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到底給我們的孩子帶來了什麼?
作為第一代移民,我們對子女們的言傳身教,都或多或少阻礙,限制或減緩了孩子們融入西方社會的步伐。這決非是危言聳聽的說詞,事實證明我們越多干涉和限制我們的子女,他們生活的就越被動,越不快樂,也越難實現他們自己的理想。美國的教育告訴學生學習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從而鼓勵他們獨立思考,學自己想學且喜歡的東西。而中國人傳統的思維習慣卻是事先對學生做出許多規定,視學習為功利,學什麼,什麼時候學都會由老師和家長來主導。而我們往往自以為是的認為,這樣做就是對孩子負責任,而從不考慮孩子們的感受和需求。從孩子上小學時開始,家長們就不遺餘力地去付諸實現他們自己的而不是孩子們的夢想。升官發財是中國人歷來追求的終極目標,而用這種傳統價值觀潛移默化,或大張旗鼓地影響和教育孩子就成了一種人人遵循的不二法則。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第二代移民還不能算做真正的移民,他們不可能徹底的西化,即完全融入到西方社會裡去,在他們的身上仍然保留著許多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和烙印。
雖然我基本上對孩子採取一種順其自然,放羊似的管理模式。但我仍然脫離不了是個很傳統的中國人的局限性,也時常會用我的價值觀有意無意地影響孩子的思維習慣。睿上初中時,就發生了一件我自己都不知所措,卻堅持用我做父親的所謂威嚴,粗暴干涉他行為的事情。有一天,睿告訴我們,明天他不上學了,要去法院出庭。我有些困惑,一個小孩去法院幹什麼,莫非他在學校里做了什麼錯事。。。。
"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
睿在我的一再追問下,才給我講述了事情的原委。原來在學校食堂里,總有一些高年紀的孩子向低年紀的孩子強行索要飯錢的事情發生,其實就是一些小錢,最多也不過是二美元。記得剛到美國時,早來的中國人曾不止一次的告誡我,每天出門時,口袋裡要裝些零錢,如果遇到要錢的黑人就主動給他們,否則不知道會發生什麼結果。由於不了解美國社會,所以本著聽人勸吃飽飯的原則,剛來美的頭幾年,我總是在口袋中裝十幾二十的零錢以防不測。因此如果睿告訴我他遇到這樣的情況,我一定會告訴他,有人要錢就給人家,破財免災,不要節外生枝。理由很簡單,我們是新移民,沒有理直氣壯的資本,更犯不起錯誤。如果不幸灘上了,最好的解決辦法也是息事寧人,得過且過。而睿天生就是個報喜不報憂的孩子,他很少和我們講他走麥城的經歷,哪怕是一件非常小的事。他像孔雀愛惜羽毛一樣,愛惜他的面子。而不知受誰的影響,睿從小就處事中庸,低調,即使遇到吃虧的事,也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會和家長說什麼。但我敢斷定類似的事情一定在他的身上發生過,從他閃爍其辭的態度就端倪可察。好在沒出什麼事,而且我也相信他能擺平這種小事。
但西方人從來就有得理不讓的傳統,一個和睿非常要好的美國白人孩子就向家長告發了那個搶他飯錢的小黑孩。為此家長先是找到學校理論,同時還把那個孩子告到了法院。而睿作為目擊證人之一,理所當然的被迫去法庭作證。起初我有點擔心,那個黑孩子會報復睿,很想阻止他。因為在不久前我們這裡就曾經發生過一起,一個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小黑孩子,因搶錢不果而槍殺了一個即將畢業的博士生的惡性事件。但我又怕睿過不了學校這一關,再說硬不讓他去也沒有道理,只好入鄉隨俗了。但我還是囑咐睿:
"到了法庭實事求是回答問題就可以了,平時要注意安全,離那些人遠點,如果有人管你要錢就給他。"
睿去了一整天,我原以為事情就算解決了。誰知在以後的一個學期里睿一而再,再而三的去了多次。顯然已經影響到他的學習和正常生活,我開始有些不耐煩了。我心想不就是一元錢嗎,何必如此大驚小怪,勞師動眾的呢? 你們為了你們的理由可以不讓孩子上學,為什麼偏要拉睿做墊背的? 我承認我的公共意識很差,但影響孩子升學的後果還不得由我們自己來承擔嗎? 我告訴睿,你不要去了,你的證詞已經留在了法院,你即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沒有必要每次都要出庭。看到睿有些不請願,我就威脅他,如果你因此繼續曠課,明天我就去找學校。他這才息事寧人的對我說,還是我自己解決吧。後來我不知道睿是如何處理這件事情的,但從我們談話之後,他就再沒和我們提起過此事,我也沒追究。說實話我真不知道他後來又去過沒有,反正學校的事情我一無所知。對睿我一直是外緊內松,只要我每次下班回家,看到他就可以了。
我知道自己這樣做,合情但不合理。入鄉隨俗是我們移民起碼要遵循的道理,更何況我們對西方社會知之甚少。在這種情況下往往順其自然比逆流而上要明智一些。老毛不是說過嗎,沒有調查就發言權。在許多時候因為我們的無為,才可以讓孩子有所作為。但我們又太主觀,太自以為是,望子成龍的的心太迫切,而忽視的孩子的真正需要和客觀存在的事實。別說別人,我自己就常常明知故犯。
(三)我必須強調的是,移民是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的決定,孩子們只是被動的接受。但選擇繼續留在美國,將來老死他鄉,這裡就有了孩子的因素。且不論我們的犧牲是否值得,但我們為孩子實實在在做了件大好事,把他們帶到一個身心都可以健康成長的天堂里來,讓他們有幸福的開始,至於未來如何,是由他們自己命運決定的。美國極其看重學生創造力的培養,把創造性思維作為教育學生的首要目的,這與中國人高分低能的雙基教育理念完全不同。我是在文革動亂中長大的人,叛逆心理被毛主義燦爛的無與倫比,對師道尊嚴更是恨之入骨,對許多傳統觀念無論好壞都用批判的態度或接受或拒之門外。與正統中國教育相比,我們算是『沒有約束』,可以『胡作非為』的一代人。所以在我的思想里很少正統思想,有人說子承父業,在我們家卻沒有這樣的意願,就像我和父親一樣一生雖都為生計勞碌,但從事的職業卻是風馬牛不相及。我小的時候就很叛逆,但在前途的大是大非上我還是遵從父命,學了電腦專業。說實在的它不是我喜歡的職業,但不可否認我一生的確受益與此,雖沒有大富大貴,且平庸,平淡,卻也能溫飽有餘。儘管如此我還是堅持認為如果職業不能和興趣結合起來,一個人就很難有太大的作為。這和婚姻一樣,如果婚姻中沒有愛,就會如一潭死水一樣毫無生氣。而被迫接受的東西也會像被刀割過的肌膚,平時覺得無礙,但疤痕卻永遠留在了那裡。在中國,人一出生好像人就沒有了自己的選擇,兒子服從老子,學生服從師長,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等封建思想像一條無形,卻束縛人們行為的潛規則,無時無刻不在左右人們的思維習慣。而一切都以功利的目的出發,是一個沒有信仰民族的原動力。美國給人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除了人人都必須遵守的法律外,讓你有天馬行空的可能。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我,始終都認為學什麼是孩子自己的事情,至於選對選錯也是他自己的人生。但我還是盡我所能去傳授他一些東西,但不是強加於人的那種,而是一種善意的給予。就像教徒們總試圖把教義傳給他人,因為他們認為是把好的東西與他人分享。基於同樣的考慮,我開始利用睿的業餘時間教他學習游泳和如何修理電腦。在教他學游泳的過程中,我確是用了心的。那段時間吃過晚飯後,我經常帶他去社區的免費運動館裡學游泳。我很少給他說不的機會,GO,GO,GO! 就是我不斷發出的指令。他還不錯,很快就學出來了。在中學時,他一直在學校游泳隊里混,經常參加比賽,成績還不錯。他還利用兩個暑假,在大學體育館裡做救生員,雖然每小時只有$10美元,但這是他人生中得到的第一份薪水,也是第一個有籌勞的工作。我們這裡許多中國孩子都以他為榜樣,陸續參加了學校游泳隊,也有人做了救生員。我想這對增強他的自信心和社會實踐,應該是很有意義吧。
至於修電腦,他真的不喜歡。但為了我的固執己見,他還是勉強學了些皮毛。每年暑假,我回國探親,就讓他在我公司里做經理,雖然他有些心不甘情不願,但還是答應了我的要求。而且每次都沒有讓我失望,有時還會讓我刮目相看,因為賬上的錢數是不會騙人的。看得出他比我善於和人打交道,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比我拿捏的準確。他誠實,善良,做事有分寸,也懂得如何討人歡心。無論是否願意,他還是學到了不少課堂里學不到的東西,比如獨立思考問題,與人相處的藝術和一些有用的社會經驗。中國一般不太允許小孩參加真正意義上的社會活動,但在美國小學生一旦走進校門就開始參加社會活動了。美國讓小孩接觸社會環境的方式特別多,而且通常還會為孩子們能順利找到工作提供了相應的信息和便利。在美國上中學時,一般都要求學生們必須做滿一定時間的義工才能畢業。在假期,每個學校都會給學生許多種選擇的機會,由此孩子們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去選擇做不同種類的義工。睿的選擇卻出乎我們的意料,不去做HIGH-TEC工作也罷,卻偏偏選擇做一個社區里照顧一年級孩子的義工。因此我時常怪他沒有志氣,他即不爭辯,也不解釋,只是默默的利用兩個暑假的時間做滿了40多小時。為此我鬱悶了很久,在很大程度上是怒其不爭。並自以為是的認為睿缺乏理想,甚至對他未來頗為擔憂。直到有一天他媽無意中向我透露了一個秘密,到此我才恍然大悟,原來睿完全出於為我們著想才放棄自己愛好的。他看我們平時上班都很忙,如果選擇做其它事情做,都離我們住的地方很遠,這樣一來,我必須每天接送他,這樣一來無疑會給我帶來許多麻煩。而在我們家附近就只有這份工作,所以他不得已才選擇去做孩子王。聽後我心裡十分感動,嘴上卻還很硬: "我寧願每天去接送他,也不希望他為我們去犧牲自己的愛好和前途。" 但我真的就能做到如此嗎? 我能做到每天接送他而毫無怨言嗎? 我做不到啊!我有時很自私,即便為了兒子也是如此。他能處處替別人著想,值得肯定,更值得我去學習。從這一點上看,在做人方面他比我純粹,比我高尚。認識睿的人都說他人很NICE。在兒子上中學時,附近的朋友就喜歡請他做babysiter,其實那時睿自己還是個孩子,但朋友們就是放心,而且不惜捨近求遠。開始時,我以為睿會不願意,但他卻總是樂此不疲。助人為樂在美國是一種普遍的現象,這是價值觀的原因。就拿美國的富人來說,他們大多喜歡捐款,而中國的富人則情願把錢留給他們的後人。助人為樂在美國是一種普世價值觀,而在中國卻是一種理想,一種時髦的口號,很難成為一種意志和行動。我有個朋友,在大學裡做博士後研究。他是那種不甘寂寞,且精力旺盛,又絕頂聰明的人。不知哪根神經搭錯了,下班後開始在網上做起了生意,並一發不可收拾,而且做得風聲水起,常常讓我這個以商人自居,專職經商的人都不得不刮目相待。他每個月的營業額都在五萬美元以上,而且都是高科技產品。許多解決不了的技術問題就來找我幫忙,因為是朋友,我每次都無償的幫他,為此他很感激,總想報答我,但我一直沒有給他機會。有一個周末,他說要帶他的孩子去摘櫻桃,想讓睿一起去。我知道他的意思,因為他兒子和睿同歲,又是周末,我就答應了他。臨走時我塞給睿50元錢,並囑咐他,餓了就買點東西吃。晚上回來後,兒子把50元錢原封不動地退還給我。我很詫異,問他一天不吃東西難道不餓嗎? 他有些吞吞吐吐,在我的追問下才說出了事情的原委,原來中午朋友帶孩子們去麥當勞里吃東西,睿想掏錢自己買,卻被朋友阻止了。我隨口又問兒子吃什麼了,睿說他只要了個Mc chicken,一美元。我又問他:"叔叔的兒子呢? " "他吃了兩個最大的漢堡包。" 我又問他:"你吃飽了嗎?『""沒有。"我又問他為什麼不自己再買一個呢? 他說如果他不說自己飽了,叔叔一定給他買,而且不可能讓他花錢,所以他只能裝出吃飽的樣子,不惜讓忍飢挨餓到現在。我聽後眼淚都出來了,一個十歲的孩子,怎麼會有如此普世的情懷呢? 讓我們做大人都不禁為之汗顏。這孩子太善良,凡事都替別人著想。但善良的人很難有出息,再終都會集合在弱勢群體中,雖然他們是好人。我真不希望睿做一個善良的人,像我一樣壞到底,才能在精神和物資都貧瘠的社會中覓的一口吃食。我想改變他,但很難很難,因為他是個做事有原則的人,所以這是我和他兩人的悲哀。——作者:平凡往事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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