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為什麼要有字和號?
在中國古代,姓、氏、名、字是四種截然不同的東西,直到近代,才歸類為「姓氏」和「名字」。姓氏之前講過多次了,今天說說名、字和號。
名和字的區別在很多文獻上寫得比較明白,如《禮記·檀弓上》所言「幼名,冠字」,人在出生的時候無名無字,出生三個月之後,會起名字,這就是「幼名」。在成年之後,行冠禮,則「冠而字之」,可以走入社會了。
一個人在成年之後,長輩們起的「名」就不適宜在公開場合直接稱呼了,要取一個新的叫法,就有了「字」。字是為了便於他人稱謂,對平輩或尊輩稱字出於禮貌和尊敬。例如:稱司馬遷為司馬子長,李白為李太白,歐陽修為歐陽永叔,蘇軾為蘇子瞻等。
「字」是男女都有的,不是男性獨有。《紅樓夢》第三回中,賈寶玉問林黛玉「妹妹尊名」,黛玉說了名字。但寶玉問「表字如何」的時候,林黛玉說「無字」。這是因為林黛玉年齡未到十五歲,又沒有婚配,就沒有自己的「字」。
按照古代的規矩,男子20歲行冠禮,女子15歲行成人禮。所以,一般男子滿20歲、女子滿15歲才取字,之後女子就可以嫁人了。
「字」可以是一個字,也可以是兩個字,大多數是雙字,長的也少見。比如屈原,名平字原,就是單字。岳飛,名飛字鵬舉,就是雙字。
再簡單說一下「號」,號又叫別號、別字、表號。名、字與號的根本區別是:名和字由父親或長輩取定,「號」由自己取。號,一般只用於自稱,以顯示某種志趣或抒發某種情感;對人稱號也是一種敬稱。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白居易號香山居士,李商隱號玉溪生,賀知章晚年自號四明狂客,歐陽修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等等。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對人的稱呼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姓氏」和「名字」的演變,與中國文化千年來的發展息息相關,如果有興趣,可挖掘的內容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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