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憤:越南70年代發生嚴重排華事件,交不起12兩黃金就地處死

1975年越南統一全國後,有計劃有組織地排斥華僑、華人。他們沒收華僑財產,把華僑趕入所謂「新經濟區」。

1977年開始在全國掀起排華高潮,把大批華僑驅趕出國,出境的華僑每人需交納12兩黃金。

大批難僑不得不放棄家園,被迫從陸地和海上歷盡艱辛回到祖國雲南和廣西,其中很多人沒能活下來。

難民中很多是老弱病殘,他們拖兒帶女,顛沛流離,途中還備受越南人的欺凌,無故毆打。

他們甚至會遭到越南軍警開槍射擊,被打死打傷不計其數。

據世界輿論估計,從1977—1987年,約有200多萬難民離境,其中約有三分之一在海上喪生或失蹤。

交不起錢的難民被就地處死。對越自衛反擊戰前夕,越南當局居然下令軍隊朝中越邊境中國漁民開槍,死傷更為慘重。

2014年5月,越南再次發生嚴重排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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