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任以撒 (26)第六章 聖徒之恆忍

第五部 論救贖之工的實施 第六章 聖徒之恆忍 一、聖徒之恆忍的含意

這項教義的重點,不是在於「聖徒」,而是在於「恆忍」。它不是要解釋聖徒如何忍受和應付各種磨鍊和試探,如何抓住救恩,信心堅定不移,至終不渝; 而是要說明神如何保守那得救的新生命,以至他雖或經過各種試探,卻不會完全墮落到救恩之外。

聖徒之恆忍不是論到聖徒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奪鬥成功,而是論到神對他的子女之保護和安慰,凡重生得救的人,救恩必不會完全離開他們。所以,「聖徒之恆忍」是指神的信實及他恩典之能力,而不是讚揚聖徒的堅忍和恆毅。

二、聖經的明證

①神的保證。基督對他的聽眾強調,凡是屬他的羊,即凡是信他的人,永不會滅亡,也不會失落(約十: 28~29,39)。 這項保證絕不落空,因為神是比萬有更大,也是信實的神。他既宣布,凡信基督的人,必得永生,若永生只是暫時並靠不住的生命,福音的信息豈不成為欺騙不實了么?但是聖經確言,神是信實的,他絕不說謊言,他所應許的,必會成就(帖後三: 3; 提後二 : l3; 來十: 23; 民廿三: l9; 多一: 2; 賽五十五: 7,11)。

②救恩的目標。救恩的目標也證明,得救的境況是永久性的。神在創世以前已經揀選了他的百姓,要叫他們「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顯明他榮耀的旨意(弗一: 4~14)。基督流血捨身,為要建立一個無瑕疵的教會(弗五: 26~27)。

神揀選的旨意是不改變的。 他不但拯救我們,也必拯救到底(羅十一: 29; 來七: 25)。所以保羅能在表白他內心的掙扎後,確信地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在世上暫時的掙扎,不過是過渡時期中的經歷,但最後必將得著兒子的名分,與基督同得榮耀(羅八: 1,17-23 )。

③神的行動。 神不單是口頭應許救恩的保障,他也積極作成此事。

聖父──保羅「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神),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 6)。又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 31)。

聖子──保羅安慰教會說:「主是信實的,他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帖後三: 3)。基督在天上,繼續為信徒代求; 他的祈求是滿有果效的(來七: 25)。彼得圖靠自己的力量跟隨主而失敗,但他沒有落入魔鬼的手中,因為基督已為他祈求,使他不至於失去信心(路廿二: 31- 34; 參可十四: 29-31; 羅八: 34)。耶穌並「護衛」他所有的門徒,免得他們滅亡(約十七: 12, 15-20)。

聖靈──聖靈被稱為「保惠師」, 他永遠與信徒同在,指示他們基督之道,並帶領他們(約十四: 16, 18, 26)。他也幫助我們代求(羅八: 26-27)。緊接著這句安慰之言,保羅列述神實施救恩之程序,並斷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既然如此,他豈會讓我們落入對我們無益而有害的境遇呢?(林前十: 13)。

④內心的印證。 神的應許和保護,也嵌印在信徒的心內,叫他們確知,所得的救恩和生命是永遠的。聖靈在信徒心中同作見證,他們確實是神的兒女(羅八: 16-17; 參林後一: 20-22; 弗一: 13-14; 四: 30)。

舊約的信徒,也握有這個保護的印記。因此,當約伯在受魔鬼的磨練,並受他朋友的責備時,能對他的朋友見證說: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是活著,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伯十九: 25-27)。大衛也見證說,神是他的磐石,他「必不動搖」(詩六十二: 2- 6; 十六: 8-11; 十八: 2; 參其他詩人之見證如詩四十六: 1, 5, 7; 六十六: 9- 12; 一一一: 9; 一一八: 13-14, 18-19)。

三、恆忍與信德

①持守信心。 真實的信心,不只限於初次的皈依歸主,而是活潑並繼續生長的。撒種的比喻指出, 一時情感衝動的信心, 只是暫時的,不久就會顯出原形。約翰指著那些暫時信主而不久就脫離教會之人說,他們原來並非是真的信徒(約壹二: 15, 17-19)。神的應許,是在信心的範圍之內運行的。 聖徒必須藉著信心,才能站立得住。 保羅勸勉教會要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並要常常省察,有無真信心(西一: 23; 林後十三: 5; 一: 24)。 希伯來書著者勸勉信徒,應當「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來三: 14)。

②遠避罪惡。 自稱為基督門徒的人, 不能因神對恆忍應許之啟示而繼續生活在罪中,以為反正已經得救,不會再滅亡。 豈不知一個具有真實信心的人,不再喜悅犯罪。舊人已死,新人已生(羅六: 1- 2, 12-13)。聖經再三勸戒,神的兒女應遠離罪惡(書廿四: 19-23; 林前六: 9-11; 林後七: 8-10上; 弗四: 25-30; 來十二: 14- 17; 彼前二: 1-12)。

勸勉和警戒,非但並不推翻聖徒恆忍之教義,反倒證實神對此事之關懷。希伯來書所說,凡已蒙光照,嘗過主恩之滋味的人, 若然離棄真道,就不會再悔改,是指那些只具有暫時之信心的人,因為他接下去說,他不是指真信徒說的(來六: 9-12)。

③與主聯合。 聖徒若要恆忍,必須與主聯合,如同葡萄樹榦與樹枝之關係(約十五: 4- 6),或如頭腦與肢體之關係(弗五: 23),或如夫妻之關係(弗五: 31-32)。這些關係若被拆開,聖徒的恆忍當然不復存在了。

與主聯合可說是恆忍的一個基本要素,因為離了主,我們本身就沒有能力(約十五: 5)。但基督曉得我們的軟弱,也體恤這軟弱,他應許必會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結束(太廿八: 20)。

④常結果子。 恆忍和信心的關係,也可從果實的產生上表明出來,因為果實證明生命之存在。一棵凋萎的樹不能結出果實,而一棵蓬勃的樹必會結出果實,所以耶穌及使徒常常提到多結果實之重要(約十五: 5-6; 加五: 22-23; 彼後一: 5- 8, 10)。

⑤懇求恩助。 為要幫助聖徒的恆忍,神預備了一些恩助的媒介或工具,就是聖道、聖禮、和祈禱。關於聖道和聖禮, 我們在以後分章討論,此處只略提祈禱與恆忍之關係。

保羅重複勸勉信徒要「不住禱告」,「隨時多方禱告」, 「恆切禱告」(帖前五: 17; 弗六: 18; 羅十二: 12)。基督曾教導門徒禱告。在客西馬尼園,耶穌帶著近身的門徒一同禱告(「警醒」),並因見他們瞌睡而輕責他們說:「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么;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廿六: 38-41)。可見禱告乃是避免跌倒的一種工具。

信心確是出乎恩典,善行也是靠聖靈的運行和推動,但信徒有責任行使這信心,考驗這信心,繼續在信心中生活,並時結善果。神的應許,誠然不會落空。但這應許是對信徒說的, 須憑信心抓住。我們不能也不應把神的信實和人的信心拆開, 只顧一方面的真理。 靠著神保守之恩的力量,信主的人能仰望榮耀之主的降臨,無所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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