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安人為什麼沒有成為第二個蒙古:成為游牧民族只需要草原就夠了嗎?
如果要論證中美洲文明,是否曾經遭遇和舊大陸邊緣地帶文明一樣的壓力,那麼我們首先需要在北美大陸上找到一片類似「歐亞草原」的存在。現在可以肯定的是,在那片荒蕪的「西部大高原」上,並不存在適合游牧者野蠻生長的大草原。尋找游牧者的希望,落在了落基山脈以東地區。
絕大多數情況下,高大山脈與平原之間,都會存在一片地勢介於二者之間的高地,落基山脈以東的情況也不例外。在山脈以東的美國中部地區,的確存在一片面積約在150多萬平方公里,平均海拔超過1000米的高地。無論從面積和海拔來看,都與今天的蒙古國相當。
當然,這兩個相似數據本身,並不能讓我們將之和草原聯繫起來。真正讓這片高地有機會與「草原」二字相關聯的,是其不超過500毫米的年平均降水。以我們在舊大陸的經歷來說,如果人類不興建水利工程,純粹依靠自然降水的話,草本植物和那些游牧者,將在這一地區的競爭中佔據優勢。
如果以我們在中美洲的研究結果來看,作為北美最為高大的山脈,落基山脈應該是很有機會在它的東麓地區,用地形雨造就一片多水之地的,一如索科努斯科山對東麓雨林地帶的塑造一樣。
問題在於,地形只是影響降水量的因素之一,相比之下風向的作用要更大。
墨西哥灣北部(美國東南平原)雨熱同期的亞熱帶氣候,受益於每年夏季從東南方向吹來的季風(雖然會因此有颶風災害);中美洲雨林地帶的形成,歸根到底則是因為東北信風的存在,將墨西哥暖流上空的暖濕氣流,吹向了瑪雅人的生存之地;在哥倫布決定向西探險,尋找中國和印度的時候,這股東北信風亦曾經幫助他和他的小夥伴們,完成這次發現之旅。只是到了美國所處的中緯度地區,大西洋之上所颳起的就不再是東北信風,而是著名的「西風」了。
環行於北緯35°~65°之間的西風帶,曾經幫助哥倫布的船隊回到了歐洲,並且為緯度偏高的歐洲大陸,帶去了豐沛的降水以及相對溫暖的氣候。想像一下,緯度甚至比蒙古首都烏蘭巴托還要高一點的大巴黎;同緯度平移到北亞,就會落到貝加爾湖中的柏林,如果沒有西風的幫助,將會成為什麼樣的苦寒之地,你肯定能夠更加真切的感受到西風之於歐洲大陸的重要性了。
只是資源永遠是有限的,歐洲大陸藉助西風得到了大西洋的厚愛時,北美大陸卻不得不成為犧牲品。
作為補償,太平洋水氣同樣在西風的作用下,被帶入了北美大陸,並為美國西海岸地區帶來充足的降水。以太平洋海岸城市西雅圖為例(位於北緯47度36分35秒),這座城區年平均降水量達到1000毫米左右,山地降水甚至能達到3000多毫米的城市,在美國便素有「雨城」之稱。
然而科迪勒拉山系的存在,阻擋了太平洋水氣在北美大陸的進一步深入。地理阻礙,不僅讓山系腹地盆地(美國大盆地)呈現出大片的荒漠狀態,同時也在落基山脈以東的高地區造就了「雨影效應」。在西風的作用下,落基山脈以東地區越是離山脈近,降水量反而越小。
然而剛才描述的這片高地,正式的地理名稱卻沒有被標註為「草原」或者「高原」,而是一個令人產生無限遐想的標籤——美國大平原。這個名稱的出現,源自於美國歷史上著名的「西進運動」。在英國統治時期,帝國治下的移民們被限制在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的沿海平原,也就是最初的「北美十三州」地區。
這種情況的出現,最初是因為阿巴拉契亞山脈以西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原本是法屬路易斯安那的範圍。不過儘管在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的1763年,英國已經通過戰爭得到了密西西比河以東,至阿巴拉契亞山脈之間的地區,但為了便於管控已經有分離傾向的東海岸殖民地,英國政府出台了禁止向密西西比河流域遷徙的禁令。
隨著美國獨立戰爭的結束(1775年—1783年),英國的禁令自然也就不再起效果了,原本聚居於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的英國移民們(現在應該已經可以叫美國人了),開始翻越山脈向西尋找新的土地。這也就是為什麼,地緣角度的美國「西部」,範圍曾經要比地理層面的認知要廣得多。
隨著美國領土的持續向西擴張,以及西進運動的一步步推進,落基山脈東麓那片無論從海拔還是降水量來看,都與大家印象中的「大平原」相去甚遠的草原地帶,亦不可避免的成為了被開發對象。為了吸引移民,政策的推進者便玩了一個遊戲,將本該稱之為「美國大草原」的這片土地,宣傳為了「美國大平原」。
為了不至於給大家造成誤解,也為了還事情的本來面目。接下來的行文中,我們將把這片涉及到美國:蒙大拿州、北達科他州、懷俄明州、南達科他、內布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何馬州、得克薩斯州等十個行政區的高原,稱之為「美國大草原」。
如果歷史上的中美洲文明,註定將遭遇來自北美的威脅,那麼最有可能成為壓力源的,便是這片「美國大草原」。
弔詭的是,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巨大氣候差異看起來像是主要原因。在舊大陸我們似乎可以找到可供參考的證據。比如13世紀初,西征的成吉思汗大軍在試圖跨過印度河,深入恆河平原時,強悍的蒙古戰士就對當地濕熱的氣候極度不適應。今天的印度,也因此沒有被這場所謂「黃禍」所覆蓋。
然而蒙古人的失敗,更多是因為他們的擴張速度實在是太快了。縱觀印度歷史,我們會看到無數源出歐洲或北亞草原,在中亞地區已經適應了乾熱氣候的游牧者,越過開伯爾山口進入恆河平原建立政權。也就是說,只要有足夠長的適應過程,氣候差異本身並不會成為擴張的障礙。唯一的問題在於,過大的環境差異會使得入侵者屬地化,並最終與那些留在祖地的族人分化為不同的民族。
「馬」的缺失,是中美洲文明未曾遭遇北美威脅的核心原因。在了解馬的作用前,我們先來看看「前哥倫布時代」,北美乃至整個美洲,在動物種類上呈現出哪些特點。
地理分割,使得新大陸在物種上與舊大陸之間,呈現出太多的不同。除了那些更容易吸引眼球的地緣政治影響以外,哥倫布對美洲的發現,更促成了生物史上一次影響深遠的物種大交換事件,這一事件也因此被稱之為「哥倫布交換」。在歐洲人到來之前,那些我們在歐亞大陸常見的物種,如中國古代認定的:馬、牛、羊、豬、狗、雞等「六畜」中,只有狗進入了美洲原住民的生活,而狗本身也不是在美洲馴化的。
作為人類最忠誠的夥伴,狗最起碼在14000年前就已經被人類從灰狼中分化出來(隨著新考古證據的發現,這一時間點有可能被大大推前),然後被跨越白令海峽的人類帶入了美洲。與玉米一樣,狗並不是一個原生物種,而是一個完全由人類從灰狼中馴化而成的新物種。雖然也會有一些野生物種參與了這場物種大交換(比如源自北美,被中國吃貨們熱捧的小龍蝦),但總的來說,被人類馴化的物種才是「哥倫布交換」的主角。
在動物馴化的問題上,美洲原住民們並不如他們在植物馴化上的表現那麼突出。如果說隨著地理大發現的到來,美洲原住民馴化的玉米、土豆、可可、南瓜等植物,開始在全球範圍內落地生根;那些舊大陸對新大陸的物種貢獻,則主要體現在動物身上。
美洲原住民在動物馴化過程中差強人意的表現,並不代表他們沒有馴化動物的能力。中美洲原住民所馴化的「火雞」,以及南美原住民所馴化的「羊駝」,便是他們在馴化動物方面的典型成就。
只不過,這兩種動物在對人類經濟生活的影響程度,要遠遜於那些美洲作物。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說,「火雞」更多是一種通常出現在美國感恩節餐桌上的遙遠食物;而「羊駝」則只是一種以「草泥馬」之名出現在網路上的神獸。
在未曾引入舊大陸馴化動物之前,無論生活在北美大陸的印第安部落,還是已經進入文明階段的瑪雅、印加等中南美文明區,都因為這塊短板的存在,而受到了一定影響。
如果說餐桌上沒有「雞」還可以用「火雞」來代替;「羊駝」一定程度也可以承擔駝獸的職能,以及為人類提供毛紡原料和肉食,那麼馬的作用則是無可替代的了。
在舊大陸,最早被歐洲游牧者所大規模利用的「馬」,成為了他們馳騁草原、掠奪邊緣文明的利器。而對於那些成長於邊緣農業區的文明來說,「馬」同樣是衡量他們軍事能力的重要指標。
事實上,美洲並非沒有過馬的存在。今天,在南美還能夠找到被命名為「南美土著馬」的,那些數百萬年前便遷徙到美洲土地上的原始種群的後代(北美的遷入時間為地質時代的上新世,南美的遷入時間為稍晚的「更新世」)。只是在這片大陸迎來人類之後,北美那些野生狀態的馬便很快消失了,南美土著馬也沒有被印加人所遇見。
在歐亞大陸的歷史中,游牧者與騎馬者的形象可以說很大程度是重疊的。所謂的「游牧威脅」,說到底是來自於「馬」的威脅。你很難想像,一群沒有馬的游牧者,還能夠對那些擁有更多人口、資源的定居者,造成重大威脅。不過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儘管游牧者通常會與馬上民族重疊(雖然在馬被馴化之前,已經有游牧經濟存在),但並不是所有的馬上民族都應該被認定為「游牧民族」。
受影視作品中,美國印第安人縱馬馳騁與白人戰鬥的場景影響,北美原住民部落通常被描述為「游牧者」。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經過剛才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了,在「前哥倫布時代」,馬並不存在於美洲人的生活中。
由於北美腹地被歐洲殖民者侵入的時間較晚,北美原住民開始騎馬的時間,很可能要遲至17世紀。不過事實證明,人類的學習能力是很強的。一如2000多年前,中國北方的趙武靈王僅用兩年時間就完成了「胡服騎射」改革一樣,從西班牙人那裡得到馬匹的印第安人,很快成為了北美大地上最為驍勇的騎馬戰士。
既然在與白人殖民者產生密切接觸之後,印第安人很快便成為了熟練的騎馬者,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認定,最起碼出現在美國建國史中的那些土著部落就是游牧者呢?當然不是,因為認定游牧屬性的標準,並不在於他們會不會騎馬,而在於是否採取游牧的生產方式。以這點來說,無論是在前哥倫布時代,還是在與白人戰鬥的那些歲月里,北美原住民部落整體上都沒有變成過游牧者。
在舊大陸充當被放牧對象的牲畜大體有三類:如果水資源相對豐富,游牧者可以牧牛;如果水草資源不夠理想,則可以放牧要求更低一點的山羊、綿羊;實在是異常的乾旱的荒漠地帶,還有駱駝可以放牧。然而就象我們剛才所羅列的那樣,除了能夠用來捕獵看家的狗,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里完全沒有這些物種。因此除了少許學會種植玉米的部族,絕大部分的北美原住民部落都處在最初級的漁獵採集階段。
前半身長滿濃密粗毛的「北美野牛」,是北美原住民的主要狩獵對象。與最初的人類一樣,這些野牛也是通過白令海峽上的陸橋抵達美洲的。這些野牛根據棲息的環境不同,被分為「北美森林野牛」與「北美草原野牛」兩種。後者分布於半乾旱的「美國大草原」及其西側的乾旱高原上;前者則遍佈於那些間有草地的溫潤森林地帶。
19世紀之前,北美野牛是北美大陸上最為優勢的動物物種。其棲息地遍布今天的美國、加拿大西部,以及墨西哥東北部。及至歐洲殖民者開始關注其數量的19世紀初,北美野牛的數量仍然有7000萬頭之巨。甚至可以這樣說,在中美洲文明以北,野牛比之人類部落,更象是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一些網路文章認為,美國在西進運動中屠殺了上千萬的印第安人(最誇張的說法為4000萬),並使之數量銳減至二十萬。實際考慮到漁獵生產方式的初級性,北美大陸並沒有生存那麼多原住民,其數量約在100-300萬之間。以北美野牛與原住民之間的數量比來看,依靠狩獵而維持生存的經濟是可持續的。也正因為有數量充足的野牛可以獵殺,絕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在很快學習到騎馬技術之後,並沒有進一步從殖民者那裡,學習畜牧牲畜的手段。
隨著美國西進運動的推進,大量的北美野牛在19世紀被屠殺。及至20世紀初,由於東部自然條件較好的森林地帶,被全面開發為耕地,體型較大的「北美森林野牛」在美國完全消失(目前只在加拿大西部的森林地帶有少量存在);只有在因為半乾旱環境,而殘存有天然草場的「美國大草原」,才殘留有數十頭「北美草原野牛」。
今天,經常長達一個世紀的保護,北美野牛的種群數量勉強恢復到了1萬頭(不包括人工飼養的野牛)。其強悍的外表及其強烈的北美地緣屬性,使得奧巴馬政府在2016年簽署法令,將之正式定為美國「國獸」。
稀缺性,看起來是野牛成為美國「國獸」的另一個重要因素。一些研究者認為,北美野牛的滅絕是一場針對印第安人的陰謀。這一陰謀論的邏輯線是,既然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源自於野牛,那麼野牛的數量銳減,也必然導致印第安人數量的同比例削減。
然而北美野牛數量的銳減,固然改變了很多印第安人的生存方式,但卻並沒有對北美原住民的數量造成致命影響。及至野牛幾近消失的20世紀初,美國印第安人的數量仍然保持在百萬以上。這是因為,隨著殖民者和新技術的輸入,北美的土地潛力被大大激發。換而言之,即使失去了野牛,印第安人也有很多途徑(比如交換)獲取新的食物來源。
針對北美野牛的大規模獵殺,更多是因為經濟驅動。在殖民時代,毛皮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貿易項目。北美野牛的濃密毛皮,是一種很有價值的商品,不僅可以用之來禦寒,還可以用來製作各種耐用的皮革製品。
在這場延綿百年的獵殺活動中,印第安人並非完全無辜。為了從白人手中換取商品,印第安人開始獵殺超過食用數量的野牛。從歐洲人那裡學習到的馬和火槍技術,則大大提升了捕獵效率。這種打破原始生態平衡的做法,反過來又迫使印第安人進一步淡化自己的原始屬性,並向那些白人學習新的生存方式。
對於殖民者來說,他們並不在乎北美野牛資源是否會消失。因為他們擁有從舊大陸來的馴養牛來填補這一空間。既然一片土地適合野牛生存,自然也能夠為它們的歐洲遠親提供足夠的牧草。當一片土地的北美野牛種群消失之後,這些土地如果不被耕種的話,通常就會被畜養的牛群所覆蓋。
由此也造就了一個享譽世界的美國標籤——西部牛仔。
在經濟層面上,種植作物、蓄養牲畜,要比捕獵野生動物更為有利可圖,也更有可持續性。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管那些希望成為農場主的白人,有沒有為了土地的利用而屠殺野牛,最起碼也是樂見野牛從被他們圈定的土地上消失的。
好了,現在我們知道了,在中美洲文明之北,的確有一片被誤讀為「美國大平原」的「美國大草原」存在,但由於沒有馬和其它可供畜牧的牲畜,並沒有所謂「北美游牧民族」存在。
當然,在歐亞大陸,那些原始屬性為漁獵的族群,同樣有機會對定居者的文明造成衝擊(比如清朝的建立者),不過這一切的基礎,都是建立在馬背上的。假設一下歷史的話,如果早在被歐洲人發現之前,北美印第安人便通過某種途徑,得到了被馴化的馬以及學習到相應的騎乘技術,他們的確有機會周期性的,對中美洲文明造成衝擊。
沒我,能行嗎?
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這種衝突並非是壞事,因為可以加速文明向北美擴散。只是鑒於美洲整體的封閉性,即使北美大陸因為馬的存在,在前哥倫布時代形成了自己的文明,也沒有可能超越舊大陸的技術進步。
一定要說地緣政治層面的影響,那就是有可能讓西班牙人,更早的引發對北美大陸的興趣,並像掠奪印加、阿茲特克文明那樣,毀滅北美文明。另一個可能的影響,則是如果北美大陸擁有了成熟的文明,原住民的數量將會呈現指數級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到底是成為一個移民國家,還是像南美很多國家那樣的混血國家,都是一個未知數了。
假定歷史,只是為大家拓展一個思路。在蝴蝶效應的作用下,我們並不能確定的告訴自己,人類科技樹上某一個要素的變化,會否產生我們希望或者推導出的結果。不過地緣研究,應該能夠讓我們的思路,更加接近歷史和未來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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