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福音?(康來昌牧師)
「保羅新觀」是什麼?更重要的問題是:「什麼是福音」?不過,我也提一下「新觀」違反福音的地方。
「新觀」的代表是賴特(Tom Wright),他和他廣大的跟隨者有的有濃厚的改革宗色彩。改教運動的主力就是改革宗,怎麼改革宗會生出反對改教運動的新觀呢?
因為改革宗太強調「約」,而「約」,雖是很重要的聖經字眼,卻容易讓人往右偏,而走律法主義的路。右偏的改革宗強調約和律法的密切相似(約幾乎等於律法),他們重視「法的第三用」 ─ 法或律法指引聖徒的生活;他們強調文化使命,他們提倡神治主義(Theonomy),這都破壞了恩典的充分、因信稱義的必要。
或者,改革宗會往左偏,而走普救主義的路。左偏的改革宗強調神恩在約中的至高 ─ 這當然很對,但當他們說神的恩典必然得勝 ─ 不管人怎麼樣,連人信不信都沒關係,這就成了普救主義。路德也說神恩的至高和得勝,也說不論人的行為或肉體如何好都不能使他們稱義,但他們要有信心來接受恩典,這就維護的恩典的完備,不給人誇口的機會,但也不致使人墜入「不必信,到頭來都得救」的懶人想法。當然,這些改革宗易犯的錯,不是聖經的錯,而是人的錯。
這裡,可以看到路德(不是路德宗)比改革宗高明的地方,他很少講「約」,而更多講「信」;聖經講了不少約,但更多講信。
老普林斯頓是那麼優秀的改革宗,還是從約走上了錯路(見附一)。西敏從梅晨、范泰爾那麼穩健的神學家開始,沒多久,也是從約的觀念產生 Theonomy,Norman Shepherd和Peter Enns的偏差。許多正統、傳統的改革宗(也就是非左派、非新正統派的改革宗,也非右派、非神治主義派的改革宗)的朋友,總努力提醒我,正統改革宗的約的神學,絕不把神恩、神權打折扣,絕不是伯拉糾主義;這一點我知道也相信,但我還是覺得,約的觀念,太容易導致「人和神共同協商、做事、合作」的傾向。約、約定、協約、條約,不論是婚約、租約、合同等,不都是兩造、雙方的事嗎?加爾文及正統加爾文主義有深厚的敬虔和完整的神學,沒犯這錯,但賴特的新觀就是從 「約」走錯的。
賴特同時犯了右派和左派改革宗的錯,賴特有右派之錯,因他像所有的律法主義者一樣,忽略人對神要有信心,他把「耶穌的信」瞭解成「耶穌的信實」,而不是 「人對耶穌的信」。他的神學倫理,只是「人要彼此相愛」的道德主義;他有左派之錯,因他如此看重神對亞伯拉罕的約,以致他有「萬民都(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在約里蒙福」的普救色彩。他認為,亞伯拉罕之約的重點就是:「四海之內,皆兄弟也」。
論福音
下面,我們來瞭解聖經中,特別是改教運動(包括改革宗和路德)對福音的瞭解。(本段主要根據:
「卡森論福音」,
原文)。
福音是好消息「福音」是:人若要得救,就必須相信的唯一併充分資訊,是神通過耶穌的順服、受死、復活,使罪人與自己和好的好消息。
徒10: 39-43,「他…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羅1:16-17,「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林前1:17-18,「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林前15:1-5,「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必因這福音得救…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很多人覺得這個回答太強調個人和神的關係,太個人主義。的確如此,是很個人主義,卻同時是最好的群體主義。基督教的精髓就是個人主義:不論潮流、風氣、時尚、群眾怎樣,我們因著「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認識」(加4:9),就獨排眾議,「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5);堅定,「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林前4:2);不媚俗,「若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甘寂寞,「沒有人前來幫助… 唯有主站在我旁邊」(提後4:16、17);能獨立思考,「世界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17:14)。
信神而產生的個人主義(特別是路德和加爾文的思想)造成了西方偉大的文明;而不識神、離棄神、矮化神的群體主義使人懶惰、軟弱、縱慾、不思想、不負責。基督徒要更專心信主,好重振那「雖千萬人,吾往矣」,不被人牽著鼻子走的個人主義。
福音同時帶來了最好的群體主義。
以弗所書說,福音使本為可怒之子的罪人不再自我中心、自大、自卑而舍己、與神和好、與人和好、合群,眾信徒成為一個新人(教會)。這新人(教會)不是霍布斯的利維坦(Leviathan) ─ 個人只是社會的螺絲釘,個人的生命只是為了群體而活。教會或新人是福音造成的,福音消除了罪帶來人與神、人與人、人與己、人與物的「無關」、「局外」、 「遠離」、「隔斷」、「冤讎」(弗2:12-15)。這和馬克思講資本主義下,人的「異化」(alienation)、疏離(estrangement)很像,只是基督徒知道,在墮落的世界,任何意識型態,包括馬克思主義及資本主義,任何社會個人,包括封建社會和民主社會,都製造異化和疏離,只有愛的福音,才能使個人和群體與神和好且彼此和好,但聖經不會說,「福音就是人類要達致種族和解」。
只有一個耶穌基督的福音,這窄門小路使人認識基督、認識神、認識自己、認識神透過基督和聖靈為我們所做的事。
福音與律法律法是神的旨意(羅2:18),是聖潔、屬靈的(羅7:12、14)。但福音也是神的旨意(羅1:16),如果不傳講神為我們做什麼(福音),而只講神要我們做什麼(律法),就是製造「罪惡感」(羅3:20)、「叫人受刑」(羅4:15)、「顯多過犯」(羅5:20)、「產生惡欲」(羅7:5)、「使罪復活」(羅7:9)、叫人被「咒詛」(加3:10)。教會充滿這種令人疲倦的道德主義。
福音不是關於我們悔改的見證,不是講我們信心的回應,不是順服,不是文化使命。這些是必需、重要、美好的,但它們不是福音。福音是關於神已經做成了什麼事情的好消息。因著神在基督耶穌里已經做成的事,福音必然包括了基督和他十字架的工作做成的福益,福音含有當下和末世的層面。
所以,福音和律法是相反相成,既分又合的。福音固然完全聚焦在神已經做了什麼,但是神在基督里已經做成的事,是會產生整體的、對信徒的要求及結果。路德強調教會必須同時傳揚律法和福音,不聽律法,人不知罪、不知聖潔,只知妄自尊大;不聽福音,人沒有盼望、沒有自由,活得焦慮虛空。
全備福音教會應傳講:神施憐憫,讓基督來承擔他百姓的罪並復活,使信徒得稱義得榮耀,召聚新約子民,進入並成為完美的神國。神在基督里的全備福音,呼籲地極的人都轉向他以致得救得勝。罪人迴轉並不是福音;罪人生命改變、成長、成聖、得榮耀並不是福音,然而那是福音的果子,就是聖靈和恩典的果子。
福音不僅饒恕我們,還給我們復活生命的盼望(西1:22-23;帖後2:14;參羅8;林前15);十字架的福音不僅使我們稱義,它也是那改變我們的神的大能(帖前1:5;林前1:18);它不僅吸引我們相信,還命令我們順服(羅10:16;彼前4:17),遵照它的真理順服(加2:14;腓1:27;提前1:11);它不僅呼籲我們傳講基督獨一無二的受苦,還呼籲我們與他一道受苦(林前9:23;腓3:9-10;帖前2:8-9;提後1:8;門 1:13)。恩典是白白賜予的,而人不可徒受恩典(林後6:1);信心不是做工的結果(羅4:4-5),但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17);律法使人依靠福音,福音顯出律法的崇高;福音不是律法,猶如根不是果,但好樹(活根)才能結好果,根果不同,但不能分。
福音是關於神在基督里做的「拯救並贖回那背負他形象,卻悖逆他之人」的好消息。如果我們看到自己是有罪,我們就要看到,福音一定要消除我們的罪責才起果效;如果我們遠離神,我們就一定要與他和好;如果我們落在他審判的忿怒之下,那怒氣一定要被挽回;如果我們彼此疏遠,我們就一定要彼此和好;如果整個受造界落在咒詛之下,咒詛就一定要被除去,受造界要被改變;如果我們在道德方面既是有罪也是軟弱無助,我們就一定要得能力、被加力才行;如果我們是死的,我們就一定要被改變、活過來;如果我們拜偶像的心本身就是無止境地關注自我、不把神當作神,神就一定要在我們的看見和生活中得回他當得的榮耀。
換言之,當我們看出福音處理的問題、它作成的改變,我們就對福音有了清楚的看見。如果我們只關注這巨大需要的一個元素 ─ 比如我們破碎的人際關係 ─ 那麼因著忽視我們罪的所有其他層面,包括那最根本的層面,即我們悖逆神、由此我們當得的忿怒,我們就會把針對我們罪的福音關鍵元素作邊緣化處理,甚至將它們拋棄。畢竟聖經講到神的忿怒超過六百次之多。如果我們不能把握耶穌基督的福音是怎樣處理我們迫切需要的所有這些層面,我們就必然要傳揚一種貧血的、被刪減的福音。
華人教會普遍認為福音是淺顯、入門、初階、對未信主者講的東西,受洗後不必再談;基督徒如要成熟長大,就得「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來6:1);佈道會是給不信者,培靈會或神學講座是給成熟的基督徒,這是大錯大誤解。希伯來書全書都在對老基督徒講古舊福音(「神既在古時」,1:1),說明福音的寶貴內容。該書作者提醒信徒要成熟長大,這隻能藉著對福音更瞭解而達成。神學院的課程,或進深的屬靈操練,如果不是以聖經福音為基礎為骨肉,就容易成為「撒旦深奧之理」(啟2:24)。
福音:「基督照著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15:1、3)。福音的確簡單,小孩子也可以聽了就相信得救。但福音也很豐富,如果沒有聖靈的光照(約 14:26),彼得講不出「你是基督」(太16:17、22);學者信不了「聖經所說」的大有權威;康德和新保羅觀不能接受「為…死」的代贖、因信稱義的教義;伯拉糾不能明白「我們的罪」是如此普遍和嚴重。福音是古舊、不變、簡單的,福音又是極其切時、切實、豐富的,以為福音只是佈道會的個人得救見證的,需要思想保羅說的:「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講明福音的奧秘」(弗6:19)。明白福音,信徒才能多結果子(太13:23),心裡火熱(路24:27、 32)、獻身事奉主(羅12:1)。
輕看(其實是不懂)福音,而強調所謂神國道理的人,以為福音只是進神國的橋,過了河就可以拆橋,重要的是進了神國後的操練和繼續建造神國的策略。這些人不大認識神、不清楚入門和過橋何意何價,而且他們容易使人轉離福音,離開十字架和復活,他們使很多基督徒以為,福音是得救的必需,但不是令我們進寶庫的神學(學院派易犯的錯),不是聖靈的大能(靈恩派易犯的錯)。
然而什麼是寶庫?什麼是聖靈的大能?我們的信望愛、智情意始終應放在哪裡?中世紀神學家、神秘主義者諾威奇的朱利安(Julian of Norwich)的作品讓人看到,「高等的信徒」(路德稱之為「榮耀神學家」)往往從福音之外追求所謂的靈性、所謂的深度,他們不專靠福音,就是耶穌的代死和復活,而直接嘗試與神相連,他們忘了,耶穌的代死和復活,才是使徒說的「第一」,第一要緊的事情。無論在哪裡,人對靈性或知識的追求如果變得類似,與福音有了距離,就走向滅亡。
福音不僅是啟示,它還是歷史。
福音不僅是只能通過啟示被人知曉的真理(如神接納基督的死作為代表他百姓的獻祭),還有在很大程度上,因著是在歷史上發生,被人見證,因此我們終於得知的真理(如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福音宣告不能忽視這兩方面,因為這兩種元素都是與神在基督里已經成就的好消息連為一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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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世到耶穌:神的拯救(圖文版,下)
※《馬可福音第四章--耶穌的比喻》
※只有一個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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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通俗注釋 -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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