以知足。」(腓四11-14)雖然聖經視世界為人類要管治和愛護的對象,但是,由於創造秩序的前境均取決於人類如何回應神的呼召,因此,聖經也視人類為世界。《約翰福音》第一章十節說:「他在世界……世界卻不認識他。」第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在此「世人」一字原文也作「世界」。人類是世界,是神所愛的對象。但人卻選擇了叛逆神,「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羅三19)而雖然耶穌基督「已經勝了這世界」(約十六33),藉著他所成就的,「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約十六11),但是,「被造的萬物直到現在都一同在痛苦呻吟」……「盼望自己得著釋放,脫離敗壞的奴役,得著神兒女榮耀的自由。」(羅八21-22)因此,相信在耶穌基督再來,神的國完全降臨,神的旨意成就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樣前,人類仍然是生活在一個被罪惡滲透,好壞參半的世界。而我們也毋須抱著過分樂觀或過分悲觀的態度去面對這個世界。此外,雖然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具有行善的優厚潛質,但人亦是罪人,《耶利米書》第十七章九節指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無法醫治(或譯作『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所以,當耶穌差派十二使徒出外傳「天國近了」的道時,也囑咐他們:「現在,我差派你們出去,好像羊進到狼群中間;所以你們要像蛇一樣機警,像鴿子一樣純潔。」(太十16)而既然人是既有為善,也有為惡的可能性,我們便不可以先入為主地以某人的外貌、種族、性別、貧富、社會地位等外在的條件來論斷其為好人或壞人。卻要機警地、純潔地與人真誠交往,互相了解,然後才決定某人是好或壞,或哪方面好、哪方面壞。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神亦將管治和保護其創造的責任交託給人,人還選擇背叛神亦令世界的走向跟神的旨意背道而馳。所以《約翰壹書》第二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上的東西。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原來世上的一切,就如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從世界來的。」這些慾望叫我們純粹以物質的標準去判斷世上一切的事物,耽於逸樂,貪戀不義之財,以此自誇,言過其實,虛飾而給人一種遠超過其實際情況的印象。在此,世界所指的便是那些與神為敵的力量。雖然我們所戀慕的、與神為敵的會給我們帶來某些好處,但作者卻指出:「這世界和世上的私慾都要漸漸過去,但那遵行神旨意的卻存到永遠。」(約壹二17)保羅亦鼓勵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他憑著神的仁慈勸勉弟兄姐妹要將自己獻上,「作聖潔而蒙神悅納的活祭;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他更要求他們「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什麼是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什麼是美好的、蒙他悅納的和完全的事。」(羅十二1-2)在此保羅要求信徒不要仿效那轉眼即逝、不斷改變和在在催逼我們順應的潮流,卻要過著一種與那在基督里的生命相稱的生活。這種生活要求我們小心考察什麼是美好的或對的,能夠完滿地實現神對干涉的事物所設定之目的的,蒙神悅納的旨意。而如果持守著這種不斷探求和實踐神的旨意的心志,我們的心意便會不斷地更新和變化,叫我們生命的素質不斷提高,愈來愈更像我們所效法的主耶穌基督。由於我們的心意要隨著聖靈的帶領而更新和變化,所以,我們既不會盲目地順應潮流,也不會盲目地拒絕新的事物,卻要考察什麼是神的旨意,然後才作出適當的取捨和抉擇。但是,我們也要明白自己並不是一個能夠完全理解神旨意的人,我們都會因著自身的軟弱而誤認或錯過了神的旨意。況且,我們今日是生活在一個被罪惡勢力所不斷侵蝕的世界,我們所遇上的也不一定是良善的人,好些時候我們亦只可以在幾個壞的選擇中作出為惡較輕的抉擇。但縱使如此,我們仍然不可以輕言放棄,卻要從錯誤中學習,並要竭力堅守神的道,接近他的心意。既然我們聆聽了,亦領受了耶穌基督的教訓,「就要除去……那照著從前生活方式而活的舊人。這舊人是隨著迷惑人的私慾漸漸敗壞的」,我們「要把心靈更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里創造的。」(弗四21-24)叫我們能夠積極地面對在世生活所遇上的各種挑戰,配稱得上為耶穌基督忠心的門徒。問題研討一、根據上文的論述,基督徒應該如何界定自己與世界的關係?二、請檢討自身的生活模式,看是否與保護環境的理想一致。雖然我們不一定可以做到盡善盡美,但有沒有什麼改進的空間,令我們的生活模式能夠更貼近保護環境的理想。三、時下流行「瘦身」,追求一些所謂「美好」的身段,但基督徒所追求的是健康的身體或是美麗的身段呢?盲目追求身段美是否貪愛世界呢?四、何謂忠心的管家?我們如何在身心靈各方面盡職呢?閱讀建議1. James M. Gustafson. CanEthics be Christian?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Press, 1975.2. John M. Haas ed., Crisisof Conscience: Philosophers and Theologians Analyze Our Growing Inability toDiscern Right From Wrong. New York: Crossroad, 1996.3. Stanley Hauerwas and WilliamH. Willimon, Resident Aliens: A provocative Christian assessment of cultureand ministry for people who know that something is wrong. Nashville: Abingdon, 1989.4. D. Stephen Long. TheGoodness of God. Grand Rapids:Brazos. 2001.葉敬德人際關係是一門藝術,但卻也不是可以任意妄為的。首先,人與人的相交是有其特定的背景的。從基督教的角度看,現世是一個神國已經降臨卻又未完全臨到的時代。因此,人既可以在此時此地經歷神的恩典,但也看到了魔鬼的惡行。而且,雖然跟我們交往的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擁有潛質行一切善的人,但他們也是比萬物都詭詐,可以是壞到極處的人。所以,人與人的往來可以說是里外受敵的。一方面我們的「仇敵魔鬼,好像吼叫的獅子走來走去,尋找可以吞吃的人」(彼前五8,本文經文引自《《新譯本》》);另一方面我們都「被自己的私慾所勾引誘惑」,「私慾懷了胎,就生出了罪」(雅一14、15)。因此,罪惡的勢力正不斷地侵蝕各種的人際關係,最終令人生活在疏離冷漠的世界。其次,《箴言》第四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要謹守自己的心,「勝過謹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此而出(或作『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由於人際關係的優劣往往取決於我們的自我形象而及於對別人的態度,所以,建立優質的人際關係的起點是了解自我。而就此我們要去問的是基督徒是個怎樣的人。根據《約翰福音》作者的理解,永遠的生命是由現世開始的。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而今天我們便能夠獲得重生,意思是我們只要「接受他」、「信他名」,便可以得著從上頭來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因此,我們是因著相信耶穌基督的代贖而被神稱為義,是與神和好的人,藉著信而活在恩典中,以患難為榮,並因而產生忍耐和毅力,亦充滿了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的神的愛(參羅五1-5)。而惟有當我們常常感觸到神的愛,從神的生命支取取之不竭的資源,然後才可以成為充滿愛心,能夠跟別人分享,亦可以接受別人關心的人。當跟一個經學家辯論哪是最重要的誡命時,耶穌清楚地指出:「第一重要的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的了。」(可十二29-31)而當耶穌談及「人子在他榮耀里,帶著所有的使者降臨……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審判萬族時,神賜福的便是那些願意服侍他人的人,他們做在別人身上的事,縱使那些是在社會上最不起眼的人,也是作在耶穌基督身上(參太二十五31-40)。因此,愛主其中一個主要的表達方式便是愛我們周遭的人,甚至是愛自己的仇敵(參太五43-48)。一個內心充滿了神的愛的人亦應該是一個滿懷謝意的人。因為我們清楚知道:「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的兒子的死與他複合,既然複合了,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五6-10)所以,我們原本是不配的,卻因著神恩典的揀選而成為「聖潔、蒙愛的人」,因此,《歌羅西書》的作者吩咐我們:「要讓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心裡」,凡我們「所作的,無論是言語或行為,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西三16、17)滿懷謝意令我們常常以感恩的心面對神,也令我們不會忘記向別人致謝。一個內心充滿神的愛的人也是一個明白到自己是蒙神赦免的人。因此,基督徒不僅要「彼此饒恕,就像神在基督里饒恕了」我們一樣(弗四32),也要赦免那些得罪我們的非基督徒。況且,耶穌基督教導門徒向神禱告說:「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好像我們饒恕了得罪我們的人。」(太六12)而他亦指出:「如果你們饒恕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如果你們不饒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因此,耶穌基督赦免的愛強化了人際關係的救贖性,讓那些蒙愛的生命充滿了力量,不僅與神和好,亦能夠與人和好。然而,能夠與人和好並不表示我們要刻意地討好別人。耶穌曾經警告他的門徒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你們的祖先對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六26)因此,人人都說我們是好人並不代表我們擁有好的人際關係。因為當人人都視我們為好人時,或許我們就像從前的「假先知」一樣,只會跟人說「虛假的異象、占卜的預兆、虛無的事,和……自己心裡的詭詐。」(耶十四14)或只向人說他們所喜歡聽的、「動聽的話」和「預言虛幻的事」(參賽三十10)。雖然基督徒非常重視人與人的關係,但卻不可以因而放棄了基督徒行事為人所應該堅持的原則。第三,除了我們要了解自身在基督里的身分外,我們也要對自己有相當真切的了解,然後才可以跟別人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三節勸勉我們說:「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可自視太高,高於所當看的,反而應該照著神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適中。」當然,保羅在此所談的是人要了解自己的恩賜,並按此而互相服侍,建立基督的身體。但是,了解自己的恩賜也是自我了解的一部分。適切地了解自己能夠令人保持健康的自我形象,懂得如何合宜地處理負面的情緒,避免過分的自高或自卑,然後才可以不亢不卑地與人交往。第四,人際關係所談的是人與人相交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對人有一種基本的了解。基督教相信,人既然擁有為善的潛質,也擁有為惡的能力,那麼當我們跟不同的人來往時,我們必須要個別地了解他們,然後才可以判斷他們為善為惡,或是善惡兼有。卻不可以心存偏見,先入為主地歧視某些或某個人。而亦由於人性是如此難以掌握,亦令人與人的關係變得複雜和多變,所以,當耶穌差派他的門徒出去時,他也指出他們「好像羊進到狼群中間」,他們「要像蛇一樣機警,像鴿子一樣純潔。」(太十16、17)但是,我們亦不可以忘記,人始終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任何人都擁有為善的素質,所以,我們亦不應該抱著絕望的態度對待任何人。我們一方面應該要享受跟別人真摯的交往時所帶給我們的滿足感,但也要以百般的智慧,按著神的帶領,處理各類可能出現的人際衝突。耶穌指出他的門徒「是地上的鹽」、「世上的光」,鹽所強調的是它的味道,光所強調的是它照明的能力。鹽失去了鹹味便不可以再稱為鹽,那東西是既不能夠調味,也沒有防腐的功能。因此,我們只可以是鹽或不是鹽,如果我們是主的門徒,我們便必然是鹽,也必然要在地上發揮調味和防腐的作用。而光存在的目的是為了驅走黑暗,在此則指門徒的好行為應該為世人所看見,並為此頌讚神(參太五13-16)。耶穌基督吩咐我們,要在不同的地方作他的「見證人」(參徒一8)。我們會在不同的地方遇上不同的人,可能也需要不同的技巧跟不同的人相處,然而,我們總不可以忘記怎樣能夠作主的見證人。雖然神不一定叫我們所接觸的每一個人認識和接受福音,但我們卻要透過跟他們的接觸,讓他們了解我們是屬於基督的人。人際關係並不是以我們自己或周遭的人為中心的。人際關係仍然是以神為中心的。問題研討一、耶穌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孔子也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24)這兩句話能夠在人際關係的建立方面給我們帶來什麼啟發?在實行方面會遇到什麼困難?二、「嚴於律己,寬以待人」能否跟基督教的待人之道相符呢?三、何以謂寬恕是人際關係的潤滑劑呢?憎恨他人會給我們的生命帶來什麼?你有沒有仇人呢?你曾否求神消除你對他們的仇恨呢?從饒恕的角度看,我們如何理解「常常祈禱,不可灰心」(路十八1)的道理呢?閱讀建議1. Benjamin W. Farley, In Praiseof Virtue: An Exploration of the Biblical Virtues in a Christian Context. GrandRapid: Eerdmans, 1995.2. David W. Gill, Becoming Good:Building Moral Character. Downers Grove: IVP,2000.3. Lewis B. Smedes, A PrettyGood Person: What it Takes to Live with Courage, Gratitude & Integrity ORWhen Pretty Good Is as Good as You Can Be.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90.4. Charles M. Shelton. Moralityof the Heart: A Psychology for the Christian Moral Life. New York: Crossroad, 1997.5. Evelyn Eaton Eaton Whiteheadand James D. Whitehead. Christian Life Patterns: The Psychology Challenges andReligious Invitations of Adult Life. New York: Crossroad, 1995.葉敬德或許好些信徒都會認為聖經倫理便等同於基督教倫理,但兩者嚴格來說是有分別的。當然,如果信徒並沒有遇上道德兩難的情況,他便應該以聖經的教導為準則,來處理日常所面對的道德問題。但是,如果當聖經本身的價值產生衝突而不能夠彼此相容時,信徒便會陷入道德兩難的處境中,而他便要尋求某種標準,以決定依循什麼價值作抉擇。例如:如果某孕婦在懷孕初期發現繼續懷孕將會對其生命帶來嚴重的威脅,於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她便要考慮墮胎。如果我們接受生命是由精子跟卵子結合時開始,則受精卵便是一個生命,那麼,究竟要保存孕婦的生命或胎兒的生命便成為我們所要面對的道德衝突。相信聖經及重視那孕婦的生命,也珍惜那胎兒的生命,這是兩個生命衝突的問題,亦是相同聖經價值衝突的問題。或許有人認為,孕婦所擁有的是實質的生命,她的生命比那胎兒所擁有的潛質的生命更重要。但「實質比潛質重要」是一個價值判斷,這判斷是藉著「生命素質的差異」去排列取捨的優先次序。因此,當面對道德兩難的處境時,不論是聖經同一價值或不同價值的衝突,我們都會嘗試找出某種原則來分辨優先次序,以解決當中所涉及的衝突。而「處境倫理」(Situation Ethics)便是約瑟夫·弗萊徹(Joseph Fletcher)所提出的一種解決道德衝突的方法。弗萊徹認為,基督教倫理既不是為了遵守律法而遵守律法的「律法主義」(legalism),也不是「反律法主義」(antinominianism)。前者往往會訴諸典章律例來解決道德兩難的困境;後者則只會視乎當時的獨特情景,卻不會依賴任何道德規範來解決疑難。但是,弗萊徹卻認為,基督徒要跟隨「愛心」的指導,來處理道德的疑難。雖然弗萊徹相信基督教接受道德規範的來源是神的啟示,但由於耶穌基督以人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和「愛人如己」為律法的總綱,所以,弗萊徹認為只有愛是無條件的善,亦是惟一的道德規範。基督教處境倫理只接受愛為惟一絕對、沒有例外的法則、原則或規範(無論人怎樣稱呼它也可以)。而其他的道德價值都是偶然的,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除非他們能夠為愛提供服務,否則便不能夠顯示自身的適切性。因此,基督教處境倫理視愛為終極的價值。處境倫理並不是要給人提供一套做人的法規(code),卻提出了一個以愛為絕對指導原則、解決道德困境的方法。它接受愛(agape)為惟一的法則(law),藉著包含了好些「通則」(general rules)的教會和文化的智慧(sophia),由處身於某處境、負責任的自我(responsible self)決定此等智慧能否滿足愛的要求。處境倫理所接受的愛是基督教的agape。弗萊徹認為,根據基督教的理解,這是一種舍己的愛,亦是一種意志的愛。就是以無比的善意,在具體的情況下,衡量所有的相關因素,計算出各種可能的後果,尋求那會為鄰舍帶來最佳利益的抉擇,並且付諸實行。因此,這種愛強調道德主體的自主性,重視與所涉及事件的相關者的態度,並且以結果來衡量抉擇的對或錯。由於愛是最高的指導,其他道德價值都是相對的,因此,如果經過細心計算,發現破壞其他價值能夠為鄰舍帶來最大的好處,則我們應該知道,奉愛心之名違背這些價值便是最有愛心的抉擇。例如:在十八世紀的北美洲,好些人跟隨商隊前往西部,卻因為在途中遇上紅印第安人的襲擊而被殺。有一次,一對商隊為了逃避紅印第安人的追殺而匿藏起來,但其中一個黑人婦女的嬰孩卻不斷哭泣,如果讓他繼續哭下去,紅印第安人便會發現他們的藏身之處,則所有人都會被殺。於是,那黑人婦女便將自己的嬰孩活生生地勒死。在當時的處境,保障眾人生命的安全便是眾人最大的利益,而殺死那哭泣的嬰孩便能夠保障眾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殺死自己親生的嬰孩便是最有愛心的行為。例如:德國(Germany)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時,一名柏林(Berlin)的婦女無緣無故被蘇聯(U.S.S.R.)軍隊囚禁在烏克蘭(Ukraine)的集中營。這時她丈夫正被關在威爾斯(Welsh)的戰俘營。她丈夫不久被釋放回柏林,並找回他們的三個孩子,卻不知道妻子的下落。在烏克蘭的集中營中,一位好心的指揮官告訴這位太太,她的家人已經團聚,並在打聽她的下落。然而,他卻不能釋放這位太太,因為除非這位太太生病或懷孕才可以離開集中營。但是,如果她生病,她便會被送往蘇聯的醫院醫治,而惟有懷孕才可以被遣返柏林。於是,這位太太便要求一位友善的衛兵使她懷孕。結果她被遣返柏林。她的家人也同意她的做法,並且特別疼愛那生下來的孩子。因為這嬰孩為他們一家作出了比其他人更大的貢獻。在這處境下,為了一家團聚,跟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是「通姦」或是最有愛心的行為呢?所以,處境倫理認為,任何道德價值都是為了愛而存在。只要是最有愛心的抉擇,縱使要破壞其他的道德價值,也是對的。當然,弗萊徹拒絕成為律法主義者或反律法主義者,他希望按著每個道德兩難的具體處境,以基督教agape的愛為絕對的指導,從而給我們找出一個道德決疑的方法。然而,基督教是否願意無條件地接受他所提出的方法呢?首先,弗萊徹強調愛的首要性,但卻沒有清楚解釋為何而愛的問題。當然,弗萊徹或許會指出,愛是為了要令跟道德困境相關的涉利者帶來最大的利益。但是,那跟以「能夠為最多人帶來最大益處」為判斷準則的功利(效益)主義並沒有什麼分別。因此,它亦擁有功利主義的所有缺點。其一,在利害的計算中,它並不會對與當事人有特別關係的人作特別的考慮;其二,它亦可能忽略了分配公義的原則,意思是如果有兩個選擇,「甲抉擇」讓少數人獲得大部分的利益,其他人則獲益很少,而「乙抉擇」則能夠令人人獲得均等的利益,但由於「甲抉擇」帶來的整體利益比「乙抉擇」大,所以,「甲抉擇」是更好的選擇;其三,它亦可能會導致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以至造成破壞一切行為規範的惡果;而它最大的問題是,當有關個案涉及很多涉利者相互的利益衝突時,涉利的集團及人數越多,便越難計算出哪一個是能夠為最多人帶來最大利益的決定。因為人是有限制的,處境倫理的問題就是過分相信人的能力,誤以為人能夠處理任何複雜的道德難題。處境倫理給予人很大的自由,但人能否負責任地使用此自由則頗成疑問。處境倫理容許人假藉愛為借口,自由地破壞其他的道德價值。當然,基督教倫理並不認同為了守律法而守律法的律法主義。弗萊徹曾舉出了好些極端的例子,以說明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我們不一定要死守某些道德的價值的要求。或許我們不會贊成弗萊徹的做法,但也不能夠否定,在極端的情況下,或許我們也會作出例外的抉擇。然而,縱使我們容許在極端特殊的情況有例外的決定,卻不等如我們接受「以愛為惟一絕對價值而隨意破壞其他道德價值」為普遍的道德規律。因為主耶穌基督來並不是要廢掉律法,卻是要成全律法。愛跟其他的道德價值不一定是彼此不相容的,其他道德價值都有其本身的價值。而好些時候,跟隨法則、原則或規範的要求作抉擇便是最有愛心的做法。處境倫理是一種結果論的倫理,它是由事情的結果來判斷抉擇的是或非。但是,當我們面對道德難題時,考慮的並非僅僅是結果,卻也考慮道德主體的動機,因為人的心便是他生命的泉源(參箴四23),「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會使人污穢。」而且,耶穌基督認為某些行為是「能使人污穢」的,這些行為包括:「惡念、淫亂、偷盜、兇殺、姦淫、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愚妄」(可七20-23)等。基本上,愛是不能夠與惡行相容的。我們並不認同律法主義,但如果將愛視為惟一絕對的道德價值,卻沒有給予它實質的內容,並讓人有極大的自由,卻忽略了人的限制,叫人可以假借愛為借口而作出不道德的抉擇。這是我們更不能夠認同的。當然,我們並不否定在極端特殊的情況下可以有例外,但卻不可以縱容自己,在不是情非得已的情況下仍然要求例外處理。我們卻要仰望神的恩典,好使我們「無可指責、純真無邪,在這彎曲乖謬的世代中,作神沒有瑕疵的兒女」;並「要在這世代中發光,好像天上的光體一樣,把生命的道顯揚出來。」(腓二15、16)更要在神「面前屈膝」,「求他藉著他榮耀的豐盛,藉著他的靈,用大能使」我們「內在的人剛強起來,使基督藉著」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使」我們「既然在愛中紮根建基,就能和眾聖徒一同領悟基督的愛是多麼的長闊高深,並且知道他的愛是超過人所能理解的,使我們「被充滿,得著神一切的豐盛。」(弗三14-19)問題研討一、「某輪船在海上遇上了狂風巨浪,最終船長決定棄船。由於風浪實在太厲害,船下沉的速度是異常的快。結果便只有幾艘救生艇能夠成功下水。雖然海上仍然有很多等待救援的人,但船長所坐的救生艇已經嚴重超載。於是,船長命令艇上的人不可以再救其他人上艇。」如果你是救生艇上的乘客,你會認同船長的命令嗎?為什麼?二、「這時某一位乘客卻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拚命地從驚濤駭浪中攀上了這艘救生艇,但船長卻以減低救生艇沉沒為理由,命令艇上的人將這位乘客推向水中。」你會認同船長的命令嗎?為什麼?三、你能否憶述一個曾經令你陷在道德兩難的境況嗎?你作出了怎樣的取捨?如果有機會給你再決定一次,你會否作出相同的抉擇呢?為什麼?閱讀建議1、 Joseph L. Allen, Love & Conflict: A Covenant Model ofChristian Ethics. Nashville:Abingdon1984.2、 Garth L. Hallett, Christian Neighbor-Love: An Assessment of SixRival Versions. Washington, D.C.:Georgetown UniversityPress, 1989.3、 Brian Hebblethwaite, The Adequacy of Christian Ethics. London: Marshall Morgan& Scott, 1981.4、 Dennis P. Hollinger, Choosing the Good: Christian Ethics in aComplex World. Grand Rapids:Baker, 2002.5、 J. Philip Wogaman, Making Moral Decisions. Nashville: Abingdon, 1990.葉敬德基本上,當個別信徒或教會群體作道德判斷時,他們都會以聖經、教會傳統、理性和當時人類的經驗所提供的資料為判斷的理據。在我們決定鼓勵、容忍或禁止某些行為時,某些涉及該等行為的調查和研究或跟有關人士的懇談會告訴我們這些行為會給人類帶來什麼影響和當事人曾經面對的掙扎。而如果我們曾經親身跟該等人士接觸,便更能體會他們所面對的問題。然而,可能不同的人對該等行為有不同的經驗,亦會導致不同的判斷。當神創造人類時,亦賦予人類推理的能力。縱使我們認為在人類墮落後,理性已經因為罪的侵蝕而被扭曲,但我們仍然不能夠否定理性在協助人類建立文明和秩序及個人推理抉擇等各方面的貢獻。可是,由於各人接受的思想訓練不同,有慎思明辨的,也有糊裡糊塗的。而且,也由於各人使用不同的推理方法,結果亦可能有異。因此,或許人人都為了某些問題而耗盡心力,但結果卻異。我們會在道德推理的過程中,參考歷代教會的教導。因為我們相信,過往的教會也曾面對相同或類同的道德難題,而當時信徒的思辨或許會為我們解決今天的難題帶來啟發。況且,如果我們相信神是一位活的神,則或許透過了解歷代教會的教導會讓我們明白神活動的軌跡。雖然當時的教導或許只是針對當時的處境,而今天我們可能對這些難題已經有更深切的了解或已經找到更適切的思考方法,但以往的教導卻仍深具參考的價值。基督教相信:「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為要使屬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提後三16、17,編案:本文經文引自《《新譯本》》)而自主後四至五世紀開始,普世的教會已經取得共識,接受現時希伯來文聖經二十四卷(即舊約的三十九卷)和新約二十七卷為正典。意思是教會承認這些都是一些具有權威的經卷,是信仰準則和道德規範的根源。因此,聖經是信徒道德判斷的首要根據。然而,怎樣將聖經的教導應用到我們所面對的道德難題則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或許有些人視聖經為一本道德法典。意思是無論我們遇上什麼難題,只要打開聖經,便可以找到對應的規條,告訴我們對或錯、應該或不應該。當然,聖經中的十誡、登山寶訓及其他的典章律例等都是屬於這類的文字,也可對某些問題給我們提供某些指導。但是,將聖經視為法典的用法也有其限制。首先,由於聖經成書的年代距離我們相當遠,因此,聖經並沒有為現代人所面對的問題,像節育、濫用藥物、器官移植、核子戰爭等,提供任何對應該等問題的規條。而由於現代社會日趨複雜,聖經所定下的規條並不足以覆蓋和對應今天我們所面對五花八門、千變萬化的道德處境。況且,部分聖經的規條是否適用也是一個疑問。例如:《利未記》第三十五章三十九至四十六節關於買賣奴婢的條例,對我們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又如:《利未記》第二十章十至十六節主張將通姦者、亂倫者、同性性交者和獸交者處死,都為今天法律所不容。或許我們不會同意撒母耳滅絕亞瑪力人(參撒上十五1-3),也不認同因為亞干一人犯罪而全家受罰……第三,聖經在處理同一個問題時,有時會給我們不同的教導。例如:《羅馬書》第十三章一至七節及《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三至十七節都主張信徒要順服政府,但《啟示錄》第十三章視當地政者為與神為敵的獸,《啟示錄》第十七章則視之為大淫婦。第四,堅持遵守規條亦可能會令我們陷進了律法主義的危險,忘記了「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並不是為安息日設立」(可二27)的道理。或許有人嘗試從聖經中找出某些道德的原則,並試圖藉著這些原則來解決我們所面對的道德難題。但怎樣將這些原則應用到具體的情境卻是一個頗值深思的問題。例如:有人用愛人的原則來鼓吹和平主義,也有人藉此支持正義戰爭論。因為原則往往只可以為我們提供普遍性的指引,但卻不能夠在具體的處境中,給我們提出詳細的指導。況且,在芸芸的原則中,哪些是比較重要的原則?當重要的原則彼此衝突時,我們憑什麼決定跟從哪個原則的指導呢?或許有人嘗試聖經中尋找類比性的經文,以解決當前所面對的問題。例如:《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十一至三十二節記載的「浪子的比喻」或許可以為面對類同情況的父母提供解決疑難的方向。然而,聖經時代所發生的事情或列舉的事例能否成為今天我們的問題的完全類比呢?從聖經所能找到的類比又能否對應我們今天的全部難題呢?當聖經好幾處經文都跟我們所面對的難題有某程度的類比性時,我們又選擇哪段經文,以回應當前的困境呢?或許有人以聖經所揭示的兩個完美的道德理想為判斷的依據。首先,聖經告訴我們,當神的國度完全降臨時,他的旨意將會「成就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樣」(太六10)。神的掌權是耶穌是事工的中心,神的掌權翻轉了世界的價值,推翻了一般社會和宗教對所接受的所謂有價值的標準。神赦免罪人,憐憫任何悔改的人。不論人是否值得,只要他有需要,神都會照顧。任何人希望獲得生命,都可以進入神的管治。當神在末後完全掌權時,他所建立的新天新地將會是一個完美的世界。但是,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識卻非常有限。或許這是一個愛心與公義都得著完全彰顯,人與人、人與萬物和平共存的世界。而縱使我們知道這是神要求我們在現世所追求的理想,但究竟要怎樣才能將這個理想落實,卻沒有什麼具體的說明。所以,這或可成為人追求理想道德生活的動力,或可成為人道德抉擇的指引,但在具體行動方面,卻並未能給我們帶來多大的幫助。第二,《希伯來書》第一章一至三節:「神在古時候,曾經多次用種種方法,藉著先知向我們的祖先說話;在這末後的日子,卻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神已經立他作萬有的承受者,並且藉著他創造了宇宙。他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質的真象,用自己帶有能力的話掌管萬有;他作成了潔凈罪惡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邊。」因此,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是神對人的終極啟示。耶穌基督在世所留下的典範是信徒道德生活的重要依據。耶穌在世時,他不但與窮人和被社會遺棄的人吃飯,亦與被猶太人視為罪人的人吃飯。他平等地對待所有人,拆除了社會的藩籬,接受那些被社會拒絕的人,不論他們屬於什麼階級、性別、家庭狀況或宗教,他都願意與他們來往。此外,耶穌在世時也行了好些神跡奇事,以表明神的掌權。一般人以為疾病是神因為人犯罪而施行了懲罰,但耶穌卻往往無條件地醫治人的疾病,接受那些因患病而被社會拒絕的人,推翻了一般人錯誤的看法。因此,耶穌的事工、死亡及復活推翻了整個社會建制在人際關係方面的權力分配。耶穌所建立的群體是一個平等的群體,這群體拒絕名譽、地位和權勢,卻重視對群體的服侍。因此,我們從耶穌基督所留下的典範看見,基督教倫理所關注的是如何具體地活出神的管治,而神的管治是充滿了慈悲、憐憫、憂戚與共和彼此包容的。然而,或許耶穌所留下的典範可以成為好些道德判斷的終極準則,但耶穌所留下的是否足以具體地幫助我們解決今日我們所面對的一切難題呢?耶穌並沒有立時將現世改變成理想的世界,則我們今天又能否將耶穌標示的理想落實呢?況且,如果我們只是從耶穌的生平找尋解難的竅門,則我們是否只需要接受四卷福音書為權威便足夠呢?基本上,當我們嘗試從聖經尋找解決道德難題的資源時,我們所要了解的是整本聖經對該問題的看法。當中包括所涉及的規條、原則和類比性的事例。亦要深入了解聖經所支持的理想跟該難題的關係。並參考其他的資源,然後嘗試找出當下最適切的解決方法。所以,信徒和教會必須全面而深入地了解聖經,然後才能夠面對各種道德難題的挑戰。閱讀聖經的不僅是個人,更重要的是一個信仰的群體。此群體承認聖經為正典,願意藉著這本本身已經對某些思想或事物作出詮釋的書來塑模及調節其生活。任何群體都要以開放的態度跟聖經對話和交談,藉著聖靈的工作,挑戰及改正該群體某些錯誤的想法和做法。因此,為了尋求神的旨意,群體應該以謙卑的態度來解釋和聆聽聖經的信息。所以,我們不可以單單說聖經被「使用」,卻也要知道,聖經正不斷地塑模著我們,叫我們成為忠心的信徒和教會。怎樣的人才會作怎樣的抉擇,忠於神的人才會作忠於神的抉擇。或許是個人,或許是教會,聖經如何塑模我們生命的素質呢?問題研討一、基督徒在道德抉擇時要從聖經、教會傳統、理性和當時人類的經驗所提供的資料尋求判斷的根據。但是,某些人可能會較重視某個資料來源的重要性,其他人則可能會較重視其他資料來源的權威性。你認為哪個在道德抉擇中擁有最高權威,為什麼?二、認識不同書卷寫作的背景能夠幫助我們了解該等經卷對某些道德問題的看法。原則上,《羅馬書》第十三章一至七節及《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三至十七節跟《啟示錄》第十三及十七章等兩組經文分別表示出兩種對當政者的不同態度。雖然我們不能夠僅僅根據任何一組經文來建構自身對政府與教會關係的看法,但我們可否透過了解這些經卷寫作的背景來深化我們對作者的看法的認識,並從而思考作者對政府的不同看法如何應用在不同的華人處境?除了個人的探索外,請回想我們所處的群體,包括:家庭、學校、教會、職場……,如何塑造我們的道德價值觀?這些群體對我們道德生活的影響是正面的或是負面的呢?閱讀建議1. Bernard Hoose, RecieivedWisdom:Reviewing the role of tradition in Christian ethics. London: Geoffrey Chapman, 1994.2. Thomas W Ogletree, The Use ofthe Bible in Christian Ethics. Philadelphia: Fortress,1983.3. Esther D. Reed, The Genesis ofEthics: On the Authrity of God as the Origin of Christian Ethics. London : DLT,2000.4. Jeffrey S. Siker, Scripture andEthics: Twentieth-Century Portrait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葉敬德在西方的哲學系統,公義的「形式原則」(formalprenciple)為:「類同的個案類同處理」(treat similar cases similarly)或「給予每人他所當得的」(give to each what is due)。然而,什麼是「每人所當得的」卻有不同的解釋。或許有人主張按各人的需要分配;或許有人主張以各人對社會的貢獻,各人的權利、努力、業績或優點為分配的準則。而整個西方哲學史便充斥著對公義的「實質原則」(substantive)的討論。基督教對公義的看法是以希伯來聖經為基礎的。在希伯來聖經中,mishpat及sedakah均被翻譯為「公義」。Mishpat是指在人與神或其他人所立的約中所包含的特定責任,討論的範圍相應於西方哲學的「給各人所當得的分」所涉及的問題。Sedakah則是指神的公義(rightousness),是神審判的準則。圍繞這準則所探討的不僅是個人遭遇不公平對待的問題,亦涉及群體公義的問題。基督教的公義觀是建基在那充滿慈愛的神創造的意圖和他對被造物所作的具體行動上的。神是為了平安(shalom)而創造的,他所期望的平安是神、人、物關係的和諧,能夠完全彰顯公義的和平。神不僅是創造者,也是救贖者和護蔭者。神藉著創造、救贖和護蔭的行動將他的恩典賜與萬物,期望人為了那能夠完全彰顯公義的平安而努力。因此,追求公義是人對神所賜的恩典的回應。基督教認為,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不斷被「罪」所侵蝕的世界。而不義便是罪展現的主要方式。因此,公義要求我們不斷改正,將事物放回神所要求的、應有的軌道或關係上。基督教公義觀所強調的是如何建立正確的關係。給予一個人當得的分是正確關係的其中一個考慮。聖經以人真正的需要為他當得的分,他的需要便是量度神公義的標準。此公平或公義基本上是「救贖的」,對那些毫無貢獻和事實上沒有任何應得的「分」的無助者特別偏好。只要某人是人類群體的一員,這便是他所當得的。聖經從不以設計某些方法或途徑來計算人的「分」是什麼為首要的關心對象。而且,按照聖經的看法,公義要求我們承認結構性的問題和壓迫的存在。由於聖經特別關心無助者的需要,因此,基督教的公義觀是以受壓迫者為中心。社會上的窮人亦變成了公平的試金石。問題是公平所涉及的不僅是資源分配的問題,公平亦涉及創造資源的問題,而社會是否願意賦予包括受壓迫和被剝削的所有人參與資源創造和分配決策過程的權利,並改正結構性的不義。因此,基督教反對維持現狀(status quo),重視對不義的補償和改正,期望人能夠獲得神所賜的平安,正義與和平得到落實,獅子和羔羊能夠和平共存,社會充滿了和諧。然而,問題是後現代社會對公義並沒有一套共同認可的了解。儘管基督教以聖經為決定對錯的準則,其強處是能夠給我們清楚地看見自己要求的是怎麼樣的公義,但問題是只有信仰群體的成員才接受這份信念。那麼,基督教的信念又如何能夠在這多元的世界為所有的人接受呢?而且,儘管基督徒可以為了公義而竭盡所能,但是,我們會否為了公義而在爭取的過程中作出了一些愛心所不容的事情呢?究竟基督教對愛心和公義的理解會否出現矛盾呢?愛心和公義兩者應該維持怎麼樣的關係呢?我們從耶穌的教訓看見,神藉著:一、他對他所創造的萬物的愛;二、他無條件地赦免那些悔改的罪人;三、他「尋找拯救」的救贖行動,來顯示他的愛。而我們也要效法神的榜樣,既然神是如此愛我們,我們也要愛神所創造的一切;既然神願意赦免我們,我們也應該赦免其他人;而且,我們亦要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在愛心的問題上,除了效法神外,基督徒也要遵守神的命令。當一個經學家問耶穌哪一條是最重要的誡命時,耶穌說:「第一重要的是『……你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的了。」(可十二29-31,經文引用《《新譯本》》,下同)「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太二十二40)《約翰壹書》第五章二至五節告訴我們:「我們若愛神,並且遵守他的命令,就知道我們是愛神的兒女了。我們遵守神的命令,就是愛他了;而且他的命令是不難遵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就是那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的嗎?」所以,愛神的便應該遵守神的命令,將神放在他們生命的第一位,也要藉著對其他人的愛來表達他們對神的愛。當耶穌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參路十30-37)解釋何謂「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時,他指出那撒馬利亞人便是那個被打得半死的猶太人的鄰舍,顯示人與人的愛應該跨越包括種族的各種界限,而我們應該按著那撒馬利亞人所做的「照樣作」。耶穌要求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但在這比喻中,伸出援手的卻是我們的鄰舍,並要求我們作這鄰舍所作的,因此,人是有責任向所有有需要的人展示實際和犧牲的愛。耶穌所講的是一種不指望有任何回報,甚至連自己的敵人也包括在內的愛了。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四章十二至十四節對邀請他參與筵席的說:「你設午餐或晚餐,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戚或富裕的鄰舍,恐怕他們回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他在《路加福音》第六章三十二至三十六節也教訓群眾說:「如果你們單愛那些愛你們的人,那有什麼好處呢?罪人也愛那些那些愛他們的人。如果只善待那些善待你們的人,那有什麼好處呢?罪人也這樣行。如果借給人,又指望向人收回,那有什麼好處呢?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要愛仇敵,善待他們;借出去,不要指望償還;這樣你們的賞賜就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神自己也寬待忘恩的和惡人。你們要仁慈像你們的父仁慈一樣。」當使徒保羅跟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討論恩賜的問題時,他認為愛心是聖靈最大的恩賜(參林前十三13),是「更高的道路」(林前十二31)。「愛心是聯繫全德的」(西三14),以建立基督的身體(參弗四16)。而主也曾經將一條「新命令」賜給門徒,主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就是你們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眾人就會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所以,基督徒應藉著彼此的愛和對周遭的人的愛,同心竭力地為主作見證。因此,基督教相信,基督徒都是主耶穌的門徒,他們應該彼此相愛,互相建立,並要懷著聖靈澆灌在他們心裡的愛,作別人的鄰舍,不僅愛那些應當愛的,更要不望回報地愛那些有需要的人,甚至愛自己的仇敵。基督教對公義和愛心的看法是相輔相成的,兩者都十分關心那些無助的、有需要的人。從人的層次看。公義所關注的是人是否獲得人之所以為人所應得的對待。意思是人在其社群中能否獲得一個有尊嚴的人所應該擁有的生活。這便是他所當得的。而基督教所講的更是一種不望回報、及於敵人的愛。當然,在一個不斷被罪惡勢力所侵蝕的世界,要將聖經的教導完全落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或許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作出兼顧公義和愛心的抉擇,但在更多的情況下,或許我們只可以作出顧此失彼,甚至兩惡取其輕的抉擇。或許如果涉案的人數較少,則較容易平衡公義和愛心的要求;但如果牽涉的人數越多,則我們或許較傾向取公義而棄愛心。但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根據什麼原則作取捨卻是一個令人傷透腦筋的問題。在道德抉擇的過程中,如何平衡公義與愛心的要求,在兩者間取捨是個不容易解決的問題。然而,這亦是沒有人可以規避的問題。或許有人熟稔一切的道德理論,亦有精確的道德洞察力和判斷力,但卻沒有因為不斷效法神而培養出來的公義和愛心的品格,則縱使他知道什麼是好或壞,對或錯,也沒有道德的勇氣作抉擇。相信惟有人擁有公義和愛心的品格,並有相應的道德思考訓練,才能夠擁有對公義和愛心作取捨,並為此向神及相關的涉利者負責。問題研討一、請根據上文的論述分析基督徒對公義的看法原則上跟非基督徒有何異同?我們所處的是否是一個「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社會呢?雖然某些窮人是因為自身的某些惡習而致貧,但是否也有好些努力向上的窮人呢?甚至有些人勤奮工作,卻仍是三餐不繼呢?我們的政府所推行的政策、部分居民的心態是否支持這種現象呢?教會及個別的基督徒如何敦促政府改變某些助長貧富不均的政策?如何透過不同的途徑教育居民,改變他們支持貧富懸殊的心態呢?如何扶助貧困,改善他們的生命素質呢?二、何謂「好心做壞事」?我們可曾作過一些自以為有愛心卻令人虧損的事呢?某些人說:「只要能夠獲得好的結果,運用什麼手段也沒有問題」。但是,「好的結果」是否即是「愛心實踐」呢?如果我們所運用的手段令無辜的人受到傷害,那又是否符合愛心的要求呢?閱讀建議1.Karen Lebacqz, Justice in an Unjust World:Foundations for a Christian Approach to Justice . Minneapolis : Augsburg,19872.Stephen Charles Mott,Biblical Ethics andSocial Chang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3.Max L.Stackhouse 及PeterJ. Paris編,God and Globalization Volumel: Religion andthe Powers of the Common Life . Harrisburg: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2000.4.Glen H. Stassen 及David P. Gushee, Kingdom Ethics : Following Jesus in Contempory Context.DownersGrove: IVP.2003葉敬德根據《創世記》第十一章一至九節的記載(編案:本人經文引用《《新譯本》》),挪亞的子孫在神用洪水毀滅大地後不斷繁衍。當時,全世界只有一種語言。但是由於人類要「為自己立名,免得分散在全地上」,他們便想興建一座城和一座塔頂通天的塔。然而,人類的自我崇拜卻為他們帶來了神的懲罰。神「混亂了全地所有的人的語言」,又把他們「分散在全地上」。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同種族和語言產生的原因,卻沒有容讓我們歧視任何的種族。或許有些人認為,《創世記》第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記載了挪亞對含的咒詛,顯示神命定了黑種人「必給自己的兄弟,作奴僕的奴僕」。但是,我們並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含的後裔便是黑種人。況且,咒詛人的是挪亞,神並沒有咒詛任何人。而挪亞所咒詛的並不是含,卻是迦南。迦南的後裔則是迦南人(參創十15-19),不是非洲人。所以,任何人試圖以這段經文來證明基督教是支持種族歧視的都必然是徒勞無功的。雖然混亂了人的語言,將人分散在全地上,但隨著歷史的發展,不同種族的人藉著不同的途徑彼此交流,大部分人類的社會亦漸趨種族多元化。在這些社會中,佔大多數的族裔擁有共同的傳統、語言和價值,他們控制了該社會的經濟和政治結構,決定對錯的準則,不同族裔合作共事的上下限,並人在參與過程中可能扮演的角色。而少數族裔都是輔助者,亦往往是被人歧視的對象。在多數族裔與少數族裔交往的過程中,多數族裔的人是不可以個別地了解少數族裔的人,他們便會藉著某些在腦海中留下的形象而給少數族裔的人塑造出某種模型。這些塑型(stereotype)往往給整個少數的族群標籤上某些屬性,人便是從自身文化所賦予的標籤去認識少數族裔人士,並決定如何跟他們聯繫和交往。雖然這些塑型往往是特別誇大了某幾個重要的屬性、杜撰出某些屬性,並且遺漏了某些美善的屬性,但卻令人對少數族裔的人產生了某些根深蒂固的偏見。而偏見會令人要求制訂和採取某些相應的措施,以限制少數族裔參與社會活動的範圍和程度,亦令少數族裔在交友、戀愛、婚姻、就業等各方面遇上各種不平等的對待。從以色列的歷史觀察,我們看見在以色列人中一直居住著一些少數的外族。根據《出埃及記》第十二章二十八節的記載,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他們當中「混雜」了一群「多族的」人。在他們定居在迦南地後,他們當中仍然居住了好些「寄居的外人」(參利十七8-15及申二十六11-13)。而以色列人不僅承認這些寄居者的存在,他們更立法保障他們應有的權利。因為以色列人並沒有忘記,他們蒙神揀選並不是因為人多勢眾,卻是因為神的恩典。神在《申命記》第七章六至十一節跟以色列全體會眾說:「……你是歸耶和華你的神作聖潔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從地上的萬族中,揀選了你作他自己的產業,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小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可靠的神……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和典章。」所以以色列人也要恩待那些在他們當中寄居的少數民族。或許有人認為,神在《申命記》第七章三節禁止以色列人把女兒嫁給外族人的兒子,或為兒子娶外族人的女兒。《以斯拉記》第九至十章亦重申神在這方面的命令,以斯拉更要求凡娶了外族女子為妻的人,都要把「妻子和兒女送走」(拉十44)。而神禁止以色列人跟外族通婚是否表示神支持種族歧視呢?當然不是,從信仰的角度看,神要求以色列人不要與外族通婚是為了確保以色列人保持對他純一的信仰,避免他們被配偶所引誘而離開神。所以,願意專心跟隨神的外族人,也不是不可以跟以色列人通婚的。因此,在耶穌的家譜(參太一1-17)亦記載了兩位外邦的女性,一位是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攻打耶利哥城時歸化以色列的喇合(參書二2-21,六1-25),另一位則是在士師統治時期,跟隨婆婆拿俄米從摩押返回以色列的摩押女子路得(參《路得記》),她們都願意專心跟隨神,嫁給了以色列人,並是耶穌的先祖。事實上,不同的種族代表了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對其成員會有不同的要求。而這些對其成員的獨特要求亦往往象徵著該民族的民族身分。如果我們要求某民族放棄這些對其成員的獨特要求,或將某些不屬於該民族的要求強加在其成員身上,則意味著該民族的存亡正受到威脅。雖然我們今天是活在一個多族共存的地球村,但我們卻是從同「一個本源造出」來的(參徒十七26),我們都是神所創造的人。《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按著神的樣式造的。所以,每個人及其所屬的種族都有其尊嚴。如果我們蓄意地侮辱某種族,歧視該種族的成員,則是明顯地違背了神創造的旨意。這是罪侵蝕人際關係的結果。《加拉太書》第三章二十八節告訴我們:「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體了。」因此,凡是在基督耶穌里獲得新生命的人,都應該打破種族的界限,成為一體。意思是雖然種族的差異並不會因為信仰而消失,但不同種族的人卻因為在基督耶穌里的救贖,而建立了一個彼此契合的關係。消極方面,他們能夠和平共存。積極方面,他們不僅拒絕歧視對方,更可能會嘗試了解和欣賞不同種族背後的文化。事實上,神在聖經中多次重申:「神並不偏待人。」(羅二11;徒十34;弗六9;西三25)而耶穌基督亦就此給我們留下了典範。當時猶太人跟撒馬利亞的婦人談道(參約四1-30)。他亦曾經治好了十個麻瘋病人,其中只有一個「回來大聲頌讚神,在耶穌腳前臉伏在地上感謝他。」經文特彆強調「他是一個撒馬利亞人」(參路十七11-19)。他亦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向我們說明誰是鄰舍的道理。所以,從耶穌的生平看,他對任何種族的人都是一視同仁的。而他亦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參太二十八18-20)。因此,當我們遇上了其他種族的人時,我們是不應該先入為主地視他們擁有某些屬性,卻是要個別地去了解眼前的這個人。其次,我們亦不應該藉著語言煽動或深化種族的歧視。此外,如果我們身處的是一個多種族的社會,我們亦應該嘗試了解多種族形成的歷史淵源和現時種族關係的狀況。並要扮演社會良心的角色,積極支持任何消除種族誤解,改善被歧視種族待遇的政策,反對任何藉著種族偏見來剝削被歧視種族的措施。問題研討一、中國有數千年的文化,但在十九世紀中葉至二十世紀中葉卻不斷被其他國家欺負。因此,部分華人擁有相當的民族優越感,部分則有很深的民族自卑感。那麼,你又如何看待自身是華人的身分呢?二、由於我們有民族的優越感,我們便很容易看輕那些所謂比我們低劣的民族;由於我們有民族自卑感,我們也會很容易推崇那些所謂比我們優越的民族。我們是否有這種心態呢?三、在這種相處的問題上,耶穌跟外邦人交往的故事,像他誇獎迦南婦人的信心,跟撒馬利亞婦人談道等,能夠給我們帶來什麼啟發呢?閱讀建議:1.j. Daniel hays, from every people and nation: a biblical theology of race. Downers gbrove:ivp,20032.fumitaka matsuoka, the color of faith:building community in a multiracial society. Cleveland : united church press,19983.steven l. mckenzie , all god』s: a biblicalcritique of racism Louisville:Westminsterjohn knox, 19974.douglas r. sharp, no partiality: the idolatry of race & the newhumanity. Downers grove: ivp,2002葉敬德當我們彼此交換意見時,很容易便意識到自己正在討論著一些政治的議題。但是,當人問我們什麼是政治時,卻發覺不容易找到一個理想的答案。或許政治是一些容易體會,卻是不容易言喻的事物。然而,政治倒也涉及國家對社會治理的好些具體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白,在人類的社群中,神給政治的權威定下了積極的角色。耶穌也曾經說過:「愷撒的應當歸給愷撒,神的應當歸給神。」(可十二17,編案:本文經文引自《《新譯本》》,下同)而保羅更在《羅馬書》第十三章一至七節指出:「政府的權柄,人人都當服從。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執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稱讚;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所以你們必須服從……是因為良心的緣故。因此……應當納稅的,就要給他納稅;應當進貢的,就要給他進貢;應當敬畏的,就敬畏他;應當尊敬的,就尊敬他。」《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三至十七節也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一切的制度,無論是至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賞善罰惡的官員;因為這是神的旨意,要藉著你們的善行,塞住糊塗無知人的口……要……敬畏神,尊敬君王。」由此可見,新約的作者都教導教會(本文「教會」與「信徒」兩詞可互換使用)要接受政治權威的管治。但是,他們並不是教導教會要無條件地接受管治。因為他們都是要求統治者要「賞善罰惡」,不要使行善的,卻要使作惡的懼怕。如果為政者並沒有秉行公義,卻是倒行逆施,屈枉正直,那教會便要承擔起先知的職分,扮演社會良心的角色,向當政的提出信仰的要求,甚至宣告神的審判。而教會更要按著實際的處境,決定應否採取什麼具體的行動,謀求更接近公平的施政。或許在某些情況下,教會要對施政的說:「聽從你們過於聽從神,在神面前對不對,你們自己說吧!」(徒四19)並實行非暴力的抗爭。但也可能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下,或許我們要學效孫中山先生等先賢,為了高遠的理想而拋頭顱、灑熱血。然而,如果當政者能夠公平施政,則縱使他是獨裁者,教會也要接受其統治嗎?當然,對於生活在二十一世紀,親眼目睹愈來愈多的國家由獨裁統治轉向民主化的人來說,接受獨裁統治是一件難以理解的事。但是,耶穌基督和初期教會的信徒也不是生活在一個民主的政治體系下,他們的社會仍然有奴隸的存在,婦女和小孩都被視為次等的人,社會上仍有好些活在邊緣的人,但他們仍然教導信徒盡公民的責任,順服掌權的。可見他們對政府的期望是現實的,一方面並不要求絕對的平等,但卻藉著自身的教導和行動,播下要求平等的種子,提出追求公義的訴求;另一方面則勉勵教會要接受當時的政府的統治。所以,開明專制的統治也不一定是不可以接受的。事實上,神並沒有藉著聖經給我們留下什麼有關政治制度的藍圖。或許最理想的是神直接的統治,但相信在神的國未完全降臨,神「的旨意成就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樣」前,我們亦只可以尋找一種較能夠體現基督信仰的政治制度。雖然信徒不一定要、也不一定可以拒絕獨裁的統治,但由於人是罪人,當人獨攬大權時,亦更容易會濫用權力而令他人受到傷害。所以,基督教對獨裁統治是相當保留的。而為了避免由獨裁者濫用權力而帶來的災禍,基督教傾向支持主張權力互相制衡,崇尚法治,願意保障少數人權利的民主制度。教會除了要分辨政治制度跟信仰的關係,決定應否服從當政者外,還要留意政府的施政會否在政治、經濟、教育等領域造成什麼需要或問題,然後本著服侍神和愛鄰舍的心,決定提供什麼服務或採取什麼行動,以滿足有關人士的需要或試圖糾正某些政策上或制度上的不義。然而,我們發現好些教會對於社會關懷卻是相當保留的。教會對社會關懷的保留可能是由於她們仍然肩負著某種的歷史包袱。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社會福音和自由派的神學在美國興起。自由派的神學否定了基督教的基本要義,並用極端的批判理論對聖經進行批評。社會福音所帶來的挑戰,遂導致了護衛基要教義和聖經權威,著重個人福音的基要派的興起。但由於基要派要抗拒自由神學的聖經批判理論,遂導致其反對學術研究的態度。而由基要派十分重視個人的救贖,亦令其偏離了歷代教會關心社會的傳統,對社會的關懷日漸式微。及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福音派才再次將社會關懷列入教會的議題。基本上,福音派接受三項主要的神學原則。第一,聖經在信仰內容和生活實踐所涉及的問題上均具有完全的權威;第二,人要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三,信徒要積極地傳福音,帶領罪人悔改歸主。而且,福音派更拒絕基要派所持的反對學術研究和社會關懷的態度,主張要按著聖經的教導,以負責任的態度,運用那些從啟蒙運動產生的研究方法,來闡述基督教的信仰;並且要求教會堅守那積极參与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傳統。因此,福音派相信,教會應該跟從耶穌基督的率領,竭力地領人歸主,亦要按著聖經的教導生活,重視學術研究和積極關社。而教會應該明白,由初期教會對寡婦的照顧開始,社會關懷一直是教會的傳統,雖然在回應自由派神學和社會福音的挑戰時悄悄式微,但回歸傳統卻是我們理所當然的。或許有些教會認為,只要儘力傳福音,福音會改變人的生命,隨著悔改的人數增加,亦相應會帶動社會的變革。這些教會並不否定教會的社會責任,卻相信傳福音是實踐社會使命的惟一途徑。但是,這種看法卻高估了悔改的人數和悔改的人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因為當基督再來時,雖然「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可十三10),但耶穌卻問:「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世上找得到這種信心嗎?」(路十八8)耶穌在此論及的是那些「常常祈禱」,永不灰心的人。但如果當他再來時也不容易找到這類人,那是否暗示縱使到了他再來時,悔改的人也不多呢?而或許悔改的人都變成了道德的人,但在這被罪惡勢力所不斷侵蝕的不道德社會中,他能否將信仰的要求落實也是問題。或許某些教會也會參與某些社會服務,像興辦教育,但他們往往只視這些服務為傳福音的手段。而他們似乎忘記了耶穌基督除了囑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參太二十八19)外,還吩咐門徒要為他作見證人(參徒一8),為「天上的父」作鹽作光,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又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所以,教會不應該僅僅視關懷周遭的人為傳福音的手段,卻要視此為自己的責任,為了實踐「愛人如己」的命令而為有需要的人提供適當的服務。甚至在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為他們爭取應有的權益。或許有些教會會承認社會關懷也是他們所要承擔的使命,但卻認為在分配資源時要分辨優先的次序。而由於他們認為傳福音的命令比社會關懷的命令重要,所以,信徒或教會便應該先將資源運用在傳福音的事情上,惟有當資源過剩時,才會將資源投放在社會關懷方面。然而,如果觀察耶穌的生平,我們並沒有看見他以此優先次序為其行事的準則。舉凡有人向他求助,或是他遇到有什麼需要的人,他都會無條件地幫助他們。因此,信徒或教會是否只是按著自己喜好來決定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優先次序呢?因此,教會應該竭力完成神所交付的雙重使命。如果教會只傳福音而忽略了社會關懷,人便會視我們的信仰為假冒為善的奢侈品,使福音受到攔阻。但社會關懷卻使我們與非信徒建立密切的關係,加強他們對教會的信任,間接使我們獲得更佳的傳福音機會。而且,社會環境的改善也可以叫信徒生活在一個較為討神喜悅的環境中,使他們面對較少的挑戰,獲得更大的成長機會。所以如果社會充滿了不義,我們也不能期望信徒的生命能夠獲得突破性的成長。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是相輔相成的,教會不應該隨著自己的意思來劃分兩者的優先次序。如果教會關心福音的廣傳,便越應尋找服務社會的途徑,爭取更大的社會公義。問題研討:一、請列出你的社群最急於處理的三個政治或社會問題。作為基督的跟隨者,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如何參與:又可以有什麼貢獻呢?二、當耶穌基督在世時,某些人是先獲得身體的醫治,或是耶穌先給他們趕走附在身上的鬼,然後才跟隨主的。但也有人因為聆聽主的道跟隨主的。卻也有些深愛主恩而沒有跟隨主的人。我們任何從耶穌所留下的榜樣理解傳揚福音與社會參與的關係?互相排斥?相輔相成?三、雖然耶穌基督不一定要所有接受過他恩惠的人跟隨他,但他卻要求跟隨他的人忠心。你可曾在政治及社會的參與方面盡忠呢?閱讀建議:1. david clark ed, changing world, unchangingchurch? An agenda for Christians in public life , London: mowbray 19972.bruce j. nicho is ed., in werd and deed:evangelism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gradnd rapids: eerdmans, 19853.christo;pher Rowland, the Cambridgecompanion to liberation theology. 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994.kathryn tanner, the politics of god: Christiantheologies and social justice. Minneapolis:fortress,19925.robert wuthnow, Christianity andcivilsociety ,valley forge: 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1996葉敬德基督教相信,原則上和平是應該追求的,但和平最終卻是神的恩賜。《使徒行傳》第十章三十六節宣告:「神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耶穌基督所傳的神國來臨的信息。而耶穌基督這位宣講神國信息的,最終亦成了好消息的核心,他是「建築工人所棄的石頭,成了房角的主要石頭。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透過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人得與神和好。然而,雖然藉著耶穌基督降世,人不僅可以與神和好,亦可以在今日進入神的國,但惟有當神的國完全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時,人才能夠獲得和平。或許一般人對和平的盼望是沒有衝突或戰爭的止息。然而聖經所提及的和平(或平安)卻比這種理解豐富多。和平在希伯來文是shalom,希臘文則為eirene。聖經在多處的地方提及和平,按著不同的經文處境,它所表達的意思包括:圓滿、友誼、幸福、繁榮、健康、滿足、安全及救贖等。基本上,和平是聖經的異象,是人跟神、跟自己、跟其他人、跟自然建立和諧的關係,並在此獲得更高的享受。在和平境界,神、人和自然都得到了正確的對待,獲得了當得的分。但這種和平卻並非靠著人的努力所能夠成就的,它是神的恩賜,是神在終末時為萬物所要完成的異象。另一方面,基督教相信,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在這樣的世界裡,人類要常常面對爭戰,有人認為這些爭戰是因為宇宙失去了次序,亦有人認為是因為罪惡勢力的伸張而產生的。但是,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什麼是戰爭存在的終極原因,或許透過戰爭叫人學習在神的恩典下生活,或許戰爭是邪惡勢力對世界的侵蝕,我們只可以視此為奧秘的一部分。對部分基督徒而言,戰爭是兩害擇其輕的做法,但是,亦有部分基督徒認為某些戰爭是神的命令,也有些基督徒相信任何戰爭都是錯的。因此,基督教對戰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看法。基本上,我們可以將傳統的看法區分為三種立場,即和平主義、聖戰或十字軍的戰爭觀和公義戰爭的理論。和平主義和平主義者相信,縱使耶穌基督曾經推翻找換錢幣的桌子,並且宣稱他來要為世界帶來刀兵,但他已經留下了最好的榜樣。基本上,耶穌基督是和平之君,將使人和睦的恩賜賜給門徒,並且指出:「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所以隨著彌賽亞的降臨,和平是我們今天所能夠達到的現實。因此,門諾會的信徒努力與世界分離,貴格會的信徒則致力促成和平。而和平主義者可以分為三類。即原則性的和平主義者、實用主義的和平主義者及選擇性的和平主義者。原則性的和平主義者相信惟有非暴力才會產生非暴力,非暴力是一種具有本質價值的道德責任。因此,人類應該堅守和平,無須理會任何後果。他們堅守和平的原則,儘管為此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然而,這種充滿理想的想法似乎違背了常識,因為不會有太多人相信道德的行動可以跟我們所意欲的結果分家。在選擇某種行動時,我們必定會預計產生的後果。實用主義者的和平主義相信暴力並不會帶來好處,非暴力才會給我們帶來好的結果。因此,他們為了獲得好的結果而堅守和平。典型的例子是馬哈特馬·甘地以非暴力的方法對抗英國在印度的統治。然而,由於基本上英國仍然重視道德良心,甘地的方法才能夠獲得成功。而如果他的對手是一些殘暴的獨裁者,情況便可能截然不同。選擇性的和平主義是從實用主義的和平主義者衍生。選擇性的和平主義者僅是在某些問題上選擇堅守和平。核子和平主義者便是其中的顯例。核子和平主義者接受以傳統武器爭戰,卻反對使用核子武器。他們認為,核子戰爭並沒有贏家,以核子武器去達成任何軍事目標都是小題大做的。和平主義者所面對的困難是我們生活在一個暴力的世界,和平主義者所持守的和平、良心的自由都是由不同軍事力量的制衡而維持的。因此,沒有了軍事力量也沒有和平主義。我們要用強制性力量才能夠壓制人類罪惡的本質,所以,和平主義是一種「異端」。和平主義者嘗試將自己由正常的政治生活隔離出來,以獲得聖潔的生活。但他們對人性過分樂觀,部分更是認為基督教的原罪觀是一種過時的悲觀主義,以為十字架完全的愛便能夠戰勝世界,卻忽略了福音的其他重要元素。部分和平主義者回應說,他們要見證一個更高的次序,而只有少數人能夠持守這種生活方式。他們的貢獻包括:第一、以政治行動爭取和平,讓人類明白和平的重要性;第二、他們常常舉辦及參與有關戰爭與和平的學術討論;第三、他們不斷提醒人類戰爭的可怕。聖戰或十字軍的戰爭觀基本上,十字軍是指教會為了對付異端或敵人所發動的戰爭。具體而言,它所指的是十一、十二及十三世紀基督教為了從回教手中奪回耶路撒冷所發動的戰爭。十字軍的戰爭根源於舊約的聖戰觀念,聖戰是指為神而打的戰爭,這亦是參戰的惟一原因。十字軍的戰爭有四個特點:第一、參戰者是為神而戰;第二、神會直接引導參戰的人;第三、參戰者是屬神的,敵人則是屬於邪惡勢力的;第四、毫不留情地消滅敵人。因此,參戰者可以為神而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奮戰獲勝,從而證明神的同在。而為了神的緣故,他們亦可以肆意屠殺,以懲罰那些邪惡的敵人。所以,十字軍劣跡斑斑,在人類的歷史上留下了殘酷的印記。而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後,英國聖公會多次宣告:「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糾紛的方法是違背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教導與典範。」公義戰爭公義戰爭的觀念是由希、羅世界開始的,希臘人開始提出這個觀念是為了維持城邦的和平共存,而羅馬人則期望藉著此理論給他們提供控制及調節帝國擴展的理據。公元四世紀米蘭的安波羅修及奧古斯丁分別就公義戰爭的傳統提出了基督教的看法。他們分別引用舊約的觀念,認為戰爭是神伸張正義的工具。公義的戰爭是內在合理的。聖奧古斯丁所集中討論的是發動戰爭的條件。他認為個別的殺人行為是不能夠接受的,但因著集體或合法的權威所發動的戰爭而殺人則是合理的。及至中世紀,學者開始注意戰爭行為的問題。所以,現代的公義戰爭觀念也分為兩個部分,即開戰的條件及戰爭行為守則。前者共有五項要求:一、開戰必須具有合理或公義的原因(例如:為了驅逐侵略者而戰);二、開戰必須要有合理或公義的目標(例如:以公義維持和平,並不是為了毀滅其他國家);三、戰爭必須是最後的手段,在所有達致和平解決問題的方法用盡後,才能夠開戰;四、必須由合法的政府宣戰(例如:經合法程序產生的政府,而不是國內某部分的勢力);五、必須有獲勝的把握。參與沒有勝算的戰爭是不合理的。在規範戰爭行為方面,則有兩個原則:一、不可以直接攻擊無辜的人,只可以攻擊軍事目標。因此,不可以濫殺無辜,亦不可以胡亂地毀滅。二、戰爭所用的方法必須要與所希望達到的目標成正比。因此,不應該以龐大的毀滅力量對付微不足道的軍事目標。戰爭帶來的傷害不可以超過它所期望達到的好處。雖然公義戰爭列明了開戰及戰爭的行為準則,然而,在實踐時卻仍然要面對好些問題。一、好些國家是由於複雜的原因而參戰的,但他們往往會掩藏了那些自利的因素,卻只選擇其中一個合乎公義戰爭開戰條件的原因為理由,便聲稱自己所打的是一場公義的戰爭。這種做法又是否符合公義戰爭的要求呢?二、參戰國是否在開戰前已經用盡了一切達致和平的方法呢?因為始終談判的某一方或雙方都可能會急躁行動。三、參戰者好些時候沒有充分地計算戰爭帶來的後果,而某些因素更是他們所不能夠預計的。四、戰爭的行為也不是那麼容易控制的。軍人會用盡一切方法保護自己的生命及殺死敵人,於是,他們既不容易控制,也不容易受制於這些原則。然而,縱使公義戰爭的理論要面對那麼多的問題,卻仍然是今天最廣為接受的理論。雖然基督教一直視尋求和平是他們核心的責任,但是,現實告訴我們,惟有當神的國完全降臨時,我們才能夠找到和平。現在我們只可以從理論、實踐到禱告,以追尋和平的次序為基督教對世界的貢獻。問題研討:一、基督徒對戰爭有不同的看法,你所持的哪種戰爭觀呢?二、公義戰爭的理論可能是最多基督徒接受的理論,但好些人都不能夠充分的把握這理論對開戰的條件及戰爭行為的要求。你能否重溫這理論的重點嗎?三、二十世紀及二十一世紀曾經爆發了多次世界性的和地區性的戰爭,你能否選擇其中的兩次戰爭,並分析當中所謂以公義的原因參戰的是否果真按公義戰爭所提出的條件參戰?四、以核子武器轟炸敵人是否符合公義戰爭的要求?美國以縮短戰爭的時間和減低傷亡為理由向日本投下了兩枚原子彈,結果令日本投降,但也令數以萬計的平民死亡。美國以原子彈結束戰爭是否道德呢?閱讀建議:1. david Atkinson, peace in ourtime? Leicester:ivp,19852. roland h. bainton, Christianattitudes toward war and peace Nashville:Abingdon: 19853. Robert g. clouse, war: four Christianviews, downers grove: ivp,19814. John a. wood, perspectives onwar in the bible. Macon:mercer university press,1998葉敬德《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告訴我們,神照著他們的形象,按著他們的樣式造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而且,神亦清楚表明,他「看他所造的一切都很好。」(創一31)所以,基督徒相信,性別是神的創造,是美善的,人應該接納和欣賞自己的性別。當神賜福他所創造的男女時,神對人說:「要繁殖增多,充滿這地……」(創一28)而在神賜福挪亞和他兒子時,也說:「你們要繁殖增多,充滿大地。」(創九1)由此可見神創造兩性的目的便是希望他們能夠藉著性行為繁衍後裔。因此,人類的身體會隨著成長而漸趨成熟,性慾也隨之出現,並且日趨強烈。從延續物種的角度看,性慾是必須的。因為沒有了性慾,人類也不會積極地尋覓異性的性伴侶為人類傳宗接代,獲得神的賜福。所以,基督教相信,性行為其中一個目的為生育。基督教相信,婚姻為養兒育女提供了最佳的場景。因為充滿了愛的家庭能夠讓兒童健康地成長,為教會培訓敬虔的信徒,為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公民。因此,基督教認為,生育是婚姻的其中一個目的。亦只承認婚內性行為的合法性。然而,除了生育外,性行為亦是兩性表達彼此在身、心、靈各方面深入認識對方的途徑。《創世記》第四章一節告訴我們:「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同房。」但英文聖經卻將這段經文譯作「亞當認識他的妻子夏娃。」(adam knew eve his wife)英文的翻譯跟原文yada的意思是一致的。但是,無可否認,這處所講的「認識」便是亞當跟夏娃發生性行為,因為由於亞當「認識」夏娃,「夏娃就懷孕」。由此可見,聖經視性行為為一種溝通的途徑。性行為所表達的是一種深度的溝通。性行為首先肯定了對方的重要性。人透過性交向對方表示:「我需要你,你在我的人生舞台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此外,當兩人赤身裸體地面對對方時,亦表明人是毫無保留地將自己交予對方,亦毫無保留地接受對方。意思是雙方均表明不在乎對方的出身背景、過去的經歷,願意無條件地接受對方,雙方亦毫無保留地自己交託給對方。這是一種極為深刻的感情表達,將自己完全地奉獻給對方,亦無條件地接納對方,承認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性。性行為是一種要求人整全地投入的行為,並藉此表達彼此對對方的深切認識和愛意。性行為是一種要求身、心、靈完全參與的行為,惟有透過雙方身、心、靈的完全投入,才能夠達到叫夫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境界。雖然神對人類的賜福是要人「繁殖增多」,但時至今日,人類已經「充滿這地」。今天人類所面對的是人口過剩的問題,過多的人口給自然環境帶來了沉重的壓力。所以,今天大部分人擔心的並不是不育的問題,卻是人類過強的生育能力。而且,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已經充分了解生育的奧秘,亦掌握了避孕的技術。問題是人類可否節育呢?避孕是否違反了神給性行為所定下的旨意呢?首先,我們應該明白,雖然生育是性行為的其中一個目的,但男女表達彼此的愛情與親密才是性行為的首要目的,因為神造人是要男女互為夥伴、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彼此忠貞、終身廝守(參創二24)。而保羅亦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三至五節指出:「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夫妻不可以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保羅在這裡提醒夫妻不要忽略了對方的性需求,他們所該盡的本分便是要彼此滿足對方的性慾,免得撒但趁機引誘他們,令他們陷進了姦淫的網羅。在此所談及的夫妻性關係跟生育沒有任何關係,但也並非僅僅滿足雙方的性慾為目的,因為如果夫妻性交而完全不能夠讓彼此明白自己對對方和對方對自己的愛,則縱使性慾得了滿足,也不一定可以勝過撒但的誘惑。所以,夫妻是可以無須考慮生育問題而藉著性交表達對對方的愛意的。況且,如果夫妻每次交合都必須保留成孕的可能性,則妻子過了更年期後,即妻子已經不能夠再生育時,夫妻亦不應該同房。因為如果他們性交,也必然沒有成孕的可能性。但是,我們並沒有任何人認為夫妻應該要在妻子過了更年期後便要停止性生活,否則便是違反神的旨意。任何人都應該明白,子女是夫妻愛情的實現與完成,父母有道德的責任去照顧子女基本的物質和教育的需要,亦要給予他們足夠和適當的愛和安全感。因此,作為負責任的父母,我們知道生兒育女不僅是完成了一項生物性的功能,生育亦是一個道德的抉擇。由於生育是一種道德的承擔,夫妻在考慮生育時,首先要清楚知道的便是生育是否夫妻的共同意願,避免任何強迫的成分,以確保夫妻都願意積極為這抉擇負責。或許在某些情況下,夫妻所要考慮的問題要比一般人的複雜。茲舉數例以說明之。首先,如果我們已經有數名子女,就要慎重考慮再添子女會否對家庭構成太大的壓力,令父母無暇照顧現存的孩子。第二,如果妻子並沒有生育的困難,但她身體的某些器官,像心臟或腎臟等,卻異常脆弱,懷孕可能會給身體帶來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對她的生命構成威脅,則夫妻對應否生育,便要格外小心地考慮。第三,夫妻也要明白自己的生育會否為社會帶來沉重的壓力。例如:某人的家族有某種嚴重的隔代遺傳病,那夫妻便要考慮自身和社會將要為那不幸患病的子女付出多大的代價。或許有人認為政府應該立法禁止這類人生育,但是,生育始終是夫妻決定的範圍,政府應否就著這類情況立法管制,則是頗具商榷的問題。當然,面對這類問題的夫妻也要充分考慮整體的情況,然後作出負責任的決定。因此,對於某些夫妻而言,節育可能是一個更符合信仰要求的決定。甚至終身避孕也可能是更負責任的抉擇。但是,如果某些夫妻並沒有什麼生理或遺傳的問題,則他可否決定終身避孕呢?當然,反對終身避孕的人會認為無子的婚姻並未能夠滿足神對婚姻的期望。然而,無疑「繁殖增多」是神的賜福,但人類在這方面所蒙的福已經是超過了我們所求所想的。因此,現在是否是適當的時刻,讓某些夫妻為了專心服侍主而放棄生育呢?正如保羅曾經對守獨身的人說,願他們持守獨身是為了「無所掛慮」、專心「挂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林前七32-35)。今天,我們是否也可以讓某些夫妻能夠因為無所掛慮而專心挂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忠誠地服侍神呢?但是,基本上,生育與否是夫妻兩人的抉擇。所以,每對決定不生育的夫妻,他們都要撫心自問,究竟自己是純粹因為某些自私的原因而拒絕生育,或是為了能夠更專註地服侍主而決定不生育呢?這是如何基督徒無子婚姻所必定要面對和回答的問題。所以,願神幫助我們,讓我們明白性是神的恩賜,並且能夠善用性的力量,建立美滿的婚姻關係和幸福的家庭。而如果夫妻是決定終身不生育,則願神能夠使用我們,叫更多人可以因著我們對他專註的服侍而蒙福。雖然並沒有子女,卻叫我們在一切令人得益、得造就的事情上「繁殖增多」。問題研討一、請用你的語言說明基督教如何看性、愛、婚姻、家庭及四者的關係。二、夫妻的愛應該包含浪漫的愛、友愛、性愛和犧牲的愛。請從這四方面評估你跟配偶的關係素質,並思想有沒有進一步深化的空間。三、基督教如何理解性行為的意義?夫妻的關係素質會否反應在他們性生活的素質上?四、如果你計劃終身不會生育,請列出你決定不生育的原因,並嘗試找出跟你的信仰有沒有關係。閱讀建議:1. helen oppenheimer, marriage. London:mowbray, 19902. Stanley grenz, sexual ethics: abiblical perspective . dallsa: word,19903. Mary Warnock, making balies: is there a right to have childre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erss,19964. Thomsa h. murray, the worth of achild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65. Brent waters, reproductivetechnology: towards a theogy of procreatice stewardship. London: dlt,2001葉敬德一九七八年,英國的兩名醫生成功以體外人工受孕的方法令一名婦人懷孕,並誕下了一名女嬰。「試管嬰兒」的出生即時帶來了震撼性的回想。該兩名醫生收到了數以百計的、來自世界各地的婦女的查詢。這些婦女深受不育的困擾,急欲解決不孕的問題。何謂不育?基本上,一對並沒有使用任何避孕措施,正常行房達一年卻不能成孕的夫婦,便會被視為不育。而估計每七對夫婦便有一對會面對不育的問題。在所謂不育的夫婦中,約三分一的問題出在男性身上,另外三分一在於女性,其他的則原因不明。對於沒有生育困難的夫婦,我們是不容易理解不育人士的痛苦的。不育的夫婦往往有一份孤獨的感覺。通常妻子比丈夫更覺孤獨,沒有生育能力的一方感覺則更為強烈。因此,他們不僅跟別人疏離。而令問題更複雜的是他們誤認為不育是神的懲罰,神已經離開他們而去。然而,事實是不育並不一定跟罪有關(參路一5-7),神更是看顧不育的人(參詩一一三9)。一九七九年,全球第一家施行體外人工受孕的診所在英國投入服務,立刻便收到二千五百多份來自全球各地的申請,申請者大多是因為輸卵管閉塞而不能自然受孕的婦女。當時體外人工受孕的收費約為一千五百至四千美元左右,但以今天的角度看,當時所用的科技卻是相當簡單的。首先,醫生在婦女的卵巢中用腹腔鏡尋找成熟的卵子,並以空吸針將之取出,放到盛載了養料及精子的培養碟內,讓卵子受精。在受精後兩至三天,當受精卵分裂為八個細胞的階段時,便用套管將它放進已經接受荷爾蒙而預備懷孕的子宮內。受精卵會發展為胚泡,並在子宮內著床,意思是它會附在子宮壁上,開始吸收母體供給的養料。在受精後兩星期,受精卵會發展成胚胎,八星期後則會成為胎兒。然而,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至今,生殖科技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亦帶來了好些值得我們思考的道德問題。第一、生殖科技是利用科學的技術,藉著男女的生殖細胞,透過在性交以外的途徑,令女性受孕。但是,人以人工而非天然的方法懷孕會否違反神的旨意呢?首先我們要明白,任何現代人都會同意,子女應該是父母愛情的結晶品,而性交則是夫妻表達愛意的途徑,性交是最理想的懷孕方法。然而,如果一對不育的夫妻,他們都深深地愛著對方,但卻只可以藉著生殖科技的幫助,才能夠令妻子懷孕,則我們可否說那將要出生的孩子並不是他們愛情的結晶品呢?除非我們相信性交是神惟一認可的成孕方法,否則利用生殖科技克服不育的問題又有何不可呢?如果將性交絕對化為惟一合神心意的方法,我們又是否過分重視形式而忽略了愛情在生育所扮演的首要角色?亦完全漠視了不育者的痛苦呢?第二、為了確保成功,醫療人員通常都會預備多個受精卵,然後選擇數個優質的植入母體。但是,如果有多個受精卵成功著床,母體卻不能同時懷那麼多個孩子,則他們便要將部分著了床的胚胎取出。而如何處理那些並未植入母體的受精卵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如果我們將這些胚胎或受精卵殺死又算不算殺人呢?或許有人認為,卵子在受精的一刻開始,由於它已經擁有發展為人的整套遺傳基因組合,所以,受精卵應該被視為人。當然,《詩篇》第一三九篇的作者說:「我的臟腑是你所造的,在我母腹中你塑造了我。」「我未成形的身體,你的眼睛早已看見;為我所定的日子,我還未度一日,都完全記在你的冊上了。」神的話臨到耶利米,說:「我使你在母腹中成形以先,就認識你;你還未出母胎,我已把你分別為聖,立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以賽亞書》第四十九章的作者說:「我在母胎的時候,耶和華就呼召了我;我出母腹的時候,他就提了我的名。」「他自我還在母胎的時候,就造就了我作他的僕人。」(5節)但是,問題是我們應否字面地理解《詩篇》的誇張文學手法和先知信心的語言?而如果我們字面地接受這些經文的意義,則問題是:「身體未成形前所指的是否便是受精卵和胚胎呢?」「神是否在以賽亞仍是受精卵或胚胎時便呼召他?」或許我們需要了解,縱使在卵子受精後,仍然又百分之四十的胚胎會著床失敗而流出體外;也有百分之二十會在著床後自然流產。意思是不論我們接受受精卵或胚胎是人,都會有百分之六十至二十的人類在出生前夭折。問題是雖然我們並不能夠完全了解神的奧秘,但神會否讓那麼多人在未出生前便死亡,卻始終是一個令人困擾的問題。此外,雖然受精卵擁有人的整套遺傳基因組合,但原則上人體的任何細胞也擁有人的整套遺傳基因組合。如果我們視受精卵為人,則是否也應該視每個人的體細胞為人呢?況且,擁有成為人的潛質的受精卵跟人是有著明顯的差異的,正如我們能夠清楚分辨受了精的雞蛋跟雞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一樣。因此,受精卵和胚胎是否是人,是一個十分具有爭議性的問題。然而,正是由於受精卵擁有成為人的潛質,我們亦不可以將它們等同於一般的廢物。所以,我們應該盡量減少剩餘受精卵和胚胎的數目,而最理想的是我們只需要培養少量卻完全是優質的、僅足以滿足當事人需要的受精卵。第三,或許有人會擔心,利用生殖科技的夫妻會視那些由此獲得的孩子為工具,以滿足他自己的私慾。相信我們不能夠否認,人生育往往是夾雜著好些不同的原因,或是為了建立家庭,或是為了增加家庭成員的數目,或是為了彌補失去家庭成員的創傷,或是為了滿足祖父母或其他長輩的意願,或是為了找尋繼承產業的人等。但是,那是否表示夾雜不同動機生育的父母都是為了自私的慾望而生育呢?當然,我們不能夠否認某些父母是自私自利的,但是否表示每對利用生殖科技的夫妻都是自私自利的呢?或許利用生殖科技的夫妻都要撫心自問,自己是為了什麼原因而生育?我們是否願意為孩子付出愛和犧牲?第四,基督徒可否使用第三者捐贈的生殖細胞生育呢?或許有人認為,《申命記》第二十五章五至六節記載:「兄弟住在一起,他們中間如果有一個死了沒有留下兒子,死者的妻子就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要向她盡兄弟的本分,娶她為妻,和她同房。她所生的長子要歸亡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字從以色列中被塗抹了。」而且,神因為猶大的次子俄南並沒有盡兄弟的本分而取去他的性命。所以,我們應該容許不育的夫婦接受第三者捐精的人工受孕。但這僅是古代以色列社會在特殊的情況下為某家族留下血脈的一種做法,而且,這是死者的兄弟才可以盡的本分,所生的長子才歸入死者的名下,如果所生的是女兒,則相信會歸入該兄弟的名下。因此,有關古代以色列收繼婚制度的教導是不容易應用到今天捐精人工受孕的問題上的。此外,《創世記》第二章二十四節指出,丈夫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雖然這成為一體也不一定是身體的連合,但藉助第三者的生殖細胞生育是否違背了成為一體的意義呢?而且,藉助第三者的生殖細胞出生的孩子長大後是否有權知道自己的血緣的父(捐精者)或母(捐卵者)是誰呢?利用第三者的生殖細胞會否令那些因而出生的孩子要面對不可知的心理和感情的危機呢?這種做法是否值得鼓勵呢?當然,亦有人會指出,如果經由夫妻的生殖細胞受精而藉助第三者的子宮代孕又是否可以接受呢?對於代孕母的問題,好些人均指出,代孕母可能會令生育商業化。雖然當事人跟代孕母所簽訂的合約能夠訂明財政的安排和其他的細節,其中包括如果出生的是一個不正常嬰兒如何處理的問題,但始終這種合約所安排的是將某人的子宮租借給其他人。「子宮租借」是否道德呢?這種做法是否將人貶抑為生育的機器呢?而且,這類安排是否往往由能夠負擔的夫妻出資,而由較有經濟需要的年輕女性代孕呢?那是否是另一種對貧窮女性的剝削呢?或許也有人指出,可能有些親朋摯友願意義務代孕又如何呢?問題是生殖科技已經令一個孩子可以擁有一位血緣的父親、一位血緣的母親、一位代孕的母親、一對養育他長大成人的父親和母親。而如果代孕的是如此親近的人,那又會否令那孩子在心裡和感情方面面對更大的困擾呢?我們能否只是為了滿足生育的需要或慾望,而忽略了其他人可能要面對的問題呢?相信我們不能夠否認不育會令人陷在相當痛苦中,我們亦不能夠否認現代科技能夠在某程度內幫助我們克服不育的困難。基本上,爭議較少的是由夫妻的生殖細胞進行體外人工受孕,然後由妻子懷孕生產。但是,並不是科技所能夠做到的都是信仰可以認可的,或是道德可以接受的。或許我們始終都要接受子女是神賜的,如果為了生育而違背了信仰及道德的原則,那將會是得不嘗失的。況且,我們是否必然要獲得從夫妻血緣而來的子女呢?我們又是否必然要經驗懷孕的經歷呢?世上還有好些等待領養的棄嬰或孤兒呢?問題研討一、可能不育是一種痛苦的經歷,而現代的科技無疑可以給不育人士帶來相當的幫助,但基督徒在採用生殖科技時是否有某些限制呢?試簡述之。二、如果代孕母是一種合法的行業,請思想其中所涉及的幾個問題:什麼社會階層的人會成為代孕母呢?他們應該在什麼年紀入行呢?他們需要接受什麼訓練然後才可以入行呢?他們是否需要什麼在職訓練呢?人通常會找什麼年紀的婦女充當代孕母呢?代孕母退休以後可有什麼生活保障?如果你是一名婦女,生殖器官已經成熟,你願意選擇代孕母為你的職業嗎?為什麼?三、如果我們希望或已經生兒育女,我們可曾小心思考過自己為了什麼原因而選擇生育呢?閱讀建議1. Anthony dyson ,the ethics ofivf. London: mowbray,19952. Debra evans, without morallimits: women , reproduction, and medical technology. Wheaton : crossway,20003. John f. kilner, paige c. Cunningham,&w. david hager ed, the reproductive revolution: a Christian appraisal ofsexuality,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nd the family. Grand rapids:eerdmans,20004. Brendan mccarthy, fertility& faith: the ethics of human fertilization. Leicester: ivp,19975. John wyatt,matters of life anddeath: today』s healthcare dilemmas in the light of Christian faith.leicester:ivp,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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