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鐘小說:襯衫
她找到它的時候,是要清理衣櫥,想找件衣服給古德威爾。而它,就團在頂層的最裡面,滿是灰塵,有多久了呢?八年?九年?至少得推算到他們搬來這房子住的時候,那時維爾還小得很。那是件泰德還單身時候穿的舊襯衫,是他那堆「過時」的裝備之一,他覺得那重新流行炫酷起來了,但事實上,醜斃了。
那是她從泰德那裡學來的詞,泰德剛退伍那會兒還跟她講了「窩囊廢」和「一塌糊塗」。泰德是個南達科他州的孩子,跟時髦完全沾不上邊,降落傘褲成為八十年代的遺物至少有十年的時候,他卻還覺得挺流行的。
但說真的,怎麼能指望他知道什麼流行呢?他的成長過程中,他所有的衣服都是他媽媽去沃爾瑪包辦的,方圓五十英里內,除了Wranglers 和Carhartt,也就沃爾瑪什麼都能買到了。他十八歲參的軍,後來除了制服基本就沒穿過別的了。
他倆剛認識的時候,他都不知道怎麼像個平民一樣打扮自己,很大程度從這件襯衫上就能看出來,襯衫是深黃顏色,上頭是超大的佩斯利螺旋花紋,看上去像是噁心的變形蟲而不是設計出來的元素,衣服是又糙又硬的純棉,還皺得很嚴重。「天哪,他肯定花好幾個小時來燙這玩意兒。」她想的時候像是親手在摸這褪色的織物。
她記得他們約會去清邁餐廳的時候他穿著它,出發時,他偷偷對著車窗玻璃打點了下自己。她記得很清楚,那晚的他們,拉近了,親密了。他靠近她的耳朵,帶著微醺的酒氣,酒吧的燥熱和噪音彷彿都消失不見了。「我和這裡最美的姑娘在一起。」他的笑壞壞的,甜甜的,她的呼吸因為他的話語停止了。她被他迷住了,他的一切,包括那件糟透的襯衫。
幾個月後,他們堅定地成為了夫妻,幾乎同居在一起,她終於跟他吐槽了那件襯衫。「唉,玫瑰真該謝了。」他笑答。他還是會偶爾拿出來穿穿,也不管她怎麼吐槽,也不管穿著有多可笑。她知道他是故意逗她生氣才穿,來證明他自己還是個獨立的男孩,儘管他欣然地讓她的衣服慢慢填滿了他的衣櫥。
後來的某一天,他去工作了,她在家帶他們第一個兒子。當時她是想找件沒有沾染威爾嘔吐物的衣服穿才會無意中發現了它。她自己的衣服里沒找到合適的,而這件襯衫就躲在最後面,像是一個尷尬的醉漢不願離開聚會。她從衣架上把它拿下來,扔到了櫥的最上層,一臉鄙棄。
現在這個彷彿屬於另個生活的典型又到了她手裡,還是像她記憶里那麼糟糕。她要把它扔進古德威爾一大推東西里,但又停住了。這件丑到家的襯衫,確很珍貴啊。她對自己笑笑,然後小心翼翼地把它疊成個整潔的方塊,又走回到儲存室,把它重放回到衣櫥最不起眼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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